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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范汝珍自教子女案开庭

    【民生观察2020年3月19日消息】本网获悉,广西北海基督徒范汝珍女士,因不送孩子上公立学校接受无神论教育,后被北海市银滩镇政府起诉。2020年3月16日上午08:35,该案在北海市法院开庭,11:00庭审结束,法庭没有当庭宣判,但询问了双方是否愿意调解。

    范汝珍的律师郭海波介绍,范汝珍1981年出生北海市银海区咸田村,是一名虔诚的基督徒。她在2006年和2010年分别生下两名孩子。数年前,范汝珍认为自己的两名孩子不适合接受单单注重成绩的无神论教育,就开始在家为自己孩子进行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包括有多名基督徒担任教师。

    2019年9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政府向北海市银海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案情涉及到家长对子女监护权的纠纷。当局要求范汝珍将自己的孩子送入公立学校,接受官方教育。

    原告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政府认为,孩子有接受9年义务教育的“义务”。范汝珍作为法定监护人,没有履行义务,还以各种理由,放任本应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违反了法律规定。原告要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送孩子入学,以接受义务教育。

    被告范汝珍则辩称,自己已提供给孩子不低于国家最低标准的教育,且自己有在信仰下教育孩子的权利,这也在家长的监护权之内,而原告方只有教育孩子的义务没有权利。范汝珍称,孩子在家受教育:“同样受到完备的规范制度和优秀的师资、使孩子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得到良好的培养教育。”。

    2020年3月16日上午08:35分,该案在北海市法院开庭审理,郭海波律师为范汝珍做了辩护。郭海波律师称:今天的开庭,双方举证和质证较为简略。此次开庭重点在四位证人(学堂老师)的出庭作证,他们作了荣耀有力的见证,他们呈明了基督教教育是无条件无差别的爱的、全人教育,有做好在家教育的能力。

    他们注重培育孩子德智体美劳全面人格、自学和搜集资源能力、独立思考和表达能力、平等有爱的人际关系、处理人生困难的能力。并且因材施教,尊重和发展孩子的兴趣,学以致用。

    他们相信孩子今后不存在生存能力问题,不仅有一技之长,并且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会更富于创新,孩子们的诚信、正直、良善、勇敢、奉献、热爱生命和生活等建立于基督教信仰的人格品质,也会受到社会的认可。

    另外的重点是在辩论阶段,在法律法理上、在家教育的优越性和可行性上,与原告代理人有交锋,我和邓庆高律师发表了充分意见,陪审员频频点头。

    政府作为国家公权力的代表,对公民起诉,是对现行民事诉讼制度的破坏,也是无视《义务教育法》、《民法总则》、《宪法》、及中央政府签署生效的国际性公约赋予家长选择更优教育的自由,都是超越权力边界的违法行为。

    这些法律保护父母有正当理由不进公立学校的自由。原告作为政府对在家教育的公民起诉,必然经不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因为他无视、违背了孩子们基于良心自由和意志自由的选择,若恶意、强制地违反人性灌输无神论教育,必然严重影响孩子身心健康发展。

    疫情期间全国的孩子都在家教育,网络教育资源相当丰富,这也证实在家教育是可行的。何况已经有许多国人让孩子在家教育,或者读国际学校,或者出国读书,政府却没有干涉他们选择更优质的教育。

    我们认为,孩子是父母的孩子,教育权首先是父母的。父母要对孩子的身心健康、灵魂向上帝负责,也是对自己孩子负责。

    我相信,这样一位单亲母亲,这样一群不畏艰难,不被威逼利诱,坚持给孩子基督教教育,这种坚持做对的、善的、符合神心意的事情的精神,在这个时代是稀缺的,是珍贵的。我相信在全国各地也有很多这样的父母。

    我相信在信仰教育里成长的新一代孩子,有上帝恩典的保守和赐福,会吸收从上帝而来的智慧,行事为人,更有利于影响这个社会走向文明,而非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互害、恃强凌弱、没有是非善恶的判断能力……

    最后法庭询问是否调解,原告代理人说有待与政府商量。郭海波律师表示,祈求上帝赐原告谨守的心,不超越权力和法理法律的边界,撤回起诉!祈求上帝赐公正、勇敢的心给合议庭,作出经得起历史考验的判决!

    据了解,1998年10月5日,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秦华孙大使在联合国总部代表中国政府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其中第18条第4款承认父母的教育主权。"本公约缔约各国承担,尊重父母和法定监护人保证他们的孩子能按照他们自己的信仰接受宗教和道德教育的自由”。

    2001年,中国政府批准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3条也规定,“尊重父母和法定监护人的下列自由:为他们的孩子选择非公立的但系符合于国家所可能规定或批准的最低教育标准的学校,并保证他们的孩子能按照他们自己的信仰接受宗教和道德教育”。

    在通常情况下,父母是最在乎子女利益的人。从儿童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来说,相较于其他人,父母的决策往往最符合孩子的利益。只要家长有能力选择,即应有权利替孩子做出选择。

    在中国大陆,之所以有家长选择在家上学,主要是对学校教育不满、“不认同学校的教育理念”是首要原因;“不认同学校的教学方式”紧随其后。此外,一部分有着宗教教育需求的家庭(大多基督教或天主教),也青睐在家上学,因为中共公办学校是无神论教育,而宪法规定的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无法落实,所以部分基督徒就选择不上公办学校,自行在家教育。



  • 河南胡大料被捕 子女失学

    【民生观察2019年9月4日消息】本网获悉,长年在北京生活的河南访民李三虎、胡大料夫妇,今年7月底全家10人,在三个省市同时被洛阳市宜阳县警方抓捕关押。随后李三虎夫妻被刑拘,子女们陆续恢复自由,北京家中的物品全部被地方当局拉走,而老四李文辉则一直在失联中。最近,得知胡大料已被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李家孩子们目前无家可归,有的被失业有的被失学。

    据悉,2019年7月30日河南访民李三虎、胡大料夫妇全家及亲属共十人在河南洛阳、江苏苏州、北京等三地同时被洛阳市宜阳县警方抓捕,分别被关押在洛阳市看守所、宜阳县看守所、丰李镇黑监狱,其中有3名是未成年子女。

    李三虎与胡大料全家拿走。现在胡大料的孩子已无家可归了。在抄家的同时,四儿子李文辉至今下落不明。当地政府说,老四在关押期间跳窗,现不知是被继续关押还是逃脱了。但家人猜测,他如逃脱一定会跟亲人联系,但至今无任何消息。

    现今,李三虎被关押在宜阳县看守所,胡大料则被关押在洛阳看守所,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下达了逮捕通知书。夫妇俩人的孩子们,除老四失踪外,成年的都被失业,上学的因各种费用难以续读,最小的老七老八还被限制自由不能就学。由于父母被抓,老四、老五、老六在校期间学费生活费无着落。他们都是在校学生,却被剥夺了上学的权利。

    据家属讲,政法委书记王立军曾在抄家前承诺给予学费、生活费以及老四的治疗骨伤等费用,但现在却无一兑现,孩子们的生命、学业都难继续……

    据了解,李三虎原本在河南省宜阳县白杨镇财政所工作,1991年请假给病重的母亲治病,二十多天后母亲病故。李三虎在处理完母亲的丧事后回单位上班,白杨镇政府却以旷工为由停止他的工作、停发工资,至今没有处理意见。

    二十几年来,白杨镇政府对他的上访行为不停地打压,逼迫李三虎放弃追究工作权利,为此他不敢在河南居住,来到北京流浪近十年。

    宜阳当局曾威胁李三虎说:“不要给宜阳县找麻烦,不许向政府提出生活有困难,吃饭问题是你家的事,自己解决。你再去反映就打击处理你。”

    李三虎向国家信访局进行反映,每次都被宜阳当局抓回河南拘留。河南洛阳警方说:“我们警察脱掉警服就是黑社会、再来反映就灭你全家。”

    而胡大料曾在十几年前因土地分配问题多次前往北京上访,亦曾多次被带回、拘留、关黑宾馆,但时间都不是很长。

    李家人至今未知镇政府抓人的目的,据已释放回家的老三说,镇政府释放他时曾告知李三虎可能会在“十一大庆”过后释放,而胡大料则会被判刑五年以上。李家孩子还受到威胁骚扰,被警告不要向外声张,否则会对他们的父母不利。目前还没有律师跟进此案。

    老大李邓清、老二李邓辉电话:1349930234。
    老三李永辉电话:18511861719。

  • 王宇律师被限制出国照顾儿子

    【民生观察2018年7月15日消息】本网获悉,昨天,“709”律师王宇接到儿子从澳大利亚打来电话说,自己这几天病了,发高烧,躺了两天没起来了。闻讯后,王宇律师心如刀绞,随即前往辖区出入境大厅办护照,准备前往澳大利亚去照顾孩子。但是,当她出示身份证进入办理流程时,出入境管理局的警方人员却告知她说“你因危害国家安全,已被市公安局限制出境了,所以不予办理护照”。

    据王宇律师消息称:“昨天早上,在澳大利亚上学的儿子给我打来电话说,这几天他病了,发高烧,躺了两天没起来了。我听了心如刀绞,真想马上就去照顾他!他一个十几岁的孩子独自在澳大利亚求学,在那个寒冷的冬天,没有人照顾他,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能好转?可是我没有护照,无法去看他!我就是想去照顾儿子!怎么就不行呢?昨天上午我去内蒙古兴安盟出入境大厅办护照,在我出示身份证进入办理流程后,就被办事警方告知,你因危害国家安全,被乌兰浩特市公安局限制出境了,所以不予办理护照。我问为什么?她说不知道。之后进来一男警对我说‘你依法被列为不能出境人员’,我问依哪条法律?他说我只能说这么多,就转身离开了。我就不明白了,我一个弱女子凭什么秘密武器能危害国家安全呢?”

    据了解,王宇律师是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人,中国女性维权律师,曾代理多起著名维权案件,例如范木根案、曹顺利案、尹旭安案、伊力哈木·土赫提案,并曾为大量法轮功学员的信仰进行无罪辩护,并参与了国际著名的2014年建三江事件。2015年6月公开声援中国法轮功学员向北京最高人民法院控告发动镇压的江泽民群体灭绝罪。2015年7月9日凌晨,王宇被人带走,一家三口都失踪;上百位中国律师发表严正声明谴责警方,民间发起公民连署救援;在王宇后的48小时内,中共当局大规模抓捕维权律师、人权捍卫者,已逾57位被失踪、传唤、限制人身自由、约谈,数字急剧攀升,形成“709维权律师大抓捕事件”。2016年1月8日,王宇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被关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

    据悉,王宇律师于2004年5月开始在北京执业。2008年12月份的天津铁路公安报复陷害事件对王宇产生重大改变,王宇在天津铁路公检法的冤狱后,获释后因悲愤而从商务律师转型投身维权诉讼,成为卓越的人权律师;2015年6月,王宇律师受理遭当局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陈英华的委托,控告违法的政府人员,王宇发表〈苦难中的英华〉向公众揭开看守所的内幕。2015年7月2日,王宇代理法轮功学员在河北省三河市法院辩护,她当庭抗议合议庭违法,却被7、8名法警冲进来将她拖出法庭外,重扔在院外大街,王宇向检察院控告法院违法。7月9日凌晨,数十名警察以抓吸毒人为理由前往王宇社区,却包围王宇住家,王宇被人带走失踪;王宇在凌晨3点曾发出急讯,透露家中突然断电、网路也被断掉。2015年7月10日,王宇律师因中国709维权律师大抓捕事件被刑拘。期间警方软禁其儿包蒙蒙,并传唤4次,护照被收缴未能出国读书,且警方威胁不能为父母聘请律师。

    2016年8月1日,中国《环球时报》报道,维权律师王宇已获取保候审。被关押1年多的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宇,突然获准取保候审后,被迫指控外国势力企图搞乱中国。

    2017年11月间,王宇律师十几岁的儿子出国时受阻,警方告诉他,他呆在海外对国家安全构成潜在威胁。他的家人和人权组织认为,禁止18岁的包卓轩旅行是对他母亲王宇的报复。王宇曾是一名商业律师,她参与了政治上微妙的案件,两年前,她在中国对人权律师进行大范围打压的运动中首当其冲。据包卓轩的父亲包龙军说,儿子为庆祝成功地通过了一项出国留学考试,一直在打算去日本旅行两周。这个家庭最近刚获许返回北京,回京前,他们曾在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在严密监控之下生活了两年。当局把包卓轩的护照退还了回来,他也拿到了去日本的签证。但近日,他在天津机场出关时被拦下并被扣留。他所持护照的两角被剪,使护照失效。

    王宇的儿子包卓轩因为父母亲从事人权律师工作而受到到株连,未成年的包卓轩多次出国受阻,并被当局列入边控名单。2018年1月19日中国“709”大抓捕中被捕、后获取保的律师王宇、包龙军夫妇的儿子包卓轩(包蒙蒙)于1月16日下午获准出境、17日下午顺利抵达澳大利亚墨尔本。后18岁的包卓轩将入读墨尔本三一学院。出国留学后又出现了新问题,王宇律师在2018年3月26日发帖称,当天她去中国银行给儿子包卓轩汇生活费。这是孩子去澳大利亚留学后第一次给他汇款。因为手机银行汇款收取的手续费较柜台一次能节省一百多元,于是申请开通手机银行。出示身份证后,王宇被告知,她的手机银行被限制,无法办理汇款。王宇又去银行柜台汇款,结果还是不成功。王宇感叹道,不让我们给孩子汇生活费,难道让孩子喝西北风?

    2018年7月14日,王宇律师接到儿子从澳大利亚打来电话说,自己这几天病了,发高烧,躺了两天没起来了。闻讯后,王宇律师心如刀绞,随即前往辖区出入境大厅办护照,准备前往澳大利亚去照顾孩子。但是,当她出示身份证进入办理流程时,出入境管理局的警方人员却告知她说“你因危害国家安全,已被市公安局限制出境了,所以不予办理护照”。



  • 709王宇律师被限制出国照顾生病儿子

    【民生观察2018年7月15日消息】本网获悉,昨天,“709”律师王宇接到儿子从澳大利亚打来电话说,自己这几天病了,发高烧,躺了两天没起来了。闻讯后,王宇律师心如刀绞,随即前往辖区出入境大厅办护照,准备前往澳大利亚
    去照顾孩子。但是,当她出示身份证进入办理流程时,出入境管理局的警方人员却告知她说“你因危害国家安全,已被市公安局限制出境了,所以不予办理护照”。
     
     据王宇律师消息称:“昨天早上,在澳大利亚上学的儿子给我打来电话说,这几天他病了,发高烧,躺了两天没起来了。我听了心如刀绞,真想马上就去照顾他!他一个十几岁的孩子独自在澳大利亚求学,在那个寒冷的冬天,没有人照顾他,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能好转?可是我没有护照,无法去看他!我就是想去照顾儿子!怎么就不行呢?

  • 709律师王宇被禁出国照顾生病儿子

    【民生观察2018年7月15日消息】本网获悉,昨天,“709”律师王宇接到儿子从澳大利亚打来电话说,自己这几天病了,发高烧,躺了两天没起来了。闻讯后,王宇律师心如刀绞,随即前往辖区出入境大厅办护照,准备前往澳大利亚去照顾孩子。但是,当她出示身份证进入办理流程时,出入境管理局的警方人员却告知她说“你因危害国家安全,已被市公安局限制出境了,所以不予办理护照”。
     
     据王宇律师消息称:“昨天早上,在澳大利亚上学的儿子给我打来电话说,这几天他病了,发高烧,躺了两天没起来了。我听了心如刀绞,真想马上就去照顾他!他一个十几岁的孩子独自在澳大利亚求学,在那个寒冷的冬天,没有人照顾他,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能好转?可是我没有护照,无法去看他!我就是想去照顾儿子!怎么就不行呢?

  • 六旬老人被强治精神病 法院判决子女、医院都侵权

    2017年6月26日,随着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书的下达,历时一年半,跨越三个年头,涉及法理、亲情、伦理等诸多纠葛的六旬老人王正喜“被精神病”,维权索赔案终于尘埃落定。

    “我没病,为什么要把我送进精神病院?”王正喜说,不管这场官司的最终结果如何,一定要为自己“正常人”的身份正名。

    王正喜,男,1956年出生,汉族,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最近几年来,他与妻子邹某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关系越闹越僵。后来王正喜搬到了伍家岗大姐家居住,与妻子分居生活。

    2015年8月21日,王正喜下班后应约来到爱人邹某住处。“头天下午,我和爱人发生了冲突,我受了伤。那天女儿与我约好到她妈妈家,带我去医院治伤。”王正喜说。

    当天,上午,女儿王敏和王正喜坐出租车前往医院,女婿吴远征自行开车前往。但王正喜万万没有想到女儿、女婿带他到的竟然是一家精神病院?!

    11点多到门诊部后,王正喜说,他看见女儿、女婿忙前忙后,便坐在大厅里看报,等待就诊。下午两点半左右,医护人员将王正喜带到病房,准备做检查,“病房里摆着几张床,但一个人也没有。”王说,他当时觉得有点不大对劲,有些害怕,遂往门口退缩,结果遭医护人员强行用绳子捆绑。

    当天,医院以“双相障碍·躁狂发作”,将王正喜住院收治。女婿吴远征在《入院通知书》上签名。女儿王敏在《住院患者意外情况告知书》、《住院措施及风险知情同意书》、《药物治疗知情同意书》、《强制医疗行为知情同意书》、《治疗方案知情同意书》等医院住院材料监护人处签字。

    从此,王正喜由此开始了12天的“精神病人”生活。

    当天医院《精神科住院志》记载了王敏对王正喜病史陈述:“主诉:脾气大,易激怒,行为冲动30年。现病史:患者20多岁时意志行为比较紊乱,说话做事异于旁人,当地人都称其有精神病,一直未经系统治疗,后结婚生子工作,但夫妻关系一直不是很好。……家人觉难以忍受,也曾报警,后协商未果,强制将其送入我院,门诊以双向情感障碍,躁狂发作收入我院”。

    对于这段住院的经历,王正喜心有余悸:“正常人和精神病人在一起你说恐不恐惧?”王正喜说睡觉时总是被闹醒,跟那些病人同住的几天时间里,他每天只能睡3个小时左右。“医生每天还让我接受药物治疗,但没有病吃药多难受,为此还经常拉肚子。”

    在王正喜“就医”的日子里,王正喜的二姐夫刘某首先发现不对劲:“小舅子王正喜怎么突然不见了?”这个内向、懦弱、老实的小舅子是不是遇到什么事情?经刘某四处打听,终于获悉王正喜被家里人送进了精神病院。坚信王正喜没有精神病的刘某积极与院方交涉沟通,甚至拨打了市长热线。

    事后,医院出具的《潘峰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8月31日《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均记录王正喜诊断为“无精神病”。院方称收到王正喜姐夫等亲属传递的相关信息后,于8月27日和31日分别行三级查房,和疑难病例讨论得出以上结果,因此,科室建议出院。

    2015年9月1日下午,在经历12天的“精神病人”生活后,王正喜终于离开精神病院。

    这12天的精神病院生活,成了王正喜心里难解的结:“一定要为自己讨个说法!”2015年年底,王正喜将女儿女婿和优抚医院告上了法庭。

    对于被告上法庭女儿女婿感到很委屈:“给老人看病,怎么还成了被告了?”女婿说,当天他们只是听从建议,带岳父去医院看看:“如果医生说没问题,我们肯定要把他带回来。”

    对于突然成为被告,优抚医院也有话要说。优抚医院称,自身的医疗行为没有任何过错,也不存在责任侵权,医院做法符合诊疗规范和《精神卫生法》的规定。

    对王正喜的以往的情况也有几种截然不同的信息。

    妻女介绍:“结婚至今王正喜一直表现为以自我为中心,我行我素,并且爱撒谎。遇不顺心事时易怒,经常辱骂殴打妻女……上述情况为一贯行为模式,事发前情况加重;王正喜平时行为异于常人,例如,对租住其房屋的住户20多次断水断电,他人多次报警,已赔偿他人2000多元。”

    其大姐、二姐等亲戚介绍:“王正喜生性内向、老实、懦弱,工作认真踏实,吃苦耐劳。并且长时间兼职两份工作。但长期以来受到妻子欺压,如长期睡沙发,经常夜班后不顾其辛劳还让其种田……”

    王正喜对妻女提供的相关情况均予否认,称自己与邻里关系好,吃苦耐劳,但长期受妻子欺压,其女儿也是如此……

    女儿、女婿说送王正喜住院治病是出于父女亲情,出于好心,是想把王正喜的病医治好,且为其缴纳了住院费。

    而这场跨越三年,经过两审,数次开庭的诉讼终于在2017年6月26日落下帷幕。

    法院认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王敏、吴远征作为王正喜的近亲属,若认为王正喜系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送王正喜到宜昌市优抚医院进行精神障碍诊断。然而,本人自愿就诊是精神卫生立法的基本原则,王敏、吴远征应尽可能取得王正喜本人的知情同意,且王正喜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送诊的情形。王敏、吴远征在宜昌市优抚医院门诊诊断后,签署《入院通知书》、《住院患者意外情况告知书》、《住院措施及风险知情同意书》等住院文书材料,并预交住院费,为王正喜办理非自愿住院手续,将王正喜强制送入病房的行为,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即使是“出于好心,是想把王正喜的病医治好”,但因违背王正喜意志,且无法律规定自愿原则之例外情形,构成侵权,侵害了王正喜的人身自由权利。

    二、宜昌市优抚医院收治王正喜行为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王正喜由其近亲属王敏、吴远征送诊,宜昌市优抚医院对王正喜进行门诊诊断并无不当,然而,接下来的处理意见“住院治疗”,则违反了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对于非自愿住院治疗,必须同时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确诊为“严重精神障碍”;二是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在非自愿住院治疗的各项条件均不满足的情况下,宜昌市优抚医院对王正喜实施住院治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未尽到合理的谨慎注意义务,侵害了王正喜的人身自由权利,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终判令二被告共同赔偿王正喜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其他损失17110.5元,共计37110.5元。其中王敏夫妇承担1万元,宜昌市优抚医院赔偿27110.5元。

    如今王正喜已经回到之前被辞退的单位继续工作。而这个判决在很多被精神病和志愿者看来,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一位常年进行被精神病者权益关注的志愿者说:“这感觉是我目前看过最进步的判决了。”

    但同时也有人表示:“这只是一个判决,其他地方的法院未必会采用类似的标准,另外此类案件有一个规律,胜诉的案件似乎都是以人身自由侵权为案由的,这个很重要,之前看过的什么健康权,人格权在帽子基本都败诉。”比如同类案件当事人将这个判决交给法官参考,最后法官只有一句话:“我们不是判例法国家。”也有朋友说:“其他地方的法院理应采取这种标准,因为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

    之前本刊曾报道过的武汉警察汪军被家人精神病案件,目前也卡在行为能力问题上迟迟未作判决。同为湖北的判决,不知对现在这位法官是否很有触动。

    由此可见,被精神病者的权益保护之路仍然任重道远。

  • 漫话人权·新黑五类子女

    编按:今年五月中旬,北京维权律师陈建刚的儿子陈中敬原本已经确认就读学校(公立),突然接到老师告知,称受到很大压力,无法接收他就读。然而,最近陈中敬小朋友再度遭“北京私立树人瑞贝学校”拒绝,该校招生办工作人员称受到来自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的施压。

  • 江苏昆山试行新市民子女入学办法 数千学生面临无学可上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7/5消息:今天上午,江苏昆山多位学生家长联系本工作室,介绍了他(她)们小孩今秋开学很可能无学可上的情况,而这样的小孩有五千多名。
     
    据介绍,今年三月份在昆山的所谓新市民家长们开始得到消息说,昆山市政府出台文件了,规定从今年秋开始昆山市实行所谓新市民子女积分入读公办学校的办法。后家长们在网上查到这份名为《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试行)》(http://www.kshqxx.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4108 ), 该文件在去年11月份就通过了。
     
    所谓的积分入学,是指根据当年度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可供学位数,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新市民子女到公办学校入学的管理办法。新市民积分包括房产年限、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文化程度、参保年限、计划生育和遵纪守法等5项指标,积分总值为各项指标加减得分之和。
     
    三月份,昆山市教育部门公布了初审通过的新市民子女学生人数为23566人。6月30日,昆山市教育部门又公布昆山积分入学可提供18209个学位(http://www.ksntv.com.cn/folder610/folder611/2016-07-01/293625.html )。这样就意味着将有五千多名子女面临无法入读当地公办中学、小学和幼儿园。
     
    据家长们介绍,在今年以前,昆山一直实行有房就可在当地入学的政策,今年却突然弄出了这个所谓的积分入学制。家长们质疑到,适龄学生入学是法律规定的基本人权,为什么还要与家长的计划生育和遵纪守法等等挂勾?而且现在这么多孩子面临无学可上。义务阶段学生的基本受教育权在哪里?
     
    为此,从三月份开始,新市民家长们就不断到政府、教育局讨说法,最近一次发生在6月29日,人数达近千人,当天二十多位家长一度被抓。
     
    以下是新市民家长们近期维权的图片:
     

  • 是什么造成访民的子女享受不了义务教育呢??

    在全国义务教育已普及的今天。在北京仍然有很多非京籍的孩子无法接受义务教育。无奈之下,有人选择高额学费的私立学校,有的已缀学待在父母身边。   
    义务教育是根据宪法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障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义务教育的义务。  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地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免费入学,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义务教育的条件。  
    根据以上规定我们完全应该享受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然而,我们在北京居住多年,因为父母是访民,曾多次与暂住地派出所协商,一直不给办理暂住证。国家的法律没规定不让访民的孩子办不了暂住证;访民的孩子无罪;访民的孩子也是祖国的花朵;访民的孩子同样也要为国家做贡献;我们在打工子弟学校读书,父母已为我们负债累累,常在开学一个月后,父母才凑够学费,将我们带进学校。我们也珍惜在学校的每一分钟,尽管迟到一月。我也能给父母带回优秀的成绩。新学期将要到来,我在面临着失学的情况下写这封信。习总:望你从尊重生命开始,早日拆除同命不同价这堵墙。捍卫每一位公民生命的尊严和价值。    
     
    请大家关注流浪访民子女失学问题。
     
    冉崇碧
    电话:18515184859,17783440481
     
    胡大料
    电话:13121376929
     
    2016/2/24

  • 阅兵维稳:抗日烈士子女王莉萍遭非法拘禁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9/1消息:阅兵式将近,今天中午抗日战争时期的烈士子女王莉萍,被陕西省西安市莲湖社区第四社区多人送到汤峪的山间农家乐非法拘禁。
     
    王莉萍,家住陕西省西安市纺织城国棉五厂节约简易房30号,父亲抗日战争牺牲后,由母
    亲独自辛苦抚养,1958年12月初,王莉萍才14岁时,被人诬陷,打成了反革命,判处有期徒刑10年,经多年申诉于1979年7月王莉萍的冤案才得以平反。
     
    没想到的是,1981年西安市公安局对王莉萍一案又翻了出来,指出王莉萍对现实不满,散布反动言论,并企图成立《中国人民救命军》反革命组织,同年12月,新城分局将王莉萍非法拘留审查,劳动教养两年。
     
    王莉萍为此不断找有关部门申诉,得到的答复都是劳动教养没有错,西安市新城分局并说她年龄虽小,但思想反动,企图搞反革命组织推翻共产党是事实,维持反革命的帽子不能变。
    王莉萍上访后受到政府部门对她进行截访、软禁、跟踪、迫害、多次送到深山里进行惨无人道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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