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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茂东:我向总理说句话

    依据本国相关法规程序,就我出国紧急看护病危妻子之事,我已在微信“国务院客户端”的“我向总理说句话”官方渠道留言如下。

    我是中国公民杨茂东,笔名郭飞雄。我的妻子张青2021年初在美国马里兰州身患晚期肠癌,当时做了开腹切割肠梗阻手术,11月初又突发第二次肠梗阻,11月27日送当地医院急救,由于癌细胞全身扩散,当地医院认为做手术已无效,仅按插管姑息处置。我妻子遂面临直接生命危险,急需我本人即刻赶过去转院做手术抢救。

    由于我的住房在广州市天河区,我的出境事务归广州市公安局管辖。据广州市公安局一处警察称,公安部负责人已在8月中旬签字批准,11月份广州市公安局和广东省公安厅已完成审批程序———不知为何,广东省公安厅又把相关材料第二次呈递公安部审批;亦不知为何,公安部对我出国的第二次审批至今没有做出最后批复!

    人民公仆有义务“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公务员法》第十四条)。人民的生命安全是个人和国家的头等大事,拯救生命是人间第一急。

    在此,我特恳请李克强总理依据法律和基本人道,及时过问并督促公安部负责官员或放弃不必要的二次最终审批,或尽快依法做出最后批准,让我本人能最快时间赶往美国陪护妻子、救急救命。

    我一向对克己奉公的李克强总理怀有敬意并多次著文赞扬。此时此刻我诚望李克强总理能尽职履责,铁腕拨开形式主义文牍,为拯救生命行一善德。

    若蒙帮助,不胜感激。

    杨茂东于11月29日

  • 望总理李克强亲临河南、郑州灾区的公开建议信

    李总理你好!

    我是中国公民(前上海律师)彭永和,电话13816353773,现居住地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沈庄15组152号。

    在我的印象里,每次看到镜头前的你唯一不变的就是你那“深深的熊猫眼”。我当然知道你很忙!很忙!

    翻开人民日报网,知道你于2021年7月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防汛救灾工作并就河南水灾提出具体工作要求;7月26日在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主持召开抗洪抢险救灾和防汛工作视频会议。

    雅安地震——2013年4月20日,你亲临四川雅安芦山县。

    云南鲁甸地震——2014年8月4日13点10分,你抵达云南鲁甸“8·03”地震震中龙头山镇。

    武汉长江洪水——2016年7月6日,你亲临武汉趟水长江干堤;

    等等。

    2021年7月27日上午,我在家里被上海公安以涉嫌寻衅滋事口头传唤至浦东航头派出所,约晚8时重获自由。涉嫌寻衅滋事的理由之一是——我在捍卫律师权益大群(微信群)发布了一条信息内容是“习近平、李克强去哪了”。据此,我要对总理你说的是:

    近日以来,河南、郑州水灾,作为公民、上海前律师的我希望你早日亲临灾区。我想,这不仅是我个人的想法,如果媒体能做个调查,我相信全国的大多数民众都同我一样希望你能早日亲临灾区,尤其是河南、郑州的民众更是如此。同时,我丝毫不怀疑国家主席习近平及中共中央的其他政治局常委们都会支持你早日亲临河南灾区、亲临郑州灾区。

    你是国务院总理,代表着中央政府,政府救灾这是你分内之事。

    另外,我要对在李强书记领导下的中共上海市委、在龚正市长领导下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开告知和问询的事情如下:

    第一,非常感谢从2020年12月19日到2021年7月15日长达半年多的时间安排“保安公司人员”每天白班2人12小时,有时晚班2人12小时对我及我的家庭提供的出行、购物、本人找工作等方面的便利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二,不要让那个姓“徐”的国宝再来做我的工作了,这四年来我非常“讨厌”他!下次再“约”我去派出所,不要跟以前一样从来不向本人出示书面传唤证,到时请依法出示书面传唤证(不要再冲到我居住的家现场发现本人存在违法的行为),否则,本人不会配合非法传唤行为,请,时刻铭记:上海市是有历史的!上海是法治城市!

    第三,此前听警方透底并多次重申近2年不会让我再在上海律师执业,那么,请问,过了近2年之后呢,本人是否可以再次在上海律师执业?请明确答复。

    第四,昨天国宝要求我卸任捍卫律师权益大群群主的身份并退出该群——我就不明白了,我们这么一个微信里的捍卫律师权益大群的宗旨是维护律师合法权益,自然难免跟党内、政府中存在的某些侵犯我们律师同行合法权利人和事产生冲突和对抗,难道这也会对上海法治政府的建设产生不利的影响?

    第五,在航头派出所国宝跟我说:“上海不欢迎你;最后通牒;寻衅滋事最少三年;张展(报道武汉疫情的上海前律师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非常想你,如果运气好你们俩还可以分到一起;我看你是选择先吃几年牢饭再被遣返原籍赶出上海;还说,既使将来上海的教育政策改了,外地户籍可以在上海高考,我可以保证你女儿在上海上不了高中”。——我无法判断以上说法是他个人的意思还是上海方面的意思,麻烦你们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免得我天天提心吊胆。

    祝:愿李总理保重身体多休息

    愿李强书记工作顺心多微笑

    愿龚正市长对本人的工作及家庭生活多关心

    公民、上海前律师:彭永和
    2021年7月28日星期三

  • 致李克强总理、赵克志部长的紧急公开信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先生
    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先生
    二位公仆好!
    我是中国公民杨茂东,笔名郭飞雄。
    我因一件与二位公仆对口服务之重要事务,紧急给你们写公开信,请予帮助。
    我的妻子张青居住在美国马里兰州,今天(美国时间1月9日)刚刚做完结肠癌伴肝转移开腹切除大手术。她因为两个孩子在国内无法正常读书,被迫于2009年迁移到美国,十几年来异域打拼,艰难辛苦把儿女拉扯大,又与身为良心犯两次坐牢的我长期分离,心理苦痛长期郁闷,故酿成重大疾病,令身为男子汉的我愧疚、哀伤之至。
    现她一人在美,大手术之后急需调养呵护,却无人做饭、照顾、扶持,很不利于压住、根治恶疾,这令我忧心如焚、度日如年!
    我必须立即赶赴美国,尽全力照顾我的妻子,帮她渡过人生最危险、最艰难的关口。
    但是,我的出国护照被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一处扣押,而且据他们去年声称,我作为公民的出国旅行自由权利的履行,需要经由他们批准。
    二位公仆亦为人丈夫,夫妻恩爱,必定亦有常人共情同理之心。同样重要的是,二位公仆和你们所代表的政府部门,有着为中国公民的重大合法需求提供服务的职责,有着对下属严重失职行为及时督改的义务。
    在此,我恳请二位公仆拨冗履责,本乎天理、顺乎人道地运用执行力,帮我解决目前这一重大而急迫的困难,责令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一处最快时间返还我的出国护照,并且不可做出任何非法的阻碍。
    果真如此,我将十分感激。
    我们同为中国人,都是自然本分地爱亲人、爱国家、爱人类者。自由、民主、公平、正义、和平、发展是今天中国的全民共识。我真诚地希望看到,二位公仆以及中国政府所有有良心者,能够在新的一年对中国的人权事业做出更加有力的程序推动,令所有公民的出国旅行自由以及其他基本自由权利都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敬请答复!
    杨茂东(郭飞雄)
    联系人与联系电话:杨茂平(我姐姐),13872829152
    2021年1月10日

  • 法制日徐彩虹何斌夫妇起诉国务院总理被拒⁩

    湖北公民徐彩虹何斌夫妇二人12月4日到最高法院要求立案起诉李克强被推诿拒绝将徐彩虹何斌夫妇二人推出高法大厅,法制日最高法工作人员啪啪打脸最高法院院长周强。

    何斌,徐彩虹是湖北襄阳人。因法院众多违法,夫妇举报却被其利用国家机器打击报复,续而十几年遭遇的各种权益的侵害。

    1999年夫妇创立自己第一个实体店品牌“爱点”,意为:爱的起点、有爱的地点、爱的聚集点。以诚信、用心为基础,自己独特的商业视角及勤劳拼搏的精神为依托,生意红火,顾客盈门。生意快速的发展并成为该区域同行最大最红火。

    旁边的超市限于眼光和对潮流的把握,时常到精品店打探再跟货,并经常以把精品店热卖的同类产品作为赠品捆绑促销的方式试图用不正当竞争挤垮夫妇的店。然而夫妇俩不大的店面却罗列百余种商品,网罗了半个中国的精品,受年轻人、时尚达人追捧喜爱温馨的小店,包含着夫妇心血与付出、创意与个性。继而又动用各种手段也是撼动不了夫妇的店,夫妇不但没被挤垮,还迅速发展壮大,从精品文具、礼品、饰品、玉器、白金饰物、服装,到精致餐吧和夜市排档,多方齐头并进蓬勃发展,很快“爱点”成为该区域生意最火,且能持续保持发展的品牌,时尚消费的名片。

    红火的生意带给夫妇事业成就感及经济利益,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灾祸。守法、不搞歪门邪道的夫妇触动了利益集团的利益被找上了麻烦,黑白两道联动出手打击。

    2001年丈夫何斌被构陷入狱,在有直接证据证明何斌无罪的情况下法院刑厅长还强压拖延不开庭,徐彩虹抱着与其同归于尽的决心将被关押半年多的丈夫救出,出狱后第二天,黑道又来将夫妇店面打砸,将何斌打伤,并让黑道人员言明是得罪法院刑厅长的结果,夫妇二人被打击报复后就走上了维权道路,经历了这么多年问题不但没有得到解决,反而遭到频繁的打击报复,这一切都是最高层管理不善造成基础违法乱纪的行为,所以徐彩虹何斌夫妇二人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起诉,但是没有那个法院敢于立案。

    2020年12月2日,最高院院长周强在会上强调:要求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于违规不予立案的要严肃处理。

    湖北公民徐彩虹何斌夫妇,时隔一日12月4日法制日,到最高法要求立案起诉李克强,但是到最高法后,最高法院的门口执勤民警在徐彩虹与何斌俩当事人未进高法办公场所、未见法院法官的情况下,就非法的将递交诉状的徐彩虹何斌夫妇当事人拒之门外,不依法登记,不依法裁定、答复。以实际行动啪啪打脸院长的工作讲话。向人们展示当前的法治践行状况。

    12月4日下午1:30,鉴于之前(10月24日)向最高院邮寄(特快专递)的行政起诉状历时40个工作日未得答复,何斌、徐彩虹来到全国最高院位于朝阳区小红门乡红寺村40号的立案庭,当面递交诉状,门口执勤法警得知二人是起诉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后将诉状塞回给二人,说高法不接受立案。法警说:“建国以来高法只有一次作为一审立案法院,那就是江青。你告的是李克强!”——原来还是可以一审立案的,不知道他的意思是不是李克强或者国务院和全国人大没有一个人的级别高?

    法警挥手让出去,二人说现在是立案登记制,能不能立案该里面的接待法官来判定,凭什么连门都不让进?法警看看二人说:可以让你们进,不过进去也会把你们分流出来。

    徐彩虹何斌夫妇二人进大门后,一个法警将徐彩虹的手机夺过去将包括之前在门外拍的照片全部删除。一个门口法警将诉状拿去看看说:起诉国务院和人大的!一副看笑话的表情。二人说:能不能立案、该到哪儿立案应该由里面的法官来判断和跟我解释。

    法警说:“好,我给你叫法官。你们先安检。”经过脱衣、查包、搜身等系列检查,走过弯曲长长的走廊,来到一个十几平米的灰暗空间,空间尽头是一扇大铁门,不大的空间五六个警察等在那里,将徐彩虹何斌夫妇二人围在当中,何斌说:我们是进去还是在这等?一个头目一样的黑胖子诡异的一笑,说:你们告的是国务院和人大都不能作为被告。徐彩虹何斌夫妇二人说:国务院和人大都不在法下?头目说:你们可以去地方起诉。在几个警察的各种推脱下,打开了后边的大铁门,原来铁门后面就是法院之外,从头到尾,让人进去立案都只是个过场,推出门外才是目的!

    徐彩虹,何斌
    2020年12月4日

  • 上海浦东失地农民状告国务院总理

    【民生观察2020年10月7日消息】施克华等56名申请人是上海市浦东新区的失地农民,他们拥有合法的宅基地10542.3㎡、自有私房11029.15㎡。私房被拆迁后,不仅少了居住面积,而且连同申请人的农村宅基地也被无偿侵占了。

    据估算,56名原告被损害的经济利益:1、被无偿侵占的4779.46㎡住房面积,价值19715.2725万元;2、被无偿侵占的10542.3㎡宅基地,价值15813.45万元;合计35528.7225万元。

    56名上海浦东失地农民于2018年8月20日,各自向上海市政府请求履行保护财产权申请,上海市政府接收申请人的申请书后,至今没有对申请人的申请作出答复,已超过法定的答复期限。

    56名上海浦东失地农民于2018年12月20日,依法集体向上海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市政府纠正行政不作为的违法行为,履行保护公民财产的法定职责。但是,市政府不予受理。

    因此,56名上海浦东失地农民于2019年1月5日,依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提出行政复议裁决申请。

    浦东失地农民苦等了一年多,国务院的行政复议机关于2020年4月3日作出《行政复议监督告知书》,仅用一句笼统的话草草打发申请人:“你们未提供你们的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受理条件的材料”。

    事实上,浦东失地农民在行政复议申请时已给上海市人民政府提供了符合受理条件的充足的相关材料。而且,上海人民政府复议工作相当草率,连复议回复告知书的编号都写错。

    浦东失地农民不服国务院行政复议监督告知书,于2020年8月14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EMS:1118759353778)

    兹公开本案,请党政司法领导机关及公众评审,督促司法公正及行政机关纠错,并供同道参考。

    本复议裁决申请书由法律顾问冯正虎代写。

    附:行政起诉状

    原告:施克华等56人(名单附后)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夏碧路310弄28号401室
    邮编:200137
    手机:13585572276

    被告:国务院
    法定代表人:李克强总理
    住址:北京中南海

    诉讼请求

    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行政复议监督告知书》(国复【2020】110号】)

    事实和理由

    原告是上海市浦东新区的失地农民,原居住于川沙县高东乡、高南乡、杨园乡,1991年由上海川沙县人民政府依法颁发了《上海市农村宅基地使用证》。56名原告合计:拥有合法的宅基地10542.3㎡、自有私房11029.15㎡。

    1992年原告所居住的区域列入“浦东外高桥保税区”项目的征地拆迁范围之后,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三个开发公司(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外高桥保税区三联发展有限公司、外高桥保税区新发展有限公司)与原告签订《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这份霸王协议是不公平、违法的,严重侵犯原告的合法利益,安置给原告的住房只有6249.69㎡,少给原告4779.46㎡住房面积。

    原告的私房被拆迁后,不仅少了居住面积,而且连同原告的农村宅基地也被无偿侵占了。至今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及乡村组织或开发公司都未对原告的宅基地使用权给予补偿,无偿侵占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原告认为:浦东新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至今没有依照法定程序公告、告示注销原告的宅基地使用证,至今拆迁人及任何人或单位没有与原告签订变更、租赁使用原告拥有的宅基地使用权,相关职能部门也没有协商另拨宅基地供原告使用宅基地,原告的宅基地使用权至今合法有效。

    据估算,56名原告被损害的经济利益:1、被无偿侵占的4779.46㎡住房面积,价值19715.2725万元;2、被无偿侵占的10542.3㎡宅基地,价值15813.45万元;合计35528.7225万元。

    原告不服自己的财产被权贵利益集团违法侵占,一直上访,投诉至今。原告曾向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请求履行保护财产权申请,也向法院诉讼,但他们都管不了,不予答复,也不敢对原告的起诉予以立案,只能期望上一级政府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原告于2018年8月20日用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向上海市人民政府递交了《请求履行保护财产权职责申请书》,请求维护原告合法持有的宅基地使用证的法律效力并排除妨碍或给予补偿,要求被告履行保护原告财产权的法定职责。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九条第(六)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的职责。同时《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政府处理。原告以当然有效的宅基地使用权为权利基础请求人民政府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是合法合理的。

    根据邮局凭证,上海市人民政府已于2018年8月21日接收原告的申请书,但至今没有对原告的申请作出答复,现已超过法定期限两个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拒绝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行为属行政不作为。

    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目前司法不是独立的,法院吃谁的还得听谁的,法官不愿受理此案,认为政府的问题还得由政府自己处理。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九)项(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上海市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违法行为也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因此,原告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之规定,于2018年12月20日向上海市人民政府同级提出行政复议。其复议请求:1、确认被告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2、要求被告依法保护原告的《上海市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所指农村宅基地使用权;3、责令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保护原告的合法财产,责令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无偿征用原告的宅基地予以补偿,并补足安置原告的被拆房屋末安置面积(或相应货币补偿)。

    原告收到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12月26日作出的《告知书》,该告知书回复原告的行政复议申请:“你们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要求确认本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根据你们的陈述,你们于2018年8月20日向本机关来信,反映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补偿等问题,并要求履行保护你们的财产的职责,本机关已将你们的来信按信访程序处理。信访事项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你们如需了解上述来信的办理情况,可以按照《信访条例》相关规定进行查询。”

    事实上,上海市人民政府告知原告:原告的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

    上述《告知书》的内容与规范的《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的内容相同,仅是文件名称不同。上海市人民政府不规规矩矩、老老实实地以《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的格式,而是以《告知书》的格式回复行政复议原告,伪装成信访答复。

    一个实实在在的要求政府依法履职保护公民财产的问题,一个依法请求政府受理行政复议的问题,却被上海市人民政府擅自调包成信访事项。

    我们相信法律,相信中国共产党的依法治国决定,从“信访”走到“信法”,现在又被踢回“信访”。我们的痛苦经历告诉我们:信访是一条走不通的路,不受法律监督与保护。

    现在,政府告知我们:信访事项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根据2018年2月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第(九)项(对“行政机关针对信访事项作出的登记、受理、交办、转送、复查、复核意见等行为”不予立案),法院也会告知我们:信访事项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因此,我们对上海市人民政府的《告知书》不服,只好再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求救,于2019年1月5日依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提出行政复议裁决申请。

    原告认为,上海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告知书》不符合事实,适用法律错误。其理由如下:1、原告2018年8月20日提出的《请求履行保护财产权职责申请书》,不是信访事项;2、上海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受理原告的行政复议申请。(详细论述见原告致被告的《行政复议裁决申请书》)。

    国务院的行政复议机关审理了一年多,于2020年4月3日作出《行政复议监督告知书》:“经审查,你们未提供你们的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受理条件的材料。据此,对你们提出的监督请求,决定不予支持。”

    原告苦等了一年多,国务院的行政复议机关就用一句笼统的话打发原告,没有具体的说明,该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有七项,原告的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那一项?我们缺少哪些材料?

    其实,原告的行政复议申请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受理条件:(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而且,原告在行政复议申请时已向上海市人民政府提供了符合受理条件的充足的相关材料。

    原告发觉,上海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工作相当马虎,敷衍了事,不负责任,对来自两个不同地方、不同集体申请人分别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发出同一编号的告知书(编号:2018-1080)。原告是来自上海市浦东新区的施克华等56名申请人,而另一个集体申请人是上海市闵行区的黄尧年等48人。

    被告国务院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发觉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明显错误,他们在同一天(4月3日)分别对施克华等56名申请人、黄尧年等48名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复议监督告知书》上,都记录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告知书》文件编号是相同的。幸好《行政复议监督告知书》的文件编号不是同一的,原告收到的文件编号是国复【2020】110号,黄尧年等48名申请人收到的文件编号是【2020】111号。

    国际大城市上海市政府、国务院的复议机关的执法工作都如此粗糙,不负责任,不作为,中国的法治政府何时能建成?

    的确,原告很无奈。我们有法律的依据,我们有充足的证据材料,但有权的审理人(裁判者)可以不看不理,或者曲解法律与事实。我们可以唤醒一个睡着的人,但我们无法唤醒一个装睡的人。

    中国有法律,有法院,有上级政府的复议机关或信访部门,也都清楚我们失地农民的土地权益被侵占受损,但它们都在互相推却,不理不受,不解决,其目的都是为了逃避失地农民的宅基地被征用而得不到补偿的问题,帮助下级地方政府与开发商(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赖账。

    综上所述,上海市人民政府拒绝履行保护原告财产权的法定职责及不受理原告行政复议申请,均是行政不作为的违法行为,被告国务院(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应当受理复议裁决申请,并予以监督纠正。

    因此,原告于2020年4月11日收到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邮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行政复议监督告知书》(国复【2020】110号】),不服其决定,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秉公司法,支持原告的请求,保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起诉人:
    黄桂林、杨智忠、顾国荣、顾兴隆、杨德福、顾玉萍
    黄春良、吕金娣、唐宗明、高爱琴、徐东明、顾国兰
    钟雪萍、顾美娣、徐妙新、高爱娟、张友涛、张品荣
    马惠芬、徐成达、印国良、徐友福、叶鹤棋、杨菊华
    林惠兴、徐伟安、施克华、沈家安、施顺泉、黄国华
    徐仙花、陆耀明、陆林珍、陈嘉荣、陆杏妹、唐宝妹
    徐跃进、徐鹤祥、金美琴、瞿素芳、凌爱珍、徐福明
    益慧娟、沈林福、黄长德、张建国、顾祺生、黄美珍
    唐国祥、陈金英、何福娣、黄培德、吴志荣、马金荣
    顾秀珍、王福珍、

    起诉人代表:
    施克华、杨德福、顾祺生
    张友涛、金美琴、黄美珍
    2020年10月

  • 李克强访重庆 多名公民被绑架骚扰

    【民生观察2020年8月21日消息】据新闻称,8月20日李克强同志来重庆解决水患问题,结果,陈明玉、谭俊容、刘高胜、何朝正、赵亮、蔡邦英、何艳、邹茂淑、付溆清、唐云淑等被绑架和骚扰。

    2020年8月20日中午,陈明玉在大竹林被几个自称是北碚区公安局的便衣男子,未出示任何证件,强行将陈明玉弄到大竹林派出所,然后由渝北区回兴派出所人员带到回兴派出所办案区,限制陈明玉人身自由从中午2点多钟至晚上8点左右才释放。

    2020年8月20日13点30分左右,重庆维权人士陈明玉、谭俊容、刘高胜、何朝正、赵亮、蔡邦英、何艳在两江新区黄竹路被一群人拖拽、限制人身自由,后被强制上车带到两江新区公安分局大竹林派出所限制人身自由。现全部人已离开派出所。

    至下午5:00,花园村派出所他们不让蔡邦英回家。

    2020年8月20日16时左右,大竹林派出所前往礼嘉街道金山寺轻轨站称将许万平带到大竹林派出所接受询问,理论后,被大竹林街道工作人员送回家。

    关注唐云淑,她说被四个人绑架、抢包拨打110报案后,警察把她带到礼嘉派出所,那四个人在礼嘉派出所门口守起的。

    长寿邹茂淑、付溆清等四人在赵安秀家里,赵安秀买菜五分钟时间回来,家里来了警察、便衣十多二十个强行将四人绑架,还抢走她们的手机。

    赵安秀称:我的手机在床头充电也一并抢走,后来通过打电话证明是我的手机才归还我。

    现打她们手机有的关机,有的通了电话无人接,不知她们安全不。请关注!

    电话:
    陈明玉+8613883169969
    蔡帮英+8615683254618
    赵安秀+8615723038734

  • 德国总理默克尔访问沈阳 公民贾德顺被政府软禁在宾馆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6/14日消息:因德国总理默克尔今日访问辽宁沈阳,为了做好安保工作,沈阳辽中公民贾德顺昨天晚上被政府派人抓走,送到辽中县文华宾馆交给三人看管,期间不让她穿衣服,不让她随便走动。
     
    贾德顺于2013年6月4日,在北京联合国开发署周边地区逗留,经当地巡逻民警盘查核实,确认贾德顺是从沈阳进京上访,后被拘留十日。
     

  • 总理见外宾 我进派出所—-对北京天坛公园派出所的控诉状

    康素萍的控诉状
     
    原告:康素萍  陕西省地质矿产局西安探矿机械厂女工,汉族,47岁。
    被告: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天坛公园派出所。
    2015年5月15日下午,我买票进入天坛公园游玩散心,因为,自2014年8月以来我一直被监视居住在北京,各种骚扰不断,并且2015年5月14日晚,维稳系安排小姐搅扰不让睡觉不得安宁……
    独自一人漫无目地的在公园里漫步,我是第1次游天坛公园,据说这里很殊胜……
    不曾想,当我行至斋宫东门的时候,被警察拦住禁止通行,我指着前方好几名游客问:“为什么他们可以而我却不可以?您们歧视我!”
    警察说:“没有歧视!他们不是游客是便衣。”
    我就静静地站在路边的栏杆的外面眺望……
    警察用对讲机呼叫要求把我强制带离,无果。后再次呼叫,并且诬陷说我有精神病之类,眼神不正常等等,以达到警力增援从而强制带离的目的,后来天坛公园派出所的警察开车来到现场,在一个穿着迷彩衣的女便衣的暗示和怂恿下他们一群人都说我脑子有问题眼神不对是精神病等等,同时一拥而上连掐带拽、带拖、带架给我强行塞进警车后,那个穿着迷彩的女便衣还气狠狠的踹了我好几脚之后才强行关上车门给我拉进天坛公园派出所后,又被他们从车上强行拖出车外拖进侯问室按到椅子上。
    我的胳膊和腿上多处软组织挫伤并呈现青紫状,疼痛不止。
    接下来,该所的一名警察跟我谈话:“今天是重大国事活动,李克强总理和印度总理在这里观看中国太极拳和印度瑜伽表演,这里汇集了国家安全局、中央保卫(还是警卫局我没记清)局、公安部、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片区派出所、武警、特警、特勤、安保等等多个部门联合执行任务,多大的场面啊,你也看到了,都戒严了,你应该理解和配合……”
    我答:“首先,作为合法公民我享有基本的人权,我的人身权利受宪法保护不被侵犯。既然戒严了干嘛不净园啊?为什么卖票又不让游玩,我一个外地人,来1次我容易吗?我可是慕名而来的。关键是我没有违法违纪,还有,为什么别人可以我不可以?”
    警察说:“,那些人不是游客是在执行公务的便衣,因为你没有违法所以才跟你解释,否则……”
    我说:“否则就击毙,像庆安徐纯合一样,是吗?”据说那天的表演是17:10分开始,我17:10分已经被带进派出所里。
    我坚持要一个理由:“为什么任意抓随意放,抓时没有手续,放时像扔块抹布。”
    因为,这样的经历已经无数次了,逛公园(天坛公园)被抓、吃橘子被抓、上厕所被抓、18大献花遭绑架(套着黑口袋)、打110报人口走失被刑拘一个月加一年取保候审(我一个人在派出所里打110,罪名竟是是:非法集会示威游行刑拘,期满以寻衅滋事罪取保候审)、依法和平探监却差点被打死外加拘留5天等(不在这里一一列举了)。在这么多次被非侵权之后,我不该要个说法吗?
    没人权没尊严!依法治国,法在哪里?
    在该所滞留期间,饥寒交迫的在铁椅子上睡着了,突然(大约是次日凌晨1点左右),那名强带我回该所的警察像疯了一样,趴在我耳朵上狂吼,我从梦中被惊醒,差点从椅上掉到地上,心狂跳不止几乎从嗓子眼儿里蹦出来,这时我才知道该警察故意把前后的门都打开对吹我,我的四肢几乎被冻的没有了知觉,(5月份北京的夜好冷啊)他自己已经穿上了厚厚的衣裤,不停的狂喊、踢踹我的脚和我所坐的椅子,还威胁要把我交给地方、要把我送去北京市公安局拘留我等,我在该所滞留20多小时,在此期间,限制我上厕所(无理非法禁止作为人最基本的生理需求),并且没有给我提供过食物,大约是次日下午14:30左右,该所警察(两名全程录像录音)开着警车携两名特勤押送我去久敬庄接济中心,把我的随身行李抢走扔在脏兮兮油腻腻的后备箱里,把我扣押在久敬庄里26个多小时后才获释,说我是一级监控特别看护,感谢政府感谢党!我获此“殊荣”,“受宠若惊”。
    至此,我依法向贵局控诉天坛派出所的警察,滥用职权,知法犯法,对我非法绑架、殴打、实施酷刑等恶劣行为,严重侵犯我的多项合法权利(在这里我不列举法律条款,因为您们执法机关比我更知法懂法,也没有必要进行法律知识竞赛,所以我只陈述事实,事实为依据这是我坚守的底线,法律为准绳是你们执法的度,对吧!)请依法核查,秉公处理。还我以权利,还法律以尊严!为盼,谢谢!
    此致
    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陕西    康素萍
                                        2015年7月22日

  • 总理见外宾 我进派出所—-对北京天坛公园派出所的控诉状

    康素萍的控诉状
     
    原告:康素萍  陕西省地质矿产局西安探矿机械厂女工,汉族,47岁。
    被告: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天坛公园派出所。
    2015年5月15日下午,我买票进入天坛公园游玩散心,因为,自2014年8月以来我一直被监视居住在北京,各种骚扰不断,并且2015年5月14日晚,维稳系安排小姐搅扰不让睡觉不得安宁……
    独自一人漫无目地的在公园里漫步,我是第1次游天坛公园,据说这里很殊胜……
    不曾想,当我行至斋宫东门的时候,被警察拦住禁止通行,我指着前方好几名游客问:“为什么他们可以而我却不可以?您们歧视我!”
    警察说:“没有歧视!他们不是游客是便衣。”
    我就静静地站在路边的栏杆的外面眺望……
    警察用对讲机呼叫要求把我强制带离,无果。后再次呼叫,并且诬陷说我有精神病之类,眼神不正常等等,以达到警力增援从而强制带离的目的,后来天坛公园派出所的警察开车来到现场,在一个穿着迷彩衣的女便衣的暗示和怂恿下他们一群人都说我脑子有问题眼神不对是精神病等等,同时一拥而上连掐带拽、带拖、带架给我强行塞进警车后,那个穿着迷彩的女便衣还气狠狠的踹了我好几脚之后才强行关上车门给我拉进天坛公园派出所后,又被他们从车上强行拖出车外拖进侯问室按到椅子上。
    我的胳膊和腿上多处软组织挫伤并呈现青紫状,疼痛不止。
    接下来,该所的一名警察跟我谈话:“今天是重大国事活动,李克强总理和印度总理在这里观看中国太极拳和印度瑜伽表演,这里汇集了国家安全局、中央保卫(还是警卫局我没记清)局、公安部、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片区派出所、武警、特警、特勤、安保等等多个部门联合执行任务,多大的场面啊,你也看到了,都戒严了,你应该理解和配合……”
    我答:“首先,作为合法公民我享有基本的人权,我的人身权利受宪法保护不被侵犯。既然戒严了干嘛不净园啊?为什么卖票又不让游玩,我一个外地人,来1次我容易吗?我可是慕名而来的。关键是我没有违法违纪,还有,为什么别人可以我不可以?”
    警察说:“,那些人不是游客是在执行公务的便衣,因为你没有违法所以才跟你解释,否则……”
    我说:“否则就击毙,像庆安徐纯合一样,是吗?”据说那天的表演是17:10分开始,我17:10分已经被带进派出所里。
    我坚持要一个理由:“为什么任意抓随意放,抓时没有手续,放时像扔块抹布。”
    因为,这样的经历已经无数次了,逛公园(天坛公园)被抓、吃橘子被抓、上厕所被抓、18大献花遭绑架(套着黑口袋)、打110报人口走失被刑拘一个月加一年取保候审(我一个人在派出所里打110,罪名竟是是:非法集会示威游行刑拘,期满以寻衅滋事罪取保候审)、依法和平探监却差点被打死外加拘留5天等(不在这里一一列举了)。在这么多次被非侵权之后,我不该要个说法吗?
    没人权没尊严!依法治国,法在哪里?
    在该所滞留期间,饥寒交迫的在铁椅子上睡着了,突然(大约是次日凌晨1点左右),那名强带我回该所的警察像疯了一样,趴在我耳朵上狂吼,我从梦中被惊醒,差点从椅上掉到地上,心狂跳不止几乎从嗓子眼儿里蹦出来,这时我才知道该警察故意把前后的门都打开对吹我,我的四肢几乎被冻的没有了知觉,(5月份北京的夜好冷啊)他自己已经穿上了厚厚的衣裤,不停的狂喊、踢踹我的脚和我所坐的椅子,还威胁要把我交给地方、要把我送去北京市公安局拘留我等,我在该所滞留20多小时,在此期间,限制我上厕所(无理非法禁止作为人最基本的生理需求),并且没有给我提供过食物,大约是次日下午14:30左右,该所警察(两名全程录像录音)开着警车携两名特勤押送我去久敬庄接济中心,把我的随身行李抢走扔在脏兮兮油腻腻的后备箱里,把我扣押在久敬庄里26个多小时后才获释,说我是一级监控特别看护,感谢政府感谢党!我获此“殊荣”,“受宠若惊”。
    至此,我依法向贵局控诉天坛派出所的警察,滥用职权,知法犯法,对我非法绑架、殴打、实施酷刑等恶劣行为,严重侵犯我的多项合法权利(在这里我不列举法律条款,因为您们执法机关比我更知法懂法,也没有必要进行法律知识竞赛,所以我只陈述事实,事实为依据这是我坚守的底线,法律为准绳是你们执法的度,对吧!)请依法核查,秉公处理。还我以权利,还法律以尊严!为盼,谢谢!
    此致
    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陕西    康素萍
                                        2015年7月22日

  • 拦总理车队后被劳教 江苏王连喜近日再次进京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1-26消息:南京王连喜先生以前是依维柯汽车厂的维修工人,近日他再次进京上访。王连喜讲到,因当地公检法的黑暗,造成他本人多次受到不公正的甚至酷刑的待遇。他自叙主要不公待遇如下:
    一、2000年在公司被客户殴打,造成左手指骨折。后被单位开除,但未做工伤处理,公司也没有赔偿。劳动局不支持我的工伤认定,我去告劳动局,败诉。
    二、2003年被小区邻居张大林莫名其妙砍成重伤,张大林是承包商,有钱,当地司法机关枉法裁判,凶手只判了缓刑且没有给我经济赔偿。
    三、2007年,我不满凶手未受到应有的制裁,揍了他两拳,没有骨折,张大林伪造了病历称是骨折,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错误断定我是故意伤害,判了我一年刑。在监狱里我被酷刑,被同监犯人、武警殴打,被平躺着捆绑固定在硬床板上五天五夜。
    四、2011年两会期间拦了国务院总理的车队,后被南京公安局劳教一年半。
    五、2012年10月,中共十八大前来北京寻求司法救济,被南京的特警抓住,交给东北的黑保安押送回南京,路上我逃脱了一回又被抓住,然后十几个保安暴打我,致遍体鳞伤,在南京的佳佳宾馆吐血,吐了七天。之后又以学习班的名义非法拘禁了我一个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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