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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制马拉松式审判——张爱民案的第五次开庭被取消

    河北维权人士张爱民因上访而被寻衅滋事一案,唐山市古冶区法院原定于2024年12月31日开庭。但是,鉴于本案是第五次开庭,且法官、检察官之前说话不算数,毫无诚信可言,张爱民决定坚决不予配合,抵制马拉松式审判,同时也解除对律师的委托(附图)。至此,古冶区法院不得不取消第五次开庭计划。

    张爱民是2023年6月15日被唐山市古冶区京华派出所刑事拘留的。之后,该案进入快速流程。2023年7月21日,张爱民被批准逮捕。仅仅三天时间,京华派出所就于2023年7月24日将案件快速移送至古冶区检察院。而古冶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速度更速,仅用两天时间,就于2023年7月26日将案件起诉到法院。

    但是,“天不遂人愿”,古冶区检察院原本信心满满的指控,竟然被啪啪打脸。因证据不足,古冶区检察院不得不反复补侦。不过,补侦的结果依然太拉跨,最终导致法院的审理,演变成了一场马拉松式的审判,无休无止。

    2023年8月30日,古冶区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对证据的举证、质证等关程序性问题的意见。

    2023年10月19日,古冶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审判长又询问了控辩双方是否还有新的证据,在得到控辩双方的明确否定回答之后,审判长宣布庭审结束、择期宣判。

    第二次开庭后,古冶区检察院于2023年11月至12月期间,再次补侦。2024年1月16日,古冶区法院召开第三次开庭。庭审结束前,张爱民质问法官是不是最后一次开庭,审判长予以肯定回答。

    第三次庭审后,古冶区检察院又于2024年5月补侦一次。在张爱民的律师提交新的证据之后,古冶区检察院又于2024年8月期间再次补侦。2024年9月4日,古冶区法院召开第四次开庭。庭审结束前,张爱民再次质问法官是不是最后一次开庭,审判长说是的,并说力争在国庆前下判决。一周之后,检察官也于2024年9月12日下午亲自跑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提讯张爱民,明确告知张爱民:本案是京华街道办事处报假案,导致司法机关对张爱民被误抓误捕,请张爱民不要追究检察院的责任,同时检察院也准备撤回对张爱民的起诉,争取十一前放人。

    不料,法官、检察官的“翻脸比翻书还快”,很快又变卦了。第四次庭审后,古冶区检察院又于2024年11月至12月期间再次进行补侦,古冶区法院也准备第五次开庭。由于张爱民的坚决抵制,也无律师参加辩护,因此,古冶区法院的第五次开庭计划流产。

    目前,张爱民仍被羁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该案的一审,已将近一年半时间,但法院仍未下判,我们将继续关注案件的进展!

  • 付延祥案法院上映“杀猪式”审判

    【民生观察2023年6月3日消息】2023年6月1日,著名维权律师周泽用长篇文章讲述了一张照片的由来,真可谓一图胜千言。为抗议法院调整开庭时间未及时通知辩护律师,导致辩护人王飞律师不能到庭为其辩护,付延祥的弟弟付延伟整个庭审躺在视频法庭地上,拒绝参加庭审。

    据周泽律师微博讲述,2023年6月1日上午的庭审,被告人付廷祥及其弟弟付廷伟是被法警四仰八叉抬进法庭的。

    二人被抬进法庭后,付廷祥一直挣扎,不坐审讯椅上,并边挣扎边控诉法庭不公开审理、之前审判过该案一宗个罪的审判长该回避而不回避等审判程序违法。

    付廷伟在被摁进审讯椅后则滑到地上躺起,不动,连声哭喊自己的手断了。似乎有备而来的法庭,喊来了医生。

    因法庭上太乱,审判长让法警将不配合庭审的被告人带去视频法庭。

    随后付氏兄弟二人被抬出法庭,送到一个远离审判法庭的法庭在线庭审。

    付廷祥兄弟被抬出法庭后,被押进法庭时因被告人席一片混乱而被押坐在旁听席的付廷祥妻子吴海燕,滑落在地,而后也被抬出法庭,押到视频法庭。

    三名被告人被送到视频法庭后,另两名被控涉黑的被告人被押进法庭,落坐被告人席。

    合议庭准备开庭,公诉人提醒法庭,视频里看不到付廷伟。

    审判长经询问得知,付廷伟被送到视频法庭后,一直躺在地上,决定暂缓开庭,等医生看过再说。

    期间,付廷伟的辩护人刘沛谞律师、吴海燕的辩护人杨矿生律师,先后去到视频法庭看望自己的当事人。而后,周泽律师也到视频法庭看望了自己的当事人付廷祥,了解他们今天为什么这样。

    被押在视频法庭的被告人说,法庭那么多审判程序违法而不纠正,没有办法信任涪陵法院能够公正审理他们的案件。

    律师问他们有什么诉求,能不能在法庭作出某些改变,比如:法庭允许公众旁听,在法庭受到公众监督的情况下,配合庭审。吴海燕表示,法庭至少应该满足允许公众旁听及保证付廷伟的另一位辩护人王飞律师到庭两个条件,其才配合庭审。

    周泽律师给被告人解释了庭审时间冲突不可避免,要求王飞律师必须到庭才能开庭可能不现实。

    付廷祥、传廷伟、吴海燕都表示了王飞律师对本案辩护的重要性。

    要王飞律师到庭,自己才同意开庭,是付廷伟多次当庭表明的主张。

    遗憾的是,因为涪陵法院4月10日更换合议庭成员,将原任审判长李信梅更换为田凌后,未开庭前会议,未与辩护人进行任何沟通,法官助理即于4月11日通知付廷祥案4月20日至5月20日开庭,导致付廷祥案开庭时间与先通知王飞律师开庭的上海嘉定法院案件庭审时间冲突,也与多位律师的庭审时间冲突,但涪陵法院拒绝调整开庭时间。

    王飞律师无奈商请上海嘉定法院休庭两天,亲赴涪陵法院协商庭审时间冲突问题。

    因涪陵法院拒绝调整开庭时间,王飞律师被迫在涪陵参与付廷祥案4月20日、21日两天的庭审后,向法庭表明自己4月22日将到上海开庭,不能参加之后与上海开庭时间冲突的付廷祥案庭审。

    基于庭前会议以来对王飞律师法庭表现的肯定,4月21日休庭时,付廷伟表示,王飞律师不到,自己不参加庭审,但在田凌合议庭仍然决定将在法定休息一天之后的4月23日将继续开庭。

    不知什么原因,4月22日,田凌合议庭还是取消了4月23日起的庭审,将原定4月23日至5月20日的庭审时间,改成了5月5日至6月16日。

    由于田凌合议庭在确定新的开庭时间时,仍然没有与辩护人进行任何沟通,导致涪陵法院新确定的开庭时间,又与上海嘉定法院根据涪陵法院之前的开庭时间,发生了冲突。而且,涪陵法院新确定的开庭时间,还与多家法院根据涪陵法院原定开庭时间确定的开庭时间,发生了冲突。辩护人再次陷于了无奈。

    因庭审时间冲突导致王飞律师不能到庭,被告人不同意开庭,涪陵法院上周原定的开庭未能进行。

    本周二庭审结束后,王飞律师当庭表示从周三起将到先通知开庭的成都中院出庭,希望法庭调整开庭时间,法庭表示不调整。

    付廷伟再次表示,王飞律师不到庭,其不参加庭审。之前,付廷伟的哥哥付廷祥,也支持弟弟付廷伟,希望法庭在王飞律师到庭才开庭。

    付廷祥、付廷伟兄弟今天被抬到法庭,尤其是付廷伟被光着脚丫抬到法庭,显然是因为不配合今天开庭,被从看守所强制抬到法庭来的。

    6月1日上午10点40分左右,法庭叫来一位非诉讼参与人的社区医生。根据法庭的询问,社区医生报告了付廷伟手没有骨折等情况。而后,审判长宣布开庭。

    当日下午开庭,付廷祥、吴海燕、林剑、刘福新被带到审判法庭,正常参与开庭。不配合庭审的付廷伟,未被带到审判法庭。

    下午宣布开庭前,合议庭法官杨长煌对审判长说,付廷伟与今天审理的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没有关系,可以先还押看守所。审判长表示这是组织犯罪,付廷伟应该参与庭审。但在整个庭审中,付廷伟与上午的庭审一样,躺在视频法庭的地上。

    下午休庭后,付廷伟被从视频法庭抬出。在经过法院的楼道时,有人拍下了这张多名法警抬着付廷伟的照片

    该照片在朋友圈传出后,引发了众多律师的关注和评论。

    方县桂律师(光明之子):杀猪式审判

    伍雷:杀猪杀猪审判,就是就是如此。

    汪廖律师:【审判公开原则不容违反】近期多起案件中,审判公开原则接连被打破,而审判公开承载着司法文明,意味着民主监督,一旦闭门审判,司法野蛮横行在所难免。

    耿军律师:这一幕将载入史册。

    刘昌松:涪陵法院上映杀猪式审判

    李和平律师:参评最佳摄影作品奖

    郭海波律师:斯伟江律师:“法警四脚朝天抬你去开庭,四脚朝地抬你出法院,杀猪式审判,运动执法下的法庭尊严。”

    刘书庆:从周泽律师,刘卫国律师最近透露的情形看,黑社会案件的程序正义都很难保障。我个人参与申诉的随州所谓“黑道教父”许厚胜案更荒唐,一个接近110卷的卷帙浩繁的案件,一个12名被告,主要被告还被指控多个罪名的案件,一审庭审竟然仅仅用了20来个小时就结束了。当我从案卷看到这个信息,很震惊,也为当时一审的律师如此配合而遗憾。

    任全牛律师:“杀猪式”审判还有司法正义可言吗?恐怕这样的法庭除了正义什么都有吧!?


  • 覃永沛案将秘密审判证人不得出庭

    【民生观察2021年12月29日消息】广西前人权律师覃永沛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将于2021年12月31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十八号法庭开庭审理。12月27日在看守所召开了庭前会议,今天辩护律师李贵生向法官提交了《通知以下证人出庭作证法律意见书》,法官答复基本不同意证人出庭,并不允许律师自带电脑开庭,由法院提供电脑。据悉,该案一审在南宁市中院不公开审理,女儿亲人朋友都不得旁听,覃永沛妻子邓晓云发文抗议。

    12月29日李贵生律师发布通报称:刚才本辩护人将《通知以下证人出庭作证法律意见书》以图片短信的方式发给了梁锦康法官。随后通话告知。梁法官答复并涉及其他问题:

    1、基本不同意我方证人出庭;

    2、不允许自带电脑开庭,由法院提供电脑。

    3、让我周四(30号)下午之前到法院把U盘装在法院电脑。

    对此,我表达:

    1、举证是我方权利,不能剥夺。

    2、我的电脑里装有法规库,方便查找需要的法条。我的硬盘内容很多,为了安全,不连接别的电脑。法院这样做没有法律依据,让我感觉到对立气氛,把我这个辩护人摆在对立面,不利于工作。

    针对法院的种种违法行为,覃永沛妻子邓晓云发文抗议南宁中级法院灯下黑,秘密审判不公开审理,且剥夺当事人和辩护人诸多权利。

    邓晓云表示,丈夫覃永沛因性格直率、嫉恶如仇得罪不少当权者,可以说是因言获罪。2019年10月15日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立案;2019年11月1日被羁押于南宁市第一看守所;2020年3月3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历时四个月;在失去自由205天后第一次见到律师;2020年5月底起诉到南宁市中级法院,2021年1月20日转到广西区第二看守所单独羁押,没人说话,继续不能通信;2021年12月27日,该案在看守所开了庭前会议,合议庭三人决定秘密审判,不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全文内容如下:

    抗议南宁中级法院灯下黑,破坏党中央、习主席依法治国大计

    我的丈夫覃永沛性格直率,快言快语,嫉恶如仇,得罪不少当权者。2015年7月15日被以公开的网络言论,立寻寻衅滋事案、诽谤他人案,2019年10月15日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他不认为自己犯罪而是因为:

    1、实名举报并在微博上发帖批评南宁市公安局长唐斌(现任广西区公安厅副厅长),举报原桂林市公安局局长仇祖和,七星分局局长胡凯、全州市公安局长蒙新宇,涉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并将举报材料发到今日头条。

    2、因不服广西区司法厅行政处罚,2018年11月16日起诉司法厅,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收到材料后第二天快件寄回退还,快件寄给南宁市中级法院,签收后没下文。又寄给广西高院,签收了没下文。又快寄给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签收了,没下文。其把这些东西全发到了推特上。

    3、自己的言论,涉及到对司法现状、对国家治理方式方的感概评论、对律师同行的声援,触及到一些人的敏感神经,被封了917个微博账号,80多个今日头条。

    他于11月1日被羁押于南宁市第一看守所,2020年3月3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历时四个月。家属聘请了二位律师,始终未得会见。失去自由205天后第一次见到律师。这205天里,从未收到家属和辩护律师的信件,侦查人员未告知家属为他聘请了律师,他写的信不给投递,起诉看守所,管教干警不把诉状交法院,禁止同监室的人同他说话,否则调换监室,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

    2020年5月底起诉到南宁市中级法院,公诉人何芳,至今一年七个月,严重超期羁押,法院公开的违法。2021年1月20日转到广西区第二看守所单独羁押,没人说话,继续不能通信,律师会见需要法院承办法官梁锦康同意,否则看守所不安排会见,继续公开违法。

    昨天(12月27日),在看守所开了庭前会议,梁锦康、欧阳杰、郑晓霞三人合议庭决定秘密审判,违反刑诉法第38条规定。

    我的丈夫不是完人,有很多缺点,但是一位真诚直率的人。他说的话、做的事不一定对,但没有一丝秘密,不认为是犯罪,所以不能接受秘密审判!我表达抗议!

    没有公开就没有公正,党中央要求阳光司法。“犯罪分子”不怕阳光,法官审判“犯罪分子”却怕见阳光!咄咄怪事!他要求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区人大代表、南宁市人大代表、广西区、南宁市律师协会派代表旁听,要求新闻媒体记者旁听报道,要求网络直播,让关心此案的公民旁听。

    我完全支持!

    前律师覃永沛的妻子:邓晓云
    2021年12月28日

  • 广东张强遭秘密审判

    【民生观察2021年10月9日消息】一句质疑的话让广州公民张强面临两年的牢狱之灾。张强涉嫌寻衅滋事公诉案于2021年9月9日开庭审理,不许任何人旁听,也没有网络直播,秘密审判,就转发了官网的链接。广州海珠区检察院建议两年刑期。

    据悉,张强因在朋友圈和微信群里质疑了当地警局某领导死因,于2020年11月30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21年1月6日被检察院批准逮捕,2021年2月9日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2021年9月9日,张强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在海珠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建议量刑两年。张强现羁押于广州海珠区看守所。

    起诉书显示,张强,男,1966年10月7日出生,汉族,文化程度大专,户籍地无,住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均为自报)。

    2020年10月24日晚,广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李世全在广州市白云山检查指导重阳节登高安保工作、看望慰问一线民警时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牺牲。李世全牺牲后,被追授“广州市优秀共产党员”等多个称号,广州日报等多家媒体对李世全的先进事迹进行了宣传报道。

    2020年10月31日起,被告人张强使用微信帐号wxid.r6dq72j6ke7i22(昵称为“道路真理生命”,好友数量为414人),在微信群“隐私保护的挑战”(群成员数量为44人)、“读书讨论群(保守主义读书会)”(群成员数量为459人)和“公义之家(备用)”(群成员数量为268人)转发李世全的先进事迹报道,散布编造李世全不是因公牺牲、广州市公安局故意弄虚作假等虚假信息,并多次通过微信朋友圈散布上述虚假信息,在“央视新闻”、“澎湃新闻”、“中央政法委长安剑”、“最高人民法院”等多个微信公众号留言散布上述虚假信息,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2020年11月29日,被告人张强被抓获。

    据一位律师介绍:张强是华南理工化学系的学生,因为当年学生运动,要出门上街而被院领导拦下,被学校开除,院里联合派出所注销其户籍,是一个彻彻底底的被黑户者。之后张强将广州市公安局告上法庭,该案曾两次开庭审理,但法院均以张强没有身份证而拒绝其进入法庭。

  • 审判孙大午是一次政治迫害的集中展示

    7月28日,河北大午案历时14天开庭审理后,河北省高碑店市中级法院当庭作出判决:孙大午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311万元人民币。与他同案的19名公司员工,也被判缓刑或1至12年不等的刑期,并处以罚款。他的儿子和两个弟弟,分别被判处12年、12年和9年。律师透露,大午集团被处罚金3亿余元,并被追缴14亿元,退还所谓“非法集资”款10亿余元。

    从判决来看,中共当局列举众多罪状,终于成功彻底剿灭了良心企业家孙大午及其所创办的大午集团企业。而从代理大午案的律师团队所发表的声明及结合整个案件发生、审理的全过程,可以看到这是一桩彻头彻尾的违法侵权的政治迫害案。

    律师在结束一审后发表声明中表示:一,从公安侦查对孙大午等人的非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到法院受理案件后就急于强推案件进程,到连续14天大部分天数的庭审时间均超过12小时的高强度疲劳审判,再到面对九个罪名二十余起事实的复杂案件的当庭宣判,无不显示这并不是一个正常的法律审判。二,我们对高碑店市法院无视绝大部分辩护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照搬检察院的起诉书对指控全部认定有罪感到十分失望和遗憾。三,鉴于多名当事人当庭表示自己无罪,我们将继续为大午案提供法律服务,协助当事人提起上诉、进行申诉等,直到所有的法律程序终结,直到所有的合法手段穷尽。四,我们感谢国内外各界对大午案的关注,我们恳请大家继续关注大午案,关注中国民营企业的生存发展环境,关注中国的人权法治状况。

    由律师团队认定“不是一个正常法律审判”,到对判决的“十分失望”,再决心“直到所有的法律程序终结,直到所有的合法手段穷尽。”显示着律师对向依仗违法侵权来维系的中共当局讨还正义的绝望但同时又拒绝放弃的心声。

    律师认定大午案不正常,当然看到中共司法在整个案件办理中的违法事实,而大午先生的最后陈述则透露了中共赤裸裸基于“政治安全”来镇压大午集团的实质,“公诉人说政治安全,我也很坦然地在反思,怎么能够让领导对我们、对这么大的企业不省心啊?”,由此话可以看到中共办理大午案是为了“政治安全”,为了让领导“省心”。

    依照中共当局的逻辑,既然是政治案那就不可能按照法律办理,而之所以通过法院审判,无非是假借法律的名义来达成政治的目的,以便掩人耳目,欺世盗名。

    本次中共制造孙大午案的直接起因是大午集团与当地国营农垦农场发生土地纠纷,而整个过程显然是大午集团被迫奋起维权,而从庭审播放的录像及中共检察院起诉的所谓证据来看,其中显然有当局蓄意操控,因为录像显示有不明身份人士参与民众及职工队伍中制造事端。由此可见,整个案件发生是一场蓄谋已久的布局,最终镇压大午及其公司就是目的。

    在办理大午案过程中,中共执法当局更是极尽违法残酷手段。如孙大午表示,在所谓“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自己“苦不堪言、生不如死”。他并当庭赋诗一首:“日月星辰全无存,昼夜刺眼长明灯;六班甲士双人岗,辛苦煎熬蒸煮烤;命运无常活死尸,禁止吭声瞪着眼;苦不堪言信念在,默默思念大午城。”

    孙福硕则表示,自己被拷在审讯椅上长达30个小时,腿都肿了,警察还威胁要把他送去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他非常害怕,才在压力下做出后续笔录。

    女被告人纪玮莲在庭上指控,她被监视居住的房间,办案人员将窗户全部封死,导致她长期处于缺氧状态。一个看管女工作人员进她的房间5分钟就晕倒了。直到庭审前最后两天,医生才给了她申请多次的氧气袋。

    她说,长期缺氧和孤立封闭的折磨,令她记忆力衰退,案件细节都回忆不起来。她希望出去提审,可以放放风。她甚至抓狂地想徒手在墙上挖出一扇窗户来透气。

    她还说:“大午先生说监视居住期间是生不如死,而要我来说,我觉得用语言来形容都已经太苍白了。庭前会议时律师提出要去指定监视居住的场所进行现场勘探,我真的不愿意去,因为我想到那个环境,我就颤抖”。

    由如上事实可见,孙大午案从案发起始,到侦察阶段,充满着阴谋违法设计,酷刑违法侵权,就是到了开庭,河北司法当局仍然公然肆意违法:河北方面派出大批维稳人员到法院周边戒备,并且动用了通讯干扰设备。每名被告只容许一名直系家属旁听。辩护团队的律师所在地的司法部门都派人来了,对律师进行就地管控。中宣部和司法部都派人到场干预案件。试图采访的记者,被宣传部拦截并就地遣返。

    种种事实显示,孙大午案是得到中共高层全国性统一协调安排的审理案,从头到尾是在权力主导掌控下的违法造案,执法当局完全不顾自己颁布的法条,不顾自己宪法作出“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承诺,完全不顾文明准则。因此孙大午案是赤裸裸的违法侵权政治迫害案。值得世界与中国所有民营企业主高度关注与警醒。

    民生观察 2021年7月29日

  • 六四前中共密集审判良心犯以恫吓民间

    5月21日上午,遭中共北京当局关押1年10个月,被控“寻衅滋事”罪的北京维权人士全世欣,被北京市海淀区山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5月11日,被控“寻衅滋事”罪的北京公益志愿者,“端点星”网站负责人陈玫和蔡伟在北京朝阳区法院温榆河法庭开庭受审,法院作出择日宣判。

    5月6日,香港2020年“六四”烛光晚会“未经批准集结”案开庭,青年民主活动人士黄之锋等4人被控“明知而参与一个未经批准集结”罪,其中黄之锋被香港区域法院判监10个月,岑敖晖被判监6个月,袁嘉蔚与梁凯晴被判监4个月。

    另有消息传出,5月27日,被羁押逾两年四个月的澳大利亚华裔,自称“民主小贩”,被控间谍罪的作家杨恒均,将在北京二中院闭门审判。

    从案情透露的各方信息可见,全世欣、陈玫、蔡伟、黄之锋等四人及杨恒均,被中共当局指控的所谓犯罪证据均与他们践行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集会自由权利,公开以自身的形式来抨击中共时政、表达自己意志,宣讲传播普世价值、争取公民宪法权利相关。因此,都是中共当局违宪侵权制造的罪案。而中共当局在5月如此密集审判这些践行宪法权利争取民主自由的人士,显然带有吓唬民间,禁声民间的用意。

    据媒体报道,全世欣2018年9月,因使用互联网翻墙软件在推特上发表对中共当局及执政者的批评言论,而被北京海淀区警方以“寻衅滋事”罪行政拘留10天;2019年6月3日,全世欣又因身穿写有“蔡奇见家属”字样的白色短袖T恤,高喊要求与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见面递交相关材料,寻求解决问题,而被海淀区警方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行政拘留5天;同年7月25日,全世欣再次被海淀区警方莫名带走,后被以“寻衅滋事”罪由刑拘。友人质疑,这与她曾在推特上多次发表言论,尤其涉及支持香港“反送中”抗议活动等言论有关。2019年8月31日,全世欣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该案于去年5月26日被起诉到法院。起诉书指控全世欣“自2019年注册并使用推特,散布大量虚假资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2020年11月26日,北京市海淀区山后法院开庭审理全世欣案,并于2021年5月21日判处全世欣有期徒刑2年。目前,全世欣被羁押于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内。

    陈玫、蔡伟被判刑的端点星案之端点星全称为Terminus,端点星计划(英语:Terminus2049),建立于2018年4月22日,网站架设于开源平台GitHub的GitHubPages网页托管服务上,用众包方式备份遭微信、微博等平台删除的文章,号召公众协作参与抵抗网络审查,保证文章传播阅读的持久有效性。早期,网站收录的主要文章与中国高校性骚扰、北大岳昕事件有关,之后扩展到陶崇园之死、北京驱逐低端人口、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等议题。2020年4月19日起,端点星网站的志愿者陈玫、蔡伟及其女友被警察拘押,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包庇罪”为由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警方一直掩盖案件进展,拒绝当事人及其家属聘请的律师介入案件。直到开庭由公派律师代理辩护。

    而香港黄之锋诸君,则是明知港府受中共操控拒绝批准2020年6月4日的香港维园集会纪念六四英烈而参加,坚持践行宪法赋予公民集会自由权,竟而获罪。

    至于杨恒均则是长期来致力宣传民主自由普世价值,撰写大量普世价值科普性文章,在中国大陆有广泛影响,因此招致中共极权者忌恨,多次对其警告与控制。2019年1月,杨恒均从纽约抵达广州后失踪,5日后中国外交部证实,当局对杨军(杨恒均原名)以涉嫌“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犯罪活动”指定监视居住。同年8月,杨恒均被当局正式以“间谍罪”起诉。杨恒均曾在给澳洲老师的信中表明自己由一名中国国安部门官员转变成矢志推动中国民主的经历和想法。2020年11月,杨恒均辗转带信给老师冯崇义,信中披露他遭受逾300次审讯、酷刑和当面辱骂等,但他并未妥协并坚称无罪,也呼吁他的读者追求民主、法治和自由。由此可见杨恒均就是因为宣扬民主自由人权的普世价值而遭致中共迫害。

    中共当局完全无视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言论自由、集会自由等等权利,将践行宪法权利者苛以刑责,目的当然就是为了维护自身极权统治。而中共当局选在“六四屠杀”32周年到来之际的5月密集审判这些践行宪法权利,争取做享有现代公民权利与尊严的一批人士,用意非常明确,就是要吓唬社会上那些将宪法当真,意图争取宪法权利,致力推进中国民主法治的人士,警告这些人如果要追求人权民主法治,那就得面临判刑,面临“六四屠杀”。

    中共极权统治当局枉顾自身颁布的宪法,肆意践踏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集会自由权利,枉法审判全世欣、陈玫、蔡伟、黄之锋、岑敖晖、袁嘉蔚、梁凯晴、杨恒均等等人士,是公然违反宪法,侵犯人权,挑衅人类文明,因此必将受到人类的唾弃!

    民生观察 2021年5月22日

  • 为政治审判鸣锣开道

    ——《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

    2021年3月1日,是中共最高法院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施行日。从《意见》特别强调的“国家利益”、“疫情防控、抢险救灾、英烈保护”等等事项,结合时下中共掀起的一股拘押所谓诽谤英烈罪案潮,让人有理由相信中共最高法的《意见》正在为维护极权统治的肆意政治审判以超越司法审判而鸣锣开道。

    今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法〔2021〕21号】,敦促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贯彻执行《意见》,联系2018年来最高法院发布的《关于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司法解释中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规划》等文件,以及先后发布三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公正审理“英烈保护公益诉讼”“私自上树摘杨梅坠亡案”“冰面遛狗溺亡索赔案”等系列案件,可以看到中共最高法在推进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判案释法上的努力。

    外界对中共提出所谓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很难理解,因为依照世界文明法治准则,判案理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力求精确明细,以防任意判案,而现在怎么会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对此,只有细观《意见》及结合这两年来中国大陆出现的种种诡异判案,才会理解中共最高法《意见》的真实图谋。

    《意见》分为十九条。其中第一句开宗明义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就说明《意见》是应中共中央要求,而非遵循法治本身要求。所以,这是中共当局政治任务,政治安排,而非法治发展的自然规律。而其中“四、下列案件的裁判文书,应当强化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释法说理:(一)涉及国家利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二)涉及疫情防控、抢险救灾、英烈保护、见义勇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助人为乐等,可能引发社会道德评价的案件;”这就以强调的案例说明,所谓以核心价值入裁判,其宗旨就在维护权力集团认定的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以及应对疫情防控、抢险救灾、英烈保护等等重大事件的民情民声。

    应该承认,古往今来,任何法律都不可能包罗万象,不可能将民众一切言行规定明细,也就是说总有些民众的言行是无法全部纳入法律明细条规中的,而尤其现代文明法治人权理念流布世界之际,许多过往历史上出现过的专制人治法条,已经日益被认定是侵害人权,违反法治原则的,所以纷纷被抛弃,或为统治者不便摆上台面。那些只要遵循司法旨在保护公民权利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精神的现代文明法治国家,信奉“法无禁止即可行”,自然在法外留有公民广阔的自由空间。然而,对于一些顽固坚持专制极权人治的国家,它们信奉的是“法无授权不可行”,即将明细法规之外的广大空间尽数纳入禁制范围,使国民只能在法条准许下言行。极权主义者在将法律授权之外空间全部列入禁地后,要想将犯禁公民入罪,而法律又无法一一明细规定,于是引进广泛、模糊而能随统治集团需要肆意解释的所谓核心价值,以满足极权统治者看谁不顺眼就将谁投入监狱之愿。中共今天祭出所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入裁判,正是迎合统治集团任意将人入罪的需求。这打破了成文法条对统治集团的一些限制,使统治者极大扩展了随意构民以罪的条件。

    当然,中共极权统治集团由来秉持阶级斗争,以政治运动代替法制,将政治准确视同最高准则,由此在夺取大陆政权后持续掀起镇反、土改、反右、四清、文革、清污、反自由化、“六四屠杀”、反宗教,反维权等等,每次政治运动,都是超越法律,以中共极权统治集团最高掌权者的意志来作为裁判。今天中共再次举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入裁判,本质上是过往政治运动超越法律审判的变身及延续。

    应该说,中共以自身统治需要或政治权力斗争需要而不断掀起的各式以价值准则来裁判的政治运动,给国民带来罄竹难书的灾难,文革后中共极权集团中一批曾经政治斗争的受害者一度认识到法治建设对保护自身及国家建设的重要,从而提出要走依法治国之路,并在形式上作出了一些努力,然而,中共十八大红二代习近平掌权后,为了维持极权统治特权千秋永固,公然叫嚣政法姓党,党管一切,一切服从党,于是执法部门为了政治需要而超越法条,以政治价值事实是统治者意志来随意将民入罪,就成为一种政治风尚。中共十八大以来全国不断出现的清剿网络大V、“709大抓捕”、教会大清洗,以及镇压报道疫情等等,这些众多被中共极权投入监狱的异议人士、人权捍卫者、信仰群体、公民记者等等,严格按照法律来说,不存在任何违法情况,而且是践行宪法权利的模范公民,然而他们却被极权统治者视为威胁统治的敌人,是必欲除之而后安的对象。对他们的抓捕与判决就是极权统治者以自身的价值判断来代替法律条文与事实。而最近接连在全国拘押“蜡笔小球”等六名所谓诋毁英烈人士,也无不显示着中共这种以所谓核心价值来裁判的实质。

    中共当局公然推动以所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融入裁判的行径,本质上就是以极权统治意识形态来裁决社会,肆意超越法律之上将一切不遂统治者意志的人士入罪,为复辟无法无天的文革鸣锣开道。可以想见,随着中共力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入裁判,中国超越法条定罪的政治审判将再掀狂潮,中国近年来司法倒退将更大步流星。

    民生观察 2021年3月7日

  • 玉林斑美拉案 辩护刚开审判已结束

    十几名辩护律师赶往广西的原因,是刚介入辩护不过半个月,便同时接到了玉林市中级法院的电话:“本院已经决定不开庭了,赶紧提交辩护意见吧。”

    该法院立案也不过半个月,有的辩护律师还没有提交辩护手续,有的还没有到法院阅卷,有的刚拿到卷宗还没有完成阅卷——500多本卷,几十个G的视听资料,法官在半个月内不可能都看完了。并且,法官手里的卷宗也不完整。

    看来是要未审便判、维持原判了。因为此案早在侦查阶段,玉林法院刑庭的法官就参加侦查工作、与侦查人员联合办案了。

    9月21日晚,律师们抵达广西玉林。此行的目的:一是会见,二是阅卷,三是与承办法官交流案件的程序问题,四是要求相关部门纠正玉林中院的严重违法。

    玉林市看守所会见,律师会见难+被告人被酷刑

    9月22日,阵雨。一大早,我们便来到了玉林市看守所,因为没有网上预约通道,律师们只能按先来后到的顺序办理会见。看守所只安排5位律师进入会见,门卫也是实在人,反复说:7间律师会见室,2间留给警察提审用,只允许5位律师进,其他的律师要原地等待。

    繁杂的程序办下来,经过多间讯问室后,是律师会见室,五位律师被安排在第7号至第3号律师会见室。在等待被告人的间隙里,我们走访到第2号、第1号律师会见室,门是锁着的,里面没人。留给提审人员使用的律师会见室,哪怕是提审人员不来,律师也不得使用。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相对于代表公权力的公检法来讲,被追诉者处于弱势,所以需要委托辩护人、需要保障辩护权、需要维持控辩双方的诉讼权利平等。像玉林市看守所如此明目张胆的、硬生生的拿走两间律师会见室的做法,就是在侵害律师会见权、侵害辩护权。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及时纠正。

    然而,与律师会见难相比,余石容,这位女性被告人在侦查阶段所遭受的酷刑,更令人难过。她向辩护律师详细的讲述了2018年被抓捕时被迫跳楼的经历。

    原来,她当初是在广州的一家酒店被捕,随后被带到了当地的公安局。紧接着,警察要她做笔录。一路折腾下来,正处于生理期的余石容疲累不堪。她想要一片卫生巾,警察说没有,就算有也不会这么快送来;她想上厕所,警察不同意,只催着她赶紧把笔录做完;同时,警察不让她喝水,以防止她频繁上厕所;她想打个电话,安顿好还独自在酒店的仅10岁的女儿,也被拒绝。

    后来,因为经期量大,血流出来染脏了衣服。她就穿着湿答答的、染脏的衣服,跟着警察上二楼打印笔录。警察只看着她狼狈的样子,对她的请求毫不理睬。这对任何女性来说,都是莫大的屈辱。没有一丝尊严可言,余石容有些崩溃。

    彼时,她看到开着的两大扇窗户。

    “那一瞬间,脑子是空白的,突然觉得活着没有意义”

    “没想那么多,就跳下去了”

    警察说她是想逃跑。问题是,在公安机关的大院,想通过跳楼的方式逃跑?这是在办案,还是在羞辱人?

    从看守所出来,辩护律师内心有些五味杂陈。办案过程中,如果最基本的人权无法保障,就没必要再谈程序合法、实体公正了。

    玉林中院,法官再次爽约+监察室人员接待

    9月22日上午,冯延强律师和刘良强律师到达玉林中院后,与邱姓法官助理取得了联系。但邱助理告知,今日合议庭法官全部不在,外出执行任务。辩护律师也只能苦笑,自二审立案以来,辩护律师每次都是千里迢迢、满怀希望而来,最终失望而归,因为罗法官每次都在忙。

    邱助理将刻有卷宗材料的光盘交付给辩护律师后,又在便签纸上写下了合议庭成员的姓名。此前辩护律师已要求法院书面告知合议庭成员,结果得来的却是一小片便签纸上的书面告知。最后,辩护律师阐述了此案实体上明显无罪、程序上存在重大违法的辩护意见并提交了书面材料,邱助理表示会将这些问题及书面材料转交给承办法官。

    邱助理离开后,辩护律师通过诉讼服务中心联系到玉林市中级法院监察室(纪检组)的工作人员,控告该案存在的重大程序违法问题,要求查清:在本案侦查阶段,参加与侦查人员、检察官“一起长时间深入讨论、充分研究”案件的法官的姓名及职务;玉林市中级法院的副院长温文一赴玉州区法院亲自给本案一审法官陈榆发放红包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红包内是否装有现金、总额是多少、该笔资金的来源等;……希望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勇于纠错追责,将案件二审管辖问题移送自治区高级法院。

    离开玉林市中级法院后,辩护律师又赶至玉林市检察院,就玉林中院诸多违法情形进行控告。

    玉林市检察院,给检察服务中心的负责人点赞

    对辩护律师反映的中院违法决定不开庭审理的情况,接访检察官很诧异,说本地的案件只要上诉基本上就开庭。对于玉林市中级法院刑事案件二审是否开庭的问题,辩护律师也曾听玉林中院执勤法警说过:“我们这刑事二审的案子一般都开庭”。本案被告人也发现同监室其他人的二审基本上都开庭。那么问题来了:在刑事二审不开庭为常态的背景下,玉林中院对于二审一般都开庭,为什么这个重大复杂、争议巨大的案件,他们偏偏不开庭?

    辩护律师的问题反映完毕,提交了控告材料后,检察官主动让辩护律师留下邮寄地址,说对程序事项会在7日内做出答复。辩护律师赞扬这位检察官很负责任。该检察官表示,作为法律人,大家最终的目标都是为了公平正义。

    后来,二位律师又赶至玉林市工商联,提交了书面材料,希望能对本案中的民营企业、企业家的遭遇予以关注。然后便赶往南宁,与本案其他辩护律师汇合。

    9月23日上午,冯延强、黄军明、黄思敏、刘良强、何智娟等十位辩护律师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先是诉讼服务中心不接待,然后是控告申诉大厅不接待,然后是长时间的等待。

    辩护律师们无奈之际,也是各显神通,有给现场的工作人员交涉的,有从法警或者网站上找到纪检部门电话随即拨打的,有给卢副院长发短信、打电话的……效果随即呈现。

    先是冯延强、何智娟、方县桂三位辩护律师被安排在接访窗口,该院刑五庭的黄秀军负责接待,听取了律师们的意见后,表示:“现在案件是在二审期间,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只是监督关系,辩护律师可以在二审判决后再来申诉。”

    这样的表态令三位律师目瞪口呆。

    何智娟律师说:“二审法官在侦查阶段与侦查人员联合办案,这是严重违法的,任其完成二审,就是在故意的制造冤案。”
    方县桂律师说:“我们是来要求高级法院履行监察职责的,不是来要求高级法院干预二审的。”
    冯延强律师说:“请问你是否知道最高人民法院有一个《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是否知道省级法院有对下级法院违法违纪法官有监察职责?”

    该黄秀军称:“不知道,我不需要知道,我就知道高级法院不应该干预下级法院的二审诉讼。”

    如此答非所问,并且还无知者无畏,辩护律师们无奈道:“我们申请你回避,也请你自行回避,请高级法院监察部门、纪检部门的工作人员接待我们。”

    还是卢副院长给力,直接安排立案庭的庭长(副庭长)领衔三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且表示将予以高度重视,关于管辖问题,会反映给刑庭;关于法官涉嫌违法违纪的问题,会反映给纪检部门。

    辩护律师们终于舒一口气,在高级法院终于有人明白律师们的诉求了,终于有人知道该如何处理律师们反映的问题了。

    广西自治区检察院,耗费三小时,无功而返

    当天下午,辩护律师们前往自治区检察院,与检察院接访窗口工作人员交涉了三个小时,也没有做到有效沟通。甚至,最后只能留置送达控告材料——因为与接访检察员没有正常的沟通方式。当天下午,除辩护律师一行人外,陆续有五批来访民众,相同的是,每批民众都在怒斥检察院工作人员不作为,并质问:你们的工作职责是什么?检察官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有位来访人员表示,他上午被法警抬了出去,他的诉求仅仅是要一份内容清晰的回执:写明什么案件,什么原因不予受理。

    斑美拉案的辩护律师们遭受的经历,也大体相当。众多律师讲事实、明法律都未能要回一份正确的回执,更不要说孤身一人前来的普通民众了。

    期间,为了提高控告效率,辩护律师兵分两路,四位辩护律师前往政法委进行控告。与检察院的遭遇相反,广西自治区政法委的工作人员耐心听取了辩护律师所反映的所有情况,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后期交流。

    结语,无语

    这次广西之行,真切感受到法治建设之难,民生何时得安。一家中央电视台曾做节目正面宣传的企业,一件顶级刑法学者认为无罪、数十位辩护律师做无罪辩护、数十位被告人及其家属都感觉冤枉的案件,继续在广西玉林审理,会是什么结果?

    玉林市中级法院的法官,你们早在案件侦查阶段就都参与侦查工作、就与侦查人员联合办案了,还好意思继续审理这个案件吗?

  • 强烈谴责徐州法院秘密审判余文生律师

    据民生观察报道,余文生的妻子许艳女士披露,江苏省徐州市中级法院日前就余文生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作出秘密宣判,判处余文生有期徒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据称余文生当庭否认控罪,并坚决表示不服,要求上诉。民生观察对中共徐州执法当局违反宪法,践踏人权,野蛮判决余文生的行径表示强烈抗议与严正谴责!

    许艳女士说,6月17日上午接获来自江苏徐州的电话,对方自称徐州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告知有关余文生案的情况,余文生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已于周三(17日)上午由徐州市中级法院宣判,余文生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剥夺政治权三年。

    许艳女士向对方问及余文生对此判决的反应,对方答称,余文生当庭否认控罪,坚决表示不服判决,并要求上诉。

    许艳女士在获得丈夫被判四年后悲痛不已,痛斥当局在办理余案时从头至尾都未与家属及律师有过任何沟通、告知,包括2019年5月的秘密审判。许艳女士在语音中泣求国际社会的帮助并呼吁关注余文生案,称必须要制止中共这种任意欺压百姓的行为。

    前几日,许艳女士还就徐州当局在办理余文生案的过程中,一直不予承认家属聘请之律师、律师要求会见遭拒绝、从不向家属透露半点案件情况、超期羁押、审限逾期等违法行为,以邮寄的方式向相关监管部门寄出多个要求监管、监督的申请文书。然而,均如石沉大海,毫无音讯,今天竟然秘密作出宣判。由此可见,中共执法当局视法律为草芥,完全抛开法制程序,疯狂践踏人权,肆意制造冤假错案的行径。

    余文生,1967年出生于北京中共干部家庭,从小成长在北京机关大院,经常见到当局高官。生活条件优越,家庭收入相当于高干子弟家庭。1970年代,外国人游历中国必须由当局接待,余文生的父亲原是空军技术军官,后来在当局的中国旅行社负责接待外宾的“政治任务”,接待过澳门前特首何厚铧的父亲、富商何贤等等,下班不时把大陆境外的报纸带回家。当时读小学的余文生,以手电筒微光阅读一般中国人读不到的香港报章、当局的“内参”资料,看到外面世界,潜移默化。余文生说“所以我和北京很多人的思想很不一样…,我呢早已知道什么叫民主……”小时候就向父亲预测苏共会解体。

    1999年余文生通过律师考试,2002年起执业,一直从事商业诉讼。余说,是被迫走上对抗之路,余自称“不愿意和制度硬碰,不愿意正面冲突”,只有在当局实在违法,他才会对抗。余文生说,“不能说我是一个百分百的改良主义者,但我是改良思想非常严重的一个人,一直希望当局能做些改变,可现在我的改良思想几乎殆尽了,我不相信共产党能改变。”余文生认为,“这个年代能让你做很多事情,能为民主的事业付出……总要有人去牺牲,为后人铺就道路,既然我已走到这一步,也就没什么退路了,我也不愿再退回去,那就一直往前走,直到中国社会实现真正的民主自由……革命军中马前卒,那就革命军中马前卒吧……”

    在被捕之前,余文生大多时间是商业律师,但2014年在当局监狱官员拒绝让他会见一名被控支持香港雨伞运动的当事人后,他大胆进行一次公开抗议活动,2014年10月他被当局抓捕,羁押99天期间,被关进死刑犯监牢61天,被提讯近200次,不能见律师,遭当局谩骂酷刑,承受17小时审讯和身体虐待,导致他小肠疝气。他在过程中,被迫签下“不要律师辩护”等等声明,但拒绝屈服警方强逼“交代(栽赃出卖)别人的事情”。他还见证了死牢重刑犯行贿减刑的事。出狱后,余文生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控告北京大兴公安分局等部门违法。

    余文生延续高智晟“公民化律师”维权,加入“中国人权律师团”,代理了多起法轮功学员无罪辩护案件、王全璋律师等案,他曾表示“法轮功群体遭受到的迫害,是当下中国最需要关注的人权问题。”他表示,当局镇压法轮功,如同十年文革,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说明法轮功违法,但法轮功体现了中国美德,“从未以暴易暴、以怨报怨”。余说,“我们还是沿着高智晟的方法,他走的是公民路线,与草根群众结合在一起……你看这次709打击的,不就是与草根走在一起的律师吗?都是公民化的律师。”

    2014年,余文生代理了河北三河市法轮功辩护案、王成诉全国律师协会和《法制日报》案(律师权)等著名案件,此外诸如:北京通州赵勇案(拆迁)、浙江朱瑛娣案(维权人士)、北京李华民案(维权人士)、吉林辽源市王春梅案(拆迁)、湖北襄阳的何斌、徐彩虹案(访民维权)、北京陈兆志案(知识产权)、江苏启东夏薇案(受害者申诉)等。

    他致力帮助在2015年7月当局打压维权律师的大规模行动中入狱的律师,例如王全璋等人。709后,余有机会离开中国,但余最后选择留下,希望促进中国能走向法治。

    2015年709大抓捕事件后,余文生7月30日控告中共公安部及部长,违法拘捕公民。余说“我应该是就709向当局进行反击的第一个律师,我不能同意这种小文革式的抓捕……所以他们可能随时再次抓捕我,而且没有任何理由。”8月6日晚,公安撬锁破门强入他家,当着他妻儿面前,将他背铐带走24小时,10小时背铐,14小时正铐“变相的酷刑”。

    2018年1月19日,余文生在中共十九大二中全会时发表“修宪公民建议书”,提出删除“宪法序言”等政治改革建议。隔天就被当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家属委任律师要会见余,都遭当局拒绝。中国民间、香港团体、台湾团体都发起活动。国际特赦组织也呼吁中共立即放人,称余文生是一个有良知的律师,因行使言论自由权利遭当局拘留。但当局充耳不闻。

    余文生的妻子许艳持续奔走争取会见,获国际关注,包括美、德、荷兰、瑞典等国驻北京使馆均曾派员探视许艳,并呼吁中共执政当局释放余文生。许艳2018年4月1日在家门口被当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带走,数小时后获释。她透露,警方希望她不要发声。许艳4月14日应约到江苏徐州市公安分局,准备和被羁押的余文生视讯会面,但警方却突然改口拒绝。据悉公安叫来家属许艳的目的之一,是让其劝当事人“认罪”;可是公安评估许艳在外态度行为,认为她不会太配合劝余文生“认罪”,因此就拒绝许艳会见,并且此后就一直不让家属及家属请的律师前往会见。

    余文生被关押3个月后,4月19日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妨害公务罪”批捕。妻子许艳2月带儿子准备前往香港,被当局以“出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为由拒绝通关。后中共当局持续监控骚扰许艳,并对其家属施压。直到2020年6月17日,余文生被徐州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为由判刑四年,褫夺公权三年。

    纵观余文化生律师多年来所谓,均是秉持法律,坚守良心,维护正义,替弱势群体维权,为受屈民众伸冤,践行宪法权利,力行现代公民范式,是一个时代杰出的人权捍卫人士。其所言所行合乎法理,利于民众,关乎国是,因此于情于理于法皆无违逆,然而却遭到中共当局拘押,被剥夺理应享有的律师会见权、家属会见通讯权、司法救济权等等基本人权,还疲秘密开庭,今天又忽然被秘密宣判。

    中共当局在整个余文生案件中,公然违反法制,践踏人权,挑战文明的行径,再次让世界看清中共所谓宪法本质与依法治国谎言。民生观察严正要求中共当局立刻无条件释放余文生,追究迫害余文生及其家属的一切部门与个人的法律责任。

    民生观察 2020年6月17日

  • 违法审判张贾龙难逃历史罪责

    据民生观察报道,贵州省贵阳市中级法院于5月13日上午采取拦截前往旁听者、驱赶到庭旁听律师等违法手段,将一个原本所谓公开开庭审理的张贾龙案办成了秘密开庭审理案。这种违背法治原则与依法治国精神的开庭审理行径,必将难逃历史的追责。

    据报道,在庭审现场,当局布置了大批便衣警察进行维稳,防止民众声援。早上8点钟,前贵州大学教授杨绍政一行三人驾车去旁听张贾龙庭审案,被贵阳市公安局一行七八人在行车途中拦截,发生冲突,杨绍政等人最后被强制带到花溪区公安局阳光派出所,庭审结束后已获释。

    从流传出来的视频可见,杨绍政一行人的车子先是被数名便装男子拦在公路中间,其后一辆车牌为贵ARY879的小车切缐到他们面前停下,并倒车将他们堵住。便衣一直拒绝出示证件,只是不断要求杨绍政等人配合,所用车辆也不是警车。

    此外,李贵生和王宗跃律师亦有前往旁听,他们进到了法庭,却被审判长以没有旁听证为由不允许旁听。李贵生律师大声表示1、获得公开开庭是被告人的权利;2、旁听是公民的权利,有身份证即可。3、旁听不需要法官同意;4、不能以疫情为由违法。他们离开了法庭,到诉讼服务中心要求办理旁听证时,又被告知疫情期不办旁听证。结果能旁听庭审的只有张贾龙的父亲和妻子。当局宣称公开开庭,却釆用公路拦截、疫情理由等方式百般阻止公民前往听审,令人难以信服张贾龙可得到公平的审判。

    从张贾龙案被贵阳法院办成如此做贼心虚般阻止公民旁听的开庭可见,贵阳法院又在受命构陷张贾龙,欲通过违法手段来达成非法判决,将张贾龙投入大牢的目的。

    张贾龙1988年5月22日出生于贵州省贵阳市,前腾讯财经频道编辑,是活跃的推特用户和博客作者,曾报道过艾未未工作室被强拆的新闻,并曾关注和报道过赵连海等维权者。

    2011年4月,因在twitter发表一条“今天在出租车上听司机说五一期间三分之二的北京出租车司机将举行罢工”的推文,张贾龙被北京市公安局传唤24小时并抄家。随后被当局以“在境外网站推特发布虚假信息并被转发37次,扰乱社会秩序”为名,处以10日行政拘留。此事被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刑侦支队案件侦查中队列为“重、特大敏感性案件”。张贾龙被北京警方称为“在互联网上鼓吹罢工”“企图制造事端,妨害首都公交治安秩序的危险分子”。

    2014年2月15日,美国国务卿约翰·克里在北京会晤应美国驻华大使馆邀请的四名中国博客作者谈论互联网自由,张贾龙为其中之一。张贾龙呼吁美国政府帮助渴望自由的中国人拆除防火长城,并谴责美国公司帮助中国当局限制互联网自由。张贾龙还表示,他很担心那些良心犯,特别是人权活动人士许志永和作家、活动人士刘晓波,想要知道克里是否会探访刘晓波的妻子刘霞,并称刘霞健康状况不佳。克里没有直接回应,但表示他在北京只待一天半的时间。中共党媒《环球时报》称,此次会晤为“好萌的表演”。

    2014年2月19日,张贾龙在《外交政策》上发表文章“我想告诉克里的所有事”,阐述了他对于这次会议的想法,他呼吁美国拒绝给中国负责防火长城的相关人员发放签证,包括北京邮电大学校长兼防火长城创建人之一方滨兴。

    2014年5月23日,张贾龙被以所谓“泄露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行为”为名,遭到腾讯解除劳动合同,张贾龙认为真实原因是由于与克里的会谈。张贾龙经常在网上公布中共中央宣传部的指令。2014年5月30日,美国国务院表示,美方对于一名民间企业员工会因为表达自己的看法而被解雇感到非常忧心不安。

    2019年8月12日晚9点前后,张贾龙被辖区派出所和维稳部门从家中带走,随后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关押在贵阳市南明区看守所。9月13日,张贾龙遭正式批捕。直至2020年的5月13日开庭。张贾龙认为其发布和转发的推特信息仅是自己个人观点的表达,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不构成犯罪。两位律师也均做了无罪辩护。案件将择期宣判。

    从中共当局指控张贾龙的所谓罪证来看,无非就是罗织了张贾龙在推特上所发表的一些言论及转推的几条推文,就此可见,中共抓捕张贾龙完全是因言治罪,而这次贵阳中院公然阻止旁听的违法开庭审理,更显示了其赤裸裸的深文周纳。

    当然,贵州当局今天因言治罪张贾龙只是它们长期充当极权违法侵权打击迫害民间人权捍卫者的爪牙的持续。贵州当局长期顽固坚持极权意识,从文革到六四屠杀,再到近年来镇压维权,都充当着中共极权打手急先锋的角色。曾经贵州人权研讨会如陈西等等大批人士遭际重判与长期软禁迫害,无不显示着中共贵州当局在践踏人权、违反法制上的肆无忌惮与顽固反动。

    今天张贾龙再次被违法审判,说明了中共当局对外宣称的所谓依法治国与建设法治社会完全是欺世谎言。大批因践行宪法言论自由权利而遭到拘押、审讯、判刑案例,无不证明着在中国大陆法院不过是极权统治打压异己的工具,而不是维护公民权利与社会公平正义的裁决所。

    民生观察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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