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山东泰安中院二审终审认定,53岁的访民徐学玲以进京上访为要挟,向山东省新泰市泉沟镇政府负责稳控的工作人员索要37700元,维持新泰市法院的一审判决,徐学玲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徐学玲供述称自己没有主动要过钱,是政府工作人员怕她上访主动给的,并不是“强拿硬要”。法院采纳的泉沟镇政府相关人员的证言显示,镇政府迫于稳控、通报考核等压力给徐学玲钱,有些钱是镇政府工作人员向领导汇报后经审批而给。
徐学玲的代理律师张生贵认为,镇政府给徐学玲钱款是为完成稳控任务,经过镇政府领导批准,不属于“被威胁”产生压迫感恐惧感,且政府享有拒绝付款的权力和自由,徐学玲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此前报道,徐学玲早年上访时,曾两次被送入精神病院,后来“被精神病”成为她上访的主要理由之一;而在该案一审判决前,她又被鉴定为“无精神病表现”。
徐学玲的弟弟徐加生表示,将就此案向山东高院申诉。
镇政府给的3。77万被认定“强拿硬要”
2016年4月1日,53岁的徐学玲一审被山东省新泰市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理由是其在“非正常上访”过程中“强拿硬要”新泰市泉沟镇镇政府37700元现金。
徐学玲的家属不服,上诉至泰安中院。7月12日,泰安中院直接向徐学玲家属及律师寄送了判决书,其中显示“本案不属于依法必须开庭审理的案件,决定不开庭审理”。
判决书认定, 徐学玲因其妹妹被打、其被鉴定为“癔症”及其子张平辉无证驾驶被行政处罚等事项,多次到北京天安门、中南海等地非正常上访,多次受到北京市公安机关训诫后不思悔改,仍以此为要挟向负责稳控工作的工作人员索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依法惩处。
与一审判决相同,山东泰安中院的判决书,共采信了12名泉沟镇政府及信访办工作人员的证言证词,均称徐学玲以上访中被打及关精神病院为由去北京上访,并以此为要挟向负有稳控责任的泉沟镇政府工作人员多次索要财物,镇政府迫于稳控、通报考核等压力给她钱,有些钱是镇政府工作人员向领导汇报后经审批而给。
徐学玲的供述则称自己没有主动要过钱,是政府工作人员怕她上访主动给的,并不是“强拿硬要”。徐学玲还称,泉沟镇一名工作人员“劝自己在家里治病不要到北京上访,说镇里要处理自己的事,并安排人在泉沟镇信访办公室给自己1万元现金”。
张生贵称,二审下达判决之前,泰安中院一赵姓法官曾约见他,并出示泉沟镇政府的相关账页, “其中有三张是与徐学玲有关的款项,写的是处理信访案件款,除此之外,还有两张徐学玲打的借条”。
泰安中院二审判决显示,徐学玲分别于2008年3月3日、2009年4月29日以借款的名义,从泉沟镇财政所分别领取现金14000元和5000元。
张生贵律师始终认为,寻衅滋事罪中的“强拿硬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而相关证言显示,泉沟镇政府给上诉人费用以治病费用的形式给付,接访行为本身是完成稳控任务;给徐学玲钱款是经过镇政府领导批准,不属于“被威胁”产生压迫感恐惧感,且政府享有拒绝付款的权力和自由,徐学玲取得钱款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因“被精神病”上访,判刑前被鉴定“无精神病”
除此之外,徐加生认为,政府相关部门存在明显过错,在徐学玲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其进行精神疾病鉴定,才致使徐学玲不停上访,“不能将政府的过错转嫁给徐学玲”。
2016年6月13日,澎湃新闻曾就徐学玲曾在上访中被两次送入精神病院,却在判刑前被鉴定“无精神病表现”一事进行了报道。
10年前,山东省新泰市泉沟镇人徐学玲为了给被打伤的妹妹讨一个公道,开始上访。2008年3月,她被鉴定为患有“癔症”,并被镇政府送入精神病院治疗。等到妹妹的事情协议解决之后,徐学玲再次上访,这次的原因是:她认为自己是“被精神病”,要讨一个说法。2009年,她第二次被送入精神病院。
2015年5月,上访多年的徐学玲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随后,鉴定书给了她一个证明:无精神病表现。这一鉴定被新泰市法院、泰安市中院在一审、二审判决中分别认定。
(来源:澎湃新闻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502113 2016-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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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曾被送精神病院访民终审判4年:强拿政府钱,现没精神病
精神病女被囚2年 为8旬翁生下1女
山东聊城一名年近8旬的老翁黄汝芝,近日老来得女,当他兴高采烈接受大家的祝贺、并介绍孩子的妈时,却被揭发孩子的妈精神不正常,被老翁囚在小屋两年,还为他生下孩子。目前,堂邑镇派出所已拘留黄汝芝。黄汝芝非法拘禁、强奸的罪名是否属实,还不得而知。
华商网报导,黄汝芝老来得女,本是喜事一桩,可孩子妈妈却全身赤裸,被锁在屋里,精神还不正常。黄汝芝说,这个女人是他两年前从外面捡回来的,带到家中生孩子。被锁两年,她都在小屋内「吃喝拉撒」。据报导,救出女子时,屋里臭气熏天,根本就没法闻;前来帮忙的两名大妈忍着刺鼻的味道,才给女子穿好衣服。
事件曝光后,被困女子已被东昌府区救助站送到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接受免费治疗。医院工作人员说,病人正处于月子的第九天,护理人员帮她洗了澡、换了衣服,目前,病人的饮食、用药和睡眠都很稳定,但精神情况未见好转,仍然难以沟通。
堂邑镇派出所民警11日表示,黄汝芝当天被正式拘留,民警正在为孩子做DNA鉴定,如果孩子为黄汝芝亲生,再看他是不是有抚养能力,如果他放弃监护权,可以将孩子安置在儿童福利院,或是由他的表妹争取抚养孩子。
(来源:联合新闻网http://udn.com/news/story/7332/1823025-%E7%B2%BE%E7%A5%9E%E7%97%85%E5%A5%B3%E8%A2%AB%E5%9B%9A2%E5%B9%B4-%E7%82%BA8%E6%97%AC%E7%BF%81%E7%94%9F%E4%B8%8B1%E5%A5%B3 2016-07-12)山东烟台访民赵作媛北戴河旅游被劫访失联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8/13消息:山东烟台访民赵作媛8月11日在北戴河旅游被劫访失联。
赵作媛的好友发出消息称,山东烟台蓬莱维权人士赵作媛(电话18601960478),因财产被非法抢夺,长年投告无门,维权路上倍受打压,心中郁闷,于2016年8月11去山海关,北戴河等地旅游散心,偶遇南京维权人士居小玲,山东烟台长岛维权人士郑富华和网名权宜等人,同病相怜结伴游玩,日落西山时,在北戴河海边被警察查身份证,带到莲山派出所,后又送到国林宾馆,12号凌晨三点多发来短信说,被山东蓬莱雇黑社会、黑车强行从国林宾馆带走,现不知去向!
久闻有地方常从久经庄,马家楼,等所谓的“非访区”,高价雇佣黑保安,黑社会闲杂人等,强拖硬拉访民带离,今天,这黑暗势力的魔手居然又伸向了北戴河的国林宾馆了?
北戴河什么时候也成了“非访区了”
况且,赵作媛等人并没有带材料,只是作为中国公民去旅游而已!难道,就因为曾是上访的身份,(问题得不到解决,已经是国人的悲哀!因为访民就是遇到问题的人民),现在却变本加利地,连旅游的权利也被剥夺了吗?
请大家打电话问问北戴河的国林宾馆,人是从他们那里被山东烟台蓬莱驻京办雇黑社会拉走的,到底拉到哪里去了?据目击访民说,是四个纹着刺青的彪形大汉强行架走的,连水杯都没让带,郑富华听说后,还跑过去和蓬莱截访的争吵抗议,也无剂于事,黑车在蓬莱截访的示意掩护下,一溜烟开跑了。
为了杜绝这种严重侵犯人权的事不再发生,为了驻京办和黑恶势力不再把访民当摇钱树,而肆无忌惮地残害访民!为了张小玉、巩进军、李延香等的悲剧不再重演,望大家关注.声援!
山东省驻京负责人曲天忠电话:18210984071
山东蓬莱驻京负责人赵波电话:18663817892
图片为赵作媛

山东青岛林秀丽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开庭日期延迟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8月8日消息:山东青岛维权人士林秀丽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原定于8月10日开庭审理,今天家属接到通知,该案延迟开庭日期。8月8日晚上林秀丽的姐姐林秀芳告诉本工作室,林秀丽的案子原本定在8月10号开庭审理,涉嫌罪名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今天法院突然通知说该案延迟开庭日期,具体开庭时间待定。林秀芳说,是因为该案代理律师李对龙邀请冯延强律师一同为林秀丽辩护,法官一听冯延强是国内著名维权律师,所以找借口要严格依法办理,才导致了案件庭审延期。
林秀芳介绍,林秀丽几年前因为遭受冤案,长期上访维权,去年八月份被警方从北京抓回青岛,8月20日被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关在青岛第三看守所。当地维稳系统曾多次劝林秀丽认罪,就会将她释放,但林秀丽始终坚持自己无罪。林秀丽至今已被关押将近一年时间。江西访民朱玉芳寻滋案延期开庭 山东崔兰香被刑拘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7/30消息:今日本网志愿者获悉,在律师和维权公民的努力下,江西萍乡安源区访民朱玉芳寻衅滋事案获延期开庭。
日前,安源区法院决定于2016年8月3日上午9时40分在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法院开庭审理朱玉芳寻衅滋事案。7月26日下午,朱玉芳的两位代理律师文东海和周世敏应约参加了由李德建法官主持的庭前会议中。
文东海律师记述,会议中就以下问题进行了协商:
1、本案管辖问题:我认为该案公诉方指控的所谓犯罪事实没有一件是发生在萍乡安源区,朱玉芳到八一街道上访要求解决问题明显不是犯罪事实,并且该案安源区大量公职人员涉嫌对朱玉芳犯罪,也不适宜由安源区法院审判。
2、关于申请调取证据问题:我提出八一街道办事处自己供述在长达四年时间内花费五十万元、前后派了四十个机关干部对朱玉芳进行24小时人身控制,已经涉嫌犯罪,即使有关机关不认定上述事实构成犯罪,该事实也应该依法查清,因为该事实的存在是朱玉芳向八一街道办事处借钱的基础前提。
3、关于非法证据排除:
(1)朱玉芳的微博发言即使对他人有不实之词,那也应当是有明确的受害人提出控告或刑事自诉,和本案完全无关,应该予以排除;
(2)北京市公安局的训戒书均没有朱玉芳本人签字,朱玉芳自己也不认可,该九份训戒书形式上不合法,真实性无法确定,要求排除;
(3)朱玉芳的部分笔录没有本人和存在延后签字情形,真实性存疑,也不具备合法性,依法应当排除。4、关于旁听:法院承诺会保障旁听人员权利,法院安排了一个可供一两百人旁听的大法庭,旁听人员只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件即可到庭要求旁听。
2016年7月28日,李德建法官电话通知:因律师在庭前会议提出了一些要求要去落实,且检察院认为有些事情还需要查清,因而提出延期退补请求,原定2016年8月3日的庭审取消,具体日期另定!
文东海
2016年7月30日相关报道:在京访民张打横幅要求无罪释放江西朱玉芳
http://msguancha.com/a/lanmu1/2016/0725/14683.html此外,山东淄博访民崔兰香7月28日下午在被政府人员看押期间失联,今日其家属收到了公安机关寄来的刑拘人员家属通知书,崔兰香7月28日13时被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羁押于淄博市看守所。
相关报道:黑龙江访民丁亚军被拘留 湖北胡正秋 山东崔兰香失联
http://msguancha.com/a/lanmu1/2016/0729/14699.html
山东淄博十数维权人召开张枫英案例研讨会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7/16消息:昨天,山东省淄博市的十几位维权访民在一起召开案例研讨会,就淄博市淄川区访民张枫英因债务纠纷被法院查封遭抢劫的案件进行分析讨论。
张枫英说,她是建熔块厂资金不够向朋友借了六十万元,建成共投资了500多万元,因为借的钱一时难以还清, 2012被债主起诉到法院,法院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查封了她的熔块厂,债权方强行对已经贴了封条的厂区大肆破坏,抢劫一空,厂房被夷为平地,厂房内的所有物品被抢劫一空。
她报案后派出所没有出具任何回执,没有对抢劫者给予予任何惩处。她因此多次赴京上访,却被非法拦截、控制和拘留。
与会者认为,张枫英的案子简单明了,已经形成抢劫的事实,法院没能保证被查封物品的安全应付一定的责任,并应追究抢劫者的法律责任,而不是一味的打击受害者。
与会人员有:于新永、张枫英、张克明、翟云国、毕延军,刘相文、李瑞英、高洪英、崔秀红、王世秀、张爱美、李艾翠。
张枫英电话:18678125802

举报单位领导参与非法集资 山东张军六次被关疯人院
银行的部门经理,所负责的业务工作在二级分行考核中一直保持全市前三名,其《论银行组织优化—事业部制》一文曾获得北京总行金融学会二等奖,他闲暇之余还擅长写写文章,这种端着金饭碗的工作和悠闲的生活,也着实够大部分人羡慕一把。然而因嫉恶银行的黑箱操作举报本单位领导参与非法集资案件,又上访联系记者及律师。被单位和国保6次强制关押住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其中2次是《精神卫生法》实施后),他是张军。
张军,男,汉族,1965年6月13日出生,现年51岁,身份证号码:370828196506133654,原农行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支行职工,现无业。住址: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丽虹小区农行家属楼(力源羊肉汤馆)2单元3楼东户,电话18253705538,13953749099
他寄给本刊的资料显示,他曾任金乡县农行不良资产部科长和保卫科副科长等职务,在任职不良资产部科长时,向上级银行及网络发帖反映了许多银行问题后,引起了有关部门的注意,为了应付来自各方面的压力,行长让他“装”精神病人,然后在自己网络发帖文章的后面说自己是’“ 精神抑郁症患者”,随后把他调到保卫科做副科长,没过多久却在不公正的“双向竞聘”中被内部下岗,从保卫科副科长变成了传达室的门卫。
为此,他对银行的这种“未经职代会讨论决定和报劳动部门审核”的“违法行为”表示强烈愤慨,并开始给各主管单位寄信及在网络上大量发布文章。让他没想到的是以前只是装精神病,现在就要变成真精神病了!!
为了讨回公道并将银行黑幕公布于众,他开始实名举报时任农行行长王元宏涉非法集资、收受贿赂、乱放贷款等九条罪状,同时上访联系记者及律师,在动了某些人的奶酪后针对张军的迫害开始了。
2005年8月1日,农行金乡县支行办公室杜建岭和司机王海山没通知张军的家属,把张军送到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又称:济宁戴庄精神病院),由杜建岭作为监护人签字,把他送进去关押了两天,8月3日被释放出院。
出来后的张军,在维持生计的同时一直申诉案情,同时还关注社会不公事件,2010年3月27日,因在网上发帖引起关注,张军接受了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武卿记者采访,谈当地蒜农遭遇暗算的问题。同时,张军发布的文章《黑社会控制大蒜达七年之久》等也影响巨大,他还鼓励中国政府承认犹太人身份族群,不要把他们的身份证都改为汉族,并且动员开封市犹太人后裔郭研和李随生两个社团去参加世博会,2010年5月5日以色列国家馆日,他给9名犹太后裔送了火车票和世博门票,结果这几人被国安抓走,他自己也被控制,两天后又被送入精神病院,接下来连续五年,张军都保持着每年进一次精神病院的记录。
2010年5月7日,国安把张军移交给国保大队接管后,由国保大队李玉新押解到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李玉新和张军父亲签字强制他住院,所有费用则全部由农行支付,包括送到医院的面包车和司机也是农行提供的。事后得知,参与此事的(官办)开封市犹太研究会会长石星光也被非法关押进精神病医院。2010年6月30日,张军在住院54天后被释放回家 。
2011年3月8日,金乡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长和金乡镇第一派出所2名警察押解张军,再次送到济宁精神病院关押,3月22日,农行提供的司机开着面包车带着派出所指导员李广西和警察辛春强及两名特警押解张军,以旅游名义到南京东南大学医院和上海精神卫生中心看病,得到医生答复:“张军先前在济宁诊断的’双相情感障碍’,无需住院治疗”。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张军还是被关押62天, 至2011年5月9日才被释放。
2012年4月10日,农行再次动用自己的车辆、司机及金钱,县公安局副局长解目法陪同,由第一派出所指导员李广西和警察辛春强及两名特警押解张军到济宁市精神病院,至2012年10月26日出院,被关押196天。
2013年4月28日,由第一派出所指导员李广西和2名警察押解张军进入济宁市精神病院,理由是张军借金乡县“韩寒”公务员新闻事件闹事,本次关押于2013年7月25日释放,被关押88天。
2014年1月8日,第一派出所指导员李广西带领2名警察用一辆轿车押解张军,县公安局副局长解目法和国保大队1名警察带领张军家属坐另一辆轿车,同时到达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由医生和护工把他捆绑住院。至2014年8月15日被释放,被关押219天。
六次张军都被关到同一个医院,他形容每次都要定时打针、吃药,倒是没有电击,除了第一次是农行送进去的外,后来的其余五次都是国保和警方把他送进去的,而在精神病院所有的费用开销则全部由农行支付。
回目录山东访民被送精神病院 判刑前又被鉴定“无精神病表现”
是不是精神病患者,这是围绕着徐学玲的一个谜。
10年前,山东省新泰市泉沟镇人徐学玲为了给被打伤的妹妹讨一个公道,开始上访。期间,她被鉴定为患有“癔症”,被镇政府送入精神病院。等到妹妹的事情协议解决之后,徐学玲再次上访,这次的原因是:她认为自己是“被精神病”,要讨一个说法。随后,她再次被送入精神病院。2015年5月,上访多年的徐学玲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随后,鉴定书给了她一个证明:无精神病表现。2016年4月1日,年已53岁的徐学玲一审被山东省新泰市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理由是其在“非正常上访”过程中“强拿硬要”新泰市泉沟镇镇政府37700元现金。徐学玲不服上诉,称自己没有主动要过钱,是政府工作人员怕她上访主动给的。6月初,徐学玲的弟弟徐加生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查明涉案款项性质、经手人、申请人情况,进一步明确涉案钱款是否属于“强拿硬要”。澎湃新闻联系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此案的赵姓法官称,此案仍在审理阶段,不便透露。上访期间被送精神病院徐学玲上访,可以追溯到10年前。当年,其妹徐加玲在新汶矿业集团盛泉煤矿被保卫科工作人员打伤,泰安市公安局泰汶分局对打人者处以行政处罚并拘留15日。徐学玲对此处罚决定不服,2006年2月开始上访。上访期间,徐学玲被鉴定为精神病。新泰市法院一审判决书称,2008年3月,徐学玲在赴京上访过程中多次出现晕倒、挺腿、全身僵硬、口吐白沫等异常反应,办案机关在侦查其扰乱正常秩序案件时,根据有关规定,委托山东安康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对其进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澎湃新闻获得了相关精神疾病鉴定意见书,鉴定时间为2008年3月29日,地点为新泰市泉沟镇政府。鉴定书显示徐学玲父母二系三代家族成员中无精神病患者。鉴定书显示了部分新泰市信访局工作人员、镇政府工作人员及村名的询问笔录,新泰市信访局工作人员宁衍波的询问笔录记载:2008年3月6日上午,市信访局和镇信访办工作人员在和徐学玲谈话时,徐学玲不但不听,反而在房间里来回跑,情绪很失控,焦躁不安,在宾馆里突然抽搐。但精神鉴定书显示,在鉴定过程中徐学玲并无精神病性症状:“意识清楚,接触主动,检查合作,应答切题,语言流畅,检查过程中情绪比较激动,说到伤心处时则痛哭流涕,未发现幻觉、妄想症等精神病性症状,智能、记忆正常。”这份鉴定书的意见为徐学玲患有“癔症”。曾任泉沟镇政府信访办主任薛庆刚的证言称,2008年5月,徐学玲在北京“非访”时出现自言自语、口吐白沫等症状,泉沟镇政府主动承担医疗费,将她送往肥城市精神病院救助治疗。“送肥城精神病医院时,我们家属没有接到政府或者任何人的通知,是我母亲进了泰安精神病医院几天后,求助别人给我打电话,我才知道的。”徐学玲的儿子张平辉说。张平辉转述徐学玲从精神病院出来后和他说的精神病院遭遇:“该吃吃该喝喝,就是还让吃药,我妈说她能扔就扔了,实在扔不掉就先吃,等没医生再吐出来。”徐学玲的代理律师及家属均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称,徐学玲说当时不知道被作了精神鉴定。《新京报》2008年12月8日刊发的报道《上访者的“精神病院”》,曾描述过徐学玲当时的遭遇。报道称,山东多位访民被鉴定有精神病,并被送入精神病院进行治疗,徐学玲就是其中之一。该报道亦称,徐学玲不知道自己被鉴定了。再次上访二度被送精神病院2008年8月9日,徐学玲妹妹徐加玲委托其丈夫与盛泉煤矿、泉沟镇政府就徐加玲被打伤一案达成协议,徐加玲获赔20万元。妹妹的事情得到解决,徐学玲却没有放弃上访,原因是她认为自己是“被精神病”,要求泉沟镇政府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为其恢复名誉。判决书里,曾任泉沟镇信访办主任的新泰市泉沟镇纪委副书记朱玉印称:“工作人员觉着徐学玲精神状况异常,带她做精神病鉴定,鉴定结果为癔症,徐学玲将此事作为上访理由,要求镇政府给她恢复名誉。”但2009年,徐学玲再次被送入精神病院。判决书中,关于其第二次被送入精神病院的情况陈述并不多,且时间与徐学玲及其家属的描述不同。判决书中,徐学玲供述称,2009年7月,自己被送到新泰市沈家庄精神病院。徐学玲的弟弟徐加生也记得那是一个炎热的7月,大姐去北京上访被镇政府带回后,送入了新泰市精神卫生中心,在新泰市沈家庄镇关了32天。判决书显示,“新泰市精神病医院证明,2009年2月10日,徐学玲因患‘癔症’在新泰市精神病院住院治疗,经精神药物治疗后好转出院。”徐学玲两次被送精神病院,其家属也感到费解。徐学玲的弟弟徐加生说,徐学玲从小独立、“特别能吃苦”,从未出现过精神病鉴定书所描写的表现,另外,其家族成员也无精神病史者。被刑拘后鉴定为“无精神病表现”就在徐学玲及其家人为是否患有精神病而寻求真相时,2015年5月,徐学玲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在被刑拘之后,徐学玲又被证明“无精神病表现”。上述判决书显示,2015年,山东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出具了一份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书,证实:1、2008年徐学玲虽有上访被接回时存在抽搐,被鉴定为“癔症”,但平时上访中及鉴定时无精神病表现。2、被鉴定人具有完全责任能力。这份鉴定书作出的日期为2015年5月28日,在徐学玲被刑拘之后。鉴定书的分析说明部分称:“材料反应被鉴定人2008年前后在上访被接回过程中有四肢僵硬、抽搐等表现,但在平时上访过程及平时生活中无上述表现……根据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被鉴定人上访过程中无精神病表现。”澎湃新闻注意到,这份鉴定书中体现了15位相关人员关于徐学玲无精神病表现的描述。多名曾任泉沟镇信访办主任、副主任及镇政府的工作人员称,徐学玲表达能力很强,说话有条有理,思维清晰,“就是正常人的精神状态”。澎湃新闻注意到,这份精神疾病鉴定书分别采用了曾任泉沟镇政府信访办主任的薛庆刚于2015年5月21日、22日两次反映的情况,21日其证明徐学玲曾于2008年3月6日起出现全身僵硬、口吐白沫等症状,并被鉴定为癔症;22日证明在其担任信访办主任期间(2013年8月至2014年10月),徐学玲“到信访办的时候情绪比较激动,其它表现很正常”。山东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宋振铎参与了2015年5月28日对徐学玲的精神疾病鉴定,他对澎湃新闻表示,当时是去看守所鉴定的徐学玲,徐学玲不可能不知道。他说:“癔症是精神疾病的一种,通过治疗有可能好转,但精神疾病都会反复发作,癔症的发作表现五花八门,不发作的时候可能和正常人一样。”镇政府:迫于稳控压力给其3万余元2016年4月1日,新泰市法院一审认定,徐学玲在“非正常上访”过程中共拿到来自泉沟镇政府37700元现金,系“强拿硬要公私财物”,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判决书中,12名泉沟镇政府及信访办工作人员提供了证言证词,均称徐学玲以上访中被打及关精神病院为由去北京上访,并以此为要挟向负有稳控责任的泉沟镇政府工作人员多次索要财物,镇政府迫于稳控、通报考核等压力给她钱。徐学玲本人的供述则称,她没有主动要过钱,都是政府工作人员询问其上访及治病过程中所花费数额,然后主动给予其钱财并劝其不再上访,并非“强拿硬要”。徐学玲的供述没有被新泰市法院采信。徐学玲的代理律师张生贵始终对“强拿硬要”持质疑态度。张生贵认为:“寻衅滋事罪中的‘强拿硬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而根据接访人证实,泉沟镇政府给上诉人费用以治病形式给付,接访行为本身是完成稳控任务;给徐学玲钱款是经过镇政府领导批准,不属于‘被威胁’产生压迫感恐惧感,政府享有拒绝付款的权力和自由,徐学玲取得钱款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徐加生认为,泉沟镇政府给付款项性质上属于救助款,他已向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泉沟镇政府出具当时财务部门的批款收据,以证实当时镇政府拨款的用途是什么,但至今并未得到答复。徐加生说,家属都曾劝徐学玲不要再上访了,但她没有听进去。因为上访,镇上的杂货铺生意因无人照顾被迫关掉了。2008年,徐学玲在被“拘留”期间,错过了大女儿生孩子;2015年,徐学玲因涉寻衅滋事罪被关押在看守所,错过了三女儿生孩子、四女儿结婚。弟弟徐加生在之前的庭审上看到了大姐徐学玲,“一下就老了很多,头发全白了。”徐加生说,在走廊里隔着围板,大姐问他:“父母亲身体是否还好?”(来源:澎湃新闻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482554 2016-06-13)山东莱州赵卫卫
姓名:赵卫卫
性别: 男
年龄:39
籍贯:山东莱州
受难者单位、职业山东省莱州市程郭镇
案件发生地
莱州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莱州当局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不详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被关6天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不详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不详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不详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山东省莱州市程郭镇37岁公民赵卫卫几年前被一权贵打成七级伤残,致人重伤本是刑事公诉案,可是几年过去了,权贵和司法勾结致使这个案子不了了之,打人者并没得到应有的刑事处罚。赵卫卫为了讨要说法,从莱州一直上访到北京。经过多次联系,笔者近日终于接到了赵卫卫的电话。据赵卫卫讲,从2011年开始到2013年,他一共被当局囚禁3次,共45天,其中还被强制送到当地精神病院被当精神病人治疗6天,严重侮辱他人人格以及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从2013年到目前,他前后一共被拘留5次,共达50天,所有拘留均无司法部门出具的拘留证,只有当地派出所开出的行政处罚书,而所有证明材料都被法院扣留。
案件来源:民生观察网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1/zongdiershiqi/2014/0301/9462.html
2016年5月30日收集
山东刘忠秀等访民参加月末集访被拘留盛兰福被警察带走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6/27消息:山东济南访民刘忠秀、张艳、刘桂芹、张金生、赵忠臣因参加月末国家信访局的集体访被各拘留10天。
山东网友“曾经见过你”称,他们是6月22日23日这两天拘留的,刘忠秀,张艳,刘桂芹被关在济南第三拘留所(女所),张金生,赵忠臣关在济南拘留所(男所),都是10天的行政拘留。
都是因为上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他们30多人进京参加全国集体访,晚上大约十多人夜宿中纪委大部外,最后有济南驻京办雇车押回拘留了他们几个。马上又到月未了,统治者为了95年的建党节,维稳啦!!!
此外,今天上午近9时,辽宁大连访民盛兰福在北京市第三中院被法院报警带走,当时盛兰福电话告诉他的朋友,三中院每个星期接待一次非法集资的受害人,他也是受害人之一,可法院几个星期都不让他进去,为此发生争执后法警报警,警察过来把他带到警察上了。随后,盛兰福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盛兰福电话13051359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