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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孙大午夫人刘会茹刑满出狱

    【民生观察2023年11月13日消息】2021年河北民营企业家孙大午夫人刘会茹,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刑三年。2023年11月11日,刘会茹刑满获释。

    2023年11月11日范辰律师朋友圈消息:“今天,孙大午夫人刘会茹出狱了。2021年她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刑三年,无疑她是冤枉的。我给她做的是无罪辩护,辩护词题目为《摘瓜抱蔓不可取,司法不公失人心》。

    那些会见、交涉和开庭的日子,恍若昨天刚刚发生。这个案子必将载入当代中国法治史,有的人必将被载入当代中国耻辱史。没有人可以逃过历史的审判。

    刘会茹今年七十岁了。祝愿她老人家身体健康,一切好起来,熬过一些坏人,见证拨云见日,春暖花开。”

    网友“王安娜”留言称:孙大午案是个标杆。中共对民企盘剥和迫害以此案最具代表性,中共近期发了很多鼓励民企的文件,但是孙大午冤案不解决,不对他进行赔偿道歉、对迫害他的思想和机构进行反思和清算,民企永远是砧板上的肉任他们收割,是他们的税收工具和牟利的韭菜基地,民企业主就不会有信心。欢迎孙夫人出狱,期待大午早日平反重出江湖、阖家团聚。

    2020年11月11日,孙大午再度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破坏生产经营等罪名”抓走拘押,一同被抓捕的还有公司21名企业高管。

    2021年4月21日,孙大午被以八大罪名逮捕。2021年5月6日,孙大午及企业21名人员被起诉到保定市下辖的高碑店法院。

    2021年7月28日,大午案历时14天开庭审理后,河北省高碑店市中级法院当庭作出判决:孙大午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311万元人民币。

    与他同案的19名公司员工,也被判缓刑或1至12年不等的刑期,并处以罚款。他的儿子和两个弟弟,分别被判处12年、12年和9年。律师透露,大午集团被处罚金3亿余元,并被追缴14亿元,退还所谓“非法集资”款10亿余元。

    附简介:孙大午,男,1954年6月出生于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高林村镇郎五庄村,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创始人,河北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

    孙大午初中毕业后曾待过山西临汾二十八军八十二师与徐水区农行,这两个经历让他发现农牧业可以发展经营。1985年孙大午创立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以一千只鸡与五十头猪起家。担任董事长期间,孙大午自学不缀,并于1996年6月获颁河北省养鸡状元荣誉。

    1995年,大午集团已经成为中国五百大私营企业之一,孙大午也获选为保定市人大代表。

    1996年8月,孙大午当选保定市禽蛋产业联合会的理事长。

    2001年,孙大午除了大午集团董事长外,亦兼任大午学校校长。

    2002年10月,孙大午被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聘请为高级研究员。

    2003年4月31日,徐水县公安局通知大午官方网站:该网站发表的《小康社会的建设及难点》《悼念李慎之》《两位民间商人关于中国的时局及历史的对话》三篇文章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形像,整顿网站,停止营业6个月,罚款15000元。

    同年5月29日,孙大午被指向三千多户农民借款,被扣上“非法集资”的罪名遭到抓捕,并被指控非法持有弹药。最终徐水县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罪名判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大午集团同时也被判处罚金三十万元。

    尽管获得媒体、农民、学者与网友的支持,但孙大午选择不再上诉,并于同年11月1日父亲生日时出狱回家。

    2005年,孙大午通过企业内部改制,让出大午集团董事长的职位,担任集团监事长。

  • 孙大午案孙萌签署上诉状的艰难过程

    孙大午案,在高碑店市人民法院经过十四天日夜连续开庭,昨天(7月28日)下午当庭宣判。官方发了新闻稿,想必大家都知道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故,目前律师和被告人还都没有收到纸质判决书。

    昨晚,律师们商议,上诉状需要好好写,要把在案证据所涉的所有问题,尽可能列明。我同意。

    我本想昨晚回京。但一想到:

    (1)这14天开庭,我其他客户的事情耽搁了很多,接下来恐怕没有时间专程来高碑店看守所让孙萌签署上诉状;

    (2)料孙萌没想到刑期如此之重(我和仝宗锦老师也没料到),我需安慰他一下;

    因此,综合考虑,我昨晚紧急赶到徐水,到大午医院做了核酸,找了防护服,跟看守所预约了今天会见,连夜做了一份上诉状的签字页;上诉状前几十页我回京后再详细撰写。

    今天(7月29日)下午,如约到了看守所。

    到了看守所,办会见手续时,接待警官就提出“恐怕不能签上诉状,因为判决书还没有送到看守所”,我反驳道:昨天已经公开宣判!我让他签署上诉状怎么了?我在侦查阶段都可以让当事人预先签好上诉状!只要当事人认可即可!上诉状尾页写了“本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特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这种文件律师也不可能用作他用,当事人当然也不会有任何意见。

    办完手续,等待空余会见室。等了一个多小时,轮到我会见孙萌。

    会见孙萌后,因疫情期间,隔着玻璃,我只能到会见室外侧的值班室,把“上诉状签字页”和《会见笔录》交给值班警察,让他去拿给孙萌签字。——以往几次会见,每次让孙萌签《会见笔录》都没问题,他们会把孙萌带到这个值班室,签完后直接让我拿走,——但今天,警察扣下了我的材料,让我离开会见区,去到最侧办手续的值班室去等。

    我只好退回到最外侧办手续的值班室。

    过了一刻钟,警察说:不能签。上诉状签字页和《会见笔录》都不能签。因为还没有到上诉阶段。

    什么?!昨天宣判了,今天还说没有到上诉阶段?再说,你看守所有什么理由限制我当事人签署法律文件?!我在侦查阶段让当事人签署上诉状都没有问题!

    而且,《会见笔录》也不许孙萌签字!这有什么道理!难道因为我会见笔录中提到要让孙萌及时上诉,就不允许孙萌签署《会见笔录》?

    《会见笔录》是我和孙萌之间的沟通记录;我需要入卷的,证明我会见了孙萌,这是我工作记录的一部分。这个笔录,无论我上面记载什么,看守所都无权审查。但是,此次,看守所明确不许我签署。让我等他们接到纸质判决书后我再来。

    刑事案件,上诉期只有十天,不是十个工作日。8月2日到5日,我都在山西大同开庭,日子一晃,十天就会过去。

    我在高碑店开庭14个日夜,其他客户的事情,耽搁太多了。

    但是,高碑店看守所设置这种障碍。

    请问各位同仁:你们认为,在法院口头宣判后,书面判决书送达给被告人期间,被告人有没有权利签署上诉状?看守所有没有权力,不允许我的当事人给我签署《会见笔录》?

    注:我后来找了高碑店法院的院长,请他协调一下。他正在协调中。他刚打过电话,大概率没问题。但问题是:如果我不找院长呢?记录此事,并非仅为个案。是否他们对别的案件也这样处理?!是否别的看守所也存在这种情况?

    再注:经过高碑店法院院长沟通,看守所同意只给签署两份。但因为上诉的话需要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看守所说副本用复印件即可。呵呵。你们都让他签了两份了,何苦还差那一份?但是,就是要卡你一下。呵呵。

    本来非常简单的事情,如果他们不设置障碍,我现在都到北京了。今晚北京大雨,高碑店也有雨。我助理住在昌平,非设置障碍。现在已经19:40分,我们还在跟他们交涉另外一份。我们还在高碑店看守所。雨,已经越下越大了。

    各位同仁们,我今晚要连夜开车回京,我有任何意外或问题,你们记得找高碑店看守所问责。本来四点多我就可以离开,现在已经快八点了。

  • 审判孙大午是一次政治迫害的集中展示

    7月28日,河北大午案历时14天开庭审理后,河北省高碑店市中级法院当庭作出判决:孙大午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311万元人民币。与他同案的19名公司员工,也被判缓刑或1至12年不等的刑期,并处以罚款。他的儿子和两个弟弟,分别被判处12年、12年和9年。律师透露,大午集团被处罚金3亿余元,并被追缴14亿元,退还所谓“非法集资”款10亿余元。

    从判决来看,中共当局列举众多罪状,终于成功彻底剿灭了良心企业家孙大午及其所创办的大午集团企业。而从代理大午案的律师团队所发表的声明及结合整个案件发生、审理的全过程,可以看到这是一桩彻头彻尾的违法侵权的政治迫害案。

    律师在结束一审后发表声明中表示:一,从公安侦查对孙大午等人的非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到法院受理案件后就急于强推案件进程,到连续14天大部分天数的庭审时间均超过12小时的高强度疲劳审判,再到面对九个罪名二十余起事实的复杂案件的当庭宣判,无不显示这并不是一个正常的法律审判。二,我们对高碑店市法院无视绝大部分辩护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照搬检察院的起诉书对指控全部认定有罪感到十分失望和遗憾。三,鉴于多名当事人当庭表示自己无罪,我们将继续为大午案提供法律服务,协助当事人提起上诉、进行申诉等,直到所有的法律程序终结,直到所有的合法手段穷尽。四,我们感谢国内外各界对大午案的关注,我们恳请大家继续关注大午案,关注中国民营企业的生存发展环境,关注中国的人权法治状况。

    由律师团队认定“不是一个正常法律审判”,到对判决的“十分失望”,再决心“直到所有的法律程序终结,直到所有的合法手段穷尽。”显示着律师对向依仗违法侵权来维系的中共当局讨还正义的绝望但同时又拒绝放弃的心声。

    律师认定大午案不正常,当然看到中共司法在整个案件办理中的违法事实,而大午先生的最后陈述则透露了中共赤裸裸基于“政治安全”来镇压大午集团的实质,“公诉人说政治安全,我也很坦然地在反思,怎么能够让领导对我们、对这么大的企业不省心啊?”,由此话可以看到中共办理大午案是为了“政治安全”,为了让领导“省心”。

    依照中共当局的逻辑,既然是政治案那就不可能按照法律办理,而之所以通过法院审判,无非是假借法律的名义来达成政治的目的,以便掩人耳目,欺世盗名。

    本次中共制造孙大午案的直接起因是大午集团与当地国营农垦农场发生土地纠纷,而整个过程显然是大午集团被迫奋起维权,而从庭审播放的录像及中共检察院起诉的所谓证据来看,其中显然有当局蓄意操控,因为录像显示有不明身份人士参与民众及职工队伍中制造事端。由此可见,整个案件发生是一场蓄谋已久的布局,最终镇压大午及其公司就是目的。

    在办理大午案过程中,中共执法当局更是极尽违法残酷手段。如孙大午表示,在所谓“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自己“苦不堪言、生不如死”。他并当庭赋诗一首:“日月星辰全无存,昼夜刺眼长明灯;六班甲士双人岗,辛苦煎熬蒸煮烤;命运无常活死尸,禁止吭声瞪着眼;苦不堪言信念在,默默思念大午城。”

    孙福硕则表示,自己被拷在审讯椅上长达30个小时,腿都肿了,警察还威胁要把他送去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他非常害怕,才在压力下做出后续笔录。

    女被告人纪玮莲在庭上指控,她被监视居住的房间,办案人员将窗户全部封死,导致她长期处于缺氧状态。一个看管女工作人员进她的房间5分钟就晕倒了。直到庭审前最后两天,医生才给了她申请多次的氧气袋。

    她说,长期缺氧和孤立封闭的折磨,令她记忆力衰退,案件细节都回忆不起来。她希望出去提审,可以放放风。她甚至抓狂地想徒手在墙上挖出一扇窗户来透气。

    她还说:“大午先生说监视居住期间是生不如死,而要我来说,我觉得用语言来形容都已经太苍白了。庭前会议时律师提出要去指定监视居住的场所进行现场勘探,我真的不愿意去,因为我想到那个环境,我就颤抖”。

    由如上事实可见,孙大午案从案发起始,到侦察阶段,充满着阴谋违法设计,酷刑违法侵权,就是到了开庭,河北司法当局仍然公然肆意违法:河北方面派出大批维稳人员到法院周边戒备,并且动用了通讯干扰设备。每名被告只容许一名直系家属旁听。辩护团队的律师所在地的司法部门都派人来了,对律师进行就地管控。中宣部和司法部都派人到场干预案件。试图采访的记者,被宣传部拦截并就地遣返。

    种种事实显示,孙大午案是得到中共高层全国性统一协调安排的审理案,从头到尾是在权力主导掌控下的违法造案,执法当局完全不顾自己颁布的法条,不顾自己宪法作出“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承诺,完全不顾文明准则。因此孙大午案是赤裸裸的违法侵权政治迫害案。值得世界与中国所有民营企业主高度关注与警醒。

    民生观察 2021年7月29日

  • 孙大午被判有期徒刑18年

    【民生观察2021年7月28日消息】2021年7月15日9时至2021年7月28日16时,大午案经历14天庭审后当庭宣判:

    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罚金3050万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1447.54万元,责令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退赔非法集资款项人民币10.37亿元。

    孙大午: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311万元;

    孙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90万元;

    孙德华: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1万元;

    孙志华: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55万元;

    张平: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刘平: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95万元;

    许来福:有期徒刑2年3个月;

    卢志英:有期徒刑4年5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靳凤羽:有期徒刑1年7个月,缓刑2年;

    李大红:有期徒刑2年;

    张艳会: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李凤祥:有期徒刑1年6个月;

    王忠臣: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4万2千元;

    孙福硕: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姚旺:有期徒刑1年5个月,

    马复昌: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赵健华: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张廷森: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纪玮莲:有期徒刑1年5个月;

    柏雪松: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 孙大午法庭最后陈述

    孙大午,2021年7月28日,于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法庭

    谢谢法庭给我陈述的机会。

    首先我陈述一下大午集团的发家史。大午集团是我妻子养50头猪、养1000只鸡起步的,我是当兵出身,1988年辞职下海的,和妻子刘会茹一块创建了大午集团。真正的创始人应该说是我的妻子刘会茹。大午集团是一个以农牧业为主的企业,以养猪、养鸡、做饲料为主,回忆过去很激动(哽咽)。

    从1000只鸡发展到现在的大午种禽公司,在我们的国家应该排在很前列的。但是我们给国家纳税很少,因为养鸡养猪做饲料都不纳税,还享受国家、政府的支持。当然我们的教育、理念都是国家支持的行业,我要说的意思是,大午集团发展到今天取得了很好的成就。我们必须很感恩,我们必须感恩国家改革开放。我们承认我们付出了,但如果没有改革开放,没有党和政府的支持,这点我很清醒,我不说了,不管我们做出了多大的成就,没有政府的支持,我们也做不好。很多东西我们手续不全,但政府支持企业这是主流,问题是很小的一部分。

    一个三十八年的企业,法庭上所指控的事情,我仍然认为是微不足道的事情。大午集团有错,错在我一个人。大午集团发展这么多年,主要是我在引导,在方向性上是有影响的,可以说是我带“歪”了,但不是带“斜”了。我是先按事说、再按理说,最后还是按制度说,就是按照事实说,按理说就会争吵不休,“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按事说就排除了谁官大谁说了算。

    我经历了这次庭审受到了很大的教育,先是法庭调查,这就是按事说。但在社会上不是这样的。比如621事件,他们要按照法律说,别人给他们确权了,有理就要让我们去法院说,所以我说我把他们带“歪”了。大午集团的干部都是这个思维,按事说了,不让拆大午集团的围挡和活动板房以及到后面去公安局请愿,都是这个思维,包括921堵路事件。

    律师们给我们辩护我很感激。宋律师说很多东西不赞同孙大午,我本人也不赞同孙大午,我本人对自己也是批判态度。比如说914堵路,别人堵路了我们应该去清理吗?从我自己出发是不应该的,如果每个人都像我们一样去清理,社会秩序何在?914那天我问高林村镇派出所所长,我说你们为什么不清理,他回答说他们只有9个警察,我说那我组织人去清理,他没有说话。如果他回复我了,我就有权去清理了。很抱歉,有时候不敢回忆。(哽咽)

    就像剿匪一样,没有政府的授权,就是私权对私权,尽管你是正义的,尽管没有官匪勾结,也不能这样做。我是认识到这一点的。所以,我说大午集团有重大过错,都错在我一个人。

    84事件,何必拦着那一辆车呢?崔超不给孙萌、给他爸爸打电话,到公安局门口,领导出来了,怎么还能嚷下去呢?你们认罪了,你们认冲击国家机关罪,你们冲击了吗?你们心服口服地认了吗?你们知道你们没有这样做,但出去以后没有怨气吗?

    我希望你们不管出去还是怎么着,从内心深处,真正认识到你们的过错。如果有怨气,你们怨我。通过这件事,我们长达九个月的关押,如果这件事结束以后,我们的心态都能调整好,那以后真正的才是开始了。

    我说我是有情怀和理想办企业的,就是共同富裕的理想。我可以说我是很富有的,是一个很富有的大富翁,也可以说我是一个一无所有的大富翁。现在我们是3.28个亿在银行,如果再算上我们被法院冻结的五千万,我们有3.8个亿,我们没有一分钱贷款,这是多么好的企业啊!我们康养小区还有上千套的房产。我们大午集团发展38年了,我们就是想追求有差异的共同富裕,我们不搞股份制,哪个搞股份制的企业超过了30年,因为他们在为钱打架,他们是用有限的资金去赚取无限的社会利润。大午集团的立宪就是限制我、限制我儿子,限制我后代,限制高管。

    今天我们律师给高管辩护,说他们没有决策权,那我们也没有决策权,大午集团私企立宪制度,我们的权力是自下而上的,是选举产生的。我们6000名正式员工,有选举权的只有1000多人,也就是说必须在集团干十年以上。而只要你能干,你只要在集团一年你就有被选举权。大午集团这种探索没有意义吗?我们的权力夯实在第一线,下边没有意见的时候,上边的表态都是错误的。我们的管理制度是分权、确权和限权的。大午集团有很多项目我都不知道。我跟法官说,我根本不知道大午医院已经交了四百多万的土地转让费,法官说你是真有钱啊,可是别说几百万了,就是几千万,这么大的集团,这些事到不了我这。

    我没想到大午集团能发展的这么好,我进来之前不足3个亿的存款,现在又增长了1个亿,因为我们的制度在运转,因为它的管理深深地扎在群众之中。

    我有乌托邦情节,但我知道乌托邦是强制的、大锅饭的。我们去过华西村很多次,我在华西村开董事会,在探讨他们的路适不适合大午集团。我们现在的这条路探索的多么不容易啊,我知道我学不了乌托邦,但我们要走出自己的路来。

    我们所谓的“桃花源”,就是我们有差别但差别不能太大,所以我们的工资制度是保底限高,这些在座的中高层全年的收入最高不能超过工人的十倍,你要想多收,你就提高工人的待遇。这就是说的桃花源和乌托邦的区别。我不想搞平均富裕,我想搞的是有差别的富裕,但干部的贡献必须明确的体现。大午集团是一套成体系的生态环境。

    说远了。通过九个月的羁押,我还是想跟高管说你们没有错,有错都是我的错,所以我说我不怕你们判我,我昨天激动,我不怕你们怎么判我。我想请合议庭根据事实和法律,把后面的高管无罪释放了,让他们出去。我想跟检察院说我们有罪,但免予起诉最好。你们说大午集团38年就是38年犯罪的历史,这能说的过去吗?我的党龄已经50年了,我是摁着手印开除公职的,我交党费交了十万,汇出去又给退回来了。

    如果是战争年代,我早就牺牲了,所以说性格决定命运,真是有道理。我这种性格,不能给别人谄媚的笑容,我做不到,这就注定了我的命运,我能干成一些事情,但很多事情人们不能理解你。我就想岳飞,岳飞精忠报国,就像他的满江红说的一样,“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他那种横扫天下“朝天阙”的情怀,最后他死在了风波亭。不能说你个人讲究精忠报国,你的结果就会好。我对我自己不满意,也就这个意思。但冥冥之中有些事情,想避开就是避不开。

    哎!

    说白了,岳飞为什么会死?朝廷不知道他精忠报国吗?是因为他的岳家军,是因为他功高震主!公诉人说政治安全,我也很坦然地在反思,怎么能够让领导对我们、对这么大的企业不省心啊?公诉人说的那些话,除去对我个人的污名化,说我都是为了我的个人利益,其他话我都能听进去。我一开始就说我们是一家人,不管你是公诉人还是谁,我们的心愿不都是让社会更好吗?

    尤其是我知道我的律师们没有收到多少律师费,你们自带干粮,我心里真的很感激你们。王誓华律师你声嘶力竭,你要看多少资料啊,你付出了多少啊。还有孙萌的律师郝亚超律师,还有的律师虽然话讲的少,但你们逻辑很清晰,你们付出了多少,你们敬仰法律,你们使法律完善、使程序正义能够实现,我们在看守所能看电视,我非常幸运的看见了习主席的7.1讲话,习主席的站位之高,我是没有想到的。

    下一个百年国家再这样走下去,国家是有希望的。58年大跃进,是我们太狂热了,但这是我们的探索啊。我不同意昨天他们说的2025年超越美国,赶英是能够做到的,超美是不可能的。

    民营企业做大了是危险吗?国营企业做大了就不危险吗?这个理论能成立吗?国营企业是共产主义的基础,国营企业的管理体制没有民营企业的效率之高。习主席讲话是肯定民营企业的啊,是肯定邓小平南巡的啊。我真的希望大午集团的实践能让习主席知道,社会主义的实践是能够走得通的,是能够经得住所有人的检验的,不是公安局能检验,是每个顾客都可以检验,我们能经得住历史的检验,虚化所有权、夯实所有权,把家业变成企业、把企业变成事业,我们把企业变成了不死的社会。我认为对我们来说,这次仍然是我们正能量的修行过程,我们不会有怨气的。

    问题是到了这个地步了,这件事怎么走下去。我可以承担全部的罪责,但你们把我的高管放了,把他们无罪释放。有错我来承担,能不能不予起诉、能不能不予公开。你们扣在我身上的东西,我不清楚吗?涉黑涉恶,勾结境外势力,可是你们了解我的想法吗?你们知道我在做什么吗?

    最后,我希望给大午集团一个机会,最好让我认罪认错,我承担,我会认的,我来给社会一个交代。

    我这一生有三件事情,第一个是大午城,这个已经不操心了,它现在有基础了,它会慢慢演进;第二个是大午企业制度探索,我认为只完成了一半,还没有完善,还需要你们去探索;第三个是我的考古成果,政府一直在支持我考古,每年给我30万的经费,就是龙图腾一族,我们汉族是杂族,汉族是汉武帝的疆域概念,徐水有一个釜山,如果今年不把我抓起来,今年我的第六本书已经出版了。

    我可能没有机会了,我也不考虑这些了。但我仍然希望给我们一个机会,不要加重,甚至让他们带着怨气离开这个地方去寻找自由,要仍然对政府心怀感恩。

    你们要像我们的律师一样敬仰法律、敬畏法律。


  • 大午案十问十答(四)

    前言:孙大午,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知名民营企业家,大午集团创始人。大午集团从饲养1000只鸡、50头猪起步,经过近四十年的打拼,在一片没人愿意承包的盐碱地上,初步建成了一座集生产、会展、教育、医疗、体闲、娱乐、旅游、养老于一体,职工近万,学生过万的现代化的康养小镇,成为华北平原上一颗耀眼的明珠。集团总部占地近5000亩,员工9000余人,下辖子公司28家,资产逾百亿,是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

    2020年11月11日凌晨,孙大午及集团高层突然二次蒙难,银铛入狱,包括孙大午全家(妻子、二个儿子和儿媳妇)在内的25人被羁押至今,大午集团造遇了自2003年以来的又一次严峻危机。本案受到社会广泛关注,2021年4月4日发出《大午案十问十答(一)》,2021年4月22日发出《大午案十问十答(二)》,后大午案被飞速推进,从移送审查起诉到起诉法院再到召开庭前会议,历时仅仅20天,2021年5月20日发出《大午案十问十答(三)》介绍了大午案正在召开庭前会议后,外界对庭前会议情况十分关注,特别是对孙大午在庭前会议中说了什么内容,尤为关注。为了回应外界关切,现发出《大午案十问十答》(四)

    一、大午案共进行了多长时间?
    大午案庭前会议自2021年5月17日开始,至2021年5月22日上午结束,时长共计5天半时间。

    二、大午案庭前会议后有无确定开庭时间?
    由于大午案被如此快节奏的被起诉至法院、召开庭前会议,不给辩护律师阅卷时间、严重侵害辩护权的情况,大午案律师一直十分担心法院会不顾阅卷需要时间的情况、不顾诉讼程序快速安排开庭,好在大午案庭前会议后至目前,并未确定开庭时间。是否会快速安排开庭,尚无定论。

    三、孙大午在庭前会议中说了什么?
    2021年5月18日:
    在监视居住期间,我想死代替大家来承担这个罪名,我请律师调取。
    我已经在死亡了,我已经在处死了。这个量刑无所谓,就一定要尊重事实。我的家人都在看守所,五个孙子在家,我心急如焚,我解决的了吗?

    2021年5月19日:
    我可以承担责任,即使是重罪。后面这些人都很可怜的,都应该是我的责任。后面这些人都是人质。我们有四五十亿的资产,负债十个亿我们承受得起。4月22日上午,办案人员说给个机会,给个轻罪,认罪认罚。当时让认罪是对扰乱社会秩序罪认罚。
    我是一个优秀的共产党员,我和妻子做了这么36年了,没有分过红。现在这样追究我,亲者痛,仇者快。我希望我承担一些罪,哪怕是重罪。希望放了后面这些人。我们是对社会有贡献的人。(孙大午哭,众人哭。)
    法不外乎人情,我们确实有错误,上网发消息,土地问题我们有错误。我愿意承担责任。可是我承担了,别人更重。我愿意和谐。我们是搞社会主义的典型企业。是正面的典型。我是带着感情、带着理想做企业。我很痛心。现在却成了一个罪人。这个企业没有任何股份,大家都是拿工资的。这种模式是我独创的。我们是搞共同富裕,是真正搞社会主义。所有一切都是我的责任。放过他们,我愿意承担责任。(孙大午哭。)

    2021年5月20日:
    李群英的饭店他都不想经营了,评估价格是23万元,我给了他40万元。检察院说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事实并不清楚。你们没有好好审査。蔡检察官见过我,关于非吸的部分,我告诉他一些员工参与了集资,10亿里面还有员工的集资,能不能查一下员工集资的数额。蔡检察官说员工集资也不行。程序我不懂,我希望好好审查一下。
    我认了,是不是不再追究他们了?或者他们少承担一些?我希望他们出去,企业要发展,多纳税,为社会多做贡献。我愿意把责任担下来。
    我对10.37亿数额有异议,有很大一部分是我们员工内部职工的。我们公司有大量的资产,有能力偿还这些钱。查封的183辆车,有一些是救护车。处置意见应该事实求是。我的工资作为涉案资产不合适。我在大午集团工作30多年,也有些收入,如果说让我交了党费可以,这样处理不行!
    律师与检察院争,估计就是想争取点时间阅卷去。我不知道我理解的对不对?是不是可以把我妻子放回去,两个儿媳妇放回去?是不是把后面的人放回去?咱们松缓一下。不要搞得这么急好不好。
    七个月了,企业还在运营。我们的企业还是不错的。党和政府参与管理是防止资金外流,我还是善意理解政府。我希望政府不要把企业管死。

    2021年5月21:
    我尊重我律师的意见,补充一下,带黑头套是我们生活的常态。只要出了这个地方就要戴,包括看病都要戴。8个人看着我们,两个小时一班,。那些看守因为监视我们有很多怨言,怨气很大。在(指居地点)里面苦不堪言,生不如死,我绝食也要改变强制措施要求去看守所。我要本习主席的书,说是给买了也不给看,要英语书也不给。我要吃药,也不告诉我时间。在里面不知道时间,没有钟表。我的妻子、俩儿子、俩儿媳都被抓了。压力太大了!这种压力下,苦不堪言,生不如死,我宁愿承担所有的责任。我死都可以。只要把大家解放了,我死都可以。我挖人家祖坟咋地?他们也认为没多少事。我98份笔录,到底多少份出自本心我都说不出来。但是,他们对我态度倒是不错。
    综合业务科的那些(集资),是亲友的。王忠臣操作的群英饭店的事情,堆土是修路的土,不是故意堆到群英饭店的。刘君记笔录不是完整的记的。他说我弟弟都承认了,让我承认。王英雪一定要到庭。本来李群英是同意的,本来评估23万,我们多给了,他们说李群英老婆想多要点钱,我答应了,给了40万。当时诱导说我们堵路的方法去强迫交易。大午集团不会做对不起当地老百姓的事情。当地老百姓我们没有一个对不起的。这种事强加到我们身上,我们确实很冤枉。
    (孙大午二弟孙德华发言后)我要发言,现在我才知道,我弟弟根本不知道堵土的事情,可是刘君警官说,你弟弟都承认了,土是他堆的。逼我说知道。这不是诱供吗?
    公诉人蔡:审查逮捕时是在监视居住期间。我去见孙大午的时候,孙大午还说没有刑讯逼供,公安对他挺好。
    孙大午:我生不如死你问我了吗?我三个月不见阳光你问我了吗?说是我血脂高,不让我吃鸡肉、猪肉、猪蹄,我只能问有没有咸菜,吃咸菜。这个你们问过吗?诱供的问题,你们问我了吗?你们要这么干,咱们只能翻脸。我们有错误我认。现在是习主席在领导整个国家,你们这是要干什么?这里离北京这么近,就想这么干?
    说是让我认罪认罚,我认罪认罚是前提是他们说的寻衅滋事,你们并没有提到八项罪名。这样我怎么认?你们愿意撤回就撤回吧。

    四、其他被告人在庭前会议中说了什么?
    孙大午大儿子、集团董事长孙萌:
    (哭)孙大午是我的父亲,他说错了,是38年(孙大午说我和妻子做了36年了没有分过红),从84年到现在38年了。大午的干部是靠工资生活,没有股份。大午发展上有资金问题,有土地问题。是在为社会做贡献。这样做是社会的悲哀。孙大午、我叔叔有错,有错就承担责任。可是我们是有社会责任的,大家都是领工资的。我父亲问我为什么我去不了美国?我告诉他你没有资产,去不了美国。孙大午没有房子,只有一辆三四万的电动车。大家是为杜会做一些事情。大午集团是一个好企业。大午集团将来还会为社会做贡献。即使法院重判我,我愿意承担责任。
    说我的财产是与犯罪有关的财产我坚决不同意。我们的房产和车辆都是我们夫妻上班工资买的。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没有关系。我的房子是2007年我结婚的时候买的,我不知道检察院是想干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对待我?我听说要把我处以重罪,把我的房子处理了,让我的老婆孩子怎么办?(孙萌哭,孙大午插话:没收了又怎么样?真是。)我的孩子怎么办啊?这就是中国的法律吗?我的孩子才7岁啊!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我?我的孩子才7岁啊!就是因为我是孙大午的儿子吗?我夫妻两个在押,还把我们的工资扣押了。孩子在家生活费都没有啊!我觉得应该把我的工资解除扣押,交给岳父母帮我养孩子!我没有犯罪啊!我做了什么啊?难道就因为我姓孙就这么对待我吗?我姓孙就该死吗?
    (大午集团)这个企业从84年到现在,这个企业确实没有股份,我父母现在也没有任何一点资产,我们大我集团的所有干部都是工薪,我们确确实实在落实国家共同富裕的思想,8.4事件我们确实是错了,在这个事情上是要承担责任,大午集团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资金的问题、历史的问题,大午集团发展是有良心的,请政府给我们一个机会,不应该一棍子打死,开始我放不下孩子、我爱人,即使法院重判我,也不算什么,但是社会不能理解大午集团共同富裕是在给社会做贡献,这真的是社会的悲哀,这也是权力部门、我们领导的悲哀,我说孙大午有错,他是我父亲我也指责他。我叔叔也有错,但孙大午没有房子,他去美国去了多少年都去不了。大午集团是有错,我承认有错,希望社会各界给我们一个机会。我知道这些律师,我很感谢他们,他们没有拿到一分钱律师费,他们也是在给这个社会做一些事情。我父亲已经快70岁了,我也心疼他,但8.4事件就是错了,他要承担。但是我们大午集团没有错,大午集团还能继续给这个社会做更大的贡献,大午集团是没有错的。
    监居的地方,吸音棉包裹的墙壁,塑胶地面,可能都是用胶粘上去的。我担心超标,还问了医生,会得什么病,医生说他们不专业。可是我觉得会导致癌症。你们一定要去检测一下,我可能今生不会去那个地方了,不要让其他人再在这个地方,不要酿成什么悲剧!确实每天能吃的饭比我在家里吃的好多了。说是都是你父亲和你叔叔给你惹的祸,你应该能出去。领导需要看你的态度,我去辩论就是态度不好,我不能说不知道,只能说有还是没有,我怎么答?只能按照他们讲的。

    孙大午小儿子、大午集团副总经理孙福硕:
    我要求指正我的证人全部出庭,我要求证人,证言、同步录音录像应当保持一致,还有我申请徐水区公安局局长还有在8.4所谓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现场指挥我们过去的公安局民警,他的警号我不太清楚,印象中警号可能是886或者688.他让我们去的公安局门口,其他的我要再跟律师沟通一下,我现在记不清楚,所以我有点头疼。
    我要调取讯问同步录音录像,我被拷了三十多个小时,还有一些证据我要跟我的律师说,因为我怕别人会损害我的证据。还有看守所和办案单位里面的录像,因为他们对我的笔录,是先威胁,恐吓,洗脑再后面在给我做笔录,比如14号他们威胁我。还有我看不见我的卷,我不知道那天的笔录在不在。具体到8月4日全程的录音录像,还包括员工的、公安机关的、集团的,具体的哪个员工的我不清楚,因为不知道到哪个程度,还有我现在一些我暂时想不起来,我将来还会补充一些证据。还会想起来补充一些证人证言什么的,我会告诉我的律师。(不停的被审判员打断)

    孙大午二弟、集团副监事长孙德华:
    李群英这个事情,长时间公司要修路,路边有一个厕所,要用李群英的这个地方。当时通过刘玉山(大概音)找到王福群(大概音,王英雪父亲,李群美老丈人)找的李群英,群英饭店是路边店,跟我我不存在公安所讲的竞争问题。如果找证人,王英雪的妹妹王英丽可以作证,堵土的事情我根本不知道,通过好多人讨价还价好多次。说给他们门脸儿他们不同意。要的40万块钱,那个门脸儿,后来我们卖了50万。

    集团副总经理李大江:
    申请调取法院调取8.4事件那天早上,我穿着工装、没有暴力,申请调取全部过程的录音录像,申请法院调取11月10日抓我当天晚上全部录音录像视频,把孩子交给了陌生的执法人员,我现在孩子心理非常不健康,我要求调取公安局不人道抓捕过程。同时申请取保候审。一分钟一秒钟不落的证据,一分钟都不能短缺。我认为公安机关执法过程中没有人道。我不认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我要求你们调取我在徐水区政府全部的录音录像。不能段章取义,一分钟一秒钟都不能落下,我们在服从区政府指挥,我们没有聚众冲击。

    集团副总经理、温泉度假村经理张平:
    (大哭)寻蚌滋事,(起诉书)上面写的我随意殴打他人,我没有殴打他人,我申请调取当时的全部资料,当时公安局截取了一点视听资料,不能只有一点就让我认罪。请我的律师找到这些证据。

    大午集团办秘书纪玮莲:
    我强烈建议去勘查指定监视居住的场所,我有一支笔,我有每天记录我的身体情况,但被搜走了,他们还威胁我如果接着写,就会被加重刑罚。

    五、孙大午与其他被告人在庭前会中说的内容涉及哪些罪名?
    孙大午与其他被告人在庭前会议中所说内容除程序问题外还涉及一定的实体问题,如孙大午、孙萌等人承认涉及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的“8.4事件”确实存在处理错误,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承认是大午集团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资金的问题、历史的问题。

    六、庭前会议还暴露了哪些严重问题?
    监视居住严重违法:戴黑头套、没有窗户、没有阳光、威胁恐吓
    孙大午悲痛地说:(指定监视居住期间)那种生不如死的东西,我会在庭审的时候讲给你们看,需要去勘验。这种勘验,如果让我提示一下,我三个月没有太阳,没有窗户,这种精神上的摧残已经到了极限。在(指居地点)里面苦不堪言。生不如死,我绝食也要改变强制措施要求去看守所。我要一本习主席的书,说是给买了也不给看,要英语书也不给。我要吃药,也不告诉我时间。在里面不知道时间,没有钟表。
    孙福硕:我要调取讯问同步录音录像,我被拷了三十多个小时,还有一些证据我要跟我的律师说,因为我怕别人会损害我的证据。还有看守所和办案单位里面的录像。因为他们对我的笔录威胁,恐吓、洗脑再后面在给我做笔录,比如14号他们威胁我。还有我看不见我的卷,我不知道那天的笔录在不在。
    纪玮莲(女):多次呕吐,监视居住六个月没有窗户,身体状态达到了极限。
    野蛮执法:野蛮抓捕,盲目扣押财产,对未成年人产生心理伤害,未成年人无人照顾。
    李大红:申请法院调取11.10抓我当天晚上全部录音录像视频,把孩子交给了陌生的执法人员,我现在孩子心理非常不健康,我要求调取公安局不人道抓捕过程。
    孙萌:我的孩子才7岁啊!就是因为我是孙大午的儿子吗?我夫妻两个在押,还把我们的工资扣押了。孩子在家生活费都没有啊!

    七、庭前会议的效果
    由于召开仓促,控辩审三方均不可能有时间看卷,在侵犯阅卷权、辩护权的情况下,控辩审三方冲突激烈,会议现场律师抗议声一片、被告人哭声一片,几乎没有达成任何共识。庭前会议彻底沦为走过场,不可能达到庭前会议“确保法庭集中持续审理,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的目的。

    八、律师如何看待大午案
    律师预测孙大午案不容乐观,前期办案检、法对大午案疯狂推进,很可能预示着大午案背后的决策者想要在7月1日建党100周年之前完成对大午案的二审判决,大午案面临快审重判。根据各辩护人从检察机关了解的情况反馈,检察机关对本案被告人的量刑建议极重,如孙萌(孙大午大儿子、大午集团董事长)量刑建议为不认罪认罚20年、认罪认罚16年,孙志华(孙大午二弟)量刑建议为不认罪认罚14年,认罪认罚11年。67岁的孙大午将面临顶格量刑(25年)的风险。

    九、老共产党员如何看待大午案
    很多老共产党员认为孙大午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典型,其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为发展社会主义民营经济做出了突出贡献。有党内老干部对我们说,如此重判大午来向建党百周年献礼,保定简直糊涂透顶,是对习总书记民营企业家系列讲话的直接违反。这种做法迟早会反噬其身。

    十、附近村民、群众如何看待大午案
    附近很多村民、群众对孙大午抱不平,认为孙大午带领大家共同致富、发展经济,附近村民群众都从大午集团的发展中得到了实惠,政府这样做是对良心企业家的迫害。
    即便是在大午集团存款的村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受害人”),虽然在隐瞒、哄骗下填写了报案表(村民反映,派出所到其所在村委会要求在大午集团存款的村民拿存款票复印件到村委会登记,但登记表格里姓名前面的前缀是报案人,登记相当于报案,派出所却并不说明这一点,村民们以为只有登记才能返还存款,纷纷进行了登记),但这些村民也认为孙大午及大午集团冤枉。
    村民、群众十分担心大午案会导致大午集团受创甚至崩溃,影响本地经济,影响自身收入。

  • 大午案十问十答(三)

    前言:
    孙大午,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知名民营企业家,大午集团创始人。大午集团从饲养1000只鸡、50头猪起步,经过近四十年的打拼,在一片没人愿意承包的盐碱地上,初步建成了一座集生产、会展、教育、医疗、休闲、娱乐、旅游、养老于一体,职工近万,学生过万的现代化的康养小镇,成为华北平原上一颗耀眼的明珠,集团总部占地近5000亩,员工9000余人,下辖子公司28家,资产逾百亿,是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
    2020年11月11日凌晨,孙大午及集团高层突然二次蒙难,银铛入狱,包括孙大午全家(妻子、二个儿子和儿媳妇)在内的25人被羁押至今,大午集团遭遇了自2003年以来的又一次严峻危机。本案受到社会广泛关注,2021年4月4日发出《大午案十问十答(一)),2021年4月22日发出《大午案十问十答(二)》,后大午案被飞速推进,从移送审查起诉到起诉法院再到召开庭前会议,历时仅仅20天,大午案就像一辆超速行进的列车,究竟会驶向何方,令人担忧。

    为了回应外界关切,现发出《大午案十问十答》(三):

    1、大午案是如何被飞速推进的?
    2020年11月11日,河北省高碑店市公安局突然采取抓捕行动分两批带走了包括集团高管、子公司领导人在内的28名员工:但其中孙大午等7人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直到4月21日才批捕;
    仅仅4天之后,2021年4月26日,大午案被移送审查起诉,进入检察院环节,其中有包括孙大午妻子、儿媳在内的四名女眷被拆分另案处理;
    又仅仅10天后,2021年5月6日,大午案被河北省高碑店市检察院火速起诉到高磷店市法院;
    再仅仅10天,2021年5月17日,高碑店法院强行召开大午案庭前会议,在此之前,高碑店派专员奔赴全国各地向辩护律师索要辩护手续、送达起诉书。

    2、大午案法律团队如何看待大午案被飞速推进的状况?
    律师团队认为,飞速推进案件不可能保障程序公正,不可能保障辩护权、阅卷权及其他所有诉讼权利,庭审沦为走形式、走过场,这是公然对法律的践踏和破坏。同时,法律团队认为河北当局以及办案机关意图十分明显,就是要快审重判孙大午等人。
    有党内老干部对我们说,如此重判大午来向建党百周年献礼,保定简直糊涂透顶,是对习总书记民营企业家系列讲话的直接违反。

    3、大午案为何被拆分?
    被拆分另案处理的四名女眷没有任何另案处理的理由,有律师判断,这样拆分是为了将四名女眷作为人质,以四女眷定罪量刑要挟孙大午等被告就范,配合庭审。

    4、大午案有多少本卷宗,控辩审是否充分阅卷?
    大午案有348本卷,案件从移送审查起诉到起诉仅用时10天,从起诉到召开庭前会议又仅用时10天,期间还不算移送,交接、立案、安排具体承办人员等手续时间,公诉人满打满算仅有20天阅卷时间,辩护人仅有10多天阅卷时间,审判人员满打满算仅有10天阅卷时间,公诉人按20天计算,1天要阅17.4本卷,1天24小时不眠不休不吃不喝不拉撒也要平均1小时阅近1本卷,审判人员1天要阅34.8本卷。

    5、庭前会议进展情况?
    庭前会议已经进行到第四天,辩护人对没有保障阅卷权纷纷提出异议,对管辖问题提出异议,辩护人及被告人基本上均申请全体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回避。对于调取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等也提出了相应申请。由于控辩审三方均没有充分阅卷,庭前会议争议非常大,庭审冲突非常非常非常激烈,如果直播,估计全球收视第一。法院强行推进,庭前会议沦为走过场,不可能达到庭前会议“确保法庭集中持续庭审,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的目的。
    庭前会议现场出现两个一片:律师抗议一片,被告人激动处哭成一片。

    6、孙大午在庭前会议中说了什么?
    2021年5月19日庭前会议上孙大午说:我可以承担责任,即使是重罪。后面这些人都很可怜的,都应该是我的责任。后面这些人都是人质。我们有四五十亿的资产,负债十个亿我们承受得起。4月22日上午,办案人员说给个机会,给个轻罪,认罪认罚。当时让认罪是对扰乱社会秩序罪认罚。
    我和妻子做了36年了,没有分过红。现在这样追究我,亲者痛,仇者快。我希望我承担一些罪,哪怕是重罪。希望放了后面这些人,我们是对社会有贡献的人。(孙大午哭,众人哭。)
    法不外乎人情,我们确实有错误,上网发消息,土地问题我们有错误。我愿意承担责任,可是我承担了,别人更重,我愿意和谐。我们是搞社会主义的典型企业,是正面的典型,我是带着感情、带着理想做企业。我很痛心,现在却成了一个罪人。这个企业没有任何股份,大家都是拿工资的,这种模式是独创的。我们是搞共同富裕,是真正搞社会主义。所有一切都是我的责任,放过他们,我愿意承担责任。(孙大午哭。)
    孙萌(哭):孙大午是我的父亲,他说错了,是38年,从84年到现在38年了。大午的干部都是靠工资生活,没有股份。大午发展上有资金问题,有土地问题,是在为社会做贡献。这样做是社会的悲哀,孙大午,我叔叔有错,有错就承担责任。可是我们是有社会责任的,大家都是领工资的。我父亲问我为什么去不了美国,我告诉他你没有资产,去不了美国。孙大午没有房子,只有一辆三四万的电动车。大家是为社会做一些事情。大午集团是一个好企业。大午集团将来还会为社会做贡献。即使法院重判我,我愿意承担责任。

    7、起诉书指控了哪些罪名,检察院的量刑态度?
    起诉书照抄起诉意见书,起诉九项罪名:寻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强迫交易罪、诈骗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其中诈骗罪与孙大午无关,是个别人员的个别行为。
    根据各辩护人从检察机关了解的情况反馈,检察机关对本案被告人的量刑建议极重。如孙萌(孙大午大儿子,大午集团董事长)量刑建议为不认罪认罚20年,认罪认罚16年,孙志华(孙大午二弟)量刑建议为不认罪认罚14年,认罪认罚11年。67岁的孙大午将面临顶格量刑(25年)的风险。

    8、法律团队如何看待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
    由于时间仓促,辩护律师还没有时间充分阅卷,无法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深入分析,单从起诉书来看,大午案嫌罪名大体可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同一纠纷引起的事件拆分定罪。8.4事件“即8月4日公安局和平请愿事件,是因大午集团与农场土地争议引发的纠纷及后续事件被拆分指控为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三个罪名、四起事实。
    这一事件孙大午及大午集团在处理方式上确实存在不理智的地方。
    但值得注意的是,引发这些纠粉的根源是农场土地争议的土地权属问题,起诉书指控“孙大午等人为非法占用保定国合农垦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场)土地,在明知土地归属并已承包给他人耕种的情况下,共谋人为挑起郎五庄村和农场的土地纠纷,通过抢种方式造成郎五庄村占用士地的事实”。而孙大午等人和郎五庄村村民却认为是农场强占了村里的土地。这个问题直接关系到本案的是非黑白及这几个罪名成立与否。郎五庄村与农场的土地纠纷是确有其事还是故意挑事?孙大午等是否明知并认可起诉书认为的土地权属?公安机关是否确实处理不公甚至包庇纵容犯罪?然而对于这关键事实起诉书并未列出证据证明。
    第二种是民营企业“原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些罪名,总的来说,属于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中央高层及高法高检反复强调要“以发展眼光客观看待和依法妥善处理。”
    第三种是一些情节非常轻微的个案,如寻衅滋事罪里第一起、破坏生产经营罪、强迫交易罪、诈骗罪。根据刑法也根本不可能构成犯罪。

    9、大午的罪名对大午集团的后续存亡发展有什么影响?
    大午案的这些罪名,特别是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成立,将从根本上摧毁大午集团存在的合法性和发展的后续支撑。
    非法采矿罪指控的行为自2004年,2007年就已开始,大午温泉度假村自2007年建立以来不断发展壮大,其主要依托就是温泉,开发温泉是众所周知的,当地政府也是默许的,从来没有追究过非法采矿责任。现在一旦追究为犯罪行为,大午温泉度假村将难以存续。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指控的是大午集团利用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生产的问题。大午集团是从农村发展起来的,可以说是一个农民企业,农民企业发展必然要占用农用地进行生产,没有地则无法生产,占地生产是农民企业发展的必经之路,甚至可以说是社会转型时期,农民企业必然面临的“原罪”。一旦指控为犯罪,大午集团将无地可用,无法存续。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指控的大午集团吸收资金的行为。大午集团因其立足乡村,面临的到困境尤为严重:一方面,土地制度决定了大午集团无法以此为抵押通过正常的银行渠道贷款融资;另一方面,养殖业“高投入,低收益、高风险”的特点又让银行对借贷业务望而生畏。一方面要发展,一方面缺乏资金,大午集团不得不向特定周边村民和员工借款。借款年利率仅为4.2%,略高于银行;借款的目的是为了筹集资金,发展生产;从未出现任何兑付障碍而造成出借人损失;没有采取任何欺骗、虚构等手段,也没有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吸收资金。大午集团案发前经营状况良好,从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和挤兑情况,按照最高法司法解释,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或者免于刑事处罚,一旦追究为犯罪,骤然集中出现的追缴和退赔会让大午集团资金陷入困境,甚至会导致企业崩溃。

    10、大午案庭前会议还披露了哪些严重问题?
    孙大午悲痛地说:(指定监视居住期间)那种生不如死的东西,我会在庭审的时候讲给你们看。需要去勘验。这种勘验,如果让我提示一下,我三个月没有太阳,没有窗户。这种精神上的摧残已经到了极限。
    孙大午:我已经在死亡了,我已经在处死了。这个量刑无所谓,就一定要尊重事实。我的家人都在看守所,五个孙子在家(备注:孙大午五个未成年孙子孙女的法定监护人全部被抓),我心急如焚,我解决的了吗?
    本案第19名被告人纪玮莲(女):多次呕吐。监视居住六个月没有窗户,身体状态达到了极限。

  • 中共违法构陷孙大午不得人心

    5月6日,河北民营企业家孙大午及企业21名人员被起诉到保定市下辖的高碑店法院。从检察院与法院超速推进案件进程来看,中共河北执法当局办理孙大午案存在诸多蓄意违法剥夺当事人及代理律师权利的行径,从中可见中共当局对孙大午迫害的预谋已久,及中共对民营企业主肆意蹂躏的现实。

    据知情人士披露,高碑店法院在受理检察院起诉当天,即主动电话告知辩护律师最迟于第二天下午之前向法院提交辩护委托手续。同时,当天下午即派员到北京市有关律师事务所向之前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的律师送达起诉书,而此时这些律师尚未到高碑店法院提交委托手续,实质上还并未担任该案在法院阶段的辩护人。更为夸张的是,5月7日,高碑店法院多位法官赶到了上海,要向尚未向该院提交委托手续的律师直接送达起诉书,还有多名各地律师也遇到了大致相同的“紧追”。如此大范围、高强度、紧迫性的主动“贴身服务”律师,前所未闻。而此案公安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时间是2021年4月26日,高碑店市检察院起诉书上落款的起诉时间是2021年5月5日,包括“五一”5天假期,高碑店市检察院本案的审查起诉时间仅为十天。而法律规定一般的审查起诉期限为三十天,还可延长十五天。

    考虑到孙大午案涉及近三十人,罪名被罗列9项之多,而仅仅案件案卷就多达290卷,《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书》44册,《补充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书》3册,《司法鉴定意见书》11册。如此浩繁的材料,却得到检察院如此快捷的审查起诉,并受到法院如此急迫的催逼律师介入,法院如此主动积极超速推进整个案件,在短短的10天审查起诉期间内,几乎无一辩护人能够完成阅卷、会见当事人、递交法律意见等基础辩护工作,部分辩护人甚至来不及到检察机关递交委托手续。法律团队认为,该案涉案人数卷宗材料如此之多,审查起诉时间如此之短,可谓开创了历史先例。所以业内人士认为这种快速至少说明了:一、高碑店市检察院“提前介入”了案件;二、大午案的操持者已经不准备讲什么保障当事人和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了;三、这是一场针对大午集团及孙大午等人甚至包括对其辩护律师的斗争;四、法律是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工具,说明政法机关是刀把子;五、在中国“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这一成语有着丰厚的现实基础,从古到今一直都存在着鲜活的案例;六、作家柏杨先生对中国司法观察的准确。他认中国法庭分为普通法庭和诏狱法庭,而诏狱法庭的犯法与犯罪无关,法官的唯一任务是编撰一份符合上级头目的判决书;七、说明“百代皆行秦政制”是真的;八、说明这个时代容不下一个孙大午。

    孙大午案神奇的起诉超速,法院超越人们想像的贴身服务,让外界分明看到中国司法充当政治工具而肆意违法侵权的狰狞面目。孙大午案真切地注解着中国当下民营企业主们被中共极权摆上砧板逐次下锅的命运。

    孙大午先生今天遭致如此厄运,根本原因是共产极权容不得权力掌控之外的任何资产与个人存在,只要在共产极权下,一切皆为极权的奴婢,一切皆是权力的玩偶。孙大午因为其保持自身的独立人格,保持企业的独立精神,不甘充当极权的奴婢,最终只能迎来被剿灭的命运。

    今天中共河北当局受命办理孙大午案,原本就不是因为孙大午本人及其企业违犯过什么法条,而是政治国策“国进民退”打土豪的需要。所以办理孙大午案不会考虑法律程序,也不会考虑法律条文,而是如何将孙大午及其企业吞没,利用法律来走走过场。在这个过场中,辩护律师也只是陪演的木偶,是被强拉上戏台的帮衬。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程序来分析评点,都是对中共司法的抬举。

    中共暴力夺取大陆政权以来,从来就没有过要崇尚法制,要建立法治秩序的可能,虽然文革结束后,一批当年被迫害的中共老人,一度痛感过法治建设的必要。但是中共宪法中四个坚持的设定,本质上就是拒斥向人类人权法治文明的迈进,就是要坚持中共极权统治,坚持反普世文明。当然,在2012年中共极权头子习近平登台之前,中共统治集团还是遮遮掩掩地对普世价值不敢直接对抗,但习近平登台后公然将普世价值列为敌对,公然批判普世文明,叫嚣要用中国路径指导世界。也就此撕下了过往所谓认同法治、民主、人权的一切遮掩,赤裸裸以极权专制来颠覆人类文明。

    今天中共河北当局办理孙大午案,事实就是中共极权统治集团对过往中国改革开放的一次清算,对在改革开放中成长起来的一些意图保持现代市场企业文明元素的企业的清理。孙大午先生自身及其企业几十年来的成长经历,书写着中国一代民营企业主与民营企业的成长,而今天遭致灭顶的命运,也同样宣告着中国民营企业主与民营企业时代的终结。

    孙大午先生几十年来不懈探索通过实业来带领当地村民共同富裕的道路,关注社会问题,在企业推出“私企立宪”,实行“三权分立”:所有权、决策权和经营权完全分开。力倡“私有、公治、共享”原则。成立不挣钱的医院与学校,拒绝与权力合作,还出面为一些遭致打压的民企发声,甚至偶尔还召开对一些社会敏感问题的研讨会,代表着一代民营企业主对人生、社会的思考与良心,也为中国未来走向提供了极为宝贵的资源,必将永远成为这个民族发展的借鉴。

    中共当局今天对孙大午及其企业的镇压,不仅严重违反中共自身颁布的法律条文,也与人类文明发展潮流背离,与中国民众向往富裕幸福生活目标背离,与探讨中国农村农业与农民如何走向现代文明路径相反,因此是不得人心,必将遭致民众的反对,遭致历史的唾弃。

    民生观察 2021年5月10日

  • 孙大午被捕标志实业富民理想的终结

    被中共当局拘押5个多月的河北民营实业家孙大午及一批高管日前被当地检察机关以多达8项的罪名正式批准逮捕,这标志着在中共极权统治的大陆,民营企业家意欲通过实业来达成自己致富及带领村民共同富裕的理想的终结,宣告着中国民营企业党(权)控时代的到来。

    据“维权网”报道:2021年4月22日,河北大午集团此前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7位当事人家属,分别收到公安送达的逮捕通知书。他们是:

    孙大午(监事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强迫交易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妨害公务罪。

    孙德华(副监事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强迫交易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妨害公务罪。

    孙志华(副监事长):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妨害公务罪。

    孙萌(董事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强迫交易罪、诈骗罪。

    刘平(集团总经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寻衅滋事罪。

    靳凤羽(集团副总经理):寻衅滋事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纪玮莲(集团办秘书):寻衅滋事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种种迹象表明,当局在加快办案节奏。至此,包括孙大午在内的大午集团主要负责人基本被全部批捕。而在之前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破坏生产经营、寻衅滋事等罪名之外,当局又给他们加上了一些新罪名,包括非法采矿、强迫交易、诈骗等。

    中共当局一次罗列如此多罪状大规模逮捕民营企业大午集团的创办人及高管,实属罕见,这暴露出中共当局将重判孙大午等人及彻底侵占大午集团的意图。

    孙大午及大午集团遭致如此灭顶之灾,直接表面原因是民营大午集团起来捍卫企业承包经营土地的权利而引发与国营农场和当地政府部门冲突,而更深层与实质性根由应该是中共极权集团在宣布企业姓党与公私合营下对大午集团的必然性吞没。

    孙大午先生多年来通过创办经营大午集团,一直在致力摸索一条带动当地农民共同富裕的实业之路,为此通过让农民用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合营,让农民将多余的钱投资到大午企业,解决当地农民医疗、养老、教育等等方式,真正使当地村民享受到了企业发展所带来的红利,并切实达成了使当地村民普遍富裕的结果。但是,大午先生长期来使企业保持着与中共权力的距离,不让权力染指到企业中,也不让企业沾染与权力勾结的恶习。这种在极权下保持企业独立的行为,是严重背离极权统治将一切控制于权力魔掌的宗旨,因此是必然被打击直至消灭的对象。

    同时,大午先生几十年来人生经历,也让人看到在中国一个心怀富民理想的实业者与极权统治的格格不入,从而使人看到中国实业富民理想时代的终结。

    孙大午,男,1954年6月出生于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高林村镇郎五庄村,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创始人,河北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

    孙大午初中毕业后曾待过山西临汾二十八军八十二师与徐水区农行,这两个经历让他发现农牧业可以发展经营。1985年孙大午创立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以一千只鸡与五十头猪起家。担任董事长期间,孙大午自学不缀,并于1996年6月获颁河北省养鸡状元荣誉。

    1995年,大午集团已经成为中国五百大私营企业之一,孙大午也获选为保定市人大代表。

    1996年8月,当选保定市禽蛋产业联合会的理事长。

    2001年,孙大午除了大午集团董事长外,亦兼任大午学校校长。

    2002年10月,被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聘请为高级研究员。

    2005年,孙大午通过企业内部改制,让出大午集团董事长的职位,担任集团监事长。

    2003年4月31日,徐水县公安局通知大午官方网站:该网站发表的《小康社会的建设及难点》《悼念李慎之》《两位民间商人关于中国的时局及历史的对话》三篇文章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形像,整顿网站,停止营业6个月,罚款15000元。同年5月29日,孙大午被指向三千多户农民借款,被扣上“非法集资”的罪名遭到抓捕,还并被指控非法持有弹药。最终徐水县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罪名判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大午集团同时也被判处罚金三十万元。尽管获得媒体、农民、学者与网友的支持,但他选择不再上诉,并于同年11月1日父亲生日时出狱回家。

    2020年11月11日,孙大午再度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破坏生产经营等违法犯罪”抓走拘押。到2021年4月21日被以八大罪名逮捕。

    孙大午先生多年来致力探索通过实业来带领当地村民共同富裕的道路,关注社会问题,在企业推出“私企立宪”,实行“三权分立”:所有权、决策权和经营权完全分开。力倡“私有、公治、共享”原则。成立不挣钱的医院与学校,拒绝与权力合作,还出面为一些遭致打压的民企发声,甚至偶尔还召开对一些社会敏感问题的研讨会,显示出一个民营企业家的独立本色。

    大午先生的经历及大午集团的命运,让世界看到在中共极权统治的大陆,民营企业家要想通过自身办实业的努力来带领村民共同富裕的追求必将是一场要被击碎的梦想,极权之下公民权利没有保障中,民营企业家的财产权、经营权、人身自由权甚至生命权也是不可能得到保障的。而在人权没有保障,法治没有建立的极权中国,民营企业最终只能成为权力渔猎的对象,民营企业主与企业最终只有被消灭的命运。

    民生观察 2021年4月23日

  • 孙大午等七人被检察院批捕

    【民生观察2021年4月23日消息】2021年4月21日晚,河北民营企业家孙大午被高碑店市检察院批准逮捕,涉嫌8项罪名。随后,另外6位相关人员也被批捕。此7人分别是:孙大午,孙德华,孙志华,孙萌,刘平,靳凤羽,纪玮莲。

    2021年4月21日晚上,河北孙大午案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7位当事人家属分别收到公安送达的逮捕通知书。他们是:

    孙大午(监事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强迫交易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妨害公务罪。

    孙德华(副监事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强迫交易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妨害公务罪。

    孙志华(副监事长):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妨害公务罪。

    孙萌(董事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强迫交易罪、诈骗罪。

    刘平(集团总经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寻衅滋事罪。

    靳凤羽(集团副总经理):寻衅滋事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纪玮莲(集团办秘书):寻衅滋事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没有涉黑,也没有传说中的境外敌对势力。当然,这只是批捕的罪名。

    种种迹象表明,侦查机关在加快办案节奏。

    公开资料显示,孙大午,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知名民营企业家,大午集团创始人。大午集团从饲养1000只鸡、50头猪起步,经过近四十年的打拼,在一片荒凉、没人愿意承包的盐碱地上,初步建成了一座集生产、会展、教育、医疗,休闲,娱乐,放游、养老于一体,职工近万,学生过万的现代化康养小镇,成为华北平原上一颗耀眼的明珠。集团总部占地近5000亩,员工9000余人,下辖子公司28家,资产逾百亿,是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

    2020年11月11日凌晨,孙大午及集团高层突然二次蒙难,锒铛入狱,包括孙大午全家(妻子、两个儿子和儿媳妇)在内的25人被羁押至今已经四个多月了,案件没有任何进展。大午集团遭遇了自2003年以来的又一次严峻危机,本案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

    目前已知的涉案人员有30人,其中孙大午、孙德华、孙志华、孙萌、刘平、靳凤羽、纪玮莲7人被高碑店市公安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具体地点不详,2021年4月21日,7人均被检察院批捕;另有5人被取保候审;其余18人分别被羁押在保定市看守所、高碑店市看守所、满城县看守所、顺平县看守所、高阳县看守所,侦查羁押期限已延长至2021年5日16日。

    大午案的起因:农场土地纠纷和“8.4强拆请愿事件。多年前,大午集团所在的郎五庄村曾将740亩土地交由国营徐水农场耕种,但农场实际占用郎五庄村土地超2000亩。因为土地权属问题,双方数年间争执不下。后郎五庄村将土地租给了大午种业公司。2020年6月21日,大午公司与国营徐水农场在有争议的土地上发生抢耕抢种事件。2020年8月4日早晨,因农场强拆争议土地上的大午公司临时建筑,部分员工和村民维权,阻拦农场场长张洪生的车辆离开,后徐水区公安局介入,导致多人受伤。当日下午,公司员工在遭遇强拆和员工受伤的愤怒情绪影响下,自愿到区公安局门口和平表达诉求。此即为“8.4强拆请愿事件”,后成为本案的直接导火索。目前来看,围绕大午集团的绝大多数罪名都与此次冲突有关。客观来讲大午集团本身在处理此次事件中确实存在不冷静、情绪化的问题,公司上下也正在深刻反思。

    大午案目前聘请了包括迟夙生、王誓华、郝亚超、杨斌、张磊、刘金滨、王万琼在内的国内顶尖法律团队介入,同时聘请了郑成月担任集团顾问。经律师会见了解,初步认为本案大多罪名不能成立。

    目前大午案案件仍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已陆续会见了当事人,但受到了“特殊对待”。集团与辩护律师正在共同努力为公司高管申请取保候审,以解决集团经营危机、恢复集团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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