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广西

  • 广西北海村民林富家被强拆 网友曝光遭追查

    [访民之声2017/2/19消息] 今天下午,广西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白虎头村村民林富家遭到强拆,林富被银海区咸田边防派出所强制带走控制。

    林富的家人表示,他们在没有得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房子就被拆毁。当时家中没有人,林富闻讯赶回家时被咸田派出所带走,房子拆完了才把他放回来。当时参与强拆的有几十人,都是政府派遣人员。

    政府虽然野蛮强拆,但也怕这些丑行遭到曝光。今天有网友赶到白虎头村围观强拆并拍照上网后,警方为了抓住这些“滋事”的网友,今晚出动多名警察挨家敲门,询问村民家里住了多少人,有没有登记。村民对此极为反感,不予开门回应。但警方不肯就此罢休,还在继续敲门询问村民家中住宿人员情况。



  • 广西北海李冰凤家遭逼迁 玻璃窗被砸

    [访民之声2017/2/11消息] 昨晚,多名不明身份人员在三台巡逻车的掩护下,用弹弓打碎了广西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白虎头村民李冰凤家的玻璃窗。

    110接到李玉凤家的报警后赶到现场,作了简单的登记后离开。有村民发现,这几台巡逻车9点多进村后在村子里转了几圈就开始砸村民玻璃,目的是逼迫村民搬迁。

    长期以来,银滩镇白虎头村村民就被以各种手段胁迫搬迁,多人因拒绝拆迁被拘留,村民的合法财产被肆意损害,无数民房遭到政府强拆。

    相关报道:广西北海村民谢庆国家遭强拆 家人阻挡被刑拘
    https://fangminzhisheng.blogspot.sg/2017/02/blog-post_50.html
    广西北海赵世福抗议强拆伤人 同村杨允虹一家被打
    https://fangminzhisheng.blogspot.sg/2017/02/blog-post_52.html



  • 广西北海许坤抗强拆再次被抓后失联!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1/18日消息:今日上午9点多,当地政府强拆队用挖掘机把许坤家门前的路挖得稀烂。此时许坤正好从外面回家,见此情景,用手机拍摄了一张照片。强拆人员立即将许坤抓走,许坤当时并未反抗。许坤家人马上报警,110出警来到现场。
     
    许坤家人问:为什么强拆人员可以随便抓人?110称:强拆人员中,有一些是便衣警察,可以即时处置突发事件。既然你们已经报警,这就是我们的回答。
     
    目前,许坤的电话已经无法拨通,处于失联状态。
     
    广西北海白虎头村在著名银滩景区内,其商业价值被政府和企业觑觎。2006至2007年间北海市银滩镇白虎头村原村委主任冯坤擅自签署卖地文书,将白虎头村全部土地700余亩出让给北海市土地储备中心,以作商业开发,此举引发村民强烈不满。
     
    2008年8月,新选村委会主任许坤带领村民寻求法律途径维权,2009年,他被开除党籍,先后被威胁、监视等。2010年5月,许坤被北海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2011年4月29日,广西北海市银海区法院宣读了对许坤的判决结果,他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并处罚款20万元。另外两位和许坤同村的维权代表高世福、张春琼也被以"妨害公务罪",分别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并处罚款15万元。 
     
    北海市公安局电话:0779-2091114
     
    银海区分局:0779-3217099
     
    银滩派出所:0779-3881070

    图片来源网络

  • 不满县里降新农合报销比例,广西一精神病院宣布退出国家试点

    位于广西北海市合浦县的精神病医院北海宏科康复医院,发公开信称退出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
    “(政府部门)一边要求我们尽一切努力创造条件去救治救助精神障碍患者,一边又中途出台与国家、自治区、试点工作精神不相符的专门针对精神病患的新农合不合理报销政策”, 广西北海宏科康复医院的公开信中这样写道。
    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是国家卫计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民政部、人社部、中国残联6个部门联合推出的“品牌工程”。
    这项工作旨在对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救治和管理,减少肇事肇祸现象发生。2015年,广西省北海市成为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地之一。
    11月24日,北海宏科康复医院院长李君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证实“抗议”一事的真实性。他说,由于近期合浦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突然下调“新农合”的报销比例,导致医院经营陷入困难,让这样的试点工作“徒有其名”,索性决定退出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目前,他已经将相关材料转交给了上级主管部门。
    北海市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称,“好像有这个事”,对于如何处理此事,他表示将由单位领导决定,自己无法回答。
    北海市“新农合”管理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已知晓此事,但拒绝发表评论。
    “新农合”报销费用下调
    北海宏科医院是一家民营精神病专科医院,成立于2014年,是北海市四家精神病专科医院之一。
    合浦“新农合”对精神病院采取“直报”方式,即患者住院结束后,由医院准备各项票据直接与“新农合”中心结算,这为患者省去了单独报销的麻烦。患者住院期间的费用,则需要医院先垫付一部分。
    北海宏科康复医院医保科科长李艳华告诉澎湃新闻,该院收治的精神病患者多数来自农村,家庭经济条件困难,无力承担医疗费用,住院期间的费用除新农合报销70%外,另外30%的费用,一般都由北部湾精神心理救助中心等公益组织帮助解决。
    李艳华说,2015年2月1日实施《合浦县新农合按床日付费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修订)》后,北海宏科康复医院被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她提供的材料显示,当时的办法为,依据患者住院时间分四个阶段报销,即1—2天每天330元;3—12天每天220元;13—28天每天210元;28天以上每天180元。医院实际获得的报销金额,为每一位患者的标准费用,乘以70%的报销比例,剩下30%则由患者承担。
    但到了2016年,合浦县又对上述方案进行了修改。
    李艳华提供的《合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浦县新农合住院按次均费用及床日付费工作实施方案(2016年修订)的通知》显示,新方案将此前四个阶段变为了五个阶段,其中前三个阶段的报销费用不变,第四个阶段为29-56天,每天160元,第五个阶段为57天以上,每天120元。
    这份通知封面盖有合浦县人民政府的印章,出台日期为2016年9月2日。
    李艳华说,新方案实际执行日期为9月21日,但对于在此日期前住院治疗、且尚未出院的患者,在报销费用时,9月份之前的报销比例也将参照新方案执行,她认为这样做有违政策实施精神。
    她说,精神病属于慢性病,许多患者都在医院住院数月,这个阶段报销金额的调整,对医院影响最大,也加重了患者的负担。
    前述公开信中写道,北海宏科康复医院到目前救治救助了三千多人次的贫困精神障碍患者,但“新农合”的报销制度和比例一直对医院不利,下调报销比例可能变相导致医院拒收精神病患者,给社会安全和稳定带来隐患。
    医院称尚未收到是否获准其退出的答复
    2015年9月17日,北海市印发《北海市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县区政府成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联合综治办、公安局、卫计委等部门组成联动协调机制,加强对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力度,畅通对肇事肇祸或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收治渠道。
    北海市现有的4家精神病专科医院,成为试点工作的直接承担者。
    上述通知要求精神病医院要“确保实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应管尽管’”。按照这份通知要求,2017年底前,按照广西自治区统一部署,将对试点地的效果展开评估,并上报给自治区卫计委。
    李君告诉澎湃新闻,现在物价不断上涨,农民参保缴纳的费用都在上浮,但“新农合”报销比例却在下调,让他“想不明白”。
    他说,由于该院收治的精神病患者多数来自贫困农村,本应该由患者支付的部分费用,很多时候只能依靠公益组织帮助,医院很难从患者身上获得收益,维系医院运转主要依靠“新农合”。
    李君认为,报销费用下调后,可能将变相导致一些患者提前出院,得不到有效救治,医院迫于生计,也可能减少收治精神病患者数量,可能增加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情况的发生,对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示范区试点工作不利。
    李君认为,政府出台了许多文件,但并没有真正搭建一套救助精神病人的平台,他认为这样的试点变得“徒有其名”,因此决定退出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
    11月21日,李君将一份名为《退出北海市精神卫生试点工作的报告》的材料转交给了北海市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目前尚未收到是否获准其退出的意见。对于医院接下来的发展,他表示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来源:澎湃新闻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569071_1  2016-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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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唐秀和等数十村民联名控告 被叫停的“违建”再次施工

    [访民之声2016/10/20消息] 唐秀和,广西河池市都安县安阳镇巴谭社区村民,曾因为控告都安县法院被以涉嫌诽谤罪关押一年多。近日,唐秀和又联名数十位村民控告都安县法院违法开工,继续建造“法院住宅”小区。此建筑用土地系非法侵占,该施工曾经被政府叫停过,但不知是何原由,施工再次进行。
     
    控告材料记载:我们都是巴谭社区仁腊队(原安阳镇巴潭村古支五队)成员,2006年,都安县法院利用职权,自审自判,把属于我们的18亩土地在不给分文补偿的情况下强行侵占,建造法院住宅小区,18亩土地上的农作物和附着的3间合法房屋及鱼塘也被毁坏。

     2008年,村民们为了阻挡法院在他们土地上建房施工,先后有数十村民被殴打、拘留。为了维护合法权益,村民们起诉至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都安县法院拆除围墙,恢复土地原貌,但河池市法院,驳回村民的诉讼请求,对该案不予受理。村民们不甘心权益被剥夺,上诉到广西高院,直至最高人民法院,均被驳回。
     
    2014年2月27日,作为村民代表的唐秀和,在北京上访过程中被抓回原籍,都安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将其刑事拘留,随后遭到检察院公诉。2015年1月,该案经澎湃网及多家媒体深度报道后引起了广泛关注,法院审查后认为该案不属于公诉案件,决定不予受理。最终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四项和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唐秀和“诽谤案”做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

    在此期间,河池市纪检部门介入调查并停止“法院住宅小区”项目施工,其后,对多名涉案法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唐秀和在被关押597天后获释。但今年的8月29日,村民们赫然发现,被停建的法院住宅小区又开始施工。经查,施工部门是都安县城市投资公司。


    村民联名的材料

    媒体对法院违规占地的报道

     
     
  • 广西唐秀和等数十村民联名控告 被叫停的“违建”再次施工

    [访民之声2016/10/20消息] 唐秀和,广西河池市都安县安阳镇巴谭社区村民,曾因为控告都安县法院被以涉嫌诽谤罪关押一年多。近日,唐秀和又联名数十位村民控告都安县法院违法开工,继续建造“法院住宅”小区。此建筑用土地系非法侵占,该施工曾经被政府叫停过,但不知是何原由,施工再次进行。
     
    控告材料记载:我们都是巴谭社区仁腊队(原安阳镇巴潭村古支五队)成员,2006年,都安县法院利用职权,自审自判,把属于我们的18亩土地在不给分文补偿的情况下强行侵占,建造法院住宅小区,18亩土地上的农作物和附着的3间合法房屋及鱼塘也被毁坏。

     2008年,村民们为了阻挡法院在他们土地上建房施工,先后有数十村民被殴打、拘留。为了维护合法权益,村民们起诉至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都安县法院拆除围墙,恢复土地原貌,但河池市法院,驳回村民的诉讼请求,对该案不予受理。村民们不甘心权益被剥夺,上诉到广西高院,直至最高人民法院,均被驳回。
     
    2014年2月27日,作为村民代表的唐秀和,在北京上访过程中被抓回原籍,都安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将其刑事拘留,随后遭到检察院公诉。2015年1月,该案经澎湃网及多家媒体深度报道后引起了广泛关注,法院审查后认为该案不属于公诉案件,决定不予受理。最终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四项和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唐秀和“诽谤案”做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

    在此期间,河池市纪检部门介入调查并停止“法院住宅小区”项目施工,其后,对多名涉案法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唐秀和在被关押597天后获释。但今年的8月29日,村民们赫然发现,被停建的法院住宅小区又开始施工。经查,施工部门是都安县城市投资公司。


    村民联名的材料

    媒体对法院违规占地的报道

     
     
  • 精神病杀人真的不用负刑事责任?

    【广西兴业县发生一起精神病人伤人事件 致4死6伤】22日下午,广西兴业县秧塘村发生一起精神病人突然发病用铁棍伤人事件,共造成4人死亡6人重伤。当地公安部门介绍,涉嫌伤人的陈某今年48岁,有间歇性精神病史,曾长期住院治疗。随后陈某被村民控制。有关情况在进一步调查中。
    有精神病便可杀人不负刑责?错!
    近期,各地连续发生几起恶性伤人案件,其中有一个共同点引人关注,犯罪嫌疑人都曾有精神病史或自称“有精神病”,然而是不是只要是曾有过精神病,杀人就不负刑事责任呢?其实并非如此。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由此可见,精神病人杀人不负刑责,必须满足三个条件,第一必须是精神病人犯罪,第二必须是在不能辩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实施犯罪,第三是必须经法定程序鉴定。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为何法律规定精神病杀人不负刑责?
    其实,世界上不少国家都有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的规定,这种规定的理论基础来自于刑事古典学派的意志自由论,该理论认为每个犯罪人都有自由意志,人是在自由意志下去实施犯罪行为的,对一个人处罚的根据是他可以从善而不从善,由此形成刑事古典学派的核心刑罚观念:以在自由意志支配下的“行为”作为处罚对象。由于精神病人没有自由意志,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所以他的行为不具有可责难性。(资料来自陈少文学术演讲《刑事司法对“危险性”的治理——以精神病辩护为例的分析》)
    (来源:一点资讯http://www.yidianzixun.com/home?page=article&id=0EW0GFFj&up=301  2016.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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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维权人士欧荣贵失踪多日后证实被刑拘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5月26日消息:广西桂林维权人士欧荣贵因参与广西贺州钟山县当地的拆迁维权案件,于5月17日被钟山县警方跨市抓走,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关押在钟山县看守所,由于欧荣贵被警方带走时未能发出消息,外界一直不了解情况,直到近日有欧荣贵网友一直无法联系到欧荣贵,最终才得知他被刑拘已将近十天。
     
    27号下午本工作室志愿者辗转电话联系了欧荣贵的姐姐欧玉林,她告诉本工作室,弟弟欧荣贵是被广西钟山县警方带走的,昨天家里已经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说是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关在钟山县看守所,当时警方跨市到桂林家中抓的人,其他情况欧玉林也不清楚。
     
    据长期活跃于广东的活动人士郭春平介绍,欧荣贵在2011年2012年活跃于广州街头抗争一线,是广州早期街头抗争的主要人物。2012年3月份,欧荣贵与杨崇、肖勇、黄文勋等人在广州龙洞步行街举牌要求胡锦涛带头公布财产,要求中共开放党禁报禁,实施政改,轰动海内外,后被刑拘一个月,这两三年保持低调生活,最近忽然在网上看到消息,欧荣贵因帮助广西钟山县的朋友反抗强拆维权,被广西钟山县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图为欧荣贵家属收到的刑事拘留通知书

  • 广西贺州钟山县荷塘村村民手持器械抵抗强拆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3月30日消息:广西贺州钟山县荷塘村村民住房在未得到通知的情况下遭到强拆,警方出动多名警力现场维稳,该村村民为了保卫家园,手持钢管等器械与警方对峙。
     

    据荷塘村的一位村民讲述,钟山县荷塘村是贺州市的旅游名片,景区叫做十里画廊,有老板要来投资,导致该村的房子不管在景区内还是景区外,大部分被政府强拆,先后被拆了三次 ,这次从29号就开始拆,到30号下午还在拆,房子内有人住的 ,把所有家具搬出去就拆了。
     
    荷塘村村民大多在广东打工,昨天房子被拆了都不知道,晚上连夜赶回家。30号下午,警方准备再次进行强拆时,荷塘村不少村民手持钢管等器械现场与警方对峙。


    图为拆迁现场

     

  • 广西访民唐秀和 “诽谤”案被押20月后获不起诉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0/18消息:广西河池都安县访民唐秀和因控告都安县法院院长等人强占耕地,非法建设法院小区住宅,被以涉嫌“诽谤罪”在关押20月后于10月16日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当日唐秀和获释回家。 唐秀和是2014年2月27日,因涉诽谤罪遭都安警方刑拘,“被诽谤”对象是都安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唐秀辉等人。4月4日都安县检察院批准逮捕,5月17日都安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河池市检察院指定南丹县检察院管辖。南丹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2014年9月25日将案件退回到都安县公安局补充侦查,都安警方后于2014年10月24日重新移送审查起诉,这期间还曾延长起诉期限一次。 2014年12月5日南丹县检察院以唐秀和涉嫌诽谤罪向南丹县法院提起公诉。2015年1月,该案经媒体调查报道后引起了广泛关注,法院对唐秀和“诽谤案”审查后认为,该案属于是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遂于2015年10月8日将案件退回检察院。案件被退回后,10月16日,南丹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决定书称,唐秀和诽谤他人,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因被害人没有告诉,依照刑诉法第十五条第四项和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唐秀和不起诉。 据悉,都安县全称是都安瑶族自治县,属于国家级贫困县,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7亩,澎湃网记者调查发现,都安法院在建的都安法院小区中,多位领导的在建住宅平均面积超过550平方米。此文发出后,又有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跟踪报道,据称4月间河池市纪检部门已介入调查并停止该施工项目,但唐秀和却一直在押直至16日获释。

    唐秀和

    不起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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