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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品霖案一审被当庭重判三年半

    【民生观察2025年1月8日消息】近日,纪录片导演陈品霖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在上海市宝山区法院开庭审理,其一审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判刑3年6个月。陈品霖的辩护律师方县桂为其做了无罪辩护。他表示,宝山法院套路审,一审重判陈品霖案,该案被拔高定性,因立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2025年1月6日下午,上海宝山法院对陈品霖案如期开庭。

    开庭前,陈品霖在律师见证下和检方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检方建议量刑2年,庭审中法官向陈品霖确认了认罪认罚。

    三个小时庭审后,合议庭合议了1小时回来当庭判陈品霖3年6个月。

    方县桂是北京必奕律师事务所律师,是陈品霖涉嫌寻衅滋事案的辩护人。此前,方律师发表了关于“陈品霖涉嫌寻衅滋事案”被拔高定性,应当不予起诉,立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律师意见。

    经阅卷详细了解案情,结合之前与承办人张斌警官、高俊霞检察官交流后,方县桂律师坚决认为即使存在相关事实,陈品霖的行为亦不能评价为犯罪。追究陈品霖的刑事责任,明显属于拔高指控,宝山检察院应当不予起诉,具体意见如下:

    据宝山分局起诉意见书指控陈品霖制作并在境外优兔平台发布了一个《<乌鲁木齐中路>白纸运动一周年完整回顾纪录片》视频,认为其制作的视频多次出现恶意攻击、诋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领导人,损害中国形象。

    方律师认为∶该指控既不符合事实,又与现行法律相抵触,继续滥用刑罚权,追究无罪之人的刑事责任却有可能损害中国司法形象。

    一、《纪录片》是由当时网络上已经存在的视频剪辑而成,各段并非陈品霖制作,视频只是载体,指控“恶意攻击”、“诋毁”的内容并非其喊出。

    据讯问笔录所示,陈品霖剪辑该视频的素材有:其和女友拍摄的现场视频、朋友提供的现场拍摄视频,还有在互联网上找的视频,包括不同国家(美、法、加等国)抗议声援上海乌鲁木齐中路的视频,国内白纸运动视频,上海封城视频,四月之声等。

    2023年12月7日笔录,公安人员逐个视频片段讯问陈品霖怎么来的,其一一回答,绝大多数从互联网上获得。公安人员问起那些“禁忌”口号(侦查卷2第48页),其回答称“到底是谁在喊我也不清楚,当时我也被吓到了,我没敢喊,也没有喊,因为我也知道这个太敏感了”。

    综上,即使按卷宗揭示的事实,也与指控的事实严重不符。整个《纪录片》素材来源广泛,大多来源于互联网,陈品霖只是对其剪辑,严格说不算该76分钟纪录片的制作者。

    即使有人喊出那些“禁忌”口号,视频中多次出现恶意攻击、诋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内容,侦査人员应该去调查到底是谁在喊,视频只是载体,不能因为长相不好看怪镜子,把镜子制造者都抓起来。

    二、指控陈品霖寻衅滋事,不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也与司法解释不符

    陈品霖在网络上发布信息被指控寻衅滋事,最相关的法律依据,只能系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即“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该司法解释是系对《刑法》的突破,把刑法打击的范围肆意扩大到网络空间,严重侵犯了公民的言论自由权,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一)言论自由系宪法权利,未经严格的立法程序不得限制和剥夺

    《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该条亦被称为表达自由,是公民一切政治权利的基础,为中国宪法所保护。

    全国人大网“法律释义与问答”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通释”,对表达自由中的言论自由保护予以高度肯定:“言论自由是指公民依据宪法享有的通过语言方式表达自己的思想见解或者其他意思的自由。言论自由既包括口头表达的自由,也包括书面表达的自由。”(http://www.npc.gov.cn/npc/c13475/201004/f6fofa308715410b8e963fdcb7ac7e9d.shtml

    表达自由之重要,同样见于人权宣言和国际公约。《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九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也不论口头的、书写的、印刷的、采取艺术形式的、或通过他所选择的任何其他媒介。”

    《立法法》第十一条:“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四)犯罪和刑罚;(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第十二条:“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立法法规定了对言论自由等公民政治权利的限制和剥夺,特别是因此治罪的情况下,只能制定法律。对于法律没有规定的,国务院亦没有权限制定行政法规。上述《信息网络诽谤解释》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岀台的司法解释,两高不是立法机关,不能制定法律,司法解释与《宪法》、《刑法》相抵触的部分当属无效。

    (二)即使适用该理当无效的司法解释,陈品霖的行为亦不构成犯罪

    《信息网络诽谤解释》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入罪条件为:“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公安机关指控案涉视频系陈品霖制作并发布,但视频本身系去年上海“白纸运动”的真实场景,由当时的摄制者发布到网络上,陈品霖只是对这些视频的再加工,并没有任何歪曲事实的成分,并非虚假信息。

    至于何为“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该解释没有明确规定,即使参考最高检官网2015-04-16转发《检察日报》刊载的《认定网络散布虚假信息难题有解》文章,“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认定,可以有以下三项标准:“一是行为本身是否具有严重性;二是破坏网络秩序行为在网络上的传播和影响程度,可以由信息被转发、评论的次数来加以判断。目前,法律对此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涉案评判标准,有待进一步明确;三是对虚假信息接受者的影响。散布虚假信息行为使信息接受者产生恐慌心理、对受虚假信息波及的政府机关、商家的信誉或经济损失等。”(https://www.spp.gov.cn/llyj/201504/t20150416_95489.shtml

    指控陈品霖的视频,很难说具有严重性,被转发、评论的次数亦没有法律规定的构罪依据,对信息接受者的影响更是可以忽略,因为指控其发布在外网,国内受众有限,影响不大,没有证据证明信息接受者产生恐慌心理,也没有证据证明哪个政府机关的信誉受损失。因而,即使根据该司法解释,陈品霖的行为亦不构成犯罪。

    三、如果处理不当,继续追究无罪之人的刑事责任,却可能真正损害中国司法形象

    起诉意见书亦陈明陈品霖,其剪辑该视频的主观目的只是为了博取流量挣钱和情绪发泄,没有政治目的.

    本来是一个国人不太关注的案件,也没有多少人知道陈品霖的名字,如果因为处理不当,他剪辑的视频,那些“禁忌”口号都将大白于天下,反而不利于中国共产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形象。

    陈品霖的行为到底是言论自由,还是遭受政治迫害,社会公众对本案会有公允评价,到时反而有损国家司法形象。

    以上,请领导高度关注,不要因为年轻人“无脑”的一时热血,执意毁了其大好前程,处理不当也将真正损害中国形象。望领导督促有关机关严格罪刑法定原则,把本来就不构成犯罪的陈品霖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 许健案二审开庭其当庭陈述曾遭同室犯人死亡威胁

    【民生观察2024年12月6日消息】近日,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维权人士许健寻衅滋事一案的二审,在海门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许健当庭陈述自己曾遭到同监室死刑犯的死亡威胁,而背后指使者是看守所吴姓民警。

    2024年12月4日宪法日,许健被控寻衅滋事一案的二审,在海门区人民法院开庭,该案主审法官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顾峰峰。

    庭审过程中,许健当庭陈述其最近遭遇同监室死刑犯张连杰的死亡威胁,张连杰曾告诉许健,指使他意图杀害许健的是看守所民警吴晓兵。

    张连杰曾因多次强奸等犯罪行为已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正在等待死刑复核的结果。

    许健的妻子朱培娟于2024年12月6日发文表示:“许健的发言让一众旁听者震惊,因为了解许健案的人都知道,许健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的冤案,系海门区公检法三家受海门区委、政府某些腐败领导指使联合炮制。

    现竟然有人要指使行将被执行死刑的犯人张连杰顺手牵羊将许健灭口!

    张连杰声称指使他的人是海门区看守所民警吴晓兵,指使吴晓兵的幕后黑手又是谁?是海门公安局的领导?还是海门区委政府的领导?”

    据悉,许建是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市人,其妻朱培娟因给燃气爆炸事故死亡的叔叔讨要一个说法,曾四处奔波上访。

    2023年12月25日,朱培娟因前往国家信访局上访被海门公安抓捕;12月30日,朱培娟被海门警方以寻衅滋事罪指定监视居住。

    羁押期间代理律师曾多次要求会见朱培娟被以身体为由拒绝。在得知妻子朱培娟在关押期间进行绝食抗议后,许健在网上持续为其发声。

    2024年1月3日,许健突被海门警方以违反取保候审为由带走处于行政拘留8天的处罚。之后代理律师前往通州区拘留所要求会见,被以需要办案机关批准为由拒绝。

    在拘留期满后许健并未被释放,家属于2024年1月12日收到通知书,得知许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在被羁押近半年后,许健被控涉嫌寻衅滋事一案,于2024年6月5日在海门区法院开庭审理。

    当日有多名公民被限制进入法院旁听,之后只有少数几人得以进入法庭旁听。

    2024年6月底,许健一审被海门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对此有网友表示:“朱培娟为叔父讨公道遭到报复,许健为妻子朱培娟维权又遭报复,连锁报复……”


  • 宋泽案开庭审理没有当庭宣判

    【民生观察2024年6月23日消息】2024年6月21号早上9点,宋泽案在武汉市武昌区法院的1号法庭开庭审理。开庭前,武昌区法院门口很安静,人也很少。法庭上,审判长和律师主要就“寻衅滋事”和“提供计算机服务”等问题进行了辩论。庭审过程中,宋泽穿着牛仔裤,黑色长衫,面色有些浮肿。他全程盯着监控器,始终沉默不语,不说一句话。11:20左右结束庭审,宋泽被迅速架上一辆黑色长款车带走。案件没有当庭宣判。

    2024年6月19号,宋泽的辩护律师杨诚到武汉后去武昌区看守所会见了宋泽,其精神状态和身体状况还可以,律师告诉他星期五上午开庭,并征询其是否在开庭过程中配合法庭审理,宋坚持全程保持沉默。

    20号杨诚律师与主审法官电话沟通家属旁听庭审的事项,最后确定宋泽母亲和宋的二姐参加旁听。20号晚上律师一直在她们预定的酒店门口等候,晚8点多宋泽母亲在二姐搀扶下来到住宿的酒店,显得非常难受,细问才知道她患风湿性关节炎,手、脚疼痛得厉害,但是为看自己儿子一眼不顾年老体衰硬撑着从老家赶了过来。

    本来这个案子一开始是杨诚律师一个人接受委托担任宋的辩护人,后来因为武汉公安非法禁止杨律在侦查阶段会见,杨律四处投诉、控告,武汉方面通过湖南司法行政部门给杨律师施压要求他退出,被杨律坚决拒绝,后长沙司法局提出妥协方案,再增加一个辩护人,在律所主任的斡旋下杨律表示同意。其实案件还是杨律独立办理。但是20号中午,接到另外一位辩护律师的电话,说司法局要求其一定要出庭,说是湖北方面把杨律一个人出庭的情况反馈给长沙司法局,看来他们时刻保持联系,为这个案子操碎了心。

    6月21号的庭审情况如下:早上8点半左右,宋泽的两位律师陪同宋泽母亲和他二姐一起来到区法院1号审判庭,面积很小,两排座位大约可以坐12人左右,宋泽母亲和二姐被安排在后排靠墙的两个位置上,随即一法警紧挨着坐在一旁,整个法院似乎都在为这次开庭忙碌,法院大门外到处是法警,交警,片警和便衣。

    开庭前5分钟杨律走出法院大门抽烟,身后也跟随三名法警,如此兴师动众戒备森严,不知他们意欲何为。

    9点正式开庭,宋泽被两名法警押送进法庭,宋泽母亲就已经泣不成声,宋泽多次欲回头看母亲被法警制止。

    整个庭审中宋泽保持沉默,拒绝回答所有问题,但一直盯着他右前方的法庭监控显示屏,审判长多次提醒他要面对审判席,宋置之不理。后来律师才发现,那个显示屏上有他母亲的影像。

    杨诚律师发表了无罪辩护意见并就关键问题与公诉人开展了两轮辩论。

    庭审结束后,长沙市司法局一黄姓工作人员突然出现在审判庭,并邀请宋泽的两位辩护人去1号法庭隔壁的审判庭谈话。此时杨律才知道,武汉方面政法系统的相关人员一直在这个法庭通过视频观看庭审直播,长沙市司法局派员赶赴武汉也在一同观看。

    中午武汉何总安排中餐,有前往武昌区法院围观的武汉公民朋友勇哥、孙哥以及同道律师参与。席间大家商定去宋泽母亲住宿的酒店看望她老人家,不料她已被家乡国保护送回家。

    公开资料显示,宋泽(本名:宋光强),1986年出生于湖北襄阳,自称襄阳宋泽。2010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经济学双学士。公盟志愿者、新公民运动的参与者、倡导者,著名维权人士。因参与公益活动,多次遭到警方的抓捕刑拘。

    2023年8月14日下午接近6点,宋泽在上海浦东金桥被抓,当晚被押送至武汉;8月15日,宋泽被武汉市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刑拘,羁押在武汉市第二看守所。

    2023年9月23日,是宋泽被抓的第37天,武汉国保支队到宋泽老家告知宋泽家属他已被逮捕,却不给逮捕通知书,所以家属拒绝签字。此时涉嫌罪名又增加一项,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宋泽被抓以后,家人随即聘请律师前往要求会见。但办案单位武汉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非法阻扰,导致在整个侦查期间律师始终没能会见到宋泽。

  • 南昌张晓东被迫害判刑四年当庭上诉

    【民生观察2024年5月13日消息】近日,江西南昌公民张晓东案开庭宣判,张晓东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其当庭表示将上诉。

    2024年5月10日,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江西南昌公民张晓东案开庭宣判,张晓东获刑4年,其不服判决,当庭上诉。

    因其宣判,本地好几位网民都被打了招呼,不能去旁听。

    2022年11月15日,张晓东在家中被三个警察拷走。当时警察将其手臂反铐押出小区,邻居询问"做什么?",张提起手臂答曰“政治问题"。

    后获悉警察带有传唤证,以“寻衅滋事”的罪名带走张晓东,但具体原因不知。随后张晓东被刑事拘留,律师申请会见被拒。

    2022年12月上旬,熊本祥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到了张晓东,他状况还好,熊律随后向有关部门申请取保未果。有热心网友为张晓东在看守所存了一些钱,想为他改善一下伙食。

    2022年12月23日,张晓东被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捕,关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

    2023年1月,有朋友了解到张晓东的近况,称其在看守所中12月份上半个月平均每天消费60元人民币,下半个月几乎没有消费,其账上金额下半个月几无变化,担心张晓东在看守所遭遇到迫害。

    据悉,张晓东(网名:从善如流的战士),1961年生。铁路部门停薪留职,下海经商多年,已退休。多年来关心时政,喜交友善雄辩,为人慷慨大方。驰骋"江右",多奔走落难公民与律师之间,人称“东哥”。

    2022年9月上旬,江西公民陈公安、王林安、李玉荣以及柯有斌,分别被九江国保警方传唤带走,次日均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自此失联。张晓东与上述几人均是好友,经常聚在一起聊天议事。此前张晓东微信也被封多次,其现用微信号尚处“关黑屋”仅能私信状态。据悉,张晓东是近期被抓的第五位江西公民。

    其被起诉书指控涉嫌寻衅滋事罪,而证据全是其在微信群、朋友圈、QQ群里的所谓言论,是典型的因言获罪。

  • 福建何宗旺袭警案今一审判决1年3个月

    【民生观察2024年4月22日消息】福建福清公民何宗旺袭警案,福清法院今早一审二次开庭。福清检察院起诉书附带量刑建议只有11个月,但法院当庭判决何宗旺犯“袭警”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何宗旺是于2023年12月8日,因接听福州访民叶钟妻子李美英打来的电话说叶钟在刑警队被打致死的事,就被便衣从家中抓走。何宗旺先是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期满后再被构陷“袭警”罪而入狱。

    2014年何宗旺曾因网上转发北京金水桥事件帖子而被警方刑拘37天。2018年9月12日,因迎接福州访民严兴声出狱,而被福州市闽清县法院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今早是当庭宣判,律师和家属都没收到判决书。家属说何宗旺对判决表示强烈不服,已当庭提出要上诉。

    左一何宗旺,左二唐兆星,左三林应强

  • 李昱函案被当庭宣判有期徒刑六年半

    【民生观察2023年10月26日消息】被超期羁押6年多的李昱函律师被控寻衅滋事一案,于2023年10月25日在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天法院周围戒备森严任何人不可进入。李昱函律师被当庭宣判有期徒刑6年6个月,其不服判决要求上诉。

    2023年10月25日早上9点,已被羁押6年17天的李昱函律师案件,在沈阳和平区法院开庭,姬来松律师和何伟律师参与庭审,李昱函的弟弟李永生参加了旁听。

    王宇律师欲进入法院旁听,被拦截在法院外不能进入。法院四周有铁栅栏围住,任何人不可进入。中午没有休息,连续开庭至下午5点结束。

    法院当庭宣判李昱函律师有期徒刑6年6个月。李昱函律师不服判决,当庭要求上诉。

    2017年10月9日,李昱函被沈阳警方带走后刑拘。11月15日,被警方正式逮捕。2018年3月1日,律师前往会见后得知,李昱函从2018年2月24日开始绝食,原因是看守所拖延给她必服的药物以及超期羁押。

    2021年10月20日,李昱函案开庭,当局在原来“寻衅滋事”的罪名上,又增加了一项新的罪名“诈骗罪”。该案庭审完后,一直未做出判决,直到2023年10月25日再次开庭宣判。

    李昱函已被超期羁押6年多,身患七种疾病,当局曾多次拒绝律师提出的保外就医要求,并多次延长羁押期限。和平区法院朱姓法官、叶姓庭长等中共法官多次非法强迫李昱函本人认罪认罚,并非法强求辩护律师要求李昱函认罪认罚。

    李昱函是辽宁省沈阳市人,出生于1949年。2006年,曾因举报沈阳市一黑社会头目,遭到沈阳市和平区警方的打压报复。

    2009年李昱函前往北京,执业于北京市敦信律师事务所,并坚持维权举报沈阳黑社会及其保护伞对自己的迫害。

    李昱函曾为法轮功、基督教人员进行辩护,还曾担任709大抓捕中王宇律师的辩护人。

  • 唐慧兄妹案庭审结束未当庭宣判

    【民生观察2023年7月17日消息】湖南省永州市道县唐慧、唐世科兄妹被指控寻衅滋事案,于2023年7月12日,在湖南永州道县法院公开开庭。庭审历经四天两个晚上的加班开庭,至7月15日下午结束,法官并未当庭宣判。徐利平、朱孝顶、任建宇三位律师全程做的无罪辩护,并发帖说:一切留给历史评判。

    2023年7月11日,道县法院通知说,唐慧今日下午三点换押到道县看守所,让律师下午三点到道县看守所等待会见,为明天开庭做好准备。

    当日下午三点十分,永州道县看守所大门保安却不允许徐利平和朱孝顶律师到会见大厅等待会见,等只能到大门外去等,大院不让进,会见大厅不让进。

    截止到晚上10点半,律师仍然未能会见到唐慧。之前道县法院通知律师晚上八点再来会见,后来道县公安局局长和永州市公安局雷副局长也到了道县看守所,仍以律师携带电脑拒绝会见。

    当日晚上11点25分,律师终于会见到了唐慧。道县公安局长亲自在场,有警察检查了律师的电脑并要求律师口头承诺不违法的情况下,律师携带电脑会见了唐慧。

    7月12日,唐慧、唐世科被指控寻衅滋事案在道县法院公开开庭,预计开庭3天时间,但开庭一直到15号下午五点三十五分才结束,历经四天两个晚上的加班开庭,并未当庭宣判。三位律师全程做的无罪辩护。
    这四天开庭期间,据说道县法院全程警戒,闲杂人等一律不得入内,即便是民众有立案诉讼案件一律被阻挡延后,里外皆是警察便衣等守卫。

    12日上午,上海刑辩律师张涛来到道县法院,打算旁听唐慧兄妹寻衅滋事案,被工作人员以旁听证发放完毕为由拒绝进入。
    张涛律师称,唐慧兄妹寻衅滋事案,道县法院再现“有大法庭用小法庭”“占坑式旁听”“限制亲属旁听”等问题。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他在法院大厅待了一整天,没有看到一个来参加其他庭审的人。早上来的时候听人说,唐慧兄妹案预计开庭3天,道县法院“停业”3天,可见传言不假。

    那么其他庭审怎么办?其他案件当事人的权利怎么办?其他法官的既有工作安排怎么办?一个县3天的开庭案件量,会影响多少人?

    张涛律师表示,都说没有人是一座孤岛,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如果其他人的权利可以被轻易地牺牲掉,唐慧兄妹的权利能得到保障吗?如果唐慧兄妹连获得公开审判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其他权利能得到保障吗?

    上午休庭期间,他两次听到有人在喊,可能是唐慧吧。虽然听不清楚内容,但是喊声就在那里,在审判区回响,显得空荡荡的。

    唐慧的辩护律师朱孝顶表示,13年前因为“宫外孕”被误诊而导致永久丧失生育能力的唐慧在与医院维权并被补偿十一年后,被追诉为寻衅滋事;另外6年前唐慧的母亲在住院治疗期间被“碱中毒”医疗纠纷维权、4年前唐慧哥哥自留山上的樟树被砍伐维权也被追诉为寻衅滋事。

    案件虽小,但庭前会议就开了三次共六天,唐慧兄妹二人对于被异地指定场所监视居住的六个月期间称遭到了惨无人道的折磨,已经提出要排除所有被刑讯逼供而形成的笔录,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据悉,唐慧有一个称号叫“上访妈妈”。2006年,唐慧的女儿被多人强奸、强迫卖淫,涉案7人中2人被判死刑,唐慧多次上访,要求判余者死刑。2012年8月,唐慧因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被湖南省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劳教委)处以劳教一年半。唐慧不服,申请复议,之后对唐慧的劳动教养决定被撤销。

  • 张春雷案秘密开庭判决未当庭宣布

    【民生观察2022年12月2日消息】2022年11月29日,贵阳仁爱归正教会长老张春雷,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诈骗罪秘密开庭,杨爱清师母未能进入法庭旁听。法院门口戒备森严,如临大敌,连法院安保人员都没见过这么大的阵仗!教会一些会友被跟踪及限制出行。判决结果没有当庭宣布。

    11月29日杨爱清师母:众目睽睽之下,拍了张看似清静的照片,以纪念2022年11月29日张春雷的不公审。一切都是就关于他的故事,基督耶稣是我主,恩典为我王。

    义人受审是末世的特征,基督将审判每一场不义的审判。

    据会友反映,当天庭审去的都是教会的肢体,会友总的人数在十几人不到二十人,有些会友被限制在家无法出门。而法院人员大概有四十五到六十人左右,法院人员所开的车辆停满了整个院子,大致目测了一下,都是不低于1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车子。

    2021年3月16日上午,贵阳仁爱归正教会信众和几位外地来的基督徒在教会租的温州大酒店商住楼1702房祷告,随后遭到警方冲击,3位本地基督徒陈建国、李金芝和李林,以及从贵阳周边过来参加学习的基督徒共10人被带到延安中路派出所。

    当日下午5点左右,张春雷长老赶到派出所了解情况。在与派出所工作人员交涉过程中,张春雷被警察粗暴推倒在地,并遭扣押。张春雷先是被警方口头通知行政拘留11天,但到期后未被释放。家属被口头告知张春雷已被刑事拘留,家属没有收到任何法律文书。

    2021年5月5日中午,张春雷的妻子杨爱清师母去派出所,拿到了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针对张春雷的逮捕通知书。通知书显示,经贵阳市云岩区检察院批准,张春雷于2021年5月1日15时被以涉嫌诈骗罪的名义执行逮捕,现羁押在贵阳市第二看守所。

    据称,其妻子、儿子受牵连曾遭警方长时讯问且其妻遭虐待,教会多位同工成员亦遭抄家;2021年3月16日——6月1日,其代理律师数次要求会见均受阻,被告知“因涉嫌危害国家安全,在侦查期间未得到办案单位允许的情况下,禁止律师会见”。

    2022年1月27日,张春雷案件从市检察院移交到市中级人民法院,被以涉嫌“诈骗”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两项罪名起诉。

    代理律师曾分别于2022年1月5日、3月30日和6月6日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阅卷,但均遭拒绝,致使张春雷和律师迟迟未收到立案起诉意见书。

    在经过多次拒绝后,2022年8月8日上午,律师终于得以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阅卷。在阅卷时,有些笔录不允许律师拍照,理由是不允许公开。

    2022年8月9日上午,代理律师到贵阳市看守所看望了张春雷,得知张春雷身体健康,精神也很好。张春雷本人已经收到了起诉书。他明确表达信仰无罪,这些莫须有的罪名完全是对宗教信仰自由的迫害和打压。

    2022年11月21日下午,11月23日上午,律师依法视频会见了张春雷,安好。

    2022年11月28日,张春雷案召开了庭前会议。11月29日,张春雷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诈骗罪在贵阳中级人民法院秘密开庭审理,法官未当庭宣判。


  • 江西张玉环案再审未当庭宣判

    【民生观察2020年7月27日消息】2020年7月9日,江西张玉环杀人案再审在江西高院开庭,再审阶段由王飞、尚满庆两位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庭审结束后法官未当庭宣判,张玉环被继续收押。

    1993年,张玉环被指控杀害邻居两小孩,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一直在喊冤。2017年8月受张玉环母亲张炳连委托,罗金寿、王飞、尚满庆、冷克林、张进华、程广鑫、张维玉等律师共同为张玉环申诉。

    2017年8月22日,辩护律师向江西高院提交了张玉环的刑事申诉书。2018年6月8日,江西高院立案复查张玉环案。立案标志着张玉环的申诉材料离开了高院申诉信访室,进了立案庭,可以阅卷了。这是刑事申诉案的重大突破,很多申诉材料经年累月躺在申诉信访窗口的桌子上,没有任何希望。例如赖和平的刑事申诉书等材料自2018年8月提交到现在,还在申诉信访室。

    2019年3月1日,江西高院决定再审张玉环案。再审阶段由王飞、尚满庆两位律师担任辩护人,其他律师退居“二线”。原以为2020年的春节前张玉环可以回家,与他83岁的母亲团聚,无奈因为疫情,延误到2020年7月9日开庭。

    当天早上9点准时开庭,审判人员、检察官、辩护人入席,所有人均戴着口罩。审判长让法警带张玉环入庭。张玉环身穿便服,状态不错,可能是人逢“喜事”。这一天张玉环已等待9752天,从26岁等到了53岁。

    审判人员宣读原审判决后,张玉环陈述约5分钟。这次他说话比较清晰、有条理。估计准备了很长时间,演练了很多遍。张玉环称没有杀害两个小孩。有罪口供是受刑讯逼供做出来的。起初关在进贤县看守所期间,他没有承认杀人。后来被侦查人员从看守所提出,先后在进贤县长山宴乡派出所和云桥派出所受到残酷刑讯。1993年11月3日,侦查人员牵来两条狼狗(应当是警犬),说如果不招,就让狗把他吃了。民警手一挥,一条狼狗冲上来,狂撕乱咬,张玉环裤子被撕烂,大腿鲜血直流。极端恐惧下,张玉环承认杀害两小孩。侦查人员找来一条黄绿色军裤给张玉环,还打趣说比张玉环原来的裤子好。

    王飞律师在法庭调查时也说张玉环受到难于置信的狼狗审讯。张玉环大腿上狼狗撕咬留下疤痕还在。张玉环曾向当年来提审的聂霍根法官展示过疤痕。本次庭审前,辩护人曾向法庭提交伤情鉴定的申请,未得到同意。记得《中国青年报》报道过河南老板杨金德等人被羁押在警犬基地时,带上手铐脚镣与狗关在一个笼子里面,名为“与狼共舞”。狼狗审讯,凶残至极,毛骨悚然,怎能不出冤案?

    因为有刑讯逼供行为,辩护人申请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开庭伊始,法官即决定不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辩护人申请复议,被当庭驳回。辩护人坚持要向法庭陈述要求启动排除非法证据程序的理由。审判长没有同意,直接宣布进入下一庭审环节。

    因递交了书面申诉状,王飞律师和尚满庆律师简要发表申诉意见,虽说简要,用时近1小时。王律师洋洋洒洒,尚律师简明扼要。申诉意见要点如下:

    第一,据以定罪的两份供述是虚假的,是张玉环受刑讯的情况下编造的。

    第二,两份供述在犯罪时间、地点、方式、藏尸地点上均存在巨大差异。

    第三,张玉环供述的作案过程极不符合常理。张玉环供述的其杀人动机是因张家小孩打了他家酱油瓶,藏尸自家哥哥房间,半夜村民到处找小孩时趁黑抛尸,完全不合常理。

    第四,有证人证实在警方认定的作案时间,见被害人向后来发现尸体的下马塘水库方向走去。

    第五,所有的物证与犯罪没有关联。公安机关提取的杀人的麻绳、抛尸的麻袋均没有检出被害人的皮肤、毛发、血迹等生物信息,也没有提取到张玉环的生物证据。张玉环手上的伤痕不能证实是被害人手抓形成。第一现场没有找到任何相关证据。

    尚律师还补充道:“任何人都不可能在二十七年前知道案件会再审,而去精心编制谎言,这是违背人的基本生活认知。因此,张玉环只可能是受到了刑讯逼供而做出的自污供述。他一直坚持喊冤就是知道自己被冤枉。”

    “我拿到张玉环案卷宗时,就惊叹这样的证据竟然可以认定杀人,处人死刑。本案的证据状况,原审法官也应十分清楚。张玉环被抓到定案历时八年,原审法院必定有地艰难的选择,考虑某些因素后,作了留有余的判决,判处张玉环死缓。”

    法庭讯问环节,在辩护人的提问引导下,张玉环再次讲述被刑讯的过程。他甚至当庭发誓如果自己说假话,全家死光。张玉环一一报出了刑讯者的名字,他们分别是付某文、吴某才、周某、袁某华、周某华,支某华,付某选、胡某芳。还有几个不知道名字。我们在网上搜索一下,发现1996年2月的《警察天地》刊载作者为胡星文的文章《为了这片热土——进贤县公安局采访札记》,记载副局长吴某才德高望重,经常与年青干警一道,没日没夜战斗在同刑事犯罪活动斗争的前沿。为侦破95夏季系列抢劫案件,他们35个昼夜没睡一个囫囵觉。《信息日报》报道2005年进贤县李渡派出所原所长付某文涉嫌徇私枉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支某华2017年被免去进贤县李渡派出所所长。这些名字,张玉环铭记27年。但愿吴局长的狼狗审讯法只用了这一次。

    检察员虽然来了四位,但发言很少,大致两点意见:一是张玉环的有罪供述的真实性存疑。张玉环的两份有罪供述存在较大的矛盾。张玉环到过尸检现场,观看过尸检过程。听村民说过捞尸经过。供述与物证关系上是“由证到供”,即办案人员提取了相关物证,再通过告知现场的方式来获取与物证相符的口供。二是本案物证不具有关联性。最后,检察员建议法院改判张玉环无罪。

    虽然检察员和辩护人双方意见基本一致,辩护人对出庭检察员关于张玉环的有罪供述的真实性存疑的意见还是有异议。王飞律师认为张玉环的有罪供述是在严刑逼供下编造出来的,完全虚假。出庭检察员的“保守意见”和法院不启动排除非法证据程序的决定,意味着有关部门不打算追责。庭审中,张玉环多次说他被从26岁的青年关成53岁的老人,应有人对此负责,特别是对他刑讯者。

    尚满庆律师说:“检察院作出了无罪建议,我认定法律会还他一个公道。本案的造成不能一味的责怪‘八三严打’的两个基本。个案的证据审查是人为可控的。我希望或者恳求再进一步,以绝对无罪认定本案。法律需要活生生的例子来确认。希望张案能推动一点点进步,哪怕就是一丝的进步。”

    此次检察员没有例行法制宣传和教育,也许觉得由他们做有违和感。其实也可以总结一下,警示后人。

    王飞律师却即兴法制宣传和教育。他说张玉环案是十分明显的冤案,闻起来就一种虚假的味道。识别冤案,并不需要多高深的法律知识,凭着常人的经验就完全可以。两份出入巨大的有罪供述,就认定张玉环杀人,判处死缓,当年的公检法各级机关全线失守。如果说守住了线,那就是江西高院留了张玉环一条命。这值得我们深刻反思,我们的刑事诉讼、司法制度错在哪里。作为律师,在代理张玉环这一类刑事冤案时,极其慎重,接案之前,必须仔细研究,必须内心确信他们是冤枉的。我们代理冤案的意义就是减少和防止张玉环这种冤案的再发生。冤案的制造者应当负有责任,必须受到追究,才能防止冤案,减少张玉环这样的蒙冤者。

    法庭辩论结束,审判长宣布,休息20分钟继续开庭。辩护律师认为这种安排,必定是要当庭宣判,当庭释放了。恢复庭审后,审判长即宣布,庭审结束,择期宣判,将张玉环还押。出乎所有人的预料,张玉环案件开庭因疫情影响延误太久,且监狱曾明确告诉律师张玉环提出来开庭,不可能还押。

    我们不知道领导基于什么样的考虑,决定不当庭宣判。但领导肯定没有考虑张玉环恢复自由的急迫,没有考虑张母盼儿归的急切。

    闭庭后,发现张玉环的哥哥张民强不见,也没见他回来吃中饭,有人猜测他和张玉环可能被有关人员接回进贤去了。后来证实,因某记者在高院门口遇到麻烦,他帮解围去了。

    张玉环回家,还要等。

  • 梁颂基、张五洲不服判决当庭上诉

    【民生观察2019年10月25日消息】周五(10月25日)上午九点,广州维权人士梁颂基、张五洲二人涉及“寻衅滋事罪”一案在广州荔湾区法院第二审判庭宣判,梁颂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张五洲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其中“寻衅滋事罪”获刑一年零两个月,“妨碍公务罪”获刑半年,两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二人当庭表示不服判决,计划上诉。

    梁张二人于2018年10月14日在北京及清远相继被捕,二人同时被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而张五洲被多加一项“妨碍公务罪”。二人案件于2019年8月11日在荔湾区法院开庭审理,当时未作宣判,目前二人已被羁押逾一年。

    公开消息显示,2018年9月20日,梁颂基、张五洲于派出所目睹广州女律师孙世华被警员殴打一事,并发声明为所见事实以目击证人的身份作证,其后二人被指造谣生事污蔑警方而被捕。

    另据法院现场人士披露,有多名公民朋友到场声援梁张案宣判,广州本地维权人士以及远道而去的湖南株洲何家维等人均被驱离法院周边范围,现场未有抓捕行动。

    而梁颂基堂妹梁一鸣在昨日(周四24日)傍晚已被广州警方强行带走,并连夜被送至老家台山恩平,到家已经凌晨三点钟。另外一名当事人张五洲亲妹张唯楚(张七毛)则于25日上午在荔湾区法院出现,并与律师一起进入法院,但在安检后被警方带走,其后张七毛发信息表示自己已被送到法院附近派出所。

    据之前披露的消息表明,梁张案在8月开庭审理后,荔湾区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于9月20日将案件退回荔湾区检察院补充侦查,至10月20日退侦期限结束,荔湾区检察院再次将案件移送荔湾区法院,但据称案件退侦一个月之内,检方并未发现有新证据。

    有分析人士指出,梁张二人乃广州活跃维权人士,早已被作为眼中钉看待,当局可以籍此机会打压二人自然不会放过,虽然二人的“犯罪证据”并不充分,同时二人已经表示上诉,但似乎无法改变现今社会的人治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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