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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民运人士陈云飞案进展情况概述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2月23日消息:被关押将近十个月的四川民运人士陈云飞今日获得律师会见,陈云飞精神状态和身体状况都很好,他表示只会蔑视当局对他的政治迫害。
     
      2月17日上午在成都公民圈朋友的护送下,刘正清律师和成都律师冉彤会见了陈云飞。陈云飞是早期民主斗士,以快乐维权、快乐追求民主而名于世。故民主圈的朋友们也就“快乐”地称其为“民运怪杰”。2015年3月25日新津县公安国保以陈云飞在新津县邓双镇金龙村“柑梨园”手举“祭六四英烈”而被刑事拘留,2015年4月30日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寻衅滋事罪逮捕。其所聘请的律师多次要求会见均被拒绝,长期以来外界无从知晓其在狱中的情况,他也不知外面朋友及家人的情况。直到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后,律师才得以会见到他。
            
    会见陈云飞时刘正清律师将外面朋友对他的关心和相关意见转告了陈云飞。陈云飞让刘正清律师向外面朋友转告其谢意和感激之情!并称会考虑并尊重外面朋友的意见。因陈云飞向来是“快乐维权、快乐民主”,故其对当局假司法之名行政治迫害之实,也就采取轻蔑的态度——原来的打算是:自己在法庭不说话打瞌睡,让律师也不要说话。后将外面朋友的意见转告他之后,他作了一些调整:他坚持自己的做法,但律师怎样辩护由律师自己定夺!
            
    陈云飞很乐观!他说身体很好,在里面还可以练功。想看《圣经》,但看守所不让外面人送进去,只能看同仓狱友的书。
           
    该案原是由成都公安局移送成都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的,2016年2月6日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向陈云飞送达《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告知书》称此案已转该院审查起诉。据此推断:原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不过是阻挡律师会见的厚黑布而已!
           
    如果是武侯区检察院起诉,那么开庭就是在武候区法院。因案件刚到武侯检察院,检院有45天的审查起诉期限,案件还没到法院,所以无法确定开庭日期。
  • 关于河南省信阳市息县腐败的情况反映

    我叫陶飞,家住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城镇国防路2-26号(身份证:342201197506051059)。我的哥哥李克,男,1973年9月25日出生,家住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在2015年4月29日,被从合肥抓到息县,河南省信阳市息县公安局以莫须有的罪名将我哥哥逮捕。今向组织反映河南省信阳市息县公安干警违规违法事宜,现将事实经过反映如下:

    1、2012年7月25日,8月21日,9月21日,李克以安徽省淮阜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下称淮阜路桥公司)的名义,承包了庐江县泥河西路,沙溪路,合肥市蜀山区山湖路三个工程项目,并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这三个工程项目均由李克用淮阜路桥的证照、资质进行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全部由李克个人筹措。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金也均有李克个人筹集。2012年7月25日,8月21日及其后,淮阜路桥公司以内部承包的形式,将上述三个项目全部内部承包给李克,并签订了《内部承包施工合同》。

    2、2012年7月28日李克将泥河西路、沙溪路工程项目转包给尹永鹏个人,并签订了《道路工程承包协议书》。李克和尹永鹏双方实际履行了《道路工程承包协议书》的大部分内容。并已经支付尹永鹏工程款、材料款,小计10916247.6元。

    3、李克还将其承包的合肥市蜀山区山湖路工程项目也转包给了尹永鹏,双方也已经实际履行了部分约定内容。并已支付尹永鹏工程款、材料款等3298114.6元。

    4、李克与尹永鹏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产生纠纷,经过几次商谈未能达成解决方案。纠纷的主要原因是尹永鹏所组建的工程队施工进度慢,质量差,管理混乱,资金短缺,沿途居民干扰等。未能达成解决方案的主要原因是合同尚未履行完毕,未结算,已完成工程质量差,工期严重延误导致李克的经济损失特别重大,业主拖欠工程款等。

    在协调未果后,尹永鹏、尹永刚遂向河南省信阳市息县公安局控告李克涉嫌合同诈骗。该公安局办案人员(办案单位:息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承办警官:赵勇,电话:13949161515)在没有调查案件的真实情况下(没有询问、没有调查,单方面听取尹永鹏的口供),便予以立案,通过网上追逃的方式将李克刑拘。随后息县检察院于5月15日批准逮捕,现在李克仍羁押于息县看守所。

    息县公安局错误立案,错误侦查,错误羁押李克,经侦大队有办人情案、办“黑”案的重大嫌疑。理由如下:

    1、李克与尹永鹏的合作协议至今未履行完毕,双方的财务往来明显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根本就不可能构成刑事案件。这是法律常识。

    2、全部证据线索材料于2015年4月30日就已交给承办警官赵勇一份,2015年5月3日又交给分管副局长张宁一份,但其却均视而不见,甚至在报捕时故意隐瞒侦查监督机关,导致错误批捕。

    3、据了解,息县检察院的一位现任副检察长是尹永鹏的亲戚,有此人一手导演操纵了这一个严重错误案件。

    4、更为荒唐的是,息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从刑拘李克时,即热衷于要李克家人尽快付给尹永鹏480万元工程款,并说一旦付款即可给李克取保候审,将来该案可以不了了之。果真如此,这与绑架有何区别?!

    5、公安部早有明文规定禁止公安机关干预经济纠纷。本案中息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的所作所为已经远远超出了干预的范畴,属于严重滥用职权。即运用手中的警察权利,故意办“黑”案,逼迫嫌疑人屈服花钱消灾,为所谓的被害人获取巨额非法利益。

    综上所述,息县公安局错误立案,错误侦查,错误羁押当事人,经侦大队有办人情案、办“黑”案的重大嫌疑。恳请贵部尽快依法澄清案件真相,尽快责成其予以撤销案件,并换李克的自由。我代表李克及全家老小向您们致以最诚挚的感谢!

    并承诺以上陈述情况,均属事实!谢谢!

    申诉人:陶飞
    地址:合肥市滨湖世纪城临滨A座1303室
    电 话:13695576227
    2015年5月23日

  • 汪龙关于“7.1”前后被抓的情况说明

    本人(汪龙)于6月30日上午10时许,前往深圳福田口岸欲出境到香港旅游,并计划参加今年香港的“七一”大游行,但在过境时被中共边检警察非法拦截扣押、非法拘禁一小时余,期间还遭到了警号为044277恶警的暴力恐吓。离开口岸后,本人将上述在口岸的遭遇及所见所闻以文字形式发到互联网上,引起大量关注,并被香港《苹果日报》、《东方日报》旗下的东网以及香港、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地媒体、网站报导或转载(详情请在Google搜索 內地人來港聲援受阻內地青年欲來港遊行 等标题)。本人原计划同日下午继续前往福田口岸,以和平非暴力的方式抗争,让爱与和平占领福田口岸。但获悉边检及当地警察、国保下午将在福田口岸进行大规模布控,加之国保的电话压力以至本人的手机接近停电,为防不测,故本人下午未再前往口岸抗争。回到住所后,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盛平派出所的警察直接上门,将我抓到该派出所关押起来,手机、钱包、证件、钥匙等物品全部被以“保管”的名义强制扣押下来,该过程警察没有出示任何传唤证、拘传证或其它正式法律文书,也没有向本人告知传唤或拘传的任何理由。当晚,本人在被关押的房间内,只能躺在不足一尺宽的钢架椅上睡觉。
    7月1日上午,龙岗分局国保大队三名警察及盛平派出所一名警察共四人,在该派出所的审讯室内对本人进行审讯并做笔录,过程中国保对本人呵斥的声音非常大,导致本人产生恐惧情绪。国保反复纠结于本人于6月30日在互联网上所发布内容的个别字眼,认为是“夸大其词、散布虚假信息”,并引用“最高法的解释”声称完全可以以“诽谤罪”来刑拘我。而本人则在此过程中进行了激烈的反驳,本人认为所发布的内容完全是基于事实和客观的感官认知判断,所发布的内容不存在“虚假信息”的问题,本人就当天福田口岸所发生的客观事实,结合法理、正常语言文字的表述进行了详细的解释与辩驳。当被问及“占领福田口岸是什么意思时”,本人明确表示“占领福田口岸的意思就是让爱与和平占领福田口岸,以和平非暴力的方式抗争,抗议中国政府非法拦截公民出境”,并被记入笔录。审讯结束后,本人仍然没有得到释放,也没有给出任何结论,而国保则离开了派出所。直到7月1日夜间,在已经被关押了近24小时、且经过本人多次要求尽快依法释放的情况下,派出所才将本人释放并归还了个人物品。而在此次关押期间,由于派出所给本人提供的食量非常少,导致本人长时间腹痛难忍。这已经是本人第三次被关押在盛平派出所,也是在2014年6月份一个月内第二次被关押在该派出所;第一次是仅仅因为普通的公民聚餐而被抓捕关押,第二次则是今年6月4日当天本人计划前往香港,过境时被边检警察非法拦截后又被关押在该派出所。
    7月2日上午,龙岗分局国保大队两名警察再次上门到本人住所,要求本人在笔录上签字按手印,并且被警告“案子还没有了结,随时都可以拘留我,最轻的话都是治安拘留”。
    暂时重获自由后,本人得知在被关押并与外界失去联系期间,得到了媒体与网友们的关注与关心,在此表示诚挚感谢。同时,欢迎媒体与网友继续关注中国公民权利遭到侵害的各类案件,本人也愿意与大家更详实地分享相关事实与案例:
    媒体采访请联系本人电话:(+86.)15502049998 ,
    Twitter:https://twitter.com/cnlong1988
    Facebook:https://facebook.com/cnlong1988
    Google+:https://google.com/+汪龙
    另外,若今后本人再次被神秘抓捕或强迫失踪,恳请媒体和网友们直接向深圳盛平派出所查询,并向本人委托律师范标文先生报告。
    汪龙   
    2014年7月2日

  • 案件追踪:往期案件最新情况

     大学教师、北大学子王培剑出院。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2012年12月号发表了《大学教师、北大学子王培剑因政治言论被强送精神病院》一文(/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6270)。据悉,王培剑已于2013年1月30日出院。具体情况请见本期月刊对他的访谈。

    上海美女被精神病者茅玲获释回家,街道让看住她。《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2012年12月号发表了《访谈上海美女被精神病者茅玲的家人及朋友》一文(/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6272),近日,本刊得到消息茅玲现在已出院回家。随后本刊联系上了茅玲父母,二人表示确实已回家,但不便与外界联系。

    据茅玲的妈妈向本刊介绍,茅玲是2013年1月9号下午由他们二老接出黄浦区精神病医院的,现由于无地可住,还住在他们家中,茅玲的女儿也在一起。茅玲出来后,上海小东门街道的人还责怪茅玲妈妈说:“接她出来怎么不和我们说一声?”“上海现在马上要开人大、政协两会了,把你女儿看住,不要让她再乱跑”。

    茅玲的妈妈则对街道表达了不满,她说茅玲现在没工作,连住的地方都没有,街道以前承诺说给茅玲低保,还给她廉租房。可现在都未竞现,都成了空话。这样茅玲能不出去吗?

    茅玲是上海黄浦区小东门街道的居民,今年37岁。2012年,茅玲连续二次被送进了精神病院。2012年9月底,茅玲在北京上访被政府接回来后直接送到了上海精神病医院,到医院后,小东门街道和政府的人让茅玲的妈妈过去签了字,茅玲就在那里面待了22天,2012年10月20日茅玲在上海访民的帮助下出院。可这次出院仅过了三天,茅玲又被送进了上海黄浦区精神卫生中心。当时是街道的人给茅玲的妈妈打电话,说茅玲在上海火车站要到外地去,于是茅玲被她妈妈签字送进了精神病院。

     

    湖南辜湘红家人传被当局十万元收买。《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2012年9月号曾发表了《辜湘红又进精神病院了》一文(/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5738)。2012年7月26日她辜湘红在北京闯美国大使馆后随即被抓,7月27日被押回湘乡市后即被送进了湘乡市康宁精神病医院。当时是湘乡市龙洞镇政府的二名人员以及她的兄弟和儿子将她送进医院的。

    关进湘乡市康宁精神病后,当时院方向她表示等2012年11月十八大结束后就放她出去,可现在十八大早已结束,辜湘红还在精神病院中。为此,辜湘红越来越感到失望、着急、愤怒。她多次找院长等人交涉,院长表示“谁叫你告状的?”“你去找政府”。于是,辜湘红一天几十个电话打给湘乡市政府、政法委、信访局、龙洞镇政府。这些机构互相推脱后又让打辜湘红弟弟的电话,说是她弟弟接受了政府的条件和安排,签字将她送进来的。辜湘红要出来,得她弟弟签字同意。

    于是辜湘红又和她弟弟交涉,她弟弟竟骂她到处打电话,不让她出来。辜湘红说通过她和政府官员交涉,以及她妈妈在外面了解的情况,她弟弟收了政府十万块钱才不同意她出来的。

     

    收集整理:高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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