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6/28消息:李洪升是山东省威海乳山市人,2010年因妻子孙小妮被人打,公安反将李洪升关押214天,乳山法院并判处李洪升李洪升有期徒刑7个月。李洪升认为警方与法院枉法办案,从此走上了上访路。
2015年7月20日,李洪升孙小妮夫妇又来到北京最高法院上访,最高法院人员当时还接收了夫妇二人的上访材料。当天,夫妇二人自行返回了乳山市。可十几天后的8月7日,李洪升被乳山市公安在其自家楼下抓走,随后李洪升被逮捕。2016年5月,李洪升被乳山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重判有期徒刑4年。
孙小妮今晚向本工作室介绍说,李洪升所谓的“罪证”,法院采信的是2015年4月以来,她们夫妇二人及公公婆婆在山东省高院上访时,打横幅喊冤“寻衅滋事”了。

李洪升
以下是李洪升的判决书(部分):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4/21消息: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家滩村村民马述喜因昨天到济南找中央巡视组反映诉求被抓回,今天下午被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送到文登看守所刑拘。
其家属说,昨天把马述喜从济南抓回来后让她回家了,今天中午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的民警又在家中把她带走了,也没给传唤证,下午就送到了文登看守所也不告诉是什么罪名。刑警大队队长给出的解释是她上访的次数太多了。
据悉,马述喜是因为遭遇强拆没有给安置补偿上访,因为上访被多次拘留,还曾被刑拘。
张群翔,女,汉族、1969年10月31日生,系山东省招远市夏甸镇臧述庄村人,被无业、被离异、被无家可归!身份证号:370624196910314426。联系:15600244282。
被申请人:烟台市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孙云波,职务,局长。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2015年12月26日作出的书面训诫书行为,向烟台市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要求:撤销此项违法行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事实及理由:
张群翔,因为孤儿侄女张群群(有归我扶养的证据),于2009年4月27日非正常死亡在招远市夏甸镇新村初级中学的课堂上,至今死因不明,有医院出具的死亡病历、张群群户籍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为证,进京检举、控告、投诉,问题不但未得到及时合理的解决,反而多次无辜被行政处罚,一次被刑事处罚:释放证是《烟公看释字(2014)871号》的刑事处罚决定;至今未给刑事处罚决定书!期间还被羁押在610法制办,黑宾馆等黑监狱限制人身自由。有效证件被抢劫至今未还!
张群翔多次无辜被行政处罚:2012年11月9日、2014年9月19日、2015年3月12日、2015年10月17日2015年12月27日。一次被刑事处罚:释放证是《烟公看释字(2014)871号》的刑事处罚决定;至今未给刑事处罚决定书!期间还被羁押在610法制办,黑宾馆等黑监狱。
2015年10月16日被招远市信访驻京工作人员苏爱燕从北京市服务接济中心—马家楼(它不是拘留所、看守所、更不是关押犯罪人员的场所!)接出送至北京市大红门宾馆后,其与夏甸镇派出所民警张军才共同将张群翔转交给挂吉林车牌的黑车,由俩陌生人连夜押回夏甸镇派出所(2015年10月17日凌晨5点左右到达)。被民警王志广审讯完毕后杨进顺宣布行政处罚十日,由杨进顺、王志广、李化军及一年轻的辅警共同押送至招远市拘留所执行处罚决定,期满释放后又被派出所的法定责任人李永青和夏店镇政府的张兴林接出转入位于招远市玲珑镇台上村的610法制办关至10月30日释放。2015年12月26日自北京市服务接济中心—久敬庄(它不是拘留所、看守所、更不是关押犯罪人员的场所!)被招远市信访驻京工作人员苏爱燕、孙步文接出后在苏爱燕押送回招远途中移交给了夏店派出所的民警杨少光,被杨少光带新村中学俩名教师及政府一名工作人员连夜押回夏甸派出所,27日被民警杨进顺审讯完毕后,交由民警王志广、李华军共同押送至招远市拘留所执行行政处罚十日的决定。
2014年10月19日被押回派出所,由民警王志广做完笔录后被民警带新村初级中学的曹云志、孙建光共同送入610法制办关押至10月22日再次被夏甸镇派出所法定责任人李永青带民警杨少宾及一女警和新村初级中学的王竹军共同移交至烟台市看守所刑拘至11月21日释放,释放证是《烟公看释字(2014)871号》的刑事处罚决定;至今未给刑事处罚决定书。
以上各项迫害都是张群翔自北京被押回后被实施的。张群翔表达诉求,是宪法赋予的权利,进京表达诉求也是合理合法,自京被押回即被关在夏甸镇派出所,哪有时间在招远、烟台做违法犯罪的事?即无在烟台做案的时间,烟台市公安机关对张群翔做出的训诫书是渎职犯罪的行为!又怎会成为犯罪嫌疑人?
按有关法律规定,嫌疑人如有犯罪嫌疑或有犯罪事实由犯案地公安机关分别依法作出口头警告、书面训诫、行政、刑事等处罚决定并依法执行,同一事件不得进行二次处罚!其他机关及异地公安机关无权越俎代庖,违规做处罚决定及执行!做了就是违法犯罪,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15年9月10日晚8点30分,在山东省菏泽市长江东路与福州路的交叉口处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肇事者申芳酒后驾驶鲁R663A现代轿车以93km/h沿长江东路由东向西超速行驶,在与福州路的交叉口处将骑电瓶车过斑马线的16岁的姜恒正撞成重伤。申芳负全责。而在这起看似简单酒后肇事的交通事故里面却一波三折,耐人寻味然。
首先,受到重伤的姜恒正被送到了菏泽市立医院重症监护室,被诊断为:脑内血肿,脑疝,双侧开颅,诊断证明是10月24日,提交通强制险抢救费出具。病人长期昏迷,气管切开导致肺部感染。受害者姜恒正 每天的医药费就数千元。从出事到现在已经花去受害者家里数达四十多万元。为了筹措看病的费用受害者家属借遍了亲戚朋友,并卖掉了家里唯一的一套房子。然而,杯水车薪,现在受害者家已经花光了所有的钱,医药费无以为续,如今重症监护室里的受害者仍旧是命悬一线。
怎么办?
也许,你会问,既然事故是单方面责任,负全责的肇事者在哪里?他们为什么不出来援手?难道就眼睁睁看着见死不救?他们到底因为什么不垫付医药费?他们到底是谁?
好吧!就让我们来扒一扒这个酒后超速行驶涉嫌犯有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肇事者。经过受害者舅舅程爱国几经努力多放查找,终于揭开了肇事者身份的神秘面纱。
申芳,女,1989年9月16日出生,现年26岁,户籍所在地: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路60号。现住人民路龙燕小区。一个26岁的小女子怎么就如此铁石心肠,受害者在医院里命在旦夕而你连一个面都没有露,你是消失了了还是藏匿了?你们既然不露面,那我们去找你吧!
受害者的舅舅程爱国几经周折在10月24日终于打听到肇事者住在人民路龙燕小区,找到申芳的家,上门商讨医药费的问题,但是被肇事者的父亲拒之门外。无奈,程爱国报警,后与申文仲去东站派出所做笔录,申文仲拒绝调解,拒不支付医疗费,在派出所耗时一天,没有取得任何结果。
肇事者父亲申文仲,是聊城铁路货运处党委书记,名下有两套房产,具有支付受害者医药费的能力。现虽然已把肇事者申芳起诉于法院,但是受害者处于治疗期间,法院无法开庭审理。
对于这场与肇事者申芳的官司也许是一场遥遥无期的拉力赛;但对于这个年仅16岁花季孩子的生命这又是一场与死神赛跑的接力赛。受害者家已经砸锅卖铁倾其所有为其亲人延续脆弱的生命。冰冷无情的申芳,你在哪里?你现在良心可安?你扪心自问,喝酒驾车超速致人重伤你没有负罪感?
受害者的舅舅程爱国
2016/2/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8-29消息: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被精神病访民王志兰今天向本网志愿者诉称,从8月8日开始,她就被镇政府派人看起来,不让她出门,说要看到她11月份,每天都是两班倒,每班都有两个人看着她。
王志兰是因为父亲病故后生产队不分给她们母女口粮还要倒贴村里钱上访的,因上访被多次收容、遣送、殴打、劳教、关精神病院。
相关报道:
http://msguancha.com/a/lanmu51/disanshiwuqi/2015/0610/12606.html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8/11消息:今天上午9时,山东省淄博市公民孙峰涉嫌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在淄博市中级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引起了国内人士的围观,多人被当场带走。
据正在淄博市中级法院现场的黑龙江维权人赵桂荣告诉本工作室,仅她到时在现场就有数十围观民众,警察和一些不明身份的便衣则有一百多人,围观人员来一批被带走一批。赵桂荣说据她当时看到的就有李向阳、李延香、淄博老高、赵未、翟云国、小崔等多人被抓走。
孙峰于去年11月17日被当地公安机关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此前,孙峰曾举牌要求释放刘晓波、王炳章等良心犯。在六四及香港民间发起公投事件中,不断在网上发声。孙峰还被指批判毛泽东、接受外媒采访、宣传有神论、构思成立有神论政党等等“罪行”。
以下是今天淄博市中级法院外的现场图片:



刘记者 你好 !我是山东省邹城市城前镇城前村周广均。关于2010年城前村主任周长春以扩建农贸市场为名私自同开发商程相喜勾结。2010年9月17日凌晨2点左右趁我家中无人, 把我的框架式楼房强拆 ,家产财产一夜抢光。
建筑面积370平方米,合理合法的总地皮603平方半 后多次报警不予处理 ,镇政府纵容不过问。 我数十次上访遭受数十次暴力殴打,并被入冤狱2年 ,至今六年没有任何赔偿。麻烦你操心过问谢谢!
周广均
2015/4/27
联系电话:15154762375

周家原来的房子
我是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前孙镇双庙村村民张良发,现向您反应一下我村党支部书记张功来多次高额收取农业水费的问题,希望得到帮助。
2014年6月份我村通过广播征收2013年6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农业水费征收标准为每亩地61元。这一数额远远高出德州市政府文件规定,每亩次10.5元的标准。文件规定收费前要公示,收费时要有收据,这些年来都没有。村里每亩地按6次计算,事实是2013年6月份播种玉米后,雨水多形成洪涝灾害造成严重减产。其有气象局记录和农业赔偿为证。我们最多浇地为三次,2013年6月份玉米播种期一次,14年开春浇小麦反清水一次,5月份小麦灌浆一次。因为农业水费多收费问题,我多次向德州市水利局、市长热线、12345反映情况,然而一开始不予回复,后来答复与村里一致。15年2月2日我向山东省阳光政务反应,2月4日山东卫视派记者前来调查取证,其中存在的欺农害农现象。比如:老百姓都没有收据,但村领导却自己有收据,表明其缴纳过水费,老百姓不明白你的收据是哪里来的,财务造假,经济腐败。
然而时至今日也没有回复。让老百姓感到心寒,在我们村农业水费已成为领导干部敛财之工具。本村有土地八百余亩,人口二百多,其多收水费2万余元,且年年如此。村领导兄弟亲戚都以各种借口不缴纳农业水费。玉米期发生洪涝后保险公司赔付的保险金也多数被村领导私分。关于农业水费以前叫黄河水费,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进行过报道叫《霸道的水费》。现在作为一个地级市有关文件却不予执行。村干部可以以各种理由克扣百姓的国家小麦惠农补贴。这些有事实为依据的,老天都在作证的事情,难道处理起来真那么难吗?无论我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还是一个部门的领导,约束我们的首先是做人的良知、党纪国法的红线。良知没了他就会信口开河,心里没有是非,道德沦丧。
我希望得到各位领导的帮助,使乡村腐败问题得以查清惩戒,良好的社会风气才能形成,做人的良知才不会慢慢被消磨殆尽。
此致
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前孙镇双庙村
张良发 13153499288 13573411773
全国两会临近,山东省各地加紧了对上访人群的控制。网报济南市天桥区长书记公安局长开会,部署落实对访民的控制。
临沂市的闵现国先生,去年骑车做“冤民万里行”没有受到干涉,但在几天前到达莱芜市的时候,遭到阻挠并被带回老家,设岗看护起来。
青岛市著名维权人士秦永连先生,也被关照起来。
淄博市的刘相文先生,今天上午在火车站欲买票进京,被相关人员带回来了。此前淄博高青县的著名访民翟云国先生,也被限制人身自由了。
昨天,济南市众多访民纷纷表示会前往北京,向全国人大代表们表达意见。
济南于新永
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