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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良庆拒绝远程视频 庭审延期

    【民生观察2021年1月13日消息】本网获悉,著名异见人士、人权活动家、前安徽省检察院检察官沈良庆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因当事人沈良庆坚决拒绝"远程视频开庭",要求现场开庭,并要求延期开庭审理获批准。同时,律师向法院递交《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

    昨天(1月12日)上午,刘浩、纪中久律师,前往合肥市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前安徽省检查官沈良庆,就包河区法院提起的“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视频开庭”的要求,征求其意见时,被沈良庆坚决拒绝,并即时写下要求《现场开庭兼延期审理申请书》。

    沈良庆《申请书》中写道:

    “申请人涉嫌寻衅滋事一案,案情重大复杂,涉及较多垫资文件,甚至涉及非法证据排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推进在线诉讼,既要充分考虑案件类型、难易程度、轻重缓急等因素,又要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诉讼权益,尊重当事人对案件办理模式的选择权,全面告知在线诉讼的权利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同意案件在线办理的,应当在信息系统确认、留痕,确保相关诉讼活动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同意案件在线办理,依法申请延期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不得强制适用在线诉讼。案件符合诉讼法律关于中止审理有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诉讼。

    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使得申请人不被冤枉,对于申请人涉嫌寻衅滋事案,申请人坚决拒绝视频开庭审理,特此申请,要求现场开庭,并延期审理。”

    大约下午三时许,家属陪同两位律师到达包河区法院,就当事人沈良庆“要求现场开庭兼延期审理”的申请,和法官进行了沟通。法官答应进行协调,并让律师和家属明天(1月13日)先按时到庭,如果有情况就通知。

    下午四时许,家属和律师刚离开法院,还在行驶的车上就接到法官打来电话说:由于疫情,看守所不同意(沈良庆去)现场开庭,所以决定延期审理。

    沈良庆的申请被获取同意后,紧接着,家属又陪同纪中久律师又紧锣密鼓地向包河区法院递交了《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

    申请事项:
    对被告人沈良庆的全部供述进行非法证据排除。

    申请理由:
    沈良庆因发表言论被以寻衅滋事罪长期非法关押。辩护人根据被告人沈良庆个人的医院,根据法律的规定,对其在讯问期间所形成的全部讯问笔录申请非法证据排除。

    理由如下:
    沈良庆被非法拘捕(没有出示法律文书)后被强行戴黑头套,押到不明地点关押。关押期间,侦办人员不告知办案人员部门、身份,不告知关押地点。在讯问过程中,不保障饮水和休息,被场时间固定在审讯椅上,多名侦查人员轮番疲劳审讯,甚至不让上卫生间。

    据沈良庆本人反映,他被送到看守所后,侦查人员持文章、图片等内容,对其进行诱导性审间。如果就良庆不承认这些图片是其所发,侦办人员就会大喊大叫,厉声责骂。

    因此,其多次供述是在变相刑讯、逼供、诱供的情况下形成。

    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启动排除程序,调取相关录像录音,核实是否存在其反映的违法情况发生。

    继而,阅卷后,纪中久律师针对合肥当局对沈良庆推特言论治罪的指控,又对合肥市包河区法院提交了一份《推特网上言论不归中国法院管辖的法律意见》书,内容如下:

    《推特网上言论不归中国法院管辖的法律意见》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本人经浙江左契律师事务所指派,经被告人沈良庆家属委托担任沈良庆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辩护人依法会见了沈良庆本人,初步阅读了本案卷宗。根据目前辩护人掌握的情况和法律认知,辩护人认为,起诉书中指控的沈良庆的行为,不归中国法院管辖,你院不应该审理此案,具体理由如下:

    一、关于推特公司的基本知识。

    Twitter(推特)是一家美国社交网络及微博客服务的公司,致力于服务公众对话。其总部位于美国旧金山,亚洲总部位于新加坡。其总部及服务器均不在我国境内。该公司在我国境内没有办理合格的网上运营资格,目前,该网站不能从我国直接登录浏览。该平台目前注册用户排在前十位的国家分别是:美国、巴西、日本、英国、印尼、印度、墨西哥、加拿大、西班牙、菲律宾。

    二、推特上言论自由审查权的法律管辖主体是推特公司总部所在地及服务器所在地。

    《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八条规定,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以教义、实践、礼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第十九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通过任何媒介或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与思想的自由。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第二项规定,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也不论口头的、书写的、印刷的、采取艺术形式的、或通过他所选择的任何其他媒介。

    我国宪法也规定了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人类作为世界人类的一项重要权利,应该得到各主权国家的尊重。推特公司相当于一份在外国出版的书籍,其言论尺度目前是由推特平台自行审查,并接受服务器所在地和办公室所在地主权国家的法律规制。我国法律目前并没有赋予我国包括司法机关在内的任何机关审查外国出版物的权利。

    寻衅滋事罪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罪的一种。扰乱公共秩序,无需说明,这里的公共秩序是我国辖区空间内的社会秩序。如果沈良庆先生的言论是在美国可见的,即使造成公共秩序的扰乱也是对美国公共秩序的扰乱。我国又何必用宝贵的我国司法资源去维护美国的公共秩序?

    三、对于公民的言论以寻衅滋事罪加以限制,违背了我国宪法和刑法。

    我国宪法在条规定了公民的言论自由。公民的言论自由,不仅仅是赞颂,它无疑包括了对政府及工作人员的批评。我国宪法确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共和体制,政府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人民中产生,正因为如此,每个公民都有批评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利。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政治和历史,都是在任人评说中获得生命和活力。我国过去在有一段历史时间内,狠揪大毒草,把持不同意见的批评者划为“右派”,代表人物张志新、林昭等惨招杀害。虽经“拨乱反正”,绝大所数的错误得以改正,却给共和国的历史留下了斑斑伤痕。历史教训深重,我们不能重走那不堪回忆的老路。

    四、以寻衅滋事追究沈良庆在境外的言论,会产生不利的国际和社会影响。

    一个主权国家,应当有其法律管辖的边界。沈良庆的相关言论,其结果地是美国,对于中国的公共秩序不会产生任何影响。中国有中国的国情,世界各国也有自己的社会秩序。美国及其他推特合法运营国家如何规范其网上秩序,完全是其各自国家的内政。以司法干预他国内政是不明智的。如果强行判决,是给国外的媒体增加了又一桩侵犯人权的新闻,完全不能实现司法预期的社会秩序的维护。

    信息的交换和流通是政治见解和历史解读变化的唯一手段。强行判决沈良庆先生有罪,不能改变他的观点。在国内去禁绝他的声音,他的相关言论还会在其他空间内继续流传。甚至他言论中的相关观点不以他是否传播过,或者撤回,自行改变,而变更其内容。“折戟沉沙铁未销,自将磨洗认前朝”。任何人无法阻止人们谈论历史——过去的和正在发生的,哪怕他谈论的历史是错误的。

    综上所述,目前你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望你院立即撤销该案,对沈良庆先生立即(无罪)释放。

    此致

    辩护人:浙江左契律师事务所纪中久
    2021年1月13日

  • 芜湖谢留卿案第三次审理延期

    【民生观察2020年7月22日消息】本网获悉,安徽芜湖谢留卿案,已经历了最高法院的三次批准延期,本次审理期限截至2020年8月12日。

    芜湖案是安徽省繁昌县法院正在审理的谢留卿等63人涉嫌诈骗罪案的简称。因其开庭审理地点在芜湖市中级法院,又因芜湖市公安局参与了该案的大抓捕、芜湖市检察院的检察长早已将此案作为其政绩在人民代表大会上宣讲过,已波及整个收藏品行业,乃至艺术界、文化界和经济领域。

    在高层保护民营企业的政策频发之际,知名法学教授何兵、徐昕领衔的辩护团队倾力加入。该案获得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被称为芜湖案。

    据真辩时代发文,繁昌县人民法院一把手院长吕美满,做为人民的法院,是否应该承担起一把手的担当与作为,按照“全面依法治省”、“三项清单”的制度,重点监督这起民营企业的案件,共同分忧。但目前现状,对于这起明显无罪的案件,安徽省繁昌县法院却迟迟不能作出判决与取保决定,大概率会再次走上第四次延期的道路。

    在保护民营企业家和突出纠正“一押到底”企业家的大环境下,民营企业家谢留卿在安徽一审迟迟没有判决,截止2020年7月28日,其长期被羁押三年。作为在北京与河南郑州经商的外地民企被羁押在安徽省,是否能得到关注,我们渴望着像本地民营企业那样,被一视同仁公平公正的对待,希望能尽快让其复工复产,为国家经济、文化复苏做出贡献。

    1、保障员工方面:中金公司在羁押状态下,一直在践行社会责任。2017年7月28日案发至今,中金公司一直为员工缴纳社保,缴存羁押生活费、尽最大可能保障羁押员工父母跨省少跑,少操心;为生活困难的员工家庭提供经济支持;

    2、保障客户方面:中金公司在羁押状态下,感谢上游厂商支持给予退货,盘活现有库存(部分库存在繁昌公安局保管)、保障了未发货客户退款、定金需求,维持社会稳定。三年来,不间断地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修补字画,调换货物,安排客户与产品创作者见面。

    3、社会责任方面:中金公司一直在坚守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谢留卿之女谢培代表父亲和中金公司多位员工一道,多次向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芜湖二院、芜湖公安及武汉捐赠医疗物资和生活用品,助力国家抗疫。

    4、企业文化方面:中金公司曾是一家老字号有文化的企业,在公司一直设立爱心互助基金、购房扶持基金,助力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

    民营企业家谢留卿从事文化产业长达十年,是国内销售文化品老字号企业,致力于推广中国文化发展,规范行业制度,带动上下游企业发展,促进就业。现目前,由于公司主要负责人均在羁押,造成员工失业、对文化行业的打击,严重上下游企业发展、老客户失去保障,严重造成社会不和谐等不稳定因素。

    今日,王兴律师在芜湖市看守所再次会见了自己的当事人吴蕉红之后,不禁感慨万千。

    以下内容来自王兴律师微博:

    “来疫情和汛情双压之下的芜湖会见我的当事人,心情无比沉重。吴蕉红,这位谢留卿案的第五被告人,六岁女儿的妈妈,已经失去自由1089天了,还没等到一审判决。

    在全案两次庭审辩护人都做无罪辩护、公诉人都承认起诉书指控的假艺术品确属真品、用来指控被告卖贵了的所谓鉴定却没有鉴定人签字也不知道鉴定人是谁根本不能作为证据的情况下,63位被告人现在仍有8位拒绝认罪的被告人在押。

    现在法院不顾案件事实和证据,变相把取保作为让被告人屈服的手段。只要认罪,哪怕指控涉案金额大作用大排名靠前,取保;不认罪,哪怕金额少也不取保,哪怕是个司机、送货的,也不取保。

    会见中,吴蕉红谈到因疫情导致的看守所的恶劣羁押条件时,还能面带微笑;谈到法院在取保问题上明显的不公平的对待,明显是对其不认罪的报复时,仍然能够坦然面对,并为认罪换取保的同事得到自由而高兴;却在谈到自己近三年未见的女儿时情绪失控、失声痛哭,担心自己被羁押会给要上学的孩子心理健康产生影响,担心忙于生意的老公照顾不好孩子,一再让我转告她的父母,千万要来帮忙照看孩子不要再打工了,一再让我叮嘱她老公一定要照顾好女儿,不光是吃穿,更要重视陪伴。

    作为一个也算见多识广的老律师,我仍然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

    不知道该怎么向她解释:法院凭什么只看认罪态度决定取保,繁昌法院凭什么开庭之后半年多还不判决,堂堂最高人民法院,凭什么一再批准案件延期。

    我也无法向她明确,8月12日审限到期后会不会继续延期;我也无法向她承诺,案件事实和证据上有这么多问题,就一定可以取得无罪的结果;我也不能欺骗她说数年间离开妈妈陪伴的孩子也照样健健康康的成长,因为我作为一名父亲,都不相信这种话。我只是在她询问今年会不会还要在这湿冷难耐的看守所里过年的时候,作充满信心状告诉她,不可能……但我又有多大把握呢,我也说不好。

    这律师越做越无知了,只知道现在唯一能确定的就是不确定性。”

  • 陈家鸿案延期审理 程序违法

    【民生观察2020年1月16日消息】本网获悉,已遭羁押八个半月的广西人权律师陈家鸿被指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已由检方申请延期审理,法院已同意延期。辩方律师指出,案件在未开庭审理的情况下延审不符合《刑诉法》相关规定,属于程序违法。

    据了解,日前,陈案辩护人卢思位律师接获广西玉林市中级法院的电话通知,主办法官称,陈家鸿案已由玉林市检察院在上周四(1月9日)向该院申请延期审理,法院已经同意延期。
    卢思位律师随即提出质疑并指出,案件至今未开庭审理,而在未开审的情况下延期审理不符合《刑诉法》第204条的相关规定以及立法精神,程序上属于违法。卢律师强调,这种情况下玉林中院应当立即对当事人陈家鸿取保候审,否则势必造成对当事人的超期羁押。

    主办法官并未过多理会辩护律师的合理质疑和反对,只是强调经办法院向辩护律师传达讯息的职责。

    陈家鸿律师自2019年4月末在家中被玉林警方带走调查后,旋即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羁押玉林市看守所。羁押前期,辩护律师一直无法获准会见,期间案件被退回补充侦查一次。陈家鸿在被羁押七个月后的2019年12月上旬,辩护律师曾意外获得一次会见当事人的机会。2010年1月15日,辩护律师得知案件在未开庭审理的情况下违法获准延期审理。

    有分析人士认为,从陈家鸿律师被捕后披露的信息显示,警方指控陈家鸿的所谓“罪证”无非就是微信、QQ等社交平台的个人时政言论,而当局在羁押当事人八个半月后竟违法运用“延期审理”程序以掩盖超期羁押的目的,政治迫害的意图昭然若揭,同时表明当局在抓捕陈家鸿后并未搜罗到能够堂皇治罪的所谓“罪证”,反而再一次增添一个“因言获罪”的迫害案例。

    相关报道:陈家鸿被捕七个月首获律师会见
    https://msguancha.com/a/lanmu13/2019/1208/19184.html

  • 李昱函案件开庭被无故延期

    【民生观察2019年4月9日消息】本网获悉,“709案”王宇的代理律师李昱函一案,原本计划于4月9日开庭,现被无故取消延期。

    据悉,4月9日原本是李昱函律师案开庭的日子,在709家属原珊珊的陪同下,李昱函的弟弟李文生到沈阳市和平区法院找薛思林主审法官,但法官不在。薛法官之前曾经电话告诉李文生:“领导说了,案件不开庭家属不能再见法官了。”

    李文生说,他4月1号从江苏过来,之前他电话咨询了主审法官薛思林,薛法官回复说李昱函案计划于4月9日开庭,到了4月6日薛法官来电说开庭取消,至于什么时候再安排开庭,他还要请示领导,估计要到17号以后,同时不确定在哪里开庭。

    电话里李文生要求与薛法官见面沟通,遭薛法官拒绝,法官表示在李昱函案开庭之前他不能与家属见面。

    李文生表示,姐姐李昱函已被超期羁押整整18个月了,他这次专门请假来到沈阳,准备参加旁听,结果白跑一趟,他同时非常担心姐姐的身体状况。

    709家属原珊珊则表示,在得知李昱函大姐的案子要开庭后,709家属就决定要旁听这个庭审。李大姐今年71岁了,是执业多年的律师,是热心人……李大姐曾经心疼帮助过我们709家属,今天大姐身陷囹圄整整18个月,我们709家属也时刻心系李大姐。原珊珊说,她是在开往沈阳的火车上才得知开庭被延期的。

    据了解,李昱函曾代理多起维权案件,曾是“709案”律师王宇的辩护律师。维权网报道说,早在2006年,李昱函已成为外界焦点。当年她在代理一起诉讼的过程中被人绑架,获释后怀疑被寻仇,遭到袭击。李昱函事后归咎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渎职销毁证据。案件不了了之后,李昱函多次被关押与暴力对待。她声称,是当局蓄意报复。

    2017年10月李昱函被沈阳市警方带走时,正接手代理贵州退役军人胡自由维权被抓案件。胡自由因长期为参战老兵维权,政府曾多次想方设法打击他。最后以涉嫌“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判刑。评论认为,这是中共发起运动迫害民众扩大化之后的一个典型案例。

    2017年11月李昱函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2018年03月曾传出李昱函不堪逼供和虐待,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连续绝食多日,李昱函患有冠心病、糜烂性胃炎、脑梗等七种病,其代理律师多次向当局要求保外就医无果。

  • 检方将余文生案延至9月7日

    【民生观察2018年9月5日消息】本网获悉,徐州市检察院将余文生案延期,目前已知该案延期至9月7日;家属聘请之律师再次遭到徐州当局拒绝承认,无法会见和阅卷。

    据悉,2018年9月3日,余文生律师的妻子许艳女士陪同为丈夫聘请的辩护人常伯阳律师及谢阳律师一起再次去到徐州,向徐州市检察院提出阅卷要求,遭到拒绝,理由是余文生案已经有两位律师(官方强制委派),因此不同意常谢两位律师阅卷。

    两位律师和许艳女士又赶到徐州市看守所,向所方提出要求会见余文生,同样遭到拒绝,理由同徐州市检察院如出一辙,因此未能获准会见。

    在阅卷和会见不果的情况下,许艳女士为余文生存了生活费,但所见余额与上次一样。许艳女士表示,每次自己给丈夫存钱时,显示的余额基本不变,证明看守所不准余文生购买食品和日用品。看守所的饭菜可想而知,由此担心丈夫的健康情况,尤其是营养不良问题,不禁令人担忧。

    据许艳女士透露,此次徐州之行有所获知,根据徐州市检察院透露的信息,余文生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妨害公务罪”一案目前又获延期,期限至9月7日,届时将会决定是否起诉至法院或退回公安侦查。不过许艳女士表示,当局所讲的真实性有待观察,未知到时会否有其他说辞。

    有律师认为,自从2018年1月19日清晨余文生律师被当局抓捕以来已有快八个月,但至今未获家属聘请的辩护律师会见,加上当局不承认家属所聘律师,无法获准阅卷,因此外界所知有限。从当局迟迟不见起诉来看,余文生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纯属子虚乌有,公安机关的侦查也只不过是努力拼凑所谓的“证据”而已。不过当局还是留了一手,指控的所谓“妨害公务罪”就是为了防备不时之需,在拼凑“煽颠”不成的情况下,可以此罪名进行惩治,实际上整个所谓的案件就是政治打压。

    相关报道:审查期限已过余文生案仍未起诉
    http://msguancha.com/a/lanmu7/2018/0831/17904.html



  • “六四天网”案已报四川省高级法院延期

    【民生观察2018年4月30日消息】本网获悉,被当局指控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与“六四天网”创办人黄琦案同案的”六四天网”义工杨秀琼已被超期羁押,律师再次提出对杨秀琼取保候审,继续遭到拒绝,得知该案已报高院延期审理,将会召开庭前会议,但目前未有明确时间表。

    据悉,杨秀琼的辩护律师于4月20日去到四川绵阳市看守所第三次进行会见。杨秀琼认为,自2017年6月23日被批准逮捕已过十个月,案件长期不开庭审理早已经超期羁押,似乎目前暂未有开庭的迹象,并再次重申自己无罪。杨秀琼同时透露,对于2016年11月被有关警察殴打一事,曾多次向驻所检察室提起申诉,但一直未获回应。会见结束后,辩护律师向驻所检察室转发了杨秀琼的意见,一杨姓检察官辩称杨所述被殴打一事是在入所之前,因目前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的原因,交接工作正在进行尚未完结,因此暂时无法跟进。律师提醒对方,驻所检察室有接报转递的职能,不能因为事件在入所之前发生就可以置之不理。对方见状表示会向领导汇报,但至今无后续回复。

    其后,律师又前往绵阳市中院刑一庭找承办法官未果,办公室人员对律师的问询多以不知情推脱。律师再次向法院提出对杨秀琼取保候审,表示案件长达两年无结果,羁押长达十个月无审判,同时结合案件的事情以及杨的身体状况、家庭需要等情况应予以取保候审。律师返程途中接获承办法官电话,对方告知案件已报四川省高院延期审理,将会召开庭前会议,不过未告知明确时间表。关于取保候审一事该法官再次表示拒绝。

    据本网掌握到的情况,”六四天网”黄琦案目前同时涉案羁押总共有三人,包括创办人黄琦,两位义工陈天茂及杨秀琼。黄琦于2016年11月28日被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刑事拘留,同年12月16日被批准逮捕;陈天茂于2016年4月7日被以同样罪名刑事拘留,同年5月12日被以取保候审释放,同年12月11日被”监视居住”,12月16日被批准逮捕;杨秀琼于2016年4月7日被以同罪名刑事拘留,5月12日被以取保候审释放,同年12月9日被“监视居住”,2017年6月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3日被批准逮捕。

    值得一提的是该案在2017年7月14日移送绵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曾两次被退回补充侦查。据公开消息显示,“六四天网”网站主要发布抗争维权信息、上访问题的材料以及揭露曝光各种社会不公等消息。黄案三人被指控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补侦两次,羁押超期,开庭审理和庭前会议均未有明确时间表。

    有关“六四天网”一案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六四天网杨秀琼被以“为境外提供国家秘密罪”逮捕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0/2017/0627/16024.html
    黄琦狱中健康堪忧 其案或将移送起诉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7/1219/16830.html



  • 因追加共同被告 徐孝顺国赔案延期开庭

    【民生观察2018年3月31日消息】本网获悉,“709大抓捕案”涉案者吴淦(网名屠夫)、徐孝顺“父子连坐案”当事人徐孝顺申请国家赔偿案“听证会”于3月29日下午三点在福州中级法院进行赔偿听证。赔偿义务机关福清检察院却缺席听证会。

    据悉,当天(3月29日)“709大抓捕案”受害人吴淦的父亲徐孝顺与林洪楠、纪中久两位委托律师准时到庭,福州维权公民张华、何宗旺、梁白端、陈光、陈济更、庄磊等十多人前往声援,并得到了法官允许到庭旁听。然而,赔偿义务机关福清检察院却缺席听证会。

    为此,有网友表示:在中国“官告民”民必出席,“民告官”官很少能够到庭。老百姓告一个国家机关根本就不要奢望它能够出庭了。中共当局权力的傲慢可见一斑。

    法庭内,法官核对了当事人徐孝顺后,认为该赔偿案应当把福州市检察院列为复议单位并出席听证,遂决定听证会延期,日期另行通知。

    据知情人士讲,当天听证会改期的原因是:徐孝顺申请的国家赔偿立案后,福州市检察院才送达复议书,故向法院提供的证据没有这份复议书,经法院向当事人了解情况,决定要通知复议单位列席听证。

    据悉,2015年5月吴淦因在江西高院声援“乐平冤案”被拘留,一个月后其父徐孝顺随之也被以“涉嫌职务侵占罪”逮捕。徐孝顺在被羁押在福清看守所期间,虽倍受折磨屈辱却拒不认罪。2017年1月19日取保。任意羁押长达19个月。

    民生观察会继续关注“709大抓捕案”受害者吴淦父亲徐孝顺“申请国家赔偿案”的进展。



  • 秦永敏案庭审再遭延期 张昆案被二次退侦

    【民生观察2017年12月28日消息】本网获悉,原定于12月29日开庭审理的秦永敏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突然延期,江苏徐州张昆“寻衅滋事罪”一案被检察院第二次退回侦查。

    据秦永敏的代理律师刘正清透露,今天(2017年12月28日)下午,秦永敏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在武汉市中级法院召开庭前会议,法院决定本案延期审理,原定于2017年12月29日(明天)的开庭被取消。

    公开资料显示,秦永敏是中国著名民运人士,中国民主党创建人之一,1953年8月11日生于湖北武汉,上世纪70年代末期开始从事民主政治活动,曾先后被抓捕关押数十次,劳教两年,判刑二十多年,出狱后继续推动人权观察和玫瑰团队的发展,2013年12月8日在武汉与赵素利举办婚礼,目前秦永敏已被关押将近三年,其妻赵素利失踪已至今。

    此外,被羁押超过半年的徐州维权人士张昆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被检察院第二次退回侦查。张昆的代理律师赵永林律师表示,张昆案于11月9日第一次退回侦查后,再次移送徐州鼓楼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证据仍然不足,于12月22日第二次退侦。

    据悉,张昆由于在2013年参与“新公民运动”(注:旨在推动教育平权、消除户籍隔离、官员财产公示等),多次拉横幅举牌呼吁官员财产公示,并全国行征集签名,在2014年遭到抓捕并被判刑两年。在羁押期间,他曾遭受严重酷刑虐待,导致身体和精神状况受到很大的伤害。出狱后,张昆因在网上披露自己遭遇酷刑的经历,再次被抓捕关押。

    相关报道:秦永敏案或将尽快开庭 赵素利依然下落不明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7/1203/16716.html
    新公民倡导者张昆被判两年刑满出狱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6/0408/14207.html

  • 燕薪律师获知“丁汉忠案”宣判延期 改期不明

    【民生观察2017年7月26日消息】本网获悉,辩护律师收到法院法官的通知,原定于7月28日在山东潍坊昌乐县城郊法庭开庭的丁汉忠案宣判取消,将延期开庭宣判,具体开庭时间未定。

    据公开消息显示,“丁汉忠案”缘起2013年9月25日的一起非法暴力强拆。当日,丁汉忠被强行从屋里拖到院子,并遭多名强拆人员用铁锨等器械的围殴。在反抗中,丁汉忠持镰刀挥砍,导致两名强拆人员死亡。2014年7月,潍坊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丁汉忠死刑立即执行,丁汉忠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16年4月,山东高院以原判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张维玉和本案另一位辩护律师燕薪为丁汉忠作无罪辩护,辩护律师认为丁汉忠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2017年1月6日,丁汉忠案第二次一审,至今已逾七个月。

    有关“丁汉忠案”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丁汉忠被判死刑发回重审今日开庭 围观公民被推搡辱骂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017/0117/15416.html
    国内公民联署要求山东高院对丁汉忠刀下留人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0/2014/1124/11317.html



  • 屠夫吴淦案延期审理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年3月27日消息】 今日中午,屠夫吴淦的辩护律师葛永喜律师发出消息,称刚才接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电话通知: 吴淦案因天津市检察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建议延期审理,已经于3月24日退回天津市检察院。
     
    有关屠夫吴淦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
    吴淦(屠夫)被指控十二条颠覆国家“罪行”_民生观察 关注底层民众命运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7/0105/153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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