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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维护祖宅权益:福州硕士工程师叶钟被关精神病院72小时

    2016年10月27日,叶种在北京中南海周边递交上诉材料,由于没有渠道送进去,就把材料给了在府右街执勤的民警,随后被民警送到久敬庄服务中心,晚上就被福州政府找的保安连夜驱车接走,48小时后车到福州,29日下午,即被镇政府人员直接送到福州神经康复医院关押。
     
    送去医院后,叶钟当即向医院表明,自己没病,并且非常正常,是在北京投诉镇政府拆迁办乱作为,被他们送来的。
     
    医生可能已经习惯了这种说辞,淡淡的说“来,我们先给你做个检查”,“我拒绝做检查,你们要强行关我也可以,马上给我做精神病鉴定,如果我有病就关,如果我没病,你们就马上放人”,叶钟口气强硬的回答。接下来医生的回答让他目瞪口呆,“不行,我们要先关押你一个月以后才能做鉴定”。
     
    由于关进去的当天是礼拜六,第二天礼拜日,是医院院长等主要领导休息时间,所以除了吃药没有遭受其它盘查。针对是否被强迫吃药的问题,叶钟说“我如果不配合的话,会被关在铁笼子里,四肢被固定在铁护栏上强迫灌药的,肯定会变本加厉受迫害,所以我吃药了,一天吃三次,一次吃两片”。
     
    礼拜一上班后,针对他的鉴定开始了,七八个医生轮番问话,这样做的目的就是通过言语、行为做诊断,诊断结果证明他一切正常。还不死心的医生星期二上午又让叶钟做心里测试等各种考试,经过这些测试,最后医生都不得不承认他的精神状态正常。
     
    叶钟要求医院立即释放自己,医生说不能放,且要把材料给公安局,他们表现出这是公安局的意思,叶钟提出查阅公安局制作的材料,被医院拒绝。在僵持中,叶钟向他们说“如果老百姓跟小民警吵架一,下就被送到精神病院;如果我跟镇府工作人员吵架一下,就被送到精神病院。那么在中国作为一个公民一点人权都没有,还不如外国的一条狗,与其做这样的中国公民,还不如做外国的狗”。
     
    提起这个情节叶钟很气愤,说“2013年5月1日实施的《精神卫生法》规定,如果有危害别人生命财产的行为,公安机关还是可以抓我进来鉴定一下,我没有危害别人的行为呀!!他们有什么理由让我到这里来鉴定”!
     
    礼拜二的下午,同为福州上访群体的20多位维权人士,听说叶钟被关在精神病院后,他们自发前往医院举牌抗议精神病院非法关押正常上访人士,在一大片的呼喊声中,医院和政府最终决定释放叶钟回家,这才结束了整整3天72小时的恐怖之旅。
     
    陈叶钟,38岁,硕士学历,建筑结构工程师,福建福州晋安区王庄连潘村人,住在连潘村129号。
     
    这个具有硕士学历,并且是建筑结构高级工程师的人,怎么会走到今天被迫害的局面!一切要从福州晋安区2014年的拆迁动员开始。
     
    2014年12月,叶钟祖宅所在地连潘棚户区房子开始动迁,,百分之99.5的人都在这两年内断断续续搬走了,剩下的几十家认为补偿不合理,所以就一直没有签署补偿协议,而叶钟就是其中一户。
     
    他说“我们这边是市区二环,市中心呀,一平米房价3万多,我祖宅650平米多,就是2500万,如果加上土地价格,我家的房子市值超过3000万,所以在谈补偿协议时很多利益就被政府拿走了,强拆时家里所有的电器、首饰、金银、字画等全部被埋在里面,现在实施了强拆,谈不妥的全部强拆被驱赶”。
     
    由于拆迁补偿条件一直谈不拢,叶钟自己也花5万元在北京聘请了律师帮忙,政府拿不到想要的签署,竟然找人代替叶钟签署了补偿协议,并下达了最后拆迁时间——2016年8月30日。眼看着房子保不住的叶钟在拆迁的头一天找到连潘区房屋征收总指挥、镇党委副书记、拆迁办主任、村长等人,希望能给他们一家四口安排一个暂时居住的地方,以安全过度到领取安置房为止。
     
    政府答应了他的要求,叫他赶紧去找房,价格好谈,拆迁办镇政府领导出面去办手续和交钱,先付三个月的房租,以后每个月镇政府交房租,直到他们安全过度到领取安置房为止。叶钟想政府官员发话,应该是政府行为,应该可靠,也等同于镇长等一行人的许诺,就放心去照办。
     
    他很快通过房产中介公司找到了一套房子,房租3200每月,压二付一,镇政府派工作人员陈如海,带了9000元现金和叶钟两个人去交房租,并在租房合同上同时签署了陈如海和叶钟两个人的名字,以表明房子是镇政府替叶钟租的,是政府行为,合同上除去房屋中介费1600,尚欠房东押金2400元,而就在安排他们走后,政府不再支付剩下的钱,房子在8月30日被按时拆除。
     
    叶钟拿着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证明,到晋安区房屋征收工程处以及晋安区房管局要求安置,得到的答复却说不给安置,因为他外公、外婆及母亲三个人与他没有法律关系。
     
    叶钟拿出了1951年的房产证原件,原件是他外公、外婆和母亲三人的名字,他母亲是独生女,生育有两个儿子,叶钟和哥哥叶锋,“由于外公、外婆及母亲均已经去世,我和哥哥是唯一合法的继承人,权利所有人,”叶钟说。
     
    精神病院放出来之后,政府有谈过赔偿的事情吗?针对本刊的提问,叶钟回答“我去找他们,他们就说先来了解一下,去了后又说时间太短,来不及处理,过一段时间再谈……”。

    下图为叶钟

    土地证房产所有证

    住院部的医生栏

    对叶钟怒吼的拆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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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被强送精神病院开庭再审

    女工程师陈丹(化名)因婚恋问题同父母产生分歧,随即被父母及其雇来的4名陌生男子强行扭送至北京回龙观医院,非自愿留院近72小时。陈丹出院后,以自己自主决定权、人身自由及身体权被侵犯为由,将回龙观医院告上法庭,此前,一审法院判决陈丹败诉。陈丹不服提出上诉,市一中院日前二审开庭审理此案。 一审败诉: 医院无过错没侵权  女工程师陈丹在北京独立工作生活多年,因父母反对其恋爱关系而与父母存在矛盾,双方各不相让。陈丹自称,2012年6月5日,自己的父母从老家来到北京,雇了4名彪形大汉将自己强行送入北京回龙观医院。留院72小时后,6月8日专家会诊后认为陈丹“不适合住院”,才允许其离开。 2012年7月,陈丹向昌平法院起诉北京回龙观医院侵犯其自主决定权、人身自由权、身体权。经过审理,2013年11月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北京回龙观医院在接收陈丹住院、住院期间的治疗行为以及出院的决定中均无过错,因此不承担侵权责任,驳回了陈丹的起诉。陈丹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争论焦点: 父母是否有代理权  二审中陈丹诉称,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北京回龙观医院,在没有作出疾病诊断的情况下,违背她的意志,与其无权代理并存在矛盾冲突的父母签订非法医疗合同,强制其住院,非法剥夺人身自由,存在严重过错。一审判决认为被诉医院无过错的观点没有法律依据,请求二审法庭依法改判。 北京回龙观医院则表示,对于未婚成年人,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有权代为作出住院的决定。医院的收治依据是父母提供的病史,如果陈丹没病,父母不可能送其住院。强制住院的法律依据是《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精神疾病危害严重,医院是出于对陈丹健康的关心而强制其住院进行观察。 对此,陈丹表示,判断成年人的行为能力以及是否需要监护人应当经过司法程序,医生无权判断。 陈丹告诉记者,其自身的维权和参与公益都是希望能为推动制度建设尽一份绵薄之力,“我最大的心愿是未来的社会被精神病事件不再发生,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人格都能真正得到尊重。”陈丹说。此案未当庭宣判。

    (来源:网易财经http://money.163.com/14/0215/03/9L3H12TC00254TI5.html#from=keyscan
    2014-02-15 03:0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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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被强送精神病院开庭再审

    女工程师陈丹(化名)因婚恋问题同父母产生分歧,随即被父母及其雇来的4名陌生男子强行扭送至北京回龙观医院,非自愿留院近72小时。陈丹出院后,以自己自主决定权、人身自由及身体权被侵犯为由,将回龙观医院告上法庭,此前,一审法院判决陈丹败诉。陈丹不服提出上诉,市一中院日前二审开庭审理此案。 一审败诉: 医院无过错没侵权  女工程师陈丹在北京独立工作生活多年,因父母反对其恋爱关系而与父母存在矛盾,双方各不相让。陈丹自称,2012年6月5日,自己的父母从老家来到北京,雇了4名彪形大汉将自己强行送入北京回龙观医院。留院72小时后,6月8日专家会诊后认为陈丹“不适合住院”,才允许其离开。 2012年7月,陈丹向昌平法院起诉北京回龙观医院侵犯其自主决定权、人身自由权、身体权。经过审理,2013年11月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北京回龙观医院在接收陈丹住院、住院期间的治疗行为以及出院的决定中均无过错,因此不承担侵权责任,驳回了陈丹的起诉。陈丹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争论焦点: 父母是否有代理权  二审中陈丹诉称,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北京回龙观医院,在没有作出疾病诊断的情况下,违背她的意志,与其无权代理并存在矛盾冲突的父母签订非法医疗合同,强制其住院,非法剥夺人身自由,存在严重过错。一审判决认为被诉医院无过错的观点没有法律依据,请求二审法庭依法改判。 北京回龙观医院则表示,对于未婚成年人,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有权代为作出住院的决定。医院的收治依据是父母提供的病史,如果陈丹没病,父母不可能送其住院。强制住院的法律依据是《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精神疾病危害严重,医院是出于对陈丹健康的关心而强制其住院进行观察。 对此,陈丹表示,判断成年人的行为能力以及是否需要监护人应当经过司法程序,医生无权判断。 陈丹告诉记者,其自身的维权和参与公益都是希望能为推动制度建设尽一份绵薄之力,“我最大的心愿是未来的社会被精神病事件不再发生,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人格都能真正得到尊重。”陈丹说。此案未当庭宣判。

    (来源:网易财经http://money.163.com/14/0215/03/9L3H12TC00254TI5.html#from=keyscan
    2014-02-15 03:05:47 )

  • 四川道桥工程师陈虎彪的申诉书

     
    我叫陈虎彪,现年62岁。大专文化,道桥工程师、道桥监理工程师。原四川德阳市第十建筑工程公司副总经理。1993年我个人筹资700余万元,带领公司1000余人修建中国达成铁路A3标段DK205206段的路、桥、隧道全部工程。1996827日竣工,交给铁十九局三处,通车使用。当年大桥工程被评为全国优质工程。但由于铁十九局三处恶意克扣我们的血汗钱,迫使我于1997324日将铁十九局三处起诉到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让我没想到我们这一事实清楚、普通讨血汗钱的案件,竟让我从基层法院打到最高法院。我个人垫付700余万元不但没有要回来,到花掉300多万元。害得我一无所有、负债累累。荒废了15年人生最宝贵生命。唯一的收获是得到七份差距悬殊的判决,让我彻底认清了中国司法已腐败头顶!
    每一份判决书都是法官大人们“依法精心”做出的判决。法官大人们在判决书中说的“头头是道、句句在理”。但是如果把从基层法院到最高法院的七份差距悬殊的判决同时摆在桌面上,比较、斟酌一下,就会看出这里有天大的问题!一个案件、一个国法,为什么从基层法院到最高法院,竟出现七份差距悬殊的判决呢?这不言而喻法官大人们在庄严的判决书背后都有见不得人的“隐私”。尊敬的法官大人们请收起你们那套依法治国、公平公正的假面孔吧!天下民众已经觉醒,绝不会放过你们这种祸国殃民、损公肥私的卑鄙做法。
    我被这起官司折磨的死去活来,因而我誓死也要把我从基层法院到最高法院的七份差距悬殊的判决(详见附件1–7)公布于世。请大家关注,给我指条明路。
     
    2013615
    陈虎彪电话:13388121949
    整理:反腐维权联盟马波


    陈虎彪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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