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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伍立娟


    姓名:伍立娟
    性别:女 出生:1966年7月23日 电话:13707227753

    户籍地址:

    湖北省潜江市江汉油田五七文化路3号

    案情发生时间:2004年7月25日
    案情发生地点: 湖北省潜江市
    案情经过:案件经过潜江银行,潜江政府,仲裁,法院,中级法院,省工行,北京国家信访局,公安部,中纪委,最高法。等所有信访窗口。

    案情最终结果:
    湖北潜江工商银行非法将我下岗后一直没有给予我一个正确答复,银行强势的背后一定有强大势力在支持,银行一直把我推向政府与公安他们造成我与政府,公安之间的矛盾,银行勾结公安制造构陷我伍立娟入狱老教一年,银行无数次与公安,政府联合绑架软禁我,如果没有公安为靠山,如果没有政府支持,银行敢多次绑架我将我软禁吗?有法不依,胡作非为,乱作为,不作为,导致信访没有任何结果与解决意见。


    访民诉求:
    一、由工商银行足额补缴本人的社会保险法,按银行在职职工同等办理退休,即退休金待遇不低于同期在职职工的退休待遇。如政策性补缴不能,由工商银行计算差额给予补偿,期限按全国平均寿命计。
    二、由工商银行按银行在职职工人均工资对本人给予补偿,时间从2004年7月25日至签订“停访息诉协议”并按前款为本人办理退休手续之日止。
    三、由相关部门就对本人违法劳教、错误拘押、及非法拘禁等行为造成的伤害,按国家赔偿标准的三倍给予经济补偿。
    四、撤销身份证上的不良记录,并且登报道歉,因为潜江市当初在人民网上报道过伍立娟被处罚劳教一事,给本人造成极大的社会影响及人身伤害,所以解决问题后必须给予登报道歉。
    第五补发延迟三年的退休工资,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该追加总金额的50%。这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
    以上问题彻底解决后本人签订息访罢诉协议,不再上访,回归平静的正常生活,这是我最大的心愿。

    诉求理由:
    本人于1987年进入工商银行潜江市支行工作,直到新的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即用人单位必须与工作达十年以上的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2004年7月25日,被银行无补偿下岗至今。期间,我试图通过劳动仲裁,及民事诉讼等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劳动者权益,但遗憾的是均没有得到依法的仲裁与判决,被迫通过信访程序来维权维权。应市政法委、信访、银行的领导要求多次写过诉求都没有得到解决,十六年伍立娟:被酷刑,被非法关押,一下记录被迫害时间与地点。

    1,2006年在北京大使馆门口被北京西城区派出所非法拘留5日。2007年一直在北京维权。
    2,2008年在北京打工在出租屋被潜江政府非法从北京绑架回来后遭到非法拘押,以寻衅滋事罪拘押30后释放出来,再次关押到黑宾馆三天后转为劳教一年,请问30天从看守所出来后再次关押黑宾馆3天后办理劳教一年手续,没有任何法律手续,潜江公安局他们就是这样“合法”的违法制造冤假错案。
    3,2009年3月两会将我非法关押到潜江人民宾馆黑监狱20多天直到两会结束后才释放回家,
    4,2009年10月国庆60大庆期间将我控制在家里,门口有20多人24小时在家门口晚上都睡在我家门口堵守,这样非法看守一个月之久。
    5,2010年两会再次绑架控制在私人宾馆黑监狱20多天,同年10月份中央会议再次非法绑架同样关押在私人宾馆黑监狱,还有四大银行重大维权活动都将我控制与绑架。
    6,2010年参加四大银行在北京维权被北京西城区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30天。
    7,2011年继续在北京坚持维权,每逢重大节日都将我从北京绑架回来。
    8,2012年直到2013年几乎长期住北京维权。
    9,2014年在北京维权被绑架回来被非法行政拘留8天。
    10,2013年直2014年在北京维权被湖北潜江当局非法拘留4次,每次都是从马家楼雇佣北京不明身份的人员押送回来直接送派出所做笔录后送拘留所关押。
    11,2014年3月份政府非法安排银行工作人员与保安在我家门口24小时看守,我逃跑出来后到北京在3月8号湖北当局上百人在北京定位找到将我绑架押回湖北潜江被关押在公开挂牌的法制学习班学习,在我们向外发出呼救后家人找到关押地后,再次把我与另外一位同事黄行芝转移到郊外的黑宾馆关押至两会结束后我与同事黄行芝才被释放回家。
    12,2015年在北京维权因举牌支援徐纯合被北京当局非法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留30天后取保候审被当地接回湖北潜江,取保候审一年到期后至今没有给任何我手续。
    13,2016年在取保候审期间外出旅游被湖北潜江江汉油田公安局非法从外地拦截回潜江后被行政拘留10天。
    14,2016年至今2019年一直在湖北潜江家里,同样遇到国家重大活动与节假日都将我绑架到宾馆与医院软禁。
    15,2017年3月9号将我绑架软禁在江汉油田二医院四楼烧伤科医院21天,时间2017年3月9号至3月30日。
    16,2017年10月12号我被绑架软禁在宾馆15天,他们承包一整层楼房间软禁我一个人,他们三班倒值班,一班都是两个女保安两个男保安,银行两个人还有公安局人员等一班不低于10个人,一天就是共计三十人,每次软禁花费大量的经费,最长时间达一个月,一天几十人吃喝住宿等费用,一层楼十几个房间全部费用,一个月最低费用都是几十万费用开销,这些钱不用来化解矛盾解决问题,而是用与维稳。关押时间为10月12号至10月27号晚上回家,以上迫害都是事实,都是违法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极大的精神伤害,必须给予合法合理的补偿,解决问题签字罢访息诉。


    初次上访时间:2004年年8月5日

    接受上访案件政务机构名称:
    维权上访十六年无任何机构给予一个明确的答复意见书,国务院,工总行,中纪委,人大信访接待室,总工会都只是给予一个信访信函督足关联单位接待处理,都没有明确答复意见给书,从本市信访局,到省信访局,从法院到省法院,再到北京最高法都无任何结果,所有的信访机构全部走完,所有的信访机构没有给予一个结果,已经证明无法无天的地步。

    上访案件发生地责任机关落实意见情况:
    湖北潜江工商银行非法将我下岗后一直没有给予我一个正确答复,银行强势的背后一定有强大势力在支持,银行一直把我推向政府与公安他们造成我与政府,公安之间的矛盾,银行勾结公安制造构陷我伍立娟入狱老教一年,银行无数次与公安,政府联合绑架软禁我,如果没有公安为靠山,如果没有政府支持,银行敢多次绑架我将我软禁吗?有法不依,胡作非为,乱作为,不作为,导致信访没有任何结果与解决意见。


    访民意见:

    伍立娟在1987年进入工商银行工作直到2004年7月25日下岗至今,2004年伍立娟因银行非法解除劳动关系,从非法下岗到劳动仲裁再到市人民法院,再到湖北中级法院,然后到北京最高人民法院都无法得到法律公平公正解决问题,然后才走上维权上访之路,从2004年到现在2019年历尽16年至今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伍立娟因为被湖北工商银行非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被非法下岗失业后通过劳动仲裁,法院,高院都无法得到公平正义,造成走上维权之路。

    伍立娟在长达15年的维权中,还多次关押在潜江人民旅社黑监狱失去自由,每次都是接近一个月,还有四大银行每次大型活动维权都要将绑架关押在黑宾馆多次,每次都是十五天左,在维权15年的时间基本都是天天24小时的监控,严重侵犯了我个人的隐私与正常的生活,在非法绑架软禁中遭到殴打,在殴打中手腕被打脱离后被软禁在宾馆没有及时医治,现在已经造成骨质增生无法医治,至终身残疾的严重伤害,在湖北潜江拘留所遭到酷刑被几个人捆绑在老虎凳上从头到脚都用黄色胶带捆绑在老虎凳上,手脚全部被铐上,从早上八点到下午2点多,大半天的时间不给吃午饭等酷刑。以上是伍立娟这些维权上访的经历,当局这些年的违法行为所作所为都是在光天化日之下众目睽睽见证下大张旗鼓的违法绑。

    伍立娟向联合国人权组织举报违法工作人员有:潜江公安局前几任局长,潜江市政府前几任领导,潜江市驻北京办事处领导,工总行几任董事长,江汉油田公安局前任局长。


    再次上访机构名称:
    2019年12月湖北潜江士伍立娟到汉江中级法院进行了维权要求会见法院院长被拒绝只做了简单的信访登记就让离开信访登记处,竟然说当事人没有带判决书,当事人在北京最高法一刷身份证就可以看到所有关于伍立娟的官司的判决书,而在汉江中级法院却看不到判决书,自己制作的法律文书却看不到,让离开时给了当事人一个小条要把材料与法律文书用邮递的方式递交给法院院长。

    责任机构落实情况:
    湖北潜江工商银行非法将我下岗后一直没有给予我一个正确答复,银行强势的背后一定有强大势力在支持,银行一直把我推向政府与公安他们造成我与政府,公安之间的矛盾,银行勾结公安制造构陷我伍立娟入狱老教一年,银行无数次与公安,政府联合绑架软禁我,如果没有公安为靠山,如果没有政府支持,银行敢多次绑架我将我软禁吗?有法不依,胡作非为,乱作为,不作为,导致信访没有任何结果与解决意见。


    引发上访案件的当事单位或个人部分:
    侵权单位:工商银行总行;法人姓名:前任江建清,现任陈四清;
    联系电话:不知道;领导姓名:潜江工行行长柳忠波;联系电话:18672861060;
    侵权人:总行董事长姜建清;职务:董事长;性别:男;年龄:67;
    联系地址:不知道
    联系电话:不知道

    访导致访民人身侵害部分;
    因为长期上访,多次被陷害拘留,劳教一年,对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

    a.侵夺访民财物清单:现金200元;物品名称:身份证;物品数量:一份
    钱物被侵夺时间:2008年9月
    钱物被侵夺地点:我被送往武汉劳教后把身上仅有的200元钱,与身份证都交给了银行付明行长还有保安科科长段家用,办公室主任谢南泽在现场都有交接手续的。
    侵夺访民财物者姓名:付明,段家用,谢南泽

    b.侵害访民身体、精神:对身体与精神造成极大的伤害,造成这样的伤害是无法弥补的。
    侵害时间:2004年7月25日
    侵害地点:湖北潜江工商银行潜江支行
    侵害执行者:潜江工商银行,执行行长;张志龙,后任行长,周毅,胡秋波,柳忠波

    侵害经过:
    本人伍立娟2004年被非法下岗后,一直在寻求法律维权,在走完所有法律程序后走问题任然没有得到解决,最后走上了遥遥无期的信访道路,在信访过程中从本市信访到省信访最后到北京,走完了所有的信访窗口,全部都是挂羊头卖狗肉的招牌,维权上访16年没有任何单位给一份书面结果,也没有解决任何问题,反而因上访又增加了很多案件,全部都是非法拘留的行政诉讼,我已经起诉了4个行政诉讼,这几个案件都已经到最高法的程序了,在维权十六年的过程中,无数次被绑架软禁,三次软禁在医院四楼,多次软禁在私人宾馆,多次遭到殴打,在软禁中为抗争,我多次以绝食抗议,造成极大的身体伤害,易导致现在有胃病,经常胃痛,我被行政拘留5次,刑事拘留3次,刑事拘留转老教一次,老教一年,本来简单的劳动纠纷一案到法律得不到明确的支持,裁决由相关部门统筹解决,这一统筹就是十六年得不到合法解决问题,公安暴力执法,检察院继续知法犯法把冤假错案进行到底,法院玩弄法律藐视法律的存在敷衍老百姓,法院是守护法律的最后一道防线,这道防线被却没有为老百姓合法的公平正义,法院无视法律导致坊民案件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越滚月多。

    侵害后果:
    伍立娟维权上访十六年,在多次的绑架中遭到殴打,导致手腕脱位没有得到及时治愈等关押一个月后已经成终生的脱位,脱位处已经骨质增生,由于脱位后没有给予我治疗导致现在是无法治愈的后果,再有关押期间绝食造成胃病也是无法治愈的慢性胃病,这一系列疾病都是在维权过程中造成的,手腕脱位的痛拿东西都得不到力,洗衣服,洗碗接触凉水都钻心的痛,扭毛巾都痛的妞不甘水,胃病做过胃镜,手脱位也有医院拍x片,我身体的伤害可以用药物治疗,但是我心里的痛用什么药物治疗呢?
    工商银行非法下岗导致我维权,法院藐视法律枉法裁判导致继续受到伤害,我所有的伤害都是由工商银行起因,法院枉法裁判所致,整个伤害都有公安局的保护,公安暴力执法,多次参与截访,公安,检察院,法院一条龙的违法执法,胡作为乱作为,他们联合制造冤假错案,给我造成极大的身心伤害无法治愈,多少金钱无法弥补对我的伤害。

    收集时间:2020年1月23日

  • 容海恩:被判住院令的精神病人 大部分有暴力倾向

    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及卫生事务委员会今早举行联席会议,讨论港铁纵火案涉及的精神健康服务问题。新民党容海恩发言时称,自己定期都有探访精神病患者,形容被判住院令的精神病患者,「大部分都系有暴力倾向」。一向有关注精神病患者的工党张超雄接受《立场》访问,炮轰容海恩说法武断,只会助长对精神病人的误解。

    促加强公众教育 容海恩:点样减低佢哋发病机会?

    容海恩今日发言时指,自己是精神健康复核审裁处委员,定期去不同医院探访有住院令的精神病患者,「接触的个案呢,好多、大部分都系有暴力倾向,可以这样讲。因为如果有住院令的话,他们情况都好严重」。容海恩又称他们很多都曾伤害自己或家人。

    容海恩认为目前的问题是「点样搵出有精神病嘅人」,质疑香港缺乏机制,助市民自己及亲友评估是否有精神病。她又提倡政府要教育公众如果应对精神病患者,以保障个人安全:「点样保障自己安全,见到疑似精神病患者点做,其实无人知。政府系咪应该教育公众,如果见到疑似精神病患系咪唔应该挑衅佢哋,点样令佢哋减低发病的机会。」

    张超雄斥容海恩助长误解

    张超雄接受本网电话访问时解释,是否要判住院令,一般有三个条件,包括是有可能伤害别人;有可能伤害自己;或是不懂得自我照顾。首两项情况的确可能涉及暴力,但没有数据可以显示被判住院令的人「多数」倾向暴力。

    张超雄称,他自己认识的精神病人当中,即使是会伤害人,往往都较经常伤害自己,较少伤害其他人。他又强调任何人都有机会伤害别人,这并不限于精神病人,「所以我觉得她(容海恩)的言论有点武断」、「容海恩讲这些话,只会帮助(助长)这种误解」。

    对于容海恩提倡教育公众应对精神病人,张超雄认为如果教育是要消除对精神病人的误会及歧视,做法是无可厚非。不过若容海恩的建议是抱着「应付精神病人」的态度,张超雄认为这并不适合,「可能会进一步加强大家对精神病人的误解及歧视」。

    (来源:立场新闻 https://is.gd/r9vxTg 2017/2/24)

  • 精神病人=大部分有暴力倾向?

    今天社工日长跑比赛,同工可一边跑步,一边思考容海恩议员近日发表对精神病患者观感之言论。她说,大部分被判「住院令」的精神病患者都有暴力倾向;社总需要对此作出适当的补充,以正视听。

    首先,香港没有「住院令」!但却有「入院令」(《精神健康条》第47条)和「覊留观察命令」(《精神健康条》第31条)。社总相信,很大可能容议员是混淆了两种情况,或甚至乎不明所以。

    [羁留观察命令与暴力可以完全无关]

    羁留观察命令,常被人称为「Form123」。这是由医生诊断为有人精神健康上有入院观察的需要,就会以此作为法理基础,强制病人入院。经此途径入院的人士,有多少有暴力倾向?我们相信没有官方数字提供,因为绝非所有患者都是因为涉及暴力事件才被送到医院;很多时候,是因为患者精神状态欠佳(例如是抑郁情况严重,与暴力无关),或有发病征兆,所以才会被安排入院;更有情况是,患者没有覆诊,社工或会向法庭引用《精神健康条例》,经两个精神科医生签名,强制他入院14或21天接受治疗。试问在这些情况下强制入院的患者,怎能说他们大部分是有暴力倾向呢?!

    [入院令]

    入院令,又有人称为医院令,是法庭对精神上无能力者的一种有期或无期的判处。一般人干犯了罪行后,最终法庭判予入院令,是基于有两名医生证明该人为精神紊乱的人,而该人所患有的精神紊乱的性质或程度,足以构成理由将他羁留在惩教署精神病治疗中心或精神病院内,以接受治疗。他们情况多数是:

    1. 病人发病时会危害其家人及社会安全;

    2. 病人的病悉感较差,亦较低动机不愿意覆诊及服药;

    3. 精神科的报告明确指出事主犯事的原因是因为精神病发。

    若情况好转时,患者就会到精神康复者的中途宿舍作跟进及训练,他们亦会长期有社署的精神科医务社工及社康护士跟进。这类别的人士,有多少有暴力倾向?他们原先被带上法庭接受审讯,并不一定是干犯暴力罪行;但若有人假设了他们通通犯了暴力罪行,也不能解释为他们有暴力倾向。

    [何谓暴力倾向?]

    近几年,香港每年的暴力罪行案件,约有1万宗。难道我们可以说,干犯了暴力罪行的人,就是有暴力倾向?那岂非全港有暴力倾向者,有成千上万?若你不是心理或精神科专家,就不能动辄说人家有暴力倾向了。其实,只有百分之五的精神康复者有暴力倾向,但绝大部份重性精神病患者亦已由医管局、社署及社康护士三方面作跟进,希望患者事主在接受治疗后能够再次融入小区,他们不但不是威胁,更是小区的一份子。

    [个人观感无助改善服务与政策]

    社总认为,容议员所指的情况,只是她个人观感而已,并非有官方数字支持她的说法。她又表示入院的患者「大部分都系有暴力倾向……很多都曾伤害自己或家人」;但我们有同工却表示,患者其实「大部分都系有自残的纪录,又怕人知道自己有病,可以咁样讲,他们宁可伤害自己去舒缓自己的情绪,也不想拖累人成为家人/朋友的负担。」

    她又表示:「政府系咪应该教育公众,如果见到疑似精神病患系咪唔应该挑衅佢哋,点样令佢哋减低发病的机会。」噢,Sorry呀容议员,我们所说的公众教育,是指让公众更认识何谓精神健康,明白精神病都是一种疾病,不要认为精神病就等于是暴力,是痴线;公众教育要让大家明白要积极面对不能逃避「病向浅中医」的道理,要看医生和服药,要有好的生活调整,才能有机会减低病发机会,免去成为长期精神病患者的痛苦。

    其实社会上对于精神病患者的歧视已经很多,恳请大家缔造出一个共融的社会,接纳他们成为我们一分子,而不是强加标签,可以吗?

    (来源:立场新闻 https://is.gd/0M6aZo 2017/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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