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女子

  • 女子实名举报单位领导对其强奸未遂

    【民生观察2024年1月1日消息】2023年12月29日,一名女子(蒋辛茹)实名举报广西融资担保集团党委书记戴翔对自己强奸未遂。事情发生后,虽然她向相关部门积极举报,但是仍没获得有效结局。近日,公安机关在鉴定意见上明确说明,在其内穿衣物上检测到戴翔的DNA。但是其前往纪委提供材料时,却遭到纪委的维稳。目前,女子身心遭受巨大折磨,她恳请网友为自己伸张正义。

    据其拍摄的一段视频显示:“我实名举报广西融资担保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戴翔对我实施强奸未遂一事。

    2023年11月18日,戴翔利用带我在柳州出差的机会,在凌晨2点多,进入我酒店房间,意图强奸我,在我的激烈反抗下,最终未能得逞,但依然给我的身心造成了巨大伤害。

    11月19日,我向广西纪委相关部门实名举报。

    11月20日,我到广西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报案

    11月24日,我向广西第七巡视组实名举报。

    事发至今,纪委、公安机关、巡视组的各种询问、调查、说明,让我的身心一次又一次遭受巨大折磨,屡次接近崩溃边缘,经诊断我已患有重度抑郁症。

    12月25日,南宁市警方给我送达了鉴定意见通知书。鉴定意见上明确说明,在我内穿衣服前胸位置有擦拭物,该擦拭物所包含的DNA和戴翔血液包含的DNA相同;

    同天下午,我又一次到了纪委相关部门提交材料。听见的是“再等等”“还能坚持吗”“先不要说出去好吗”。我痛哭到直接忍不住干呕起来;

    时至今日,这样噩梦般的生活已持续了40多天,我撑不下去了。今天我要勇敢地说出我的遭遇,希望我的勇气,未来能让女孩们得到多一点提醒和保护,少受到一些伤害!而我也将绝不妥协,维护我女性最基本的尊严!

    他毁了我一生,对不起打扰你们了,我真的很绝望无助了。”


  • 深圳女子户口下多出陌生女孩投诉后被“踢皮球”

    【民生观察2023年10月15日消息】近日,小红书上一名深圳女用户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现自己户口名下无缘无故多出不认识的2021年出生的女孩。自己打电话投诉后被相关部门踢皮球。

    据该名女用户称:“今天去政务中心办房产过户,系统里面调出的个人户籍信息(不是房子,是我本人个人名下)里面多了一个2021年3月出生的未成年子女。我名下突然多了一个女儿,我是她法律上的妈妈。

    简直离谱!现实远比电视剧离谱啊。我已婚未育啊!2021年4月才结婚,也没怀过孕的。政府鼓励生育也不至于免费送生育福袋吧,送福袋也不至于直接送一个两岁半的娃吧。”

    随后,该名用户交代了自己的基本情况如下:

    1、婚姻及恋爱状况。其跟老公是2013年1月4日大学开始恋爱,2021年4月14日领证登记结婚的,感情很好,都是初恋,已婚未育,她也从未怀过孕;

    2、其老公的情况。其老公工作性质特殊并且管控很严格,她老公如果有私生子,他们单位会知道,都不用她去查。(但是也不排除她老公隐瞒的特别好的情况,因为老公最近在外地封闭中,昨晚已通过网络渠道严刑拷打审讯过,不是老公的)

    3、陌生娃的情况。看名字是女娃,2021年3月出生。

    该名女用户说:“因为我之前已经12345投诉并要求答复和恢复我的正常信息。昨天街道警察局联系我但是没联系上,今天他们联系上我了,说他们在什么Renhe系统里面查询,那个娃不在我名下,建议我去政务中心查一下。

    我表达了不满,和我老公要跟我离婚的事情,让他给我一个娃不在我名下的凭证或者系统查询截图,警察拒绝了我的请求,还让我去找政务中心进一步核实。

    这玩意儿居然还被踢皮球了,本来我都在去政务中心的路上,气不过没去了,继续打12345,第一是把街道警察的处理结果说了下,第二是讲明这个事情如果是涉及人口拐卖洗户口,那性质就十分恶劣了,第三是这个事情已经严重影响我个人正常生活了,我老公怀疑我有私生子要跟我离婚。

    12345说立马给我转市公安局和民政部门核查,我就等结果了。”

    该名女子在苦等几天后仍没有接到处理结果,只好来到政务服务中心反映诉求,并要求更正正确户籍信息。

    据其描述:“我来到政务中心户籍窗口,要求查询我的家庭成员信息,工作人员说你的家庭成员信息你还不清楚吗?我说我现在就要查,我还不能查自己和子女的信息吗?

    说实话我被怼一顿我也气死了,然后我就态度特别强硬的说给我查。他们就把vip工作人员叫过来接待我。

    我说我要打印我的家庭成员信息,并且因为出生证遗失了,我要看我孩子落户的档案,开个母女关系证明。那个人就问我用途是什么,我说我现在在办离婚需要这些东西,他不相信我……不给我办。

    突然我就接到了区公安局的电话(也就是政务中心的主管部门),说这个事情他们帮我核实调查,我把我的诉求再说了一遍,表明我现在人在政务中心,要求他们联系政务中心落实我的诉求,他们给我联系了政务中心更大的领导,表示会尽快处理。”

    上述事件在网上曝光后,引发大量网友的热议。在评论区,有网友提醒可能是有人通过买通内部占学区房的学位,也有网友表示自己的朋友有相同的遭遇,是当年躲计划生育随便放进去的等等。

  • 湖北向贤玲

    [调查报告]
    湖北省巴东女子之子在学校卫生间离奇死亡找不到元凶,丈夫被截访人员竹竿打落长江死亡讨不到说法,她两年多投诉无门反被“寻衅滋事”冤判三年,现在边打工边申诉。

    前言
    向贤玲,女,1976年11月15日出生,土家族,小学文化,身份证号:42282319761115128X,家住湖北省巴东县官渡口镇碾坪坪村三组031号,系死者单江山之母,死者单大贝之妻。儿子单江山在巴东县官渡口镇初级中学上学期间离奇死亡,监控录像记录不全,向贤玲和丈夫单大贝、以及亲友到学校讨说法,被地方政府委派的维稳人员关进镇卫生院四楼,监禁并毒打,单大贝逃走后到巴东县政府门口喊冤,又被抓回关押到镇卫生院四楼,凌晨六时,他再次逃出来去“讨说法”,信访维稳人员两人追赶至长江边,有见证人看到信访人员用竹竿将单大贝捅进滚滚翻腾的长江而亡。痛失爱子、痛失亲夫的向贤玲在喝了维稳人员送上来的一种不太清澈的白水后,产生了奇异的幻想,在权势阶层早已经准备好的19.8万元“补偿协议书”上签字。向贤玲清醒后开始维权申诉,一是通过网络自媒体曝光真相,二是先后上访到巴东县政府相关部门、恩施自治州、湖北省政府及北京市“敏感地区”中南海,“打黑除恶”的2018年9月28日,当时公安机关以“缠访、闹访”的名义从她家里将其抓捕,关进巴东县看守所,在看守所被投毒,不顾其四周岁的次子无人保护,2018年10月29日,巴东县以“寻衅滋事罪”口袋罪将其判处三年徒刑。

    长达32页的《判决书》说:“向贤玲以不服处理意见为由多次到北京重点地区进行非正常上访,借机滋事,扰乱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利用信息网络散布虚假信息,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对此指控,向贤玲的辩护意见认为,自己是依法上访,依法维权,依法向上级官员反映情况,判决是颠倒黑白,为虎作伥。

    向贤玲不服判决,上诉到恩施州中级法院,2019年8月1日,恩施州法院“驳回上诉、缴持原判”八个字。2019年8月中旬,向贤玲被送到武汉女子监狱“劳动改造”——生产服装。受尽屈辱与折磨,2021年7月1日从武汉女子监狱出狱。

    一、起因
    向贤玲的长子单江山15岁,在湖北省巴东县官渡口镇镇中中学就读,身体好,学习成绩优异,没有疾病。向贤玲这样描述她的不幸遭遇的起因:“2015年4月4日九点多钟,当时我得到儿子出事的消息后,连滚带爬下楼,以最快速度21点20多分钟左右赶到学校,看到孩子还有呼吸只是说不出话来,我悲痛的跪下,疯狂的求助学校把孩子送往医院抢救,但学校忽悠我说打了120急救电话。实际上学校开车到镇医院只需要六分钟,到县医院十五分钟就,可是学校就是不理,从校长到老师无人帮助我们。直到21点50多分钟,学校才叫来救护车给单江山打点滴,救护人员在没有问诊的情况下,以猛烈力量按压胸部,以非专业的手段进行救治。折腾了一个多小时后,药力加外力,孩子完全停止了呼吸。”

    二、儿子单江山之死
    对于单江山的“猝死”,向贤玲认为“被伤害后的非正常死亡。”向贤玲和丈夫单大贝事发当天要向学校查看监控录像,先是被拒绝,后被做了手脚。她说:“孩子出事死亡当天,他们要求看学校监控影像,校方和警方不让看,他们修改监控影像证据之后,第二天晚上才让我们看,那时看的监控断断续续,有的有图像,有的是一块黑板,铁杆证明校方和警方做了手脚。”
    她的结论是:孩子受到权贵势力的某种伤害后猝死。向贤玲认为,儿子“猝死”事件的背后操弄者是时任学校校长吴长鸣、巴东县时任政法委书记吴以忠、时任派出所所长谭明建。
    记录者:孩子“猝死”的原因是什么?进行过司法鉴定吗?
    向贤玲:事故发生后,我们要求武汉同济医院的专家做尸检,但学校和政府不同意,他们只是安排巴东县的法医摸了一下,也没有解剖尸体,就说是“猝死”的结论。
    记录者:还有什么不正常的现象吗?
    向贤玲:我孩子是在卫生间出的事,很可能是遭遇其他同学毒害,或者伤害,导致伤到身体要害部位损伤,本应该第一时间及时送往医院抢救,但他们并没有这样做,却将单江山从出事的卫生间抬出来,又抬上四楼的缓步台上放着,我去的时候单江山嘴唇在蠕动着,表明我的孩子有话要向我说,但这时他已无表达能力。为了阻止我们在网上曝光真相,当天,巴东县网络全部关闭,单大贝要求查看学校监控,所长谭明建不让看,我们抱着孩子遗体撕心裂肺哭晕过去。他们第二天对监控做了手脚之后,晚上他们才让我们看监控,那时的监控图像,已经很不正常了,有的有图像、有的是一块黑板,铁杆证明监控关键信息被销毁了,我们家属不依,十余名亲友聚焦在学校里坚持要看全程录像,要真相,遭遇一顿毒打。校长吴长鸣、原政法委原书记吴以忠、原派出所原所长谭明建、原校长吴长鸣带领两百多名黑恶势力,于凌晨一点多钟使用警棍暴力打伤我本人,单大贝、亲友薛昌凤、向孪、薛昌英、单大聪,身为巴东县原政法委书记的吴以忠,亲临现场指挥部署。
    记录者:单江山身体上有什么伤痕吗?
    向贤玲:单江山身上还留有许多紫色斑点!这紫色斑点只有在生前受到触及和击打或是遭人毒害才能形成,鼻子有很多泡沫,还流了一大滩血,“猝死”不能自然生成,必须有诱发的原因,结论没有说明“猝死”的诱因,是其虚假的主要证据。我们坚定要求查明真相。到异地聘请有资质的专家进行充分鉴定,以科学的道理说明单江山的死亡是外力造成,还是中毒所致。但学校和政府维稳办不同意做。他们叫无德法医草草看了一下,摸了摸就下“猝死”的结论,公安也不同意立案调查。政府要强行火化尸体,我的孩子就这样冤死了。
    记录者:当时有媒体关注过你们的遭遇吗?
    向贤玲:有,有一位省晚报的记者得到消息后去采访。4月11日中午,有一位记者听说孩子不明不白猝死后,7天内父亲又逼死,十分震惊,专程到医院采访,刚到门口吴以忠等人立即对其严密监视,学校和维稳人员不允许他接近我,派人跟着,不准跟别人说话,宣传部官员亲自陪同记者,高规格安排食宿,编造故事的谎言忽悠记者。把事故的细节编好后,吴以忠等人才把记者带到我的面前,记者以十分同情的眼光看着我,并没有向我询问什么,面向我无奈的说了声:“我走了!”那次采访的内容直到现在也没见报。
    记录者:你们跟政法委书记吴以忠有什么恩怨吗?
    向贤玲:有!2000年,吴以忠聘请请我丈夫单大贝给他酒店做主厨的大厨师,在经营酒店主厨期间,因纠纷发生矛盾,吴以忠扬言“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老子整死你。”没想到这个腐败官员一语成谶,这是他报复我们的直接原因之一。

    三、丈夫单大贝之死
    记录者:单江山“猝死”后,其父单大贝做了哪些反抗?何故伤亡?
    向贤玲:单大贝是被人陷害致死的。因为单大贝到巴东县政府大门口喊冤,被截访人员追赶,抓回卫生院四楼,第二天早晨六时,单大贝再次翻墙逃出,边跑边喊“学校杀人,公安打死人。”官渡口镇信访办主任黄东和综治办工作人员李俊追了上去。用竹竿捅下长江急流淹死的。
    记录者:将单大贝捅进长江淹死的?
    向贤玲:对!信访办的主任黄东,拿的竹竿戳下去的。
    记录者:谁看到了?有证言吗?
    向贤玲:有见证人亲自看到了,但不愿意作证,担心被打击报复。
    记录者:单大贝为什么要激烈反抗?是不是情绪失控?
    向贤玲:由于讨不到说法,当初,单大贝和单家家族数十人围堵学校静坐示威讨说法,政法委书记吴以忠唆使两百多黑恶打手,逞夜深人静,由派出所所长谭明建指挥手持盾牌暴力执法,挥舞着警棍像雨点似的落到单江山的亲人身上,并抢走单化军的手机,将其戴上手铐非法送往看守所关押8天,将我侄子向孪头部打破,全身打伤,致其昏倒在地,他一度苏醒口中高喊:"不要打我”。但换来的是黑恶势力用皮带在车上“啪啪啪”的鞭打声,和向孪的惨叫声,之后头部缝了3针,全身是血淋淋的伤;被毒打的还有单大贝的弟兄单大聪,不仅打得浑身是血,还将其非法关押一晚。不仅如此,单江山60多岁的外婆薛昌凤被特警脚踹、电棍击打、当即不省人事,地方维稳人员将她拖往医院抢救,经抢救八个多小时才苏醒过来,住院八十多天,至今还有后遗症。
    记录者:单家和向家参加了多少人?被打伤几人?
    向贤玲:在这次镇压单家、向家的事件中,单家、向家6人被打成重伤,撕掉单大贝的新棉袄衣袖一只,右大腿伤痕累累,走路一拐一拐。
    记录者:把你打伤了吗?
    向贤玲:我被警察和涉黑人员电警棍触电三次,将我触晕后还被提起来摔了一米多远,随后强行拘禁在官渡口卫生院四楼。
    记录者:家人及亲友被打,才导致单大贝情绪失控?才两次逃出管控?
    向贤玲:是的,我们坚持要真相,要尸检,要看完整的监控才同意火化孩子的尸体,但他们不肯,他们害怕真相被揭穿,他们强行将单大贝和我非法拘禁在官渡口卫生院四楼。几班人轮流软磨硬泡逼着我们同意他们开出的“补偿”19、8万的条件。导致我一度精神崩溃,4月10日晚上他们强行给我挂点滴,不知里面是什么药物,挂了不到一半,我无法开口说话了,单大贝叫来医生强行拔掉针管,我才惭惭缓过神来;我知道单大贝六七天来没进食,剥了一根香蕉递在单大贝手里,他也没有吃,他沉浸在失子之痛之中,严密地管控又把他折磨得近乎疯狂,非法拘禁更让他绝望,他眼睛直直地瞪着,声音异常、动作特别怪异,我苦苦请求三次给单大贝注射镇静剂,以达到缓解他的症状,但他们就是不肯,他们说只要签字了,“其他的都好办。”我们坚持不从。这非人性的行为把我气得浑身发抖,嗓子干涸有窒息感,眼晴也开始模糊了,意识也逐渐失去,耳旁隐约只听见单大贝失去理性地叫喊声,他多次要求“出去走走,”却被书记袁龙波、主任黄东、李俊强行拦在病房里不让他出去。最后,单大贝趁夜深人静逃跑,由官渡口镇党委书记谭文通带领一班四处查找;单大贝躲在山上的岩洞里睡了一晚。第二天,他来到巴东县政府门口喊冤,请求查清儿子的死因,声称要看完整监控,要尸检,但没有人理他的诉求,后来被县里的官员从政府门口强行拖回镇卫生院,以极其残忍的手段将其折磨得死去活来,单大贝不甘其辱,他说他要到恩施州、到湖北省相关部门揭露真相,这才有了他第二次逃走,也有了维稳人员对他更加冷酷、残暴。
    记录者:单大贝第二次逃出是什么时间?他跟你商量过吗?
    向贤玲:他没有同我商量,他只是说要为儿子讨公道。4月11是夜里,他们又故意进来骚扰我们,逼迫要单大贝签字,并且还威胁他说:“不签就只有强制执行”,慢慢的我昏睡过去了,大约早晨六点钟,我在睡梦中突然被巨大的声音惊醒,听到单大贝口中一直高喊:“学校杀人,公安打死人了。”多次喊叫,我下床随着喊声看去,正是单大贝的叫喊,他边跑边喊,向长江边跑去,后面跟着截访人员,我本能站起来,看见留守的维稳人员心不在焉的样子,他们说单大贝和黄主任到河边去了;我急了,迅速拨打电话求救110公安干警,同时要求去追赶单大贝,却被拘禁我的人死死地按在床上。单大贝再没有回来,他们维稳人员对我说,单大贝“跳江了。”我说单大贝不会跳江,我不信。我挣扎着往外冲,他们将我死死地按住。仅几天时间,我失去了两个亲人。
    记录者:你后来了解到哪些情况?单大贝是自杀还是他杀?
    向贤玲:后来听人说,单大贝是在极度悲伤绝望中逃向长江边,他不会自杀,他怎么可能丢下我和小儿子?他要沿着长江跑到可以伸冤的地方去。摧残折磨他的维稳人员黄东、李俊紧跟在后面,手里拿着竹竿,单大贝一直和追赶他的黄东,李俊争吵不停,往后退落到长江边悬崖的房基上时连喊三声,“天啊!要为我和儿子伸冤”,这时黄东使用长竹竿捅去,单大贝滚落而下;黄东从小就是在河边长大,是一位水手,单大贝掉落在房基上,求生的欲望特别强烈,黄东却无动于衷,为何不去施救?要说黄东等2人是截访人员,不发说他们是凶手,为什么无人将此二人治罪?
    向贤玲:单大贝身体失重掉进悬崖,悬崖下面是滚滚翻腾的长江,由于水急浪高,加上高空滚落,水性极好的单大贝斗不过地方邪恶势力,也斗不过大自然的残暴无情,活活在长江溺水身亡,年仅38岁。后来将大贝打捞上来时,他还是紧握着拳头张牙舞爪的样子,他满腔仇恨无处诉说。

    四、失子、失夫的向贤玲孤立无助,官员设计喝迷幻水按手印,向贤玲在失去意识的情况下,将儿子单江山、丈夫单大贝19、8万元廉价地出卖了。
    儿子单江山“被猝死”、丈夫单大贝“被自杀”后,当地地方政府为了安抚民心,达到维稳的目的,对她实施了下作的安抚手段。2015年4月18日,在她痛苦中不能自拔之际。地方政府利用向贤玲的堂妹和表姐,将她背到当地政府很多人在场的会议室里,吴以忠指使党委书记谭文通,要会议室所有人在一份材料后面签字按指印,也要求她在材料后面签字按指印。这八天来对她的精神摧残,已达到了高度的困乏和难以支撑的地步,父子俩的尸体还停在殡仪馆,多天不食没眠的她,精神崩溃、思维混乱、极度悲伤,镇里的干部谭文通指使一个女的给她递过一杯不够清澈的水,又饥又渴的她便喝下了,喝下不久,她突然产生了一种特异幻觉,这时的她,看到任何人都那么亲切善意。他们把她拖向政府二楼办公室,她也顺从地跟着走,叫做什么她就做什么,反而感激涕零。
    向贤玲:我喝下那杯水后,满脑子都是虚幻,满脑子都是美好的东西,单江山的死,单大贝的死都在脑子里不存在了,在当时的想象中,他们过得还是好好的。事后才知道,这是迷幻药的作用,镇干部谭文通看准时机,拿着一份材料,让在场的众人签字(包括向贤玲“被和谐”的亲友),众多干部签字后,又拿了叫我签字,我顺从无比地在那份材料上签了字、按了指印,在做这些签字按手印的过程中,谭文通指使摄像人员拍下了一个一个镜头。他们就是用这些流氓无耻的手段达到了目的。我就是在这些邪恶势力的操纵下完成了卖身契:把儿子和丈夫廉价地卖了——签下了那份19、8万元人民币的罪恶的“补偿协议。”
    这里特别说明的是,使用下三滥的手段构陷向贤玲在“协议补偿”上签字后,镇干部谭文通在此事件中敛财六十多万元“好处费”,三个月后东窗事发被逮捕,后来判刑三年,仅被羁押一年零四个月,身强力壮的他打通关节办了个“保外就医”,躲在外地做包工头。
    记录者:失去儿子和丈夫后,你应该是被诱骗签下19、8万元的“补偿协议”,而不是赔偿协议,你不服,便开始上访维权吗?
    向贤玲:仅在十天的时间里,我连失两个亲人,以吴以忠为主的地方官员隐瞒真相、瞒天过海,罪恶深重,他们打着维稳的名义欺上瞒下,侵犯我的基本权利,我一个弱女子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我把我的不幸告诉一些良心网络人士,他们帮助我在网上呼吁,得到了《六四天网》等网络的帮助与支持,巴东县吴以忠等腐败官员害怕了,他们担心事情败露,更担心乌纱帽不保,对我采取了更为残暴的陷害、打压。

    五、构陷罪名,腐败官员不顾其次子无人抚养,将其以“寻衅滋事”的口袋罪构陷三年徒刑
    儿子不明不白的在卫生间“猝死,”丈夫被推向滚滚洪流的长江,向贤玲万念俱灰,她的不幸遭遇一步一步加深。巴东县法院[2018]鄂2823刑初182号《判决书》这样描述、认定向贤玲的维权之路:“2015年4月至2018年2月,(向贤玲)先后多次前往恩施州人民检察院等地缠访、闹访;到北京中南海周边非正常上访,并在网络媒体上发布不实虚假内容,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一个家破人亡的女人,一个遍体鳞伤的女人,一个被利益集团出卖夺去爱子、夺去丈夫而找不到真相的女人,儿子“猝死”之说瞒天过海,丈夫“自杀”之路弥天大谎;她的反抗情绪急剧发展,由安分守己、逆来顺受到毫不犹豫地进行坚决的斗争。她开始讨说法,揭露从县官到镇官、再到村官欺上瞒下、指鹿为马的阴谋,依照宪法第35条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讨要说法,四处奔波,历尽沧桑,但是得不到有关部门的官员和法律的支持,当地政府不顾其次子无人关爱、抚养,反而构陷罪名将她判罪,羁押坐牢三年,她比窦娥、比小白菜还冤。窦娥、小白菜至少允许人们传颂、允许人们议论,但是,她的冤,不仅不能自己议论,更不允许他人议论。
    让我们倾听她的后半部故事。解读巴东县法院[2018]鄂2823刑初182号《判决书》。恩施州中级法院(2019)鄂28刑终115号《刑事裁定书》(以下简称我“两书”)。不难否认的事实是,政府和司法人员正是打着“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旗号,推依法治国之虚,行专制独裁、侵犯公民基本权利之实,让人民痛苦不堪,生不如死。这两份判决书、裁定书将是中国黑恶司法游戏的有力见证,判决书上所列向贤玲的“违法”事实,将成为中国21世纪二十年代“依法治国”的笑柄,经办的侦察人员、起诉人员、审判人员及其后台的操弄者将定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向贤玲案的“两书”正好让我们窥视到了中国社会打着“依法治国”旗号、行愚弄人民之实的虚假与荒谬。“两书”是丑恶制度的见证,也是讨伐专制与邪恶的见证,折射习近平时代玩弄司法游戏的见证。它撕毁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的遮羞布。
    向贤玲对这不堪回首的三年遭遇说得很少,但从她提供的巴东县法院判决书、恩施中级法院“刑事裁定书”,我们能看到向贤玲追求真理、讨要公平正义、追求普世价值观的坚强意志和不屈不饶决心。“两书”上,她对检察官的指控发出了惊心动魄的控诉,实际是对黑暗社会制度的否定,突出地表现了她不可征服的反抗精神。
    向贤玲从2015年4月至2018年2月,先后两年多的时间里前往恩施检察院、到湖北省、再到北京中南海周边的讨说法,都是中国公民依照宪法第35条行驶基本权利的正常范畴,是一个文明社会的公民实施宪法权的集中体现,但是,巴东县法院、恩施州法院把其行为认定为“犯罪”,这恰恰证明当权者的心虚和执政能力的不自信。这正好证明向贤玲公民不服从、践行民主、人权、平等、自由、法治、文明的普世价值的坚定决心,一个手无寸铁的弱女子要什么?她无非要一个真相,要一个公平。

    1、向贤玲说她的上访维权,不是缠访闹访,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两书”认为:2016年9月13日,向贤玲前往恩施检察院信访接待大厅闹访。此后,2017年8月28日至29日,9月29日至30日,向贤玲再次前往该院信访接待大厅信访,要求对巴东县原政法委书记吴以忠涉嫌滥用职权罪名立案侦查,办案人员因案件尚在调查之中暂时无法回复,向贤玲遂在恩施检察院信访接待大厅内大吵大闹,采取滞留、在信访接待大厅沙发上开铺睡觉等方式给工作人员施加压力,严重扰乱了该院信访接待大厅的正常秩序。”“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的特征。
    对此,向贤玲辩护认为:我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第一,我儿子单江山“猝死”后,公安机关没有依法处理,县政法委书记吴以忠亲自上阵忽悠我们,就因为单大贝给他酒店当大厨时产生过矛盾,吴以忠打击报复,专横弄权隐瞒真相,愚弄我和我的家人。第二,这几年我是依法上访,依法维权,依法向上级官员反映情况讨不到真相,讨不到说法,不是寻衅滋事。第三,我也没有在公共场所故意伤害他人,故意拉帮结伙、打架闹事的行为,你起诉机关也拿不出我故意伤害他人、故意拉帮结伙、打架闹事的证据。我依法正当维权,行驶宪法给予的权利,何罪之有?难道说只许周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

    2、通过互联网自媒体发布消息曝光真相,是维护基本权利揭露邪恶权贵势力,是对巴东县地方官员野蛮的丛林法则说“不”,弱女子的抗争何罪之有?
    “两书”指控:2015年4月至2016年10月,向贤玲为发泄不满情绪,达到非法诉求,编造标题为“黑暗的巴东”、“湖北省巴东县冤案”、“湖北省巴东县太矾头中学一学生离奇死亡,家长讨说法无门被逼跳江自杀,”“湖北省巴东县一件不明的真相造成两死六伤,还原事实真相”、“两条人命谁来偿还?呼吁社会还我公道”、“湖北省恩施向贤玲儿子猝死,丈夫被逼跳江”、“湖北省恩施市巴东县原政法委吴以忠书记严重违纪的事实真相”、“湖北省刑讯逼供,单大贝死亡赔偿案”等不实虚假内容,自己或者通过他人在《六四天网》《新浪微博》《天涯社区》等网络媒体上发布。
    对此,向贤玲辩护认为:我在互联网上揭露真相,表达诉求,是依照宪法等法律行驶公民的监督权、举报权,说的都是事实,不是虚假信息,是为了督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事实,这是言论自由的范畴,不是什么寻衅滋事,相反,如果对网上举报维权,网上揭发真相认为是犯罪的话,就违背了中国在一系列国际人权公约上签署法案的意义,如果将一个正常表达诉求、举报黑恶认为是犯罪的话,那么,这个国家就没有进步到公民社会,就没有保障公民的话语权,更谈不上文明进步。

    3、到北京送材料被非法打压,到中南海附近转了一下就被认为是非访?难道中南海不是人去的地方?两会期间前往北京为何要捏造“冲击两会会场”的伪证?
    “两书”捏造向贤玲第三个证据是:2017年10月19日(十九大期间),向贤玲冒用他人身份证前往北京中南海附近“非访,”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府右街派出所训诫。2017年12月10日,向贤玲再次携带幼子及信访材料到北京,欲在中南海附件进行非访,被北京公安局西域分局府右街派出所训诫。2018年2月24日(全国“两会”前夕),向贤玲前往北京非访,并预谋在两会期间冲击两会会场,让地方政府领导干部被追责,以满足其非法诉求,后被巴东县政府工作人员发现并带回。
    要说这些事实被认定为“罪证”的话,不如说,这恰是弱女子向贤玲坚贞不屈、视死如归的人格魅力。她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明知道那些地方是豺狼虎豹雄居之地而勇敢前往,就代表了她意志坚决、捍卫个人尊严和公平正义的决心。
    向贤玲对此辩护认为:我的上访行为,源于公安机关和政府部门怠于履职,一是公安机关对疑窦重重、隐藏罪恶案情的线索不予立案,检察机关也对此案不立案履行监督职责所致;二是2014年4月11日政府工作人员让我签的“补偿协议”并非其本意,而是被药物毒害诱骗签字。三是截访人员限制我出门,我是被迫使用他人的身份证买的车票,我借用他人身份证购买车票并无其他犯罪动机,更无借他人身份证犯科作案,只为了到北京向有关部门反映诉求。不构成犯罪。
    向贤玲进一步辩解:起诉意见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严重不实。
    其一,2016年9月13日,我到恩施州中级法院开庭,我没有在恩施检察院信访大厅闹事,当时因为天气寒冷,我才用政府部门买的被子为孩子盖上抵御寒冷;
    其二、我从未向政府部门伸手要钱,更没有敲诈勒索,赔偿申请是依法计算出来的。结合以上意见,我是依法上访,合法维权,其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六、权贵作孽,官权集体颠倒黑白,司法构陷,让怨女蒙冤三年,老母不能赡养,次子不能关爱抚养。在其受伤的心灵再抹一把盐。
    法律援助律师点评:网上流传着这样一个说法:在中国这个流氓世界里,如果你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来,这不是你的错,也不是你的能力不够,而是你不够流氓。儿子不明不白死在学校未立案调查真凶,拒绝做尸检草草下结论,丈夫被维稳人员追赶,将其推进万丈深崖的河流谎称“自杀”,弱女子从巴东告到恩施,从恩施告到湖北省,从湖北省告到北京讨不到说法,找不到真相。从上到下的官员不仅不帮助她、不立案调查,巴东县公检法反而将她抓了起来,构陷她几个莫须有的罪名,判决了三年徒刑,这种“依法治国”也太虚假了吧?!古往今来,有这么无耻的政府吗?向贤玲和中国千千万万投诉无门的维权冤民一样,被打棍子、扣帽子、穿小鞋,最后,当政者屡试不爽的将她安上了只有中国独有的口袋罪:寻衅滋事罪!

    1、为什么只给予补偿,而不光明正大地给予赔偿?
    政府操弄司法,公检法为虎作伥,巴东县、恩施州法院的“两书”最后是这样认定的罪名:本案中,被告人向贤玲2015年家庭遭遇失子、丧夫的重大变故,人所不愿,为平息纷争、当地人民政府、涉事中学共同给予向贤玲一定救助资金或者扶持资金,体现了人道主义关怀。
    对此,向贤玲的辩护认为,真相不查清楚,单江山是在学校卫生间里受到何等伤害而吐血致死?真凶是谁?为何不解剖尸体?真凶受到应有的惩罚吗?单大贝是否被人推下长江?指认的真凶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吗?两条人命关天的事仅用区区19、8万元就能打发掉吗?涉事的中学没有责任吗?这种“人道主义关怀”未免牵强附会了吧?

    2、原来写在纸上的宪法,是不能落实到公民的行动上的
    “两书”又写道:被告人向贤玲按照法律途径对相关部门提出国家赔偿请求并无不当,因为信访权是国家赋予公民的权利救济形式,但同时行驶权利时必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进行。
    向贤玲辩护认为:说得比唱得好听,我单枪匹马讨说法、和平抗争,静坐示威符合宪法第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没有任何暴力举动,判决书没有一条指控证明我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的内容。官权势力只许周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判决书只是玩弄文字游戏。精英阶层又要做当婊子,又要立牌坊。

    3、公民维权之难,难于上青天
    “两书”进一步诡辩道:“向贤玲的上访行为具有非法性。《信访条例》明确规定了公民的信访方式和对象,并明确规定了公民采取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而向贤玲多次在敏感时期进京到中南海等敏感区域上访,不但属于越级上访、而且违反了《信访条例》关于信访场所的规定。其次,向贤玲在恩施州检察院接待大厅长时间滞留,吵闹、将生活不能自理的孩子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扰乱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欲图滋事让地方政府领导干部被追责后以满足其非法诉求,其行为超出正当反映问题的界限,综合考虑向贤玲实施上述行为的性质、人数、时间、影响范围等因素,可以认定其行为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犯罪。”
    法律援助律师点评:看着这些冷冰冰的、专横的字眼,让任何有良知、有道德的人都会不寒而栗。这哪里是什么“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这认定的内容分明是流氓无赖耍横的见证,让文明社会蒙羞,让普世价值下的平等博爱人权与自由理念无地自容。
    法律援助律师点评:国家的存在不是为了称雄世界,而是为了让所有的国民活得有尊严,警察的存在不是为了控制百姓,而是为了预防并且阻止犯罪的发生。一个弱女子的儿子被剥夺生命、地方官员没有为其查清事实,不同意进行尸体解剖检验;丈夫被剥夺生命之后,不查清用竹竿推进长江的渎职信访人员的责任,而是瞒着、捂着,申请的国家赔偿也被驳回,让弱女子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她在巴东县讨不到说法、在恩施州讨不到说法、在湖北省讨不到说法的情况下,才前往北京中南海试图“告御状,”但她哪里知道,今天的北京城,已找不到当年能够问政民间冤情的慈禧太后。单大贝比当年的杨乃武还要不幸,向贤玲也做不了当年的“小白菜”,因为无所不在的监控、跟踪、维稳系统,庞大的官僚体系就是口水都能把她淹死,他们随便找个借口都让她有口难辨。
    法律援助律师认为:法理上讲,任何法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是维护公平正义、社会秩序,有效打击不法行为,保护公民权益不受侵犯,倘若法律“沉睡”不醒,停留在纸上、挂在墙上,合法权利遭到践踏,违法行为嚣张肆虐,正义不能实现,正气不能张扬,也就背离了立法的初衷和目标,就难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成为世界文明国家司法界的共识、社会共识,是普世价值的试金石。从侦办机关到起诉机关,再到审判机关只注重形实的证据,而不注重那么多的内容证据。司法机关根本没有尽到尽职调查和合理的推理,很快草率的给出了结果。
    法律援助律师认为:孟特思鸠说,“对一个人的不公就是对整个社会的威胁”。法制是一个社会善恶,假丑,正义,是非,曲直,良心,伦理的重要风向标。违背法制精神必然导致社会进入一个侍强凌弱,弱肉强食的“丛林社会”。正是由于从巴东到恩施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在施政中玩忽职守、草菅人命、隐瞒真相,才使类似讨不到说法的访民层出不穷,维稳费用剧增,靠权力压制公正,可以说打开了潘多拉魔盒,离法制精神渐行渐远。
    法律援助律师点评:在这里特别要说明的是,中国的寻衅滋事罪是全世界臭名昭著的口袋罪,什么东西都往里面装。2018年的所谓“打黑除恶,”几乎将全中国数以万计的敢于为自己的不公讨说法的访民、为他人伸张正义的公共事件吹哨人都被以“寻衅滋事罪”装了进去,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将寻衅滋事罪、诽谤罪的延伸,俗称“网上寻衅滋事罪。”近十年来,几乎将全国数以万计的为民请命的维权律师、自由作家、民间记者、公共事件吹哨人一网兜进,借打黑的名义,只要在网上敢言的人,讲真话的人,都以“网上”寻衅滋事罪打了进去。“网上”寻衅滋事罪,只有中国、俄罗斯、古巴、威内瑞拉等几个集权制国家所独立,换汤不换药,它与文明社会是格格不入的。社会正气得不到弘扬,正义得不到伸张,有责任有担当的社会良心接二连三的抓了进去,社会脊梁一批又一批地被打断,社会道德伦理进一步下滑。

    五、结束语:将维权进行到底
    封闭信息,捏造舆论,构陷罪名,只为将一个弱女子封口。“是非只为多开口,烦恼皆因强出头。”向贤玲向邪恶说“不”,被专制的铁拳揍得遍体鳞伤,体无完肤。旧仇未了,又添新恨。巴东县法院、恩施州法院的一纸判决让她失去自由三年,让她的次子失去母爱三年,让她不能尽孝三年,让她在严刑竣法恶政体制下三年时间身心受到折磨而无处伸冤的,2021年7月1日,她步履蹒跚地走出武汉女子监狱,晃如有如隔世。她望着蓝天白云发誓:单江山、单大贝你们父子死不瞑目,我的维权一定也会进行到底!
    法律援助律师点评:今日之中国,穷人与富人互不信任,政府与百姓之间互不信任,社会公共机构与社会公共机构互不信任,我们再次出现了如孙中山先生说的一盘散沙的中国人这样一个局面。根本的原因,是制度下的官权横行、信任危机。没有一个社会阶层有幸福感,没有一个阶层找到安身立命的地方,整个民族没有精神家园,我们从一个物质上普遍不满足的时代,进入了一个精神上普遍不安宁的时代。普遍的社会危机,各种丑恶现象层出不穷,有些社会现象的丑恶程度,令人发指不可思议,是中国几千年历史上从未曾有过的,今天的状况就是法治不力,秩序紊乱。各图侥幸,群情不安,现在人们普遍看到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差异,在今天这个资本全球化的时代,我们的文化和制度为什么不能融入世界呢?
    向贤玲经历的这一切,将这些丑恶现象推向了一个高潮。

    2023年7月27日

  • 女子曝光天价烧烤被指造谣抹黑长沙

    【民生观察2023年6月19日消息】湖南长沙刚烈女子曝光天价烧烤,被公安局,网信办指控造谣抹黑长沙,被抓走关小黑屋,警察逼其认罪。女子当众怒吞认罪书,被送去医院紧急洗胃。

    6月13日,湖南长沙。一女子发布一个视频曝光长沙天价烧烤,称这个在长沙特别常见,希望可以把长沙烧烤的价格打下来。

    根据女子事后描述,第二天下午,网信办有人联系其见面,被女子拒绝。当晚,女子再次发布视频曝光长沙的天价烧烤不是个例。随后第三天,公安局,网信办等多名执法人员两次上门将女子带走协助调查。

    在调查期间,询问其是否是为了想红,是否收受稿费,是否故意抹黑等。在得到女子否认后,警察威胁称“如果不配合搞东搞西,就调查你父母”。

    随后女子被关在“小房间”,警察称她将要被治安拘留两天。期间,因肠胃炎和双相情感障碍,女子被送医院,在意识模糊中听见周围人称,最近长沙烧烤负面新闻太多,需要有人顶锅,只要女子认了造谣,他们就可以让平台把所有视频下架,同时震慑其他说长沙烧烤价格贵的人。

    之后有人送来一份文件,称只要盖章就能回家。上面赫然写着“承认造谣,恶意抹黑长沙”。

    女子表示不愿意签署,对方称不签就继续跟你耗。随后女子将“认罪书”当场就水吞下,被立即送去洗胃。

    之后所有执法人员都不见了,什么工作人员,什么网信办一个不见,连签字的人都没有。女子表示,如果不是她的朋友在,她可能就凉在医院了。

    后来女子洗胃完之后,他们找人把女子的手机给了她的朋友,说这事儿到此结束。

  • 荆门教师街头当众猥亵女子

    【民生观察2022年8月12日消息】2022年8月7日20许,在湖北省荆门市一处大街上,一名身穿粉衣服的女子趴在桌上休息,一名男子看着已经喝醉酒的女子假意上前去搀扶,随后将女子抱了起来,只见女子的手搭在男子的肩膀上,但很明显可以看到她已经没有正常的意识。就在这个时候,还有一个穿蓝衣服的男子过来搀扶。就在这个时候,穿白衣条纹的男子开始对女子动手动脚,女孩出于本能反应,还扇了白衣条纹男子一个耳光。此时醉酒女子直接倒在桌子上不省人事,只见这名男教师对女孩上下其手,举动非常地不雅。期间对方也并没有反抗。

    据知情人透露,她当时喝醉了酒,已经快到“人事不省”的状态。一名身穿条纹上衣的男子走上前去,伸手搂抱这名女子,期间有多次猥亵动作。随后,一名身穿蓝色衣服的男子也走上前去,看似是在“帮忙”,其实也是在趁机揩油、猥亵这名女子。

    有网友表示认识这两名男子,他们都是荆门钟祥市某中学的老师,“条纹男”是年级主任,也是生物老师,他的妻子是该校英语老师。“蓝衣男”是该校物理老师。还有人说这两个人都是“十佳教师”。事后网友查到,两男分别为:教师郑某某(男,现为钟祥三中党委委员、年级主任)、李某某(男,现为钟祥三中二年级班主任)。

    视频流出后,网友愤慨不已,对两者以教师身份作出如此的恶劣行径表示不解和愤怒,例如这两人是教师,并且其中一位还是年级主任、十佳教师。大家认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竟然在公众场合做出如此恶劣的行为,这哪是老师啊,分明就是流氓,当街猥亵女子,谁还敢把孩子送到这样的老师手里学习呢?作为一名教师,做出这样的行为,很难让人怀疑他的三观和职业道德。虽然说人品的好坏和职业没有完全的关系。但是这件事情发生之后,也让不少家长担心。倘若这些人教导孩子,岂不是影响了祖国花朵们的健康成长?这种人连自己都管不好,又怎么指望他们去教导孩子?希望有关部门好好调查此事,也希望其他人可以以此为戒,严于律己不是坏事,给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才是老师应该做的。

  • “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信息公开进展6

    关注同胞铁链女,就是关注我自己。

    江苏省政府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职责,答复期限已过,拒不正式书面答复,侵犯了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的权利。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51条,向国务院举报,要求监督、查处与纠正。4月3-8日,签收、拆看举报信后,11日以“地址欠详”退回。再举报一次,收件人:肖捷秘书长。

    附:举报信、申请表

    举报信

    举报人:卢廷阁,男,河北标致律师事务所律师,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中储广场C811号,电话:1301216513

    被举报人: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68号电话:025-83398000,8339811

    法定代表人:陈建刚职务: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省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

    举报事项:对被举报人不依法题行信息会开职责,侵犯申请人依法获取信息、监督政府依法行政权利的行为,进行监督、查处与纠正。

    事实和理由:

    2022年2月24日,我向被举报人申请信息公开(内容见附件《申请表》),25日收到,被举报人本应依法及时答复,但直到法定的20个工作日临近届满的3月22日下午,才有一个自称是被举报人工作人员的男子,打电话要约见我,我向他核实姓名职务,他不明示,23日下午,疑似此男子又突然用石家庄市电话联系我,说他们已到石家庄,要约见我,并答应见面时亮明身份,也同意我全程录视频进行监督,让我等他商定见面时间和地点,之后,却音信全无,爽约至今。

    第二次通话中,他简单提到不会公开我申请的信息和理由,我当即表示不认可,而且由于无法核实电话,身份,自然无法确认真假?况且他已经来了,为什么不见面答复清楚呢?第5次调查已经结束,并公布了通报,整个过程的基本相关信息理应主动公开,我要求的是纸质书面答复,对被举报人来讲,也没有任何不便,但是,答复期限已过多日,至今没有收到被举报人的正式书面答复。

    “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如果处理得客观,公正,合法,没有疑点,那么就不会有连续5次调查,如果事件仅仅是个案,就不会有公安部今年的专项打拐行动,和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与国务院的点名重视。所以,第5次调查,绝不能拒绝质疑,更应该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取信于民,才能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否则,法治环境得不到根本改善,我们任何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个铁链女。

    综上,作为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政府,被举报人理应主动全面公开相关信息,而不仅仅是我申请的信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公众的监督,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但是被举报人却不仅没有依法公开我申请的信息,甚至要找我谈话,也拒不公开身份!侵犯了我作为中国公民获取国家重大事件政府信息,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的权利。

    为此,我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之规定,向贵厅举报,要求对被举报人进行监督,查处和纠正。

    此致
    国务院办公厅

    举报人:卢延阁
    2022年4月14日

    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注:本举报信,4月3日一8日国务院法制办和司法部签收拆看后,11日退回给本人。

  • 女子被男友杀害家人伸冤近五年无果

    【民生观察2021年12月18日消息】2017年3月曹玉华、于春禄的女儿于萍,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出租屋内被男友杜申雨杀害,之后凶手被取保释放至今逍遥法外,死者父母伸冤控告近五年仍无果。家属强烈要求缉拿杀人凶手杜申雨归案伏法、为亡女于萍伸张正义!

    据死者母亲曹玉华反映,2017年3月19日,她的女儿于萍被男友杜申雨在丰台区羊坊花园2号院四单元12层出租屋内杀害,丰台分局办案刑警告知是杜申雨强行将于萍扛进屋内。于萍被刺伤后,杜申雨第一时间是打电话给他远在朝阳区三四十公里以外的父母,而不是拨打120紧急施救,更没有拨打近在咫尺(四合庄派出所就在附近)的110报警,杜申雨的父母接到电话后带着一名不明身份的人到达案发现场,之后不知多久才报的警、叫的120。导致于萍没有及时得到救治,失血性休克死亡,足以证明杜申雨就是故意杀人凶手。

    2017年3月20日早晨,杀人犯杜申雨在四合庄派出所被释放,杀人犯杜申雨的父亲杜长江开着(中纪委号牌为:京KW 9107)的汽车,将上前阻止杜申雨离开的死者亲属故意撞伤,然后带着杀人犯杜申雨离开四合庄派出所。

    之后,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出具《京公丰刑鉴通字【2017】000060号》鉴定意见通知书,于萍符合被锐器(刀片类)刺击胸部,造成左肺、肺动脉干、左肺静脉破裂,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北京市公安局以故意杀人罪报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院也以故意杀人罪于2017年4月27日正式批捕,但是在2017年6月19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却撤销了对杀人犯杜申雨的批捕。

    2017年6月20号杀人犯杜申雨被取保回家。但是女儿于萍却躺在冰冷的冰柜里无人问津!由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荒谬的释法说理书“疑罪从无”替杀人犯开脱罪责、助其逃避法律的制裁。这明显是知法犯法、故意包庇袒护罪犯!

    家属恳请中央纪委监察彻查这起杀人案,严惩凶手并追究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原、现检察长的法律责任,以告慰死者的在天之灵!

    曹玉华电话:13661217974

  • 第一批联署 给予张展全面身体检查和紧急救治呼吁书

    上海市司法局局长、上海市女子监狱监狱长:

    我们作为公民,作为张展的朋友,作为钦佩张展良知的人,一直在关注张展的身体状况,最近从网上看到张展的哥哥所写的保外就医申请书,得知张展身体已经命悬一线,我们非常忧虑。为防止悲剧的发生,我们认为有必要写一封信给您,表达我们共同的诉求:那就是对张展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同时对其进行紧急救治。

    张展一直绝食,这不是我们这些关心张展的人愿意看到的局面,我们也曾通过不同渠道劝说张展停止绝食保重自己来日方长,但张展有自己的信仰和坚持,从辩护律师和家人会见后透露的信息,结合张展的性格看,在判决前张展绝食并非为了获得轻判的结果,判决后张展也不是为了获得保外就医或监外执行的结果。张展更为纯粹,她就是通过绝食单纯地表达对迫害的不服。

    假如张展真的有罪,哪怕她自己认为无罪而绝食,形销骨立生命垂危,从安定法秩序的角度,我们也不会附议对她保外就医或监外执行,也不会呼吁您给她全面身体检查和紧急救助。

    但是,张展是无罪的。

    张展是一个逆行者,在很多人惶恐的逃离武汉时,她却只身去了武汉,这种勇气殊为难得,如果是在民族危亡时,像张展这样的人才能毁家纾难取义成仁,可以说张展这种人是一个民族最可宝贵的精神财富。张展在武汉时,大多数时间她只是静静地记录,记录武汉市民疫情下的生活,偶尔会帮助发一点求救信息,丝毫没有干扰政府的防疫救灾工作。她在疫情期间扮演的角色本质上就是一个公民记者,这样的行为怎么就寻衅滋事了?

    在大灾大难面前,哪怕政府的力量再强大,也需要公民做一些辅助性的工作,公民逆行去灾难现场,是一个现代政府应当鼓励的行为,不仅客观上有助于救灾,而且也在塑造一种互助友爱的社会氛围,后者可能更为宝贵。对张展这种完全无害只有助益的行为动用刑事手段进行惩罚,是不义的。

    我们说张展的无罪,不仅是自然法意义上的无罪,也是实在法意义上的无罪。张展无害的行为根本没有社会危害性,也完全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张展对迫害的不服从在法理情三方面都能站得住脚。

    张展作为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她很谦卑的看待自己,在武汉期间的行为低调谦和不事张扬,将自己隐身于其中,没有什么世俗功利的想法。如果不是上海这样一个国际大都市的公检法对她抓捕、迫害,没有多少人知道她。这是个事实,说出这点无损于张展的形象,张展就像一颗埋在海沙里的珍珠,别人是否发现她识得她,她都仍然是一颗珍珠,她自己也毫不在意。

    张展现在获得的国际国内的广泛关注都是拜上海有司滥权枉法所赐,今天张展身体命悬一线,如果真的发生了死亡的悲剧,这必将会有一场国际国内谴责控诉的狂飙,那时没有谁是赢家。张展的父母失去女儿,我们失去朋友,中国失去一个优秀的公民,而你们上海公检法司将会背负永恒的历史罪责。

    张展是一位你们从未见过的硬骨头,在她的字典里没有苟且这两个字,为了抗议对自己的迫害甚至不惜决志殉道,这是一个你们需要直面的现实,不要再拖延试图令她屈服,那只会进一步摧垮她的身体。我们迫切请求你们尽速给张展做全面的身体检查并给予紧急的救治,以免贻误救治的时机。

    我们之所以要求在保外就医或者监外执行之前,给张展做一个全面的身体检查并给予紧急救治,是因为我们不仅认为她应当被释放,更应当健康的活下来,而不是像一些良心犯那样在弥留之际才获准保外就医,几天后死亡而让迫害者逃脱历史的罪责。

    我们的要求并不过分,因为张展本来就是无罪的,因为张展被抓捕前是健康的,而贵局负有保障被羁押者身体不至于垮掉的职责。

    公元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署名征集信箱:shifangzhangzhan@gmail.com

    第一批联署人(共163人)

    唐吉田,人权律师;
    谢阳,人权律师;
    王宇,人权律师;
    王全璋,人权律师;
    李大伟,不能执业律师;
    马连顺,律师
    刘书庆,律师
    钟锦华,律师
    王清鹏,基督徒
    张建中,天津公民
    王淑娥,辽宁营口公民
    望云和尚,佛教僧人
    罗胜春,纽约
    刘珏帆,纽约
    吴绍平,律师
    陆辉煌,广西公民
    林生亮,深圳公民
    陆祚钰,福建屏南公民
    王木木,武汉公民
    任全牛,人权律师
    唐荆陵,人权律师
    高健,公民记者
    王剑虹,人权义工
    姜建军,公民
    龙克海,甘肃公民
    刘飞龙,公民
    张毅,武汉公民
    薛仁义,重庆公民
    李燕军,公民
    张慧青(左手墨迹),时评人
    刘永平,江西公民
    DanXu,加拿大公民
    林应强,福州冤民
    李青,公民
    李晓玲,公民
    林大刚,浙江台州公民
    庄磊,福州公民
    蔺其磊,人权律师
    张华,福州公民
    曹雅学,人权倡导者
    傅希秋,牧师
    陈泰和,律师
    王瑞琴,前政协委员
    夏业良,学者
    陈思明,湖南公民
    文东海,人权律师
    王龙得,中国最年轻律师后
    刘星,河北邢台公民
    韩良,重庆公民,独立人大代表参选人
    王金龙,公民
    张敬同,北京公民
    孟元新,公民
    袁哲,天津籍现居美国
    刘士辉,律师后
    黄子茵,美国
    豆吉福,甘肃嘉峪关公民
    邹容,前媒体人
    胡平,纽约
    茉莉,瑞典
    张海峰,被失业记者
    何艳,广西公民
    项文寅,上海公民
    王扣玛,上海公民
    段春芳,上海公民
    汪国保,南京公民
    王蓉文,成都公民
    袁奉初,湖北公民
    肖书君,黑龙江公民
    尹登珍,湖北公民
    郭荫起,吉林公民
    肖蕴苓,吉林公民
    杜红,内蒙古公民
    潘彤,内蒙古公民
    宋玉杰,辽宁公民
    谢惠好,上海公民
    陆立明,上海公民
    陈燕燕,上海公民
    聂书伟,山东公民
    刁继军,河南安阳公民
    余凤莲,四川公民
    余仿堂,四川公民
    虞春香,上海公民在美国
    张全胜,天津公民在美国
    刘巍,人权工作者
    牛领钗,河北公民
    裴国动,河北公民
    张关库,沈阳冤民
    张德娟,沈阳冤民
    黄光玉,湖南冤民
    于红,湖南冤民
    王力国,黑龙江公民
    杨兰芝,辽宁冤民
    周业明,湖北公民
    彭锋,湖北公民
    吴继新,江苏冤民
    于艳华,江苏公民
    赵国莉,广东冤民
    袁佩维,广东冤民
    黎容好,广东冤民
    王文卿,宁夏冤民
    汤权秀,江苏冤民
    武中华,江苏冤民
    李龙,江苏公民
    孙延松,江苏冤民
    袁爱香,江苏冤民
    周福芳,上海冤民
    王蓉华,上海冤民
    刘淑珍,上海冤民
    陈伟华,上海冤民在日本
    张振敏,辽宁寃民在美国
    颜兰英,上海冤民
    郑立逵,上海冤民
    王作香,辽宁冤民
    吕龙珍,上海公民
    赵建,山东公民
    张小玉,河南公民
    刘先枝,河南公民
    景山,山西公民
    刘京新,山西公民
    程淑敏,山东公民
    何针尖,江苏公民
    邢鉴,河南公民在马来西亚
    于艳华,江苏公民在泰国
    孟宪奎,辽宁公民
    陈海,四川公民
    李玉,山东公民
    魏允华,江苏冤民
    竺海江,浙江公民
    罗玉瑛,南部县公民
    谢燕益,律师
    戚惠民,杭州公民
    刘建军,北京律师
    姜家文,辽宁公民
    田小冬,吉林公民
    王燕,四川公民
    杨兴才,新疆公民
    郭春平,河南公民
    蒋日生,福建公民
    覃迈财,公民
    江天勇,人权律师
    刘少明,公民
    郭武胜,武汉公民
    黎学文,作家
    郑天瑛(浮萍),公民
    陈金奎,迪拜
    黄于阗,基督徒
    魏水平,广东公民
    申有连,人权捍卫者
    李玉,公民
    麦苇,广东公民
    孙小琴,上海公民
    查建国,北京公民
    哎乌,人权支持者
    丁凝(无花果),伊斯兰学者
    戴保焱,日本
    王志勇,牧师
    吴丽岚,公民记者
    李保军,山东公民
    周作升,大连公民
    赵长福,江苏公民在泰国
    界立建,山东冤民在美国
    王靖渝,重庆公民在荷兰
    刘贻,牧师

  • 山东被顶替上大学女子家人遭威胁

    【民生观察2020年6月28日消息】山东济宁的苟晶,在网上披露了其1997年、1998年两次高考都被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情。随后家人遭到有关人员语言威胁,并被相关部门电话要求删帖。

    苟晶发帖称,第一次,是高中班主任邱老师的女儿顶替苟晶上了北京一所大学。后来,她还收到过邱老师的道歉信。

    这件事,邱老师是当事人,也是主谋,既然这件事被曝光了,他理应接受调查才对。

    但是,邱老师居然没有在济宁接受调查,而是在四处奔走。

    苟晶的帖子发出来没多久,已经八十多岁的邱老师就带着冒名顶替苟晶上了大学、现在在济宁一所学校工作的女儿、女婿登门拜访了苟晶的老母亲。

    邱老师送去了一袋桃子和一万元钱,苟晶的老母亲拒绝了。

    临走,80多岁的邱老师笑着对苟晶的老母亲留下一句话:你二女儿的孩子是不是马上要中考了?

    这么赤裸裸的威胁,这哪里是一个教书育人一辈子的老师,分明是个恶魔。

    随后,邱老师不顾年迈,居然去了杭州。为什么去杭州呢,因为苟晶如今生活在杭州,他是去找苟晶的。

    邱老师找苟晶想干什么?不知道,他没有对外说,当地官方也没有说。

    苟晶最近接到了很多电话,“中心思想不外乎希望我删帖,认为我在全国网友面前破坏了济宁的正面形象。也去我老家,联系我的亲戚朋友们劝我把帖子删掉。”

    邱老师去杭州,不是一个人去的,他带了几个人一起去。这一次,他带的不是自己的女儿和女婿,而是四五个大汉。

    苟晶本来想见多年未见的老师,但又怕见,她怕邱老师打她,更怕邱老师不顾脸面跪倒在地求她。犹豫再三,她暂时还没见。

    这些事,让人很不解。

    苟晶指控邱老师和其他人合谋偷走了本属于她的大学,改变了她的人生,这是严重的指控,如果属实,邱老师们那是犯罪。

    事情被公开披露了,当地教育部门、政法机关应该立即介入对此事展开调查才对,一方面调查苟晶说的是不是真事,若是真事就该对邱老师采取措施,对他本人及他背后的团伙进行深挖,然后给予打击。

    如果苟晶说的不是真事,而是构陷邱老师、抹黑济宁,那济宁的公安机关也应该进行调查,对散布不实谣言的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如若是这种情形,去济宁找苟晶的也不应该是邱老师,而应该是警察。

    影视剧里,谈判专家处置突发事件时经常用这样的技巧:有犯罪分子挟持了人质,或者有人遇到了人生难题想轻生,谈判专家一般会请当事人的家人、熟人去现场做工作,劝抚当事人。

    几个大汉陪着邱老师去杭州,济宁难道是打算让苟晶当年的语文老师、班主任邱老师去教化、说服苟晶认错的?以我们对当下某地地方的认知,这种可能性为零,他们不会对破坏了地方正面形象的人这么大度。

    不管是哪种情况,邱老师都应该是在济宁接受调查,他到底有没有让自己的女儿冒名顶替苟晶,他到底有没有操作其它类似的冒名顶替,他到底从中获得了什么好处,还有哪些人参与了这些冒名顶替的运作,他到底有没有犯罪……

    这些,是济宁当下最应该搞清楚的事情,这些,都必须从邱老师这里开始突破。

    那么,为什么邱老师能一会儿去苟晶家里威胁苟晶的老母亲,一会又能带着四五个彪形大汉去杭州找苟晶呢?

    出了这么大的事还跟没事人一样到处跑,当地的有关部门完全不对他进行调查,邱老师真的是不简单啊。他背后,难道还有更大的背景?

    不敢想,济宁那个地方水太深。

    大家还记得山东的厅官张辉吗?大学毕业仅仅五年,张辉就飙升到了副厅。如此神一般的人物,现在就在济宁担任市委政法委书记。

    不能小看邱老师,更不能小看济宁,那里卧虎藏龙,那里高人辈出。苟晶能给自己讨回公道吗,若无更高层级的调查组进驻,大家可真不要盲目乐观。

    而苟晶事件之所以成为今天的最热,就是因为她之前看到了这个山东冠县陈春秀被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情,几乎就是自己的翻版,于是她转发了这个新闻,并且留下了这么一段话:

    我也是被顶替的,1997年,我参加了第一次高考,我拿到的成绩是假的,我的班主任老师,让他的女儿顶替我的名字上了北京的一所大学,而我落榜了,加入了复读。他的女儿毕业后,在济宁一所中学教书,任后勤部老师。1998年,我以全任城区前几名的摸底成绩,高考再一次落榜了,因为我拿到的成绩又是假的…许多年过去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03年,班主任老师托人给我带了一封手写信,两页半信纸,道歉与忏悔。说他女儿不争气,成绩太差,不得已顶替我的名字和成绩去上大学。时隔多年,我才知道被顶替。至于我第二次高考,全区几万考生,我在高考前一周的摸底考试中,是全区第4名,而我拿到的高考成绩又是很差的,志愿都不曾填报,就被湖北黄冈一个野鸡中专录取,那么,这次又是被谁顶替了,亦或是有更大的黑幕,至今是个谜!

    这帖子一发,很多网友慢慢都看到了,非常震惊,竟然还有这种事情?

    班主任竟然可以权力大到让自己的女儿顶替一个女孩子的高考?简直匪夷所思……很多网友都发出了疑问,是真的吗?在大家的疑问中,更多惊人的事实浮出水面。

    学生时期的苟晶家里很穷,她的父亲一直希望她能够靠着读书有出息,帮助家里摆脱贫困,可是没想到苟晶的2次落榜给整个家庭以非常沉重的打击。她们姐妹三人,苟晶读高中时,二妹为了补贴家用,初中读完就辍学去打工,接济上学的姐姐和妹妹。2003年小妹上大学后,学费、生活费,又由苟晶提供。

    2018年,她的父亲脑癌恶化,无意中从她和同学的对话中得知了苟晶极有可能是被人冒名顶替掉大学的机会,老父亲气到浑身发抖,却说不出话,只能努力颤抖着把手在空中乱抖,或许这件事情严重刺激到了老父亲。几天后,苟晶的父亲与世长辞。

    这再次在苟晶的心中猛烈一击!父亲当年种棉花供她上学,一车棉花卖120块钱,父亲为了给她补营养,花6块钱买了苹果。

    本来这个事情虽然苟晶完全没法平复,但是她已经决定不再去想,好好过自己的下半生。

    没想到山东接二连三的出现高考被顶替的事情,很多同学找到她为她鸣不平,她终于决定发帖!

    对于班主任的信这个重要证据,她表示可以找得到。

    以下是苟晶的实名举报:

    我是山东济宁高考被两次冒名顶替的苟晶,我最开始知道我的高考成绩被冒名顶替了,是收到了来自我高三班主任的一封道谦信,他在信中承认是自己的女儿顶替我去北京读了大学,当时我的孩子都已经出生了,我是抱着小孩收到这封信的,看到这封信的第一瞬间的感觉仿佛是被无力回天这四个大字撞到在地。我当时心里想,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我已经结婚生子了,难道我还能抱着孩子再去上大学吗?我感觉我上大学的这条路已经被堵死了,再也没有机会了。而且当时除了这封信,我没办法搞到其他任何证据。在那个年代,连一部电话都没有,对我来说根本就是无路可走。之所以没有在当时选择打官司追究,一方面因为我感觉一切仿佛已成定局,即使我去追究,我最好的年华已经没有了,合适上大学的时间也错过了,确实遗博但也只剩遗憾和无力。另一方面我当时刚生了孩子,边带孩子一边一个人养家,正式工作都没有,我有能力拿着这份微薄的收入去打官司吗?所有的现实,都好像不断的在我耳边说,你不得不放弃,不得不认倒霉。

    即使我已经看淡了,这件事也一直是我父亲心上的一块痛,最近相关的新闻出来之后,我选择了直接对这件事进行实名举报。不仅是给父亲在天之灵一个交代,给我自己一个交代,也是给事实真相一个交代。我开始是举报到山东省教育厅,当天下午教育厅传到济宁市教育局。目前为止还没有接到正面的回应。这几天中陆陆续续有电话打到我家中,告诉我当地很重视,成立了专案组进行调查,但是也并没有说什么时候可以给我一个结果,或是通知我最新进展。对方虽然说得很委婉,但中心思想不外乎希望我删帖,认为我在全国网友面前破坏了济宁的正面形象。也去我老家,联系我的亲戚朋友们劝我把帖子删掉,我想说,不是所有人都想遮盖事实,息事宁人,想尽各种办法让我删帖的人,你们想掩盖什么?我发布自己被顶替的事实,是想要知道诸多我不知道的答案,什么样的操作能这样瞒天过海,天衣无缝的把我弄到湖北的中专去了?我说句真心话,我并不是想要多少赔偿,这些都不是我的初衷,我希望要的就是希望受贿的人、暗箱操作的人得到法律的制裁,把这些人找出来,给我们大山东铲除这种肿瘤。这些年我卖过化妆品,销售过软件,做过移动公司的话务员,可能也是天意,这样一步一步走过来,虽然吃了很多苦,但是生活现在也过的简单平淡。我希望正义可以早日到来,让这些渎职的人得到应有的处罚,也希望这样的遭遇不要再发生在任何一个年轻人身上。

    一个女生的大学梦一辈子都圆不了了,从她的话中可以感觉到苟晶是多渴望能成为一名真正的大学生,以至于她现在连房子都买在大学对面。

    我们从她的话中看到了她的真正意义,现在即使让她再上大学也没有意义了……她想帮助更多的人,来彻底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对于受害者的整个人生而言,真的是没有“正义”了。

    著名的罗翔教授也谈了这个问题,认为这是严重的刑事犯罪:

    很多朋友询问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我专门请教了行政法方面的权威,结论是冒名顶替者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学位随时可以撤销,不受时效限制。至于刑事问题,冒名顶替者至少涉及渎职罪(教唆犯)和行贿罪,如果还在追诉时效之内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至于被冒名顶替还能否继续入学,这属于学校的自主决定权,由学校自主决定。

  • 江西女子进京被截访拘留

    【民生观察2020年2月29日消息】因对拆迁补偿不满,江西信丰女子施某某多次到信丰县信访局、房管局等部门进行信访,但其诉求一直未得到合理解决。

    2019年7月,施某某与一名朋友约好,一同前往北京国家信访局上访。2019年7月30日,施某某与朋友到达北京。

    刚到北京没多久,二人还没来得及去相关部门提出信访请求,就被信丰县政府相关人员“接”回了信丰。

    回到信丰,2019年8月2日,信丰县公安局对施某某作出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扰乱单位秩序”。对这一处罚决定,施某某不服。

    她认为,她是中国公民,北京是中国领土,她有权去祖国的每一个地方,如果不能去的地方,都有警告标示和警卫员看守,当时她去北京,没有扰乱单位秩序,没有做违法乱纪之事。

    施某某说,信丰县公安局以稳控、截访为目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严重的违法行政行为。

    2019年11月18日,赣州市公安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施某某一到北京就被劝回,没有前往相关场所提出信访请求,没有实施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信丰县公安局以扰乱单位秩序对施某某进行治安处罚拘留10日,主要事实不清,作出处罚的证据不足。

    赣州市公安局撤销了信丰县公安局对施某某的处罚决定。

    2020年2月12日,疫情笼罩下,施某某收到了信丰县公安局的《行政赔偿决定书》,信丰县公安局向施某某赔偿3159.4元,并赔礼道歉。

    【网友留言】

    聚沙成塔:既然不让上访,那就直接撤销信访局。

    心想事成:公安局违法拘留,上级这样处理避重就轻,应该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严重不公平,给你拘留10天你试试,公职人员违法犯罪,让纳税人买单,下次他们还会这样做,一定要给他们严重处理,才能有深刻教训,不然公职人员会公报私仇,让他们不敢不作为乱作为。

    BLUE:起来,不愿做奴隶的的人们!

    陈维树:2017-6-4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陈裕咸在北京遭上犹县政府信访局外包涉黑牛力团伙截访殴打致死案后,信丰县依然在截访,刑拘访民。

    无限的无线:法治不是说说而已,法治社会是每一个人的事包括公权力!

    马到成功:无语的世界,无语的教训!无语的拘留,无语的改判!让正义不在流泪,让执著成为勇敢!——海阳市马家大院

    丸:这就是暴政,知法犯法!

    渤海岛主:公安行政复议正确处理,变违法行政过错完全纠正!值得推广!让访民心理平衡!

    黄凤娣18901526811:公安局拘留访民,权大于法。

    彪哥:没有去到国家信访局,就没有扰乱单位秩序!去国家信访局就是扰乱单位秩序,就要拘留。这个概念说的通吗?

    寂寞哥:又有几个人有运气获赔?一万个中的一个吧,黑暗官场老百姓能怎样?

    随波逐流:“这就叫公平正义”留言区还有这样说的,什么逻辑?公民申诉、上访是宪法规定的,公权力肆无忌惮的践踏,限制、非法的使用机器迫害公民(拘留),后有点可恶或迫于压力,用纳税人维持正义的税款为自己违法行为埋单,还未见有人承担责任,就算”公平正义”了,什么逻辑吗?

    上善若水:还是赣州市公安局能主持公道,我们平顶山冤民进京上访的,不管是在火车上,还是在旅馆,还是在田地里,还是在路上,只要被地方政府找到接回来,就是拘留。别说到市公安局复议了,就是打官司到法院,一律不会赢,一个都不会赢,现在就有几十个被错误拘留的民众告法院枉法裁判,但还是没人查处,纠错,为什么呢?

    红胡子:既然不应该,就是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就是非法拘禁,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实事求是:希望各级部门能够真正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真正一切按照国家各项宪法,法律,法规,执行,公平公正,一视同仁,不靠关系,如有贪官不作为乱作为查到一个就必须枪毙一个!中国就会太平天国。否则一切不堪设想。

    大爱:执法违法应追究其违法执法者的法律责任,赔偿和道歉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Are you sure want to unlock this post?
Unlock left : 0
Are you sure want to cancel subscri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