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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家胡新成被山西警方正式逮捕

    【民生观察2022年1月13日消息】本网获悉,武汉媒体人(前记者)、作家胡新成于2022年1月9日被山西太原警方正式逮捕。家属因为受到不可言状的影响,至今保持沉默不语!

    据胡新成亲属告知:2022年1月9日,山西太原警方电话通知胡新成家属,胡新成被以涉嫌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逮捕。

    家属没有收到任何书面通知,能够收到电话通知确实跨省抓捕,也是因为国内外关注的结果。现在寻找愿意接这个案子的人权律师。

    另据维权人士林生亮透露,胡新成有可能是因为在微博上发布——《讨薪女脖子被拧断,涉案警察王文军被判五年》一文,而被太原警察抓走的!

    也有网友表示,胡新成在山西太原恶警王文军在鸣冤的微博上留言,让王文军提供当年拧断女工周秀云致死的执法记录视频,随后不久,王文军也在微博上消失了。胡新成被太原市警方跨省抓捕有可能与此有关。

    据悉,胡新成于2021年11月30号告诉友人:自己订购了300条毛巾,准备自费走遍全国,征集一万个“大病免费医疗”的公民签名书,递交全国人大,毛巾已经做好了。2021年12月4日,其微信停止更新,随后胡新成离奇失踪三十多天。

    知情人透露,胡新成曾到过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三桥派出所旅游,此后查无音讯。亲友遂多次向三桥派出所电话报警,要求立案调查失踪事件,遭到该所拒绝立案处理。110报警中心多次督促三桥派出所处理咨询和立案事项,该所值班人员仅回复去太原市第一看守所找人,拒绝告知失踪原因,此后不再接听电话,或者接通电话不说话直接挂机。而后,接通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人来过该所也不一定是派出所的民警抓走,对于报警人质疑,除了警察有权执法外还有什么黑暗组织可以抓人的疑问,对方拒绝回答。

    2022年1月8日,有消息称,胡新成被三桥派出所关押在太原第一看守所(三看转为一看)。其朋友正在寻找家属,希望通过派出所、110能最终确认此消息。2022年1月9日,胡新成家属接到山西太原警方电话通知,胡被正式逮捕。

    胡新成曾撰写数百篇文章和举报材料,并计划写书,收录访民维权事件,分析访民产生的原因,为中国的司法改革提供参考,也因此被武汉作家协会开除会籍。

    2013年,胡新成因实名举报当地政法委书记胡绪鵾的劣迹,而被胡不断打击报复。随后近两年来,他被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处非法传唤,包括录口供和按手印等,当地街道小区综治办人员也对他非法监控及电话骚扰,使得胡新成一家生活遭到严重干扰。胡新成曾对媒体表示,在不知不觉中,他已由文人变成了当局监控的所谓「罪犯」。

  • 山西八旬老人使用吊炕取暖被严罚

    【民生观察2021年12月13日消息】2021年12月8日23:54、12月9日0:28,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冯村乡杜村80多岁的景某(女)和东阳村85岁左右的陈某(女)单独居住在家,违规使用吊炕取暖。冯村乡立即派村干部和警察处置,对吊炕进行封堵和拆除烟囱等措施,进行了严厉地处罚,并且分别对其子女进行了2000元罚款处罚。网友:过冬,真不容易呢。

    在短视频平台上,山西运城网友上传的一条“冯村乡杜村、东阳村居民家中违规使用吊炕的处理情况”视频显示,在本月8日23:54、9日0:28,山西运城冯村乡杜村80多岁的老太太景某和东阳村85岁左右的老太太陈某单独居住在家,违规使用吊炕取暖。

    得知消息后当地迅速前往处置,“对吊炕进行封堵和拆除烟囱等措施”,按照规定,“对其进行了严厉地处罚”,“并且分别对其子女进行了2000元罚款”。

    情况最后写道,“希望冯村乡广大干部群众能够深刻认识烧柴取暖、做饭和违规使用吊炕的严重危害”,“以此警示自己和身边人”,“确保自家不发生任何点火冒烟行为”,“为我乡的蓝天白云贡献自己的力量”。

    据网友Math2021发帖称,今年12月7日,在运城市盐湖区王范乡召开的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会上,“吊炕”再次被点名,明确“要求禁止在王范乡全域内烧吊炕”。

    与王范乡同属运城市盐湖区的冯村乡于12月9日对辖区两名年过8旬农村老妪烧吊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并连坐对两名老太太子女罚款2000元,可能就与“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有关。

    对此,网友冯军留言:“他们什么都管,只是不管百姓的死活!”网友Lv留言:“这个吃人的社会,处处坑害老百姓。”

  • 从山西煤票说票证时代民生困境

    据多家中国媒体报道,由于煤炭供应紧张,山西朔州近日出现了煤炭凭票供应的现象。有评论指出,票证就是限制供应。对于凭票供应物品,中国大陆民众记忆并不陌生,只要从上世纪五六七八十年代走过来的人,都不会忘记那众多的种种票证。

    凭票供应物品,从表面看来就是物品存在短缺不足,无法满足当时民众需求,是属于社会供求不平衡的问题,但是只要深入了解社会历史,不难发现这种凭票供应机制,有着更深层的社会制度问题,是权力管控机制的反映,而并非只是物品丰足与缺乏的问题。值得研究社会问题者高度关注。

    据《中国青年报》11月24日的报道:煤票又出现了,凭票可在供应点以政府补贴价购买清洁煤——在山西省朔州市应县,这个“北连大同煤海,西依朔州电都”的塞北小城,能源局发的“民用煤票”如今是硬通货。

    过去14天里,受应县能源局委托,山西经纬通达股份有限公司的车队先后奔赴朔州市山阴、怀仁、平鲁3个县区的22家煤矿,逐个登门求购,只为赶在深冬来临之前,为应县2万多农户筹措到2万吨取暖用的清洁煤。

    难度超出该公司总经理的预料。“(如果)不分几路人同时去跑,估计到明年前半年(也)办不完。”即便多头奔跑,他们迄今也仅采购了不到7000吨清洁煤,距离2万吨总数相差甚远。

    农历“小雪”节气刚过,地处塞外的应县平均气温早已降至零摄氏度以下。应县的计划是,让未进行“煤改电”等清洁取暖方式改造的2万多个农户,采用烧清洁煤的方式过渡。这一群体约占全县农户的一半。

    朔州市能源局向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提供的一份数据显示,今年冬天,朔州需以补贴价发放清洁煤的户数62144户,截至11月21日,已发47393户,共计56901吨额度的煤票,发放率为76.3%。其中,山阴、右玉、平鲁、朔城等地发放率都达到或超过了100%,最低的是不产煤的应县,应发21400户,已发5795户,仅占27.1%。

    青年报公布的一张“煤票”的正面照片,中央位置写有“民用煤票”、“贰吨”等字,下方则写着“朔州市平鲁区能源局”、“有效期:2021年7月—2022年6月”。此外,煤票的正面也印上了带有“平鲁区民用煤票”字样的红色公章。煤票的两侧,则写着“过期作废”、“遗失不补”。

    媒体采访到山西朔州现年32岁的一位白先生说,煤票在他小时候就不存在了,“朔州可不缺煤啊,朔州可有的是煤,这个东西的确是令人发指。”

    朔州市位于山西北部,当地盛产煤炭。2014年11月,时任中共山西省委书记曾表示,在山西境内,“朔州煤炭产量全省第一”。中国媒体中新网在今年10月31日报道说,朔州“全市2021年预计生产原煤突破2亿吨,同比增加2186万吨”。

    今年4月21日,中国财政部等四个部门发布了《2021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竞争性评审结果公示》,将一些区域列为“重点区域”,包括山西省的三个地级市,即朔州市、大同市和忻州市。这些地方的取暖将通过“‘煤改气’、‘煤改电’,以及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工业余热、清洁燃煤集中供暖”等多种方式,进行“清洁取暖改造”。

    从报道我们看到,山西朔州可是产煤基地,显然不会缺煤,而导致现在需要煤票是为了清洁而限定使用清洁煤。然而,作为产煤大省山西,怎么会出现不能供应居民需要的煤的情况,这与产供求现实显然并不相符。

    随着近年来中国加强所谓国企,要求做大做强国企,将事关所谓国计民生的能源牢牢掌控于政府权力手上,于是对煤炭开采实行了计划性安排,民用煤炭也被纳入了计划供求的范围,虽然表面打出环保等等口号,事实上权力主导企业已经日益固化。于是过往多年市场主导让位于权力计划。当国际形势出现变化,计划赶不上变化就成为捉襟见肘的必然景观。中国今日山西产煤基地出现煤票,本质上是个权力计划的结果,而并非完全是真实市场供需的反映。

    中共建政以来的上世纪五六七十年代,各种布票、粮票、油票等等票证主导着人们日常生活。可以说每一种生活物资的需求中都需权力发放计划的票证。而如此漫天票证,表面反映着人们生活物资供应的紧缺,但是只要剥开这层表象,就会发现本质上是权力计划经济的恶果。因为诚如山西的煤炭,当年社会需要肯定还远远没有后来所谓改革开放需求量大,但当年紧缺得只能凭票,而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发展,相应煤炭需求大增下,反而结束了多年的煤票。可见供需矛盾不是物品丰缺问题,而是计划与市场问题。从人类历史来看,计划永远制造供需紧张,而市场则相对调节好供需平衡。

    同样的物品同样的供需,只要在计划下必然呈现紧缺,必然通过票证,而如果是市场,则不会产生这种紧缺现象,如果有也只是暂时,而不会成为常态。权力计划经济必然制造紧缺,这除了权力计划自身具有滞后性外,就是权力腐化与寻租需要这种紧张,而统治也需要这种紧张来掌控民众命运。所以,凭票供应的时代必是权力高度集中统治干预主导民众生活的时代,这种时代下民生艰难正是权力统治的需要,也是极权统治的必然。

    中国今天山西煤票正是说明中国经济回归计划时代,民众生计回归权力主导时代。这种时代下物品紧张与民生艰辛就是必然现象。

    人类历史一再证明,市场调节远远优于权力计划,所以,尊重市场规律,跳出权力包办,真正落实市场调节主体地位,是解决民生困境的正途。

    民生观察 2021年11月29日

  • 山西郇城归正教会安彦魁传道被刑拘

    【民生观察2021年11月25日消息】本网获悉,2021年11月22日,山西太原郇城归正教会安彦魁传道,被汾阳市公安局以涉嫌偷越国(边)境罪刑事拘留,现羁押在方山县看守所。

    2021年11月21日,安彦魁传道和张乘豪弟兄,被山西汾阳的吕梁县公安局带走,估计与此前汾阳五位弟兄被以“偷越边境罪”刑拘、逮捕一案有关。

    安传道、张弟兄和汾阳五位弟兄都曾在去年1月底,到马来西亚亚吉隆坡参加唐崇荣牧师组织的“2020福音与文化大会”。当时他们都是持护照从海关正常出入,并无违法行为。教会五位弟兄于2021年7月28日上午被刑事拘留,被抓捕的理由是“偷越边境”。

    今天(11月24日)上午,安彦魁传道的妻子姚聪娅姊妹收到了刑事拘留通知书。姚聪娅说:“谢谢各位为我们祷告和陪伴的亲人。2021年11.21日主日中午,一家人高高兴兴的带着邀请的客人准备回家吃饭,一出电梯(早上走的时候锁了三道保险的门)家门大开,床板旋开,一大群人在家里,有几位穿着警服。我们问:为什么撬门入室,请出示证件,我没有看到有人出示证件。听到有一位回答:我们的衣服就是证件,有六七个穿警服的人就把我老公按住押出去了,剩下的人有一位自称是汾阳的男士(因我向他要证件,他没出示)让我看了搜查证,就开始在家里找东西,最后拿走了所有电子产品还有一些书籍,但没留下任何清单或其它通知,直到今天上午收到这份拘留通知……”

    姚聪娅表示:“2020年年初,安彦魁拿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给办理的护照,和合法签证手续去了马来西亚,连走带回顶多一周的时间。发这个信息为的是大家为我们家能有更多祷告,也是安慰为我们挂心的亲人。更想警戎周围的亲人朋友们出国游玩要警慎,免得哪天也被定个什么偷越罪……”

    安姚聪娅请大家多多代祷。主里问安!

  • 山西法律人士郝劲松案将开庭

    【民生观察2021年10月9日消息】著名法律维权人士郝劲松案,将于2021年10月12至13日在山西定襄县法院开庭审理。其代理律师近日收到2份开庭通知。

    郝劲松涉嫌寻衅滋事、诽谤、诈骗案即将开庭审理,辩护人常伯阳律师近日收到山西省定襄县法院的两份开庭通知书。一份是2021年10月12日,不公开开庭审理;一份是2021年10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

    据悉,2019年12月,郝劲松在3次被山西省定襄县晋昌镇派出所以“寻衅滋事”为由传唤后,于12月17日被山西警方以在网络发表“涉恐言论”行政拘留15天,关押于忻州市拘留所;2020年1月2日行政拘留期满后,又转为刑事拘留,涉嫌罪名为寻衅滋事,转移至五台县看守所关押。

    2020年1月13日,郝劲松的辩护律师蔺其磊前往看守所要求会见,遭到拒绝。

    2020年1月17日,郝劲松被定襄县公安局正式逮捕。案件在5月中旬侦查期届满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涉及罪名除了原有的寻衅滋事和诽谤,还增加了一项诈骗罪。2020年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山西省定襄县法院开庭审理郝劲松案。

    2021年10月12日,郝劲松涉嫌诽谤一案将在定襄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10月13日,其涉嫌寻衅滋事、诈骗一案,将在定襄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对此,前律师刘晓原表示,从出庭通知书来看,郝劲松被控三罪,法院将诽谤罪与寻衅滋事罪、诈骗罪分开并提前一天不公开审理,这种审案方式也是很少见的。

    公开资料显示:郝劲松,男,1972年出生,山西省忻州市定襄县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律硕士学位,中国知名法律学者。

    1992年郝劲松进入太原重型机械学院(今太原科技大学)学习化工专业,毕业后在银行担任了8年的职员,后于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刑事诉讼。

    公众最早知道郝劲松,是因为他早年对中国大量公共事件的介入。

    2006年4月27日,因买到涨价的火车票,郝劲松向北京一中院起诉铁道部2006年春运涨价不开听证会程序违法。

    2006年12月,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选区,郝劲松在30多位师生的推荐下以独立候选人的身份竞选海淀区人大代表。

    2007年11月,郝劲松介入陕西华南虎事件,向山西法院起诉周正龙,向国家林业局申请行政复议并举报陕西林业厅,随后因对国家林业局答复不服而起诉国家林业局。

    2008年5月郝劲松分别向国家林业局和陕西林业厅申请信息公开,6月26日因对信息公开答复不服,郝劲松赴西安起诉陕西林业厅。

    2008年9月27日,因申请旁听公审周正龙案被拒,郝劲松在陕西旬阳县法院门外撑起黑伞展现其行为艺术作品《伞于华南虎》,新京报对此事件进行图片报道。

    2009年9月下旬,上海发生了”钓鱼执法事件”,上海白领张晖与河南来沪农民孙中界分别被钓鱼执法,被扣车罚款。张晖在网上发帖控诉,孙中界一怒之下砍断了自己的手指,两人均找到郝劲松做为他们的诉讼代理人。

  • 山西干部雪天收缴百姓煤炉

    【民生观察2021年1月11日消息】本网获悉,近日山西临汾市生态环境局襄汾分局、襄汾能源局、襄汾公安局联合发布的《禁燃告知书》,公告通知村民:禁煤区内一律禁止燃煤和蜂窝煤。违反禁令,没收燃煤,依法对燃煤设施强制拆除并从重处罚,同时,对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依然储存甚至燃煤的,一律取消气代煤、电代煤政策补贴等。

    从20年12月12日起至2021年春季前,临汾各镇村干部需集中列队,分组进村入户进行全面排查燃煤设备,他们要求不漏一巷,不落一户,确保禁燃“三清零”攻坚行动落到实处出成效。根据官方统计,仅襄汾县近期就出动了3万人次,强行拆除燃煤设施5179个,清缴散煤1560吨、蜂窝煤7.3万余块、柴禾700余吨。此外,尧都区、洪洞县、蒲县等地也都实施了大规模禁媒运动,并要求完成“三清零”目标。另据《临汾市燃煤污染防治规定》显示,禁煤区内禁止燃用煤炭燃料,在禁煤区内未按照规定停止燃用煤炭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官方此举引发村民异议,有村民发帖控诉该政策简单粗暴。村民们质疑称:三九严寒,雪花纷飞,政府却要禁止村民燃煤取暖,要强制拆走村民家里的私有燃煤设施,违者罚款数万元。此举涉嫌侵夺公民私有财产及取暖权利。政府现在强制没收村民家里的锅炉,改为安燃气设备,但是这可比燃煤贵不少。这样的话,就会有好多村民因为交不起燃气费而在冰天雪地的季节里挨冻。

    村民张胜缘反映称,即便是算上补贴一套壁挂炉下来价格也要将近八千元,老百姓根本承受不了。另一村民诉苦说,要想家里烧的暖和,燃气费一月要花近两千元。

    村民魏先生表示,我们真是很怕这些红头文件的“规定”,一纸“规定”让法律和人性都失效了,而且,你不知道具体是谁定的“规定”。

    村民陈先生表示,一股脑的把燃煤炉全都拆走,就连家里储存的煤也会给你没收,拉走。并且好多地方都是搞突击环保。“因为各个地方都有环保排名,临汾排全省的最后了,地方上的一把手领导可能会因这个事被问责。”而这些领导,他为了保自己的乌纱帽,就一窝蜂的“霸王硬上弓”,采用入户强制收缴的违法途径保住官位。在这种一刀切的死命令之下,基层那些干活的人,就简单粗暴的禁止村民燃煤。如像临汾,就是比较彻底的,比较过分的,蜂窝煤都不让你点。根本不在乎老百姓的疾苦。

    据了解,农村清洁取暖面临的两难困境。一方面,面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严要求,地方政府为完成环保任务,多采取强制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另一方面,因取暖体验不好,取暖成本高,农村群众对清洁取暖项目接受度不高,一些村民开始悄悄燃煤取暖。

    村民们反映,虽然当地政府给与了部分补贴,用气户封顶补贴900立方米;用电户每度电按照0.2862元计算,封顶补贴10400度。

    但即便享有补贴,村民们对清洁取暖仍有微词,依旧感觉“用气贵”。天然气价格2.75元一立方米,一般的40平米的房间每天需15立方米,一个月的价格在1200元左右,取暖4个月需要4800元。烧煤的话,取暖还能延长一个月,但是价格则要便宜的多。

    冬天燃煤,烟熏火燎,满屋尘土。与之相比,干净、环保的清洁取暖当然令人向往。但是,老百姓过日子,不能只算环保账、干净账,还得算经济账、生活账。村民开始悄悄燃煤取暖的背后是,期盼能有更低成本的温暖。

    再有,村民家中的燃煤取暖设备属私人财物,政府即便要禁煤也不能入户强制炸毁或没收。合法的环保禁煤途径应当是:政府用公民纳税的公款为公共环保买单,给予村民足够的禁煤补贴,再逐步减少散煤销售,让散煤逐步退出市场。

    对于村民的私有财产燃煤设备来说,法律对财产权建立了防御和保护规定。私人财产权是一种排他性的,使公民有权对抗来自公权力的侵害。在私有财产权领域,财产权人能够充分的行使自己的权利,政府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侵害,否则即构成侵权。

  • 山西“毒杀仇家祖孙”案主犯喊冤十五年

    【民生观察2020年7月29日消息】2005年山西壶关县下内村发生一起“毒杀仇家祖孙”案,主犯靳金保被控故意杀人罪,从2005年到2012年,该案经过6次审理,最终于2012年3月5日,被山西高院在终审裁定中维持了有罪判决。案发十五年后,如今在下内村仍有很多人认为该案疑点重重,而主犯靳金保始终否认作案也没有认罪,一直喊冤。

    据澎湃新闻报道,2005年7月24日,山西省壶关县龙泉镇下内村发生一起投毒案,造成两人死亡多人中毒。案发后,下内村一名青年郎前庭被公安机关抓获,他到案后交代,他曾两次潜入靳茂林家中,将农药倒入水缸及食物中,两次均是受到同村村民靳金保指使。

    但郎前庭交代的作案细节多处与事实不符。郎前庭称第一次下毒时,他在砖厂遇到了靳金保,随后靳金保回家途中将他追上,并带到家中指使他前往靳茂林家中投毒。今年7月5日,案发当年曾和靳金保同砖厂上班的一位下内村村民表示,“那天靳金保根本不可能在家。他凌晨5点就到砖厂上工了,因为机器坏了他一直在修机器,没有离开过。”

    案卷资料显示,郎前庭在多次供述中,所交代的犯罪事实前后矛盾,南辕北辙,就连他投放农药的水缸是在屋内还是屋外也说不清楚。

    2006年12月22日,长治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靳金保死刑,从2005年到2012年,该案经过6次审理,两次被山西高院以“事实不清”“部分证据不足”等为由发回重审。长治中院在没有物证补充的情况下,又两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靳金保死缓。2012年3月5日,山西高院在终审裁定中维持了有罪判决。

    案发十五年后,在下内村仍有很多人认为该案疑点重重。一名村干部称,案发那年靳金保就要退休了,觉得他犯不着非要杀死靳茂林。

    被指雇凶杀人,两次下毒致两死

    2005年7月24日中午,山西省壶关县下内村发生一起投毒案,村民靳茂林吃过午饭后突觉腹部疼痛难忍,很快家中5人均出现中毒症状。最终,靳茂林与他不到10个月的孙子中毒身亡。

    下内村距离县城约十几分钟车程,救护车赶到时靳茂林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据一名村民回忆称,案发当天下内村过庙会,有戏班在村里唱大戏,附近村庄的村民也有很多人赶了过来。救护车径直开向靳茂林家所在位置,引起了许多村民的讨论,有人回想起,就在十几天前,曾发生过相似的一幕。

    随着靳茂林和孙子的死讯在村子里传开,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讨论起7月12日靳茂林家第一次“集体中毒”时的情形,“谋杀”一说随之不胫而走。

    据靳茂林的三儿子靳安堂讲,2005年7月12日发生在其家里的情况与当年7月24日如出一辙,一家人吃完午饭后,父亲靳茂林、母亲平原香及大嫂盖小珍等4人中毒,后经抢救脱离危险,家人以为是普通的食物中毒,吃坏了肚子,并未多想,也没有报警。

    直到7月24日第二次中毒事件中靳茂林与孙子被毒杀,家人才意识到问题严重,报警后,警方在提取的检验物中检测到一种名为“1605”的农药成分。

    一时间,这起致两人死亡的投毒杀人案,打破了这个人口仅1200余人小山村的宁静。两次下毒,不死不休,就连不满10个月的婴儿也没能幸免,凶手的凶残程度已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但之后十余天里,警方的侦查一直没有进展。靳安堂表示,2005年8月中旬的一天,就在家人将父亲及儿子安葬后不久,母亲平原香在家门前的巷子里遇到了同村青年郎前庭,她打了一声招呼,但对方却拔腿就跑,平原香觉得可疑便将这一情况反映给办案民警。

    郎前庭被传唤到案后,案件有了突破性进展,他向民警供述称,靳茂林及家人两次中毒都是他所为,第一次将农药投入水缸中,因未能毒死靳茂林,又第二次在面粉及猪肉中投毒。郎前庭称,他之所以下毒是受到同村村民靳金保指使。受害人靳茂林家的水缸摆放在院内,其子称案发时母亲做饭的位置也在院子。

    按照郎前庭的供述,靳金保因与靳茂林有过节,在他两次投毒前,靳金保都曾请他到家中喝酒,并给他香烟,许诺帮他介绍对象,请他帮忙在靳茂林家中投毒。2005年8月15日,靳金保被公安机关从家中带走,同年8月26日被刑事拘留。

    靳金保被刑拘后第三天,上党晚报曾以《雇凶报复毒杀两命壶关县警方攻克重大投毒案》为题,对该案进行报道称,靳某(靳金保)因六七年前的小事与乡邻结怨,用烟酒雇凶投毒,将仇家5口人放倒,其中两人不治身亡。

    上述报道称,警方经过突审,犯罪嫌疑人郎某(郎前庭)供述了其受靳某指使,两次投毒的犯罪事实,侦查人员经过10余天的“巧妙审讯”终于击垮了靳某的心理防线,他如实交待了雇凶投毒的犯罪经过。

    口供矛盾,律师称物证没有排他性

    上述报道中所称的“六七年前的小事”,如今在下内村已经少有人记得,人们在提及靳金保和靳茂林时均表示二人有宿怨。下内村一名村干部表示,在案发前几年,两家人曾打过架,“但当时是靳茂林受了伤,按理来说,就算因此结了怨,寻仇的也应该是靳茂林而不是靳金保。”

    这件小事最终成为靳金保的作案动机。2006年6月1日,长治市检察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对靳金保及郎前庭提起公诉。

    起诉书显示,靳金保因琐事与靳茂林发生纠纷后,便对靳茂林怀恨在心,2005年7月12日上午,靳金保以给郎前庭介绍对象和给其几盒烟为诱饵,与郎前庭合谋对靳茂林家实施投毒报复,并提供给郎前庭有机磷农药“1605”。郎前庭趁靳茂林家中无人将农药投入靳茂林家院中的水缸内,造成4人中毒,后经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

    此后,郎前庭于2005年7月24日9时许再次拿着农药“1605”窜入靳茂林家中,将农药倒在案板上切好的猪肉内和案板下的面粉中,造成靳茂林家多人中毒,其中靳茂林及孙子经抢救无效死亡。

    2006年12月22日,长治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我们注意到,这份判决书中罗列了郎前庭到案后的历次供述内容,其中有多处内容相互矛盾。郎前庭在2005年8月15日的第一次供述中曾对公安机关称,第一次投毒前他在靳金保家门前遇到靳金保,被叫到家中喝了一顿酒。随后靳金保从家中立柜底下取出一个玻璃瓶,给他倒了一小瓶“1605”,他去靳茂林家中,见门没锁家里也没人,就把农药倒在了水缸里。

    这些细节在之后的供述中陆续发生了变化,二人见面的位置从靳金保家门前变成了靳金保上班的砖厂,许诺的好处从烟酒变成了介绍对象,取农药的位置从屋内的大立柜变成了厨房的柜子,而投毒的水缸也从屋内“变”到了院子。郎前庭供述的靳金保存放农药的位置经几次修改最终从大立柜变成了厨房的柜子。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定罪的核心物证,即投毒时使用的白色药瓶,及靳金保家中装农药的玻璃瓶,都存在瑕疵。

    根据郎前庭的供述,他两次投毒前,靳金保都曾给过他一个白色的小药瓶盛药。他曾带民警在靳茂林家附近的垃圾沟里指认了3个白色药瓶,但在审查起诉阶段,他又否认,称作案时使用的药瓶已经烧掉,警方提取的3个白色药瓶是因遭到刑讯逼供,“被侦察人员打得不行了说了假话”。

    据靳金保家属介绍,他家使用的农药并非“1605”,而是另一种名为“氯氰菊脂”的农药,定罪的药瓶碎片是警方“事后根据靳金保供述”在其家附近的山上找到的,并据此认定是靳金保在案发后将药瓶扔至山上。但靳金保在庭审中表示其遭到刑讯逼供和诱供,其辩护律师也指出,这一证物不具备排他性。警方发现农药瓶玻璃碎片的山坡距离靳金保家直线距离不到50米。

    六次审判仍存疑,有同食者未中毒

    在长治中院2006年12月22日作出的一审判决中,公诉机关共举出53组证据,这些证据中除去户籍信息、尸检报告、物证检验报告、住院病历等之外,有41组证据均为证人证言及两名被告人供述。

    我们注意到,在41组证人证言中,没有一人在靳金保及郎前庭有罪供述的相关时间点见到过二人在一起投毒或商议投毒事宜。郎前庭所称他与靳金保会面时曾遇到的相关人员在证词中对这一情况均予以否认。

    蹊跷的是,根据郎前庭供述,他在第二次投毒时,将农药分别倒入靳茂林家案板上切好的猪肉及案板下的面粉里。靳茂林的妻子平原香在证词中称,她将肉炒好后,大儿媳和三儿媳分别往各自家中端了一些。但靳茂林的大儿媳盖小珍却称,当天中午她与家人吃的菜里有从婆婆处取来的少半碗猪肉,她与母亲、女儿、儿子吃完后都没事。

    对于口供及物证中存在的瑕疵及疑点,长治中院经审理认为,郎前庭称作案时使用的白色药瓶已经焚烧,但侦查人员是在其指认下提取的药瓶,且在其中一只小瓶中检出“1605”成分,充分认证此前供述的真实性;侦查人员根据靳金保供述,在他家院子东面的山坡上提取了含有“1605”农药的浅绿色玻璃碎片,先供后证的情节充分印证了二被告人有罪供述的真实性。

    长治中院在判决书中对靳茂林大儿媳一家吃过含毒猪肉未中毒的情况没有进行解释,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靳金保和郎前庭死刑及死缓。

    案件上诉至山西高院后,该院认为原审认定的事实不清,需进一步核实,于2008年8月22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一审宣判后,山西高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需进一步核实,裁定发回重审。

    2009年11月2日,长治中院经重审后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靳金保、郎前庭死缓和有期徒刑15年的刑罚。与撤销的原审判决相比,此次判决书中增加了一份郎前庭“精神发育迟滞”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意见书,另新增了一名农药经销门市部老板提供证言称,其主要卖“1605”及“氯氰菊酯”等农药,但不知道靳金保是否来买过农药。

    这份判决书中对此前判决中存在的疑点仍未作出解释,靳金保上诉后,山西高院于2010年8月31日作出裁定,认为原审判决认定靳金保和郎前庭犯故意杀人罪“尚有部分事实不清,部分证据不足”,再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长治中院重审后,山西高院依然认为案件部分事实不清,部分证据不足。

    2010年12月1日,长治中院再次作出有罪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靳金保和郎前庭死缓和有期徒刑十五年。这份判决中增加了一份壶关县公安局答复函称,由于靳金保翻供,对提取的大瓶子碎片的辨认无法进行;该局侦察人员是根据郎前庭的供述在郎前庭指认下提取的三个疑似小药瓶,自然系作案时使用的工具;该局已做过多次说明,可以肯定不存在刑讯逼供行为,24小时连续讯问不能认定有刑讯逼供行为的存在。

    这份判决中对案件物证的瑕疵仅由公安机关作出书面答复,没有新的物证补充,靳金保再次上诉,2012年3月5日,山西高院经过书面审理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检察院抗诉又撤回,家属申诉多年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案件第一次被发回重审,长治中院将靳金保及郎前庭的刑罚由死刑和死缓改判为死缓和有期徒刑十五年后,长治市检察院曾针对此次判决提出抗诉,认为量刑过轻,但很快山西省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向山西高院撤回抗诉,山西高院于2010年6月27日准许撤回。

    从2005年到2012年,该案经过6次审判,对于靳茂林大儿媳一家食用“含毒猪肉”未中毒一事始终未作出合理解释。而口供、证词上的矛盾以及物证上的瑕疵也让靳金保及家属不能信服,多年来一直在申诉。

    靳金保的儿子靳魏霖表示,终审宣判后,他先后向山西高院、山西省检及最高检提出申诉,但均被驳回,“山西高院曾两次认定该案事实不清,部分证据不足,两次发回重审后,只补充了郎前庭的精神鉴定和公安机关的答复意见,证据就充足了?没有补充客观证据我始终无法信服。”

    在靳金保家东面的山坡上,到处散落着一些生活垃圾,警方当年发现药瓶玻璃碎片的位置距离靳金保家的院子直线距离约50米。靳魏霖说,这处山坡并非自家所有,任何人都可以来,警方找到碎片时,并未带父亲靳金保指认,“到底是先供后证还是先证后供很难说清楚。”

    靳魏霖认为,郎前庭在村里评价不好,事后又被鉴定为患有精神疾病,从他前后供述中的多处矛盾及靳茂林大儿媳等食用猪肉没有中毒的情况来看,郎前庭根本就不清楚靳金保家和靳茂林家的摆设及布局,“甚至连农药到底是不是下在猪肉里也是个未知数。”

    时隔多年后,当初发生在靳茂林家里的命案对于下内村的许多村民来说,仍记忆犹新,但已很少有人提及。一些村民在谈及此事时,认为靳金保在案发当年就能领退休金享清福了,不至于为了六七年前的小事杀人,靳茂林的三儿子靳安堂在面对案件的种种疑点时称,“是公安局说是他干的,跟我们没关系。”

    也有人认为郎前庭供述的作案经过没说实话。郎前庭称第一次下毒时,他在砖厂遇到靳金保,随后靳金保在回家途中,将他追上并带到家中指使他前往靳茂林家中投毒。但案发当年曾和靳金保同砖厂上班的一位下内村村民说,“那天靳金保一直在砖厂根本没有离开过。”

    该村民回忆,靳茂林家第一次中毒当天,靳金保凌晨五时左右就到了砖厂上工,当天上午,砖厂机器出现故障,靳金保一直在砖厂修机器,直到吃午饭前,他跟其他几个人去买零件时,靳金保一直都在砖厂。

    而在那个时间段,靳茂林一家已经中毒。

    靳魏霖说,父亲靳金保被抓后始终否认指使郎前庭投毒,尽管期间曾做过有罪供述,但在审查起诉时就已经表明是因受到逼供、诱供所致,此后,他始终否认作案也没有认罪,一直喊冤,“案件确实存在很多疑点,不管是不是他做的,最起码应该查明真相。”

  • 山西市长指挥暴力强拆“常家大院”

    【民生观察2020年4月9日消息】本网获悉,4月7日,山西临汾著名维权人士常珈瑄与其三姐常春枝相继被当局抓捕。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常青当晚现场指挥部署,临汾市政府出动千余名武警特警将其家人全部控制。8日凌晨,位于临汾市中心市政府对面,占地面积3.3亩、价值上亿元常家清代留下来的祖宅被夷为平地。

    据知情人士透露,4月7日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常青当晚现场指挥部署,临汾市政府出动千余特警包围了此地著名的“常家大院”,几乎同时数十名特警也将住在亲戚家养病的常家三姐常春枝堵在了家中。

    常家大院被警察包围准备拆迁时,常家四妹与其三姐夫在现场拍照时,被蜂拥而上的警察暴力扭打,并抢走了手机,同时删除了手机里的视频与照片。同时,警察也将守在家里常珈瑄的侄儿抓捕。

    4月7日大约晚上九时许,家人与暂住于朋友家的常珈瑄联系电话已无人接听。4月8日,常家人获悉,数十名警察携带逮捕证破门而入,将常珈瑄抓捕的同时并抄了朋友的家。

    据常家人称,在常家大院被拆迁前大约一个礼拜,长期为常家打杂干活的一位河南小伙曾被警方传唤,警方逼其讲出常家人的出入活动以及哪些人还留在家中。据称,河南小伙从警局回来时还被吓得浑身哆嗦不停。4月7日晚,河南小伙一家三口(父亲及哥哥)全部被警方带到常家大院带路,据说是害怕常家人在家中埋有易爆物之类的东西,一旦因拆迁引爆也不会先伤及政府强拆人员及警方。直到8日凌晨将近两点,河南小伙才哆哆嗦嗦地给常家人打来电话告知常家人:常家大院已被拆了……

    8日,知情人看到,这个经历了百余年沧桑、在和平年代共和国的旗帜下、常家人为此付出三十多年抗争惨重代价的常家祖宅已被临汾市政府夷为平地。

    临汾日报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常青当晚现场指挥部署”,并将整个强拆常家大院的过程全程航拍视频上传到各大互联网。临汾市政府利用官媒在互联网上对常家人进行了肆意抹黑。

    临汾官媒还称:“依法拆违,民心所向,势在必行。4月7日晚10时,拆违行动有序展开……11时许,搜爆、安检、应急、卫生、公证等专业人员进入现场;8日凌晨1时40分左右,现场商户物品搬迁完毕;4时,现场水、电等设施切断工作完成;4时18分,数台挖掘机同时启动;上午11时,拆除行动进入扫尾阶段。”

    临汾日报最后总结:此次行动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局、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尧都区政府及相关企业近千人联合执法,出动专业车辆20余辆,调动大型机械11台。

    记者了解到,多年来,临汾当局动用土地规划、市场管理、公安、消防、税务等部门,全方位对常家进行打击。常家去年底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相信通过司法途径依法保护自身权益。律师经过调查研究,发现相关部门的处罚均存在严重违法,分别提起听证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然而,没想到律师7日刚刚离开,临汾当局便赤膊上阵,完全无视法律,公然实施违法行为,悍然出动上千人违法强拆常家祖业并对常家人实施抓捕。

    提起位于市中心政府对面黄金地段,占地面积3.3亩尧都区解放西路54号“常家大院”,“老临汾”几乎无人不知。据称这里是常家祖上从清代开始留给子孙们的祖宅,常珈瑄是这份祖业的第六代传人。

    让临汾百姓记住“常家大院”的原因不仅仅是其这份祖上留给常家这份令人羡慕的豪宅。知情人说,因为常家人侠肝义胆具有公益心,遇到不公平的事情总会站出来替老百姓打抱不平,不但如此,常珈瑄更是经常敢于直言不讳地针砭时弊批评政府及腐败官员。

    其中常珈瑄姐弟在临汾城做的最著名的两件事情是:第一、2017年常珈瑄脱掉上衣,在三九天冒着严寒风雪,骑着摩托车在大街小巷呼吁政府与热力公司废除不合理的“暖气接口费”;第二、2018年,常珈瑄与常家三姐常春枝,又因呼吁临汾市有关部门去掉伤人无数的在主干道设置的路桩,遭到开发区管理人员的殴打,致常家三姐轻伤二级。

    此后,常珈瑄被当地多家媒体采访,也变成了临汾城百姓口中敢为弱势群体发声“一个人搅动了一座城”的英雄。为此,他也成了政府打压的对象。

    据其家人讲,从他呼吁政府废除不合理的“暖气接口费”成为老百姓的代言人以后,便不断收到来自于官方的恐吓,经常扬言要以各种罪名抓捕他。在常家亲人的劝说下,常珈瑄从2018年便开始了不间断的“逃亡”生涯,直到2020年4月7晚被临汾市着装警察从临汾朋友家抓捕。

    常家人称,至今他们都没有收到临汾市警方给他们常珈瑄的抓捕《通知书》,更不知道它们是以什么罪名抓捕的常珈瑄。

    此前,逃亡中的常珈瑄在预感到自己随时会被临汾当局抓捕时,便在2019年12月份留给家人与朋友的一份写给《山西省临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一份稿件,称一旦他被抓捕,就将此文转发出去。

    附全文如下:

    山西省临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我是山西临汾退役军人常珈瑄(参军入伍时名叫:常全林),1970年9月12日出生于山西临汾市,现年49岁。身份证号码:142601197009121735.

    我于1989年3月10日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在中国人民解放军51384部队服役,履行了保卫祖国的光荣职责。于1991年12月10日退役,授予预备役军衔。

    目前,我居在祖上从清代留给常家的祖宅:临汾市尧都区环城西巷54号,属市中心最繁华地段临汾市政府对面。

    但是,正是因为这块祖宅,我常家后人在感恩祖上的同时,这块祖宅又使我常家背上了“怀壁之罪”。

    父亲常耀文在世时不止一次对我们这些孩子讲,1938年,这块诺大的祖宅在抗日战争爆发后被日本人占居过,期间日本人做饭会多做分给周边的老百姓,还经常给到此处玩的孩子们分糖吃。日本撤退时,想不到竟然给我们常家留了一些粮食;后来这块祖宅又被国民党占居,1948年国民党撤离时,又意想不到竟然给我家留了一些“住房钱”。

    49年以后,我家这块祖宅又引来三拨“国家人”(临汾地区建筑公司、建设银行、军分区干休所)来争夺。此后,从我父辈开始便与国家各部门拉开了一场长达三十多年的常家保卫战。

    起因是这样的:1953年,地区建筑工程公司当初在临汾成立期间,因为他们在临汾暂无立足之地,时任区政府区长石玉书为该公司口头担保借走我家祖宅,让其临时使用,我父亲想让它们打个借条,区长石玉书一句:“共产党就是暂借,共产党能不还给你吗?”从此父亲再也没敢坚持要借条。

    再后来,国家一个运动接一个运动,父亲怕被运动整一直忍气吞声。到了80年代初期,我父亲才开始向临汾地区建筑公司讨要我家祖宅,对方单位历届负责人采取推诿要赖的方式不肯归还。父亲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于1992年一纸状文将其告到法院,至此,临汾地区建筑公司上演了一场现实版的《农夫与蛇的故事》。

    在这场三十多年的常家大院保卫战中,“国家人”收买的黑社会强拆我家房子时,差点将我四姐与未满月的孩子砸死;

    2005年,城建监察大队队长张天刚率领众多打手强拆我家房子,并残暴殴打我们全家老小。母亲与姐姐们绝望中裸体抗议“国家人”惨无人道的反人类法西斯暴行。这种仇恨与屈辱的阴影至今在常家挥之不去……

    2007年1月26日,常家在被“国家人”残暴的掠夺、凌辱下抗争了15年后,终于迎来了山西省临汾市中院终审判决:确权常家大院系常家祖宅。但12年过去,临汾市土地局却屡屡刁难,至今不给我常家办理土地证。

    2010年,临汾市规划局雇佣几十个闲杂人员,在没有出示任何执法证的情况下,对我家暴力实施了第三次强拆。随之,一顿专业的暴打,生生打断了我四根肋骨,其余家人也被打得满地翻滚。面对这种惨绝人寰的执法手段,规划局局长乔卫东却笑嘻嘻地说“我们是文明执法……”

    2016年,父亲因被“国家人”多次殴打,连病带气,自此卧床不起,含恨离世,死不瞑目!

    2017年,我在风雪中赤膊为450万临汾老百姓呼吁热力公司废除“国家明令禁止的不准收取暖气接口费”,从而遭到一些既得利益的“国家人”嫉恨。

    2018年,临汾市两条主干道非机动车道人为设置路桩伤人无数。我与我姐姐出面找相关部门请求它们去掉这些伤人的路桩,结果姐姐被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把手郑育敏手下的员工乔翰打的腰椎骨折,法医鉴定轻伤二级。

    缘于我与姐姐参与了公益维权,触动了某些“国家人”的利益,于是某些“国家人”便公器私用对我实施了打击报复。

    2018年9月18日,临汾市尧都区派出所约谈,约谈内容有三条:1、说我抢占国有资产;2、说我违章建筑;3、说我2010年、2017年暴力抗法。公安让我写自述,言外之意他们可以将我定为“黑社会、黑恶势力”来抓捕。

    我的维权的行为被“国家人”认定是扫黑除恶的目标,欲除之而后快。不但如此,我常家大院也再次遭遇灭顶之灾。近期工商局、税务局、供电局等“国家人”步调一致地到我常家,无微不至的查这查那,并且在11月8日,有不明身份的人将我家水管剪断,报案后至今仍石沉大海……

    危险在不断的逼近,我不知道我哪一天被抓捕,也不知道我常家清代留下的祖宅哪一天被夷为平地。

    如果临汾“国家人”非要将我以“黑社会、黑恶势力”的名义抓捕,逼我交代背后的“黑恶势力保护伞”,那么,我现在就可以向你们交代:我是一名退役军人,中央军委就是我的保护伞。

    目前我已走投无路,所以,今天我特向临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求助,请求临汾退役军人事务局响应中央军委与军委主席习近平的指示精神,为我这位老兵做主,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年轻的时候我曾保家卫国,献出了自己的青春与热血,如今,国还在而家却即将被“国家人”给拆了。如果临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不能保护我,继续卸磨杀驴,我会很伤心绝望。在此,我想向全国各地的新老战友们说句心里话,我的今天,就是你们的明天!

    临汾退役军人 常珈瑄
    2019年12月10日

    在记者即将完稿时得知,常珈瑄三姐常春枝于8日晚也被临汾当局抓捕。

    民生观察会继续关注常珈瑄姐弟被抓捕案,及常家祖宅被政府非法拆迁案。

  • 山西丁好玉

    姓名:丁好玉,女,出生日期:1971年1月14日
    户籍地:山西省运城市夏县瑶峰镇秦寺后村
    身份证号:142730197101140362

    上访原因:2012年7月23日,丁好玉所在的秦寺后村一组土地,在未经村小组村民同意的情况下,被以每亩、每年200元的价格承包给车寺后村村民,承包期限为7年。村民为此到相关部门反映无果。2014年9月20日,承包人又将土地转包给秦寺后村村民,该村民承包土地后并没有耕种,而是把土地转包给孙龙腾建造房屋。此举激发了村民的强烈不满,并阻止其施工。2016年5月19日,丁好玉和丈夫周忠山与村民一起再次阻止其施工并将地基砖墙推倒后,孙龙腾开着铲车冲向村民,周忠山被铲车当场砸死,另外六名村民受伤。孙龙腾虽然归案,但丁好玉等受伤村民不满孙龙腾被判死刑缓期执行,及政府不作为造成这样的后果而上访维权。

    维权历程:
    2016年6月30日因到天安门地区上访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10天。
    2016年7月28日被当地警方以到中南海周边非法上访为由行政拘留10天。
    2016年9月17日因到中南海周边上访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10天。
    2016年10月24日,丁好玉在北京上访时因被当地警方通缉遭到抓捕,羁押在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10月29日被劫回地方关押在运城市盐湖区看守所,10月30日被夏县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拘留,同年11月28日获取保候审。
    2017年11月29日夏县公安局将案件移送检察院起诉,2018年1月25日被息县公安局重新取保,同年8月15日夏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山西省夏县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中显示:孙龙腾在没有和村民说好的情况下在其承包的秦寺后村一组土地上施工建房,丁好玉叫来村民阻挡孙龙腾施工。当晚8时,周恩亮召集30余名村民,丁好玉叫上另一村民登记参与人员名单。之后,丁好玉等村民们推到了孙龙腾建造的地基砖墙。

  • 山西李莉

    姓名:李莉,女,出生日期:1965年7月6日
    户籍地: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白家庄五四街1楼2单元20号
    身份证号:140101196507064126

    上访原因:因家庭经济纠纷,长期遭受丈夫的哥哥等人殴打,身体遭到严重伤害,颅骨开裂,颅脑积水,后并发脑萎缩。李莉向公检法机关控告,其以家庭纠纷为由迟迟不予立案。后来李莉以死相逼行凶者才被抓捕,但只获刑半年。
    李莉认为如此轻判是贪赃枉法,此时,婆家迫使丈夫与她离婚,最终李莉被净身出门。1998年复审,法院维持原判。李莉不服,带着仍在哺乳期的女儿开始在省委、省政府、省人大上访求告。

    维权历程:
    2004年被非法拘禁48天,强迫她签息诉罢访协议书后获释。
    2005年被行政拘留10天。
    2007年5月被行政拘留5天。
    2007年中共中央十七大党代会期间,山西政府将李莉和她上访时结识的访友并成婚的重庆丈夫周光福抓回山西非法拘禁40天。
    2009年3月被行政拘留10天。
    2009年5月27日被行政拘留10天。
    2009年6月7日因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被撤销行政拘留后刑事拘留,2009年7月7日被北京时劳动教养委员会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劳教1年。
    2010年4月6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2010年8月23日被北京市崇文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2011年6月29日被北京市警方拘留15天。
    2012年3月在无护照的情况下冒险经越南、柬埔寨,逃往泰国。

    北京市人民政府劳教委员会劳教决定书称:2009年5月27日14时许,李莉与其他多名上访人员聚集到北京市东城区国务院新闻办门前,其身穿状衣,高喊口号进行上访活动,造成多人围观,新闻办大门被堵塞,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将李莉抓获;鉴于李莉“曾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行政拘留,不思悔改,又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将其劳动教养1年。

    酷刑迫害:上访时经常被白眼、嘲笑、辱骂、殴打,曾在省委大院门口服安眠药自杀。2004年被劫访回地方后被蒙住头暴打,遍体鳞伤后用四只铁铐将手脚分开成大字形,铐在死刑床上,用臭袜子装进嘴里。五天不让解大小便,叫犯人用脏手抓菜装进她口中。因伤情严重,脚手多处感染,全身肿起才将她放开。
    2009年拘留期间被戴重刑犯才戴的15公斤的脚镣和手铐,玩疲劳战术提审,用强光灯炮直射眼睛,让她目不转睛地看着强光灯长达5个小时,灯光又亮又热,晃得睁不开眼。一打盹就被踢打。当时全身都浮肿了,也不知道为什么浮肿。
    整整提审了1个月。30多人轮流提审,偶尔中午或晚上让在审讯椅上睡一会儿觉。因为身体吃不消拒绝提审被4个牢头狱霸从监室里抬出去提审。目的是让她指出谁是组织者。
    关押期间被多次戴上手铐和脚镣关小号。小号的地板上有1个铁环,手铐和脚镣一起铐在铁环上。只能弯着腰,跪伏在地板上。饭盆离得稍远一点拿不到,拿不到的时候只能饿着。吃喝拉撒全在小号里,大便了也没有手纸,来例假了也不给卫生纸、卫生巾,经血流的身上、地上都是,只能用上衣垫,裸着上身。给了卫生纸后不方便垫纸也不给开手铐,手上、身上都是经血也不给水洗,也不给被子盖。
    吃的是窝窝头和白菜汤,汤里没有油,只有五六片白菜,盐放的很大,一点营养也没有。被捆绑灌食,被喷辣椒水。被囚禁500多天,其中有300多天不是遭受暴力殴打,就是戴着手铐和脚镣蹲小号。曾因不堪受辱两次上吊自杀。

    被酷刑经历详见:http://biweeklyarchive.hrichina.org/article/21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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