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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州庄磊被维稳人员入户骚扰

    【民生观察2018年3月9日消息】本网获悉,今天下午,福州维权人士庄磊被维稳人员入户查看骚扰。

    庄磊反映:“今天下午,维稳人员跑我到家里来,被老夫教育了一下。我对维稳人员说‘随便敲门进来,谁家的孩子,一点家教都不懂?’维稳小伙子说‘我也只是工作,书记说有路过,就上来看看。’我又说‘你以为我家是菜市场,你想逛就可以逛吗?’维稳小伙子无语。我再次对维稳小伙说‘工作可以,但请站远一点,站远一点就不会挨骂,如果过份了那就是在找骂,懂吗?’最后,小伙子无语、退去。”

    据悉,庄磊是福州热心维权人士,他因此被当局列为维稳对象。2019年两会伊始,庄磊就被福州维稳当局非法布控,时常派出维稳人员对他进行跟踪监控、入户检查,维稳方的主要目的就是阻止庄磊在两会期间离开福州市区,以完成全国性的两会非法维稳任务。

    庄磊因为热心于公民维权,曾在2013年12月11日被刑拘,2014年1月17日福州仓山检察院批捕庄磊被执行逮捕。2014年1月29日庄磊被转“取保候审”。2015年5月25日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对此案作出对申诉人《不起诉决定书》。

    2013年12月11日,庄磊因公司业务前往北京出差,恰逢福建著名“赤脚律师”纪斯尊在北京声援福州维权公民“美使馆维权案”(林炳兴、林依妹、蒋碧秀、刘建兴四人)一审开庭。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无端将庄磊设想为“假想敌”,在福州火车站布控数十公安、国保、便衣等,手持庄磊照片在候车室排查无果,便派城门派出所和华大派出所二名便衣随车跟踪将庄磊抓捕,后便将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2014年1月17日仓山检察院批捕庄磊被执行逮捕。2014年1月29日庄磊被转“取保候审”。2015年5月25日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对此案作出对申诉人《不起诉决定书》。由于该《不起诉决定书》只字不提侦查部门、批捕部门对庄磊的违法拘留、批捕等违法行为,庄磊便按照该文书提示要求进行了刑事申诉复查。2015年10月10日,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以鼓检刑申复决(2015)1号刑事复查决定书维持了该“不起诉”的决定。

    庄磊表示:“在明知我带着公司公章出差办业务的情况下,福州仓山公安分局与检察院对我任意抓捕、逮捕,羁押在福州一看五十天,取保候审482天。之后,福州鼓楼检察院2015年5月25日以所谓‘存疑不诉’作出不予起诉决定书,我对福州当局执法犯法、对一位合法公民的违法‘任意羁押’当即提起无罪申诉要求‘绝对不诉’。2015年10月10日鼓楼检察院作出维持‘存疑不诉’决定,我表示坚决不能接受,检察官口头告知庄磊说他们也很同情我,但申诉没用,你只能去申请国家赔偿。所以我就开始了我的申诉。”

    事后庄磊依法申请国家赔偿,申请赔偿请求如下:

    责令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福州市公安局赔偿违法办案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失,具体包括以下4个方面。
    1、因福州仓山公安分局错误羁押50天,要求赔偿金为51259元,取保候审482天,赔偿金为62392元;
    2、因福州仓山公安局分局违法羁押造成申请人与陈颂歌签订法律事务委托合同处理不良资产事宜的合同无法履行,导致办事处破产,直接损失53.9万元;
    3、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4、责令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向申请人公开赔礼道歉,为申请人恢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

    庄磊表示:“因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对我违法羁押与福州市检察院对我执行的任意逮捕批捕,导致我在业界声誉受损,公司破产后负债度日。4年来,没有任何机关和案件负责人对我被违法羁押迫害的事情向我作出任何说明。没有任何机关和案件负责人向我释明法律救济途径。无奈之下我只能自救,于是便分别于2017年9月30日和10月7日向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提出了国家赔偿。”

    最后,庄磊认为:“除了被告(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没有到庭外,此次开庭还算顺利。在中国民告官、或状告一个司法机构的案子,一般情况下他们都不会到庭,已成惯例,这充分彰显了权力的傲慢。公安犯法却让我坐牢,是福州当局打破了我平静的生活,是它们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如果此次福州中院判决与违法机关赔偿顺利,或许我不会再继续申诉,如果赔偿不顺利,执法机关再继续对我的案子使用马拉松式的推诿,我将会保留对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以及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违法办案追责的权利。”

  • 福州维权人士庄磊因关注纪斯尊被约谈

    【民生观察2018年2月15日消息】本网获悉,昨天(2月14日)福建福州维权人士庄磊被福州市国保支队“约谈”,在谈话的结束的时候,庄磊递交了为已患重病的纪斯尊申请保外就医的申请书。国保与之约谈的内容涉及多个福州维权案件,希望庄磊以后凡事不要走的太“靠前”,并要求庄磊不要公布此次谈话内容。

    据知情人士透露,庄磊在昨天(2月14日)下午一点左右接到福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来电,要求庄磊到福州国保支队办公室“约谈”一下,庄磊在下午四点许来到国保支队办公室。国保与庄磊的谈话内容包括对“福州大抓捕”一案整个庭审过程的追踪《通告》、有关“福州大抓捕”募捐事宜、人权律师接待事宜以及对“赤脚律师”纪斯尊的关注等多项内容。

    据悉,福州市局国保与庄磊谈话大约持续了一个半小时,虽然内容有些尖锐,但气氛还算相对温和。对国保所涉及的上述谈话内容,庄磊表示:“第一我之所以关注‘福州大抓捕’,因为我也是受到公权力侵犯伤害的维权人士。至于你们所谓我站的太靠前那是你们的问题,我只是要求我所处的社会对我是否公平公正与否。物不平则鸣,面对公权力对我的掠夺与伤害,我必须要发出我的声音讨还公道,维护自身权利、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第二,‘福州大抓捕’的募捐事宜我不知情。第三,纪斯尊是我的朋友,我很敬佩他对弱势群体无私的奉献,敬佩他一直致力于推动社会法制进步。关注老纪是人之常情。第四,关于我是否受托接待律师,我的回答是:‘没有’。我只是喜欢交友,特别是律师朋友,因为我被强拆的冤案、以及我被无辜抓捕、羁押现在申诉国家赔偿的案子都需要律师。第五,关于宁德望云和尚的事你们不让说我就不提了,我只是想说你们不要无中生有。”

    据知情人士说,国保要求庄磊以上谈话内容不要对外发布。然后,在昨天下午五点左右,庄磊接到漳州网友绿洲来电透露,下午纪斯尊的大姐纪秀妆接到莆田监狱大队长电话告知,纪斯尊“保外就医”有三个条件:1、漳州当地派出所签字同意;2、纪斯尊姐姐纪秀妆房产证明;3、工资单复印件。当时庄磊正在福州市国保支队“喝茶”中,因此他便将纪斯尊家属的信息转发给国保支队领导,同时递交了《保外就医申请书》。庄磊临走时对国保大队长说:“纪斯尊在福州一直相信‘依法治国’,并推动社会法制进步。希望你们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关注一下纪斯尊在监狱的安危,立即批准纪斯尊保外就医。”大队长接收了庄磊递交的申请书,口头同意节后会向监狱局等部门了解情况,然后会通知家属。

    关于纪斯尊的情况本网会持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律师为狱中重病的纪斯尊启动紧急救助
    http://msguancha.com/a/lanmu9/2018/0209/17032.html

  • 福州维权人士庄磊“申请国家赔偿”昨日开庭

    【民生观察2018年2月10日消息】本网获悉,福州维权人士庄磊“无故被福州仓山公安分局羁押50天、被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任意逮捕后、又被任意取保候审482天申请国家赔偿”一案,于昨天(2月9日)福州中院第十九法庭开庭。本案由浙江左契律师事务所主任纪中久律师代理,被告责任方福州仓山检察院并未出庭。

    昨天(2月9日)中午九点整,福州维权人士庄磊与其委托律师纪中久便准时来到福州中院第十九法庭,提交了相关证据,然而被告却并未到庭。据悉,2013年12月11日,庄磊因公司业务前往北京出差,恰逢福建著名“赤脚律师”纪斯尊,在北京声援福州维权公民“美使馆维权案”(林炳兴、林依妹、蒋碧秀、刘建兴四人)一审开庭。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无端将我设想为“假想敌”,在福州火车站布控数十公安、国保、便衣等,手持庄磊照片在候车室排查无果,便派城门派出所和华大派出所二名便衣随车跟踪将庄磊抓捕,后便将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2014年1月17日仓山检察院批捕庄磊被执行逮捕。2014年1月29日庄磊被转“取保候审”。2015年5月25日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对此案作出对申诉人《不起诉决定书》。由于该《不起诉决定书》只字不提侦查部门、批捕部门对庄磊的违法拘留、批捕等违法行为,庄磊便按照该文书提示要求进行了刑事申诉复查。2015年10月10日,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以鼓检刑申复决(2015)1号刑事复查决定书维持了该“不起诉”的决定。

    庄磊说:“在明知我带着公司公章出差办业务的情况下,福州仓山公安分局与检察院对我任意抓捕、逮捕,羁押在福州一看五十天,取保候审482天。之后,福州鼓楼检察院2015年5月25日以所谓“存疑不诉”作出不予起诉决定书,我对福州当局执法犯法、对一位合法公民的违法‘任意羁押’当即提起无罪申诉要求‘绝对不诉’。2015年10月10日鼓楼检察院作出维持‘存疑不诉’决定,我表示坚决不能接受,检察官口头告知庄磊说他们也很同情我,但申诉没用,你只能去申请国家赔偿。所以我就开始了我的申诉。”

    庄磊申请赔偿请求如下:

    责令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福州市公安局赔偿违法办案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失,具体包括以下4个方面。
    1、因福州仓山公安分局错误羁押50天,要求赔偿金为51259元,取保候审482天,赔偿金为62392元;
    2、因福州仓山公安局分局违法羁押造成申请人与陈颂歌签订法律事务委托合同处理不良资产事宜的合同无法履行,导致办事处破产,直接损失53.9万元;
    3、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4、责令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向申请人公开赔礼道歉,为申请人恢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

    庄磊表示:“因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对我违法羁押与福州市检察院对我执行的任意逮捕批捕,导致我在业界声誉受损,公司破产后负债度日。4年来,没有任何机关和案件负责人对我被违法羁押迫害的事情向我作出任何说明。没有任何机关和案件负责人向我释明法律救济途径。无奈之下我只能自救,于是便分别于2017年9月30日和10月7日向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提出了国家赔偿。”

    最后,庄磊认为:“除了被告(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没有到庭外,此次开庭还算顺利。在中国民告官、或状告一个司法机构的案子,一般情况下他们都不会到庭,已成惯例,这充分彰显了权力的傲慢。公安犯法却让我坐牢,是福州当局打破了我平静的生活,是它们改变 了我的人生轨迹。如果此次福州中院判决与违法机关赔偿顺利,或许我不会再继续申诉,如果赔偿不顺利,执法机关再继续对我的案子使用马拉松式的推诿,我将会保留对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以及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违法办案追责的权利。”



  • 福建金砖会议在即 维权人士庄磊遭逼迁

    【民生观察2017年9月1日消息】本网获悉,福州维权人士庄磊被逼迁,警方以金砖会议维稳为名,通过向房东施加压力等手段迫使庄磊搬离目前的租住处。

    据悉,昨日(8月31日)下午四五点,有五人自称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来到庄磊租住单位,要求庄磊到物业管理处办公室,表示有事情需要沟通。庄磊跟随五人来到物业管理处后发现有众多认识的便衣人员(国保),分别有福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某大队长、鼓楼分局国保大队长、华大派出所长、城门派出所等十多名警方人员,约谈大概一小时,期间要求给庄磊做笔录,被严词拒绝。约谈内容主要涉及庄磊近期在网络公共平台撰写的有关金砖期间访民及维权人士被警方限制自由、羁押黑监狱等的文章,警方要求其删除,并提出条件,如果庄磊删除有关文章则不会强制要求其于金砖会议期间搬家,国保大队长承诺已与城门派出所协调妥当,不需要搬家。庄磊表示,在再三衡量后,自己接受了警方的妥协建议,随后删除有关文章。

    今日(9月1日)下午两点半,五名便衣国保以物管人员的名义强行闯入庄磊租住处,强制要求其搬离此地,并无半点商量的余地。庄磊告诉本网,无奈之下只好决定明天搬走。

    有关庄磊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福州庄磊家被警察“慰问” 要求“别转发屠夫光辉形象”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5/0609/125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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