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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京山县廖爱华从开发商到上访户的经历
我叫廖爱华,丈夫田启明。湖北省、京山县人。2001年4月25日,我与京山县城畈村党支部书记陈文榜等三人(其实是5人、另俩人没有参与协议也没有参与诉讼,但拿走了我的房子),签订了一份合作开发建房协议、约定:由陈等三人出地,我出资金建房。房屋建好后,给陈等三人三间门面房,三套住房,三套住房面积约定为88平米,超出面积陈等三人按每平米350元返钱给本人。协议签订,我即刻向京山县的有关管理部门交纳了建房费用,然后就动工了。三个单元的房屋建到第四层,土地管理局来人封了我的工地,称此块地皮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属违法建筑,当时我已经投进两百多万,这下我傻了,就去找陈文榜书记,因陈文榜书记就指着村里那块地,跟我签了一纸没有用的无效协议,没投一分钱,所以他袖手旁观。无奈之下,我自己找京山县人民政府,按土地管理局要求,先交村里青苗补偿费,再交土地出让金,然后补交所有关于建房的土地手续、配套费、税费,乃至先建房后办土地手续的违规罚款,供计416560元。涉案项目于2002年10月完工,前后投入320多万元。2004年陈文榜等三人要房子,把我起诉到法院,法院驳回了陈文榜等人的起诉。同年、陈文榜书记因倒卖村集体土地和贪污受贿等罪行被纪委双规,判刑两年。2006年陈文榜刑满释放后,京山县县委书记胡小国非法操作,将我早在2002年就竣工并且销售完房子的这块地皮,作为未利用地批准给了倒卖村集体土地被纪委双规才释放出来的犯罪嫌疑人:“村党支部书记陈文榜”等三人。陈文榜等人拿着县政府给他们三人的土地出让合同,第二次到法院起诉要房子,京山县人民法院明知这块地不是未利用地,2004年打过一场民事官司,却依然认定县政府的土地出让合同有效。京山县县委书记胡小国的这一错误行政行为,直接导致了本人败诉。法院强制执行,赶走了买我房子的住户。致使原本违约,分文未出的陈文榜等三人各获得一套装潢好的住房和一间门面房。2007——2008年,被法院强赶出去的多户已购房屋人因房屋争议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我赔付购房人巨额房屋差价和装潢款。为赔付购房人巨款,京山县人民法院将我年利润30多万元的爱华环保型机制炭有限公司查封倒闭,将我350亩林地以远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贱卖,甚至还查封了我唯一的一套住房,一家人被迫在外四处流浪。由于湖北省京山县人民政府行政行为的违法,给我的家庭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2007年,我起诉了京山县人民政府,在荆门市和湖北省两级法院来回三年,2009年,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京山县人民政府给陈文榜等三人的土地出让合同。2010年京山县人民政府第二次违法,居然公开给陈文榜三人办了土地使用证。然后我又在湖北省法院来回打撤证官司打到2014年,湖北省上下法院都驳回了我的诉讼请求。我本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又到荆门市检察院做抗诉,荆门市检察院渎职,说是拆迁,也不支持我。我实在无路可走,到北京上访,京山县人民政府骗我说叫我回家,帮我解决问题,我听他们的话回到京山,他们把我关进了拘留所,关了十天,还扣下了我的身份证。再后来,我来一次北京上访,京山县人民政府就抓回来拘留十天。一、请求返还法院强制执行给陈文榜等5人的5套房子和5间门面价值:8742000元理由:土地是我出钱买的,房子是我出钱建的,所有的建房费,税费、和罚款全部是我交的。1、5套房子总面积720平米。房屋分别是:138平米4套=552平米,168平米一套。楼层:2楼和3楼,都是好楼层。按青龙小区的房价3600元一平米算。房屋款:2592000元。或返还房子也行。2、门面房总面积246平米。门面房分别是:陈文榜等三人三个门面,合计138平米,聂红生兄弟两个门面108平米。现在京山的门面房卖50000元——60000元一平米,我按25000计算。门面款:6150000元。或返还门面也行。二、请求返还被法院强制执行的350亩林地或以现金方式补偿:2769334元理由:京山县人民法院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的林地执行给了孔祥振等4人,孔某等诉讼时,京山县法院没有通知我出庭。如果我知道此事,我会想法凑钱还给他们。1、拍卖我位于杨集镇双平村林地350亩,作价468429.6元,价格偏低。法院执行给孔某等人的林地,是我山林资源价值最高的地段,2008年8月29日,林地评估价:342685+441044+215738+385200=1384667元。 2008年木材价格是每立方420元,2014年木材价格每立方是850元。1384667应该乘以2,京山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350亩林地款:2769334元。2、我按国家法律规定的银行最高利息算,把欠他们4人的钱还清。三、请求赔偿机制炭公司损失:1350000元理由:湖北省京山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7)京执字第104—1号,廖爱华机制炭公司的查封。我建炭厂,买北京一个生产机制炭专利150000元,湖北省销售机制炭设备总代理150000元,厂里所有设备250000元,100000元的原材料。赔偿七年损失700000元。1、法院查封我公司是以我欠吴春平谢海亮的债务为由,但是我不欠谢海亮的钱,我不知道谢海亮到法院起诉我,我借的谢海亮老婆的5万块钱,谢海亮老婆年年在我这里拿利息2万,2010年6月,谢海亮老婆深夜带着街上的无赖跑到我家里逼我还钱,说就是因为我欠她钱,她们离婚了。我没钱还,她逼我打了7万的借条,限我半年还清,我把钱还她了,但是这张借条我还保存至今。2、法院因为吴春平和谢海亮查封我炭厂,法院就应该把我炭厂的设备拍卖后,抵偿他们的债务。不应该让我不明不白的年年付利息2万给谢的老婆,还又把我的林地执行给了吴春平。四、请求赔偿十年维权损失:1800000元理由:十年前,我家庭幸福美满,人见人羡慕,大儿子以优异的成绩考进西北工业大学,小儿子以优异的成绩考进京山一中。由于县政府某些领导的腐败枉法,包庇非法买卖集体土地的犯罪嫌疑人,查封我唯一的一套住房,逼得我们一家人无家可归,背井离乡,妻离子散。一双儿子因我们交不起学费辍学。我在法院说不清案子,维权到北京政府还非法拘留我多次。1、律师代理费300000元,民事带行政法院诉讼费100000元,律师和本人差旅费200000元。2、为维护我家人的尊严和惩罚政府给我和我的家人十年带来的灾难!我要求政府给我老公田启明精神赔偿400000元,大儿子100000元,小儿子100000元。廖爱华本人600000元。请求共计赔偿: 14661334此致湖北省京山县人民政府!申请人:廖爱华青岛开发商行贿日记曝光 国土局不作为女市民今裸体举报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年5月30日消息:隋双胜、王传英夫妻是青岛市市南区燕儿岛路7号楼1单元103户 的居民,隋双胜是青岛枯桃中商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的经理。2011年4月中商园林绿化工程公司与北京天正中广投资集团青岛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后因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手续不全,青岛市建委建管局以《安全隐患责令停工通知书》,公司停工期间,新业公司不仅未支付隋双胜公司赔偿金,还一女二嫁将工程转包给别人,并拒绝为中商公司结算已经施工施工量500多万元的劳动报酬,造成中商公司合同施工办公用房、施工机械不能撤离工地。2012年3月22日,中商公司人员发现,保留在施工工地的办公用房内价值10多万元的设备配件等财产,被正在施工的新业公司非法侵占。2012年6月8日中商公司发现,保留在施工工地的挖掘机被新业公司强行移到工地外烧毁。
正是在与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期间,隋双胜发现新业公司征地手续不全,违反中央招拍挂强制性法规批准地,签订了违法国土出让合同。同时,隋双胜还获得了开发商行贿青岛各部门官员的一本日记,日记出自青岛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副总经理张某,行贿单位有规划、国土、商务区、市北区、人防办、建委、开发局、环保、土地稽查等部门及工作人员姓名;其中三页日记记录了送礼行贿以上的单位、姓名、数字。
针对这些问题,隋双胜、王传英夫妻进行了不断举报,可举报不仅无果,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现在又重新开工了。隋双胜、王传英多次找到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举报、投诉,得到的总是推拖。
隋双胜今天中午告诉本工作室,无奈之下,今天上午,王传英在他的陪同下赤身裸体地走进了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行政大厅,并再次递送举报信,要求局长受理。王传英裸体出现,让行政大厅里的人员目瞪口呆,一位熟悉他们的处长也不知所措。20多分钟后,隋双胜、王传英的举报信终被收下,夫妇二人才离开。
今天到国土局的王传英
以下是行贿日记:
重庆张家兰遭开发商丈夫家暴 法院竟枉法判决离婚
张家兰重庆市云阳县云阳镇蔬菜村7组24号,因家庭暴力被迫在北京维权十年,丈夫胡同俊有五个“老婆”,她是“二老婆”,二人育有一子。胡同俊是云阳县云阳镇人,做开发商,因为有钱,在他身上体现了男人有钱就变坏,胡同俊在与张家兰一起生活期间又与其它女人来往。
2004年5月17日晚上胡同俊从别的女人那里回到张家兰住处时,两人发生争吵,争吵时胡竟拿起菜刀将张家兰左手前臂及右手第三,四,五,手指砍伤,(4,5)手指砍断,经法医鉴定“为重伤,伤残等级为LX级”。
凶手胡同俊因为是开发商神通广大,虽然判决一年半,但是一天监狱没有进过,并且在外面同样风流,法院还竟然荒唐的判决造成重伤的张家兰与其离婚。
离婚后胡同俊不顾其与张家兰的孩子的感受不说,还拒付孩子的生活费等。离婚后的张家兰带着孩子无任何收人,胡同俊不负责任的行为造成孩子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还几次辍学,张家兰多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胡同俊付孩子的生活费及抚养费等,法院枉法判决。张家兰不服判决,继续上告,背井离乡在北京上访,造成多起案件,件件案都是由于家庭暴力一案所引起,件件案都告状无门。
张家兰长期在北京上访被非法拘留,还有三峡移民都没有办成,现在无家可归流浪北京乞讨,重庆高院还多次在北京找不明身份的人跟踪张家兰,造成张家兰在北京都没有安全感,告状十年都不敢回重庆租住的房子。
伍立娟
2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