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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该怎么办?

    九月底,民谣乐队瓦依那和任素汐合唱的《大梦》一夜之间爆红,无数网民在社交媒体上疯狂转发刷屏,引起社会广泛共鸣。从《大梦》的爆红,可以窥见当今中国社会群体情绪基调以及其中蕴含的时代走向。

    《大梦》长达九分钟,从六岁到八十八岁描述了普通中国人的一生,唱尽了普通中国人的苦难,看似浅吟低唱的叹息,实质全是挣扎与绝望。贯穿歌曲始终的那句“该怎么办”,无疑是最能触及人们脆弱情感的追问。十八个“该怎么办”,是苦难的中国人向整个社会、整个时代发出的不解与追问。

    “该怎么办”“该怎么办”,《大梦》直戳人的心窝,触及人的心中痛楚,完全击垮了普通人的脆弱情感。当今中国从没有一首歌像《大梦》一样,把中国人所有年龄段的焦虑、烦恼、无奈、压抑、迷惘、悲伤、彷徨、挣扎、绝望,以音乐的形式表现出来,进而引发社会的集体共鸣。

    一首歌若是引起社会的广泛共鸣,一定是反映了某种社会普遍心理。在中国社会处于全面焦虑期的当下,《大梦》的爆红可以说是完全在情理之中。

    目前中国社会最大的共同点,就是不分年龄、身份、阶层,都处于丧失安全感的共同迷茫与焦虑中。自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至今,整个社会陷入普遍的苦闷彷徨中,未来充满了不确定性,找不到任何方向与出路,生存焦虑、经济焦虑、政治焦虑、安全焦虑、信仰焦虑等犹如重重大山层层积压在每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头上。

    丧失安全感导致的生存焦虑、经济焦虑、政治焦虑、安全焦虑、信仰焦虑等其实真正原因只有一个,就是习近平治下的中国对外新冷战,对内新极权,与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抗,内强化对社会的控制,使中国结束了所谓“改革开放”的繁荣时期,以前所未有的加速度向深渊滑落,整个社会为此付出惨重代价。

    身处此沉重现实中,没有哪一个阶层能例外。“忠诚不绝对就是绝对不忠诚”,官员们担心站队问题被政治清洗;知识分子除了做“歌德派(歌功颂德)”,再没有任何在公共舆论场挥斥方遒的场合;教师整天提心吊胆防备被学生举报;企业家担心被“养肥了就宰”;中产阶级担心财富被“清零”;普通城市打工族成为“996”的“社畜”;大学生毕业就是失业,情愿“躺平”……社会充斥蔓延沮丧与无力感中。

    在《大梦》激起社会的普遍共鸣前,社会已通过各种流行的“亚文化”展现了普遍的苦闷彷徨情绪。“躺平”、“内卷”、“佛系”、“社畜”、“摆烂”、“韭菜”、“人矿”等高频热词的热传无不显示着时代越积越厚的悲观压抑情绪。

    2022年中共的二十大使习近平正式建立了习家王朝,彻底让曾渴望中共通过改变党魁而改变现实的人们期待落空,这种心理上的巨大落差给社会心理带来了更巨大的痛苦感,渴望改变现实而又无能为力,现实既然无法改变就只能随波逐流彷徨挣扎,“该怎么办”就成为每一个人向整个社会、整个时代发出的不解与追问。

    这种在歧路上没有任何性质的彷徨究其因当然是中国社会犬儒主义的结果。中共长达四十年的“改革开放”,确使中国摆脱了贫穷落后的状态,民众的生活得到了极大的改善,特别是2008年中共实施四万亿救市刺激计划后,通过政府主导的“铁公基”(铁路、公路、机场、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大规模投资性建设,既成为挽救中国经济的救命稻草,同时确实改变了中国的整体面貌,而民众以政治上的犬儒妥协和容忍社会的不公换取了经济上的财富积累,从而使中共获得了相当庞大的政治红利,成为中共执政的主要合法性支柱。

    然而,中共的“铁公基”手段终究只是偏门手段,并不具有长久实施的可能性,相反的是,“铁公基”换不来社会公平,只能吹大资产泡沫和而扩大社会不公平,既纵容了既得利益集团攫取了绝大部分国民财富,更制造了地方政府债务和房地产泡沫这两大危害要素,成为今日中国经济危机、社会危机的主要推手,政治上的犬儒主义让社会丧失了面对和改变社会不公的勇气,最终全体国民为此埋单。

    在目前来看,中共“改革开放”四十年的政治红利并没有消失殆尽,现阶段中国社会还将不得不继续持续这种不知何去何从的彷徨状态,社会只能停留在追问“该怎么办”的层次上,看不到国家与个人的出路。

    然而,习家王朝的刚性铁腕统治使中国社会丧失了对未来的任何期待,这个国家正处于几十年来最黯淡的明斯基时刻。正如《大梦》所隐喻的习近平的“中国梦”只是一场大梦,是中国国民的噩梦一样,习家王朝每一天都在消耗中共的政治红利,社会与民众情绪的心理情绪不断地趋向临界点。

    人类历史上,“该怎么办”的迷惘时刻最终必然要过渡到“就这样干吧”的决断时刻,全社会共同强烈渴望改变的意愿时刻并不会太久远,一触即燃的社会公共情感便是导致红朝“脆断”的时候。

    民生观察 2023年10月21日

  • 遇上武汉精神病杀人案怎么办?美国教育机构这样做

    2月18日,武汉面馆发生一起持刀杀人事件。22岁无业青年胡河东(化名)因与面馆老板姚庆(化名)发生口角,一气之下将其手刃。先前有消息称,口角起因是面馆老板姚某涨价引发胡某不满,后据《澎湃新闻》报道,真实原因可能是胡某试图在面馆找一份活干而不得所致。

    从胡某母亲口中得知,胡某近年来精神时有反常表现,会无端发火,曾在家中因琐事打伤父亲。据《华西都市报》报道,胡某患有精神疾病,曾于2016年在宣汉县精神病医院接受过相关治疗。经县市两级残联认定,胡某属于二级精神残疾,持有由官方签发的《残疾人证》。

    如果情况属实,那么胡某的冲动之举或许会被认定为与其所患的精神疾病有关。

    有关精神病的法律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若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年龄上而言,胡某会被认为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主体。然而,对于精神病患者的责任认定并不以年龄为依据。

    法律上而言,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减弱者,其刑事责任也要相应地适当减轻。

    有关胡某的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依赖于司法鉴定部门携相关卫生机构作出的权威报告,在这里过多讨论并无多大意义。但问题是,若胡某确实被认定为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话,那么从法理上来看,胡某就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换句话说,胡某可以安然无恙地回到家中延续其过去的生活。

    胡某这起事件应被算作极端个案,因为并非所有精神病患者都会在发生口角时做出如此极端行为。但我们也不能假装以为精神病患者不会带来公共安全隐患,毕竟精神病患者无法控制自身行为是一项事实。

    有人担心,如果法律无法对这种潜在威胁采取控制,那么它就会升级成一种社会危害。

    作为社会问题的精神病

    据《华商报》2015年的一篇报道,2011年,我国重症精神病人已超过1600万,而住院接受治疗的却不超过12万。次年《人民日报》的一篇报道又指出,截至2014年底,全国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已达430万人。

    像胡某这样的群体在中国绝非少数,从数据上来看,重症精神病患者占全国总人口比例已超过百分之一。这意味着,如果分布密度平均,我们每天走在马路上,都会不经意地遇上若干个胡某。与我们同住一个小区的邻居们,也总会有若干个胡某,只不过我们不知道而已。

    从《澎湃》的报道中得知,胡某因其母说了一句自己“找不到工作”而离家出走。虽然我们不能把这起事件归因于这样一句话,但这句话可以让我们认识到精神病患者所遭遇的现实境况,即处在一种“被抛弃的”状态中。

    由于缺乏来自公共部门的支持,精神病患者的家庭往往无力负担将其送进特殊医院的治疗费用。为了防止意外,精神病患者往往会被锁在家中。这既有可能是出于家人的担忧,也有可能是出于家人的保护。由于精神上的不稳定,在缺乏专业指导的情况下,精神病患者通常无法掌握有效的生存技能以养活自己。

    在行为表现上,因异于大多数,他们也无法被主流社会所接纳。但是,长期的外部隔离,非但无法缓解甚至解决这些问题,反而会加重患者的病症——从心理学上来看,这会造成他们强烈的自我中心主义。当他们进入公共场所,稍微遇点刺激时,立马就会做出各种强烈甚至难以预料的反应,有时候还会伴以攻击的形式。

    精神疾病种类繁多,相差迥异。造成精神疾病的原因也不确定,既有可能缘于基因遗传,也有可能受后天刺激所致。尽管相关假说众多,但因缺乏理想的对照实验环境,研究者们往往难以达成共识。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只能“坐以待毙”。

    如何面对这样的群体?

    问题是需要被解决的,我们怎么看待问题决定了我们应采取何种解决手段。

    首先,我们必须承认,和其它所有疾病一样,精神病是不可能被永久性消灭的,任何社会都有各种各样的精神病,只不过表现形式不一样。有些表现为自杀,有些表现为恐惧,有些则表现成自恋。但是,他们也有着各种各样的共同特征,比如,患者往往拥有强烈的孤独感,缺乏但渴望来自主流社会的认同,易陷入强烈的自我中心主义,想法会过于极端等等。

    精神病患者是一个巨大的群体,而非零星的个体,他们有着独立的人格。按照福柯的逻辑,他们是作为社会的一种副现象而必然存在的,之所以被称为精神病患者,只是因为作为多数的群体根据自身标准定义了这些少数者。

    在这个意义上,与其说他们本身是问题,不如说他们所处的状态才是问题。如前所述,精神病患者所面临的最大困境在于其所处的被抛弃状态。既然如此,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机构建立来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才是正确之道。

    其次,我们必须相信,帮助精神病患者融入主流社会是可能的。关于此,我们可以参考Creativity Explored的做法——尽管和我们所谈及的对象不同,不过可以共享某些理念。

    Creativity Explored是一家位于美国加州的艺术教育机构,他们专门为先天性智力障碍者提供免费的艺术教育,旨在于将他们培养成有独特表达能力的艺术家。该机构通过组织广泛的社会渠道——包括各种公共和商业渠道——销售那些特殊艺术家的作品,获得的资金用于供养他们以及维持机构的运营。通过一系列的巧妙做法,他们创造了一种可持续的生态,并且将那些在大众眼里“无用的人”变成了有创造力的群体。

    近年来,这样的机构在西方社会越来越普遍,有些学者把他们称作社会企业,即旨在于通过整合各种资源、开发各种尖端技术,以商业模式来解决社会问题的实体。因为有源源不断的现金流,所以即便他们做的是"公益",但也可持续发展。

    同样的道理,当我们听到胡某杀人事件之时,我们与其忙着各种批判、各种指责、各种道德站位,不如设身处地想一想,胡某到底遭遇了什么。请注意,提出这样的问题绝非为胡某开脱,而是请大家尝试着站在更高的位置去思考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我以为,社会企业之路可以用作借鉴。在无法彻底解决精神病问题的当下,唯有想尽办法帮助那些受精神病困扰的人们重新融入社会,而非将他们作为异己排除在主流社会之外才是正道。我也愿意相信,如果胡某接受一定的专业辅助,能顺利得到工作,从而换取更多的社会认同,这场杀人事件或许也可以避免。

    (来源:凤凰号 http://wemedia.ifeng.com/8670823/wemedia.shtml 2017-02-21)

  • 精神病人犯罪怎么办?诸暨市首例强制医疗案审结

    浙江在线06月06日讯以往精神病人犯罪的案件,只需经公安机关启动精神鉴定确认程序,再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签字,便可进行强制医疗。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对强制医疗进行了从行政化到司法化的法治化“改造”。
    日前,诸暨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强制医疗申请案,对被申请人周某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这是新刑诉法今年1月实施以来,诸暨市首例强制医疗案件。
    今年40岁的周某,家有一老父,两人相依为命。从三、四年前开始,周某精神就有些不太正常,经常一个人自我聊天。有时候还自己打自己并骂人。今年2月6日下午1点左右,周某精神出现妄想症状,认为其母亲是由于屠某已去世的父亲附身而死亡,于是携带火柴、浸湿汽油的布等物品,跑到屠某家中索要赔偿。被拒绝之后,周某用水果刀吓退屠某在家的妻子,后用点燃的布引燃稻草,再丢入厨房,见着火后逃离现场。火很快被赶来的群众扑灭。
    经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周某患有精神分裂症,而上述行为正是在发病状态下发生的,这表示事发时周某对作案行为无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系无刑事责任能力。
    但检察机关认为,周某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虽然对这起案件不负刑事责任,但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于是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这遭到了周某父亲的反对,他认为儿子精神状态已恢复正常,危害社会的可能性不大,且自身年纪已大,若儿子被强制医疗则自己无人照顾,其诉讼代理人也对周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提出了异议。最后,诸暨市人民法院在通知了鉴定人出庭作证以及综合考量后,对周某作出了上述决定。
    这是该院首例决定强制医疗案件。据该院法官说,根据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对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精神病人首先要由公安机关提交强制医疗书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审核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再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人民法院通过开庭查明事实后最后做出是否强制医疗的决定。(来源:绍兴网 http://roll.sohu.com/20130606/n3781654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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