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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德春为子维权被打被限制人身自由

    【民生观察2022年5月16日消息】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衡龙桥镇三峡移民张德春的独子赵生财,2014年因工伤致残,公司老板有保护伞不但不负责医药费,反而请黑恶势力将赵生财打成植物人,目前已经瘫痪在床6年多。张德春夫妇经过多方投诉维权,儿子才被安排住进赫山区医院,张德春夫妇俩人在医院轮流看护,俩人被当地部门派人监视,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不准他们随意离开医院。

    2004年为了国家建设三峡,张德春离开了祖祖辈辈的故乡,移民到了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衡龙桥镇。

    张德春的独子叫赵生财,是湖南省益阳市高新区道和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员工。2014年正月初六那天,天空下着大雪,赵生财在上班期间,突然被机器掉下来压断了他的大拇指。

    当时老板彭兴文没有及时将赵生财送往医院抢救,倒在地上流血一个多小时后,在工友的再三催促之下,彭兴文才叫人送往医院治疗。

    赵生财住进医院后,老板彭兴文后续没有拿一分钱的医疗费、护理费、生活费,把赵生财一个人丢在医院,也没有通知家属。

    彭兴文欺骗赵生财说,先把手治好了他报销医药费,再补3个月的工资。张德春夫妇在得知儿子赵生财的情况后,立刻赶往医院进行护理。但随后,彭兴文就像鬼一样的失踪了。

    到了3月份,赵生财的手还没有治好,本就不富裕的家中再也拿不出医疗费了。无奈之下,赵生财亲自打借条,向彭兴文借款4千元用于治疗费,但遭到彭兴文拒绝,他一分钱也不愿借。

    张德春说:“我们报案后要求警方对儿子作伤残鉴定,警方勾结益阳市银城司法所,给我儿子作出一个不构成伤残鉴定的结果,导致老板彭兴文既不负责医药费用又不进行工伤赔偿。”

    5月2日,走投无路的张德春只好求当地村支书蔡立中出面协调,村支书把赵生财和几个家属带到公司他就马上返回了,众人拿着发票在公司里,向彭兴文讨要医疗费。但彭兴文仗着自己有保护伞,不但不负责医药费,反而指使十几个黑恶人员,将赵生财及其家人共5人关在小屋里打伤,此次被打后,因无钱医治导致赵生财成为植物人。

    当时报警后,黄团岭派出所警察出警,但以刘国荣所长为首的警察却充当彭兴文的保护伞,不仅不抓捕打人凶手,还搞冤假错案。

    张德春认为警方包庇老板彭兴文,对家人被打一案处理不公,遂拖着病体,逐级上访讨要说法。

    2015年,张德春夫妇再次找到彭兴文,遭到其雇佣的黑恶势力威胁,后来又去找市政府、移民局等多家相关部门反应情况均无果。

    3年多来,夫妻俩靠乞讨来维持儿子的医疗费用。为了省下钱给儿子治病,夫妻俩经常都是在垃圾箱里,捡别人吃剩的饭菜来维持生命。

    2016年12月30日,黄团岭派出所刘国荣所长通知张德春夫妇,以及镇政府司法所、移民局等负责人,去赵生财所在公司进行调解。

    当日早上8点多,张德春一家人来到公司大门口,但遭到保安拦截,保安不让张德春一家人进去,后来把张德春一家关在电梯里长达14个小时,期间身体本就吃不消的赵生财因缺氧停止了呼吸。经过多次求救,公司管委会李主任、贺主任,才于第二天凌晨一点多钟,用俩人的私家车,把赵生财送往第三人民医院进行抢救。

    2017年,益阳市公安局给予信访答复意见书,责令朝阳分局对赵生财一案重新办理。但当地有关部门领导欺下瞒上,一直拖着不解决。

    2017年1月2日,一位好心人帮张德春的儿子写了一个申请,叫他们去找益阳市人民政府领导申请贫困户。

    当日早上八点多钟,张德春带着儿子来到益阳市人民政府门口,好话说尽恳求保安让他们进去找领导,可保安无动于衷,让她们离开,张德春不走坚持要进去见领导,结果被十几个保安抓住打倒在地,随后被抬上警车拖走扔在了马路边……

    2020年9月11号,张德春到省巡视组《羽星宾馆》递交信访材料,赫山区信访局陈卫兵主任给她登记了身份证,叫她进去。不一会儿,衡龙桥镇镇政府综治办工作人员殷秋奇,突然喊一群铁警将张德春打成轻微伤,至今不负责医药费用,也没有一个说法。

    为了向上级领导交差,衡龙桥镇政法委书记潘正杰和赫山区移民局副局长蓸智明俩人,联合起来制造假材料,说赵生财是遗传他的父亲,是自己生的病,并将造假材料交给益阳市司法局,二人利用职务便利欺下瞒上。

    2021年9月17日,益阳市公安局瞿晏平局长答应过了中秋节解决赵生财的工伤问题,可第二个星期张德春去找他,他却调走了。

    在张德春夫妇不断的努力和维权下,赵生财终于被安排住进赫山区医院,现在靠鼻孔里插管子维持生命,就连喝水都是用注射器打进管子里,至今已经瘫痪在床6年多了。

    目前,张德春夫妇俩人轮流在医院看护儿子,当地有关部门则安排不明人员对他们进行24小时监视,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不准夫妇俩随便离开医院,更不准夫妇俩去上访反映问题。

    张德春哭诉:“6年多了,儿子都没有叫过我一声妈妈呀!我们一家现在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啊!习主席救救我的儿子,救救我的家呀!”

    张德春电话:17873740705

  • 湖北襄大集团张德武等人庭审情况

    【民生观察2021年11月4日消息】2021年10月27日湖北襄大案一审在湖北十堰竹溪县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经历22个月侦查,前后4次退侦,8次延期。竹溪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作出不涉黑不涉恶的决定,并撤回对3家公司的起诉,但仍以寻衅滋事等5项罪名起诉。法院以疫情之名,变相限制旁听,一个当事人只允许2个旁听名额。相关羁押人员身体情况非常糟糕,律师全部做无罪辩护。

    因各地员工、农户、合作厂家机构及社会各界对襄大案件庭审十分关心,不断追问详细情况,现就大家关注的一些问题作出统一回复:

    1.案件情况怎么样?

    案件经历22个月侦查,前后4次退侦,8次延期。竹溪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作出不涉黑不涉恶的决定,并撤回对3家公司的起诉,但仍以寻衅滋事等5项罪名起诉。

    2.庭审能不能旁听?有没有网络直播?

    一个当事人只允许2个旁听名额,在每个旁听家属旁边会安排他们“内部”人员,或者参与侦查的人员(后来被律师发现),被安排过来“上班”的很多旁听人员进来后经常睡觉,不旁听。安检的时候封存所有律师手机,以疫情之名,变相限制旁听,很多人想来旁听均被拒绝。

    家属和律师均强烈要求网络直播,公开透明案件全部完整情况,因为竹溪法院完全具备网络直播的条件。庭审前,辩护人依法申请相关证人以及另案被告人出庭作证并接受对质,未被准许,不让证人出庭。我们非常担心案件被暗箱操作,进行封闭审判,担心案件已经被相关人员内定结果。

    3.庭审情况怎么样?

    一审于10月27日开庭,10月31日休庭,第二次开庭将于11月12日进行。庭审中多名被告人当庭陈述侦查人员杨某、尹某等侦查人员编造笔录、造假笔录、诱供等问题;赵某、韩某、范某等侦查人员威胁要搞当事人在北京公安局工作的儿子,每天带着手铐脚铐审讯12个小时以上,耳朵听力几乎失聪,尾椎骨3456全部突出,经常疼的完全不能动弹。

    检察院庭审中出示虚假证据,比如,公安2019年取证的时候,所请“被害人”说他妻子41岁,公安提供给检察院的2013年信件他妻子还是41岁,也就说2013年和2019年,他的妻子均是41岁。而且检察院当庭出示的部分证据直接侮辱党和国家领导人,旁听人员均看的清清楚楚,稍后我们会将相关细节和内容邮寄给相关部门。

    当辩护人发问到核心问题时,公诉人没有任何理由仅仅提出“反对”二字,审判长立即说:“反对有效”,而辩护人在质证环节常常被随意打断。

    其中一名被告人被关押2年,在庭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他当庭对指控提出异议,并详细描述了当时的具体情况,10月31日庭审休庭时(也就是取保后仅仅2天后),在没有任何新证据的情况下,对符合取保,已经取保2天的当事人再次逮捕,所有辩护人及家属均认为是明显的报复行为,想封口,并以此威胁其他被告人。另一位被告人被关押了1年8个月,检察院指控的事实、证据和国家法律在没有任何变化的情况下,将量刑由1年2个月,调整为1年8个月,仅仅是为了“实报实销”。

    4.相关人员身体情况怎么样?

    襄大集团党委书记范生汉由于在看守所被关到昏迷瘫痪,目前仍在医院治疗,瘫痪在床,有严重的语言和认知障碍,张德武在看守所得了严重的甲亢,指标达到2800多,龚玉新在看守所被关导致无法正常走路,耳朵几乎失聪,张小龙至少瘦了50斤以上。家属旁听时均不断哭泣,并表示要控告到底。

    5.为什么只开了5天庭审?

    开庭前一天,法院突击将8本卷宗及132份同录提供给辩护人,检察院说同录不是证据,被当庭指出错误。诸多被告人当庭控诉相关侦查人员造假、伪造笔录,不进行同录或者提前“谈好后”选择性同录,凡是无罪的自我辩护均故意不记录。

    或者先“思想教育”被告人一段时间,然后威胁必须按照侦查人员说的录,每天至少12个小时谈“思想教育”,身体不适,让医生每2个小时检查一次身体,每3个小时换一批人进行讯问。侦查人员告诉相关被告人,张德武能不能活着出来还是个问题,要没收张德武全部家产,其他人员只要配合,不会没收。

    笔录与同录存在大量实质性差异,仍有大量同录还没有提供给辩护律师査看,竹溪县法院决定于11月12日再次开庭。多名当事人及辩护律师要求当庭对质,目前仍没被批准。

    6.冤案自古以来都有,你们要认命。

    案件审理了5天,很多情况已经非常清楚了,律师全部做无罪辩护,被告人及律师均十分坚定是无罪的,极少数“认罪认罚”家属告诉我们:“一家老小都还要生活,人已经被他们关了那么久了,只要能放出来,他们让认什么罪都行。”我们湖北省委多次提出要依法治省,让法治成为湖北发展核心竞争力。尽管案件存在诸多违法行为,但我们坚信湖北省委提出的依法治省不是一句空口号,最终一定能落实。

    虽然都说“公安永远不会办错案”,但违法造假包装所谓的罪行,造假笔录、造假证据,莫须有,一定会被发现,现在不是封建社会,我们党一直强调建设法治社会,我们一定会向省委省政府伸冤,一定会持续向省高院、省检察院反映客观情况,多名被告人要求家属和律师一定要为他们伸冤,把冤情给领导说清楚,督促基层依法办案、依法审判。

    7、你们对案件怎么看?

    我们只有一个请求,就是公开直播审理,请求省委、省纪委、省政法委及公检法领导都能够关注并旁听本案,看看案件是如何被包装,我父亲等人是如何被陷害的。听汇报很多时候都是虚假的,旁听是最直观的,或者看看全部庭审录像,一看便知。

    案件背景:

    张德武是湖北襄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襄大集团于2001年创立,资产达七十六亿,员工六千多人,关联养殖农户一万多家。案发前公司生猪养殖量居湖北第一、全国第八,连续多年入选全国民企500强,曾连续14年被写入宜城市政府工作报告。

    2019年,张德武等公司管理层因涉黑等多项罪名被十堰市竹溪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后,襄大集团经营情况持续恶化,一直游走在破产的边缘。

    负责侦办该案的十堰市公安局、竹溪县公安局在明知张德武等人不构成黑社会的情况下,不仅没有及时纠正对黑社会的定性错误,反而变本加厉,严重违法办案——竹溪县公安局紧急大规模违法取证,利诱、欺骗、胁迫当事人认罪认罚,虚构本案构成黑社会犯罪的假象,向上级部门虚假汇报。

    为了继续给张德武罗织罪名,竹溪县公安局让他人指证张德武犯罪,又悍然抓捕了负责企业日常事务的总经理张国祥,并持续冻结公司1.5亿元的流动资金,使原本经营困难的企业雪上加霜,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使企业几乎陷入破产的深渊。

    2021年6月2日,襄大集团公开表示将自己的全部资产捐献给政府,并恳请政府全面接管,以确保企业存活。这种民营企业自愿捐献全部资产的行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2021年10月27日该案一审在竹溪县法院开庭审理,10月31日休庭,第二次开庭将于2021年11月12日进行。

  • 张德武案的情况反映

    “中国民企自愿充公第一案”之十堰市公安局违法办理

    2019年,张德武等公司管理层因多项罪名被十堰市竹溪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后,襄大集团经营情况持续恶化,一直游走在破产的边缘。2021年6月2日,襄大集团公开表示将自己的全部资产捐献给政府,并恳请政府全面接管,以确保企业存活。这种民营企业自愿捐献全部资产的行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湖北省、襄阳市及宜城市的三级领导对企业的经营情况非常关心,给予了大力支持,才使襄大集团勉强惨淡维持至今。

    但目前,负责侦办本案的十堰市公安局、竹溪县公安局在明知张德武等人不构成黑社会的情况下,不仅没有及时纠正对黑社会的定性错误,反而变本加厉,严重违法办案——竹溪县公安局近期紧急大规模违法取证,利诱、欺骗、胁迫当事人认罪认罚,虚构本案构成黑社会犯罪的假象,向上级部门虚假汇报。

    一、公安机关威逼利诱当事人认罪认罚,企图以虚假的认罪认罚蒙骗上级。

    辩护律师在会见当事人时,多名当事人均反映办案人员存在哄骗其认罪认罚的情况。

    如龚某某在会见中表示,讯问人员劝自己认罪认罚,只要能够指证张德武,就对其从宽处理、认定为黑社会组织的一般参与者。龚拒绝认罪认罚后,讯问人员进一步表示,其他同案被告人都已经认罪认罚,企图以此引诱其主动认罪。更有甚者,部分办案人员购买礼品会见范某某的家属,通过做家属思想工作的方式,变相逼迫当事人认罪认罚。

    以上行为毫无疑间属于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滥用,其目的显而易见——在全案明显不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证据完全不足的情况下,用欺骗的方式获取犯罪嫌疑人的认罪认罚,将本案虚假包装成黑社会,以此将本案强行拔高、错误认定,欺骗糊弄上级领导,以掩盖竹溪县公安局之前侦查方向的错误。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应当以犯罪嫌疑人行为构成犯罪为基础,并以对自愿性的保障为核心。本案中,办案人员通过欺骗、利诱、场外影响的方式干扰犯罪嫌疑人的心态,违反了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已经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同时,这也是全案证据缺失、定罪困难的一种体现,公安机关严重依赖当事人自身的有罪供述达到其办案目的,对这种拼凑罪名、强迫当事人认罪认罚以凑数的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及时纠正。

    二、竹溪县公安局在审查起诉阶段违法提审当事人。

    在律师会见中,多名犯罪嫌疑人均表示近期受到了竹溪县公安局集中、高频次的讯问。张德武、张某德等人的证言及看守所的提审记录能够充分证明竹溪县公安局、十堰市扫黑办的办案人员在检察院主导的审查起诉阶段,违法冒用检察机关的提审证件多次参与案件、开展侦查活动,并就案件事实问题再次与当事人反复纠缠。不仅讯问程序严重违法,讯问过程中甚至出现了“刑讯逼供”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侦查与审查起诉是相互分离的两个办案阶段,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就意味着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的结束,侦查机关无权再在审查起诉阶段开展任何侦查活动,期间获取的材料也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本案早已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但作为侦查部门的竹溪县公安局仍然多次通过提审的方式继续侦查,已经突破了现行立法对“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的规定,使得案件”边侦查、边起诉”、极大地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重违法。

    显然,竹溪县公安局种种违法行为表明——目前该案的侦查结果远没有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并不符合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而竹溪县公安局在证据不充分,并且事实上也不可能存在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强硬拔高、生搬硬凑,将案件移送到竹溪县检察院。现在案件出现了证据不充分、无法定罪的重大问题,竹溪县公安局已经犯下了自己虚假立案侦查、浪费司法资源的错误,不得已违法冒用检察机关的提审证,违法编造证据,妄图掩盖自己的失误。

    三、抓捕总经理张国祥,使企业经营几乎瘫痪。

    竹溪县公安局为了继续给张德武罗织罪名,让他人指证张德武犯罪,又悍然抓捕了负责企业日常事务的总经理张国祥,使原本经营困难的企业雪上加霜,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使企业几乎陷入破产的深渊。而且不贯彻保护民企业、不影响企业经营的政策,拒不给张国祥变更强制措施。公安在审讯时,毫不掩饰其目的:“你就说是张德武指使你的,你要是不说,你就是主犯,你要是说了,他就是主犯…”

    四、明知襄大集团随时会破产倒闭,竹溪县公安局拒不解冻1.5亿元经营性流动资金。

    现金流是企业的命脉所在,从侦查阶段至今,襄大集团有共1.5亿元的流动资金被竹溪县公安局持续冻结,这笔钱是用于支付养殖户工资的正常费用,与涉案罪名无关。目前,由于公司资金链脆弱,正常生产经营难以为继,襄大集团不得不低价变卖一些配种所用的母猪、刚刚出生的小猪,通过这样断绝后路的方式进行暂时的资金周转。

    经过千辛万难,在襄阳市、宜城市政府的大力帮助下,企业总算是度过了难关。但是近几个月来,猪肉价格持续下跌,据粗略计算,每卖出一斤猪肉、襄大集团就会亏损2-3元钱,饲料供应商、养殖户的欠款等都已经无法偿还,襄大集团无力周转、已经站在了破产的边缘。因此,我们多次向竹溪县公安局提出申请,请求解冻这部分流动资金以作急用、救活企业,但竹溪县公安局多次均无理拒绝企业解冻的请求,对企业的存活与否毫不关心。

    当前的大背景下,我国一直致力于打造更完善的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保护民营企业、企业家的财产合法权益,避免涉案强制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活动的不利影响。但竹溪县公安局却反其道而行,明知襄大集团处于破产边缘、情势危急,却依然牢牢冻结其合法流动资金,拖延案件进度,使得襄大集团的经营情况日益恶化、资产流失,展现了对民营企业的极大恶意,可以说,这笔资金就是目前襄大集团的命脉所在。作为湖北省猪肉行业乃至全国农畜行业的龙头企业,襄大集团虽然朝不保夕,但其品牌仍然保持着极强的竞争力,还能继续为湖北的生猪养殖业尽一份力。因此,我们恳请贵单位考虑到本案的实际情况及企业的生存困境,将这笔资金予以解冻。

    五、本案不应当由竹溪县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合议庭组成人员或者独任审判员,不得再参与本案其他程序的审判。

    本案系被分案处理的案件,在张德武及部分当事人被竹溪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的过程中,其他被指控参与张德武案的十几名当事人已经被竹溪县法院另案判决,审理这些案件的法官已经在质证不充分的情况下认定了多起犯罪成立,如果再审理张德武等人的案件,无疑属于未审先判,应当回避。而竹溪县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仅有三名员额法官,他们依法均应当回避本案的审理,此时竹溪县法院出现了无刑事法官可用的局面,不具备审理本案的条件。

    同时,十堰市内联合执法的情况已经非常严重,十堰市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的主要领导早在2018年就已“三长会签”的形式提前深度介入,对本案下了“有罪判决”,法院的独立审判权已经无法保证,竹溪县检察院、法院均不适合继续管辖本案。

    综上所述,十堰市公安局、竹溪县公安局在办理本案的过程中存在多项严重违法情形,已经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使得襄大集团处于无力经营、即将破产的困境当中,事关紧要,特此反映。希望全社会能够关注、监督襄大集团张德武等人涉黑案进程,确保案件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维护民营企业及企业员工、养殖户等相关人员的利益,真正把营商环境建设落到实处。

    反映人:张德武案家属
    2021年7月13日

  • 青岛访民张德兰孔强、湖北访民廖爱华分别遭拘留

    民生观察网2014-10-3消息:前天,本网发布了山东青岛维权上访人林秀丽在北京被抓的消息(青岛维权人林秀丽十•一天安门游玩被带走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014/1001/10958.html)。今天上午10点左右,林秀丽再次发来消息说,她被押回青岛后已被释放,但另二位和她一辆车押回的青岛访民张德兰、孔强被拘留了。
     
    另外,昨天被押回湖北京山的访民廖爱华(湖北京山廖爱华、郑州刘红霞分别从北京被押回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014/1002/10964.html)也给本网发来消息说,她又被拘留了。

  • 福建维权人士张德锦被国保警告“不要在网上乱发东西”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2-20消息:今天上午,福建省顺昌县维权人士、独立参选人张德锦被顺昌县国宝找上家门约谈。来人是顺昌县国宝大队长申文彬和片警杨建辉,他们警告张德锦“不要在网上乱发东西”,不要围观。
     
    几天前,张德锦通过海外媒体,发布了他家楼下一菜市场人员上访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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