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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刘宇红刑满未释从监狱被带走

    【民生观察2022年3月16日消息】山西大同公民刘宇红于2018年3月16日因信仰而被当地警方抓捕。2018年12月她被云冈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已满本应于今早获释,但家属称,刘宇红被610人员从监狱带走。

    据悉,2018年3月16日,法轮功学员刘宇红、牛素琴被警察跟踪绑架。牛素琴被非法抄家,牛素琴的打印机、大法真相资料、书籍等私人物品被抄走。

    随后,刘宇红被非法关押在灵丘县看守所,牛素琴被非法关押在大同市第一看守所。

    据明慧网报道称,刘宇红此次被绑架,源于她依法信访,向当权者反映法轮功学员身份证被特殊标记,出差旅游、走亲访友、逢年过节回家团圆坐车,都会被铁路或高速等警察无理搜查,甚至非法扣留、判刑等情况。

    在看守所,刘宇红、牛素琴写了申诉控告,开始看守所不给往外递交,她们绝食抗议,最后申诉控告被递出,但都被扣留在国保手里。国保警察刁难律师会见、阅卷,给律师施加压力。

    2018年12月11日,大同市云冈区法院对刘宇红案开庭前会议,但灵丘县公安人员不允许刘宇红参与,只有她的律师和公诉人张献伟在云冈区法院开了两个多小时的会,据悉公诉人态度非常蛮横。

    12月20日,在大同市云冈区法院,刘宇红、牛素琴被非法开庭。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张献伟态度蛮横,之前对刘宇红进行人格侮辱、谩骂,刘宇红提出申请公诉人回避,法官两次休庭后驳回。

    法庭上,公诉人张献伟以非法证据,只允许刘宇红回答“是”或“不是”,刘宇红不答,公诉人就扬言:我是公诉人,我是坐在上面的,你是在下面的。

    针对此案,当律师提出公检法人员办案中的诸多违法之处,比如:先抓人后下通知书,抄家时当事人不在现场,扣押清单当事人没见过,公诉人拿出手机拍的信件图片不能作为证据等。公诉人声称:不能在这儿公开,咱们下去再说。

    最后,刘宇红在陈述事实真相时,法官柳贡余不许刘宇红提法轮功,不让刘宇红说完事实真相。刘宇红说:“你们以(我修炼)法轮功审我,不让我说法轮功怎么回事,让我说什么?”

    当公诉人针对打印机等物品问牛素琴:是不是你的?牛说:“是我的,但没有那么多,我是一名退休教师,以前一身病,炼法轮功都好了,我就自己打印资料自己发,告诉人们真相,法轮功让人做好人,不是你们说的×教。”

    最终刘宇红被法院判决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22年3月16日止。

    2022年3月15日,刘宇红家属联系晋中监狱,监狱工作人员居然说他们只和当地政法委、610联系。3月16日早上,去接刘宇红的家属见有610人员将刘宇红从监狱带走。

    家属质疑,刑期已满,为何不放人?信仰无罪!言论自由!

  • 实名检举山西大同口泉乡郝庄村官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的情况

    实名检举山西大同口泉乡郝庄村官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的情况 检举人:郝翠,男,汉族,大同市南郊区口泉乡郝庄村村民。
    被检举人:王平,男,汉族,现任口泉乡郝庄村村民委员会书记。王满,男,汉族,现任口泉乡郝庄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检举内容:检举王平、王满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污染环境罪、诬告陷害罪,非法低价出让集体土地使用权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以及花钱买凶打击举报人等。

    具体事实情况:

    一、王平操纵郝庄村委擅自出卖集体土地资源、非法转让土地并包庇土地承包商以养殖名义占用土地几百亩,在紧邻居民区的地带开建并运营大型洗煤场多个(其中有一个洗煤厂老板是村委书记王平的亲兄弟),并纵容其另一个兄弟王东四处倒煤渣,使村中煤渣遍布,寸草不生,地下水超采,污染严重,造成生态环境恶劣,严重影响周围村民的生产与生活,村民们呼吸道疾病频发,甚至于有村民患癌致死。村民在其淫威下深受其害,敢怒不敢言.其行为严重违法,应当查处;另外,我们的个人权益受到侵害。因为村委非法转让耕地面积,其中有我本人23亩耕地被圈占,我多次向村委书记王平提出我的合理诉求,但王平对我的要求置之不理,态度蛮狠。于是我向口泉乡时任党委书记的张一多反映这个问题。但我们反映的问题不仅没得到解决,反而遭到了预想不到的报复。2014年2月19日早晨8点半左右,我应刘喜乡长之约开车携我妻子郝玉平去乡政府(乡长刘喜在事发前一天答应把王平、王满叫到他的办公室帮我们处理问题)。没成想在半路上遇到一群社会人的突然袭击,他们驾驶着3辆小车,车牌用布遮挡的很严实。这些人手持铁棍、四棱方砖、锯齿钢刀等凶器,对我和我妻子郝玉平进行殴打,其中有人边打边骂:“再敢告状要你的狗命”。我所驾驶的汽车也被打致接近报废,我俩险些丢了性命。并给我们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至今我妻子郝玉平神经衰弱,精神恍惚,心慌心悸等,靠吃药维持正常生活。

    当时我随即报警,但警察以各种理由推脱整整一个小时之久,无奈之下拨打民警违法12389举报平台,民警才悠然赶到。我想这是有人在巧作安排,庇护违法者。一个公民通过正当渠道采取正当手段向政府部门反映问题,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但王平和黑社会势力相勾结,并动用黑社会势力打击报复检举者,激化矛盾,使问题复杂化。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案件至今一年有余,我们经过无数次催促还没有侦破,具体原因不得而知。在此希望公安机关加紧破案,早日缉拿凶手归案,还老百姓一个太平盛世。

    二、根据国家相关条例《村民自治章程》,村民会议是村民实行民主决策的主要形式,是村民依法按程序行使决策权和监督权并对全体村民负责的最高权力机构。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而自从王平、王满上任以来,从未召开过村民会议,所作所为皆独断专行。

    郝庄村委非法出售土地资源所得款项、包庇承包商以养殖名义非法占用土地几百亩开洗煤场并乱倒煤渣致污染严重,都未和村民们作出详细交代。事件性质等都有据可查,有法可依,而且政策及法律界定清楚,应当查处。

    三、我还调查到王平他们编造理由,跟上级申请经费,或者少花多报,假公济私的贪腐事实:
    1、2013年3月28日郝庄村以有林网3000亩,现无水源无法浇灌,致使树木枯死,为了方便树木灌溉,确保树木成活率,向南郊区水利局申请经费新打机井一眼。而郝庄村随着大型洗煤厂的开建,村东价值600万的树木早就全部枯死。哪来的林网?为何要这钱,钱又花那里了?洗煤厂给村里的污染费又去哪里了?
    2、郝庄村街道硬化项目中道路硬化的宽度、厚度都没有王平他们向上级所报的那样达标,存在极大的工程腐败。
    3、村容村貌整治中虚报所用工程机械、材料、人工等费用,没有怎么美化郝庄村,花了十多万,这钱是怎么花的?
    4、王平的亲爹王登山还享受村里的低保。王平自己开的是高配帕萨特,他儿子开的是丰田霸道,他兄弟王芳运营着郝庄村规模最大,污染最为严重的一家大型洗煤厂,难道说王平他连自己的父亲都养活不了吗?村里有多少应该吃低保的却吃不到?这是典型的假公济私。

    以上的事实全是王平、王满全程暗箱操作。村民们一无所知,以上决策既没有得到村民代表大会的批准,也没有向村民们透露半点。所有工程皆为豆腐渣工程。有村貌、路况为证。假公济私的事实一问便知。查清以上事实,王平、王满的贪腐事实就大白于天下了。

    四、检举诉求:

    其一,我家的23亩耕地未经我许可即被占用,事后又无明确合理的说法,是违法的。应当无条件返还于我家,如不能返还,应以其他合理的方式进行赔偿并向我道歉。
    其二,村委会不讲职业道德,不顾政府形象,公开违法行政,使我家遭受数万元的经济损失,必须赔偿.另外我及妻子被一群社会人打伤,汽车被打致报废,人生及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谁都知道是因为检举招来的报复,我要求查处并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四、卖土地资源乱倒煤渣造成污染严重、生态环境恶劣,一是违法;二是给郝庄村群众造成很深的伤害;三是因擅自出卖土地资源、无证开厂经营、破坏耕地及植被都是违法的。而王平、王满敢如此胆大妄为,侵占全体村民的利益,背后的原因应当深查。
    以上所述皆有广大村民作证,望从严查处。
    另外,我认为我及妻子郝玉平被袭击一案,绝不是普通的寻衅滋事,而是有预谋、有组织的报复打击,案件背景复杂,且有黑社会势力深度介入,社会危害性极大,我及妻子郝玉平险些丧命。另外,因为我坚持上访维权,得罪了郝庄村支书王平及郝庄村周边非法营业的个个腰缠万贯的洗煤厂主(以石补文为代表),在王平的策划、唆使下,他们纷纷向公安部门诬陷我敲诈勒索,在村里违法占地等等,企图通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我及家人,意图使我受刑事追究从而达到他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并震慑其他对其违法乱纪不满但迫其淫威而敢怒不敢言的广大村民,用心之险恶、心肠之歹毒可见一斑。同时使用网络暴力、雇佣网络水军对我及家人进行人身攻击和大肆诋毁,对我及亲属的名誉造成了恶劣影响,甚至包括一些政府、政法部门的官员也受其影响对我坚持上访维权产生不满。我只是个普通老百姓,为人忠厚老实,刚直不阿,在村里人缘颇好,口碑极佳,我坚持上访维权举报王平只是做了广大村民们想做但又不敢做的事,就遭到如此打击报复和诋毁污蔑,严重影响我们正常的生产与生活,给我们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对此我们要求其停止侵权,同时保留把对我们进行诬告陷害和造谣中伤造成名誉侵权的相关当事人诉诸法律的权利。

    检举人:郝翠

  • 山西大同中院纠正20年的冤案还要多久?

    我叫王明瑞,78岁,1994年在山西大同南郊区开个体诊所,1995年11月5日因抢救一危重患儿,竟给自己招来了牢狱之灾。

    事情的详细经过如下:

    1995年11月4日,患儿父亲杨福文带着不足两岁的患儿杨淘淘来到我的诊所,称患儿十天没治,近两天病情加重,要求本人为其治疗。因为患儿病情严重,令其转院抢救。患儿父亲不走,强烈请求在本所治疗。我勉强同意只治疗一次,嘱咐他第二天一定带患儿去大医院抢救。

    1995年11月5日上午我外出办事,傍晚回诊所时患儿父亲还在诊所外等候,我坚持让他们去大医院抢救,拒绝为其诊治,但患儿父亲信心十足地说昨天用药后效果很好,请求我继续治疗,在他的苦苦哀求下,我动了恻隐之心,并且嘱咐他们明天一定去大医院治疗。

    在输液治疗过程中,由于患儿哭闹,患儿母亲强行将其放平喂奶、造成呼吸道阻塞缺氧窒息死亡。

    1995年11月5日晚发生医疗纠纷,我由于被患儿家属堵在了诊所里,无法外出。我让他们上报卫生局处理,进行尸检确定是不是医疗事故,他们均不同意。患儿父亲说,他们有大同副市长的亲戚,谁也不许动,就不解剖,还抢走了我的行医执照。

    第二天早晨8点钟我得空用电话上报给南郊区卫生局医政科。卫生局指示由当地防保站站长刘海龙处理,刘海龙在上午9:30拿走双方按有指纹的由双方认定的原始资料三份。内有一份我的要求查明真正死因,尸检及冷冻,我愿意先承担费用,并交300元鉴定费及依法办案的说明;另一份是治疗、用药量,治疗后家长反映一切很好的证词,双方都按有指纹;还有一份是刘海龙写的用剩下的药,未吃完的苹果。这三份原始资料开庭没有出示。后来证明这些原始证据均被销毁。

    11月7日下午大同市南郊区卫生局熊局长、干事、医生、护士长各一名,另外还有行政人员两人,给医患双方开会,本人坚持要进行医疗鉴定,散会时局长叫冷冻尸体,可能要解剖。在此后,患儿家属一再闹事,要求给钱了事,本人均未同意。南郊区卫生局一直没尸检,也未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南郊区卫生局的调解也一直停留在钱的问题上。因为违反了超过了尸检要求必须在48小时以内的国家规定(根据医疗事故鉴定条例的第十条规定:“凡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临床诊断不能明确死亡原因的,在有条件的地方必须进行尸检,尸检应在死后四十八小时以内,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医院病理解剖技术人员进行,有条件的应当请当地的法医参加。医疗单位或者病员家属拒绝进行尸检,或者拖延尸检时间超过四十八小时,影响对死因的判定的,由拒绝或拖延的一方负责。”)本人只好请求律师及法医帮助,但被南郊区卫生局拒绝。后请电视台予以监督,也被拒绝。

    南郊区卫生局未尸检,伪造了大同市南郊区医疗事故鉴定组的调查鉴定,大同市卫生局以南郊区相同的理由也出具了一份伪造的调查鉴定。

    南郊区检察院在1995年12月26日拘留了我,1996年1月5日逮捕,我提供的一切证据不予采纳。

    大同市南郊区检察院的张宾、赵凯逼供套供。说:“判你吧,没证据,不判吧,死者家属不干。”

    96年3月18日第一次起诉,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法院定于3月29日开庭,律师阅卷后说证据不足没有尸检。4月25日退回检察院。往返数次,一直未尸检。96年5月22日我被取保候审。

    1997年7月21日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人民法院下达了【(1997)南刑初字第37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书,枉法裁判“因被告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拘役5个月。赔偿原告8000元。”我当即要求上诉。

    1997年10月20日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1997)同刑终字第62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以事实不清,证据不力,撤销了大同市南郊区人民法院【(1997)南刑初字第37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并发回大同市南郊区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1998年6月3日,大同市南郊区法院仍然依照南郊区卫生局出具的大同市南郊区医疗事故鉴定组,大同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伪造的调查鉴定结论下达了【(1998)南刑初字第3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仍然维持了原有判决。“因被告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拘役5个月。赔偿原告8000元。”

    令人奇怪的是,原来发回重审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竟在1998年7月28日下达了【(1998)同刑终字第48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维持了南郊区法院的判决。我向山西省高院申诉但山西省高院拒收材料,让继续找大同中院(我们曾走访了南郊区、大同市各有关部门无人过问, 96年9月6日去了山西省检察院,有函致大同市中检控申处,中检控申处将省函及控告材料全部转到南郊区检察院,仍不解决。96年9月26日去北京最高人民检察院上访。北京有函,交山西省检察院,要其调查处理。山西省检察院控申处处长说:已给你下函,下面不执行,我就是包公没人支持也不行),大同中院驳回了申诉。

    大同市和南郊区卫生局等毁灭证据,捏造事实,陷害当事人,制造冤案。

    20年来我们往返于山西省大同市、太原市、北京之间。

    2014年11月,我们到北京见到了山西高院驻最高院的工作组,答应把案件反馈给大同中院,11月13日,我们到了大同中院,接待的人答复说:“会认真办理此案”,让在家耐心等待。我们请求复印一份刑事案卷,大同中院一直未同意,案件至今也没有解决。

    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我相信山西省公检法机关能主持公道,让我在有生之年能等到事情水落石出,冤案得以昭雪的那一天,只是渴望这一天早日到来!也请大家拭目以待!

    王明瑞电话:13134708509

  • 山西大同残疾人景山诉举报遭打反入狱一年

    我景山这个残疾人被两个四肢健全的姐妹殴打后判刑一年。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篡改证据,景山是被殴打人而吕氏姐妹才是故意伤害景山的行为人,景山的三个证人合法有效,都证明景山被打,而法院采信吕氏姐妹亲属而且是殴打景山的当事人作为证人,亲属是不可作为证人的,法官应该清楚。
    2012年7月份大同日报登载了廉租房人的相关情况,并要求广大市民对不符合廉租房条件的租房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规定了公示和举报的时间,景山见报后,出于一个市民的正义职责和良知,于2012年8月14日向耿市长实名书面举报了吕月英、吕玉英姐妹二人不符合廉租房租住条件一事.被城区副区长人大代表田培山出卖实名制举报材料,吕月英和其姐吕玉英知道景山举报其违法骗取廉租房一事便心怀不满,寻找机会对景山打击报复,后与2012年8月16日下午5点40分.姐妹二人在振华南街昆仑饭店西侧找到景山,吕玉英首先抢走景山的助残手杖(因景山是残疾人)使其不能站立行走,吕月英上去就抓扯景山的面部,吕玉英 便把手杖给吕月英,吕月英用手杖殴打景山的头部和肩部,还用脚踢景山有钢板的左残疾腿,景山因站立不稳根本无法动弹, 只有被动挨打的份。当时吕玉英从后抓住景山 的裤腰,吕月英在前面抓住景山的衣领扯 打,后吕玉英猛放开景山的裤腰,吕月英和景山同时捽倒在地,景山在上面行动不便,吕月英就用手猛抓景山的生殖部位,疼的景山快要窒息,景山为了自身生命安全情急之下才给了她一拳,两个四肢健全的人先出手殴打一个残疾人,难道残疾人就不能正当防卫吗?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景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而原审法院认定:“本案起因系双方对于琐事不能冷静处理互相撕打所致,并不能成立正当防卫”。城区法院认定与事实不符,本案起因并非琐事,而是因景山举报其非法瞒骗政府租住廉租房一事,而对景山存心打击报复。法院对打击报复之人不作处罚,而是对举报人判决有罪,那么以后谁敢举报违法犯罪之事,那么举报人只能被动挨打,而且不能反抗。试问法律的公平,正义何在?                                                    
    法律的基本原则是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一审法院判决举报人刑事附带民事承担赔偿责任那就变相助长了被举报人嚣张气焰,践踏了法律的公正性。
     
    山西大同 景山
    电话13994401633


     

  • 山西大同冯学光

     
    姓名:冯学光
     
     
    性别:男
     
    年龄:45
     
    籍贯:山西
     
    受难者单位、职业
     
    煤老板
     
    案件发生地
     
    山西大同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家人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未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未知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未知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未知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强打镇静剂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1.26亿家产搞旅游,至今负债累累;一心想在“后煤炭时代”有所作为,昔日的山西煤老板冯学光却被家人两次强行送进精神病院;
    哭骂和挣扎只换来了一针针的镇静剂和一天天的昏睡。一个月后,冯学光“安静了”,家人将他接出了医院。
     有一天,他被突然冲进办公室的一群医生模样的人强行送进了精神病院。急脾气的他大声叫喊,然而,哭骂和挣扎只换来了一针针的镇静剂和一天天的昏睡。一个月后,冯学光“安静了”,家人将他接出了医院。
      可没过多久,他再次被强行送进了精神病院。这次,他不吵不闹,跟医生护士讲他自己的故事。终于,在护士的帮助下,他“逃”出了精神病院。
     
    第二次被关期间,医生像往常一样,命令冯学光坐下、躺下、吃药,这一次,冯学光没有照做,他猛地关上病房的门,回头恶狠狠地盯牢医生,“你给我听着!我以前是挖煤的,黑白两道我都认识!你再给我打针,我出去之后弄死你!”
    两次被绑进精神病医院以后,四十六岁的冯学光一度彻底失去亿万富翁的气势。来往的医生、护士像呵斥小孩一样呵斥他,丝毫不理会他的苦苦哀求,频频给他打针让他“闭嘴”。
     
    案件来源:新华网 http://news.china.com.cn/live/2013-11/30/content_23661759.htm

     

  • 山西大同访民与各地访民集体在京抗议山西政府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0-2消息:今天上午在北京南站大平台,虽然有不少警察便衣和带红袖套保安监视访民的动静,但来自山西大同访民彭静梅、曹忠玲、刘玉香、程淑敏、景山、王利军等,集体在此“欢度国庆”。 彭静梅、程淑敏、曹忠玲、刘玉香、景山、王利军等被多次拘留关黑监狱,打伤、致残。
    山西访民在大平台打出横幅抗议残酷打压报复上访人,标语内容为“山西大同政府滥权滥政非法拘禁、拘留上访人”访民们还打出了各自的冤状,这项活动还得到全国各地其他二、三十访民的响应支持。
    辽宁访民姜家文电话18301247639
    山西访民:曹忠玲电话 13753238979
    刘玉香:13593004729
    程淑敏:13111224124
     
    以下是山西等访民集体在北京南站大平台打横幅、冤状抗议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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