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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安溪陷入传销精神病发作 被两同伙失手摁死

    陷入传销组织的阿芝(化名)患有精神病,一旦发作会自残打人。去年阿芝病情再次发作,两个同伙把她摁住,不料用力过猛,阿芝停止呼吸。
        传销女精神病发作
        被同伙摁住致死
      阿芝是广东人,她和妹妹钟某某被人骗到安溪做传销。
      阿芝有精神病,一旦发作不仅会自残,还会打人。去年10月26日,传销组织人员龙某某在安溪县参内乡租下一处古厝,供阿芝居住。照顾她的有龙某某、左某某和钟某某。
      去年10月28日下午,阿芝的精神病连续发作,到了第三次更厉害。看到姐姐那么恐怖,钟某某请龙某某、左某某动手帮忙摁住。于是,龙某某坐在阿芝的后背上,左某某按住她的脚部。刚开始阿芝还能大喊大叫,一二十分钟后,她就没吱声了。他们发现不对劲才松手,左某某和钟某某给阿芝做人工呼吸,但无济于事。龙某某拨打120求救电话,救护车将阿芝送到医院抢救,可是已无力回天了。
        被控过失致人死亡
        两同伙均称系帮忙
      民警接到群众报案后,前往事发现场调查,先将左某某传唤到派出所,而后到医院将龙某某带走审查。
      经审讯,左某某和龙某某承认自己摁住阿芝的全过程。经鉴定,阿芝系机械性窒息死亡。
      今年安溪县检察院依法对左某某和龙某某提起公诉,指控他们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受审时,龙某某的辩护律师认为,龙某某的主观恶性小,他是看到阿芝发病才上前帮忙,是一种帮助行为,由于缺乏医学常识,才导致阿芝死亡。左某某也认为自己是出于帮助行为,而非其他原因。
      据阿芝的家人介绍,2004年阿芝因为失恋引发精神疾病。阿芝的家属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龙某某和左某某赔偿各种损失32万余元。
        一审被判有期徒刑
        还得共同赔9万元
      近日安溪县法院一审审结此案。
      法院认为,龙某某和左某某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阿芝死亡,但是由于疏忽大意,造成阿芝死亡,他们的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在民事赔偿上,法院认为,龙某某和左某某是在阿芝的妹妹的要求下实施的善意帮助行为,应当相对减少龙某某和左某某30%的责任,其余责任应当由他们两人共同承担。
    据此法院一审判龙某某有期徒刑两年,判左某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两人还得共同赔偿阿芝的家属9万多元。
    (来源:闽南网http://www.mnw.cn/quanzhou/anxi/xw/765132.html 2014-06-20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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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安溪易某珍

     
    姓名:易某珍

     
     
    性别: 女
     
    年龄:不详
     
    籍贯: 福建安溪
     
    受难者单位、职业
    福建安溪市民
     
     
    案件发生地
    福建安溪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其母及其两位兄长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11年1月31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2011年3月28日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安溪县第三医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偏执型精神病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无
     
     
    有否联络方式
    不详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2011年1月31日,易某珍与哥哥易某明、易某强发生经济纠纷。母亲陈某授意兄弟两人将易某珍强制送到安溪县第三医院,并向医院述称易某珍“敌对亲兄弟、兴奋冲动”。随后,易某珍被安溪县第三医院初步诊断患有偏执型精神病,并在医院非自愿性住院治疗57日,至2011年3月28日出院。2012年2月21日,易某珍向安溪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安溪县第三医院及几位亲属(详见本报2011年11月25日第8版、2012年2月26日第4版相关报道)。
     
    案件来源:泉州晚报http://news.66163.com/2011-11-25/5725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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