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工伤

  • 辽宁杨秀梅父亲工伤死亡几十年无赔偿

    【民生观察2023年6月14日消息】本网站获悉辽宁维权人士杨秀梅父亲因公伤死亡,地方政府不但没有给予工伤死亡认定,还没有给予一分钱的补偿,被逼无奈走上法律程序,但是在没有公正的法律下,自然没有得到法院的工伤认定补偿判决,接踵而来的是重多的债务,银行多次到家追债,被无奈只有逐级上访到北京,杨秀梅长期在北京一边打工一边上访,在维权过程中杨秀梅被辽宁铁岭当局非法构陷老教三次,三次老教一共七年,行政拘留七次,当地公安用手指着杨秀梅说再告就要你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公开威胁恐吓。

    杨秀梅在三次老教中,在辽宁“马三家”劳教所受尽折磨与酷刑,在“马三家老教所”共计七年那是一种生不如死的环境,能活着出来都是奇迹。杨秀梅维权简历如下:

    杨秀梅,性别,女,出生年月日,1965年4月9日,家住住辽宁省铁岭调兵山市晓明镇娘娘庙村。
    被拘留时间:1994年被非法处罚十五天拘留手续已经发给本人杨秀梅,杨秀梅逃跑了,没有实施1997年拘留十五日(1997年12月15日)关了一星期。
    2003年4月22号被非法劳教两年。
    2005年无公章无日期被非法劳教三年。
    2008年北京6月9号止6月14号拘留五天。
    2008年6月9号关死在囱犯室8天(因得心肌肤梗塞要差点丢了性命)。
    2008年6月14号辽宁当局地方从北京拘留所绑架直接送辽宁“马三家”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两年。
    2011年7月5号拘留十天。
    2013年6月25号止7月6号拘留十天。
    2014年3月8号拘留十天。
    2017年1月7号至17号拘留十天。
    2015年8月30号被北京丰台刑拘三十天无法律手续。
    2003年第一次劳教两年,2005年第二次劳教三年,2008年第三次被非法劳教两年。总共被非法劳教三次,一共7年。

    辽宁当局多次找到杨秀梅谈父亲死亡赔偿一事但是都无诚意也没有结果。

    在2023年6月11日,时间是下午2点,在辽宁省铁岭调兵山市信访会议室,由市信访局局长梅俊朋主持,有市委书记李彦军、市信访办一位、法院房涛院长、法院民庭庭长、政法委书记、公安信访赵越、镇董杰书记、派派出所所长等众多领导组织的协调会议中,杨秀梅主要堤出的诉求三点:
    1、父亲工亡一事,(72年到82年和92年到2022年,大约65万。
    2、杨秀梅提出被非法关押赔偿问题劳教给14万8千4百多元,连拘留都算60到70多万,两项共100多万。
    信访局梅俊鹏局长说:因为这么算的理由是杨秀梅被打击关押要赔偿,这亊为此开了两次协调会,赔偿没有依据,省里也不予支持,如我们按国家赔偿法给,我们违法。
    杨秀梅对此意见表示反对,政府和公安、法院在杨秀梅沒有违法的情况下,拘了七次、刑拘一次、以隔离为由多关8天,通缉令下三次,从北京到辽宁调兵大背铐一次,劳教三次七年,(杨秀梅年迈80多岁的老妈还被拘四天无手读)其中劳教这七年就给只给杨秀梅算14万8千4百多,谈话的时侯说是依法、依规,可做起来依什么?他们说杨秀梅违法,杨秀梅手里有调取了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证明杨秀梅无犯罪记录。

    秀梅联系电话:18741034325,13717697035


  • 顾问团为肺炎病逝者维权家属撰写须知

    【民生观察2020年5月14日消息】“新冠肺炎索赔法律顾问团”(以下简称“顾问团”)今天公开发布《新冠肺炎死者家属拟通过申请工伤方式维权须知》(以下简称“维权须知”),主要适用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包括上下班路上)感染新冠病毒而病逝的人群家属维权所用。

    顾问团的合作伙伴公益机构长沙富能的杨占青介绍,做这个维权须知是由于在近期咨询的受害者家属有一部分反映自己的家属在武汉封城前由于不知道有“人传人”的疫情信息,仍然照常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情况下出行去工作,后来出现发烧、咳嗽、肺部感染等新冠病毒感染症状,有的还没来及的做核酸检测已经病逝。还有人自始至终一直在疫情中工作情况下被感染最后病逝。顾问团认为这些家属可以依照《工伤保险条例》以申请工伤方式进行维权,按照现有的规定,以武汉为例,一次性工亡补偿金84万多,还有3.6万的丧葬费及供养亲属每月的抚恤金,这对于家属来说也算是不错的抚慰和经济补助,一定程度上抚慰这些家属的丧亲之痛。

    杨占青介绍说,对于公职人员因公感染而病逝的,参照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三部委发的《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1)192号)应当认定为“烈士”或“因公牺牲”,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也是一样的,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

    杨占青说,这个“维权须知”里面部分内容之前曾给一些咨询的受害者断续提供过,为了避免重复回答类似的问题咨询才系统整理出来,然后通过自媒体平台和微信、邮箱等发布出去,让更多人了解并传播。

    杨占青介绍说,目前有三个在通过工伤方式进行维权的病逝受害者家属,其中两名是私人企业,一名是公职人员。其中在工业园做保安工作的那名病逝者家属目前还没得到任何抚慰金,直接原因是病逝者生前并未和物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公司对家属不管不问。另外一名私人企业公司给包括治疗费报销在内的抚慰金共计近17万,但和工亡标准的抚恤、补助金标准仍相差甚远。那名病逝的公职人员在封城当天还去单位工作,应按照因公牺牲标准(注: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但单位仅同意按病故标准(注: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给付一次性抚恤金,相差近80万元。

    “目前看,这些病逝者都没有被承认其在工作期间感染,这个取证的确有难度,那时候医疗机构还没有诊断检测新冠病毒,只能根据后期发病情况合理推断。正是因为这个难度,导致单位都不愿意承认其感染和工作相关,在这种情况下,能否拿到抚恤金及拿到多少,除去政府的干涉因素外,和单位规模大小、单位性质及病逝家属的维权行动能动性有很大关系。”杨占青说。

    附:

    1、采访联系人:
    陈建刚律师(现旅美访学,顾问团成员), WhatsApp/Signal:+1(929)855-7190
    杨占青(顾问团合作伙伴,公益机构长沙富能发起人),WhatsApp/Signal:+1(929)287-7799
    受害者家属(目前不愿接受媒体采访,暂无法提供联系方式)

    2、《新冠肺炎死者家属拟通过申请工伤方式维权须知》

    《新冠肺炎死者家属拟通过申请工伤方式维权须知》

    一、基础性法律条款: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15条的规定,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被不幸感染并造成死亡,可尝试申请工伤。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害人如为武汉人,向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提出工伤申请,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0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1.新冠肺炎死亡者亲属可以索要的工伤待遇:

    治疗费:死者如果事实上没有享受免费医的疗待,包含诊断、治疗费用可以索要。

    交通费、食宿费、护理费:去医院诊断、治疗所话费的上述费用

    丧葬费,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如果死者为武汉人,武汉市2019年平均工资为6038.91元,其所得为36233.46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2359元,其所得应为847180元。

    新冠肺炎索赔法律顾问团
    电子邮箱:splvshituan@gmail.com
    2020年5月14日

  • 武汉七十多岁老人郑桃生为儿工伤案上访不止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年10月29日消息:近日,武汉七十多岁老人郑桃生专门到访本工作室,反应其冤情。
    郑桃生的儿子叫李建强,原是武汉塑料机械厂一名机修工,1999年9月30日李建强在检修机械厂线路时不慎从叉车上摔下来,导致头部多处受伤,当即昏迷不醒。但厂方未将其送医检查,仅让李回家休息了一段时间。2000年初,李建强再次昏迷。李建强要求厂方认定其为工伤,并于2003年向武汉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结果被认定摔伤与昏迷无因果关系,起诉到法院也遭驳回。
    现在,李建强已去世,患多种疾病的的郑桃生一边照顾未成人的孙儿,一边仍奔波在上访路上。

    郑桃生

  • 河北唐县张朋周工伤 老板称宁愿给法院送礼也不赔钱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4-27消息:昨日下午,张朋周先生告诉本工作室志愿,因唐县法院执行不力,判付给他的28万6千元元赔偿金他至今未拿到。

    37岁的张朋周是河北保定市唐县的一位农民,有需要赡养的父母、未成年的儿子。2011年在一家私营铁矿工作时左手臂不慎卷入机器,致残。矿主不愿多付赔偿金,张朋周打了两场官司,最后法院判定矿主邸全胜应付医药费伤残补助金等合计28万6千元。

    张朋周认为,铁矿老板邸全胜有矿山、矿山机械设备、个人小轿车、两处房产,其完全有能力支付那笔钱,法院至今未强制执行的原因很可能是邸全胜贿赂了法院的官员。

    唐县公安局在2013年2月份对张朋周做出过行政拘留一周的处罚,因他“到北京非正常上访”。

    张朋周向本工作室志愿者转述铁矿老板邸全胜曾说过的话:“我宁愿送给法院50万都不赔,赔了的话会让人感觉我在当地没面子,以后混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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