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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村民被堵路逼迁维权遭报复

    【民生观察2020年11月15日消息】自2019年6月开始,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柳林村拆迁指挥部,组织雇佣数十名人员,对柳林村村民的进出大门进行长达两个多月的堵门堵路,其根本目的就是断绝村民的经济来源逼迫村民搬迁。

    村民们在多次交涉无果后,只好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并实名举报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柳林分局局长姬勇斌、民警孙东方、民警陈文德等人涉嫌警黑勾结、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打击报复举报人等情况。此后柳林村多名受害人非但没有得到应有的依法救助,却被东风路公安分局以扰乱秩序的名义拘留了四人。案件上诉至金水区法院后,主审该案的法官邱红却徇私枉法,严重剥夺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

    以下为村民反映材料内容:

    2018年10月5日上午9点左右,柳林村拆迁指挥部雇佣教唆轻工业学院学生(以举行开工仪式的名义,每人日薪80元)以及刑满释放人员钱现杰、涉黑人员阴阳头青年等社会人员共二百余名,对柳林村民冯建科、黄波家圈围并冲击黄波家,后被黄波家人誓死抵抗撤离。对于如此性质恶劣的事件,柳林分局至今却未立案调查(有现场的犯罪照片、视频为证。)

    以刑满释放人员钱现杰和“阴阳头”涉黑青年为首的两百名黑恶势力又于2018年10月5日中午13:20分左右对举报人杨露鹏家进行打砸,先是把举报人杨露鹏家大门砸开,然后上楼对一至十层的楼房的各个防盗门用大锤砸开驱赶杨露鹏家的百十位租房户。并抢走监控设备销毁其违法视频证据,杨露鹏得知消息后开车回家查看情况的路上被三辆套牌车和数十个手带白手套手持大锤的黑社会分子围攻,并对杨露鹏的宝马车打砸,造成三全路严重堵车长达一个小时。然而柳林分局办案民警仅仅对参与杨露鹏家打砸抢案件的刑满释放人员钱现杰处以治安拘留处罚,这明显是在包庇犯罪分子,因为处罚过轻,已被两审撤销处罚决定。

    2018年10月5日中午13:30分左右,在该案件发生过程中柳林村村民黄百林路过,因拿手机拍摄违法犯罪过程被阴阳头青年为首的五六个涉黑人员强行控制后,强行抢走手机和随身物品,并被一辆套牌的灰色江淮商务汽车拉到柳林村拆迁指挥部所在地东方米兰酒店,限制黄百林人身自由长达四小时。此案件至今未立案调查。而参与杨露鹏家打砸抢和绑架黄百林为首的阴阳头涉黑人员被带到治安三中队又转至柳林分局,柳林分局竟然没有此人的身份信息和询问笔录,姬勇斌等人涉嫌私放犯罪嫌疑人、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有现场的犯罪照片、视频为证。

    2019年6月20日成永、黄俊杰、汤建勋回家通行的北门、西门、东门等道路被人用集装箱临时房堵死,并雇佣二十多人24小时看守。6月25日东门被铁栅栏堵住并锁住,7月3日凌晨吊来集装箱把东门堵死,7月6日凌晨3点多村干部带头准备把东门焊死,在7月13日东门被彻底焊死。

    后又于2019年7月4日开始,柳林村南门和村民汤鹏家门口出现数百村民参与(采用上班签到、下班签到形式)违法堵门堵路、设卡拦截还在村内居住村民家的住户和车辆,并威胁住户限期搬走等事件,堵门堵路期间多次发生摩擦。

    尤其7月10日晚20:00点左右,村民汤鹏家门口还发生参与堵门的村民刘桂霞和村干部黄振一起殴打村民周淑红家住户的事件。此次长达十数天(2019年7月4日至2019年7月15日)的堵门堵路期间,还同时发生殴打住户和假住院讹诈事件,这些事件造成的恐怖环境不仅给还生活在村内的群众全家老小的生活制造阻碍,还给这些群众的精神造成极大伤害。

    2019年8月8日中午1:00点左右,村霸汤建新指使杨安民.朱广亮、刘桂霞等人带队把成永家附近的北门用焊机彻底焊死,造成成永放在北门口的车辆丢失。几人后又到村西门焊门,并事先准备两个汽修千斤顶,想把村民韩文丽(汤二强妻)的雪佛兰轿车顶起挪走焊死西大门,因被举报人发现后阻止其挪车,杨安民的随从朱广亮在微信群里通知其他村民来帮忙挪车焊门,来了共计有一百多人,杨安民指挥大批村民强行把坐有四个人汽车抬到一边。杨安民在指挥抬车的过程中大声说:"去几个女的把她们拉开,这边再过去几个男的把他俩推到一边,只管干没事。"不顾车主韩文丽半个身子还在车下,并把韩文丽七十多岁的婆婆推倒强行抬车。杨安民在焊死大门期间又指挥受雇佣的村民几十人强行对举报人等推搡拉扯,致使韩文丽被故意踩踏的疼痛而大声哭泣。

    汤建勋、周淑红报警后,柳林分局治安三中队副中队长陈文德带队出警,在出警现场不予制止违法行为,还带队站在旁边看热闹。前后共来警车5辆,出警人员共近十余人,均被陈文德示意不管,在旁观看事态升级发展为群体事件。

    2019年8月9日凌晨2:00左右,杨安民吊卸三个集装箱房,把通往金水区艺术小学和举报人汤长松、汤鹏两家唯一通行道路彻底堵死,24小时居住把守,该道路北边百米不远通往菜市场的一个一米来宽的小路口又用一个集装箱房堵死,同时安排人24小时把守。致使举报人汤长松、汤鹏两家近200余名住户和车辆无法通行。汤长松、汤鹏及其住户多次拨打110报警电话后,陈文德带队出警,不管众多人民群众生活所困,通行权受阻,竟抛下一句:“这事不归警察管”,扬长而去。

    2019年8月26日上午9点,杨安民组织数百人强行以"焊围挡"的名义封堵汤长松和汤鹏家出行的唯一道路,因两家人报警并拼死抗争,在民警"和稀泥式调解"的情况下,拆迁方在"封围挡"的同时给两家各留一个小铁皮门,供两家出行。

    2019年9月13日凌晨两点左右,杨安民又带十几个人趁夜深,把汤鹏、汤长松两家唯一出行道路上所留的小铁皮门用方管横向焊死。两家人发现门被电焊封堵后打电话报警,民警到场后,杨安民竟对民警吼道:"再多调点警察过来,把这两家人控制住,让我们把围挡焊住!"气焰极其嚣张。因为两家人的誓死捍卫,杨安民在和出警民警嘀咕了几句后,他们都走了。两家为了出行,把他们焊上的方管去掉,才恢复正常通行。

    自6月20日堵门堵路开始,在我们多次拨打110报警电话和12345市长热线至今,已长达近三个月时间,堵门事件还在愈演愈烈升级中,被困群众度日如年。

    在发生众多违法犯罪事件和此次堵门堵路采用上班签到、下班签到的形式,这明显是有组织有预谋的犯罪行为。报警人和住户的生活权益已被严重侵害,此行为已完全吻合有组织犯罪和软暴力的法规规定。而柳林分局治安三中队民警多次出警不依法劝离、驱散,制止避免事态扩大升级,反而对报警人言语威胁,这"保护伞"当的真是有声有色!(有照片视频,需要可提供)

    面对如此性质恶劣的犯罪行为我们的民警是怎么做的呢?韩建伟告知:这是你村里的事,不归公安管,让找办事处解决;民警徐亮现场看后告知举报人:"这事不归我管,谁出的条例你去找谁,"直接就开车离去;民警王友志现场对举报人说:堵门堵路不归公安管。6月24日出勤民警武宜磊让去柳林分局做询问笔录,询问民警邢柯、韩建伟在做完笔录后,三中队中队长孙东方进讯问室对汤建勋说:告诉你汤建勋,同样事情不能一直打报警电话,否则属于恶意报警,要处理你的。我们大可想象一下,这难道就是我们所谓的“人民卫士”?

    万般无奈下我们只好多方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然而在我们多次寄信实名举报姬勇斌之后,并没有人下来调查落实,也没有单位给我们反馈,堵门堵路行为也没有得到任何改善。反而出现了令人惊诧的一幕。

    我们在长达两个月的被封门堵路期间的报警未得到依法处理和救助,因而去管城法院起诉郑州市公安局柳林分局行政不作为;而东风路公安分局竟于2019年8月22日8:30分开庭前在管城法院南曹法庭门口把成永和黄俊杰抓走,以"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多次拨打110报警电话)的名义关进看守所。此后的8月27日柳林分局又把周淑红抓走,以"扰乱单位秩序"(多次拨打110报警电话)的名义行政拘留十天;9月2日,又把汤建勋抓走,以"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多次拨打报警电话)关进看守所。至此,柳林村自6月20日开始,长达两个月的堵门堵路事件,我们多名受害人非但没有得到应有的依法救助,还被警察以扰乱秩序的名义拘留了四个人。现在警察还经常穿便衣开民用车来村里转悠,企图找我们其他举报人。这一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宪法》第四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规定》。

    柳林村内发生的长达两个多月,连续组织数百名村民堵门堵路行为已愈演愈烈,其根本目的就是断绝我们的经济来源来逼迫搬迁,若我们及家人不屈服于其违法逼迁的淫威下,则对我们进行上述的严重迫害。

    《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十八条(对接报的规模较大、行为方式激烈的群体性事件,应当立即报告分管负责人,并按照工作预案和分管负责人的指示,派警赶赴现场,控制事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缓解、化解矛盾的工作,尽快平息事态),第二十一条(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第二十二条(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等法律法规。柳林分局在上述事件中屡屡触犯相关法律法规,完全就是我行我素。

    依据《金水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柳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指挥部的通知》(《金政办[2014]6号》文件),姬勇斌身为柳林分局局长同时兼任柳林村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副指挥长,这明显违反了《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中公安民警不得参与拆迁的规定。姬勇斌既然身为柳林村拆迁指挥部副指挥长,其在柳林村拆迁中就有利益共享嫌疑,其对柳林村发生的众多违法行为就有故意不作为和官商勾结、警黑勾结、充当保护伞的动机。因此不难理解为什么柳林分局屡屡保护"黑恶势力",而对我们确是打击报复。

    然而这仅仅是刚刚开始,本以为法律是公正的,不可能一直黑白颠倒。可是让我们更加想不到的一幕居然也如约而至。

    成永、黄俊杰、汤建勋"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破坏生产经营"一案于10月16日在金水区法院进行一审庭审,我们全程旁听,可是主审法官邱红却徇私枉法,严重剥夺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

    一、剥夺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申请回避的权利。

    三被告人均申请公诉人孙超回避,理由是孙超没有在审查起诉期间依据《刑事诉讼法》第46条"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之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告知被告人享有此权利,但又在起诉书中谎称"其已于三日内告知各被告人享有委托辩护律师的权利",可见其毫无公正而言,应回避。

    三被告的律师补充对公诉人申请回避的理由为"金水区检察院曾经参与柳林村的拆迁工作,其工作人员无论是本案的公诉人或者是其检察长均不可能再具备任何的公正性"。但审判长邱红却当即驳回了此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1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出庭的检察人员回避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休庭,并通知人民检察院"。邱红法官作为审判人员直接代检察机关做出驳回的决定,显系违法。

    另外,邱红法官剥夺了三被告及其律师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回避的权利。因为在驳回对公诉人的回避申请之后,邱红法官便强令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根本没有询问三被告人及其律师是否申请审判人员或院长回避。之后,三被告人及其律师多次提出异议,但邱红法官均置之不理。

    二、剥夺三被告人的其他诉讼权利。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82条规定,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但直至庭审进行,三被告人从未得到任何的书面材料。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90条规定,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后,应当查明被告人的下列情况:(一)姓名、出生日期、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或者被告单位的名称、住所地、诉讼代表人的姓名、职务;(二)是否受过法律处分及处分的种类、时间;(三)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及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四)收到起诉书副本的日期;有附带民事诉讼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收到附带民事起诉状的日期。但邱红法官强推庭审,没有查明三被告人的有关信息。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93条规定,审判长应当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下列诉讼权利:(一)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二)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三)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四)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但邱红法官始终未告知三被告人享有此权利。

    三、剥夺辩护律师对被告人的发问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91条规定,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庭审过程中,邱红法官根本就没有预留律师向被告人发问的时间。在律师一再要求法庭保障被告人以及律师的诉讼权利,要求解决回避等程序问题的情况下,邱红法官依然以此认为"辩护律师没有问题发问",进而要求法警将被告人带出。

    三被告人的发问程序均如此强推,律师们一再陈述,律师需要发问,但希望法庭先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否则不宜进入实体审理,不然将使得整个庭审失去公正性。但邱红法官不为所动,以"视为没有发问'为由,剥夺了辩护律师对三被告人发问的权利。

    四、剥夺辩护律师以及被告人对证据的质证权。

    案件从发问开始就被邱红法官强推到举证质证程序。公诉人的举证数目多且宣读的不全面,根本无法保证三被告人的质证权。辩护律师一再要求减少举证的数目,并且应当将证据交由被告人核实。同时,基于之前程序的违法,如此强推程序不妥,辩护律师再次提出异议,要求停止这违法的庭审。

    但是,邱红法官的态度是一以贯之的,仍然以"辩护律师没有质证意见为由",要求公诉人继续质证,而完全不顾辩护律师所提异议的合理性以及辩护律师从未表示过无需质证的客观事实。

    直到庭审进入到下午两点之后,邱红法官才同意公诉人减少举证的数量,并同意被告人查阅证据。

    五、邱红法官的态度显示金水法院在本案中已不具备公正性。

    金水法院曾参与柳林村的拆迁工作,庭审中又如此急不可耐的要给三被告人"定罪",已根本不具备公正立场。而且,三被告人被指控的行为根本不构成犯罪,金水法院可能已经决心将本案办成冤假错案。

    所谓的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中,村民的堵门堵路及核查身份的行为已然违法,《村委会组织法》要求村民决议不得侵犯其他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不得破坏法律。且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柳林村曾就此召开过村民大会。事情的成因除了村民的违法就是出警警察的不作为,二者相互作用,造成三被告人不得不为了个人生活在必须出入小区时拨打报警电话,因为出警警察从不根本性的解决问题,而是三被告人报警一次他们解决一次,有时即使报了警警察也不出警,而警察离开后,堵门堵路的村民又继续实施违法行为。

    所谓的破坏生产经营活动罪中,有关的生产是违法的,承包的公司没有拆除资质,违法分包的私人包工头更是没有施工资质,现场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亦没有设置任何安全措施。对此种违法施工行为,金水法院有何理由可以认为这些所谓的"生产行为"的价值高于村民的人身、财产安全?这些违法行为可以破坏施工领域的规范要求吗?

    六、邱红法官摧残折磨三被告人的身体和精神。

    下午一点开庭后成永一头栽倒在地,才得知三被告人从早上7点到现在滴水未进,后三被告人被允许饮水,家属则在走廊上发现了三份被扔掉的饭菜。庭审中被告人要求上卫生间也被粗暴拒绝,在律师的多次抗议之下这一正常的生理需求才被满足。这一天的庭审过程非常变态缺乏人性,赤裸裸地摧残折磨三位被告人的身体和精神。

    金水区法院的邱红法官在本次庭审中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致使本次庭审在合法性上缺失,系无效庭审。也反映出金水法院在本案中失去公正立场,不适合管辖本案。

    我们正常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却被扣上"违法罪犯"的帽子。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为了某些人的一己私利,"人民卫士"、"人民法官"居然"助纣为虐"。姬勇斌及其属下孙东方、陈文德等身为人民公安却知法犯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邱红身为人民法官,却徇私枉法,视法律公平无睹。

    在此我们恳请有关部门立即介入此事,彻查此事,将这群害群之马清除"司法系统",追究其刑事责任,维护社会稳定,捍卫法律权威,洗脱我们的冤屈,还我们一个公道和正义。

    以上所述内容全部属实,我们愿随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举报人:受害人家属
    张宇虹,徐海风,杨建红

  • 当局防疫无序 野蛮堵路封门

    【民生观察2020年2月1日消息】近期,因武汉“冠状病毒”蔓延,各地大量涌现“无序防疫”,疯狂“堵路封门”的违法行为,引发众多网友质疑。

    刘晓原律师发文称,全国人大常委会微信公众号,在1月29日晚上6时27分刊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全文。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在当晚8时11分也刊发了这部法律。在防疫新型冠状病毒的特殊时期,最高权力机关与最高司法机关在自媒体上同时刊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这是否在提醒各级政府部门(包括执法机关)在防疫工作中要严格依法行事呢?

    刘律师查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都没有查到政府(包括执法机关)在预防疫情工作中,可以封公路、封民众住宅门的规定。封公路的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如果造成严重后果,还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而封门的做法,造成严重后果的话,同样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刘律认为,疫情严重并不是各级政府(包括执行机关)不遵守法律的挡箭牌。他说:前几天,我在推特上发了一条,“亲自指挥,亲自部署,为何没有亲自担任组长?”的帖子,又被上面通报下来了,让下面的公安国保劝我不要讲。这就怪了,昨天央视还说在“亲自指挥,亲自部署”之下,一定能打赢这场防疫战呢?让我在网上不要发那些拦堵公路的照片,这就更怪了,他们敢公开拦堵公路,为何我就不能公开转发照片呢?拦堵公路,显然是违法了。公安部不是也开会明令禁止么?”

    据悉,各地封公路“防新型冠状病毒”的做法已经引起上面的注意,公安部、中央政法委在1月28日召开的会议上明确要求各地禁止封公路,但不知封民众住宅房门的做法是否被高层注意到了?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快速蔓延,事态万分紧迫,可以用一个字来描述:“封”,–封口、封城、封路、封村、封群等……一些地方居然直接给武汉归来的居民“封门”,门里被非法拘禁着一家人!

    据山东滨州微博女大学生@玉面小飞龙org求救爆料:我从武汉上大学,回来第16天了,自从专家宣布这个病可以人传人以后我们全家就再也没有出过门,非常配合上级的工作老实在家呆着。今天晚上村长把俺家门订上钉子了。我给村长打电话…他说就是囚禁你了咋的吧?!

    孙海峰博士就此评论道:从来反对信息封锁,同时也反对消费恐慌。更可恶的是,有些地方为刷政绩表演过头,连封门挖路之类违法犯罪的烂招都使出来了,这不是制造人道灾难和政治事故嘛。

    这种防控新冠病毒肺炎蔓延的极端过激措施,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无独有偶,不仅山东有江苏也有此类非法防疫行为。

    两段疑似一户武汉归乡人员的住宅大门被封的视频在网络流传,引发关注。1月30日,官媒记者经多方核实,确认视频事发地为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

    视频显示,一名戴着口罩的工作人员正在将印有“此户系武汉返乡人员,请勿接触”字样的红底黄字告示贴在住户门外左侧的白墙上。两名身穿警服的人和几名佩戴口罩的男子正在用金属管封住住户家门。门内传出住户的声音,“不怕死你就开门啊,锁门干什么。你们凭什么封门……”

    另一段视频显示,操作封门的工作人员已经离开,住宅大门从上至下被超过三根金属管封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第四条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第四章疫情控制第三十九条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纵观上述法律条文,只有医疗机构才有权力对病人、病原携带者进行必要的“隔离治疗”,一个基层组织有何权力将武汉归来的人员全家“封门”非法拘禁?

    自由撰稿人江淳表示,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国家一旦没有了正义,就沦落为一个巨大的匪帮!

    新冠肺炎源头城市武汉封城,事实上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据武汉市长透露,封城前后有500多万人逃离武汉。即使航空铁路通道被封,私家车与人的两条腿谁也阻挡不了。至于封城的法律依据留给司法专家来论证。

    武汉封城之后乡村纷纷开始封村、堵路,有何法律依据?控制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的蔓延,关键要及时准确地堵住“病毒源头”,而此次疫情灾难被层层隐瞒谎报,才导致新冠疫情大规模迅速地向中国全境和世界蔓延。谁来为此重大疫情事故灾难负责?

    一些基层组织把武汉归来过年健康的大学生和打工仔一家非法封门拘禁起来,于情于理于公于私于德于法都是荒唐的,情节严重则构成犯罪。–那些封城、封路、封村、封门等行为的法律依据值得商榷!

    在由意志而不是由法律行使统治的地方没有正义可言。秩序、公平、个人自由,这是法律制度的三个基本价值。

  • 山东威海实施旧村改造 村民遭停水堵路逼迁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9/8消息:今天,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北宅库村的村民向本网志愿者反映,因为政府实施旧村改造工程,他们遭到停水逼迁。

    村民赵健说,我村里伙同镇上现在在违法拆迁,我们10户人家没有同意他们的霸王条件。现在自来水被停了,路都被挖掘机堵死了,村干部不出头谈雇佣黑社会人员出来恐吓。停水已经1个多星期了,网线、闭路电视也都遭到破坏不能用了。多次给镇书记打电话无果,天天都在打市长热线没有回复。

    久居在外的村民顾祖宝这次也因为旧村改造破坏了他原有的安逸生活。他说,政府给出的搬迁条件就是只要到18岁就每人给5万元的养老保险金,不搬的就没有。这么做明显是不对的,其中还存在好多不合法的问题所以我没同意搬。

  • 河北邢台上千村民堵路抗议政府瞒报洪灾遭镇压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7/23消息:昨天,河北省邢台市因泄洪造成村民死亡后,区领导瞒报灾情引发东汪镇上千村民堵路抗议,村民的抗议活动招来数百警力镇压,最终政府驱散了村民的抗议活动。
    昨晚11时,大贤村村民张小平告诉本网志愿者,今年河北几个地方都被水淹了,央视13频道也有报道,可我们受灾这么严重上边没提及。灾情是20日凌晨两点发生的,上边水库泄洪造成周边很多村庄都被淹了,据我知道东汪镇8个村被淹,王快镇2、3个村被淹,很多房屋倒塌,我们村查实死亡的9个人,1人失踪。这次灾情主要是因为救援的迟迟未来,村民不知情造成的伤害。昨天上午上千村民就开始堵路,是在东旺镇附近的107国道上。几百警察和特警镇压老百姓,下午3点左右我们村武胜利、高明月、高西山被抓走,其他村子还有几个人被抓。现在村民堵路已经让特警镇压了,他们的条件是村民停止堵路,他们放人,不知道怎么到现在还没放人。
    今天张小平告诉本网志愿者,被抓的村民都回来了。现在村民们都忙着收拾自己家里,政府也没提赔偿的事,也没有政府的人来帮忙收拾,一些义工在帮村民料理。
    据悉,20日中午邢台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在接受河北经济台记者采访时说,转移工作一直在继续,没有人员伤亡,激起了民愤,随后村民采取了堵路抗议行为。
    大贤村村民张小平电话13785985555

    以下是当天村民抗议图片:

  • 四川泸州蓝宾城拆迁手段多 巨石堵路还要泼大粪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7/23消息:程世武是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蓝田镇村民,他在蓝田镇下坝村有一处宅基地,用了大半辈子辛苦挣的钱修了一座三层小楼,楼上两层做为门面房出租,底楼自己住。现如今两口子就靠这房租生活。
     
    现在程世武家平静的生活被打乱,这里要进行所谓的旧城改造,其宅基地附近要建一座大型小区,开发商是一家名为蓝宾城的开发公司。可对于房子补偿安置,至今没有任何政府及单位上门谈过此事,只有社会上的闲杂人员骚扰、恐吓程世武和租户不断。
     
    程世武今年上午告诉本工作室说,在近段时间,他家门面房锁心连续4次被黑社会人员破坏,注入502胶水,目的是让这些租户人心惶惶,逼人搬走。在2015年7月9日、10日晚上12左右,他在睡梦中被巨大的声音惊醒,出门一看近几十吨石头堵在他家门口,道路当时被封闭,车辆不能进出,人只能慢慢从石头缝隙中穿过。
     
    程世武说,今天凌晨五点左右,又有多名社会闲杂人员找到他家多位租户,直接威胁说再不搬迁就要用大粪泼门,到时后果自负。一位租户上午告诉本工作室说,拆迁办用尽手段逼迁,却对租户提出的补偿经济损失的诉求置之不理。


     

  • 湖北省潜江市农民工堵路堵政府要钱回家过年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2/15消息:今天早上,湖北省潜江市一批农民工打着标语堵着潜江市政府大门和政府门前的马路,他们还打着写有“中珠家春秋 给我血汗钱 家里有老有小 等我回家过年”的标语。
     
    据现场农民工秦先生介绍,他们来自潜江市中珠家春秋楼盘,开发商现拖欠他们数百万元工资,还有几天就是春节了,大家却无钱回家,不得已才堵政府。当局则调来了一、二百特警进行打压。
     
    另据现场目击者伍立娟介绍,到下午听说潜江当局紧急给农民工发放了二百万元,民工们暂时将政府大门放开。
     
    以下是现场图片:
     

  • 武汉汉阳区五里一村被拆迁户集体堵路抗议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7消息:今天上午10点到11点,武汉市汉阳区五里一村的被拆迁户认为拆迁被欺骗,多次在汉阳区政府上访无结果的情况下,在汉阳大道堵马路要求政府解决问题。
     
    以下是今天的现场图片:

  • 不满补偿标准 北京香山村民堵路抗议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0-22消息:今天上午10点,北京市海淀区香山街道下属村组村民因不满拆迁补偿标准,近百人采取堵路的方式阻止测绘丈量车进村。
     
    香山是北京市的景区,周末及节假日游客非常多。今天是工作日,堵路行为没有对周边交通造成太大困扰。
     
    以下是今天的现场图片:

     

  • 武汉长丰村再强拆数百村民堵路抗议 广电拆迁户讨说法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7-10消息:今天上午,武汉市硚口区长丰乡长丰村再次发生强拆事件,数十名小混混模样的人拿着羊镐把、砍刀来到长丰村六队540号张永芳(音)家进行强拆。这些人来后就将房主从家中抬出,而就在昨天硚口区长丰乡还有官员表示不会进行强拆。
     
    到中午,张永芳的房子已被拆掉了一半。村民们闻讯后迅速赶到了张永芳家前,大家群情激愤,将长丰村大队部十字路口给堵了。村民们向政府反映后,无人受理,反而调来数十名交警、特警监视、驱赶村民,却对强拆混混们不处理。

    另外,武汉广播电视局拆迁户靳光明、高士平、徐佑玉、夏翠兰等今天到武汉广播电视局打着标语请愿讨说法,抗议房子被拆数年未补偿安置,而被拆出的土地至今闲置。

    以下是长丰村今天堵路的现场:

    以下是武汉广电拆迁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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