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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倪云羁押期间病情加重未得到治疗

    【民生观察2023年5月15日消息】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倪云被控寻衅滋事一案公开开庭审理,王大伟律师和其亲属杨建明作为共同辩护人为倪云作了无罪辩护,并发表辩护词。据了解,倪云之前患有严重抑郁症,在被羁押后病情加重且未得到基本治疗,羁押期间连用药都不被允许。辩护人和其亲属呼吁要求尽快无罪释放倪云。

    北京大锵律师事务所接受倪云的委托,指派王大伟律师并和其亲属杨建明作为共同辩护人,经过多次会见、阅卷、实地踏勘、调查取证及开庭审理,两辩护人均认为:指控倪云实施的三起犯罪事实(区政府跪访喊冤、村委会强行吃饭滋事、阻碍加装电梯施工)均不成立,倪云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尽快无罪释放,具体意见如下:

    一、关于指控倪云区政府门口跪访喊冤
    (一)确系有冤在身
    1.位于南通市崇川区天生港街道爱国村十一组6号房屋系倪云丈夫杨建明自行建造的房屋(证载面积227.87平方米),因杨建明前段婚姻破裂,2013年经过原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诉讼调解,杨建明分得其中30平方米份额的房屋所有权(见无罪辩护证据第二组证据1《民事调解书》[2013]港民初字第0118号)。而该房屋在拆迁中因为补偿安置问题没有谈妥,一直未达成协议,地方政府绕过杨建明反而和其前妻一家于2020年7月18日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见无罪辩护证据第二组证据2编号1901022号《港闸区住宅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杨建明及妻子倪云知道后找过爱国村及街道负责人多次反映无果。

    房屋对于中国人民来讲意义重大,乃安身立命之本。房子既是一个安家的地方,也是灵魂的栖息地,对于靠自己辛苦挣钱一砖一瓦自行建造的房屋感情尤深,哪怕是几十平方。

    倪云多次提到因为补偿协议被其丈夫前妻一家代签,财产被侵吞,她和老公连续十天日夜吃不香睡不着,都瘦了好多斤,压力之大可想可知。

    2.根据2020年7月18日被前妻一家代签字的《港闸区住宅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第五条中第8点第4小点中内容:“乙方承诺,本协议第一条所列房屋状况、性质、所有权人等事项真实,无其他所有权人,如因该事项真实性发生争议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可知,政府明知该房屋中有部分属于杨建明所有,却仍恶意撇开杨建明,并把责任一推了之,杨建明的权益已实质被侵犯,的确有冤在身,且冤情涉及房屋补偿,不可谓不重大。

    3.2020年7月28日倪云跪访事件后,南通市崇川区天生港街道办事处2020年8月6日出具的《关于杨建明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天生信访[2020]2号)(见补充证据卷)中载明“经天生港镇街道建设局认罪研究,现决定对您所涉杨汉青户整幢房屋(房产号60911004)暂不拆除,同时保持水、电供应正常,待您户家庭矛盾化解后,再履行相关程序”亦能佐证,冤情存在。

    (二)无事先预谋,无滋事故意
    1.2020年7月28日,倪云在区政府门口被带到虹桥派出所当日制作的第一次询问笔录中陈述:当日和杨建明等人先去了街道找书记,书记不在,后又去港闸区政府找,结果区政府里面没有人,都在搬东西,搬东西的人说区政府搬到桃坞路去了,就和杨建明到了桃坞路的区政府门口,看到很多人,自己先去楼里找区长的,杨建明去信访局的(见证据卷三P108)。

    2.杨建明2020年7月28日当日陈述:先去街道找宋书记反映房子的问题,到了以后宋书记不在,就去了港闸区政府,到了以后发现区政府已在搬迁了,就问了搬迁的人,说是搬到了桃坞路跟崇川区政府合并了,他们就到了崇川区政府,到了以后倪云说下去找领导去,他就开车去信访局了(见证据卷三P119-120)。

    3.杨建明2020年7月28日在区信访局因房屋补偿安置事宜在约谈(见补充证据卷中《信访事项联系办理记录》),也能佐证当日倪云并非提前知道崇川区政府门口在举行挂牌仪式,而是恰巧遇上,在找领导不成的情况下,看到像领导模样的人群,为了引起领导重视,才贸然一跪。

    (三)前后不足10秒钟,未导致仪式中断
    1.区政府门口监控视频(见无罪辩护证据第一组证据1视频,拍摄时间2020年7月28日,时长22分32秒)显示:当日倪云在视频10点56分07秒处跪下,当即被多人从现场拉起来带走,视频10点56分17秒处已看不到倪云,倪云当日在现场下跪到被带走全过程不足10秒钟,现场已整列成对的领导完全没有受此影响,队形完整,还在继续拍照,后举行了讲话仪式(视频10点57分07秒处开始),及摘牌仪式完成开始鼓掌(视频10点58分35秒处),工作人员也拿走了红色绸布(视频10点58分40秒处),后大家分别在新的招牌前合影留念,直到视频结尾仪式已结束人群散去。能清晰还原当日倪云的行为未产生任何具体影响。

    2.据“南通市崇川区正式挂牌成立”官方报道(见无罪辩护证据第一组证据4,来源:崇川区政府官网,发布时间2020年7月3日)载明:“7月28日上午,随着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刘浩,区委副书记、区政府筹备组组长黄卫锋等领导徐徐拉开红绸,“中国共产党南通市崇川区委员会”“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通市崇川区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南通市崇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通市崇川区监察委员会”正式亮相。”再次印证当日仪式已顺利完成,指控倪云下跪“导致仪式被迫中断”明显不属实。

    (四)已被行政处罚且执行完毕
    事发当日,倪云即被带离传唤,当日即作出了崇公(虹)行罚决字【2020】99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其他寻衅滋事行为”予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已执行完毕(见无罪辩护证据第一组证据2、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可知,对倪云行政拘留五日,说明其行为尚未达到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情节较重”的程度,在行政拘留两年后再旧事重提,上升为刑事犯罪予以打击,违背“一事不二罚”的基本常识,也违反刑法“谦抑”原则。

    二、关于指控倪云爱国村食堂强行吃饭滋事
    (一)指控倪云多次强行吃饭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1.到村委会吃饭是受邀请吃饭。倪云因其丈夫杨建明位于崇川区天生港街道爱国村十一组6号房屋其中30平方米享有所有权,而该房屋在拆迁中被地方街道串通杨建明前妻一家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意图侵吞杨建明的合法财产,倪云多次应邀到爱国村委会交涉调解并受邀去食堂吃饭,并非强制去吃饭,爱国村书记钱有霞笔录中陈述:2020年9月份其到爱国村做党委书记之后就一直致力于倪云事情的调解,其也一直想做通倪云的工作,到了2020年12月份的一天,倪云到村支部找其,还是谈拆迁的事情,已经临近中午,其就留倪云在村食堂吃了一个工作餐(见证据卷二P33)。说明第一次吃饭是倪云受邀请而吃饭。

    2.关于指控多次到村委会强行吃饭和事实不符。现有证据均是村委会相关工作人员的证词,从证人的身份来看,和本案的处理结果存在利害关系,且关于倪云具体吃饭次数、时间不明,前后矛盾,均无客观证据予以证实,也不存在强行吃饭期间而报警处理,不能证实倪云多次强行到村委会吃饭。

    (二)指控倪云2021年2月5日和村书记发生纠纷
    1.从调取的事发当天倪云报警后现场的处警视频,可以证实:钱有霞书记在现场陈述“倪云也不在这吃饭,就拍摄,就推她出来……”言下之意即:来吃饭是可以的,拍摄食堂不行。也说明了倪云不存在强行吃饭的事实,即便有吃饭,对于村委会来说也不是什么大事。

    2.指控倪云称“已在饭菜中下料”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多个证人证言前后矛盾,不能相互印证。

    三、关于指控倪云阻碍加装电梯施工

    (一)加装电梯手续不合法
    1.缺少施工许可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南通市市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试行)》第九条“建设者应当向行政审批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第十条“加装电梯工程,对于符合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的,建设者应当通过“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依法申请办理相关土建工程施工许可证。”可知,加装电梯必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而涉案加装电梯只取得规划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业主王如英已通过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通行审依复【2021】163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确定无施工许可手续的事实(见无罪辩护证据第四组证据2)。

    2.编号为建字第320600202100168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亦在“附件及附图名称”一栏中载明“同意按本证附图所示位置尺寸增设住宅电梯,请按《南通市市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试行)》落实相关要求,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年内未办理施工许可证,且未申请延期或者申请延期未获批准的,相应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失效。”(见证据卷三P48),也印证了施工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二)加装电梯位置不合理,其他业主普遍质疑及反对

    1.怡园北村41幢3单元加装电梯未靠近楼体,反而占用了北侧的公共绿化带及停车位(见无罪辩护证据第三组证据7),确实会影响北侧42幢的采光和通风,也会产生噪音污染,倪云及其他42幢业主普遍反对在绿化带上加装电梯,多次书面举报反映,并质疑加装电梯系同一日申请,社区及街道同一天审批同意,未征询意见未公示,弄虚造假(见无罪辩护证据第三组证据1、2、3、4)。

    2.其他业主也多次诉讼维权。42幢其他业主包括周倩、陈建坤、顾宝林等人,在倪云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也自行向江苏高院申诉,提起行政诉讼诉行政审批局工程规划许可违法(见无罪辩护证据第五组证据1、2),也印证42幢业主普遍反对加装电梯,并非倪云带头阻拦。

    (三)阻碍施工行为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纠纷,均已做民事纠纷调解结案

    1.指控四次阻拦行为不成立:

    2.倪云2021年8月30日现场被伤害就医。从2021年8月30日事发现场的视频可见,倪云在现场并无言语辱骂并用挖出土块、石块丢砸工人,反遭施工人员辱骂、用铁锨铲泥水击打受伤,同时被伤害的还有席志莲等多人,并就医,后倪云等人报案,当日唐闸派出所出具了《受案回执》(见无罪辩护证据第三组证据6、8),均能作证倪云是受害者。
    紧急呼救:辩护人经过参与庭审及之前共同生活中了解倪云之前患有严重抑郁症,在被羁押后病情加重且未得到基本治疗,羁押期间连用药都不被允许。

    另从2023年4月28日庭审状况来看,辩护人认为倪云接近“疯”了,精神已明显存在严重问题,情绪及其不稳定,根本无法辨别自身及别人的言行,为了慎重处理请尽快委托鉴定机构对倪云有无精神疾病及有无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重新鉴定。尽快无罪释放倪云回家!

  • 蓬莱市医院在重大医疗事故中得到包庇

    我叫姜海霞,我母亲马桂珍,被山东省蓬莱市中医院任重无资质人员非法行医造成植物人严重后果两年多,各级政府部门不依法依规调查处理问题,层层包庇犯罪并诬陷我家。

    事故经过:

    2018年1月11日,山东省蓬莱市中医院高压氧,没有医生上班,两名无医生资质人员护士邢兆伟、护士邓树红给我母亲实施了当天全程高压氧脑促醒治疗。当时我母亲是脑出血术后恢复,手术成功,恢复良好,病情平稳。

    治疗过程中护士违反操作程序,并篡改治疗方案。没开急救氧,导致我母亲缺氧长达十几分钟。因高压氧舱对讲仪器损坏及护士人为调低对讲音量,及舱内护士未尽护理职责,病人家属多次呼救无人理睬。病人血氧饱和度一度跌致50%几,持续近五六分钟。

    后院方为推卸责任,不承认事故发生。不给病人有限针对性治疗,导致我母亲机体严重受损,造成不可逆转性伤害。

    后经院方确诊为:缺氧性脑病和继发性脑白质脱髓鞘改变。造成我母亲植物人严重后果,至今两年多。

    此诊断在我母亲两年多病例病程中仅2018年4月24日出现一次,后被接任主治医生无故篡改,无理由删除,至今未再出现。

    护士冒充医生详情:

    山东省蓬莱市中医院长任用无资质人员护士冒充医生非法行医,并隐瞒护士身份。

    2018年1月11日为我母亲实施治疗的护士邢兆伟,护士邓树红在长达一年多时间里,我们家属一直不知道她们是护士,以为是医生。

    第一:这两位护士都没有佩戴工牌。

    第二,我母亲外二科主治医生接到高压氧科通知也是称护士邓树红为邓医生。

    第三,事故发生后,我们家属与院方谈话多次称呼两位护士为医生,院方副院长徐家涛及医务科所有工作人员均未说明其二人护士身份。第四,家属与其中一个护士邓树红沟通,称呼其邓医生,该护士从未纠正说明自己是护士。该护士书写本应医生书写的疗程小结并签名。而且在治疗过程中,行使医生权利,随意更改医嘱,做医生工作。有录音及书面证据。

    第五,另外一个事故直接责任人护士邢兆伟,长期多年担任山东省蓬莱市高压氧科主任一职。是山东省蓬莱市中医院提拔,山东省蓬莱市卫健局任命的。

    有山东省蓬莱市卫生监督所调查笔录和医院用于宣传的媒体资料为证。

    调查笔录中,医生王珺表明,医生给病人制定的治疗方案要汇报给护士邢兆伟批准,才能实行。

    护士邢兆伟的调查笔录也表明,医生给病人诊疗需请示她。护士指导安排医生工作,相信没有哪个国家,哪个医院认为是合法的。但山东省蓬莱市中医院长期多年就是这么操作的。

    另外,护士邢兆伟还多次参与院级会诊,代表院方与我谈我母亲治疗方案及病情。这是护士的职业吗?直接违反了国家执业医师法。

    我曾当面询问过护士邢兆伟资质,该院院长及医务科人员在场,均隐瞒她是护士的事实。有录音为证。

    该护士邢兆伟不但非法行医导致我母亲植物人严重后果,还在造成我母亲植物人后果后,于2018年2月6日,山东省高压氧科,公然咒骂我母亲死了就死了,至今未道歉,院方未处理。当时,高压氧科主治医生王珺,护士陈晓慧及一名实习护士在场。

    院方隐瞒护士冒充医生非法行医事实长达一年多,后被家属调查发现,但因当地卫健局操纵蓬莱卫生监督所执法办案,不但违法抹杀非法行医事实,连行政处罚都不给予。

    国家法律法规适用:

    国家刑法335,336条明确规定了医疗事故罪及非法行医罪,事实清晰,证据确凿,法律法规明确。

    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也明确规定,无医师资质人员从事文件活动,违反执业医师法。

    国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也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框架内开展诊疗活动。不得任用无资质人员人员为病人实施诊疗。否则视为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两名以上吊销其机构执业许可。

    两年多我的维权过程:

    自2018年1月11日,非法行医事故发生后,我多次与院方沟通,院方为推卸责任否认事故发生并不给我母亲应有诊疗。

    直至2019年四月,我发现护士冒充医生诊疗,院方不得不承认事故,但因蓬莱卫健局撑腰,拒不承认非法行医事实。

    期间再次发生造成我母亲严重缺氧事故长达一小时。有书面及录音证据。医院再次隐瞒病情,并不给予主动治疗。

    并多次发生严重护理事故及医护恶意对待病人及病人家属问题。

    2018年2月6日开始,我向蓬莱卫健局副局长秦焕玉,政工科罗科长,医政科王霞,卫健局纪委张书记,办事员唐亮,蓬莱政府分管医疗副市长隋玉娜,纪委张主任,蓬莱信访局,反映问题口头书面的20多次,任何问题均为得到解决。

    2018年4月,到到蓬莱医调委。后看到医调委是卫健局操纵,放弃。

    2018年6月8日到山东省烟台市卫健局信访,像个要饭的被拒之门外。有录音证据。

    2018年6月到山东省卫健委信访,被拒。到山东省纪委信访,被吓。

    2018年8月到山东省纪委信访递交材料,并山东省卫健委信访,被打发回当地,并未给予登记。

    2018年11月再次到山东省卫健委信访被打发,并未给予登记。

    2019年四月发现护士冒充医生非法行医,2019年5月13日举报到山东蓬莱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所拖延至2019年7月19日立案,并给出错误立案案由,编造理由转移问题重点,回避法律问题,包庇中医院。2019年10月18日强迫我接受违法处理结果,五个人送到我家里。

    2019年6月14日,我民事诉讼山东蓬莱中医院对我母亲马桂珍医疗侵权损害赔偿。2019年10月份,我行政诉讼山东卫健局行政处罚违法及行政不作为,并起诉我母亲无民事行为能力鉴定。

    在拖延我家十个月后,在交了诉讼费后,民事诉讼被不合理逼迫撤诉。行政诉讼也被逼撤诉。无民事行为能力鉴定也被索要高额鉴定费用逼迫撤诉。

    2019年6月到国家卫生部信访,交了材料,被打发回当地等解决。并被告知前四次信访均没记录。

    2019年9月,再次信访山东省卫健委,山东卫健委招蓬莱卫健局及中医院到省里,山东卫健委中医科郑科长告诉回蓬莱以经济形式谈解决。回到蓬莱仍不解决。

    2019年12月再次山东省卫健委信访,山东省卫生执法局信访,承诺12月23日前给予解决方案,蓬莱卫健局,中医院,烟台卫健局均有人员到场,结果仍不解决。有视频,录音证据。2019年7月,报案公安局,公安局无理由不予立案。复议仍是不予立案。复核被告知超期。

    两年过程中,多次网上举报到国家督察,总理平台,网上民生,山东省政务平台。均未有调查及处理。

    并且被山东省卫健委诬陷索要赔偿金额过高,无法满足。

    至始至终,院方及各部门无数次让我说出赔偿金额,我从未要求过。

    我们要求以事实,证据,法律为依据的公平解决。

    现在,我母亲依赖呼吸机维生,时日无多。

    山东省蓬莱市中医院2018年6月之前多次以各种理由驱赶我母亲出院未果,唆使护士敲诈我家未遂,纵容主任孙杰恶意辱骂,对待我母亲及家属,纵容护士家属到我母亲病房前闹事。后我写微博,微信,找我谈解决,想用一点钱打发我家,我拒绝了。后又要撤销特护未果。

    2018年6月12日,山东省蓬莱市中医院以不交医疗费为理由起诉了我家。我曾多次要求院方解决问题,我们知道该交多少医疗费,院方不解决问题,却起诉我家。至今120多万医疗费,是逼死我家的打算。

    今年3月又煽动护士对抗我家,无故消减我母亲正常护理项目,纵容护士恶意对待我母亲,造成我母亲多次肢体损伤。

    就这样,一桩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法规明确的非法行医案例,直到今天,政府各级职能部门层层包庇,互相勾结,一致的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一致统一的不作为。视法律法规如无物,至今未得到解决。

    肯定媒体帮助支持!

    诚挚谢谢!

  • 断友彭真爱上访十多年屡遭迫害欺骗

    【民生观察2018年6月24日消息】本网获悉,湖南临湘工行维权断友屡遭当局拘留、关黑监狱打压的彭真爱,携九旬母亲连续两天在临湘银行与市政府维权无人理睬。

    湖南临湘工商银行被欺骗和胁迫买断员工的彭真爱,在十余年维权过程中,多次遭到临湘当局拘留关押黑监狱等迫害。6月初在北京维权数日,遭北京警察送久敬庄,后再次遭湖南临湘驻北京办事处从久敬庄接走。彭真爱与同伴在驻京办被关押数天期间不准出门,每天房间门被专门看守她们的维稳人员从外面反锁,每天只能吃到维稳人员送来限量的盒饭。

    数日后,彭真爱被临湘当局从北京被押回本土,等待地方政府承诺的“处理解决问题”,不料,其在家中等待两个两个礼拜,承诺她“解决问题”的维稳人员却如人间蒸发没了踪影。

    在没有任何人与她接触沟通,再次感到上当受骗的彭真爱,无奈中,于6月21、22日连续两天,头顶炙热炎炎夏日阳光,携带90岁高龄的老母,走访了临湘市政府信访办与银行等部门,但均无人理睬。

    据知情人士透露,6月11日,岳阳市信访局召集银行开了一个“信访协调”会议,岳阳信访局向局长要求“银行要有诚意,本月22号答复”。

    一位银行断友称“银行的这份《信访事项处意见书》完全是扯蛋,他们(银行)根本就不作为,本人要的是解决信访问题(社保、医保、提供养老手册、报备红头文字、买断时总行的委托书)早日过上正常人的日子,岳阳市分行行长杨林还在撒谎,用惯了欺上瞒下不作为”。

    彭真爱称,7月10号,其诉讼湖南临湘公安局行政不作为一案即将开庭,希望能够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民生观察会继续关注“银行断友”维权的相关消息。



  • 70%左右精神疾病患者未能得到有效治疗

    据新华社郑州2月17日专电(记者王烁、宋晓东)近年来,频发的精神病患伤人、“闯祸”事件引发公众对精神病患者收治问题的关注。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调查,精神疾病在中国疾病总负担中排名居首位,约占疾病总负担的2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约有1600万人。

    “在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当中,如果不住院进行系统治疗,20%的病人可能会肇事肇祸,30%的病人可能致残。”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副院长于海亭说,目前,中国仍有70%左右的精神疾病患者没能得到有效治疗,这意味着未经收治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极有可能出现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

    医护力量薄弱是眼下中国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所面临的首要难题。“现在这个专业没人愿意学,工作的时候风险高,就业后待遇还低。”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护士长史丽说。
    法律规定模糊、缺乏司法解释也成为制约中国精神卫生事业发展的短板。直到2013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才正式实施。

    “《精神卫生法》规定了监护人、有关单位应协助管理精神病患者,但并没有说明不协助该怎么办。”于海亭告诉记者,法律的自愿原则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有暴力倾向的患者却由于缺乏相应司法解释而不能及时被管理、收治,为社会安全埋下隐患。

    此外,就诊费用高昂也是限制精神病患者收治的“拦路虎”。由于重性精神疾病患病率高、病程长、易复发、致残率高、就医率低、社会危害大等特点,造成长期医疗负担,很多病患因为无力支付医疗费用而中断治疗,最终导致病情复发甚至形成精神残疾。

    “社会普遍对精神病人存在偏见,这导致精神病人在及时送医诊治和治愈出院后融入社会等方面存在难题。”于海丰说,“很多病人在出院时已经恢复了正常的生活能力,但是社区和医院之间没有衔接的过渡地带,经常有病人因为在返回社会后再次受到刺激,病情复发回到医院。”

    2013年5月《精神卫生法》实施以来,县级以上单位基本上已经设置了精神卫生康复机构,但是目前并未发挥应有职能。于海亭表示,现有社区的精神疾病防治机构还没有肩负起对精神病人的随访、安置工作,政府应当在每个行政区县设置精神卫生康复机构,监督出院病人服药,观察康复状态,锻炼恢复其社会生存能力,为病人提供一个从医院到社会的过渡空间。

    (来源: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mrdx/2014-02/18/c_133122962.htm2014年02月18日 08:5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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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访民被抓

    刚刚得到消息,江西新余访民应立刚在北京朝阳凤凰卫视附近行走时,被麦子店派出所抓走送到久敬庄,要出门看病遭到保安阻止。
     
    据了解,江西新余应立刚是江西新余钢铁集团公司员工,81年开始参加工作,2011年5月10日在厂里检修时,被火烧伤,在医疗期间,患上工伤综合症,由于公司没有履行工伤赔偿(工商综合症)职责和后来克扣应立刚福利待遇和工资,所以导致无钱治病和生活,故在北京上访,前几日跟著名维权人士肖青山等参与街头举牌等公民活动。
     
    应立刚介绍说警方抓他们没有任何理由,跟他一起被抓走的有11位访民,其中有一个三口之家,其中的男人遭到殴打,被戴上另一辆小车,去向不明,还有一个林大哥,大约50多岁也遭到殴打
    新余访民应立刚等被警方带走送往马家楼
     
    刚刚得到消息,江西新余访民应立刚在北京朝阳凤凰卫视附近行走时,被麦子店派出所抓走送到久敬庄,要出门看病遭到保安阻止。
     
    据了解,江西新余应立刚是江西新余钢铁集团公司员工,81年开始参加工作,2011年5月10日在厂里检修时,被火烧伤,在医疗期间,患上工伤综合症,由于公司没有履行工伤赔偿(工商综合症)职责和后来克扣应立刚福利待遇和工资,所以导致无钱治病和生活,故在北京上访,前几日跟著名维权人士肖青山等参与街头举牌等公民活动。
     
    应立刚介绍说警方抓他们没有任何理由,跟他一起被抓走的有11位访民,其中有一个三口之家,其中的男人遭到殴打,被戴上另一辆小车,去向不明,还有一个林大哥,大约50多岁也遭到殴打

    刚刚得到消息,江西新余访民应立刚在北京朝阳凤凰卫视附近行走时,被麦子店派出所抓走送到久敬庄,要出门看病遭到保安阻止。
     
    据了解,江西新余应立刚是江西新余钢铁集团公司员工,81年开始参加工作,2011年5月10日在厂里检修时,被火烧伤,在医疗期间,患上工伤综合症,由于公司没有履行工伤赔偿(工商综合症)职责和后来克扣应立刚福利待遇和工资,所以导致无钱治病和生活,故在北京上访,前几日跟著名维权人士肖青山等参与街头举牌等公民活动。
     

  • 李向阳要砸政法委办公室才得到第N副书记接见

    事背件景
    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
    基础事件:警察与不法商人勾结,为了侵吞杨海龙的公司,把杨海龙构陷入狱。
    李向阳介入:李向阳了解了案情,充分调查取证,认定这是一起黑白颠倒的冤案后,作为杨海龙代理人提起相关申诉及诉讼。可是,法院程序违法不开庭、没结论。此情下,李向阳决定为抗议兰山区司法腐败示威游行。最终,市政法委出面承诺一定依法给办案的情况下,取消示威游行。但是,案子不但推进困难,原来构陷杨海龙的不法警察丧心病狂了,杨言雇用杀手对付李向阳,围绕杨海龙的朋友进行威吓,制造恐怖气氛。
     
    当前事件
    2013年7月28日,警察杨栋录梁伙同另两警察来到杨海龙老家苍山县,把杨海龙朋友的朋友(一位21岁的小姑娘)骗上车拉到兰山刑警队,关押五个小时,该小姑娘深受惊吓,直到30日只是哭。
    29日,李向阳与杨海龙前去苍山找该小姑娘了解情况,回来的路上接到死亡电话。接下来到当晚九点前,共接到八个(其中一个没按接听)恐吓电话。
    30日,李向阳与杨海龙到兰山政法委反映情况,当官的拒不接见。为此,李向阳正告办公室人员,当官儿的不接见,就砸了其办公室,被逮捕坐牢,也比被追杀恐吓好。
    最终,一个不知是第几副的副书记出面了草应付李向阳了事。
    201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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