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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检法如果要对人民审查,可以把任何人推上法庭

    ——张展案庭审辩论阶段·辩护律师部分口头发言

    审判长、审判员: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接受张展家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辩护人。发表如下辩论意见:

    公诉人公诉意见认为张展编造虚假信息,但是张展具体说了什么?如何编造?哪里有受众众多,哪里有影响恶劣?都没有举证和证明。

    一个人冒着被烈性传染病感染的风险跑到武汉,除非是头脑发热,否则是多么了不起的人。

    张展在今年2月初冒着被新冠病毒感染的风险抵达武汉。

    而在今年1月21日封城前几个小时,几十万人逃离武汉,张展是个真正的在灾难中逆向而行的人。

    这体现了她对社会的责任和担当,对普通老百姓的悲天悯人的情怀。还有因信仰基督教带来的救世使命。

    社会之所以需要媒体,正是因为人有所局限,眼不能至脚不能到。前方有灾难,可以及时避开;灾难过后,可以及时救援。这都需要媒体的报道。

    武汉有个叫方方的作家因禁足不能出门,主要通过耳朵听到或者眼看新闻,包括前线医生告知或者其亲友讲述,形成日记发表后引起广泛关注。

    方方以文字记录历史。

    张展以视频记录历史。

    基督徒张展真正的是亲临武汉疫情一线,医院、殡仪馆、墓园、新冠病毒患者家里,还有面对那些失业和生计无着的人,还有那些歇业的店铺。都是亲自访谈,如果有编造虚假信息,那也要去和被访谈对象核实,问他们为什么这样说?虽然张展有很多个人不同观点,但在事实方面往往并不是她的个人陈述。

    公诉人在举证中就证人证言以外仅念证据名称,关于张展微信文章和文字内容不宣读,关于指控的张展发布到YouTube上的视频不播放,那张展到底做了什么,被指控编造虚假信息呢?

    我们中国大陆人通常看不到海外媒体,下不了海外社交软件,如何去关注了解张展发布的视频和信息,如何能受众众多、影响恶劣?反而是她被抓之后才引起关注的上升。

    (辩护人在质证阶段表示:如果公诉人不展示证据,不宣读文字不播放视频,不证明张展做过什么事,说过什么话,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就应该当庭放人。)

    就公诉人在证人证言中提到的相关信息,比如核酸检测费用方面。

    在今年五月中旬武汉的核酸检测中有一次社区全面大检查,的确是免费的,但开始施行的时候,张展已经被抓了。而在之前,在武汉做核酸检测是有价格和费用的。包括我们律师经常出差需要进行核酸检测,每次也是自费。如果武汉都是免费,武汉周边的人的人难道不来武汉享受免费待遇吗?

    在电子数据证据中,关于武汉某社区蔬菜质量、张展所住小区门口迷彩服是否为武警,以及武汉某小区居民评价社区发放物资情况,都有相应视频可以播放和辨认,反而能证明张展没有编造虚假信息。

    武汉卫健委和央视等媒体在疫情初期说不存在持续人传人,但不久他们改变报道口径,他们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李文亮医生被训诫,又被纠正,那些报道他和其他七位人士传谣的媒体或记者被追究责任了吗?

    如果一个人的言论要被审查,那他敢开口说话吗?我们国家的法律是,如果一个人的言论不存在侮辱、诽谤、诬陷,或者涉及泄漏国家秘密,那么他的言论就应该受法律保护。我们国家也并没有建立专门的谣言审查机构,那么如何鉴定张展的言论是谣言呢?那些侦查人员说她发布的消息是谣言。侦查人员有证明这些是谣言吗?侦查人员有权力认定谣言吗?

    (辩护人试图说明涉及寻衅滋事的司法解释和刑法、立法法冲突,被审判长打断。)

    请公诉人、审判员好好读一读案卷中张展的微信文章和社会评论,她是抱着对社会底层人民多深的爱和悲悯来了解每个普通人的辛酸,试图去帮助那些需要被帮助的人。

    李克强总理说:“人民说真话,我们才能出实策”。若不了解老百姓的需求,政府如何提供公共服务。我们知道,政府应当是为人民服务的,人民不是为政府服务的。

    最后恳请法庭依法审理,摒除法外因素,判处张展无罪。并且当庭释放。

    (以上凭记忆整理。以庭审录音为准。)

    张展的辩护人:张科科律师

    2021年1月1日

  • 医生,你会相信我的吧?

    如果,妄想是指与现实不符却仍然坚信的一种信念,我们又如何厘清现实不现实的呢?

    某个星期三上午,我独自来到精神科专科诊所。

    “今天早上我有三个新症,第一个Case你可以先在旁看我问症,第二个Case就轮到你活学活用了。新症我们一般会有多些时间与患者倾谈,旧症的话就只有寥寥数分钟。”当值医生友善地介绍门诊安排,我却听得出她对轮候问题迟迟未有改善的无奈。

    第一个进入房间的是打扮时尚的中年妇人,她左顾右盼一番才慢慢地走到座位旁,尾随的年轻人应该是她的儿子。

    “医生你好。”她点一点头,指著我问道:“这个人是谁?”

    “他是中文大学的医科生,会在旁边观察学习,你介意的话我可以请他离去。”

    她眉头轻皱地盯著我,然后说道:“就让他留下吧。”

    “郑女士你好,请问这位是?”当值医生问道。

    “我的儿子。”

    “好的,那么请问今天来到是为了什么事呢?”

    “我不觉得自己有任何问题,是他硬要带我来看精神科。”

    大部份的精神病患者都拒绝承认自己有病。

    “那么你觉得儿子为甚么要带你来呢?”

    “他觉得我总是疑神疑鬼,又不相信我所说的话,所以便带我来看医生。医生你听我说,有个邻居三年来都在骚扰我,专挑我在家的时间才切菜做饭,而且还故意弄出噪音让我不能专心。不过我也不是省油的灯,我晚上会对著他的窗户播音乐,好让他也体会一下被人滋扰的味道……”郑女士说个不停,但是她儿子似乎不太同意她的说话内容。

    原来她认为那个邻居觊觎她的单位,所以才千方百计要赶走她,郑女士还说那邻居派人来监视她,所以才会那么清楚她甚么时候在家。她否认任何幻觉,也说没有饮酒或服用任何药物。

    “其他家人也有遇到类似的问题吗?”医生问。

    “没有。因为那人只针对我一个。”郑女士答道。

    我看到她的儿子也在旁摇头。

    其实我大约能猜到是怎样的一回事,郑女士应该是有被害妄想(Persecutory delusion),如果她真的没有任何幻觉的话,最有可能的诊断会是妄想症(Delusion Disorder)。但若她有幻觉或是言语散乱(Disorganized speech),行为紊乱(Disorganized behavior),负性症状(Negative symptoms)等其他症状,最有可能的诊断便会是思觉失调(Schizophrenia)(注1)。如果能跟她的儿子单独谈一谈的话,便能摸清楚事实的全貌了。

    “郑女士,我大概清楚这件事了。请问他的行为对你的生活有甚么影响吗?有影响睡眠及食欲吗?”

    “其实除了吵一点外,我的生活都很正常,心情都算不错。每天都睡得够,吃得饱,很健康呢。我没有病,所以应该不用吃药吧?”郑女士笑说。她的儿子却再次摇头。 “嗯,暂时不用吃药。但我跟你约个覆诊日期,到时再跟你谈一谈,好吗?”

    “好的。”她爽快地答道。

    “还有甚么要补充吗?”

    “没有了,再见。”郑女士报以微笑,却见她的儿子有口难言,但我相信医生一定会再联络他。

    “再见。”沉默已久的我终于开口。

    我乖乖地目送他们离去,郑女士走出门外后,却突然回头抛下一句:“医生,你会相信我的吧?”

    这个问题可一点都不好答,幸好郑女士没有等医生回应便挥袖离去。

    然后我问自己,郑女士的话可信吗?

    我们如何证明妄想与事实?

    虽然说她妄想的可能性很高,但她所说的又完全不是没可能发生。要验证她发言的真伪,唯有靠第三者提供的信息,在此之前还不能妄下定论。

    究竟甚么是妄想呢?

    教科书上的妄想,是指与现实不符却仍然坚信的一种信念(fixed beliefs that are not amenable to change in light of conflicting evidence)。

    那事实究竟是如何厘清的呢?有些事实是摆在眼前,难以反驳的;但有些“事实”却会受社会、文化及科学等因素所影响。

    哥白尼提出了“日心说”,不止颠覆了那个时代人类对宇宙的认识,还动摇了中世纪宗教神学的理论基础。他的理论在当时引起非议,历史到后来才证明他说的是事实。

    说到教会,亦有些人认为所有宗教都是妄想,论点是,教徒所相信的全都没有事实根据,甚至说所谓的先知只是思觉失调症患者。虽然科学无法证明或否定神的存在,但明显地我们并不会将所有信徒都当作精神病患者。

    又例如,近日流感疫苗的传闻弄得满城风雨,有艺人发表对疫苗的独特见解,有医学专家提出各项数据佐证疫苗效用,但不同人还是抱持著不同的事实,真相仿佛从不存在。

    还有些政党说,讨论“香港前途自决”的年轻人是痴心妄想,但这群年轻人却相信那是香港民主的唯一出路,我不知道那一套想法才合乎事实,只知道事实是我们连讨论的权利都没有。

    妄想与梦想差距多远?

    举这么多的例子,想说明的是,事实不一定永远都是事实,有时候唯有时间才能证明我们相信的价值是否属实。

    这让我联想起另外一位年轻患者,他跟我一样是中大学生。他醉心于天文研究,梦想是成为诺贝尔得奖者,为人类社会作出贡献。亢奋时,他能够不眠不休地工作,感觉思路特别清晰,但遇到数学难题时会大发脾气。他还深信自己比同学都聪明和勤力,只要坚持下去,总有一天会超越爱恩斯坦。

    医生说是躁郁症。与他交谈时,这病人表现得十分兴奋,语速极快,加上他说自己容易发怒且不需睡眠,还曾经患上抑郁症,我绝对同意医生的诊断。然而,医生说他有自大型妄想(Grandiose delusions),我便不是完全认同。

    首先,他说的内容虽然比较夸张,但并不是没有可能发生,在我看来,他只是在诚恳地分享梦想。如果同一番说话不是出自精神病患者的口中,常人只会觉得那是浪漫的追梦宣言,并不会认为那人有自大型妄想,我们不该因患者的背景而扭曲了客观判断。其次,我相信梦想其实是妄想的衍生物。我们都是先勇敢地做梦,才懂认清方向,再逐步绘画出通往梦想的地图。

    有人视梦想为信仰,有人认为梦想是坚持便会让人感到幸福的东西,也有人认为梦想是虚无缥缈且不值追寻。

    我则会把梦想定义为“明知是遥不可及却仍然相信坚持下去会成功”的一种信念。

    梦想与妄想只是一线之差,我们靠不断努力去缩窄梦想与现实的距离,用时间去证明我们自己相信的价值是否值得追寻。但若我们害怕失败,只会空想,连自己都不相信自己会成功,梦想最终会变得无法实现,打回原形,再度成为妄想。

    想著想著,第二个病人敲门进来了。我深深吸一口气,收拾好心情,继续朝梦想进发。

    注1: 有关妄想症及思觉失调的详细诊断可参考美国精神医学学会的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DSM-5)

    (端传媒 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180217-notes-life-and-death-cheuk/ 2018-2-17)

  • 我们应该如何面对疑似精神病人?

     如果精神病人继续在正常人的人际社会里搅和,将会付出无法承受的代价。
       日前,广东省人民医院口腔科陈仲伟主任被一名疑似精神病人袭击,不幸遇难。据报道,陈医生此前曾多次受到这位疑似病人的骚扰并报警,但惨剧仍然发生。为何这样的病人得不到收治?我们应该如何面对疑似精神病人?
      精神病送医难、收治难
      陈仲伟医生的死,缘于一颗几十年前的烤瓷牙变色——这比那些单纯的“病人伤医”事件更令人震惊。如果是跟具有正常思维的患者发生矛盾,悲剧似乎还有可能避免。大不了,“孩子学医打断腿”也算个出路。但这次的凶手显然已经不正常。今天他可以对医生下手,明天就可能是老师、同事、邻居、陌生人,谁能躲得过?这种人似乎完全无法用理智沟通,无法预测,自然也无从防范。我们很难有办法将他们彻底隔离到外太空。也许有一天,一个素不相识的“怪人”找上门,认定跟你有不共戴天之仇,你毫无头绪,但他不依不饶,就是缠上你了。你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当你给医生打电话说有一位疑似精神病患者的时候,精神科医生不会像在电影中那样抬着担架跑过来,一拥而上把“病人”按倒,注射一针安定,再把他扛上担架抬走,此后就让他在精神病院度过余生。这是劫匪,不是医生。何况人家还搞不清这个人是不是真的“病人”——总得诊断之后才能确定。
      另外,作为病人家属很可能也不情愿带“病人”就医。一方面,看病还要排队花钱,另一方面,讳疾忌医是人类的天性。万一真的被诊断出“精神病”,不好听不说,现在精神医学也没那么发达,诊断出来了也不一定能治好,往往就是隔离。万一医生要把他长期“关”在医院里,作为亲人又于心何忍?现在在外面过得也挺好,就让他在外面吧。大不了就是多去派出所赔礼说说好话。
      很多针对疑似病人的这种投诉,就这样不了了之。
    尴尬的现状
      事实上,精神病性障碍作为一类诊断,有一点其它疾病都不具备的特殊性,叫做 “自知力障碍”,是说精神病患者缺乏对自身精神病态的认识和批判能力,否认自己有病,拒绝治疗,这也往往被看作病情严重的标志。
      这个特点导致了这样一个怪圈,“我越不认为自己有病,说明我病得越重”。这不仅仅是一个精神病人接受“精神病”时的障碍,也是一个非精神病人拒绝“被精神病”的障碍,因为否认就等于承认。“我没有病!”的呼声越大,对你的怀疑反而越确凿。因此从一开始就需要小心鉴别,让没病的人不至于被当成有病,避免那些本不该接受的治疗,这件事和“让有病的人接受治疗”同样重要,甚至也许是更重要。国外有研究,实验者冒充精神分裂症患者住院,尽管他们做了充分的准备,了解如何“自证清白”,但他们最后几乎还是难以逃脱。
      精神病性障碍的另一个特点,在于它的不可预测性, 谁也说不清他们会做出怎样的事。因此,病人可能成为公共安全的巨大隐患——假如真的做了什么倒还好,因为《精神卫生法》规定:“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这说明,如果他的行为真的越过边界,证明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公安机关可以强制送医。只可惜, 我们常常不能提前证明这种危险。
      最怕的不是贼偷,而是贼惦记。
      就像陈仲伟医生的悲剧。如果疑似精神病人对他先动了手,或者威胁“我要杀了你”,警察不可能无动于衷,否则就是他们的失职。但如果对方只是说你没把我的牙治好,我要索赔,难道能以“危害安全”为由逼他去住院?
      保障所有人的权利,就没有绝对安全的净土。
    有病,到底要怎么“治”?
      每当讨论到“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疑似精神病人”时,一种常见的思路就是 寄希望于精神病院,期待医院成为收容精神病人的机构——或者干脆把“收容”换成“关押”也好。只要是精神病人,最好就一辈子锁在医院里,不要出院危害正常社会秩序,仿佛是一座为他们量身定做的终身监狱。但如果真的那么做, 且不说医院会不会爆满,且不说算不算反人类,首先那不是医院应该做的事。医院只是医院,是一个治病的机构。
      “病人”的意思,据说就是“痛苦的人”。一个人得了感冒,没有人会强制他看医生,如果他承受不了痛苦,他就会主动去医院交钱,挂号,诊断,开药。精神病的特殊性,在于他们自己往往不自知痛苦,而别人痛苦。在别人想要“请”他治病的时候,就很难与传统观念里“治病”的概念发生呼应。
      同样说“病”,我们却在混淆两种不同的认知。每当被疑似病人伤害的人对医院说:“他有病”。这句话的真实含义在于: 我的人身安全被这个人威胁了,我希望你们对他的行为进行限制——这是在公共安全管理的层面说话。而疑似病人(或家属)则是在医学的层面说话,他们说:“我没病”,这样就可以拒绝就医。背后的意思是: 我们并不痛苦,不需要医学的帮助。
      统一这两种认知的前提是,疑似病人(或家属)认同“病”是一种“痛苦”,只要是这种情况——或者说,只有这种情况——他们就会主动寻求医学的帮助。在精神病的领域,有一个再好不过的例子,就是司法精神病鉴定。因为精神病人不用承担完全的刑事责任。
      不管这方面理论和实践有多少争议,一旦犯下罪行,犯罪嫌疑人(或家属)会想方设法地求一张“精神病性障碍”的标签,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时候他们面临着真实的痛苦,并非生理或精神上的切肤之痛,而是由人际互动的规则导致的惩罚:他的行为伤害了别人,他(或家属)必须为这种(疑似病理性的)行为付出代价。
      此种痛苦,某种意义上可以被医学——以一种特殊的形式救助,也就是说,免除一部分的责任,这种情况他们自然会翘首以盼。
      我们唯一发动病人(或家属)接受治疗的途径就在于此。让他们理解:如果他继续在正常人的人际社会里搅和,将会付出无法承受的代价。惟其如此,他们才会认识到医院并非限制人身自由的囹圄,反倒是当前唯一宜居的福地。“此病不愈,寸步难行”。换句话说,限制其自由不应依赖于医院或医生,而在于正常社会中,每一个人,每一次互动,每一条规则对其言行的反馈。
    尊重规则,保护自己
      在接受为“病人”提供的诊疗之前, 任何人都需要活在准则之下。这些准则有时会写在纸上,更多时候则落实在我们的言行中。简言之,就是做这件事,有这件事的反馈:做错事要道歉,造成损失要补偿,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愿赌服输。无论情愿与否,必须为自己的一言一行买单。
      这是所有人都能放心活在这个社会中的基石。一个人总是破坏别人财物,就算他不自知,他的家人总要赔钱。赔得多了,自然就会需要医生治病。但如果苦主们都是高风亮节的君子,笑一笑:“算了,他可能就是有病嘛”, 这种看似宽广的胸怀,恐怕耽误病人自己。
      我有点担心,陈仲伟医生的悲剧,最终留给这个社会的影响,就是“正常人”在给予正当反馈时更加畏畏缩缩,为“病人”预留出更大的特权。人们也许会更倾向于逃避:“精神病人太危险,看见就要躲着走”,打不得,骂不得,惹不起,躲得起…… 因为可能是“病人”,一小部分人的言行失范,会让大部分人都选择视而不见,姑息纵容(同时不切实际地许愿,期望警察或医院把这些人管好)。某种意义上,这是在为这部分人制造一片横行无忌的真空。受到了这样的鼓励,无论这些人是否真的“有病”,他们的行为常常会不断恶化升级。
      对于一般人来说,保障安全最好的办法,就是遵照正常人的行为规则,保证每个人对我做的事都会得到应有的结果。哪怕他投诉几十年前的牙变了色,只要是一份投诉,我就认真受理这个投诉,一份投诉就应该得到投诉应有的结果。而在投诉之外,如果我的名誉被诋毁,或者我的权利被妨碍,我也必须追责到底。
      一个人为其言行承担了后果,才能约束言行的边界。无论“病人”与否,只要活在医院外的世界,这一点都是一样的。
    (来源:果壳网http://www.bkweek.com/a/lanmu/xinlikafei/2016/0525/4960.html 201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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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高采旭的紧急呼吁:如果农场被霸占我就和他们拼了

    紧急呼吁!黑龙江牡丹江农垦855农场20连的高采旭自己投资开垦700亩土地兴办家庭农场,被当地场长迫害,无理由向他要钱。每亩地超出当地的种地农户的缴费的一倍。高采旭没有钱交农场的乱收费,他要进京上访都没有路费。如果不交每亩400元的钱,“五一”就抢去卖给别人。
     
    黑龙江农垦在隋凤富领导下买官卖官的各个农场场长都是地霸王、土皇帝 ,利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卖地贪污腐败极其严重。希望中央到农垦拍苍蝇,查各个农场的土地面积,就是当个连队队长都发了,他们种地不花钱,每个农场都抢家庭农场开垦的土地卖钱贪污,破坏家庭牧场、农场的生产经营权。高采旭希望各界关注!高采旭说:“如果农场强行霸占我用血汗自己投资开垦的荒地,我就和他们拼命了”。
    2015/4/27
    高采旭电话:15045639169

  • “精神病奶奶砍死孙女”未成年人监护权制度值得反思

    “如果她当时砍死我,可能就不会砍死我孙女了。”11日上午,在斗门区井岸镇东风村,60多岁的胡有良(化名)痛哭着对南都记者说。就在几天前,他长期患有精神分裂的老伴病情发作,用菜刀将8岁孙女小晴的喉咙砍断,造成小晴当场死亡,儿媳返家后亦被砍伤。据斗门警方介绍,目前肇事老太已被刑事拘留,须经司法鉴定后再判断其是否要负刑事责任。((《南方都市报》1月13日A II08版))
        奶奶砍死孙女,如此人伦惨剧,无疑令人扼腕。真正的杀手其实是“精神病”,精神病发作时,其行为很难受控,得了病的奶奶,杀了孙女,当然也不能全部咎责这位深受“精神病”之苦的奶奶,这样一出人伦惨剧的发生,看来也没有太多太好的预防办法。
        事实上,对于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资格,这些对于未成年人权益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本该有严格的授权与监管。在这方面,欧美一些国家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其实都有着事无巨细的规定,一旦发现监护人身份不适,或是有可能对孩子的权益造成不利,都会被剥夺监护权,这种未雨绸缪的提前干预与保护,甚至往往看似有些过度。相形之下,国内在这方面做的,显然还远远不够。
        而按理来说,一位患精神分裂症的奶奶,连自己的行为都不可控,对于未成年孩子来说,无疑是高风险的,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这位奶奶本不适合再承担监护人的职责,甚至不应当继续与未成年人共同生活。
    对于“精神病奶奶砍死孙女”惨剧,其实更应引发对于未成年人保护与监护人资格的关注。如何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前置,对于存在风险的监护人及亲属,又该如何提前介入,并寻找替代监护者,或许更亟待反思。
    (来源:南方都市报http://epaper.oeeee.com/N/html/2014-01/15/content_2008911.htm 201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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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你爱的国家是个精神病

    这是幸福课作者阳志平写的书评,《疯狂:美国精神病患者的遭遇》是一部介绍美国精神卫生法立法历程,并影响到美国精神卫生法立法进程的纪实文学。

    《疯狂:美国精神病患者的遭遇》内容简介

    如果你爱的人是个精神病,你能做的,只能是更爱他一点点。你的爱,将让你爱的人活下去,变得更好!

    《疯狂:美国精神病患者的遭遇》这本书是一位父亲献给儿子迈克的礼物。在迈克大学毕业那年,因为压力与找工作不顺,被确诊双相情感障碍之后,他陷入了一场必须全力以赴的战争。在这场战争中,他时不时遭遇这类情景:迈克要自杀;迈克撞车了;迈克找不到工作。。。

    战斗的高潮始于迈克私闯民宅,并在人家家的地毯上上尿尿。。。于是,迈克面临一场指控:坐牢!坐5年牢!并将以重罪失去多项合法权利:不能参加选举,不能拥有枪支或者参军,还可能被迫上缴驾驶执照。更致命的影响则在于,没有公司愿意雇佣有重罪前科的人。

    当迈克消失在监狱厚重铁门的那时起,作者问道:为什么对于警察和医生来说,将一个精神病人送到监狱,如此常见。但是这种常见的背后,真的正常吗?

    此时此刻,父亲第一次萌生了写作此书的想法。作为前《华盛顿邮报》记者,作者早因间谍小说《间谍证据》、《卧底中情局》成名。因此,拥有对美国精神病患者进行调查的能力,获得对迈阿密拘留中心关押精神病患者【九楼】的调查权(其中的【C翼】用来关押自杀倾向患者)。然后,全书围绕迈克的官司与作者对美国精神病患者的调查两条线索展开。

    在这些纷纷登场的各路人物中,对于我等心理学背景的人来说,最关心的是美国精神卫生立法中的关键节点、关键人物与各类利益纠结机制。以下试举例。

    法官莱夫曼

    这位40来岁的,喜欢交际,因为维护精神病人权益而闻名全美,并于今年奔赴中国参加精神卫生法立法讨论的法官,家族里面没有一位精神病人。然而,18岁那年,他的实习经历,见证了一位精神病患者的遭遇,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

    连动物园对待动物都要比精神病院对病人好得多。

    成年之后,法官通过不懈努力,终于站上了舞台。他的台词是:

    监狱是最后选择,而不是第一选择。

    秉承这种理念,法官莱夫曼发起的分流项目,使得迈阿密的再次犯罪率大幅度下降。

    大夫普瓦捷

    借这位迈阿密监狱心理医生之口,作者给大家普及了美国精神卫生法以及治疗体系的来龙去脉:(参考读物《我们身边的疯子:美国的精神病人护理史》)。

    ·                     1840年代,女神迪克斯二十年的持续战争,使得美国三十来个州建立了精神病医院

    ·                     1900年,美国每个州拥有了一个精神病医院

    ·                     1946年,媒体压力使得杜鲁门总统签署法案创立美国国家心理健康研究所

    ·                     1952年,法国外科医生拉博里特发明可乐静,葛兰素史克收购并营销

    ·                     1961年,肯尼迪上任,将心理健康障碍作为自己工作当务之急

    ·                     1963年10月10日,肯尼迪签署美国国家精神卫生法,投资3亿美元建立社区诊所代替大型州立医院

    ·                     1960年代,《飞越疯人院》小说出版与影片发行,也就是现在中国停留的阶段。

    ·                     《飞越疯人院》电影获得1976年奥斯卡奖。加上钱与当时人权主义流行的问题,使得美国精神病【去院化】运动流行一时。一夜之间,各州将精神病医院关掉

    ·                     1960年代到1980年代,美国精神病医院住院人数从50万下降到10万

    ·                     水门事件、越南战争,肯尼迪的3亿美元成为谎言。慢性精神病人大量出现在街头

    ·                     1980年代末,精神病人开始到各类监狱中来(转机构化)

    普瓦捷大夫,他令人感动的台词是:

    普瓦捷大夫:这个环境让你容易变老。
    作者:那你为什么还在这里工作呢?
    普瓦捷大夫:来这里的犯人都已经被人抛弃了,但其中的一些人能够而且真的会变好,这就是我每天来这里工作的动力,知道自己能起一点点作用,知道自己也的确起到了作用
    普瓦捷大夫:再说,如果我不做,那么谁愿意来做呢?      

    志愿者罗宾逊

    每位成为纳米(NAMI,美国著名心理健康志愿者组织)当地社区核心志愿者的妈妈们都不例外,背后必然有一个爱得深深的孩子。罗宾逊是迈阿密的一位有影响力的心理健康志愿者。她的儿子杰夫18岁第一次被捕,后来被捕39次,被诊断为分裂情感障碍。通过持续6年的努力,罗宾逊终于说服了当地警察局开展危机干预小组(CIT)培训。因为她足够幸运的碰上了一位患有幻听等症状已经32年的越战老兵的局长。

    为什么警察与各类人员如此需要CIT培训?当迈克康复不久之后,再一次病发,半夜起床,光着身子,走出去。直到一位警察发现了他。幸运的是,这位警察受过CIT培训。意识到他是一位需要帮助并且立即治疗的病人。于是,他将迈克带到医院急救室,并且联络相关人员,将迈克送到医院而不是监狱。在这次之后,迈克长达四年没有患病!并成功就业!图书开始面临的指责也从四年的重罪变为二年的轻罪,并缓刑执行。

    相反,警察局没有接受CIT培训,结果将一位精神病犯人开枪打死,母亲疼不欲生。罗宾逊令人感动的台词是:

    这个年轻人本来有机会活下去!可警察却把这个机会夺走了!

    如果你爱的国家是个精神病

    读完全书,我不由地骂道,这哪是本揭露黑幕的诉苦书,明明是夸耀书。炫耀了些什么?美国的出版、医疗以及司法制度。真想给作者写封邮件,邀请他来中国看看。你知道吗?在你写的《疯狂》的大洋那面有一个这样的国家:

    ·                     立法:精神卫生法,20多年了还没出台

    ·                     警察:别说CIT培训项目,不滥用职权,将正常人送到精神病医院就是好事

    ·                     医院:部分精神病医院也是利益导向的,给钱就抓人,别说什么你那么纠结的【强制治疗】与【自愿治疗】

    ·                     出版:在这个国家,写一部揭露监狱中的精神病人的书是无法出版的

    ·                     言论:作家的意见无法影响任何法律的修改

    立法这一点,是去年的亲身经历。精神卫生法即将出台,但是草案多项不靠谱。不信这个邪,组织二十来位心理学同行,投递修改意见。

    虽然是鸡蛋撞石头。我们总要去撞。撞的人多了,石头即使不会被撞坏,也会被挤走。加上各路心理学界人士的发声,结果总算在原来最受人非议的十八条上多了一句话:

    心理咨询的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其他修改意见也有所采纳。虽然我最主张的将六十八条修改为类似于电影的分级管理制度,到今天为止,仍然被华丽地忽视了。

    目前中国心理健康管理是两级分化,一级是利用民众对心理学的不了解,将违背某方利益的人送到医院;另一级却是不重视广大的求助需求,对于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尤其是慢性精神病患者没有任何实际医保、经费支持。

    正如作者对儿子所做出的努力,不仅荣获普利策奖提名,同时影响了美国的精神病立法,2次参与美国众议会听证,使得美国开始重视那些呆在监狱里的精神病人转移到社区中进行治疗。对中国这个国家,我想说的是:

    如果你爱的国家是个精神病,你能做的,也只能是更爱她一点点。你的爱,将让这个国家活下去,变得更好!

    相关参考

    ·                     ps1:针对《精神卫生法(草案) (2011-06-10)》的修改意见

    ·                     ps2:台湾的《精神卫生法》与《心理师法》

    ·                     ps3:什么是抑郁症、心境障碍与双相情感障碍?

    ·                     ps4:如何寻找心理师

    ·                     ps5:发现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的11个信号

    (作者:阳志平   http://www.psychspace.com/psych/viewnews-8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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