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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王承钢、王大鹏寻滋案开庭

    【民生观察2019年9月16日消息】本网获悉,2019年9月11日辽宁大连维权人士王承钢、王大鹏,涉嫌寻衅滋事案在大连市金州区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据悉,2018年11月23日王承刚、王大鹏被大连警方抓走,第二天确认遭刑事拘留,所涉罪名是寻衅滋事罪。两人在被羁押近十个月后,于2019年9月11日上午在金州区法院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而同为大连维权人士的姜建军,曾与二王一同被抓,后获得释放,但手机被扣押,一度被软禁在家中。

    据姜建军讲述,9月11日一大早,他同大连九个公民一大早坐车急匆匆赶往金州区法院,因为二王案是闭门不公开开庭,兄弟姐妹们进入不了法庭,只好早早来到法院门前,就是为了看二王弟兄一眼。在开庭前刘浩律师与法官沟通了一下,允许家属进入旁听。在开庭前,押送二王兄弟开庭的法院警车来了,王承钢和王大鹏在车里举起戴手铐的双手与他们打招呼,虽然车窗玻璃是茶色的,但大家一眼就能认出对方。

    王大鹏案先开庭,开庭时王大鹏戴着手铐,律师申请了解除戒惧的请求,法官休庭十分钟,通过协商法官同意了解除戒惧,刘浩律师为王大鹏做了无罪辩护。王大鹏始终深信自己是无罪的,(其主要罪证是因为在推特转帖)。开完庭后法院警车将王大鹏送回看守所,路过门前大家招手呼喊要他多保重。王大鹏夫人和孩子先下楼,眼圈红红的,给我们讲了开庭的经过。说大鹏瘦了很多,还看见王承钢了,说王承钢也瘦了很多,但他俩精神状态非常好,大鹏还劝夫人别哭,王承钢看见家人则是嘻嘻哈哈的,根本没当回事。

    紧接着王承钢案开庭,刘浩律师也为其做了无罪辩护,王承钢在庭上说:我是无罪的(其同样是因为在推特转帖)。目前二王的罪名都是涉嫌寻衅滋事罪。庭审结束后,送王承钢离开的车路过门口时,大家都向他招手示意希望他保重!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今年7月中旬,有朋友曾去看守所给二王兄弟存钱送饭,得知两人在看守所的消费被限制。尤其是王大鹏看守所至今都不让他消费,有人说王大鹏因为在看守所一直传福音,狱警不允许他传福音,因王大鹏兄弟是個虔诚的基督徒,也比较犟,他偏要传福音,狱警就不让王大鹏消费用以惩罚他。

  • 福建厦门市大鹏

     

     
    姓名:大鹏
     
     
    性别: 男
     
    年龄:
     
    籍贯: 福建厦门市海沧区
     
    受难者单位、职业
     
     
     
    案件发生地
     
    厦门市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大鹏的岳母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12年2月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几年前,大鹏老婆小怡及其姐姐大怡二人合伙订购了海沧一套楼中楼,并挂了岳母王阿姨的名字。但在支付定金5万元后,一家人就是否买房产生了分歧,于是大鹏接收了这套房屋。同时,大怡和丈母娘都想把户口迁到厦门来,于是大鹏就同意两人挂名落户。当时大鹏提出,要签一份协议,说明丈母娘和大姨子只是“挂名”,并非真的产权共有人。
     
    购房后,双方立即签了《产权问题说明协议书》,这一份协议,以大鹏、小怡为甲方,姐姐大怡为乙方,载明“由甲方全额出资购买的A206室房屋因为要解决大怡的厦门市户口问题,故同意大怡在购房合同和房屋产权证上署名”。此外,协议书上还有“王阿姨”签名。
    2012年2月,大鹏将岳母和大姨子,要讨回“原本属于我的房产”。而岳母申请认定女婿为“精神病”。
    法官委托厦门市仙岳医院司法鉴定所对大鹏进行了精神鉴定。
    司法鉴定精神正常
     
     
    案件来源:宁夏新闻网http://roll.sohu.com/20120229/n336261280.shtml
     
             

     
    收集时间:201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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