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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张学才 |
性别: 男 |
年龄:不详 |
籍贯: 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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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难者单位、职业 |
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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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发生地 |
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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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
妻子赵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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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
2009年春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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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
2011年 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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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
石景山五里坨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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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
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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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
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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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否联络方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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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2009年春节,被妻侄灌醉后的张学才,经妻子赵娴(化名)授权,被送入北京石景山五里坨医院,强制治疗长达26个月。 石景山五里坨医院回复,根据精神病医疗界“谁送来谁接走”的行业规则,患者作为“送至人与医院合同标的物”,张学才如需出院,必须得到送治人赵娴同意。此前,2009年3月16日,张学才妻子赵娴已向五里坨医院出具“指示信”,以原告监护人身份,要求医院限制原告的人身自由。 2011年4月24日,张学才已被家属从五里坨医院接回家中。而石景山区法院对于张学才的起诉,目前仍在立案审查过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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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来源:腾讯大闽网http://fj.qq.com/a/20110509/000242.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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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时间:201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