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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法轮功学员朱慧敏案件将开庭审理

    【民生观察2024年12月9日消息】近日,湖北省武汉市69岁退休女教师、法轮功学员朱慧敏案件,将在武汉市汉阳区法院开庭审理。

    朱慧敏于2023年4月中旬被中共当局绑架后关押,5月底被汉阳区检察院批捕,非法关押在武汉市第一看守所至今已经一年八个月。目前家属接到通知,案件将于2024年12月13日上午9点在汉阳区法院再次面临非法庭审。

    2023年4月初,朱慧敏在武汉市内乘坐的士时,向司机讲述法轮功真相,后来被不明真相的司机诬告,而朱慧敏并不知情。

    2023年4月20日傍晚,朱慧敏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沿海丽水佳园的家突然断电,当开门查找断电原因时,突遭闯入家中的汉阳区建桥派出所国保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搜走朱慧敏所有的法轮功书籍,她被非法关押在汉阳区建桥派出所,第二天转到武汉市第一看守所。

    2023年4月21日,建桥派出所国保警察闯入武昌南湖江宏花园朱慧敏父母家,将朱慧敏的卧室翻了个底朝天,并将电脑、书籍、资料等私人财物洗劫一空。

    2023年5月21日,朱慧敏被汉阳区检察院非法批捕。9月份,检察院声称案卷已移交到汉阳区法院,但汉阳区法院却暗箱操作,一直抵赖称没有收到案卷,直到2024年12月才通知开庭时间。

    朱慧敏的父亲已九十多岁,患有老年痴呆症,被抓之前一直是朱慧敏定期带父亲去医院看病,现在父亲经常念叨着朱慧敏的名字,希望自己的女儿能早日回家。

    家属呼吁各界正义人士伸出援助之手,关注和制止中共公检法系统对朱慧敏的残酷迫害。

    据悉,朱慧敏,1955年5月生,武汉市第一商业学校退休教师。在其学生眼里朱慧敏很善良,能为每个学生着想,其受到学生们的爱戴。

    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讲述法轮功真相,朱慧敏曾于2002年和2008年分别被中共人员绑架到武汉市何湾劳教所,非法劳教共两年零三个月。

    在何湾劳教所,朱慧敏遭受长时间不让睡觉、野蛮灌食、电击、长时间挂铐等酷刑折磨,她的肉体与精神遭受着双重摧残迫害,九死一生。

    以下是她的自述:我叫朱慧敏,是武汉市第一商业学校老师,因为修炼法轮功被中共邪党迫害,两次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市何湾劳教所,在这个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里,我遭到了野蛮的迫害。

    二零零二年底到二零零三年在何湾劳教所被剥夺睡眠、野蛮灌食
    在二零零二年底到二零零三年我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市何湾劳教所六大队。当时,负责做所谓的“转化”(即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主要是时任副队长的刘辉(女,四十二岁)和干警黄红,后来黄红因卖力迫害法轮功很快晋升为副队长。

    在此期间,因我不放弃信仰,不妥协,刘辉曾十五天罚我站着,不让我睡觉,当时我因过度疲劳,两眼一闭就想睡觉,站不稳,手本能的就去抓附近的床架或窗栏杆,但有时头就撞到墙上、铁窗上、铁床上,也经常摔到地上。当时我曾要包夹告诉刘辉:我已经站不住了,一闭眼就摔跤,已摔了很多跤了,我要睡觉。没想到刘辉变本加厉地整我,特意罚我到对面的空房子里去站着,因那儿是一个空房间,什么可以抓手的都没有,我一去就不断摔跤,至少摔了六十多跤,迷糊中我听到我的头撞到地上咚咚的发出很大的声音。

    十五天后因何湾劳教所要配合武汉市进行新一轮的转化迫害时才让我回房睡觉。这时我已摔得剧烈咳嗽,一咳嗽浑身内脏都疼痛。后来为抵制迫害,我开始绝食,劳教所就派一所谓的医生对我进行灌食,那个医生是男的,那里的普犯因为觉得他没人性称他是兽医。包夹在刘辉的授意下,和五、六个因吸毒被关押的犯人把我按住,野蛮灌食,弄得我浑身都是米汤。由于多次灌食,我的鼻腔和喉咙被灌食的胶皮管插破了又结痂。就是这样,他在灌食的时候还有意用管子在鼻子里捅来捅去,弄得鲜血直流,有一次血流得太多把他也吓坏了,怕搞出人命。在何湾劳教所不愿背监规就罚站,还要做奴工活,不放弃信仰就半夜二点至五点才能睡觉,有时白天一轮一轮的围攻洗脑,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精神摧残和肉体折磨。

    虽然迫害如此邪恶,但不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干警根本不知道房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有一次我上厕所碰到一个干警,她看到我说:朱慧敏,你怎么这么瘦?后来,她来到房间里,要那两个包夹出去,问我的情况,我告诉她,刘队长十五天不让我睡觉。这位干警很善良,眼里噙着泪花不解的说:共产党不是说要春风化雨吗?我告诉她:这就是共产党的“春风化雨”。当时我非常惊奇,才明白了不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干警,受蒙蔽很深,根本不知道迫害的邪恶程度。而迫害法轮功的干警,整人的手段残忍,也是怕别人知道,怕曝光的。

    二零零八年第二次在何湾劳教所遭电击、挂铐
    二零零八年我第二次被绑架到何湾劳教所迫害,我刚到二大队,给干警郑春梅(女,四十二岁)讲善恶有报的道理,她对我说:我不相信善恶有报。并得意洋洋的对我说:你看六队姚队长升为副所长,副队长刘辉升为正队长,胡芳升为副队长,黄红升为五队副队长。只是她没说自己也由干事升为二队副队长。邪党在好多世人都明白法轮大法好的今天为了维持迫害,对迫害法轮功学员最厉害的恶警论功行赏,死撑着迫害的局面。这些恶人暂时没有遭报,只是时候未到而已。

    到了二零零九年,为转化我和法轮功学员段玉英,她们临时将我们转移到六大队,并将我们分别隔离。六队副队长胡芳(女,三十多岁)亲自督阵指挥参与了迫害我们的全过程。高大壮实的恶警刘艳(女,三十二岁)在大厅里拿着闪着蓝光、啪啪带响的电棍,一脸杀气径直走到我跟前,让两个包夹一边一个拉着我的胳膊,她拿电棍电击我的胳膊,见我没有喊叫,电击时间越来越长,胳膊上立即呈现出一条条乌红的、灼伤留下的烙印,并伴有硬肿块出现。

    我正告她:“我出去一定要将你的名字挂到互联网上,让全世界都知道你的恶行。”她张狂的说:“那还不好,让我扬名。”后来,她又给我铐上铐子,我说我想和她谈谈,她说:“我不想和你谈,因为你要把我的名字挂到互联网上。”看来做坏事的人都是心虚的。恶警胡芳则用电棍电击段玉英的嘴巴。她们将我俩挂铐十几天,昼夜站着不让睡觉,我们俩人的腿肿得象大腿一样粗。在我被非法关押到期时何湾劳教所对我下了一个不可能转化的结论,就把我直接绑架到洗脑班继续迫害。她们虽然都是女人,但在疯狂的折磨法轮功学员时却没有了人性,中共邪党真的是在把人变成鬼啊。

    这只是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冰山一角,在中国大陆,类似的事情还在邪恶的发生着,写出我在武汉市何湾劳所的遭遇,希望善良的人们能明白大法被迫害的真相,为自己选择一个光明的未来。

    在非法劳教期满后,朱慧敏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又被辗转关押于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江岸区谌家矶洗脑班进行强制洗脑,加重迫害。

    2012年朱慧敏又被中共非法判刑五年,她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关押,共计7年3个月的时间在中共的监狱内遭受迫害。2019年,朱慧敏刑满获释。

    2023年4月中旬,朱慧敏再次被中共当局绑架后关押至今。

  • 谢燕益为法轮功学员辩护被传唤

    【民生观察2023年2月18日消息】本网获悉,中国人权律师谢燕益因代理大法案件,今天中午时分被辉县市公安局带走传唤!

    据有关朋友透露,2023年2月17日,谢燕益律师在河南省新乡市辉县法院出庭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期间被法官打断并被法警带下法庭,休庭后,谢律师刚出法院大门就被警察带走,目前被非法扣押在辉县法院等待公安的调查。

    随后消息人士在网上公布了辉县法院电话和相关领导姓名。河南辉县法院:0373-6256110,河南辉县法院审判长:秦可妍,参与扣押的法院人员:童海峰。

    在网友的多方关注下,谢律终于在今晚7点多钟获得自由。他在网上发推说:”回来了,感谢各位亲友关注,随后或有详述,谢谢。”

    据悉,谢燕益(1975年3月20日),男,祖籍广东电白,出生于河北高碑店,中国人权律师,曾参与代理大量维权案件,包括法轮功案件以及为被当局强迫失踪的维权律师王全璋案。

    2003年提起宪政第一诉,起诉时任国家军委主席江泽民不顾民意违反宪法利用等额选举方式继续担任国家军委主席。2008年发表《和平民主运动研究》积极倡导和平民主理念。

    多年以来,谢燕益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向有关方面提出数十件法律建议案、公民意见、信息公开公益诉讼案,受到海内外关注。

    2015年7月谢燕益被抓捕,2016年1月被逮捕,起诉罪名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曾被关押于天津市第二看守所。

    2018年5月24日,发表《退出中国律师声明》,在中国大陆不结束独裁、不结束迫害法轮功、打压基督教及少数民族等、“奴役压迫人民的现状”等违反法制的现象以前,“不承认在一个专制社会里真的存在法治意义上的律师这一职业”。


  • 关注法轮功学员孙茜是我们的共同使命

    ———致加、美、法、英、德、欧盟使馆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国大使阁下:

    你们好,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执业律师,受加拿大公民孙茜及其家属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目前依法介入北京市司法机关办理的孙茜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案。

    加拿大公民孙茜因修炼、信仰法轮功于2017年2月20日被北京司法当局抓捕,目前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起诉至法院。作为法轮功信仰者她的这种遭遇在中国大陆十分普遍,该案的结果不单关涉她个人的命运,也直接关涉到千千万万人的命运,关涉整个中国的法治与人权状况,乃至整体人类社会的文明进程与未来。当然,我们并非利用孙茜的外籍身份解决她合法权利以外的问题。但是,要想实现保障孙茜本人的基本人权这一目标,就有必要充分了解孙茜所面临的真实处境!

    我们希望世界各国善良的人们能够知晓:当今世界最大的人权问题在中国,中国最大的人权问题是法轮功问题。一场延续近二十年针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迫害仍在持续当中。这场迫害所涉及的范围及造成的恶果可以说是二战结束以来人类历史上最大的一场人道灾难,它甚至已超过了许多场战争给人类造成的危害:上千万人公开遭到非法歧视、非法待遇,几十万上百万人被判刑、劳教、非法拘禁,数万人乃至十数万人被迫害致死、致残、乃至活摘器官,酷刑的发生十分普遍、监控无所不在……由于个别当权者的错误,自1999年以来中国大陆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仅仅因为坚持“真善忍”的信仰,遭受到人类有史以来极为罕见的残酷迫害与镇压,多少人家破人亡、多少人流离失所!这场迫害运动不仅违背联合国宪章、国际人权公约以及基本人道底线,同时也明显违反中国国内的现行宪法、法律,用刑法300条起诉、审判法轮功学员的信仰及申冤行为属于适用法律错误,明显违背罪刑法定的原则。它并非法律的意志、国家的意志,但是这一错误迄今并未有停止下来的迹象。这场公开践踏人的信仰与尊严,利用各种手段对人性的扭曲与摧残导致人类社会整体文明及道德水准的堕落,人们对无耻、黑暗与邪恶习以为常,人们习惯用冷漠、无情、麻木不仁的态度对待邪恶分子对良善无助者的欺压暴虐,它的恶果正在侵蚀渗透到每个生命及社会的方方面面,以致毒害着整个人类的灵魂,无疑让二十一世纪人类的前途命运蒙上阴霾。

    对于抓捕、起诉、审判法轮功学员明明是错用法条,根本违反中国国内法律,这一点不仅世界各国、西方现代文明国家缺乏认识,中国的大多数民众也并不了解。人们不知道,法轮功的信仰行为及申冤行为按照中国法律来衡量,他们也是完全合法的。我们希望世界各国的人们知晓:这场残害百姓、荼毒生灵的人道灾难是完全可以改变的,中国以及世界的法治力量、正义力量在这场迫害中的对手不是一个政府、一个国家只是隐藏在权力体系中的极少数违法者、邪恶分子。

    以下是目前我们就孙茜一案向中国官方阐述的主要内容:

    众所周知,北京司法当局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起诉孙茜是由于其修炼和信仰法轮功。诸如此类案件一般仅仅由于当事人修炼法轮功或者由于这个群体坚持自己的信仰被非法打压迫害后向社会申冤、维权、讲真相就遭到进一步的打压迫害几乎成为一种常态。肇始于1999年的非法镇压迫害法轮功的运动是一本陈年旧账,如果说这场持续了18年的镇压迫害运动起初还不为人所知的话,近年来,这一真相越来越受到各界关注,为海内外全世界人所共知。这场打压迫害从一开始就违背中国现行宪法、法律。这场迫害运动不是国家的意志、法律的意志、执政党的意志而是个别人的意志,我们需要将个别人的意志与国家意志、法律的意志、执政党的意志加以区分,个别人的意志不仅不能代表这个国家、代表法律而且可能因其违法性是反国家、反执政党、反社会、反人类的。我们认为,我们这个国家和民族不能因为个别人的错误而承担如此大的代价。我们每一位社会公民、党员、国家公职人员不仅不应该执行个别人的错误意志,而且还有义务、有责任坚决与这种错误意志、错误行为作斗争,以捍卫国家的正当意志、法律的正当意志、执政党的正当意志,坚持原则,不跟反法治、反国家、反人类的恶行站在一起,如此才能真正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法治。作为一个公民、一个国家公职人员或者是一名党员应当好好学习一下宪法、法律,以及文革结束以来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决议,看一看历史,看一看人类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向文明的。

    过去十几年间,中国各地公检法在处理法轮功案件时根本没有像通常那样按照一个常规的刑事案件来加以对待。在法轮功蒙冤的一个个案例中,无罪推定、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司法中立等法律原则一概不被适用,与此相反,明知没有证据、没有事实、没有法律依据大量法轮功学员仍被定期抓捕、被枉法裁判制造冤狱,千千万万的司法冤狱被持续制造。

    与此同时,这场运动是人类有史以来世所罕见的一场戕害人权、群体灭绝的严重反人类事件。中共十八大之后,尽管这场丧尽天良的迫害行径仍然得以延续,但是我们认为,从一般人性来判断习近平先生不可能愿意背上这笔历史的债务。我们认为,习近平先生以及更多现任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会越来越深入了解其事实真相,所有人会越来越看清此类案件的本质。不管过去如何,从今天开始,这场迫害必须被正视,必须尽快停止下来,它需要体制内外所有中华儿女的共同努力,让非法迫害的行为得到及时的关注和纠正,我们不相信现任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谁会心甘情愿背上这样一个残害百姓、荼毒生灵的历史罪债。虽然十几年来由于少数反人类的邪恶犯罪分子把持政法大权在全国范围内制造了大量法轮功学员的冤假错案,但近年来“法轮功”案件从普遍重判向轻判进行无罪化处理是个发展趋势,并且在本案发生之前各地出现诸多法轮功案件审而不判、发回重审、免于追究刑事责责、不起诉、撤销案件、无罪释放的案例,充分彰显了人性良知的日益觉醒。

    众所周知,政教分离是一项通行的国际准则,我国宪法也明确规定了包括保障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等基本人权的内容。世俗权力包括立法、司法、行政权力不能对公民信仰权利予取予夺。由此可知,任何处置宗教信仰的法律政策自然因其违宪性而失效;众所周知,由于认定法轮功是邪教组织缺乏法律依据和相关标准,以刑法三百条所谓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抓捕、起诉、审判法轮功学员是适用法律错误,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众所周知,法轮功学员在1999年以前只是学法练功并没有向社会散发传播资料、讲真相的现象,而1999年之后,由于他们遭受了各种诬蔑和打压迫害(比如央视炮制天安门自焚假新闻以及各大官媒铺天盖地对其妖魔化指斥其为邪教组织等等)并且以劳教、判刑、洗脑班、酷刑等各种手段打压迫害信仰者甚至时常出现致伤、致残、致死的现象以及活摘器官这一骇人听闻的事件,对法轮功的迫害手段无所不用其极,为了申冤与反迫害他们不得不走向社会,告诉不明真相的世人他们不是邪教组织,他们是好人,他们遭到了诬蔑以及发生在他们身上的种种遭遇与不公。在这一过程中,镇压与迫害是起因,申冤与抗争则是被迫的回应,他们之所以要到社会上去发资料、讲真相,是因为迫害在先,并且迫害的现象十分普遍极其严重。

    众所周知,镇压迫害法轮功运动的发生有其历史背景和政治上的原因,1999年时任中共总书记的江泽民为了巩固和延续其权势地位利用手中权力发动一场全面镇压、迫害法轮功群体的运动,从中央到地方专门成立了镇压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610办公室即所谓的反邪教办。而江的党羽以及大量体制内公职人员或者慑于江的权势或者基于既得利益、政治风险的考量紧跟政治形势利用手中权力谮越宪法、法律,统驭公、检、法、宣传等国家机器大肆抓捕、迫害、诬蔑法轮功学员。一场空前惨烈的镇压与反镇压、迫害与反迫害的较量就此拉开序幕(在刚刚结束的2018年全国两会其中确定的国家机构改革规划中610被正式宣布取消)。

    众所周知,十八年以来,法轮功群体面对肆意剥夺其信仰权利对这一群体采取各种手段进行打压迫害、群体灭绝的遭遇,他们的不平和抗争应是作为一个人来讲的正常反应。他们因坚持真善忍的信仰多年遭遇的不公与迫害导致个人及家庭陷入极端悲惨的境地,但是他们始终有一个最基本的底线需要引起我们的关注,面对如此巨大的人生苦难和悲惨命运他们从来没有采取过任何不适当的行为,比如因受到不公正待遇而报复社会破坏社会秩序、采用暴力等手段对抗政府进行过激违法犯罪行为等现象,他们和他们的家属,还愿意找律师辩护,对我们的司法机关、人民法院还寄予了希望和信赖、对法律还有着某种信任对人性和良知也有期待。(我们的法律同仁们应该注意到,近年来全国各地暴力恶性事件逐年增多,而与此相反的是:尽管由于个别当权者的错误,自1999年以来全国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仅仅因为坚持“真善忍”的信仰,遭受了人类有史以来极为罕见的残酷迫害与镇压,多少人家破人亡、多少人流离失所,但他们对这种不公与残忍仍然能够以和平、理性、忍让、克制的态度回应之,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依靠对信念的执守,相信善的力量,可歌可泣的和平申冤与抗争,向世人讲清真相,告诉不明真相的人们,法轮功不是邪教组织,法轮功学员是好人,法轮功是被人诬蔑的。即使承受着自己、亲人和同胞们被多次制造冤狱、亲人同胞们被迫害致死、致残乃至被活摘器官等种种难以想象的苦痛,承受着生离死别、千古奇冤,但仍然坚守信仰相信正义必胜,从来没有以暴易暴以怨报怨,全国没有发生过一起法轮功学员因遭受迫害与不公而采用暴力或非法手段鸣冤雪耻的事件,这是一种怎样的舍身救世精神,这是一种怎样的大慈大悲情怀?)如果非要说法轮功学员有罪那只有“腹诽”“言论犯罪”“思想犯罪”、“表达犯罪”、“捍卫信仰、尊严、生命与基本人权犯罪”。很明显,法轮功学员不是侵犯者而是受害人。

    众所周知,从法轮功信仰者持有或者散发的资料内容来看,即使这些物品被传播散发出去也根本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这些物品大致涉及到三方面内容:第一、出世的意识形态理论、超验的世界观主张,在法轮功信仰者看来,这个世界分多个层次
    ,多层空间世界由神佛主宰。这些信仰层面的问题人生观的问题由人自己选择对现实社会没有直接关系。第二、对他们多年来因信仰遭受的不公、被妖魔化加以澄清披露,比如法轮功信仰者认为天安门自焚是制造出来的并非真实发生的事件,法轮功习练者是好人而不是什么邪教组织等等,这些内容也不可能对社会有丝毫的危害性。第三部分,无外乎涉及到对执政党、政府的一些谩骂、批评、历史评价,首先这些批评、谩骂为何发生有没有值得反思警醒的地方是其中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其次这些谩骂、批评、评价客观不客观对不对暂且不论,尽管我们反对极端的情绪化的言论,但即使是极端的谩骂、批评也没有什么社会危害性并且绝不属于刑事处罚的范畴是显而易见的。

    众所周知,其实从江泽民1999年7月20日发动全面镇压法轮功运动开始,对于执政党来说就将必然酿成文革之后的又一次重大的历史错误。当初当权者完全可以选择以法治的方式而不是以斗争哲学搞运动的方式来对待新出现的社会问题、群体性事件。假如当初面对法轮功上访,如发生冲击国家机关、打砸抢烧、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现象则完全可以按照现代的法治理念将违法者绳之于法而不是采取一刀切的运动方式加以对待,如果当权者选择运用法治的手段处理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则师出有名,谁都无话可说,并且始终占据道义高地。当权者依据宪法法律正当行使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秩序依法处理自然无可厚非。可遗憾的是,当权者自恃手中的权力并没有这样做,而是谮越宪法、法律发动了一场完全没有必要的政治迫害运动,给社会带来巨大的人道灾难,也导致当局背上沉重的历史包袱深陷罪恶泥沼当中。

    早在2010年前后,辩护律师在给法轮功学员辩护时就明确提出了:“对待法轮功问题采取和解立场才是明智的选择是大势所趋,违背历史潮流将会带来更大的人道灾难付出更大的政治代价!”至今辩护律师仍然坚持这一立场并且还坚持认为:“法轮功冤案不平,国难未已!”因为大量法轮功冤狱的系统制造不单影响到千千万万法轮功信众及其家庭的命运而且长久以来它直接侵蚀摧毁了中国整个司法系统得以维系的合法性基础和任何进行良性改革建设的可能。

    十九年以来,全国上下司法工作人员或者明知法轮功当事人无罪但慑于当权者的权势或者对刑法三百条罪名存在错误、模糊认识,滥用刑罚处置法轮功信仰者、申冤者,造成大量冤假错案。对法轮功的镇压与迫害无异于消灭良善、对人性开战,这场运动严重毒害扭曲了正常的人性与道德,与此同时,在一个国家的内部始终存在着合法意志与违法意志的较量,合法意志与违法意志的较量正考验着每个人对于是非善恶、正义邪恶的选择与立场!这件事情同时也必然与这个时代的变革,这个国家的前途紧密相联。

    众所周知,中国大陆的法治建设肇始于改革开放之后即上个世纪的70年代末80年代初,从人类的历史发展来看,中国社会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建设应该说才刚刚起步,社会上下的法治观念还十分淡薄而专制思想则根深蒂固,加之一些当权者、既得利益者的倒行逆施,权力难以得到有效制约。由于这些历史和个人的原因,这场人为制造的冤狱也造成无数当权者、司法人员为违法行为背书,背负了一个沉重的历史包袱,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无论那些主动的违法者还是被动的违法者无不担心,如果真正贯彻法律的意志,势必影响到自己的现实权力、地位、利益乃至受到清算,因此使得大量法轮功冤狱无法翻转,冤狱仍在被不断维系制造当中。

    毋庸讳言,面对法轮功冤狱终将有一天得到纠正并且这一天正在日渐迫近的形势,有人想继续把法轮功案件政治化,意图延续对法轮功群体的非法迫害,绑架整个国家、整个社会让体制内更多同僚背上历史债务,如此一来那些制造冤狱背上历史债务者才会有安全感!

    我们认为,立即纠正这一历史错误才是明智的选择,无论如何,无辜的百姓不能成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从常识判断,不排除当前的执政者愿意切割历史包袱,与此同时也不难想见,过去十几年间已有千千万万的体制内官员、公检法干警背上了历史债务制造了大量的信仰冤狱,导致一场空前的浩劫。警察系统、司法系统乃至整个国家机器为法轮功冤狱背书,被这个政治错误、历史包袱所挟持绑架达到不堪重负、积重难返的地步!

    我们也注意到,针对法轮功问题2017年初,两高新出台了《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文件明确废止了1999年及2001年的两个司法解释,相较于后两者而言,这个文件大大提高了抓捕、起诉、审判法轮功的门槛,这或许为解决该历史问题创造了一个良好契机,仔细研读这个文件不难得出如下结论:对待法轮功案件能不抓就不抓,能不捕就不捕、能不判就不判,其文件的精神实质就是:“停止迫害”四个字!

    纠正这一历史性错误无疑极具挑战性,必然会遭遇诸多困难和阻力,需要更多的耐心和努力,但是,改革开放近四十年来,人权法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全球化、信息化的加速发展让普世价值遍及世界的各个角落。从迫害法轮功这件事上来看,那些作恶者从起初的气势汹汹、肆无忌惮到今天的讳莫如深、回避与恐惧,作恶者也自知罪责难逃!我们不难发现,停止迫害,彻底纠正这一历史错误,不仅是一件得民心、顺民意的正义之举,与此同时,我们可能还低估了人民的普遍觉醒、低估了现行体制内坚守良知的法治力量、正义力量、低估了海内外全人类正在发生的普遍觉醒和进步的力量!无疑这是一个人性觉醒、神性复归的时代,我们更应该看到少数既得利益者反法治、反正义、反人类的邪恶势力日益陷于孤立和挫败当中,毕竟大多数参与的司法工作人员都是被裹挟进这场运动当中的,应当说,过去制造法轮功冤狱的主要责任不在基层,而今天则不同了,自今日始,只有勇于直面错误纠正错误,弃恶从善才有未来!

    对于当权者来说停止迫害走向和解才是唯一的出路,只有摒弃斗争哲学用爱与善意化解仇恨、苦毒才可以摆脱互害的社会现状避免社会陷入无序动荡的深渊,中国全社会需要一起面对这个挑战,以开启一个人权至上、和平民主、法治中国的崭新前景,共担人道使命!

    毋庸讳言,伴随而来的这场时代变革从一开始就是一场信仰的较量,是非、善恶贯穿于始终!近二十年来对于法轮功的迫害与反迫害已经越来越具有了某种普遍性和全球意义,它已不单单是个别人、个别群体(法轮功)的事情了,它关乎每个公民的生命与尊严,关乎每个公民的抉择与立场乃至全人类的共同尊严与未来!这是一场和平与暴力、文明与野蛮、自由与奴役、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谁都无法置身事外。在这场较量当中,可以确信的是,人心向善、人们对于光明前景、美好生活的追求与向往这一人性的普遍诉求决定着,真善美爱作为普适价值的信仰将会日益彰显与坚固起来!无论是谁?即使恶魔也时常装扮成正义与良善的形象。是非善恶就在你我心中,人心所向的普适信仰把大家联结在一起,它在每个人的心中,我们不但可以彼此验证而且可以收获喜悦,凭着它,人们不再恐惧,无往不胜!

    大使先生、女士们:感谢你们耐心读完了我们向中国官方提出的法律意见。最后我们希望能够借助这个机会和你们一起回顾一段历史:二战结束以来,人类追求正义与光明的步伐从未停止,人们也更加意识到,人类的自由、尊严与文明作为一个整体的无法分割性。人类整体文明的每一次进展,诸如人权至上、和平民主、法治社会这些普世原则的坚固与确立无不是靠人们对世界光明前景的信念、坚韧不屈的意志及牺牲奋斗得来。邪恶势力的凶残往往是由于我们丧失了追求良善、正义的勇气。今天,恰恰就在今天,在苏东发生剧变的二十多年后,人类的历史远未终结,尽管中国和世界都更加觉醒了,但是整个世界尚未从实用主义与民粹主义的迷失中摆脱出来,此时此刻,我们尤为必要回溯七十多年以前的那段特殊的历史,二战初期,当面临强敌,整个世界笼罩在黑暗与绝望之中,我们的先辈何尝丧失过斗争的勇气,就在最艰难的时刻,我们,加、美、法、英、中以及世界各国人民最终选择站在一起抵抗暴虐,正如丘吉尔首相所言的那样,我们决不气馁,决不认输。我们永不放弃,坚持到底。我们要在海滩作战,在陆地上作战,在田野和街巷作战,在山坡作战,永不投降 ……今天这场战斗,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仍未结束,仍考验着我们!

    孙茜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
    谢阳律师、谢燕益律师
    2018/5/15

  • 山西汾西一法轮功学员

     

     
    姓名:山西汾西一法轮功学员
     
     
    性别: 不详
     
    年龄:不详
     
    籍贯: 山西汾西
     
    受难者单位、职业
     
    不详
     
    案件发生地
     
    山西汾西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当地公安人员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02年7月23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不详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当地精神病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不详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不详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2002年4月25日以来,汾西县公安局採用各种手段迫害大法弟子。期间被迫流离失所的大法弟子的家属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压力与威胁。其中一大法弟子被家人四处寻找,于7月23日被强行从外地带回,并送入精神病院。
     
    案件来源:法轮大法亚太信息中心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27/35673.html
             

     
    收集时间: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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