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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曹芷馨声称解除与张磊律师的委托关系

    【民生观察2023年4月2日消息】北京“白纸运动”抗议者曹芷馨于2022年12底被中共当局抓捕,至今羁押在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近日,其代理律师张磊收到了署名为曹芷馨的书面声明,称其自愿解除与张磊律师的委托关系。

    2023年3月29日,曹芷馨声称认真考虑认为张磊律师达不到她的要求,还会影响诉讼,不适合代理她的案件,因此自愿解除与张磊律师的委托关系。

    出生于1996年的曹芷馨,硕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被抓之前就职于北京大学出版社编辑。

    2022年11月底,曹芷馨与朋友参加了在北京亮马河畔举行的白纸运动,以及和平悼念乌鲁木齐火灾的亡者。后来她发现同伴们陆续失联,预感自己可能也会被消失,在被抓之前录下一段4分多钟的视频,委托朋友如她被消失则发布于网上。

    视频中曹芷馨说:“如果仅仅是因为我们出于同情去了悼念现场,那么这个社会还有多少可以容纳我们情绪的空间?我们不想凭空被消失。我们想知道,为什么是我们会被定罪?定罪我们的证据是什么?在没有罪证的前提下,为什么我们可以被这样轻易地带走?”

    曹芷馨问:“我们是谁不得不用来交差的任务?”

    2022年圣诞节前夕,曹芷馨被北京市朝阳区警方秘密抓捕、刑拘,涉嫌罪名为寻衅滋事。

    据人权组织披露,在“白纸运动”抗议者中,曹芷馨、李思琪、李元婧和翟登蕊已因“寻衅滋事罪”被正式批捕,可能会面临最高5年的刑期。

    另有媒体报道,2023年2月中旬,由多个海外民运组织联合举办的第十届“奥斯卡自由人权奖”揭晓,因反对中国疫情封控的“白纸运动”获得团体奖,因参与运动被捕并至今仍被羁押的曹芷馨获得杰出个人奖。

  • 谭兵林的父母已经委托律师为其辩护

    今天上午去了祁东县步云桥镇,等到中午14点才与谭兵林父母见面,签了各种协议和委托书后,律师事务所的电子章手续也来了,我在该镇的打印室打印好会见函,再去谭兵林的户籍所在地的蒋家桥派出所(与步云桥镇相距8公里),蒋家桥镇派出所民警听说我是谭兵林的律师,惊讶地问我是谁委托的(估计他们听信了谭兵林父母表态说不请任何律师的话),我说是他父亲委托的,他们感觉谭兵林的父亲忽悠了他们。然后打听好该案的具体办案单位是祁东县公安局国宝大队和法制大队,要赶到祁东县城,估计要到18:30了,公安局肯定下班了,由于派出所有公示栏,有派出所所长和教导员的电话,立刻给所长打电话,先自我介绍,再请求其与国宝和法制大队的办案人联系,要其等我,刘所长答复得很好,但到18:30时,准时回复我说“国宝和法制的人都没接电话”,我说那就明天再来吧。目前听口口相传,谭兵林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刑拘。但其家人未获得任何书面通知,应是千真万确的。今天询问祁东县蒋家桥派出所,他们坚持认为已经送达了行政拘留告知书和刑拘告知书,到底谁在骗人?这是一个是非问题!!!谭兵林的父母今天说“愿与祁东县公安局和蒋家桥派出所的干警打赌,谁撒谎,谁家死光光…”老年人都将近七十岁了,还发如此毒誓,这是多大的怨气?! 明天继续打听吧。

    廖耀中律师


  • 国保施压谢文飞家属解除委托律师

    【民生观察2020年5月15日消息】本网获悉,湖南郴州国保施加压力,要求谢文飞家属解除对辩护律师张磊的委托,声称谢文飞本人已委托其他律师代理,而谢文飞被捕初期郴州国保曾要求家属必须聘请“国家允许”的律师。

    据了解,4月29日,谢文飞被捕后,其胞兄谢丰春便感受到压力,国保曾明确告知,必须聘请“国家允许”的律师作为谢文飞的辩护人,但未明确具体哪位律师合适或者不准。

    本周一(11日),谢丰春为胞弟谢文飞聘请的辩护人北京张磊律师曾去到郴州资兴市看守所要求会见谢,但遭到拒绝,理由则是需要办案单位同意。

    周三(13日),谢文飞老家桂阳县的国保人员致电正在东莞上班的谢丰春,要求其解除对张磊律师的委托,理由是谢文飞本人已经委托了一名律师。而周四(14日),办案单位郴州市苏仙区国保联同桂阳县国保一起去到东莞约谈谢丰春,再次要求其解除张磊律师施压,并声称谢文飞自行委托律师是“709”谢阳律师。

    而根据国保所言谢文飞委托了谢阳律师的说法,有知情人曾向谢阳律师本人确认,谢阳称自己对此事并不知情,亦未收到郴州办案单位的正式通知,怀疑可能有所误会。

    有分析人士认为,如果事情所言属实的话,不排除故意挑起事端误导大家的可能性,一边声称谢文飞的辩护律师必须“国家允许”,一边要求解除张磊律师(国家不允许?)而一边又声称谢文飞委托的律师系谢阳律师(国家允许?),明显的挑拨离间手段,细思极恐。

    谢文飞系“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2014年10月曾因拉横幅支持香港“占中”(雨伞运动)而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半,刑满出狱才念余,半个月前在郴州苏仙区租住地被苏仙区国保破门抓捕,被控“寻衅滋事罪”,羁押资兴市(属郴州市辖)看守所。

  • “长沙富能案”公益人士律师委托权不容剥夺

    据民生观察报道,3月16日,“长沙富能案”程渊、刘永泽及吴葛健雄三名被羁押的公益人士及其家属所委托的6名律师,同日分别遭致长沙市司法局约谈告知,解除律师委托代理。长沙司法部门此举显然剥夺了当事人及其家属自主委托律师代理的权利,而意欲通过司法部门指定律师来代理该案的辩护。

    “长沙富能案”中被拘押的程渊、刘永泽及吴葛健雄,长期关注残疾人权利议题。程渊更是资深的公益法律人士,曾推动多宗关于乙肝及艾滋病歧视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性䜣讼。他们三人于2019年7月22日被长沙市国家安全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为由刑拘,在被羁押一个多月后于8月26日被长沙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经长沙国家安全局数次违法延长侦查期限,至2020年3月25日,为最近一次延长侦查期限即将到期。三公益人士自刑拘至今未能见到律师。程渊妻子施明磊也受株连,被以同样罪名监视居住,身份证件被没收、银行账户被查封。程渊的哥哥因为在推特上质疑此案而被警方两度传唤。依照司法程序,

    长沙富能案三被羁押的公益人士家属,在得知三人被长沙市国家安全局刑事拘留的消息后,于第一时间,根据当事人本人的要求,为三人聘请了辩护律师,各辩护律师也在第一时间将办案的委托手续交给办案机关即长沙市国家安全局。

    但是,长沙市国家安全局在长达8个月的时间内,假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律师会见当事人需经办案机关批准的规定,将会见“需要经办案机关批准”变成了“一律不允许会见”,而且非法剥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律师可以和自己当事人通信、电话的权利,致使三当事人的六位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始终不能履行辩护职责。

    2020年3月16日,在长沙的各辩护律师突然接到长沙市司法局的约谈,声称三当事人已经解除与所有家属委托的辩护律师的委托,另行委托律师。

    为此,三名公益人士家属对长沙司法局解聘委托律师提出质疑:三当事人所谓的解除家属所委托的律师,并不是三当事人自己的意思表示,而是办案机关肆意剥夺三当事人受辩护权的恶行。理由如下:

    1、三当事人的辩护律师,家属都是依据办案人员传达的当事人自己的要求或事前谈话明确的意思表达进行聘请的,在律师一直没有正式能够开展辩护工作之前,三当事人又突然一致解除原家属聘请的辩护律师,如果不是办案单位假传当事人的意思的话,显然是因为他们遭受到了某种巨大的威胁或者逼迫。

    2、所有的辩护律师完全没有机会开展辩护工作,连最基本的会见也从未能完成,三位当事人根本就没有任何的理由,来作出对辩护律师工作能力的判别,从而重新作出委托辩护律师的决定。

    3、纵然当事人认为需要解除原家属委托的辩护律师,也完全可以通过办案人员向当事人的家属传达,或直接向受委托的辩护律师传达,并出具当事人自己签署的解除委托说明,而非通过律师的律政主管部门即长沙市司法局以对辩护律师进行约谈甚至威胁的方式,要求原辩护律师不得再履行其与家属签订的辩护合同中所约定的义务。

    4、三位当事人在湖南省国家安全局看守所,是分别单独羁押的,完全不可能有机会会面,更无可能会一起商谈约定。但是,他们三人却都不约而同地在同一个时间解除自己要求家属所委托的辩护律师,这显然是三人在同一个时间段里都受到了同样的威胁和逼迫。

    家属并发表声明:

    1、我们绝不接受任何官方指派的辩护律师,即使当事人自己真的意愿需要变更辩护律师,也必须由我们家属自己来委托,而不需要任何官方的指派。

    2、我们也绝不接受任何所谓的法律援助律师,因为我们认为,我们并非无法支付辩护律师的律师费,根本不需要任何官方的“法律援助”。

    3、任何非经我们家属认可,只是根据官方的指派而参与三人案件辩护的任何律师,即使持有所谓三当事人自己签署的“委托书”,我们也只视为该委托是在被严重威胁和逼迫情形下签署的,而非当事人自己的意思表示。

    4、鉴于此,任何未经与家属沟通而秘密参与此案辩护的律师,我们全体家属将不惜以一切手段,暴露他们丑陋的恶行并使他们得到应有的惩处!

    长沙富能案中三公益人士家属委托律师被司法局以当事人名义解除委托之事,这在近年中国司法中并不鲜见。可以说几乎所有因公益或批评时政或捍卫人权而被当局拘押的人士,均遭致过办案机构纠合司法部门出面阻止委托律师及解聘家属委托的律师的情况,有的被委托的律师甚至几次三番遭致司法部门的威胁、警告直至取缔执业资格。由此可见,中共当局已经将剥夺公益人士、维权人士、异议人士自主委托律师辩护权当作了构陷迫害的常规手段。

    中共当局这种公然剥夺长沙富能案三公益人士自主委托律师权利的行径,严重违反中国《宪法》“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承诺,违反《刑诉法》“被告人有权委托两名以下律师为自己进行辩护”的规定。

    因此,民生观察严正要求中共长沙司法部门立刻停止侵犯长沙富能案三公益人士及其家属自主委托律师的权利,立刻依法保障三公益人士的律师会见权。

    民生观察 2020年3月19日

  • 王默被迫解除新任辩护律师委托

    【民生观察2019年10月28日消息】本网获悉,江苏淮安王默案已于“十一长假”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而家属持续受到各方高压维稳,新近聘请的辩护律师签署委托协议仅一天时间,被迫解除委托关系。

    据了解,淮安警方于“十一长假”后已将王默案移送检察院,现正审查起诉中。王默于2019年4月初刑满释放,出狱仅五十天时间,于5月中旬再次被捕,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至今。

    有最新消息指,王默家属于10月24日聘请彭剑律师担任王默的辩护律师,但双方签署委托协议仅一天时间,王默家属在当局的严厉逼迫之下,无奈在25日提出解除委托关系。

    据知情人透露,王默被刑拘后不久,警方曾搜查王默住处,当场扣押苹果手机一部,以及其他个人零星物品,随后不久王默便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王默自5月被捕至今已有五个多月,尚未有辩护律师的顺利会见记录。过往曾有多名辩护律师接受委托跟进该案,但当局一直禁止律师会见。期间曾有上海彭永和律师短暂会见王默,但在双方开始讨论案情时被看守所暂停会见,而且彭永和律师在离开看守所后距离大门不远处遭到多名不明身份人员的纠缠与袭击,接下来更遭到相关部门的恐吓威胁,最后被迫退出代理。

    有消息指,王默家属近两个月不断受到滋扰,当局多个部门三天两头以谈话为名施压压力,解除委托律师便是一例,且禁止家属接触外界和媒体,以防止家属向外透露王默案更多信息。据称,家属前不久曾探视王默,健康及精神状况尚算可以。

    另有消息指,王默被刑拘后,当局一直要求其低头认错,但王默认为自己并无过错,不知如何认罪,可能也是当局要严惩王默的原因,因此可能并不乐观。

    相关报道:王默新律师遭威胁会见受阻
    https://msguancha.com/a/lanmu13/2019/0725/18790.html

  • 徐昆案情况简介

    昆明徐昆亲属委托的律师十月十八日下午在昆明市盘龙区第二看守所会见了徐昆先生,这是他八月十七日失去自由后,第一次见到律师。他陈述案子情况如下:

    八月五日,盘龙分局国保大队民警刘凯迪(音)电话通知我去东华派出所,去后被带到地下室,问了转发推特一事,持续了4—5个小时,把我的手机扣留了三天,没有传唤证、暂扣证。

    八月十二日,穿金派出所民警田川(音)口头传唤我到派出所,口头对我训诫。

    八月十六日晚,盘龙国保大队教导员谭峰(音)电话要我去国保大队,我在与朋友吃饭,我打车过去,他要我配合工作不要去苏州(我计划17号去苏州旁听“朱承志(音)案”),把票赶紧退了,我答应后让我回家。第二天到了国保大队,一男一女带我到火车站退了票。返回来后被穿进派出所民警田川以“寻衅滋事”传唤证带到穿金派出所做笔录,主要内容是7.31—8.9十天中的大约20条推特,转发香港返送中信息,印象深的是鲍彤先生“搞乱香港的是林郑、是中共”那一条,对我行政拘留十五日,送到昆明市拘留所。

    八月三十日下午二点左右,盘龙分局国保大队长杨晶(音)、民警刘凯迪(音)、穿金派出所民警田川(音)三人来到拘留所,将我从2017年8月5日开始注册推特到2019年8月9日期间所有的推特截图拍照,让我签字,过程摄像,持续到晚上九点钟,后带我到国保大队,后到派出所,简单做了笔录,第二天31号下午以“寻衅滋事”的罪名刑事拘留,把我送到看守所,没有解释原因。九月三十日逮捕。

    徐昆说,从八月十六号到现在,共提审九次。他们统计了所有推特1057条,选择了不到10条,涉及的主要事实是转发鲍彤先生“搞乱香港是林郑、是中共”的推文、自己写的关于“八九六四”的推文、关于转发郭文贵先生的推文。问了目的和动机。

    九月二十八日,盘龙检察院一男一女来提审,试图说服我认罪,我拒绝了。九月三十日逮捕。

    十月十七日,我约见了住所检察官,要求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理由是小三阳(乙肝),血糖高(糖尿病)。没有得到答复。

    徐昆说这里的民警对我不错,监室里的室友很尊重照顾。徐昆请律师带话给女儿、太太,没给大家丢脸,不后悔自己做的事,自己如此卑微,坐牢是一份荣耀。

  • 警方以甄江华撤销委托拒律师会见

    【民生观察2018年7月14日消息】本网获悉,珠海八零后人权捍卫者、《权利运动网》负责人甄江华仍然未能获准律师会见,珠海警方继续以“甄江华被捕前已经撤销所有委托”为由,拒绝辩护律师会见当事人及跟进该案。

    据悉,代理律师是在昨日(7月13日)去到珠海看守所,登记排队要求会见已被羁押超过十个月的当事人甄江华。看守所接待窗口的工作人员在获知律师要求会见的是甄江华后,随即表示上头有交代,甄江华不能安排会见,并电话通知负责该案的珠海市国保支队曾姓指导员前来处理。

    曾姓指导员在听取辩护律师的要求后同样表示不准会见,并表示上次律师前来办案时已有所交代,亦曾出具了《不予会见》书面材料。代理律师认为,甄江华涉嫌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已经终结侦查移交检察院审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案机关不能干预正常会见。

    在无可辩驳的无奈之下,曾姓指导员向律师出示了一份据称由甄江华本人手书按印的声明(原件),声明内容大致意思为“(甄江华)撤销2017年9月2日前的所有(律师)委托”,即表示甄江华自称撤销自己在被捕前(2017年9月2日)的所有签署的律师委托协议。律师准备将此一纸声明拍照或者复印,但遭到看守所工作人员和曾姓指导员的阻拦。

    代理律师表示,对于该份声称由甄江华本人手写按印的撤销所有委托的声明持谨慎怀疑立场。首先,一个人在被捕后深知律师的重要性,而且是甄本人被捕前出于信任的基础上与律师签署的委托协议,不会轻易在被捕后声明撤销,这种不正常情况与常理相悖;其次,警方出示的这份声明的真实性有待核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撤销或解聘律师的话,看守所方面必须要至少安排一次会见,让律师可以当面和当事人进行核实,但珠海看守所并未安排,也不想安排;再者,警方声称这份声明出自甄江华本人,但联想到甄江华自去年(2017年)9月2日被捕以来已有超过十个月,但警方一直不准予律师会见,长时间失去自由的当事人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签署该份声明根本无从稽考。由于当事人被捕以来从未有律师会见过,因此被胁迫或其他不自愿的情况亦不无可能,至少律师和外界有此合理怀疑。

    甄江华好友黄先生认为,该份声明只不过是珠海警方为阻止辩护律师正常会见而炮制的所谓凭据,猜测声明出自甄江华本人的可能性应该不低,但由此证明当局是在非常情况下取得此物,因此也推测甄江华是在受到酷刑的情况下被迫“手写按印”按照当局意思炮制此物,令人在愤怒之余更加担心甄江华的安危。

    相关报道:警方称甄江华的两位辩护律师已被解聘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8/0413/17312.html

  • 香港精神病何其多

    政府早前委托两间大学医学院的精神科,进行全港精神健康普查(下称“普查”),历时4年,报告于2014年3月完成,交给当局,但传媒的报道和着墨都不多,未能引起普罗大众的注意。可能因为报告的数据看来硬绷绷,在没有诠释下,专业的新闻从业员也忽略了其中的重要性。

    根据普查的结果,有几个问题十分重要,令笔者非常担心。首先,普查指出“普通精神病”(Common Mental Disorder,简称CMD),即情绪病、广泛焦虑症和抑郁症的患者高达13.3%。换句说话,香港700多万人口当中,有大约100万人一生中可能患上这些疾病,需要接受治疗。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每100名香港人之中,有6至7个患有程度不一的精神困扰,对社会的生产力和稳定性构成严重的潜在危机,而公共医疗的负担,亦面对严峻的挑战。

    另外,令笔者更忧虑的调查结果,是患严重性精神病的病人(Severe Mental Disorder,简称SMD),例如思觉失调(精神分裂)、妄想症、躁郁症(Bipolar Disorder)和严重抑郁症的比例远高于预期,比起世界其他地区的平均数值超出很多。行内的专业人士根据从前的研究为基础,最初估计香港的SMD数字应该处于全球的中游地带,即大约1%。但是,普查得出使人震惊的结果:2.5%的数值,和高踞世界“自杀率首位”的芬兰不相上下。

    普查的研究人员进一步强调,上述的数值未包括住院的病人和暂居于中途宿舍、庇护中心和社会福利机构的精神病康复者。总括来说,香港的SMD人数肯定高于2.5%,不禁令人忧心忡忡。

    患上严重精神病的人很多时都会出现幻觉和妄想,容易脱离现实环境,做出一些出乎意料之外的行为。很明显,医治SMD远较CMD困难,这些病人情绪起伏更大,家人承受的压力也更沉重。

    现在,香港精神健康服务的专业人士严重不足,经费捉襟见肘。有关的医疗团队怎样在左支右绌的资源下,纾缓病人和他们家属的身心痛苦?本来预计的每100名香港人之中只有一人患有SMD,现在突然增加2至3倍。当局怎样应付?

    三管齐下应付SMD

    在SMD病发的高峰期,病人大都要被紧急送院,服用较高剂量的药物,以控制他们的幻觉和妄想,避免造成个人和社会的伤害。要达到上述目标,控制病人“阳性症状”(Positive Symptoms),例如妄想和幻觉,技术上不难做到。可惜,要使病人完全消除妄想和幻觉,重新投入社会,成为有建设性的一员却并不容易。曾患SMD的病人很多会有“阴性症状”(Negative Symptoms),例如“人格的萎谢”(Personality Deterioration):较难控制情绪,所以不易与人相处,并且有意志力消沉和缺乏动力的倾向。所以,他们的工作能力比病发前大打折扣,甚至完全失去生产力,对各方面都会有负面影响。如果社会人士不忍心放弃我们的同胞,把他们“转废为能”,就要投入可观的资源,在每一个治疗环节中,都要做足工夫:缩减新症的轮候时间,尽速诊断治疗;使用副作用较少,但价格较昂贵的药物;心理辅导要彻底,并要有持续性;改善中途宿舍的服务,增强职业培训的力度;适切的经济援助,提供公共房屋优惠等……

    笔者认为上述的工作,需要取得社会的共识才能获得恰如其分的资源分配。精神健康服务一如投资教育,要“十年树人”甚至超越年代,成为细水长流的社会奉献。不过,这种奉献的回报,一定会远胜期望。

    精神健康服务界如果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在一个综合统筹组织领导下,相信会创造能配合本地特殊环境的“新思维”,更有效率去照顾病人漫长的治疗和康复过程。

    过去,专家们都认为SMD的病因主要基于遗传,近年,崭新的科学研究发现外在的诱因也很重要。预防、教育和及早治疗,便成为“三位一体”的利器去对付SMD。医生在反复的临床经验,证实及早介入治疗精神病,对治愈率的提高及复发率的减低都有正面的影响。但精神病有别于其他疾病,病人不会因身体疼痛而主动求医。

    复发愈多损害愈大

    相反,目前很多精神病人都在家人、同学、老师、同事和社工鼓励,半推半就下求诊。针对这个情况,卫生署的宣传讯息既不能持续,又不能深入民心,绝不能促成病人自动自觉地求医问诊。因此,将精神健康教育编入中、小学的常规课程,才是解决问题的不二法门。这是香港精神健康教育“普及化”的最佳途径,如果广大民众对精神病有基本的认识,病人被标签和“污名化”的机会一定会大大减少,他们主动及早求医的机会自然相应提高。社会风气的形成要经过潜移默化,教育作为导引的工具至为重要:莘莘学子首先要具备健康的心灵才能学业有成,贡献社会,这和正确地推行“国民教育”的道理如出一辙。

    笔者希望强调及早医治精神病的重要,以减低病人病情复发的机会,因为根据可靠的证据,复发的次数愈多,病人脑部的功能就遭受愈大的损害:智力下降、记忆力衰退和精神集中力不足。现在很多长期的精神病患者都陷入这个“恶性循环”之中,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难以估计的损失。

    香港有关当局似乎对上述问题束手无策。反观发病率偏高的芬兰,经过一番努力,自杀率在15年内下跌40%,其主要原因是当地的抑郁症患者获得妥善的处理:诊断、预防和治疗都不断进步,并特别注意辅导计划及社会和心理的支持。

    面对香港13.3%的CMD,我们怎样应付?

    从前,一般研究人员都认为“遗传因素”和SMD的关系较大,对CMD的影响甚为轻微。不过,根据最新的研究所得,“遗传因素”引起CMD的原因也不能轻视。由于现阶段的精神病医学发展仍然未能具体改变“遗传因素”,所以预防和医治CMD继续主要针对“外在诱因”。

    全民教育

    触发CMD的“外在诱因”大多数是生活上的种种压力,导致脑部神经分泌物例如血清素和去甲肾上腺素,在传送运输过程中出现障碍而引起情绪不平衡。因此,防御CMD总要在外在的源头做起:减低青少年的升学和就业压力、缓和职场上的竞争、增加社会福利、援助低下层在经济、医疗及住屋各方面的需要。

    上述的行动需要有跨部门的大规模协作,但政府对成立这种统筹机构,到现在似乎仍然未见行动。退而思其次,民间的志愿组织获得慈善基金会的财政资助,亦可以展开小规模的计划,帮助广大的香港市民。

    应对高比率的CMD,其中首要的任务当然是预防胜于治疗,第二是让大众有察觉病情的能力,以便及早寻求治疗。上述两项工作如果做得妥当,可以大大减低医疗成本和增加病人的治愈率。

    要适当发挥这两种工作的效用,精神健康教育的“普及化”是先决条件,而目前有关当局进行的宣传,既缺乏“持续性”又未能深入民间,功效自然受到质疑。精神健康知识的推广,在很多先进国家已成为“全民教育”的一部分,所以精神健康教育纳入高小和初中课程,成了一件刻不容缓的大事,因为社会风气的形成,起码是一代人的经历。

    预防建议

    成功推行精神健康教育,社会人士就会有同理心(Empathy),体谅精神病患者,减低当事人的压力,使他们更有效去管理情绪,认识症状,例如焦虑、失眠、抑郁、多疑、紧张、恐惧和暴躁,得以尽早接受治疗。

    笔者在很多场合都不厌其烦强调,香港精神病医疗团队人手严重不足,例如:专科医生的比例不及世界卫生组织订定的标准一半,而且在可见的将来不会有任何大幅改善的契机。我们当然不能因为历史遗留的错误而坐以待毙,反而应该就香港现实的条件找出折衷办法。一些西方先进国家(美国、加拿大、澳洲和纽西兰),很多CMD都是由普通科或家庭医生处理,棘手的个案才会转介给精神科医生。笔者综合外国和香港的具体情况,提出下列建议:

    1.加强大学医科课程中有关精神科的培训,以增加医科学生加入精神科的兴趣;如果他们将来在其他岗位执业,也会有较充分的知识去处理精神病人。

    2.积极鼓励在职的公私营医生,在公余时间参加由2间大学举办的精神科深造文凭班,并尽量提供学员多些临床实习机会,使家庭科医生掌握足够的知识去处理CMD,做好分工的调配,使更多病人受惠。

    3.考虑在中学文凭试(DSE)的通识科加入精神健康教育的元素,以便考生减低应付公开试的压力,并能察觉家人、朋友和同学有没有情绪问题,从而担当适切的支持角色。另外,近年的研究都指出一些简单的举措,都可以有效预防CMD及其衍生的后遗症:

    1.持续性的运动:每周最少3次、每次最少连续30分钟的“有氧运动”,其中包括慢跑、骑单车、游泳等。这些户外运动必须达到心跳加速及身体排汗的效果,以促进新陈代谢、舒展筋骨及调节中枢神经。

    有充分证据显示,足够的“有氧运动”能够改善精神健康、减低压力和抑郁的诱因,而且可以增强认知能力,使人更有效管理情绪。

    一些更深入的科学研究指出,有氧运动对于“神经生物属性的作用”(Neurobiological Effects)甚有裨益:改善脑部有关控制的机能、增强记忆能力、增加灰质层(Grey Matters)的厚度和新神经原(Neurons)的数量。

    参与社交

    2.恒常的社交活动:切忌孤独,应该经常和三五知己有交流,例如逛街、购物、下棋、饮茶、看电影和打麻将……目的是宣泄感情,减低焦虑和抑郁,这也是认知行为治疗(Cognitive Behavioral Therapy,简称CBT)重要的一环。

    3.吸收充足的阳光:适量的紫外线能给予人体本身不能制造的维生素D,亦可促进钙质在骨骼中的合成,对身体及精神健康都有好处。有人认为北欧国家每年的日照时间较短,所以当地的自杀率和抑郁症也偏高。

    4.切勿酗酒、吸烟和滥用药物:这些坏习惯和各种精神病互为因果,相信有直接和间接的关系。

    5.尽量减少进食“垃圾食物”(Junk Food):“垃圾食物”的定义很广泛,并不一定指快餐店的菜式,而一般专家认为是“三高”佐料(高盐、高糖、高油),同时食材是高脂、腌制、有反式脂肪、少纤维、缺乏维生素、优良蛋白质和矿物质。外国研究报告初步证实,长期吃“低营养量”的“垃圾食物”的青少年,有较大风险患上抑郁症;儿童承受的威胁更大,包括专注力失调及过度活跃症(ADHD)、记忆和学习能力受损与不能节制食欲等。

    上述种种都需要移风易俗,当然离不开全民教育。

    (来源:信报 https://goo.gl/jZUZs1 2017-08-10)

  • 黄晓敏失踪三个月后首次会见委托律师何伟

    【民生观察2017年9月4日消息】本网获悉,重庆律师何伟于近日会见了失联三个多月的成都维权人士黄晓敏,得知黄晓敏涉嫌“寻衅滋事“,黄晓敏自嘲此次入禁乃“嘴欠手痒之故”。

    据悉,重庆何伟律师受家属委托担任黄晓敏案辩护律师,在接到黄晓敏妹妹黄小芹告知该案已到审查起诉阶段且可以会见的电话后,于9月1日一早赶到成都郫县看守所,申请要求会见黄晓敏并顺利见到当事人。何伟律师形容黄晓敏精神状态良好,自称坦然面对此次“囹圄之灾”。

    由于成都金牛公安分局并未在黄小芹追问黄晓敏下落时告知过黄晓敏所涉何罪,在黄晓敏告知后何伟律师方知黄晓敏此次刑拘涉嫌“寻衅滋事罪”。问及涉罪的事实有多少,黄晓敏称,审讯不外乎有关敏感言论、政论文章等所谓罪证,并自嘲“嘴欠手痒之故”。由于黄案涉嫌因言获罪,所以律师与当事人并没有太多有关案情的沟通与交流。

    黄晓敏托辩护律师转告,称事已至此只能既来之则安之,家人无需过多牵挂,并嘱咐家人保重。

    有关黄晓敏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失踪三月的黄晓敏确认被羁成都郫县看守所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7/0830/163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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