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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余建凤被判3年9个月 曾被强做精神鉴定

    广东维权人士余建凤案2017年9月19日在广东省阳山县法院开庭,被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刑期至2021年4月11日。

    余建凤(女)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县人,广东省阳山县居民,维权人士。早年曾从广西到广东佛山打工,后在广东结婚并育有一儿一女;2010年3月,曾因未成年女儿在中学住校学习期间遭到暴力殴打、逼奸毁容,其虽然诉诸于法律,但案件不仅没有得到公平公证裁决,其女受害后反而遭到所在广东省清远市田家炳中学主要领导、国家教育行政机关清远市教育局及广东省教育厅的歧视,将其开除学籍,致其女儿身心受到极大伤害;同时,其未成年儿子亦因此遭到校方歧视失学,学业被毁;为给女儿讨回公道,其自此走上维权之路;维权期间,其虽四处投诉申冤,但终无果效,后经过不断的努力维权,其逐渐成长为一名坚定的维权公民,曾多次积极勇敢地参与过多种公共维权事件,监督政府执法,也因此备受警方的暴力殴打、非法监禁、刑拘、劳教等。

    2017年7月12日,因其申请港澳通行证欲赴澳访友,遂被广东省阳山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再次刑拘;同年8月8日,被以同罪名转正式逮捕;2017年9月19日,其案在广东省阳山县法院开庭受审,被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刑期至2021年4月11日。

    据悉,刑拘期间,狱方曾纵容唆使多名牢头狱霸​​连手对其进行暴力围殴,使其手骨骨折,又拒不给其及时救治,导致其终生残疾,痛苦万分;为达到维稳控制目的,广东省阳山县警方还指定粤北第三人民医院对其强制作精神病鉴定,企图将其关进精神病院;其家人亦受到各种恐吓威胁,使其全家生活变得十分艰难。目前仍被羁押于广东省阳山县看守所。

    (来源:维权网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7/11/39.html 2017-11-26)



  • 江苏泰州徐维宝投诉警方 被强做精神病鉴定

    现在泰州市某些官员已经不是服务人民,服务社会的公仆了,而是群魔乱舞、无官不贪,充当吞没公平与正义的耗子!
     
    这是江苏省泰州市访民徐维宝上访材料里的几句话。他因为泰山公园儿童游乐园(以下简称游乐园)的租赁合同纠纷被一次次敲诈、殴打,报警警方不予处理,上访后遭到殴打、拘留、送精神病院。
     
    徐维宝,今年48岁,家住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东进东路118号355室,他的祸事还得从江苏省泰州市建设局投资修建的游乐园说起。当时建设局投资200余万元修建了1万余平方米面积的游乐园,单添置游乐设备就花了100多万元。游乐园建好后园方排斥他人竞标,以每年30万元的价格租赁给吸毒人员韩森林经营。韩森林除固定项目与自建项目的占地盈利外将剩余空地分包转租他人,每年场地租赁费就盈利100多万元。
     
    2005年7月8日,徐维宝和韩森林签订了场地和游乐设施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八年。合同签订后韩森林未能如期安装园内设施,双方补签合同,把租赁时间更改为2006年1月1日至2014年1月30日止,这期间韩森林强制把一些设施卖给徐维宝。
     
    在交付使用过程中徐维宝发现,所有游乐设备均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检测标准安装,都是用一些报废、偷工减料劣质的设备,简单的进行固定和安装,根本无法正常运营,有的直接就是报废的设备。
     
    徐维宝多次找韩森林商量,请求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维修义务,韩森林不但不履行维修义务,反而多次对徐维宝和他的家人及工作人员进行挑衅、巧立名目勒索和殴打,在报警求助无果的情况下徐维宝无奈只得委曲求全自行维修、安装。
     
    就在生意刚有点起色的时候,韩森林心生妒恨,多次阻挠,蓄意破坏园内的设施,并用零线搭火线的方式烧毁游乐设施,造成徐维宝的游乐园停业,并威胁徐维宝不许上新项目。为此发生冲突后韩森林伙同手下人员恣意殴打徐维宝,徐的妻子前来拉架也被打,造成他妻子肋骨骨折,胸腔积血等多处伤害,徐的母亲同时也被打伤。但这并不是徐维宝一家受其伤害的全部,他家的房子也被韩森林等人砸坏。韩森林家人对此解释为,韩森林吸毒丧失理智。
     
    徐维宝气愤地说,从2005年给韩森林签订合同开始每次被敲诈勒索、殴打报警求助都没人管,我找到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泰州市公安局还是没人管,他们还说我,“你愿意让他敲诈,打你你为啥不还手”。检察院对公安机关该立案不立案的行为也不予监督。
     
    徐维宝继续说,后来我开始上访控告他们包庇恶势力,给我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数百万元,结果我被海陵分局拘留、关黑监狱13次。每次关押期间他们都给我谈私了,为了达成私了协议他们想尽各种办法酷刑迫害我,殴打我、还戴手铐,每次我都绝食抗议,告诉他们迫害人民的恶棍必受历史和人民唾弃!
     
    2011年5月9日,我全家7人驾车去泰州市信访局准备反映公安充当泰山公园恶势力保护
    伞,对民众的求助置之不理,被片区民警何光文等人用无牌照黑车拦截,在争执过程中他打伤了我70多岁老人,嘴角鲜血直滴。随后把我押往城中派出所,用强光手电照射轮番折磨我24小时后,于5月10日把昏昏沉沉的我押往南京脑科精神病院,医院了解了一下情况后没有收我。
     
    第二次是2011年5月,我记不得是20几号了,海陵分局打电话说是局长接待日,局长知道我的事情特别同情我,要我去分局谈,结果我去后把我押往南京脑科精神病院。医院的专家组听完我叙述明确表态说我精神没问题,都对我表示理解和同情!
     
    同年的6月24日,我打算到北京上访,在车站就被他们抓住,把我关在废弃的朱庄派出所黑监狱里5、6天,期间他们给了我一份所谓精神病鉴定书。
     
    这份由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出具的鉴定通知书显示,海陵分局聘请江苏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技术监督组对徐维宝进行了精神疾病司法鉴定,鉴定结论是被鉴定人徐维宝系偏执型人格障碍,作案时有行为能力。
     
    本刊随后询问徐维宝“作案”原因时,徐维宝说,“我也不知道做什么案了,他们从来没给我说过。他们是不讲道理的,法律就是忽悠,玩弄人民的手法,监督机构都成了摆设,就说明制度出了问题,要想访民无访,只能让人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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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访民李家坤被警方强做精神病鉴定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3-23消息:今天,重庆开县麻柳乡访民李家坤称,2015年3月5日他到美使馆申请拘留被北京警方送到久敬庄,地方公安把他接回原籍后,强制其做精神病鉴定。
     李家坤认为这是地方政府对他采取的又一个打击手段,本来 3月11日他被接回去后开县高桥派出所就开好了拘留证,说要拘留他7天,但没把他送到拘留所而是关在一个宾馆,他的所有随身财物被抢走,身份证也让他们抢走。
    13日早上,高桥派出所副所长带人强制把他送到重庆市精神病疾控防治中心做精神病鉴定,任他怎么解释没病不需要鉴定也没用,医院还是配合警方给他做了鉴定,但至今没给他鉴定结果。
    据了解,李家坤是因为地方政府截留建桥款致使他的妻、儿在蹚水过河时被上涨的河水淹死而上访的。
    他的材料记载,2000年,麻柳乡政府就做了规划,修建丰园村至詹家村一社公路。当时仅李家坤所在的村就有人口800余人,政府规定每人集资1200元修路款,并出工修路20多公里。政府为了减小开支,把中河坝河应该建正规桥没有建桥,只在河面上铺了些沙石水泥。因而,每逢夏天雨季河水上涨,老百姓外出很困难。麻柳乡政府以为老百姓修路、建桥为名,从2002年至2012年共向重庆市扶贫办申请到495万资金,但至今也没有修建中河坝河桥,致使李家坤的妻子、儿子被淹死,他认为政府应当承担责任。

    李家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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