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孝感市

  • 湖北孝感王树英

     
    姓名:王树英
     
     
    性别: 女
     
    年龄:1962年3月16日出生
     
    籍贯:湖北省孝感市孝
     
    受难者单位、职业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广场街三里棚社区居民
     
     
    案件发生地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第一次:孝感市三里棚街道办维稳办的郑(音)主任以及三里派出所的一名刑侦警察
    第二次:孝感市三里棚社区的维稳人员和公安、信访局的多人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第一次:2013年6月21日
    第二次:2014年10月11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第一次:2013年6月24日
    第二次:2015年3月31日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第一次:孝感市东门精神病院
    第二次:孝感市优抚病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无鉴定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第一次:无
    第二次:强迫吃药、打针

     
     
    有否联络方式
    王树英电话:13044805380
     
     
    第一次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王树英1962年3月16日出生,满族,是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广场街三里棚社区居民。2002年11月29日下午3时许,王树英参加了在孝感市玉泉路举行的即开型福利彩票摸奖活动,她当时在售票处幸运摸到一张梅花奖票,这是特等奖票。然而不幸同时降临,王树英说奖票当场被举办此次彩票摸奖活动的民政局现场女工作人员抢了,王树英当时报了案。

    报案后,孝感市孝南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三中队对此进行了调查,调查后认为王树英报案情况与实际不符,于2003年4月2日作出不立案的决定。王树英对此不服,于是开始了她的漫漫申诉、上访路,至今已十年了。

    6月21日,王树英再次来到孝南区政府上访。到中午时,多名警察(疑似是孝南区的警察)和广场街道及三里棚社区的人员突然来到孝南区政府前,强行将王树英推上车说带她去“看病”。当时来的人员有三里社区广场街一名主任和三里棚社区综治办那位踢过王树英的汤主任。王树英当天就是被这些人送到医院的,但不是普通的医院,而是孝感市精神病院。

    到医院后,院方起初拒绝收纳王树英。王树英还听到有院方人员说:“你们这样做是犯法的”,但是王树英最后还是被留在了医院。到医院后,院方对王树英的腰伤等做了拍片检查,并询问了她的有关情况,王树英就这样“住院”了。王树英说在医院期间,医生对她还好,一直未对她用精神病药物。

    6月24日,社区综治办汤主任等人来到精神病院,要求王树英写保证不上访就放她出院。王树英不肯,她只写了“听领导的话”,就这样她被放出来了。

    第二次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王树英反映:第二次医院强行给我打针喂药了,也不知道他们给我打的什么药物,最后导致我的脖子右侧长出了一个大包块,现在还隐隐作痛。我不想打针吃药,但是如果拒绝打针吃药,医院就会暴力处置,因为我看到病房里的其他病人就被他们强行用筷子撬开嘴巴喂药,有的人嘴巴都被撬出的流血。医护人员还恐吓我说必须要打针,如果不打针就会向其他病人一样,强行捆绑起来注射,而且捆绑还不是一两个小时,而是一整天,直到值班医生下班才会松绑,我亲眼所见其他病人被捆绑时的痛苦,所以就不敢拒绝了;还有,医护人员还故意让其他精神病人跑到我的床铺边拉屎拉尿,弄的臭气熏天也不让人打扫,让我恶心的要命,导致我根本就吃不下去饭;医院还专门在我的头顶上安装了一盏亮灯,24小时不熄灯,一直照射了我半年,让我睡觉都睡不好,不得已我只好蒙着被子入睡,呼吸很困难,夏天又热的难受;我认为,这是维稳部门与医院专门针对我实施的精神和身体上的折磨,让我知道被关精神病院的厉害,以后就不敢去上访了。
     

     
    案件来源:被精神病受害者访谈之王树英:我有家不敢回
    https://msguancha.com/a/lanmu51/disanshiwuqi/2015/0610/12605.html
    湖北被精神病人王树英访谈录
    https://msguancha.com/a/lanmu12/2019/0920/18959.html

    第一次收集:2013年8月20日
    第二次收集:2015年10月1日
    第三次收集:2019年10月21日

  • 湖北省孝感市访民胡双莲节后被押黑监狱

    我是湖北省孝感市胡双莲,原在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的房子因东沙湖莲通工程被非法强拆至今七年了无任何解决,到北京上访遭户藉地孝感市孝南区信访局原副局长肖明初打击报复。
     
    2016年10月7日下午1点左右我在北京市马家楼接挤服务中心排队登记,里面的官员说10月1日到7日不接访,但是我一出门肖明初就带了三个截访人员和四个黑保安强行押我上车,还叫人把我的头打了一个包,腿打青,包包和手机全部叫黑保安拿走了,不让打电话。
     
    到河南滑县又换了一辆黑车京丫A1278,凌晨1点多到孝感市航路晨曦时尚酒店8388房间,一直到现在还在被软禁,本人电话13051371379请大家关注。
     
    2016/10/9

    晨曦时尚酒店的胡双莲

    看守

  • 湖北省孝感市胡双莲携酒精途经天安门被抓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5/26消息:胡双莲是湖北省孝感市人,长住武汉,因她在武汉的房子被强拆而上访多年(湖北孝感胡双莲软禁期间派出所长称去北京一次就关一次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014/0213/9323.html )。
     
    由于问题至今都无法解决,又因上访遭多次非法关押。今天上午,正在北京,感觉走投无路的胡双莲携带了500毫升酒精和一个打火机路过天安门时,被天安门安检人员查出,当场将其扣压。胡双莲今天晚上告诉本工作室,她中午就被抓到了天安门公安分局控制,到晚上还在分局内。与胡双莲一同被关在这里的还有来自湖北省鄂州市一位名叫黄冬梅的访民。
     
    胡双莲说天安门公安分局已和孝感市当局联系,正准备将她押回湖北,胡双莲感觉这次她被押回去后肯定会遭到报复拘留。
     
     

  • 湖北省孝感市税务职工杨艳芬工作21年被拿掉饭碗

    尊敬的领导们:
        您们好!
    我是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孝感培训基地的一名职工,名杨艳
    芬,出生于1974年12月12日,现学历本科。自1995年6月份进入培训基地工作至今,在单位一直担任财务工作,到2007年11月28日基地领导把我从财务岗位上调到办公室打印资料及其他杂项工作。
    我是满怀理想和憧憬来培训基地工作,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二十一年如一日,以基地为家,拼命工作,刻苦学习。通过自学,从中专学历顺利拿到了专科、本科学历;为了工作,我加班加点,牺牲了大量的休息时间,放弃了与家人团聚的机会,在从事会计的十几年间,从未出现过任何大的问题,得到了基地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认可。
    以往单位领导为职工不断的考虑为职工转正,就我进基地后,基地的领导把上班几年的职工,在1996年、1997年向市局申请(马水池主任申请),解决职工的个人身份,转为工人,并且落实到位(6个人都是小学文化及初中文化)【96年:桂斌清(桂华田局长的侄子)、刘海河、夏刚(档案都在孝昌县地税局白沙镇地税所);97年:潘红新、祝爱华(桂华田局长的侄媳妇)、刘理珍)(档案都在孝昌县地税局邹岗镇地税所)(6个工人都是在基地零起点,也是在基地工作了几年后,领导才提出申请转为工人的)。在1998年基地领导仍然向市局申请基地职工转为工人身份(其中有我),并且指标到达市局人事科,我的档案市局人事科有关人员填写过,后来让市局副局长张少强(桂华田局长跟张少强局长老家是前后湾)的妹妹张海英顶替了我的个人身份,档案可以看出,张海英的档案中是1995年6月份进入单位(附件1),但当时1995年6月张海英还未进入培训基地工作,比我迟几年进单位,从单位的工资表(附件2)中可以证实(6月份进单位7月份发工资)!张海英在2000年8月份从基地转到孝昌工作并转为工人,在1999年就停止了转为工人性质的政策,在2000年就更没有指标,无疑是1998年的指标。基地历年就是职工来基地工作了几年后,领导才向市局申请职工转为工人性质。哪有张海英还在家种田时之前几年,档案就建立单位之说?
    为此事我向基地的领导、市局领导、都申请过查档案,一直得不到解决。2014年丁贵清局长分管人事科,在我的申请上批示叫人事科协助调查,张少强局长百般阻扰不让查人事档案,怕查到他自己的头上来,还说我有什么资格查?凭什么查?
    市局办公室对我的回复是歪出事实,说基地在1996年、1997年就不存在转与不转之说,活生生几个人都是在基地上班几年后,都是马水池主任申请转的正,硬说不存在(潘红新、夏刚在前几年从基地转到市局去上班;桂斌清、祝爱华在基地办理提前退休,退休后把工资转到市局去;现在还有刘海河、刘理珍仍然在基地上班)。
    市局监察室的回复是,让我自己找证据。
    2015年张少强局长调到分管人事科,把人事科的大部分工作人员都换掉了,仅仅留了一个人,现在他分管人事科更加不可能查了。
    因在单位工资及待遇一直不公,在2012年、2013年、2014年三年中我打电话给张少强副局长,向他反映我工资待遇不公平一事,仅仅说了一句话,三年张少强局长都把电话挂了,不给任何机会我向他讲明情况,不理此事,逼着我离开单位。
    2014年8月29日我在网上看见别人都在反映工资情况,我也反映了一下。之后把问题转到孝感市政府督办办公室汪主任,汪主任打电话给我问清情况后,告知我会有人跟我联系的。之后我多次跟汪主任联系,汪主任说会有人跟我联系的,最后一次联系汪主任时,汪主任说:不对呀,结果都回复上来了,还没有人跟你联系吗?说实话,到底有没有人跟你联系?我说:真的没有,不然我不会又打电话来麻烦您!过了1个多小时,市地税局办公室罗军主任打电话给我,叫我马上到市局去,了解一下我反应的情况,这时我才知道市局办公室可以管我的事情。问题是了解了,到现在还没有得到解决。
    当时我提出的诉求是:1、2014年7月1日中央出台事业单位政策后,基地把两位工人的工资转到市局去了,我也要求转到市局去,并且要求跟两位工人同工同酬,;2、社保、医保按照市局的文件靠,扣除已交社保金额,差额补给我;把强行扣除我的社保钱补给我;从2008年起至今,把年终奖金工人发放了的,我没有发,补给我。
    之后基地出纳徐国林对我又打又骂这件事情,我提出新的诉求:1、恢复我的财务工作;2、在1998年我已经转为工人性质,被有社会背景的人代替了,我要求查档案,恢复我工人的身份。
    2014年11月5日基地领导陈鹏跟我谈话,并交代抽个时间叫我跟出纳徐国林查一下以前对我不公的凭证,11月10日我才到徐国林办公室去,根据陈鹏主任的宗旨跟他商议,抽个时间查一下,当时徐国林就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资料出来给我看,我看后,只有对我不公的资料,我就说,你要拿出另外一张表格来对比一下才看出哪一些对我不公。他就翻脸了,我现在没有时间,并开口对我大骂,又动手打人。这就是公务员的素质,办事能力!之后基地领导陈鹏把徐国林、我叫到他办公室去当面说当时发生的情况,之后徐国林当面跟我道歉。(2013年年底徐国林与另一个同事杨新勇打架,派出所来对徐国林罚款3000元。)市局得出的结论反而是我诬告徐国林打人(2015年开年,市局张少强反而把徐国林调到分管人事科的科室,也就是“有功之臣”)。
    为什么一直不跟我涨工资,一直把小鞋我穿?事出有因:
    2006年基地领导林小平向我提出把账面上的100多万转到他的股票上去转一转,我只反问了一句,跳水了怎么办?为此事,他向市局张泉虎局长那去告状,说我在张局长的事情上作梗,两人联合起来在2007年11月28日把我从事的财务工作上拿下来,从财务工作岗位下来之后,领导接着把小鞋我穿。
    2008年年终奖金林小平主任给两位工人发3.5万多元,我没有(之前是工资不一样,补助、奖金都是一样的)。接着之后到现在的待遇、奖金我跟两位工人的仍然还是都不一样。
    在2008年劳动法出台时,孝感市国税把满了10年的人员转为工人,把没有满10年的人员送到劳务派遣公司去了。当年孝南地税也转了一部分人。市局、各县市把没有满10年的人员都送到派遣公司去了(最长工龄7年),并且把从进单位时没有买社保、医保的钱,单位、个人的那一部分一起算给个人了,以600元的标准基数算,243元/月×12个月×7年=20412元(附件3)。
    当时我的工龄是13年,没有给我任何交代,既没有转为工人,也没有按照市局的600元的标准缴社会保险、医疗保险,而是按照社会上倒闭单位的最低标准给我交的社会保险(附件4),单位及个人一共:14174元,单位:10647元,个人部分:3527元,个人的那一部分在2008年工资表上已经扣除了3936元(附件5),单位要返给我409元,不但不反,反而强制性的另外还收我几仟元。2008年别人的社保、医保在工资上发给了个人,买社保时反而单位又跟他们买,单位及个人那两部分一分钱也没有交。医疗保险95年-2008年单位没有跟我交,95年6月进单位,买社保时却从1996年1月份开始买。更没有跟我涨工资(没有涨到跟两个工人同工同酬)。
    2012年基地领导陈鹏(陈鹏是张局长一手提起来的)统一跟职工涨工资时,把少我200元工龄工资的人杨新勇,工资调到跟我一般多,另外又跟他升一个副经理(领导把司机刘胜利提升为经理,他去找领导,凭什么他没有升职?),经理职位又有补助(每个月用维修电脑或购买电脑配件发票冲)。涨工资时把我的工资定一个死工资,工龄工资取消了,而基地到现在一直仍然存在工龄工资(50元/年,每满5年另加100元)。
    2013年年底,大部分职工都去搜山上的杂草、树枝,同样是劳动,基地只发几个人的补助,每月500元,发了几个月,还有没有去劳动的也发补助(补助款用2013年9月至12月绿化承包费用,在9月份单位就已经跟承包人解除了绿化承包)。
    2014年基地买社保,在12月份社保单上有6人,而在单位上班的只有2人(我和税光美),其他4人(韩本华、张承荣、汤菲、向琪)在2013年年底及2014年开年就已经辞职,费用单位全出,而我们在单位上班的反而还扣钱。
    单位职工进餐时,每个部门一张桌子,基地领导陈鹏拉帮结派,把跟我一张桌子一起进餐的人员都叫到另外一张桌子去进餐,意思就是孤立我。这么小的事情就拉帮结派,可想而知在其他的事情上就更不用说拉帮结派了。
    2014年7月1日事业单位文件出台,从即日起打破铁饭碗,新老员工今起变身为合同制员工。在文件下来之后几天,刘理珍就在单位骂人,骂领导没有跟她做好事。之后基地领导陈鹏为两位工人【刘海河(刘海河是张少强的妹妹张海英的老公的老表)、刘理珍】奔波,向市局申请提前退休,当时没有提前退休的政策,市局没有同意,接着又向市局申请把两位工人的工资调到市局去,市局同意了(副局长张少强分管基地),9月份两位工人的工资就调到市局去发放了,两位工人的铁饭碗保住了。向我这样没有后台,没有背景的人,无人问津,本身在中央下达文件,给我再一次机会跟2个工人同工同酬,基地领导、市局领导把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市局把作废了的工人性质弄成不作废,弄虚作假。就算基地领导、市局领导不把我弄到市局去,根据事业单位新政策,工资应该跟工人同工同酬吧。
    2014年年底,在陈鹏准备调离基地前几天时,还在单位搞竞争上岗,在交接时,张少强来基地,陈鹏对张少强说,今天准备在大会上开除我的,结果因我请病假不在单位。
    2013年5月份为工资待遇不公平,就没有领工资至2015年1月,单位还把我的工资开收据充公,直到2015年2月份田水平主任调到基地后,田主任叫我先把工资领了,你的工资确实是少得点,开年后我向市局领导反映,把你的工资涨起来。到开年后领导却一而再,再而三的推脱,先说市局领导要调岗位,现在还是张少强分管基地,去找他会解决吗?在短短几个月内,市局分管基地的领导换了几个,为这事我找过基地的领导、市局领导多次,一直得不到解决。
    2015年开年,孩子的奶奶胃癌,在医院动手术,住院4个月,到处借债用了10几万元,之后回家休养,在连水都不能喝的情况下,又到医院去住院1个多月,又借了几万元,医院下通知不能治疗,在9月2日去世;孩子的爷爷身体也不好,在2月份去医院检查,查出是肝腹水,也一直在治疗。
    2015年8月份我去找劳动部门,劳动部门下达单位文书(附件6),根据劳动法,叫单位在8月30日之前,跟我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并把工资涨到跟工人同工同酬。基地领导田主任把文件送到市局领导,市局领导把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不但不遵照劳动法来,反而在9月份研究,决定基地关门。
    在2015年9月14日市局下文,安排基地领导跟员工开会,要撤销关闭基地,清算员工。只有我工作的时间最长达到21年了,其他十几人中最长工龄只有9年零几个月。9月15日律师来基地发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9月16日我到市局去找分管基地副局长李先成,跟他讲了我的前前后后情况后,李局长叫我以文字的形式只写进单位的时间及现在的诉求给他(附件7)。现在单位依然存在,并留了5人在基地{2个工人:刘海河(张少强的亲戚)、刘理珍;2个厨师【程长刚、林春山(林春山是田主任在部队时就认识的)】,2015年进单位的);一个司机(郭超,田主任的亲戚,在2015年进单位的)},基地仍然有留守人员,市局领导把我和2个工人在2014年7月1日起都是一样性质用工的,搞得不一样。甚至基地领导及市局领导现在强制性不要我上班,在2015年9月22日上午我去基地上班时,大门紧闭,不开门,我打电话给值班人员刘海河、程长刚开门,都说在家休息了,单位没有一个人。可我想办法进去单位了,他们仍然在单位值班。接着我跟基地领导田水平打电话,他说你不用再来上班了。接着跟市局副局长李先成打电话,李局长说:你的事情今天上午我已经在市局党组会议上向各位局长都提出来讨论了,决定跟你清算。我今年才回市局,我只认另外2个工人现在是市局正式工勤人员,你个人身份的问题,我解决不了,以前违规的事我不管。接着我又跟分管信访的副局长周宗登打电话,问我的情况在市局党组会议上讨论了没有?周局长说:你的事情在党组会议上还没有讨论,有消息我会告诉你的。
    就算要清退职工也要一分为二吧?也有一个时间界限吧?也要根据劳动合同法来吧?即使要关门,单位还有留守人员吧?劳动法明文规定优先考虑工龄长的职工及家庭困难的职工在单位留守。事业单位也明文规定从2014年7月1日不存在转与不转之说,新老员工一视同仁都视为合同工。可领导整整有词不管以前的事。那全省各地市州的局长接二连三查出问题,都是以前的违规事情吧?现在分管的领导能说不管吗?市局领导又一次把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
    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来麻烦您们!
    像我这样工作了21年,1998年我已转为工人,被有社会背景的人代替了(乱作为),2008年满了10年的有政策转为工人,孝南地税转了一部分人,国税也转了一部分人,我一直在单位,而我没有转(不作为),2008年劳动法出台,满了10年的都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工合同,并同工同酬。现在中央一次又一次地好政策(有令不行),难道我总要面临把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人为的一次次地擦肩而过?停留在原地踏步走?上有老下有小,自己就养不活(工资拿到手才1644元/月),谈何赡老养小?为何政策就不能落实到我处呢?甚至市局领导现在要把我赶尽杀绝,不留后患清退掉,把我的饭碗拿掉。难道仅仅那一次没有随领导的意愿,就一直报复我吗(胡作非为)?难道领导的权利大、势力大,为了自己一己之私利,就可以把别人的指标站着不放吗? 难道领导刚到单位来,就可以不管以前不知道违规的事情吗?我坚信总有一个地方会管此事的!
    尊敬的领导们,现在我只能寻求您们的帮忙,来帮我查人事档案,恢复我的工人身份,从转正那时起至至今的工资及福利待遇,补给我!并且同工同酬,工资也转到市局去发,恢复我的财务工作。
    从参加工作至今,已有二十一个年头。这二十一年里,从一个二十岁的女孩到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我把人生中最美好的青春奉献给了培训基地,奉献给了孝感地税。长期在远离市区、远离家人的基地工作,遭遇的是冷眼、打击和不公,陪伴的是孤独、辛酸和无助。
    尽管我只是一个没有后台、没有背景的普通工人,但是我相信上级领导,相信上级组织。因此,我恳求您们认真调查此事,给我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
     
    此致
     
    敬礼!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孝感培训基地
                                    杨艳芬
                             联系电话:13995880273
                             2015年9月23日

  • 湖北省孝感市王树英将在精神病院中过年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2/10消息:湖北省孝感市访民、被精神病者王树英(快讯:湖北省孝感市访民王树英刚被送到精神病院http://msguancha.com/a/lanmu12/2014/1011/11022.html)致电本工作室说,她现在还在孝感市康复医院(精神病院)内,至今已被关了四个月。
     
    昨天,她所在的孝感市三里棚社区的官员和公安、信访局的多名人员来到精神病院,明确告诉她还要关她一个月,这就意味着王树英将在精神病院内度过2015年新年。
     

  • 湖北省孝感市李芳久:血冤十八年 何日见青天

    孝感市孝南区公安分局肖港派出所草菅人命的血泪控告。
    控告人:李芳久(受害人李乾峰之父),男,现年64岁,汉族,文盲,系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肖港镇堰边村人,身份证号:422201195008135939,电话:15971267361。
    被控告人: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分局肖港派出所戴谷清刘传华。
    事情经过:
    案发1995年5月7日,广东铁路14局一辆东风牌装有铁路服装的汽车途径我村时。汽车突然起火,村里不少人赶到火灾现场,将车上丢下来被火烧破了的衣服拾回,此事我全家都不知道。事后,邻居李六毛将拾回烧坏了的一件上衣给我儿子李乾峰(当时16岁),直到8月3日肖港镇派出所才来查此事,我便将这件上衣给了派出所,当时讲明情况后,民警刘传华表态罚500元不予追究,当时未带钱,第二天(8月4日)上午10点多钟民警刘传华到小周村路过黑石岩时,我将500元钱亲自交到民警刘才传华手中,刘随手将钱放入自己的腰包满意地说:“再没什么事情了,你回去吧。”当时我要他打个收条,一句话激怒了他,为我儿子李乾峰埋下了祸根,刘当即翻脸将钱退回来说:“近两天拿一千元钱来,否则没你好下场”(有证据六证明),我当时急于做煤生意,不把当回事就走了。
    刘传华怀恨在心,于8月29日到堰边村叫党支部书记李金召把我儿子李乾峰叫去到村会计李春华家中,采取刑讯逼供的手段:用皮带抽打,拳脚相加,刘传华用极其残忍的手段将我儿子用上衣反包头就往墙上撞,过路人都听到了惨叫声(见证据7、8、9)致儿子的大脑神经撞坏,头破血流,反映异常,身心受到特别大的摧残,神志不清。
    儿子头痛厉害,到村诊所看大脑伤势无效(见证据10),后经孝感市康复医院医学鉴定为:反应性神精病质和情感性神经病(附后证据11),儿子的一生被彻底毁灭了。我一个贫民百姓谁也不管,不得已只有请求派出所解决药费问题,几十次不理睬,最后胆大妄为的戴谷清所长有恃特无恐地说:“没有任何的解决余地,不服你去上诉,我等着你……”
    我愤愤不平,同年9月下旬在乡邻的帮助下,找孝感市人大、孝南区人大、政法委、信访局等部门寻求解决,材料转到派出所,戴谷清所长变本加厉地在农历11月29日将我押到孝感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5天(见证据12),期满释放后我又上诉,材料又转到派出所,同年腊月24日戴谷清再次将我抓到派出所拳打脚踢边打边骂:“你告老子,老子要你的命……”
    为讨回公道,继续申诉于孝感市公检法,由于戴谷清有保护伞,屡遭打击报复。
    1997年5月10日,由于被戴、刘摧残致精神病的儿子李乾峰病发,打坏了村民的二件家具,一口水缸,我当时已赔了损失费(见证据13.14)。穷凶极恶的戴谷清、刘传华得到消息后,又找到了下毒手的好机会,以此为由,将我全家四口人抓到派出所,半小时内将父子三个押送孝南公安局,当时民愤极大,才放回了无辜的小儿子。把我和被害人李乾峰大儿子送往孝感市看守所,被刘传华民警打成精神病的儿子用绳系脚倒吊每次5—10分,约1小时,手脚都烤烂了(见证据15),他关在3号,我关在7号。(因我关在他的斜对面亲眼所见),当时心如刀绞。
    为致我与死地,就在抓我的当晚(1997年5月10日),派出所和孝南公安局十几辆警车出动全部警力,在没有搜查证强行抄家。将我存放在家的所有控告材料、证据、8万余元的发票、330元现金,以及25公斤涂料等全部抄走,并用莫须有的罪名,把涂料说成是炸药,定我为爆炸罪,将我非法监禁31天后,经核实无罪才放我回家。
    1997年5月10日将被害人李乾峰(被害成精神病)刑事拘留10日,1997年5月30日以“毁坏他人财物罪”判处劳教两年(见证据17)。
    由于被控告人戴谷清、刘传华疯狂迫害,儿子受刺激、病情加重,于2003年农历十月初六凌晨3点撞火车自杀。悲痛欲绝,想起儿子死得太冤,就头痛脑胀。
    由于上述种种伤害致我心脏供血不足、肺部患有肺气肿等种种疾病,每年在肖港医院住院一百多天维持病情;由于三峡变电站要在我村征收140亩,本人被孝感市孝南区肖港政府强征5000元/亩,全村村民都不同意就用黑社会上人采取暴力,强征了本人3亩3分地,我现在身患多种病,田也被强征了,害得我无法生存。为寻求公理,为此特请求正义人士呼吁为感,让儿子在九泉之下得以瞑目。为我讨回公道。
     
    控告人:李芳久
    2014年11月29日

  • 湖北省孝感市王树英被关精神病院近一月 有人称“快死了”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年11月6日消息:10月11日,本工作室发布了《快讯:湖北省孝感市访民王树英刚被送到精神病院》(http://msguancha.com/a/lanmu12/2014/1011/11022.html)的消息,当时王树英刚被带到孝感市康复医院(精神病院),附后我们便联系不上她了。
     
    近日,王树英设法致电本工作室,说她还在孝感市康复医院内,当局不让她出来,随后电话便挂断。今天,又有孝感市访民致电本工作室说,王树英在精神病院内身体受到伤害,“都快死了”“你们赶快救人吧”。

  • 快讯:湖北省孝感市访民王树英刚被送到精神病院

    民生观察网2014-10-11消息:今天上午11:02分,湖北省孝感市访民王树英紧急致电本网说,她刚刚被送到孝感市康复医院(精神病院),她又一次被精神病了。
     
    王树英说她是今天在孝感市火车站摆材料诉冤情及宣传反腐败时,被其所在的孝感市三里棚社区的人员带到精神病院的。
     
    王树英的情况请见:
     
    《精神卫生法》实施后被送进精神病院的王树英
    http://msguancha.com/a/lanmu51/2013nian6yuehao/2013/0709/7932.html
     
    [组图]湖北省孝感市公安局关于王树英信访的报告
    http://msguancha.com/a/lanmu50/2013/0615/7107.html
     

  • 湖北省孝感市王树英

     
    姓名:王树英
     
     
    性别: 女
     
    年龄:1962年3月16日出生
     
    籍贯:湖北省孝感市孝
     
    受难者单位、职业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广场街三里棚社区居民
     
     
    案件发生地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当地公安及社区人员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13年6月21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6月24日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孝感市精神病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王树英1962年3月16日出生,满族,是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广场街三里棚社区居民。2002年11月29日下午3时许,王树英参加了在孝感市玉泉路举行的即开型福利彩票摸奖活动,她当时在售票处幸运摸到一张梅花奖票,这是特等奖票。然而不幸同时降临,王树英说奖票当场被举办此次彩票摸奖活动的民政局现场女工作人员抢了,王树英当时报了案。
     
    报案后,孝感市孝南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三中队对此进行了调查,调查后认为王树英报案情况与实际不符,于2003年4月2日作出不立案的决定。王树英对此不服,于是开始了她的漫漫申诉、上访路,至今已十年了。
     
    6月21日,王树英再次来到孝南区政府上访。到中午时,多名警察(疑似是孝南区的警察)和广场街道及三里棚社区的人员突然来到孝南区政府前,强行将王树英推上车说带她去“看病”。当时来的人员有三里社区广场街一名主任和三里棚社区综治办那位踢过王树英的汤主任。王树英当天就是被这些人送到医院的,但不是普通的医院,而是孝感市精神病院。
     
    到医院后,院方起初拒绝收纳王树英。王树英还听到有院方人员说:“你们这样做是犯法的”,但是王树英最后还是被留在了医院。到医院后,院方对王树英的腰伤等做了拍片检查,并询问了她的有关情况,王树英就这样“住院”了。王树英说在医院期间,医生对她还好,一直未对她用精神病药物。
     
    6月24日,社区综治办汤主任等人来到精神病院,要求王树英写保证不上访就放她出院。王树英不肯,她只写了“听领导的话”,就这样她被放出来了。
     
     
    案件来源:《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收集时间:2013-8-20

  • 湖北省孝感市王树英


    姓名:王树英
     
     
    性别: 女
     
    年龄:1962年3月16日出生
     
    籍贯:湖北省孝感市孝
     
    受难者单位、职业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广场街三里棚社区居民
     
     
    案件发生地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当地公安及社区人员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13年6月21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6月24日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孝感市精神病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王树英1962年3月16日出生,满族,是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广场街三里棚社区居民。2002年11月29日下午3时许,王树英参加了在孝感市玉泉路举行的即开型福利彩票摸奖活动,她当时在售票处幸运摸到一张梅花奖票,这是特等奖票。然而不幸同时降临,王树英说奖票当场被举办此次彩票摸奖活动的民政局现场女工作人员抢了,王树英当时报了案。
     
    报案后,孝感市孝南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三中队对此进行了调查,调查后认为王树英报案情况与实际不符,于2003年4月2日作出不立案的决定。王树英对此不服,于是开始了她的漫漫申诉、上访路,至今已十年了。
     
    6月21日,王树英再次来到孝南区政府上访。到中午时,多名警察(疑似是孝南区的警察)和广场街道及三里棚社区的人员突然来到孝南区政府前,强行将王树英推上车说带她去“看病”。当时来的人员有三里社区广场街一名主任和三里棚社区综治办那位踢过王树英的汤主任。王树英当天就是被这些人送到医院的,但不是普通的医院,而是孝感市精神病院。
     
    到医院后,院方起初拒绝收纳王树英。王树英还听到有院方人员说:“你们这样做是犯法的”,但是王树英最后还是被留在了医院。到医院后,院方对王树英的腰伤等做了拍片检查,并询问了她的有关情况,王树英就这样“住院”了。王树英说在医院期间,医生对她还好,一直未对她用精神病药物。
     
    6月24日,社区综治办汤主任等人来到精神病院,要求王树英写保证不上访就放她出院。王树英不肯,她只写了“听领导的话”,就这样她被放出来了。
     
     
    案件来源:《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收集时间:2013-8-20

Are you sure want to unlock this post?
Unlock left : 0
Are you sure want to cancel subscri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