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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省某市某县的防疫及方舱实况

    本文章本没有具体的地名写出,是为了保护作者。

    笔者的家乡近日遭遇新冠疫情封控,在县城廉租房居住的我,在得知小区即将用铁皮封锁后,立即着手逃难到乡下。一路上闯过三道卡口,还差点和警察发生冲突,最后在好心人的提醒下,从麦田里才跑出县城,和朋友扒开了用豆秸垒的路障才顺利回到乡下。

    乡下的防疫形势也不容乐观。次日,便遭遇到村干部的盘查,要求查看健康码和行程码。在乡下的几天,我们被告知只能在野地里走动,而且每天按时做核酸检测。笔者在周边乡村了解到每个村的路口均有路障封锁,防止人员流动,且不允许外人进入。

    此时县城里的形势更严峻,居民每日只允许下楼一个小时购买生活物资,且物价较平时有不同程度的上涨。

    到了乡下后,我电话联系招募疫情防控志愿者工作,县公安局政治保卫大队的警察愿意给我提供一份志愿者的工作,为期三天,工作内容是在县集中隔离点(方舱医院)的安保组负责查看监控。之后在酒店隔离三天。

    我所在的隔离点是由县人民医院负责,安排有两名医生,一名护士长和大概七名护士。我到的当天,方舱内已经居住了大概一百多人的阳性感染者。治疗方案就是简单的服用莲花清瘟胶囊和一种特制的中药,一些有其他疾病的病人也会得到简单的治疗。一个自称失眠的病人,医生简单的给他开了一点安眠药。方舱内另有一些辅助岗位,比如送饭和消杀,由负责的医院在社会上招聘,工资为每天一百元左右。另有两名消防人员驻守。以上花费由县政府财政拨款,病人的治疗费用不得而知,但伙食标准是每天50元。

    方舱内的隔离人员都是从各个乡镇拉过来的,有老人,妇女,儿童。每个人一间隔离房间,吃住都在隔离房间里。房间内有独立的卫生间,有热水可以洗澡。但一旦坏了,后勤不能及时维修。房间内只有一条单薄的被子,医务人员一般会告知隔离的阳性患者怕冷的话,自己带一条被子。且房间内的被子几乎没有更换过。医务人员一般都是早上和晚上进入方舱一次,简单的做核酸和发放药物,后勤人员只有每天送餐的时候进入几次。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医务人员并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因为方舱内几乎未有齐全的医疗设备和齐全的药品。其中一名小孩子,独自隔离,没有手机,从早上开始持续呼救,只到了到下午才有医务人员进去解决。

    三天的执勤结束,我和警察被统一安排至一家酒店隔离三天。期间我们遇到了同样隔离的其他部门的警察,经粗略估计人数不下上千人。从与他们的谈话当中,不难看出警察和医务人员的不满,不满的原因一是繁重的工作任务,二是工资不能按时发放。据一名警察抱怨,公安部门能够拖两个月工资已经不错了,他老婆是一名老师,已经拖了三个月工资了,另一名警察说道他的消息,县政府已经向银行进行了贷款。

  • “福州大抓捕”案第二天的庭审实况

    【民生观察2018年1月4日消息】本网获悉,1月3日是“福州大抓捕”案庭审的第二天,11位“涉案”维权人士的代理律师——葛文秀、隋牧青、林洪楠、纪中久、王国芳、黄志强、刘培福等在上午九点到达福清法院,所幸今天律师们都没有受到安检刁难。

    据到现场旁听的知情人士称,在今天的庭审过程中,辩护律师围绕检方指控书中第二项和第三项罪名进行质证:即“福州三坊七巷民主自由行”和“勿忘六四”活动展开激烈的辩论。公诉人仅出示证人证言,辩方要求法庭应宣所有证人出庭质证,但遭法官无理拒绝。随后,辩方律师就发现并当庭指出,所有保安的证言明显为有组织构陷,虽是精心罗织事实制作笔录,但仍然漏洞百出,显系伪证,控方无言以对。

    在接下来的对证人证言的质证中,辩护律师指出公诉人在举证中故意漏掉有利于被告人的证言。证人黄某的证言笔录明确写明林炳兴等人在三坊七巷的活动“并未对店里的生意造成什么影响,他们只是呆了一会”。同时辩护律师指出了三坊七巷案件未经刑事立案批准、无管辖权的机关随意介入案件违法侦查等情况。辩护律师据理力争,检方理屈词穷导致审判长数次休庭。

    对于公诉方对被告关于“纪念六四活动”的指控,隋牧青律师作为“六四事件”的亲历者指出,1989年的“六四事件”是民族记忆,民间自发的纪念活动没有违反任何法律,并指出“公平·公正·公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都在大力提倡,控方将被告人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认定为违法犯罪行为,是在反党反政府,其居心可用“高级黑”形容。

    然后,公诉人出示了被告人供述,辩护律师论述了被告人供述是在长时间羁押,超强度审讯下得来的结论,应当以庭审陈述为准。石立琴本身不识字,其供述没有同步录音,更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林炳兴的辩护律师出具了林炳兴被打的照片。严兴生的辩护律师出示了十三份证据后,义正词严的称:“我的委托人公开表达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福建省政法系统是腐败的重灾区,冤案频出,公民对司法的监督只能强化,所有被告人只是从各自角度关注福建司法的健康,其行为不具有任何违法性。”

    当控方指出“六四”已被中央政府定性为“反革命暴乱”,纪念“六四”性质就是反革命犯罪。辩方律师马上纠正控方的错误定性,表示纪念“六四”与公诉机关指控的“寻衅滋事”罪没有关联性,质证说:“反革命罪早已被废除,难道当时参加六四事件的学生都是反革命?”

    另外,辩方律师在质证时,还发现本案在没有掌握所有当事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先抓人后立案,再罗织材料构陷。控方提供的证据鉴定,鉴定人员和机构都没有法定资质。随后,被告人廖俊在发表质证意见时,说出侦察机关经办人员在讯问前将同案被告人石立琴的笔录给他看。这说明侦察机关经办人员违反刑事案件办案纪律,有诱导当事人作伪证的嫌疑。

    知情人士表示,今天到现场围观的公民大约有五十人左右,他们上午到达福清法院门口后,即有大约五十多位警察、特警维持秩序;有三位持荷枪实弹的特警在大厅中巡逻;当11为被告人被警车押解到法院时,每个被告由两位警察押解至法庭;法庭中有八位法警不停在庭内巡视维持秩序。

    当被告辩护律师与公诉方在法庭内唇枪舌剑的时候,庭外五十位维权人士依旧举牌表达他们的诉求。福州维权人士庄磊向本网介绍说:“今天庭审现场有两大收获,第一,辩护律师据理力争都没有受到安检刁难;第二,公民据理力争争取到了轮替到法庭旁听的权利”。为此,他倍感欣慰:“这或许是社会各界关注的作用,希望第大家继续关注‘福州大抓捕’案第三天的庭审情况”。

    下午,在对被告人笔录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质证时,廖俊官派(姓孙)辩护人对石立琴当庭否认其笔录真实性进行质证时,竟发表了令人意想不到的意见:“我认可石立琴笔录的真实性,廖俊参加闹访犯罪行为是受他人指使。”这种与其当事人没有关联性,还违背事实,没有职业道德地配合有司作出的荒唐意见,不但损害他人当事人的利益,还损害自己当事人的利益的行为,当即遭到维权律师们的指责。

    在庭审结束前,控方表示除被告人廖俊,石立琴,严兴声三人的笔录作为证据继续进行质证外,其余被告人的笔录将不作为指控的证据。第二天的庭审直到晚上7点才结束,中午只休庭一小时。长时间的庭审过程中,辩护律师团队执着敬业为当事人辩护的精神和不畏强权的勇气,让旁观的当事人家属深受感动。在此期间,因为律师为当事人明辨是非,让有失偏颇的法官恼火,整个过程中竟休庭多次。

    关于“福州大抓捕”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福州大抓捕”案庭审不公 法官被要求回避
    http://msguancha.com/a/lanmu9/2018/0102/168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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