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19年7月27日消息】黑龙江省绥化市访民张彦平
张彦平,女,今年62岁,是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林业局新生国有
)合谋贪污,截留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曾经在2010年3
2011年7月21日北林区信访局凭借伪造上访信,改变张彦平的
2012年2月至2017年3月张彦平先后遭到8次行政拘留,具
2012年5月9日,张彦平到黑龙江省信访局(哈市花园街161
2012年11月11日,张彦平陪同妹妹张艳敏到北京协和医院看
2014年7月2日张彦平到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邮局给国家领导人
2014年12月10日,由于北林区政府信访局不解决问题,张彦
2015年2月3日,2015年6月12日,2015年6月27
2017年3月4日到北京天安门看升旗,过安检时被查身份证,又
此后张彦平再没去过北京。2017年9月30日,张彦平在家接到
2017年11月7日绥棱县检察院的检察官欺骗张彦平说:写一个
2018年12月27日绥棱县法院开庭审理张彦平寻衅滋事一案,
张彦平对此判决不服,于2019年1月2日提起上诉,绥化市中级
绥棱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28日受案,6月24日告知绥棱
下面有两段录音,一个是2019年6月24日绥棱县检察院控告科
7月24日家属给控告科的检察官打电话,该检察官告知需要等绥棱
家属对此提出质疑,难道一个因揭发检举被陷害的冤假错案就这么难
家属张艳敏电话:1384676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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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彦平实名举报领导贪污被判刑
,因实名举报单位领导贪污腐败问题,遭打击报复被以寻衅滋事罪判 刑3年,张彦平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被最高院发回当地重审, 但绥棱县法院一拖再拖,时至今日不审不判, 继续将张彦平关押在绥棱县看守所里,也不通知律师何时开庭。 林场的退休职工。2009年开始反应北林区林业局局长杨清福和副 局长杨国庆(兼职国有林场场长 月到绥化市北林区检察院实名举报,北林区检察院在同年6月份拿到 北林区国有林场的账本和传票,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取证, 已经查出:杨国庆贪污70多万,这笔钱不包括退耕还林补贴资金4 13万多元。杨清福和杨国庆凭借雄厚的资金和强权,打通关系,从 北林区检察院将账本和传票拿回,拿回不到20天就报案北林区公安 机关:仓库被盗账本和票据丢失。北林区检察院不给张彦平任何处理 结果。 诉求,将张彦平所要的“土地使用权”改为"土地所有权’ 来认定张彦平的诉求是无理诉求。将张彦平的信访案件终结, 信访局违反《信访条例》的规定,终结案件没有给张彦平终结手续, 导致张彦平的案件不能进入复议和诉讼阶段。无奈之下张彦平只好进 京上访,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体时间地点如下:2012年3月9日下午,张彦平在北京南站等车 时被大公交车拉去久敬庄,被北林区信访局驻京办主任王一汉接出后 雇车送进黑监狱一天一夜,3月10日晚有雇车拉回北林区,于3月 11日晚实施行政拘留十天。 号)反应北林区信访局终结不给手续等违法违纪问题,遭到信访局洪 秀义买通省政府保卫处李庆红出具伪证陷害被拘留十天。 病被北林区林业局、北林区检察院、北林区信访局三家联合截住,调 动警察将妹妹腰椎摔成滑脱、腹腔压出血,之后2人被强行押回,不 许张艳敏去医院检查,使用过期的拘留证(2012年5月11日钉 在张彦平的拘留卷中)对张艳敏实施拘留。因姐妹俩同时被拘留, 造成家中患病的父亲张洪无人照看,其后鼻子流血不止, 一个人冤死家中。张彦平的此次拘留经行政复议后被撤销, 但至今不给任何赔偿。 邮寄信件,由于身份证上被设限导致被送进久敬庄,因为没有扰乱公 共秩序,被北京警察给予训诫。7月4日被北林区公安局行政拘留十 天。 平又到北京中南海邮局邮寄信件,邮寄完到14路站点等车时被查身 份证件后,送去久敬庄。回来后被北林区公安局行政拘留十天。 日,同样被北林区公安局分别行政拘留十天。 一次被送去久敬庄,回来后同样被拘留十天。 北林区林业局纪检书记姜洪波的电话通知到北林区信访局开听证会解 决问题,张彦平于30日下午上班时间准时到达信访局,刚到信访局 就被北林区治安队押走,然后以之前的8次行政拘留为由, 被定为寻衅滋事罪,将张彦平刑事拘留在绥化市看守所里。 认罪悔罪就出去了。张彦平在一张空白纸上写下“认罪悔罪”四个字 后,于当天办理了取保候审。2018年10月16日张彦平寻衅滋 事一案,被北林区公安局起诉至绥棱县检察院。2018年10月3 0日绥棱县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2018年11月15日,绥棱县 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宏伟对张彦平提起公诉发出量刑建议书。 在开庭审理时,公诉人没有按照“罪刑法定原则”对张彦平给予公平 公正,反而以推理的形式对张彦平从重定罪量刑。将事实不清, 证据不足的寻衅滋事罪强行加在张彦平的身上,从重判决张彦平有期 徒刑三年。法院于27日当天将张彦平收进监狱(绥棱县看守所), 张彦平的律师提出会尽快向合议庭提交律师建议涵,而绥棱县人民法 院完全不在意律师建议函,于次日(28日)就枉法作出判决, 判处张彦平三年有期徒刑。 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16日作出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撤销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人民法院( 2018)黑1226刑初93号刑事判决;二、发回黑龙江省绥化 市绥棱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检察院申请延期,7月5日张彦平的家人申请取保候审, 绥棱县法院却一拖再拖,总是告知主管领导不在, 一直到7月24日才告知取保申请收到了。 检察官打来的电话,告知我最高检察院转办的关于《举报控告信》 收到了,会给我一个答复意见,我让其给我一个书面的答复,绥棱检 察院说会给我邮寄过来。我等了一个月,没有收到答复意见。 县法院判决下来,才能给答复。家属口头向检察官控告绥棱法院推诿 扯皮,至今不给答复,该检察官也说发回重审的案件期限是三个月, 4月28日距离7月28日还有4天。时至今日,绥棱县法院不审不 判,继续将张彦平关押在绥棱县看守所里,也没有通知律师何时开庭 。 以下判吗?家属希望中央扫黑除恶第十四督导组,能够严查黑龙江省 绥化市北林区林业局涉黑贪腐大案,以及官员恶意栽赃陷害打击迫害 举报人的违法犯罪问题! 张彦平因举报领导贪污被判刑
【民生观察2019年7月27日消息】黑龙江省绥化市访民张彦平,因实名举报单位领导贪污腐败问题,遭打击报复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3年,张彦平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被最高院发回当地重审,但绥棱县法院一拖再拖,时至今日不审不判,继续将张彦平关押在绥棱县看守所里,也不通知律师何时开庭。
张彦平,女,今年62岁,是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林业局新生国有林场的退休职工。2009年开始反应北林区林业局局长杨清福和副局长杨国庆(兼职国有林场场长)合谋贪污,截留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曾经在2010年3月到绥化市北林区检察院实名举报,北林区检察院在同年6月份拿到北林区国有林场的账本和传票,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取证,已经查出:杨国庆贪污70多万,这笔钱不包括退耕还林补贴资金413万多元。杨清福和杨国庆凭借雄厚的资金和强权,打通关系,从北林区检察院将账本和传票拿回,拿回不到20天就报案北林区公安机关:仓库被盗账本和票据丢失。北林区检察院不给张彦平任何处理结果。
2011年7月21日北林区信访局凭借伪造上访信,改变张彦平的诉求,将张彦平所要的“土地使用权”改为"土地所有权’来认定张彦平的诉求是无理诉求。将张彦平的信访案件终结,信访局违反《信访条例》的规定,终结案件没有给张彦平终结手续,导致张彦平的案件不能进入复议和诉讼阶段。无奈之下张彦平只好进京上访,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2年2月至2017年3月张彦平先后遭到8次行政拘留,具体时间地点如下:2012年3月9日下午,张彦平在北京南站等车时被大公交车拉去久敬庄,被北林区信访局驻京办主任王一汉接出后雇车送进黑监狱一天一夜,3月10日晚有雇车拉回北林区,于3月11日晚实施行政拘留十天。
2012年5月9日,张彦平到黑龙江省信访局(哈市花园街161号)反应北林区信访局终结不给手续等违法违纪问题,遭到信访局洪秀义买通省政府保卫处李庆红出具伪证陷害被拘留十天。
2012年11月11日,张彦平陪同妹妹张艳敏到北京协和医院看病被北林区林业局、北林区检察院、北林区信访局三家联合截住,调动警察将妹妹腰椎摔成滑脱、腹腔压出血,之后2人被强行押回,不许张艳敏去医院检查,使用过期的拘留证(2012年5月11日钉在张彦平的拘留卷中)对张艳敏实施拘留。因姐妹俩同时被拘留,造成家中患病的父亲张洪无人照看,其后鼻子流血不止,一个人冤死家中。张彦平的此次拘留经行政复议后被撤销,但至今不给任何赔偿。
2014年7月2日张彦平到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邮局给国家领导人邮寄信件,由于身份证上被设限导致被送进久敬庄,因为没有扰乱公共秩序,被北京警察给予训诫。7月4日被北林区公安局行政拘留十天。
2014年12月10日,由于北林区政府信访局不解决问题,张彦平又到北京中南海邮局邮寄信件,邮寄完到14路站点等车时被查身份证件后,送去久敬庄。回来后被北林区公安局行政拘留十天。
2015年2月3日,2015年6月12日,2015年6月27日,同样被北林区公安局分别行政拘留十天。
2017年3月4日到北京天安门看升旗,过安检时被查身份证,又一次被送去久敬庄,回来后同样被拘留十天。
此后张彦平再没去过北京。2017年9月30日,张彦平在家接到北林区林业局纪检书记姜洪波的电话通知到北林区信访局开听证会解决问题,张彦平于30日下午上班时间准时到达信访局,刚到信访局就被北林区治安队押走,然后以之前的8次行政拘留为由,被定为寻衅滋事罪,将张彦平刑事拘留在绥化市看守所里。
2017年11月7日绥棱县检察院的检察官欺骗张彦平说:写一个认罪悔罪就出去了。张彦平在一张空白纸上写下“认罪悔罪”四个字后,于当天办理了取保候审。2018年10月16日张彦平寻衅滋事一案,被北林区公安局起诉至绥棱县检察院。2018年10月30日绥棱县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2018年11月15日,绥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宏伟对张彦平提起公诉发出量刑建议书。
2018年12月27日绥棱县法院开庭审理张彦平寻衅滋事一案,在开庭审理时,公诉人没有按照“罪刑法定原则”对张彦平给予公平公正,反而以推理的形式对张彦平从重定罪量刑。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寻衅滋事罪强行加在张彦平的身上,从重判决张彦平有期徒刑三年。法院于27日当天将张彦平收进监狱(绥棱县看守所),张彦平的律师提出会尽快向合议庭提交律师建议涵,而绥棱县人民法院完全不在意律师建议函,于次日(28日)就枉法作出判决,判处张彦平三年有期徒刑。
张彦平对此判决不服,于2019年1月2日提起上诉,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16日作出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撤销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人民法院(2018)黑1226刑初93号刑事判决;二、发回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绥棱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28日受案,6月24日告知绥棱检察院申请延期,7月5日张彦平的家人申请取保候审,绥棱县法院却一拖再拖,总是告知主管领导不在,一直到7月24日才告知取保申请收到了。
下面有两段录音,一个是2019年6月24日绥棱县检察院控告科检察官打来的电话,告知我最高检察院转办的关于《举报控告信》收到了,会给我一个答复意见,我让其给我一个书面的答复,绥棱检察院说会给我邮寄过来。我等了一个月,没有收到答复意见。
7月24日家属给控告科的检察官打电话,该检察官告知需要等绥棱县法院判决下来,才能给答复。家属口头向检察官控告绥棱法院推诿扯皮,至今不给答复,该检察官也说发回重审的案件期限是三个月,4月28日距离7月28日还有4天。时至今日,绥棱县法院不审不判,继续将张彦平关押在绥棱县看守所里,也没有通知律师何时开庭。
家属对此提出质疑,难道一个因揭发检举被陷害的冤假错案就这么难以下判吗?家属希望中央扫黑除恶第十四督导组,能够严查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林业局涉黑贪腐大案,以及官员恶意栽赃陷害打击迫害举报人的违法犯罪问题!
家属张艳敏电话:138467648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