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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省建德市维权民师徐玉林对枉法判刑的质疑书

    我名徐玉林,男,58岁,汉族,家住建德市梅城镇顾家村上秦53号。是在编的正式民办教师,后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下达的对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的各项优惠政策。我们这些民代师们与其他人员对比(他们只帮过人民公社时期,或其他时期的各行各业的人员仅仅帮过很短时间工作过的人,他们每月至少也享有500元。)与其对比真是天壤之别。为此民代教师们为达到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人平等 ,又因国家有文件指示在先故而民代师们向政府一级一级的进行上访,我们想讨回应该享有的合情合理合法的那一份。为此事我也跟其他民代师们一样,进行过,先到市(县级市)后到省,再到中央的各级有关部门进行了合乎情理法的上访。
    可是我的合情合理合法的上访,被建德市公安部门,给我头上扣上许多莫须有的罪名,将我抓捕,我被关进牢房时,牢房边的小卡片上写着徐玉林犯敲诈罪。但是后来对我的判决书上又定我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给予定刑。真是牛头不对马嘴最后我被判刑六个月(在牢中我苦度了183天,)牢中的潮湿与折磨将我们身体折垮。在那儿我得了腰肩盘突出病,平稳的血液成了高血压。
    2016年4月21日刑满释放后,凡有识之士都说我是冤枉坐牢。现在仔细回想,我对建德市人民法院对我的宣判关押,我提出如下质疑。
    一、时间的质疑:我所谓犯的罪是被判关押六个月,为什么检察院于2015年1月6日就已经向法院进行公诉,又为什么于2015年10月22日对徐(我)进行刑拘呢?又于同年11月25日对徐(我)被逮捕呢?再说我的冤枉罪只能判六个月,为什么这期间相隔9个月零10余天呢?(286天)后以法逮捕,恰好这时正又是我到北京上访回家之时,他们其目的也就是阻止上访(合情合理合法的上访)要抓我先来一个杀鸡儆猴的错误行为,想让他们的错误行为有利阻止其他民代师们的合法上访!
    疑点之二:判决中的:所谓对我指控的人,共有16人,其中有建德市的何锡潮,松阳县的程叶美、何有梅、贾副清、陈亚勤等这些人根本就没有与我一起去省里上访过。没有与我共同一起的上访人怎么能对我指控作证呢?由此可见,此案本身是在弄虚作假,胡作非为,他们对我的这件事,这个案是否有失公平、公正?是否是在冤枉好人????
    疑点之三:判我砸国家机关(省教厅25楼)办公室的门。妨碍正常上班秩序现象。
    这件事确实使我难以想象。我们只不过用手指头敲了几下办公室的门(因门未开)这其实是一种很有礼节的行为,他们用“砸”字放在判决书中,我真不知道“砸”字从何而来?难道我们用石头,用木棒、用铁、以及其它工具去打门吗?那为门一点未破呢?未受损呢?从这件事可以看出不用“砸”字就不可以将我治罪,只有用上“砸”字才能将我定为“妨碍正常上班秩序现象”才能将我定罪。这正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疑点之四:公诉人,又说我是在有一次上访时期,民师们拉横幅,喊口号,唱国歌 ,又指控我是组织者,这正是无稽之谈,这里我先谈一谈我的一点看法拉横幅喊口号,唱国歌确有此事,但说我是组织者,这真不知道是从何说起。横幅是从温州地区的民师准备好的,我根本也不知道,喊口号,唱国歌,是因为省教厅的负责人很长时间不肯出来接见,有在场的那些民师们,自己自动起来发生的。这些人中极大部份的人我根本不认识,怎么说我是组织者。至今为止我也不知道“徐是组织者”的根据、证据是从何而来!
    我的另一点看法是:拉横幅,喊口号,唱国歌我至今为止,还是认为他们民师们的此举是正义之举,合法之举,请看横幅上面写的是什么,是“还我教龄,申张正义之类的字幅,又不是什么反动之词,喊口号也是同样的内容,关于喝国歌那就更加说明是正义之举了。国歌中的内容是什么凡有知识的人都知道,那是唱出中华儿女反对压迫,反对不平等择和被剥削的正义内容,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高昂抬头反对一切不道德,不民主,不合情理的正义之声!民师们的此举究竟违反了法律的哪一条???
    疑点之五:我在看守所服刑的6个月,每个月由建德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一个干警向看守所交纳由他向自己掏腰包每月交纳人民币500元,作为给我的 补贴(看收所有)收据的(可参考)我真正不知道为什么我与此人从不认识,那又为什么会掏腰包给我出所谓的生活费呢?难道我被判刑后还要我出钱买伙食费的吗?我至今天也不知道这是法律中的那一条规定?至今为止,这个民警与我讲的这种话,其中究竟是什么?但是可想而知,他就是怕我要上访申诉,怕追查到他的身上(因他是抓我进监之人)。
    疑点之六:判决书中判我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请向我在建德市范围内有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吗?答案肯定是“没有的”!那我是在哪儿犯了这个罪呢?答案是“在杭州”。那我倒要请问:我在杭州犯的罪为什么杭州的公安部门、法院部门没有对我进行抓捕、判刑呢?为什么会在建德受抓捕被判刑呢?(难道你们受到了省政府或杭州市政府的委派吗??即便是受到委派,你们的法律程序及方式是对的吗?比如,假设外省人到我们浙江犯罪、被捕以后,仍然要交到外省去宣判处理的吗?那我的事情为什么我没有在建德犯罪,却指控我是在杭州,那建德市公安及法院有什么权利对我进行判刑呢?这是不是建德的这些部门本身就违法的做法!
    上级政府的各级领导今日我向你们提出上述的几点质疑是否正确,是否合理、合法须望各级领导给我一个回复,给我一个指路明灯。
    我相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事诉讼法是公平、公正的。如果有错,肯定是会改正的。为此我真情地期望,现代的包青天是会有的。也是能为我的事道出冤枉二字的。这样才能使得我“死而瞑目”。
     
    倾吐实情人  徐玉林
    2016年7月
    徐玉林被枉法判刑的相关情况请见:
    浙江民师代表徐玉林被判刑 二年前的上访成“罪证”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1/2016/0427/14309.html
     

  • 浙江民师代表徐玉林被判刑 二年前的上访成“罪证”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4/27消息:徐玉林是浙江省建德市梅城镇人,1959年5月26日出生。  徐玉林在当地农村学校任民办教师十二年,后被辞退回家。和全国各地的民办教师一样,徐玉林认为他为国家工作这么多年后被一脚踢开,未获补偿安置。现在老无所养、病无所医,不得不走上了上访维权的道路,并逐渐成为建德市乃至浙江省的民办教师维权上访骨干。
     
    2015年10月,徐玉林等六名浙江民师和湖北省二十多名民师,两省民师联合到北京上访。在北京期间,徐玉林说他们一直是正常上访,并未到天安门等所谓“非正常上访区”。当年10月15日,徐玉林被地方人员从北京接回了家。可一星期后的22日,徐玉林突然被抓,并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5日被逮捕。2016年2月2日上午九点,徐玉林被建德市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刑半年。
     
    建德市法院的判决书指,2013年12月中旬,徐玉林伙同童钿灿等浙江省民办教师代表在杭州召开会议,组织全省民师于12月24日到浙江省教育厅上访。23日,徐玉林提前到了杭州,召开民师碰头会。24日,徐玉林同全省数百民办教师在浙江省教育厅门口、走廊,采取拉横幅、喊口号、唱国歌、静坐等方式集体上访。25日,徐玉林再次参与在浙江省教育厅的集体上访,当晚与其它民师一起在教育厅办公楼留宿。26日,徐玉林在教育厅25楼办公区砸办公室的门,后于当日下午被劝返。令人没想到的是,在这次上访过去近二年后,徐玉林却因此遭受牢狱之灾。
     
    2016年4月21日,徐玉林刑满获得释放。他告诉本工作室,2013年12月26日他在浙江省教育厅时,只是轻轻敲了几下办公室的门,没要砸门,更没有将门砸坏。事情发生当时没处理,说明他根本没有所谓“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当局在事隔近二年后以此事对他进行处罚是欲加其罪,真实目的是为了阻止他继续组织参与老师们的上访行动,是为了杀鸡骇猴。
     
    无独有偶,2013年12月和徐玉林一起组织参与这次到浙江省教育厅上访,上文提到的来自浙江省慈溪市的童钿灿老师也因为这次上访,在事隔一年多后被判刑半年。
     
    以下是徐玉林老师的判决书


     
     
     
    以下是童钿灿老师的判决书


     
     
     
     

  • 浙江民师徐玉林进京洽谈生意遭综治办主任押下火车

    本人徐玉林系浙江省建德市梅城镇顾家村上秦53号村民(原民办教师),现请广大网友为本人评议一件事情,情况是这样的在2015年1月28日,本人去北京与客户签约生意合同,当我在杭州城站火车站检票上车,到车箱坐下,突然遇到了我一辈子从末碰到了倒霉的事,叶树坤(梅城镇政府综治办主任),季洪喜(顾家村党支部书记),蒋民康(顾家村党支部委员)等人,不问青红皂白,强制把我押下车。
     
    同时抢了我的背包,而且还偷了包里的合同文本和其他重要资料,当时我没有发现,直到第三天才发现。这几个所谓共产党干部,无理干涉本人失去了去北京与客户签约生意合同的良机,导致了我经济损失数万人民币。几天来再试问自己人生自由何处?共产党干部如何可以限制一个公民的人生自由?并抢偷公民的东西,他们的政治底线,法律法规底线到底在哪里?他们所作所为是不是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和尊严,还能适合担任党的干部吗?这次本人经济损失谁来承担?请广大网友评论一下吧!
     
    2015-2-4

  • 浙江民师徐玉林:上访几年我被非法软禁三十来次

    浙江省各地区,特别乡镇政府这一级干部为什么这么怕民师上访,我们民师不解而知?例如我是亲身经历过,开高工资顾人看住我,控制我人身自由,现在到处一样控制民师上访,千方百计想出办法压制民师反应情况,甚至于有个別乡镇政府用钱收买民师的心。关于童钿灿,吴子莲两位老师被抓,他们犯了什么罪?
     
    民代教师正常需求,正常向上级领导反应,为什么这么难?我们民代教师自从上世纪60,7O,80年代,响应党的号召,对教育事业作出很大的贡献。然后党中央为民代教师养老所有作出决定。在1997年发出32号,2011年8号文件,地方政府不把民代教师解决,反而拦却,追却,压制,甚至软禁等等,特別是镇政府这级领导,象地头蛇一样压制民代教师信访。例:我是浙江省建德市梅城镇民师徐玉林。我就经历过,民代教师上访几年多,我先后给我镇政府强制软禁三十来次,天数己有九十来天。去年有一次把我软禁了几天,我问镇政府领导,我犯了何罪?当时镇政府干部叶某,就象村野人一样张口就大骂我,还要打我。当天我向镇纪检委反应,他们不批评教育,反而还袒护叶某。这就是梅城镇政府的剧作。我们浙江省镇政府大多数是这样的,对待民代教师。
     
    徐玉林
    2014/11
     
     
     

  • 浙江民师代表徐玉林报料民生观察 国保威胁不要乱讲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年10月30日消息:昨天,民生观察网发布了浙江民师代表童田灿、吴子莲被抓走逾十天未放(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1/2014/1029/11126.html)的消息,今天,这一消息迅速有了反应。
     
    这一消息的报料人徐玉林(http://msguancha.com/a/lanmu11/2014/0526/10034.html)今天上午致电本工作室说,他所在的浙江省建德市国保刚刚给他打了电话,说他们看到浙江二民师代表被抓一文,警告徐玉林“不要乱讲”。

  • 浙江省民办教师代表徐玉林今被软禁于宾馆中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5-26消息:徐玉林是浙江省的一位民办教师代表,家住浙江省建德市梅城镇顾家村上秦53号。明天杭州市所辖的各县市被辞退的民办教师准备到杭州市教育局上访,由于徐玉林老师被认为是活动的组织者,今天下午四点多,顾家村村支书及派出所多名协警就来到徐家中,强行将徐老师带到了浙江海宁路云天宾馆,到晚上徐玉林老师还被看守于此。
     
    徐老师今晚告诉本工作室说,作为浙江省的民师维权代表,他已被当地政府软禁二十多次了,时间算算有七十多天,同时还常被当地公安部门以扰乱社会秩序为名强制传唤。徐老师说他们正常上访,何罪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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