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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文鹏案海南方面恶意审查律师身份并禁止会见

    【民生观察2025年1月9日消息】海韵集团执行总裁兼总法律顾问张文鹏因为公司维权而被打击报复案,近日海南方面对律师身份的恶意审查到了变态程度:律师证被质疑,委托书被疑假签字,被称利害关系人,还被称是案件犯罪嫌疑人等等。律师前往看守所要求会见被拒。

    2025年1月9日,据微信公众号“燕赵悲歌最难平”发文,海南侦办的张文鹏寻衅滋事案,两任辩护律师前仆后继,全都因“利害关系”成了陪绑。

    警方一句“有利害关系”犹如利剑下的诅咒,轻松给法律人的专业辩护判了死刑立即执行。

    先来说说第一任律师。

    大老远奔赴三亚,护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却在派出所里被警察上楼汇报后一转身——律师证件被质疑,被怀疑是假签字,要追究刑事责任;还送个新身份——犯罪嫌疑人。

    出来后,律师还是打算去看守所碰碰运气。所幸第一看守所的警察倒还客气,告诉他,张文鹏被关在第二看守所。

    于是律师一路狂奔到第二看守所,又是解释新证证明,提交资料,好不容易终于见着了当事人。

    可好景不长,会见到一半,就被执法人员喊停,说禁止会见。

    接下来,一通电话告诉第一任律师:“你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不能再当辩护人了,而且你可能也跟着成了犯罪嫌疑人。”

    好家伙,搁这儿给律师整了个全家桶。警察的理由更是绝妙,你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暂且别当辩护律师了。

    吓的律师本人赶紧给自己的律师朋友连夜寄委托手续——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谁知道明天就不会被套上另一顶帽子?

    海南警方不仅当选手,还当裁判,而且还玩帽子戏法。

    等到第二任律师黄海上场,依旧收到同样的倒霉催:“对不起,你跟案件有利害关系,看守所不安排会见。”

    海南警方这一次,以寻衅滋事之名关押张文鹏,又以有利害关系之锤击退律师。他们这样胡乱扣帽子,是不是就是一种寻衅滋事?

    翻阅《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看不出哪里有警察可以一句话就把律师定成嫌疑人的条文。

    更妙的是,不仅第一任律师被指“有利害关系”,第二任律师也落得同样下场。

    据悉,现年31岁的张文鹏,曾是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一名实习律师。因举报青岛司法局的腐败,遭报复被永久禁止执业。

    自2015年起,海韵集团与三亚市政府,因合作开发三亚半岭温泉项目产生纠纷,三亚政府单方面终止协议。海韵集团诉诸法律,获赔26亿元,已收到17亿元政府赔偿款,还有9亿元欠款。

    但事情出现反转,2019年8月,三亚当局把海韵集团垫付的开发成本下调到11亿,要求其归还6亿元,海韵集团不服,提起反诉。

    2020年8月,海韵集团董事长陈宪清及公司上百名高管集体被抓,并被控“合同诈骗”等多项罪名。集团也被三亚当局托管给国企三亚旅文集团,禁止一切财务支出,包括发放员工工资。

    2024年6月,张文鹏受律师张庆方推荐并接受海南海韵集团总裁陈宪清的任命,担任海韵集团执行总裁兼总法律顾问。

    2024年7月,张文鹏到旅文公司交涉,被吉阳分局公安警告其违法、扰乱单位秩序。

    2024年8月,发生了海韵集团员工集体维权要工资的事件。

    2024年9月24日,张文鹏被海南三亚市吉阳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罪刑事拘留,25日被羁押于三亚市第二看守所。

    在被关进看守所前,张文鹏遭到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荔枝沟派出所民警刘广鼎的刑讯逼供、殴打虐待。之后,张文鹏的辩护律师李国蓓律师就民警刘广鼎滥用职权、刑讯逼供的违法行为,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递交了控告信,要求对该民警进行立案调查。

    而就在张文鹏被刑事拘留前,该案辩护人张庆方律师被司法局通知拟将吊销其律师执照。

    2024年9月27日上午,李国蓓律师前往三亚市第二看守所要求会见张文鹏,看守所却不给予安排,并称律师会见必须得到办案单位的批准,之后律师遭到无赖式刁难。

    之后在多重努力下李国蓓律师才得以会见了当事人张文鹏。

    2024年10月8日,张文鹏发出公开声明称,他目前被关押在三亚市第二看守所。张文鹏不认为自己违法,而是认为警方以这种方式阻止他为公司维权。

    他表示,现在正在海口市中级法院审理的指控海韵集团公司涉嫌诈骗三亚市政府等案件,是在海南省政法委的插手干预下,不让该公司委托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严重侵害、剥夺海韵公司的诉讼权利。

    2024年12月12日上午,李国蓓律师前往三亚市第二看守所会见了张文鹏。得知张文鹏自12月4号开始被戴上脚镣至今未去除,期间张文鹏多次要求见驻所检察官,但一直见不到。代理律师李国蓓已提出控告多次,但检察官长期不在岗。

    当日,李国蓓律师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递交了关于对侵害被羁押人张文鹏会见权、人格尊严、实施虐待的控告书。


  • 张文鹏在看守所被戴上脚镣律师会见后代为控告

    【民生观察2024年12月14日消息】近日,张文鹏的辩护律师李国蓓前往三亚市第二看守所会见了张文鹏。得知张文鹏被戴上脚镣至今未去除,期间张文鹏多次要求见驻所检察官,但一直见不到。代理律师李国蓓已提出控告多次,但检察官仍长期不在岗。2024年12月12,李国蓓律师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递交了关于对侵害被羁押人张文鹏会见权、人格尊严、实施虐待的控告书。

    李国蓓,北京必奕律师事务所律师,是寻衅滋事案嫌疑人张文鹏的辩护人。近日,其在朋友圈发文:“十几斤重的脚镣,从12月4号开始,三亚市第二看守所给张文鹏持续戴了7天7夜,至今未去除,脚踝多处磨破,伤口溃烂,期间张文鹏多次要求见驻所检察官,一直没来。

    经交涉,今天要求所领导拍照取证,明天去检察院控告!之前一溜控告还没完,继续控告!驻所检察官长期不在岗找不到人玩忽职守,已经多次提出控告,死不悔改!”

    2024年12月12日,李国蓓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递交了关于对侵害被羁押人张文鹏会见权、人格尊严、实施虐待的控告书。

    控告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民警张浩岩、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民警方淇淦、三亚市第二看守所所长杨戆宁、三亚市第二看守所管教唐冬、三亚市第二看守所教导员陈第郁、三亚市城郊检察院驻所检察室人员,以偷听、监听的方式侵害被羁押人张文鹏律师会见权;侵害被羁押人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尊严;虐待被羁押人,故意伤害其身体健康;驻所检察室长期无人,玩忽职守。

    张文鹏于2024年9月24日被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刑事拘留,25日羁押于三亚市第二看守所。

    2024年12月4日上午,侦查人员张岩、方逾二人到第二看守所提讯,讯问中多次对张文鹏羞辱。称张文鹏就是一只关在笼子里的狗,通过看守所监控能看到张文鹏洗澡,能监视他的一举一动,还说管教和他们说张文鹏在里面服服帖帖,像狗一样,不听话就不给购物。

    张文鹏气愤难当,当即与侦查人员发生争吵,讯问结束后回到101监室午休,躺在床上越想越生气,因为此前已经出现过多次侦查人员在律师会见后过来提讯,讯问内容就是与律师沟通过的琐碎事情,张文鹏认为警号为021439的管教唐冬有偷听律师会见内容并向债查人员报告的嫌疑,故午休到14:30分应起床时,张文鹏继续躺着没动,要求见驻所检察官也没人理,后管教到监室强行给张文鹏戴上十几斤重的脚镣,张文鹏立即起身,要求解除脚镣,管教不同意。

    此后数日看守所人员不断挑毛病,以不服从管理为由持续延长戴脚镣的时间,例如:张文鹏睡觉头对着墙,管教要求对着风扇。张文鹏说风扇吹得头疼,想对着墙睡,被认为是不服从管理;管教进门,要求所有人员起立并称管教好,张文鹏戴着脚镣又正为告密一事生气,未起立说管教好,被认为是不服从管理;教导员陈第郁和张文鹏沟通,说要看他表现再解除脚镣,张文鹏问凭什么戴脚镣,陈第郁骂“你是个屌”等等。

    脚镣持续戴了7天7夜至今未解除,张文鹏也连续7天7夜不能洗澡不能换洗衣裤,仍在持续。在此期间,由于脚镣重达十余斤,张文鹏的双脚脚踝多处被磨破、出血、溃烂,张文鹏用自制的布条包扎,被管教以防止上吊自杀为由收走,张文鹏只能用两只红色的塑料袋当包扎物,捆扎在脚镣内侧,防止继续摩擦感染。

    李国蓓律师于2024年12月12日上午使用8号讯问室会见张文鹏时,发现其戴着脚镣、脚踝处缠绕着红色塑料袋,询问得知有伤,立即与看守所交涉,要求张标副所长等人共同到讯问室,由警号为021441的警员马龙对张文鹏双脚脚踝前、后、侧面多处溃烂伤口用相机拍照取证,看守所承诺保留该照片并提交给驻所检察人员。

    李国蓓律师认为三亚市第二看守所人员存在多处违法行为.

    首先,监听或偷听律师会见内容并向侦查人员报告。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四款之规,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因三亚市第二看守所律师会见室未吊顶,噪音回声巨大,控告人、嫌疑人经与第二看守所协商,使用讯问室会见,第二看守所也承诺当着律师和嫌疑人关闭录音设备,本来相安无事,但数次会见中张文鹏与律师谈及的一些与案情无关的人或事,总是会出现在侦查人员的下次讯问中,有时是直接发问,有时旁敲侧击,张文鹏和律师曾多次问看守所监听设备是否关闭,答复是肯定的。11月12日会见时,张文鹏发觉押解的管教刻意不关闭讯问室的门,在旁边偷听,当面提出质疑,12月4日侦查人员的问话再次暴露了律师会见内容被看守所人员偷听、汇报、看守所内的生活情况被侦查人员一览无余,讯问人的言语羞辱直接导致事态升级。控告人认为看守所工作人员公然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没有原则没有底线的向侦查人员反馈律师会见内容,是对刑事诉讼制度的严重破坏!

    其次,向侦查人员提供与案情无关的被羁押人生活状态。与侦查人员共同侵犯被羁押人名誉权、隐私权。

    看守所对被羁押人进行监管,有权通过监控时刻观察被羁押人生活状态,保障其人身安全,但不能将被羁押人在监室内的日常生活情况提供给侦查人员取乐。并声称“服服帖帖像狗一样”,特别是洗澡、上厕所这类涉及隐私的事项,泄露隐私部位,公然侵犯被羁押人的人格尊严。

    就着黄色号服一事,张文鹏称入所后有一蓝色号服,两套黄色号服,张文鹏希望同其他人一样穿蓝色号服,但是管教不允许,就此事控告人李国蓓也曾和看守所交涉,张标副所长说是因为某些嫌疑人有特殊情况,在一定时间内穿不同颜色号服,以便提示管教注意,但现在入所近三个月,管教早已熟悉,继续着黄色号服,明显是为了方便侦查人员在监控中识别,是十分恶意的,强烈要求张文鹏同其他被羁押人一样着蓝色号服!

    检察机关可以调取2024年12月4日上午提讯张文鹏时的同步录音录像,查看侦查人员张浩岩、方淇淦是否说过他们可以监视到张文鹏在监室内的洗澡等生活情况,是否羞辱过张文鹏。

    再次,看守所持续使用脚镣虐待张文鹏,有伤不治。张文鹏自2024年9月25日入所,至12月4日讯问前,曾在会见中多次向律师表示在看守所生活状态良好,没有受到虐待,可见平时张文鹏与管教并无矛盾,也配合管理。

    2024年12月4日侦查人员提讯后,张文鹏回到监室后情绪异常,指责管教唐冬偷听、汇报一事,看守所人员应该先弄清楚原因,而不是压制直接戴上脚镣引发矛盾升级,看守所的强硬态度说明这不是管教唐冬的个人行为。

    根据《看守所条例》第十七条、三十六条之规定,已被判处死刑、尚未执行的犯人,才必须加戴械具。除此之外,需要有事实表明人犯有可能行凶、暴动、脱逃、自杀的情况。经看守所所长批准,才可以使用械具,且情形消除后,应当予以解除。

    2024年12月4日中午,张文鹏被提讯后回到101监室,不过是因为受到羞辱没有按照规定时间于下午2:30分起床,躺在床上能算什么行凶、暴动、脱逃、自杀?管教问清情况批评教育即可。为什么要使用十几斤重的脚镣作为惩罚?而且在戴上脚镣后,张文鹏立即起身改正并要求解除脚镣的情况下,又为什么继续使用脚镣达7天7夜?其间张文鹏用布条止血,管教收走布条又不给处理伤口,却同意张文鹏用塑料袋包扎,天气炎热、伤口溃烂,这又是什么道理?

    综上,看守所个别工作人员无底线地向侦查人员提供信息引发事端,被揭露后又实施虐待,检察院有对看守所管理教育活动的监督职能,三亚市第二看守所驻所检察室长期无人,玩忽职守,导致被监管人张文鹏申诉无门,持续被戴脚镣遭受虐待。

    《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驻所检察人员应当每周至少选择一名在押人员进行个别谈话,并及时与要求约见的在押人员谈话,听取情况反映,提供法律咨询,接收递交的材料等。

    第四十五条规定,派驻检察人员每月派驻看守所检察时间不得少于十六个工作日,遇有突发事件时应当及时检察。张文鹏连续7天持续要求见驻所检察人员,律师会见后得知情况代为控告也要跑到城郊检察院,一并提出控告和严厉批评!

  • 张文鹏遭刑讯逼供律师发起控告要求立案调查

    【民生观察2024年10月10日消息】海韵集团执行总裁兼总法律顾问张文鹏于2024年9月24日被海南三亚市吉阳分局刑事拘留,目前羁押在三亚市第二看守所。在关进看守所前,张文鹏遭到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荔枝沟派出所民警刘广鼎的刑讯逼供、殴打虐待。近日,张文鹏的辩护律师李国蓓律师就民警刘广鼎滥用职权、刑讯逼供的违法行为,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递交了控告信,要求对该民警进行立案调查。

    北京必奕律师事务所李国蓓律师于近日前往看守所会见了张文鹏。

    会见中,张文鹏向辩护律师陈述:9月24号上午在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办案区11时宣布刑事拘留前,因为清点物品、喝水等事宜,被三亚市吉阳分局刘广鼎和另一秀英分局的警察(大头、矮个、白头发)强行将正拷的双手反拷在背后,故意锁紧手铐,手铐把手腕划伤,胳膊上全是血,现在还可见伤痕,但是看守所入所时没有记录。

    宣布拘留后,刘广鼎将张文鹏反拷双手押解回三亚,并没有立即送到看守所,而是带到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鹿回头办案区,关进候问室,整夜大灯照着不让睡觉,待在厕所的屎尿堆旁边,直到满24小时才送去看守所。

    李国蓓律师称,刘广鼎对张文鹏的迫害是故意的,在张文鹏被刑事拘留前,刘广鼎曾经给张文鹏打过十几个电话,双方有言语冲突,故刘广鼎早已怀恨在心,借办案之机泄私愤。

    李国蓓律师9月27日第一次去看守所会见张文鹏时,被告知刘广鼎给看守所打过电话,律师会见必须经办案单位同意,而当李律师前往派出所找到刘广鼎时,其提出律师证无法辨别,所函公章不知真假,张文鹏的委托书需要鉴定等等尖酸刻薄的言语故意刁难、羞辱,当时李律师还不知道刘广鼎为什么会这样故意找茬儿摔她的律师证,就阻碍律师会见权一事李律师在此前已经提出过控告,尚在处理中。直到会见到张文鹏,才得知真相!

    李国蓓律师表示,刘广鼎作为该案承办人,毫无缘由发脾气殴打、虐待嫌疑人,借办案之机,肆意侵害律师权益、侮辱律师,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她要求对刘广鼎滥用职权、刑讯逼供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附: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

    第二百四十七条【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据悉,现年31岁的张文鹏,曾是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一名实习律师。因举报青岛司法局的腐败,遭报复被永久禁止执业。

    自2015年起,海韵集团与三亚市政府,因合作开发三亚半岭温泉项目产生纠纷,三亚政府单方面终止协议。海韵集团诉诸法律,获赔26亿元,已收到17亿元政府赔偿款,还有9亿元欠款。

    但事情出现反转,2019年8月,三亚当局把海韵集团垫付的开发成本下调到11亿,要求其归还6亿元,海韵集团不服,提起反诉。

    2020年8月,海韵集团董事长陈宪清及公司上百名高管集体被抓,并被控“合同诈骗”等多项罪名。集团也被三亚当局托管给国企三亚旅文集团,禁止一切财务支出,包括发放员工工资。

    2024年6月,张文鹏受律师张庆方推荐并接受海南海韵集团总裁陈宪清的任命,担任海韵集团执行总裁兼总法律顾问。

    2024年7月,张文鹏到旅文公司交涉,被吉阳分局公安警告其违法、扰乱单位秩序。

    2024年8月,发生了海韵集团员工集体维权要工资的事件。

    2024年9月24日,张文鹏被海南三亚市吉阳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罪刑事拘留。

    而就在张文鹏被刑事拘留前,该案辩护人张庆方律师被司法局通知拟将吊销其律师执照。

    2024年9月27日上午,张文鹏的辩护律师李国蓓前往三亚市第二看守所要求会见张文鹏,看守所却不给她安排,并称律师会见必须得到办案单位的批准,之后律师遭到无赖式刁难。

    后李国蓓律师在多重努力下才得以会见当事人张文鹏。

    2024年10月8日,张文鹏发出公开声明称,他目前被关押在三亚市第二看守所。张文鹏不认为自己违法,而是认为警方以这种方式阻止他为企业维权。

    目前正在海口市中级法院审理的指控海韵集团公司涉嫌诈骗三亚市政府等案件,是在海南省政法委的插手干预下,不让该公司委托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严重侵害、剥夺该公司的诉讼权利。

    故严正声明:在没有该公司自愿委托适格的诉讼代表人到庭参加诉讼的情况下,海口市中级法院对该公司所作的一切判决,均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一切对本公司不利的审判行为,均为抢劫行为。


  • 三亚海韵集团执行总裁张文鹏的声明

    【民生观察2024年10月9日消息】张文鹏,系三亚海韵集团执行总裁。2024年10月8日,被海南警方抓捕的张文鹏律师发出声明,他目前被关押在三亚市第二看守所。张文鹏不认为自己违法,而是认为警方以这种方式阻止他为企业维权。

    张文鹏在声明中称,目前正在海口市中级法院审理的指控海韵集团公司涉嫌诈骗三亚市政府等案件,是在海南省政法委的插手干预下,不让该公司委托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严重侵害、剥夺该公司的诉讼权利。

    故严正声明:在没有该公司自愿委托适格的诉讼代表人到庭参加诉讼的情况下,海口市中级法院对该公司所作的一切判决,均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一切对本公司不利的审判行为,均为抢劫行为。

    海韵集团涉案后,海南省政法委指令某国企托管,不让企业发工资、不让企业伸冤维权、抢走企业印章、侵害企业自主经营权,张文鹏在反抗前述抢劫行为和被员工追讨工资的过程中,遭受到打击报复,被“寻衅滋事”,目前关押在三亚市第二看守所。

    张文鹏说,他被三亚市吉阳分局抓捕后送至看守所前,遭受到非人的刑讯和虐待,吉阳分局民警刘广鼎故意将其双手反铐、手铐锁死,致使他的手腕被割破,现在安排海韵集团涉嫌诈骗三亚市政府的案件立即开庭,其目的就是为了不让他为企业鸣冤维权。

    张文鹏表示,虽然自己遭受种种磨难,但他为企业维权的决心丝毫没有减退,维护社会公正的勇气和意志更加坚定,蒙冤被剥夺自由后,他已经克服了一切恐惧,他坚信海南省政法委炮制冤案,势必会被追究相关责任,海韵集团的冤案,也势必会得到平反!

    据悉,现年31岁的张文鹏,曾是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一名实习律师。因举报青岛司法局的腐败,遭报复被永久禁止执业。

    自2015年起,海韵集团与三亚市政府,因合作开发三亚半岭温泉项目产生纠纷,三亚政府单方面终止协议。海韵集团诉诸法律,获赔26亿元,已收到17亿元政府赔偿款,还有9亿元欠款。

    但事情出现反转,2019年8月,三亚当局把海韵集团垫付的开发成本下调到11亿,要求其归还6亿元,海韵集团不服,提起反诉。

    2020年8月,海韵集团董事长陈宪清及公司上百名高管集体被抓,并被控“合同诈骗”等多项罪名。集团也被三亚当局托管给国企三亚旅文集团,禁止一切财务支出,包括发放员工工资。

    2024年6月,张文鹏受律师张庆方推荐并接受海南海韵集团总裁陈宪清的任命,担任海韵集团执行总裁兼总法律顾问。

    2024年7月,张文鹏到旅文公司交涉,被吉阳分局公安警告其违法、扰乱单位秩序。

    2024年8月,发生了海韵集团员工集体维权要工资的事件。之后,吉阳公安分局以“寻衅滋事罪”对张文鹏刑事拘留。

    而就在张文鹏被刑事拘留前,该案辩护人张庆方律师被司法局通知拟将吊销其律师执照。

    2024年9月27日上午,张文鹏的辩护律师李国蓓前往三亚市第二看守所会见张文鹏,看守所却不给她安排,律师遭到无赖式刁难。


  • 张文鹏被刑拘律师要求会见遭无赖式刁难

    【民生观察2024年9月28日消息】2024年9月24日,知名法律人张文鹏因为代理海韵集团案件,帮助当事人喊冤,被三亚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予以刑事拘留。近日,北京李国蓓律师在网上提前预约成功后,前往三亚市第二看守所要求会见张文鹏,被三亚警方无赖式刁难。

    2024年9月27日上午,李国蓓作为张文鹏的辩护律师前往三亚市第二看守所会见张文鹏,看守所却不给她安排。

    理由是: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的警察正在提审,提讯证上注明的时间是2024年9月27日至10月24日。也就是说,他们警察提审张文鹏从9月27日一直持续到10月24日。按照张文鹏被送往看守所的时间计算,恰好就是30天。此中韵味,不言而喻!

    前一天李国蓓律师已经在微信小程序上预约会见,并审核通过。那么9月27日上午,看守所应当事先给她安排会见。律师会见、公安提审也得讲究个先来后到吧。看守所现在还不给李律师安排会见,李律师给值班领导陈文打电话也没有人接听。

    李国蓓律师不禁感叹:律师会见,怎么就这么难呢?

    至9月27日晚上19:10分,李国蓓律师还在三亚市第二看守所继续等待,一直等到提审的警察走了,又说值班人少,出了事咋办。李律师打值班领导电话,一直不接,此时天色已黑,还是继续等!

    截止9月27日晚上20:10分,在三亚市第二看守所,空荡荡的接待室只剩下李国蓓律师一人,工作人员全走啦!李律师打值班电话,只有第二个电话接通说请了病假,其他电话均无人接听。

    据悉,现年31岁的张文鹏,曾是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一名实习律师。因举报青岛司法局的腐败,遭报复被永久禁止执业。

    据此前的公开消息显示,自2015年起,海韵集团与三亚市政府,因合作开发三亚半岭温泉项目产生纠纷,三亚政府单方面终止协议。海韵集团诉诸法律,获赔26亿元,已收到17亿元政府赔偿款,还有9亿元欠款。

    但事情出现反转,2019年8月,三亚当局把海韵集团垫付的开发成本下调到11亿,要求其归还6亿元,海韵集团不服,提起反诉。

    2020年8月,海韵集团董事长陈宪清及公司上百名高管集体被抓,并被控“合同诈骗”等多项罪名。集团也被三亚当局托管给国企三亚旅文集团,禁止一切财务支出,包括发放员工工资。

    2024年6月,张文鹏受律师张庆方推荐并接受海南海韵集团总裁陈宪清的任命,担任海韵集团执行总裁兼总法律顾问。

    2024年7月,张文鹏到旅文公司交涉,被吉阳分局公安警告其违法、扰乱单位秩序。

    2024年8月,发生了海韵集团员工集体维权要工资的事件。之后,吉阳公安分局以“寻衅滋事罪”对张文鹏刑事拘留。

    而就在张文鹏被刑事拘留前,该案辩护人张庆方律师被司法局通知拟将吊销其律师执照。


  • 于凯因张文鹏实习事件被报复不予通过年度考核

    【民生观察2024年6月17日消息】近日,青岛于凯律师因张文鹏实习事件,被青岛市司法局报复不予通过年度考核。

    因为实习律师张文鹏遭遇违法不予通过转正律师执业事件,所属的律师事务所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以及负责人于凯律师支持张文鹏律师向各级律师协会和青岛市司法局,山东省司法厅提出合法合理的意见,以致得罪官方遭致青岛市司法局报复性迫害,原定的青岛市司法局年度考核工作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上报相关材料以后,经过15天,于凯律师的律师证“年检”回来了:

    “考核备案”简洁明了:称职。但却没有盖章,虽然说在律师执业证上盖年度考核章没有法律依据,但在目前中国没有这一项会给律师执业带来很多麻烦。

    不知这是青岛市司法局给全国律师打了个样本,还是青岛市司法局知错就改要废除年度考核盖章的行为。

    于凯,男,1970年6月30日出生,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居住地: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

    因坚持控告青岛市律师协原会长终致其辞去会长职务、以及牵头上书全国人大要求废除寻衅滋事罪的法律建议书以及作为律所主任坚决维护实习律师张文鹏的权益而硬杠青岛市司法局等行为,于凯律师先后被永久封禁一个视频号、三个公众号后,其分别致信腾讯总部无果。

    无奈之下,于凯律师将腾讯告上法庭,并于2024年3月提交了网上诉讼,但深圳南山法院既不立案也不出具书面裁定书,彻底摆烂。

    在向深圳南山区法院提起诉讼均没有结果的情况下,2024年4月26日上午,于凯律师来到深圳腾讯公司总部沟通情况,并送给腾讯公司一面锦旗,抗议其封号的行为。

  • 停止“被精神病” 释放张文和

    北京异议维权人士张文和先生于2021年10月22日凌晨一点被北京警方抓走,当晚被送进精神病医院强迫治疗。这是张文和先生人生最近40年来的第五次“被精神病”,此前四次总计被关精神病医院强迫治疗达75个月,而这次又不知何日才能被释放。

    据张文和的妻子王素娥女士对外披露:“2021年10月21日半夜12点,文和把我叫醒,说来了很多人让他走,我急忙穿衣服去张文和的卧室,见院里屋里很多人,带着仪器在翻看东西,一直到22日凌晨一点钟,文和就被带走了,我看见院外也有人,胡同口也有人,不知为什么。”王女士接着说:“没有书面通知,翻家时什么也没得到,说我老伴寻衅滋事了,翻看我的手机,也没有他们要找的,就把我留下了,把我老伴带走了。然后他们来找我,说张文和犯法了,寻衅滋事罪,我说怎么寻衅滋事了,他们说在网上瞎说八道,我问在网上说什么了,他们不说。张文和于22日夜里被送进精神病医院,他们让我签字,我不签,通州区中仓派出所就不告知我关在哪个医院,也不许我探视。”

    从王素娥女士讲述通州警方带走张文和,以“在网上瞎说八道”来定性“寻衅滋事罪”可见,本次对张文和“被精神病”,完全是因言治罪。显然,中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在网上瞎说八道”就是“寻衅滋事”,就可以关入精神病院强迫“治疗”,并且是不断反复将人“被精神病”。

    张文和先生此前四次“被精神病”分别是:
    第一次,1980年10月至1981年6月,8个月
    第二次,2007年10月2日,到2008年12月底。15个月
    第三次,2009年9月3日,2012年5月才被释放回家。长达32个月。
    第四次,2014年3月4日到2015年11月18日回家。20个月

    而从张文和先生三番五次被精神病经历来看,中共当局完全是滥施“被精神病”来打击迫害民主维权人士。

    张文和,1954年出生于北京,回民,50岁以前信仰伊斯兰教,51岁以后皈依基督教。在文革期间,念小学三年级时辍学。年仅13岁被定性为资本家狗崽子,被下放当知青,未成年的张文和被强迫干黄泥托成坯再烧砖的重体力活,因其“资本家狗崽子”身份和同为知青、社员们同工同质量却受到不公平的工薪待遇。16岁时张文和被选回京城,进了花丝工艺厂。

    1979年1月,在北京参加了中国人权同盟,参加了西单民主墙的活动。在那一段时期,他曾在在京上访的人们中进行调查和串联,计划成立“在京上访人员联合行动委员会”,联合在京的人权民主人士,到中南海门外静坐请愿,要求中共政府为饥寒交迫、处境悲惨的上访人员解决食宿问题。为此,他四处寻找串联同志,计划建立兴中会。

    1979年3月,张文和被北京市公安局以“反革命罪”逮捕,关进了看守所,在那里遭受了警察的毒打和酷刑,也经历了预审处、检察院和法院。不过他认为自己无罪,要求法院公开审判。在被关押十九个月之后,被北京市公安局押送到了延庆监狱中的精神病医院。狱医对他说:你有精神病,要老老实实的接受治疗,若不接受治疗,就把你绑起来,给你灌药、给你电疗,治死你我们都没事!他在延庆监狱中的精神病院被关押八个月,每天三次,每次数粒,被强迫吃了大量的药片,直到1981年6月被释放。

    2001年张文和的母亲去世后,他重返民运战线,曾积极参加帮助重庆的李玉芬申冤维权。2004年,他在香港参加了“七一”大游行,香港太阳报把他的照片登在了报纸上,他曾拜访过香港的“支联会”和人权民主人士。2005年,中国国民党江丙坤副主席前往北京香山碧云寺拜谒国父孙中山先生的衣冠冢,他前去迎候,欲与他们联络。在衣冠冢的门前,他被警察带走,关押在派出所,关了一天。他被关押时,警察到他家中,恐吓他的妻子,叫喊着要把他抓起来,要开除他妻子的公职。2005年,中国国民党主席、亲民党主席来大陆访问期间,张文和受到通州区公安局的软禁和监控,被禁止外出,手机也被扣押。2006年2月,他参加了高智晟律师发起的维权抗暴接力绝食活动。去看望高智晟时,在他家的楼门处,被便衣警察扣留,随后被通州区公安局关押在招待所里和旅馆里,关押了两个多月。这之后,又被关押了两次。2007年1月,他参与中国人权论坛的开办,并陆续在论坛的专栏中发表文章,积极宣扬抗议暴政、维护人权、争取民主的理念。

    2007年7月,张文和与北京的一些人权民主人士去看望胡佳、曾金雁和袁伟静母女,声援胡佳、曾金雁和陈光诚、袁伟静。之后他被通州区公安局扣押了约八个小时。警察说:你不说清楚谁组织了这次活动,不说清楚你们都说了些什么事,你就别想回家。但他坚决的返回家中。2007年9月,在中秋节之前,他邀请北京的一些人权民主人士到通州聚餐。他在车站接人时,被便衣警察抓上车,拉到派出所关了一天。

    警察经常对张文和进行监控、跟踪,他们还剪断他家的电话线,抄走电脑主机。但当他们看到用这种办法对张先生不起作用后,警方又故伎重演,在2007年9月下旬,他们找到张的儿子,告知他,说张有精神病,并要求他儿子把张送进精神病医院。听到这个消息后,2007年10月1日,张在家中开始绝食,抗议中共对他的迫害。10月2日,警察来到他的家中,说他涉嫌破坏公物,将他带走,送进了北京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北京市安康医院),对张进行强制治疗。张声明自己没有精神病,拒绝吃药,狱警就把他绑在床上,给他电疗、灌药。张文和被关押在强制治疗管理处长达十五个月,被强迫吃了大量的药片,直到2008年12月底才释放。

    2009年9月3日,胡佳仍被关在狱中,张文和先生去看望曾金雁母女。在胡佳家的楼门处,他被便衣警察拦住,他们不允许张进入,张只好回家。回到家中,警察让张跟他们去派出所,到了派出所门口,警察又把他送进了通州区精神病医院,使他遭受了长达三十二个月的折磨,期间被强迫吃了大量的不知何名的药片,2012年5月才被释放回家。

    据张文和先生说:“我被公安机关关进精神病医院三次,都从来没有给过我任何诊断书和鉴定,也从来没有给我做过诊断和鉴定。”

    张文和先生因为参加家庭教会与维权活动,在2014年3月5日被北京通州公安局警察再次送进了精神病医院,被关押在北京沙河的精神病院,即北京第三福利院。张文和先生的亲友要求前往会见,但均遭到有关方面拒绝。后来因为张文和先生的妻子需要照顾,他的儿子与警方反复交涉,作出担保,签订了保证承诺书,才在2015年11月18日被接出精神病院。

    张文和先生虽反复被关入精神病院,但推进中国民主法治人权进步的决心始终不改,并多年来不断为此努力。因此招致中共当局忌恨,现在又第五次将他关入了精神病院。

    从张文和先生几十年来因致力于推进中国人权法治民主的进步而遭遇的不断被关入精神病院事实来看,中共当局完全不顾及联合国有关人权公约条款,也不顾及自己颁布的宪法有关保护公民人权承诺,背弃自己依法治国口号,肆意将公民关入精神病院,剥夺公民人身自由,酷刑迫害维权人士,摧残公民人身与精神健康,赤裸裸违法侵权。因此应该受到强烈谴责!

    民生观察 2021年10月26日

  • 北京张文和被非法送进精神病院

    【民生观察2021年10月26日消息】本网获悉,北京异议人士张文和于2021年10月22日凌晨一点被北京警方抓走,当晚被非法送进精神病医院。

    据张文和妻子王素娥说:“2021年10月21日半夜12点,文和把我叫醒,说来了很多人让他走,我急忙穿衣服去张文和的卧室,见院里屋里很多人,带着仪器在翻看东西,一直到22日凌晨一点钟,文和就被带走了,我看见院外也有人,胡同口也有人,不知为什么。”

    “没有书面通知,翻家时什么也没得到,说我老伴寻衅滋事了,翻看我的手机,也没有他们要找的,就把我留下了,把我老伴带走了。然后他们来找我,说张文和犯法了,寻衅滋事罪,我说怎么寻衅滋事了,他们说在网上瞎说八道,我问在网上说什么了,他们不说。张文和于22日夜里被送进精神病医院,他们让我签字,我不签,通州区中仓派出所就不告知我关在哪个医院,也不许我探视。”

    王素娥说:“究竟为什么事把我老伴儿送精神病院去了,我到现在也不明白不清楚,说是我老伴儿在网上瞎说八道了,我问他们,不说,到现在也没有告诉我。我说那要定什么罪,他们说定寻衅滋事,我说那定寻衅滋事罪为什么要送去精神病院了?我现在猜测可能跟政治言论有关。”

    鉴于上述情况,王素娥在网上发表公开声明:我老伴张文和于2021年10月22日凌晨一点被抓走,22日夜里被非法送进精神病医院。

    哪个医院不告知,探视不许,剥夺妻子知情权和探视权。

    妻子王素娥担心中共恶警和大夫联合残害张文和,做如下声明:不许以治疗名义做气切插管、胃管尿管……等迫害。

    张文和是站着进去,不能抬着出来,更不能害死。

    简介:张文和,北京异议人士,出生于1954年,回民,曾经历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念小学三年级的他,从此辍学。年仅13岁的张文和被定性为资本家狗崽子,然后其主动下乡当知青,未成年的张文和被强迫干黄泥托成坯再烧砖的重体力活,因其“资本家狗崽子”身份和同为知青、社员们同工同质量却受到不公平的工薪待遇。16岁时张文和被选回京城,进了花丝工艺厂。

    1979年,张文和参与了“西单民主墙运动”遭到当局刑事拘留19个月,在拘押期间受尽当局的酷刑虐待。九十年代,他开办“张文和工艺品有限公司”,他的工艺品荣幸的被海湾伊斯兰国家博物馆收藏。

    张文和乐善好施,曾多次给清真寺捐款,为了使回族的孩子能够学习到更多的文化知识,他卖掉通州区的三间房屋将所得款项全部捐助回民孩子用于学习阿拉伯语。因政治信仰不同,积极参与维权活动曾四次被当局送到精神病医院,进行惨无人道的人权迫害。

    近年因言论大胆,呼唤”颜色革命”、倡导”三民主义”和”新兴中会”,呼吁中共与民主力量以及联合国为政治改革举行三方会谈而引起当局注目。

    因不堪遭受中共政府迫害,2018年张文和前往巴林王国避难,9月26日因签证过期被捕,被关押在警察局,之后被遣返回中国。

    王素娥电话:17718586272

  • 张文鹏诉深圳律协开庭公告

    【民生观察2020年4月25日消息】一切为了中国律师行业的发展,为了中国法治的前程命运。张文鹏诉深圳律协,广东律协滥用职权一案定于二0二0年四月三十日开庭,由于旁听人数众多,请前来旁听的朋友自带小马扎。张文鹏联系电话:15510504034

    行政起诉状

    原告:张文鹏。
    被告一:深圳市律师协会。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0层。法定代表人林昌炽,该协会会长。
    被告二:广东省律师协会。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49津滨腾越大厦北塔12层。法定代表人肖胜方,该协会会长。

    诉讼请求:
    一、请求确认被告一作出的深律协实习委字(2019)207号考核结果决定书无效。
    二、请求确认被告二作出的粤律协实复字(2019)3号复核结果决定书无效。
    三、请求确认被告一违反行政协议不依约为原告安排面试考核违法。
    四、请求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深圳市实习人员管理办法》、《深圳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评估标准指引》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事实理由:
    原告于2018年7月30日取得实习证在广东宏泰律师事务所实习,2019年8月15日参加了被告一组织的实习律师面试考核,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被告一所依据的事实理由为:“1.单独出庭调解、2.违法举办宣判仪式、3.判决书中显示原告的身份为律师、4.对律师职业定位认识不足、”作出了对延长原告实习期六个月的决定,该决定限缩了原告的行为能力,应当认定为行政处罚,任何法律法规规章均未授权被告对实习律师进行行政处罚,故该决定书应当认定无效。被告二维持了被告一的决定,其做出的复核决定应当被认定无效。针对上述被告一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原告陈述申辩如下:1.调解并非当庭调解,调解方案早已确定,原告只是将当事人带到宝龙仲裁委签字确认而已,仲裁委的书记员说当事人与实习律师共同签字符合他们的规定。2.宣判仪式只是给众多原告宣读判决书,分析判据书。3.判决书中出现原告的身份为律师是法院的失误所导致。4.律师职业的定位需要用一生去实践感悟,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上述事实中原告并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相反被告在开展实习律师考核工作中存在大量的违法行为。

    一、越权延长实习律师的实习期,自创行政处罚。

    深圳律协虽不是行政机关,但经律师法授权对实习律师进行考核,其行使的是行政职权,并非行业自治权。王蔚君诉海南省律协行政判决书充分的论述了这一点。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师法》、司法部制定的部门规章《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甚至全国律协制定的一般性规范文件《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都明确规定实习律师的实习期为一年,并且从来没有出现过延长实习律师实习期的规定。《律师法》第五条规定的律师执业许可条件为“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品行良好。”第六条规定,申请律师执业提交下列材料“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根据体系解释,深圳律协经律师法授权对实习律师进行考核应当针对实习律师是否符合律师律师执业许可中规定的许可条件进行,符合许可条件的应当作出考核合格的决定。但是深圳律协却以“气质不佳、形象邋遢、不穿正装、法律功底不扎实、穿皮鞋不搭配黑色袜子、不够自信、逻辑思维差、不尊重考官、不够优秀、不重视面试考核、不像个律师、对律师的定位认识不足”等等一系列荒唐的理由将几万名实习律师拒之门外。把“考核”变成了“选拔性的考试”,越权创设了一套“选拔标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与《深圳市实习人员管理办法》以及《深圳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评估标准指引》中均规定了对实习律师的仪表形态、沟通能力等进行考核,堂而皇之地搞起了“选美”“选秀”,在毫无法律依据的情形下随意延长几万名实习律师的实习期,并且愈演愈烈。从刚开始的延长三个月到现在延长一年,甚至有一部分实习律师被先后五次延长实习期。面试问题五花八门,考核标准任性随意,说你行你就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考核结果完全看考官心情。绝对的权利势必导致绝对的腐败。

    二、借集中培训之名肆意敛财,涉嫌犯罪。

    行政收费要经法律授权。深圳律协在组织实习考核过程中向实习律师收“培训费”的前提必须是经法律明确授权,因为组织实习考核是行使行政职权。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第十四条规定“实习人员的集中培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或者设区的市级律师协会组织进行,每期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其中并未明确授权律协向实习律师收费,况且这一规定也并不等同于法律规定,然而深圳市律协在组织实习律师进行上述集中培训前向每个实习律师收费两千元,并且不向实习律师提供发票。深圳实习律师的平均工资在三千五百元左右,扣除房租伙食所剩无几,再加上实习一个月还得在培训基地附近租房,给实习律师造成了巨大的经济负担。很多实习律师四处举债,对实习律师的培养十分不利。深圳律协在没有法律授权的前提下私自收取高额培训费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等刑事犯罪。

    三、集中培训可有可无,任性妄为。

    2018年,深圳律协在其官网发布通知,号召广大实习律师参加为期一个月的欠发达地区公益值班活动,凡是参加这一活动的实习律师便可以不用参加集中培训,直接参加面试考核。这一规定明显违反了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第十四条中“实习人员每期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的强制性规定,将律师法赋予的行政职权当做了自家菜地,对实习律师任意调配。证明了深圳律协实习考核工作的混乱与任性,其滥用职权任性妄为可见一斑。深圳律协自己尚且不遵守规则,其做出的考核结果很难让人信服。

    四、面试考官缺乏基本的执业素养,滥竽充数。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律师出庭服装仅使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不得在其他任何时间、场合穿着。可是深圳律协的面试考官在考核过程中皆身着律师袍,作为面试考官却不遵守基本的律师行为规范,如何能够确保面试考核结果的公正性、科学性,此其一。其二,律师不得以其在律协中担任的职务或其他与律师执业无关的身份进行宣传,但是深圳律协的面试考官却在互联网上以自己担任面试考官为噱头大肆宣传,有些考官还暗示自己与公检法机关存在某种特殊的关系,存在明显的违规行为。深圳律协面对考官的违规行为不依规查处,存在滥用职权纵容包庇,面试考官的遴选工作也存在着严重的失职。

    综上,深圳律协的上述滥用职权行为严重戕害了广大实习律师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损害了深圳律师行业的整体利益,践踏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出“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均要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确保实现全覆盖,做到应审必审。”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以及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以外,由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本案中,全国律协制定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深圳市律协制定的《深圳市实习人员管理办法》、《深圳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评估标准指引》均属于上述规范性文件,并且这些文件为律协增加新的行政处罚即“延长实习”,增加了大量的无法律依据的考核内容。故本人依法诉至你院,望你院依法审查上述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明确界定实习律师考核内容,考核标准,从源头上规范实习律师考核工作,切实维护实习律师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此致
    盐田区人民法院

    原告:张文鹏
    2019年9月13日

    实名举报信

    举报人:张文鹏,男,汉族。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长兴南路十六号广东宏泰律师事务所。身份证号码:610625199301250236.联系方式:15510504034。

    被举报人:深圳市律师协会。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0层。法定代表人林昌炽,该协会会长。
    举报请求:请求税务机关对被举报人利用非税票据逃税的犯罪行为依法查处。

    事实理由:
    从2009年开始,深圳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深圳律协)就开始组织实习律师集中培训,每个实习律师收取培训费两千元。每年大约两千实习律师,共计收费四千万元左右,由深圳律协给实习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开具财政专用的非税收社会团体票据。社团会费票据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向会员收取会费时开具的法定凭证,是财政票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民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的重要依据。社会团体的其他收入不得使用社团会费票据。本案中,深圳实习律师并非深圳律协之会员,无义务向其缴纳会员费,故培训费应当属于深圳律协的其他收入。深圳律协的其他收入属于应税收入,全国其他地区的律协对于该笔培训费收入均向当地的实习律师提供了增值税发票。而深圳律协利用财政票据将培训费伪装成会员费隐瞒其收入事实,逃避缴税义务,已经构成犯罪,且数额特别巨大,请求贵单位依法查处。

    此致
    深圳市税务局

    举报人:张文鹏
    2019年11月X日

    据张文鹏反映,当地税务部门已经受案,正在调查处理。


  • 山西太原张文凯告北京警方不作为败诉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6/12消息:山西太原市张文凯,因为在北京市天安门地区分局门前被劫访人员殴打,北京警方不予制止,报警后无人出警而起诉至法院被判决败诉。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6)京02行终231号行政判决书中载明,天安门分局在一审中辩称,2014年11月30日17时左右,张文凯驾驶贴有标语的汽车被拦截交给太原市驻京工作组接回。2014年12月1日,张文凯报警称在接回过程中在天安门分局门前被打,经了解情况,双方已私下达成一致,不需要公安机关在介入。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张文凯向110报警平台报警,警方不作为的主张缺乏依据,张文凯没有证据证明被人殴打,天安门分局民警在场,未主动依职权履责的事实存在,故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了他的上诉请求。张文凯说,我提供的报案记录不被采信,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申请法院也不予采纳。

    据悉,张文凯曾是优秀学生,因为择校问题和父亲发生矛盾被其联合警方送到精神病院强制治疗。随后张文凯在跳楼逃生时摔伤落下残疾。张文凯学校毕业后开始起诉精神病院非法拘禁,因不服法院判决在车上贴上标语进京上访被抓。

    以下是判决书:

    相关报道:“愤怒的小鸟”—— 山西学子张文凯被父亲送入精神病院
    http://msguancha.com/a/lanmu51/disanshiqi/2015/0106/116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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