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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戈觉平刑满出狱

    【民生观察2021年8月5日消息】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并判刑四年零六个月的苏州维权人士戈觉平,已于昨日(8月4号)出狱,在其妻子的陪同下回到家中,目前精神状态良好。

    石榴播报:苏州同道戈觉平先生昨日(8月4号)出狱。正面没带口罩的照片不忍发,因狱中疾病等折磨,已经不是当年的觉平兄了!

    北京李蔚:苏州戈觉平已经从南京浦口监狱出来。由于疫情,为了方便,苏州当地只能派警车陪同亲属去南京接戈觉平出狱回苏州。

    前律师刘晓原:被控煽颠罪判刑四年零六个月的维权人士戈觉平已出狱回家了。

    戈觉平被抓后,先是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了六个月,这六个月折抵刑期三个月。戈觉平被失去自由时间,实际是四年零九个月。

    戈觉平在被抓之前,因患癌症做过手术。被抓后,办案机关拒绝给他取保候审。判决生效后,又拒绝给他办理监外执行。

    公开消息显示,戈觉平,男,1958年8月14日生,汉族,初中文化,江苏苏州人,系北京中鼎维鑫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网名:@奔博。

    早年因自家房屋被开发商偷拆,一直坚持维权,终将开发商雇佣的偷拆者送上刑事法庭,案件附带民事诉讼。而案件开庭当日,即2013年13月3日,苏州范木根面对拆迁人员的逼迫及暴力殴打(范妻与范子被砍伤)的情况下拔刀自卫,当场砍死两名逼迁人员,范木根随即被捕,最后戈觉平的“罪状”之一竟与范案有关。

    戈觉平于2016年11月被捕,当时一同被捕的还有其妻陆国英,夫妇二人随即被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居六个月后,戈妻陆国英被取保候审,戈觉平则被苏州市姑苏区检察院以“煽颠罪”批准逮捕,其后案件移送苏州市公安局侦办,2017年10月,案件被移送苏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8年4月16日,案件被起诉至苏州市中级法院,根据《起诉书》显示,戈觉平被控“煽颠罪”的罪状有四起,包括:一,组织声援范木根案件;二,组织民众声援围观“建三江”律师被抓事件;三,在网上炒作黑龙江徐纯合事件;四,在网上炒作黑龙江鸡西民众维权被拘事件。

    2019年5月13日,该案在苏州中院开庭审理,在开庭审理一年多后,才于2020年6月18日宣判。戈觉平被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在被捕前大概一年,戈觉平因罹患癌症并做了切除手术,因此被捕后律师曾多次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申请取保候审,但苏州当局一直拒绝。


  • 戈觉平煽颠案二审维持原判

    【民生观察2020年12月30日消息】戈觉平的辩护律师得到消息称:戈觉平“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二审由江苏省高极人民法院审理。裁定驳回上诉请求,维持原判认定的罪名和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的判决。法警去看守所让戈觉平签了字,刑期至2021年8月4日。

    戈觉平(网名:奔博),1958年8月14日出生,江苏苏州人士。早期因房屋被强拆进行维权。网络兴起后,几经转世于新浪微博,抨击时弊,启发民智,与其他同类网民被称为转世党。戈觉平线下更是热心帮助维权人士,积极参与、支持各地维权活动。2014年,因声援、解救建三江被关押维权律师,延误治疗,导致罹患腮腺癌,后治愈。2016年戈觉平又声援误杀强拆人员范木根以及声援709等。

    2016年9月G20峰会前夕,戈觉平、陆国英夫妇被苏州警方抓捕,11月4日夫妇二人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自此夫妻俩长久没有音讯。后陆国英于2017年4月27日被取保候审。戈觉平监视居住6个月后于2017年5月4日被以同样罪名批捕,2019年5月13日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20年6月24日宣判,苏州中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戈觉平有期徒刑4年6个月。宣判后,戈觉平大声表示:坚决上诉!你们这些流氓。

    戈觉平妻子表示:戈觉平在看守所健康每况愈下,原病处有发炎、化脓症状,且难以进食。其妻陆国英反映,丈夫以前得过癌症,后做手术治愈,但需长期服中药,而看守所根本不具备熬药的条件,她现在非常担心丈夫的身体状况。律师及家属多次取保申请均被拒绝。

  • 戈觉平被以“煽颠罪”判刑四年半

    【民生观察2020年6月24日消息】苏州维权人士戈觉平被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开庭审理已超一年,一直未获宣判。6月18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刑事判决书,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戈觉平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判决书显示,公诉机关指控戈觉平利用网络进行片面或歪曲报道,通过有组织地持续炒作热点案件、事件,制造司法不公、政府与民众尖锐对立的假象,目的是逐步侵蚀,瓦解中国政府执政的群众基础,端动群众推翻国家政权。综上所述,被告人戈觉平主观上具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应当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相关辩解及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关于被告人戈觉平及其辩护人称戈觉平系为了解决家中房屋被违法强拆,以及徐建良将戈觉平打伤但至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实施维权行为的辩解及辩护意见,经查,被告人戈觉平认为自己的诉求没有得到解决,致使其对国家政权产生怀疑和不满,进而接受“推墙”、“走上街头”等思想,实施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上述情况不影响其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本院在量刑时可予以考虑,对被告人戈觉平酌情从轻处罚。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戈觉平以造谣、诽谤及其他方式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其行为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戈觉平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第五十五条第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戈觉平犯煸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被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5月4日起至2021年8月4日止。)

    公开消息显示,戈觉平,男,1958年8月14日生,汉族,初中文化,江苏苏州人,系北京中鼎维鑫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网名:@奔博。早年因自家房屋被开发商偷拆,一直坚持维权,终将开发商雇佣的偷拆者送上刑事法庭,案件附带民事诉讼。而案件开庭当日,即2013年13月3日,苏州范木根面对拆迁人员的逼迫及暴力殴打(范妻与范子被砍伤)的情况下拔刀自卫,当场砍死两名逼迁人员,范木根随即被捕,最后戈觉平的“罪状”之一竟与范案有关。

    戈觉平于2016年11月被捕,当时一同被捕的还有其妻陆国英,夫妇二人随即被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居六个月后,戈妻陆国英被取保候审,戈觉平则被苏州市姑苏区检察院以“煽颠罪”批准逮捕,其后案件移送苏州市公安局侦办,2017年10月,案件被移送苏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8年4月16日,案件被起诉至苏州市中级法院,根据《起诉书》显示,戈觉平被控“煽颠罪”德罪状有四起,包括:一,组织声援范木根案件;二,组织民众声援围观“建三江”律师被抓事件;三,在网上炒作黑龙江徐纯合事件;四,在网上炒作黑龙江鸡西民众维权被拘事件。2019年5月13日,案件在苏州中院开庭审理,至今已逾一年,近日案件才得以宣判,而戈觉平自2016年11月被捕至今已近三年零八个月。

    戈觉平被捕前大概一年,因罹患癌症并做了切除手术,因此被捕后律师曾多次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申请取保候审,但苏州当局一直拒绝。

  • 苏州戈觉平案当局久拖不决

    【民生观察2020年6月1日消息】苏州维权人士戈觉平被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开庭审理已超一年,而曾经被作为戈“煽颠罪”四大“罪状”之一的声援围观“范木根自卫杀人案”开庭事件中的主角范木根在获得两次减刑后,即将于近日刑满出狱,但被指策划组织范案声援围观而触犯“煽颠罪”的戈觉平则尚未“获得”宣判。

    据了解,苏州当局指控多年来一直为自家房屋被偷拆而坚持维权的戈觉平于2016年11月被捕,当时一同被捕的还有其妻子陆国英,夫妇二人随即被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居六个月后,戈妻陆国英被取保候审,戈觉平则被苏州市姑苏区检察院以“煽颠罪”批准逮捕,其后案件移送苏州市公安局侦办,2017年10月,案件被移送苏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8年4月16日,案件被起诉至苏州市中级法院,根据《起诉书》显示,戈觉平被控“煽颠罪”德罪状有四起,包括:一,组织声援范木根案件;二,组织民众声援围观“建三江”律师被抓事件;三,在网上炒作黑龙江徐纯合事件;四,在网上炒作黑龙江鸡西民众维权被拘事件。2019年5月13日,案件在苏州中院开庭审理,至今已逾一年,但尚未有宣判,而戈觉平自2016年11月被捕至今已近三年零七个月。

    公开消息显示,苏州戈觉平,网名:@奔博,早年因自家房屋被开发商偷拆,一直坚持维权,终将开发商雇佣的偷拆者送上刑事法庭,案件附带民事诉讼。而案件开庭当日,即2013年13月3日,苏州范木根面对拆迁人员的逼迫及暴力殴打(范妻与范子被砍伤)的情况下拔刀自卫,当场砍死两名逼迁人员,范木根随即被捕,最后戈觉平的“罪状”之一竟与范案有关。戈觉平被捕前大概一年,因罹患癌症并做了切除手术,因此被捕后律师曾多次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申请取保候审,但苏州当局一直拒绝。

    对于戈觉平案,有法律界人士指出,类似戈案处理手法的案件最近几年全国并不罕见,当局利用所谓的法律便利对政治异见、维权信访等人士进行打压及迫害,“以押代牢”惩罚反抗人士以及压制反对声音。具体操作则是将侦办过程中“法律规定”能够使用的“补充侦查”权限次数用尽,延长羁押的目的。案件起诉至法院后,利用延长审查期限达到上述目的,审限一次是三个月,经上级法院批准再可延长三个月,之后案件如无特殊情况,则需要向最高法申请延长审限时间,每次可延长一至三个月。然而,按照最高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向最高法申请延长审限不受次数限制,即系负责案件审理的法院可以无限制申请延长审限,而最高法亦会无限制批准。

  • 戈觉平涉"煽颠罪"案辩护词

    尊敬的合议庭:
    浙江恒美律师事务所接受戈觉平的妻子陆国英的委托,并征得戈觉平本人的同意,指派本律师担任戈觉平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的辩护人,依法履行辩护职责。

    第一部分 前言

    在发表辩护意见之前,辩护人着重强调以下基本的法律常识,也是必须遵守的法律原则。
    1、罪行法定原则。犯罪的行为必须事先由法律明文规定,对于《刑法》分则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定罪处罚。2、罪刑与刑罚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这是我国《立法法》的第八条明确规定的。同时也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做出立法解释。3、重证据原则。指控的犯罪事实必须有确凿的证据支持。

    本案公诉机关指控戈觉平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依据的法律条文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一百零五条的第二款“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那么什么是上述条文中的“其他方式”?根据上面的法律原则,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才能做出解释,其他任何人,任何机构都无权做出立法解释。

    辩护人查遍资料,也没有找到关于什么是“其他方式”的任何立法解释。目前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做为审判依据的司法解释,同样也没有。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在“什么是其他方式”做出有法律效力的解释之前,谁也无权对他做任意的、扩大化的解释。故目前该罪名有法可依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行为方式只有以造谣、诽谤的方式。

    公诉机关要想证明戈觉平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犯罪,就必须拿出证据证明,戈觉平存在造谣、诽谤的行为,并以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这是本案戈觉平是否构成此罪的争议焦点。

    本辩护人从2018年6月份开始担任戈觉平的辩护人,翻阅了所有的案卷,参加了两次庭前会议,又参加了公开庭审,辩护人认为,公诉方的指控,其证据不足以证明戈觉平存在造谣、诽谤的行为,更无从谈用造谣、诽谤的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故辩护人为戈觉平做无罪辩护

    第二部分 程序之辩

    2015年7月15日,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对戈觉平、胡诚、徐春玲、王婉平、顾义民等人涉嫌寻衅滋事案立案侦查;2016年11月4日对戈觉平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立案侦查,并于同日由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做出监视居住决定,对戈觉平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7年4月27日,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向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2017年5月4日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7年10月4日侦查终结移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两次,2018年4月16日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9年3月19日、2019年5月5日两次庭前会议,于2019年5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

    辩护人认为公安机关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相关的侦查人员已经涉嫌滥用职权。

    1、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未经依法批准。

    戈觉平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于2016年11月4日立案侦查,于同日由侦查单位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以“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为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原第七十三条(现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危害国家安全类犯罪,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批准的。但本案对戈觉平决定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由办案单位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直接作出。违反法律规定,未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庭审中,公诉机关补充出示了一份内部审批单,但该份证据系复印件,真实性存疑,且形式上也不符合法律文书的规范。

    2、指定的生活居所(关押地点)违法。

    监视居住对嫌疑人的管制应当远低于羁押在看守所,其宽严程度应当与取保候审相当。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程序规定》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指定监视居住的居所应当具备正常的生活、休息条件。公安机关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或者办公场所执行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原第七十三条同样也规定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而戈觉平在被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六个月期间,始终都被关押在公安机关专门的办案场所。具体地点为常熟市公安局办案分中心212室。而对戈觉平的审讯就在常熟市公安局办案分中心的215室进行。

    不仅不具备正常的生活条件,连休息的权利都被严重驳夺。

    3、饥饿与疲劳审讯。

    案卷中,戈觉平在指定监视居住期间所做的笔录,可以证实,2016年11月5日开始至2016年12月4日的第一个月期间,共做了36份笔录。从2016年11月14日开始至2016年12月16日的32天时间里共做了49份笔录,仅有2016年11月30日这一天没做笔录,其余的31天均被审讯,包括双休日的2016年19日、20日、26日、27日,2016年12月3日、4日、10日、11日,均在连续的审讯。

    超长时间的疲劳审讯:2016年11月7日审讯超过10小时,2016年11月15日审讯超过11小时,2016年11月16日审讯超过11小时,2016年11月18日审讯超过12小时,2016年11月19日审讯超过12小时,2016年11月23日审讯超过11小时,2016年11月24日审讯超过12小时,2016年11月27日审讯超过12小时,2016年11月29日审讯超过10小时,2016年12月2日审讯超过10小时,2016年12月5日审讯超过12小时,2016年12月6日审讯超过10小时,2016年12月7日审讯超过12小时,2016年12月8日审讯超过12小时,2012年12月9日审讯超过12小时。

    在指定监视居住期间,戈觉平早上六点必须起床,审讯超过夜间22:00,意味着八小时的睡眠时间被驳夺。2016年11月5日审讯至凌晨1:50,2016年11月24日审讯至22:40,2016年11月29日审讯至22:50,2016年12月1日审讯至23:40,2016年12月2日审讯至22:35,2016年12月5日审讯至23:40,2016年12月6日审讯至00:15,2016年12月7日审讯至凌晨00:02,2016年12月8日审讯至23:45,2016年12月9日审讯至22:05,2016年12月13日审讯至22:15。

    据戈觉平当庭陈述,每餐只给一个馒头加几丝榨菜,如果侦查人员认为做笔录不如意,榨菜也不给,只给几粒盐。还有罚站,与不给水喝,不让上厕所。而戈觉平是个癌症病人,身体虚弱,根本吃不消罚站。

    4、公诉机关同样也存在程序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在二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本案2018年4月16日起诉至法院,到2019年5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再过两天就满13个月。在此期间,辩护人曾打电话向法官询问为何还不开庭。法官告诉辩护人,检察院补充侦查了。根据法律规定,检察可以在法院审理期间补充侦查两次,每次不超过一个月。每次补充侦查后,法院可以重新计算审限。这样算下来,总共可以有14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原第一百七十一条(现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对于(退回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机关仍然认为证据不足的,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本案就是在审查起诉期间,已经退回公安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而在公开开庭审理之前,检察机关又进行了补充侦查。也就是说,检察机关是明知本案证据不足的。那么根据上面的法条,检察机关就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而不应当起诉到法院。而公诉机关并没有这样做,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第三部分 实体之辩。

    一、起诉书的指控逻辑混乱,事实不清,概念错误。

    1、逻辑混乱。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戈觉平受境外互联网通讯网站、胡石根、翟岩民等人影响,逐渐形成了系统的推翻国家现行政治制度的思想和步骤。组织、参与了范木根事件、建三江事件、庆安事件、鸡西事件,煽动不明真相的一些人与国家政权机关对立。

    辩护人认为,起诉书的指控戈觉平形成了推翻国家现行政治制度的思想和步骤,与戈觉平参与后面的四起事件并不存在着逻辑上的关联性,两者之间是割裂的。正如一个小偷想偷窃财物,准备工具是为了偷窃、撬门是为了偷窃,但并能据此推断,小偷吃饭也是为了偷窃、穿衣服也是为了偷窃,所有的行为就是为了实施偷窃。事实上,戈觉平参与范木根事件,是因为范木根是戈觉平的朋友,同为苏州的被拆迁户;参与建三江事件是因为戈觉平的委托律师在建三江被拘留了;参与庆安事件是因为被警察击毙的徐纯合与戈觉平一样是个访民“同是天涯沦落人”;而参与鸡西事件是因为被鸡西市公安局拘留的唐吉田是戈觉平的朋友。

    2、事实不清。起诉书多次提到“煽动不明真相的一些人与国家政权机关对立”。
    一个事实的陈述应当是具体的、明确的。一个犯罪事实的明确有七个基本要素也称为侦查七项公式: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情、何因、何物。“煽动不明真相的一些人与国家政权机关对立”,这个事实是不明确的。“一些人”是何人?他们是在何地?何时?被煽动仇视国家政权了?又是怎样的因果关系被戈觉平的什么行为煽动了?这些要素不解决,事实就是不清楚的,这样的指控就是空洞的。到目前为止,案卷中没有这方面的证据。

    3、概念错误。在我国《宪法》中,有“国家机构”的概念、“国家机关”的概念,有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但是没有国家政权机关的概念。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大代表。如果有国家政权机关概念,也应当是各级人大。

    起诉书在范木事件中,把将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称之为国家政权机关,并等同于国家政权,是概念上的移花接木。同样,不能把建三江农垦公安局、鸡西市公安局鸡冠区分局称为国家政权机关。

    二、戈觉平参与起诉书指控的四起事件的主观动机是为了维权。

    戈觉平原有总面积四百五十平方米的三层楼房一幢,两证齐全,坐落于苏州市虎丘区枫桥镇支津村(11)渔杏浜37号。2007年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房屋被强拆。从此开始上访维权。2011年,苏州市建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鑫大厦项目副经理丁建新投案自首,自称为强拆负责。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戈觉平的被毁房屋评估价为192747元,对丁建新作出有期徒刑三年缓期执行三年的判决。戈觉平不服,提起上诉,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决,戈觉平仍不服,此案仍在申诉中。房屋赔偿问题,至今未得到最终解决。以上事实有判决书为证。

    2010年,戈觉平被当时的街道办书记徐建良,在有警察在场的情况下打成轻伤。2011年该案由苏州市公安局立案,但未有下文,打人者徐建良至今逍遥法外。以上事实有苏州市公安局虎丘公局《立案告知书》、伤势《鉴定结论通知书》证实。

    在艰难的维权过程中,戈觉平认识了律师、各地访民。认识到访民们需要抱团取暖,互相帮助。只有帮助别人,关注别人,自己的事情才能得到别人的关注,得到别人的帮助;认识到要与律师合作,运用好法律,维权才有可能成功。

    而起诉书所涉及的四起事件无一不与访民、律师有关,这正是戈觉平参与的真正原因。而其动机是维护自己的财产权,人身权。最终目的,是通过帮助别人,希望得到别人的帮助,而使自己的事情得到合理合法的解决。

    三、并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造谣、诽谤的行为。

    辩护人已经在前言部分论述了,本案的关键在于,有没有证据证明戈觉平存在造谣、诽谤的行为?但公诉机关在庭审中出示并经质证的证据,并没有确凿充分的证据,证明戈觉平存在造谣、诽谤的行为。

    1、证人证言。
    该部分证据分为两类。一类是与戈觉平认识的人,王宇、翟岩民、陆国英、王婉平、周金丹、朱雪英、勾洪国、倪金芳、邢介忠等人的证人证言。证人证言应当制作《询问笔录》,但实际上上述人员均是在被关押非自由状态下做出的《讯问笔录》。且陆国英、王婉平、周金丹、朱雪英、倪金芳等人均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且与戈觉平一样都被非法关押在公安机关专门的办案场所——常熟市公安局办案分中心。也同样都受到了不程度的疲劳审讯,证据的取得不具有合法性。这些证据意图证明戈觉平具有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思想。因思想是一个的认知,存在于头脑中,外人看不到摸不着,证人只是对戈觉平思想的主观猜测,故不具有真实性,不应采信。另一类是与戈觉平不认识的人,如苏州市轨道交通公司的工作人员、杂货店店主、特警支队人员等,这部分证据,只是证明涉案事件现场的情况,与本案所控罪名没有关联性。

    2、物证、书证。
    文化衫,印有范木根的头像,以及“范木根、护家有理、抗拆无罪”的字样。文化衫并非由戈觉平制作,内容仅是对范木根的评价,与指控的罪名不具有关联性。
    捐款以及使用情况的记账凭证。朱雪英的证言证实,对范木根的捐款由陆国英提出、陆正国记账、周金丹是收集人。记账凭证是收到捐款和对部分人员的差旅费、食宿的补贴。这是一种民间的互助行为,并不违法。且与戈觉平无关,与本案指控的罪名无关。

    3、照片与视频资料。
    照片分为两类,一类是戈觉平与其他人的合影,这些照片仅能证明戈觉平到过哪些地方,与什么人曾经在一起拍过照片。并不能证明戈觉平存在造谣、诽谤的行为,与指控的犯罪毫无关联性。其中一张照片,戈觉平身穿有“青天白日旗”的图案的衣服,公诉人专门指出,认为其具有证明效力。辩护人认为该照片仅能证明戈觉平的穿衣喜好,没有任何造谣与诽谤的性质,与所控罪名不具有关联性。另一类是戈觉平曾经在网上转发的照片。这些照片有苏州公民每人手执一个字组成“公民要求立即释放四律师”、常熟公民手持横幅的照片等,这些照片同样不存在造谣、诽谤的内容。
    公诉机关向法庭举证了四段视频分别是范木根案开庭当天的地铁口的视频、枫桥镇人民医院的视频、通安镇镇政府视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铁口视频,以上视频仅能反映现场的拥堵情况。这四段视频,戈觉平均不在现场,拥堵的发生与范木根案件本身新闻性、轰动效应、受外界关注程度高有关,但没有因素是与本案指控的罪名有关联性的。

    4、戈觉平发布的微信、微博、FACEBOOK、推特。
    正如戈觉平自己说的文化程度不高,写不出文章。这部分证据,基本上都是未加任何评论的转发。少部分有原创的评论,加上了诸如“关注”、“关心他人,就是关心自己”、“走上街头,推墙”、“推”,“携手推墙、争取平等”等,然后转发。辩护人在质证过程中,要求公诉人对造谣、诽谤的证据明示。但整个质证过程公诉人也没有指出过哪怕一份证据,证明戈觉平是在造谣或者诽谤。
    未加评论的转发,充其量是散发谣言,并不等同于造谣;更何况并未发现转发的内容存在谣言。
    “关注”、“关心他人就是关心自己”、“走上街头,推墙”、“携手推墙、争取平等”,是思想的表达,其内容既不是歪曲事实的造谣,也不是辱骂他人的诽谤。思想是不可以入罪的,所有现代的文明国家都已经抛弃了思想罪。

    5、戈觉平本人的《讯问笔录》。
    戈觉平本人在公安侦查阶段《讯问笔录》,公诉机关均未在庭上举证,未经举证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辩护人已经在程序部分中论述,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取证程序不具有合法性。公诉人仅出示了一份,由公诉人对戈觉平做的笔录。而在这份笔录中,戈觉平表明,其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维权,为了引起政府对他的问题的重视,以便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

    纵观全案,并没有证据能证明戈觉平存在造谣、诽谤的言论,更无从谈以造谣、诽谤的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第四部分 结语

    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是所有法律人的责任。罪刑法定原则,要求我们对刑法不能做任意的扩大化解释。如果用公诉人提出的“剃逢掏砖”理论来解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就很容易扩大了《刑法》的打击面,从而滥用了刑罚。法律人不可以在法律没有做出什么是“其他方式”的解释之前,而凭自己想象任意解释。同样也不能把转发、传播解释为造谣,不能把观点的表达解释为诽谤,更不能把对具体某一个政府机关的批评、表达不满,解释为是对国家政权、对现行体制的诽谤。

    戈觉平的房屋被非法强拆是事实,戈觉平被打成轻伤的案件至今没有给出一个说法也是事实。诚然他对地方政府的某一些做法是不满的,对贪官污吏是痛恨的,难免有时也有尖刻的批评之语。难道这不是人之常情吗?难道这不正是在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吗?

    《宪法》第三十五条,赋予了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但言论自由也是有边界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就是对言论治罪,也就是不可以通过制造谣言、恶毒攻击的诽谤言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但是如果对造谣、诽谤做扩大化解释,就是对公民言论自由权的侵犯。

    戈觉平几年来发在自媒体上的所有言论,包括公开的、不公开的,侦查机关全都翻出来了,公诉机关将其中的部分,在法庭上举证。但经辩护人质证,并没有发现与指控罪名相符的造谣、诽谤言论。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指控戈觉平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证据不足,请求法庭依法判决戈觉平无罪。

    辩护人:浙江恒美律师事务所
    黄志强律师
    2019年5月13日

  • 戈觉平第三次超审限羁押健康堪忧

    【民生观察2019年10月17日消息】苏州维权人士戈觉平已被羁押超过三年,开庭已有五个月之久,却至今未判,在此期间当局不断拖延时间,目前已第三次超审限羁押,而戈觉平健康堪忧,还出现白内障症状,但上月律师所提交的取保候审申请未见法院回复。

    周一(10月15日),戈觉平的两位辩护律师一同去到苏州市第一看守所顺利进行会见,得知戈健康情况并不乐观。律师于9月16日通过邮寄的方式以案件审限到期为依据向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不过申请已过去一个月,但未见法院有所回复。

    戈觉平告诉辩护律师,一直受到高血压症的困扰,血压长期处于高危状态,上压可以达到200mmp,因此周时头痛欲裂;肠胃功能亦一直未有改善,便秘问题严重,影响睡眠及胃口;而最近被查出患有白内障,自我感觉视力明显下降,看书报都显得困难。

    戈觉平自2016年9月被捕刑拘后,11月4日被指定住所监视居住,2019年5月13日开庭审理,但至今未见法院宣判。当年戈觉平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拘捕,至今已羁押超过三年,而其妻陆国英亦被以同样罪名拘捕,在羁押八个多月后被取保候审。

    据了解,戈觉平案已被三次超审限羁押,第一次是在2019年6月16日,当时苏州中院已经违法超审限一次,7月15日经最高法院批准延长审限至9月17日,但至10月15日律师会见时已再次超审限一个月,然而法院并无任何反应。

    戈觉平向辩护律师提出就苏州中院违法超审限长期羁押进行控告的要求。戈觉平表示,他的案件已经第三次被违法超审限,如此无止尽的超期羁押,一而再再而三地违反法律规定,出尔反尔的做法,令法律形同虚设,无法令人相信法律,而他本人对法律感到非常失望。

    辩护律师在会见结束后随即赶到苏州中院约见承办法官,不过由其他工作人员通报承办人正在外出差办事,要求律师留言转告。辩护律师指出戈觉平案已超审限,要求院方立即纠正违法行为,并释放严重超期羁押的当事人戈觉平。

    相关报道:苏州戈觉平身体堪忧
    https://msguancha.com/a/lanmu9/2019/0827/18899.html

  • 王和英:双十临近探望百折不挠的戈觉平

    2019年10月8日,昨天我约好了戈觉平的夫人,今天一起去苏州看守所探望戈觉平。

    据了解,戈觉平是土生土长的苏州人,原来是农民,在自己家原有宅基地基础上建的小楼也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同时又做着医疗器材生意,经常往来于北京苏州之间,生活富足安逸。

    2006年,戈觉平家所处的位置,开发商搞房地产开发,需要拆迁。由于戈觉平家与开发商因拆迁补偿没有达成共识,所以就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2010年7月25日凌晨,房屋被强拆并清场,家产荡然无存。虽警方以“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侦查,却一直没有下文。2010年8月,戈觉平找枫桥街道领导解决住宿问题,却遭暴打,满身是血,当时即失去知觉。后戈觉平被鉴定为轻伤,加害方没有一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自此,戈觉平走上了维权之路。

    奔博是戈觉平的网名,微博和推特上的许多网民都知道他。关注、呼吁、评论、转发成为戈觉平生活的一部分。

    曾参与、围观和声援以下事件:
    1,呼吁要求官员财产公开;2,声援“张安妮上学事件”;3,积极参与“鸡西事件”;4,在范木根案的取证和声援方面起到了很关键的作用;5,积极参与“曲阜事件”;6. 积极参与“建三江事件”(戈觉平原本嘴不歪,由于在建三江的坚守和辛苦,耽误早已发作的病症治疗,导致嘴角无法恢复的歪斜);7. 声援709律师,2015年709事件后,戈觉平积极关注被抓捕律师,并通过网络声援被抓捕律师和公民。他的做法,带动了当地公民的积极声援(戈觉平声援709王宇律师);8,接待祭奠林昭的各地朋友。

    戈觉平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其实算“709”系列案,虽然苏州大多数人都是在2016年时被抓的。

    我是在2015年10月31日被抓,记得当时有昆山公安局的领导进审讯室和我“聊天”时讲过如下一段话,大概意思是:“王和英,其实你这次被抓是受了那些律师的“连累”,在苏州你不是第一个被抓的,但我告诉你,你也绝对不会是最后一个被抓的,接下来还会有人甚至是会有一大批人得被抓进来”。11月1日我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34天,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捕。我出来后就离开昆山一年多。没想到那位领导并非信口胡诌,在我之后整个苏州又抓了三批维权人士,戈觉平夫妻算是第二批。

    据悉,在2015年7月9日,公安部将戈觉平作为专案对象交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2015年7月15日,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对戈觉平、胡诚、顾义民、王婉平等人涉嫌寻衅滋事案立案侦查。2016年11月4日,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对戈觉平等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立案侦查,并于同日对戈觉平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2017年5月4日,经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关押至苏州市第一看守所。
    2018年4月16日,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至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3月19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前会议。
    2019年5月5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前会议。
    2019年5月13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黄志强律师和朱应明律师为戈觉平做了无罪辩护。
    2019年7月15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文通知: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审限延长至2019年9月17日。
    至今没有下判决。

    我了解的戈觉平性格直爽,为人正直,善良,交游广泛,全国各地都有朋友。戈觉平虽然有一定的影响力,但是行事沉稳低调,不张扬,有极强的亲和力。

    戈觉平是上门女婿,戈觉平与岳母相处三十多年,关系胜似亲生母子。由于戈觉平的入狱,老人家过度悲伤,选在2018年8月14日也是戈觉平生日那天跳楼身亡!

    我上午七点多乘昆山到苏州的动车,十几分钟就到站了,戈觉平夫人和吴其和夫人老早就在出站口等我了。

    半年多不见,两位嫂夫人依旧步态轻盈,温婉大气。我们很开心的聊了会天,我便提议去看守所去探望戈觉平大哥。她们二话不说就陪我去了苏州市第一看守所。到了看守所,戈觉平我肯定是见不到的,苏州看守所规定,进去给里面的人存钱或送衣物必须得有被关押人的逮捕证原件,我从戈大嫂手里接过戈觉平的逮捕证递给门卫,门卫登记我的身份证后,我们三个人依序进入登记大厅,今天来看守所送钱送衣物的人特别多,我们排了半个小时的队才轮到我们,我给戈大哥存了200元略表心意。这次没有任何麻烦,很顺利办完相关手续后就出来了,我们三个人在门口合影留念。

    因为我下午还约了李昱函律师的弟弟见面,所以就应了戈大嫂去她家吃午饭。戈大嫂的厨艺堪比大厨,记得以前戈大嫂就很自豪的和我炫耀,说以前来苏州的无论是律师,还是其它方面的维权人士,大多都是她和戈大哥招待的,都愿意吃她做的菜,都说比去饭店吃的好吃又舒服。这话不假,戈大嫂做的饭菜色香味俱佳,今天有幸再去美美的吃她一顿。

    戈大嫂家强拆的问题至今没有解决,他们一家还住在她母亲两室一厅比较窄小的房子,进门后,我想到戈大嫂的母亲为了戈大哥的入狱而悲恸欲绝,老人家在无力回天的情形下,选择在戈大哥生日那天跳楼身亡!我心中不免悲从中来……我不敢想象,当戈大哥知道他岳母为了他的入狱而跳楼身亡时,该是怎样的悲痛欲绝?!

    我现在只期盼着戈大哥能早日平安健康的出来,亲自到岳母的墓碑前烧一炷香,告慰她老人家的在天之灵,他戈觉平已经平安出狱!

    我今天又给戈大哥寄了一封信和一张明信片。在信里我特意强调他务必给我回信,在信封里我还特意多寄去两张空白的信纸,好方便他给我回信。我想戈大哥很快就能收到我的信,管教不会拦截的。因为他们都是懂法且都是有良知的人,万一他们不把我的信给戈大哥,或是戈大哥给我的回信不帮着寄出,我愿意相信那不是他们的本意,那准是他们有不得已的苦衷,我理解他们。但是,如果两个月之后我没有收到回信或是确定我与戈大哥通信的权利被剥夺了,我王和英将穷尽所有的法律程序讨个说法,以便维护我与戈大哥通信的权利!

    王和英
    2019年10月8日

  • 苏州戈觉平身体堪忧

    【民生观察2019年8月27日消息】今天是戈觉平失去自由的第1028天。2019年5月13日戈觉平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后,又过去三个多月了,法院一点消息也没有。

    今天辩护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了戈觉平。他告诉律师,身体很不好,刚刚从鬼门关走了一趟回来。

    戈觉平说,自他进苏州市第一看守所两年多来,因他是癌症患者,看守所一直同意家属定时送药和营养品。2019年7月30日,看守所突然宣布不再允许家属给他送营养品。2019年8月14日,戈觉平拒绝服药,进行抗争。2019年8月19日,看守所警察找戈觉平谈话,答应继续允许家属送营养品。20日,戈觉平恢复吃药。药吃下去没多久,戈觉平就陷入了晕迷,幸好没多久就醒过来了,但接下来几天身体极度虚弱,直到25日才能下地行走。他告诉律师,现在仍然很虚弱,身体比7月份又差了许多,不能做稍快一点的动作,否则就会有几秒钟的晕眩。

    他说他会慢慢做恢复锻炼,请大家放心,他会坚持到底的。感谢所有关心他的朋友。

    戈觉平,1958年8月14日出生,江苏省苏州市人,网名:奔博,民主维权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目前被羁押于苏州市第一看守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90号,邮政编号:215152)

    2006年,曾因房屋被强拆进行维权而遭当局雇佣之人殴打致伤;网路兴起后,曾因经常在新浪微博上抨击时弊,启发民智,而屡遭当局封号,成为有名的转世党;曾因热心帮助维权人士,而多次积极参与、支持各地维权活动;2014年,因声援、解救建三江被关押维权律师,曾延误了对自身疾病的治疗,导致罹患腮腺癌,后治愈;2016年,又因声援误杀强拆人员范木根以及声援709律师大逮捕事件等,而引起当局高度警觉与恐惧;2016年9月G20峰会前夕,当局开始实施苏州大抓捕,先后有十几位维权人士遭抓捕,其夫妇二人亦在其中;同年11月4日,其二人均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7年4月27日,其妻陆国英获取保候审,而戈觉平却于2017年5月4日被苏州市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8年4月,戈觉平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被起诉到苏州市中级法院。

    据悉,其亲如母子的岳母曾因对其担忧及思念导致抑郁症,并于2017年8月14日不幸跳楼自杀。戈觉平因长时被关押在看守所,健康每况愈下,原病处有发炎、化脓症状,且难以进食,家属和代理律师多次向苏州当局要求取保候审,但均被拒绝。

    2019年3月19日,戈觉平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24法庭召开庭前会议。原定两天的庭前会议在19日一天就结束。

    当天有苏州本地和外地20几名维权人士到场要求旁听,但家属和朋友都不被允许进入法庭,只允许代理律师一人进入,其他人只好在法庭外等待。现场非常平静,法警只是在现场监视维权人士的一举一动,没有限制和阻碍他们进入法院。但事后,前去声援的朋友们都被警察约谈、做笔录,并被警告戈觉平案开庭时不准再去现场。

    2019年5月5日,戈觉平煽颠案第二次召开庭前会议,并于当天结束。据知情人获得的消息,此次庭前会议主要内容是展示一些证据,包括视频证据。有人认为,这属于质证环节,不应在解决程序性问题的庭前会议上完成。

    2019年5月13日戈觉平煽颠案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但至今没有宣判。

  • 戈觉平案今开庭 关注者遭打被控

    【民生观察2019年5月13日消息】今天上午,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戈觉平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在开庭现场警方戒备森严,严格盘查过往车辆和人员,多名维权人士到场围观声援,均遭不同程度非法维稳。

    知情人士发出消息称,江苏无锡人权捍卫者沈爱斌(仅出狱五个月)在苏州中院门口,欲旁听戈觉平案,被苏州警察和无锡警察阻止旁听学法,身份证被非法抢劫,且遭到暴力殴打致伤。目前,沈爱斌被控制在横塘派出所内。

    随后有朋友拨打沈爱斌手机,但电话里声音非常低,根本无法听清楚,断断续续听到沈爱斌讲“他们抢我手机,不让我接电话“,随即电话被挂断。

    沈爱斌手机:18912369930
    横塘派出所地点:苏州市横塘街道晋源路58路。
    电话:0512-68232171

    另外,江苏无锡维权人士杨国英和浦兴娣在苏州桐泾公园附近,遭到警察检查身份证,之后被押上特警车,目前不知被送往哪里关押。

    苏州公民吴小燕发出消息称“今早八点左右出门买早点,无故遭到沧浪派出所不法分子故意伤害,被非法劫持在沧浪派出所黑房子内关押,至今不给吃喝要用软暴力杀我灭口。”期间,吴小燕多次拨打电话报110,但手机被非法监控通讯打不出去。吴小燕电话:13625591812

    江苏张家港访民陶红说,“昨天下午,社区、派出所、公安国保三方领导上门,开门见山就叫我别去苏州中院,我究其原因问为什么不能去,三方都没能道出个所以然来,说反正就是不能去,你去了又会被传唤。我跟他们说我并不怕被传唤,哪怕是被判刑,因为我坚定自己的所作所为并没有触犯法律。”

    对此,江阴市维权人士张国璋表示,今天戈觉平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开庭,关注并前去苏州中院现场旁听学法的人较多,但现场的维稳警察比围观人员还多,而且不让进法院旁听,试问,这样的开庭有公平公正可言吗?

    据了解,戈觉平,1958年8月14日出生,江苏省苏州市人,网名:奔博,民主维权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目前被羁押于苏州市第一看守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90号,邮政编号:215152)

    2006年,曾因房屋被强拆进行维权而遭当局雇佣之人殴打致伤;网路兴起后,曾因经常在新浪微博上抨击时弊,启发民智,而屡遭当局封号,成为有名的转世党;曾因热心帮助维权人士,而多次积极参与、支持各地维权活动;2014年,因声援、解救建三江被关押维权律师,曾延误了对自身疾病的治疗,导致罹患腮腺癌,后治愈;2016年,又因声援误杀强拆人员范木根以及声援709律师大逮捕事件等,而引起当局高度警觉与恐惧;2016年9月G20峰会前夕,当局开始实施苏州大抓捕,先后有十几位维权人士遭抓捕,其夫妇二人亦在其中;同年11月4日,其二人均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7年4月27日,其妻陆国英获取保候审,而戈觉平却于2017年5月4日被苏州市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8年4月,戈觉平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被起诉到苏州市中级法院。

    据悉,其亲如母子的岳母曾因对其担忧及思念导致抑郁症,并于2017年8月14日不幸跳楼自杀。戈觉平因长时被关押在看守所,健康每况愈下,原病处有发炎、化脓症状,且难以进食,家属和代理律师多次向苏州当局要求取保候审,但均被拒绝。

    2019年3月19日,戈觉平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24法庭召开庭前会议。原定两天的庭前会议在19日一天就结束。

    当天有苏州本地和外地20几名维权人士到场要求旁听,但家属和朋友都不被允许进入法庭,只允许代理律师一人进入,其他人只好在法庭外等待。现场非常平静,法警只是在现场监视维权人士的一举一动,没有限制和阻碍他们进入法院。但事后,前去声援的朋友们都被警察约谈、做笔录,并被警告戈觉平案开庭时不准再去现场。

    2019年5月5日,戈觉平煽颠案第二次召开庭前会议,并于当天结束。据知情人获得的消息,此次庭前会议主要内容是展示一些证据,包括视频证据。有人认为,这属于质证环节,不应在解决程序性问题的庭前会议上完成。

    2019年5月13日戈觉平煽颠案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目前,戈觉平案的开庭情况未有任何消息传出,本网会进一步跟进关注此案进展情况!



  • 苏州戈觉平煽颠案近将开庭

    【民生观察2019年5月9日消息】本网获悉,苏州维权人士戈觉平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将于2019年5月13日(下周一)上午8:30分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悉,戈觉平的代理律师黄志强已接到开庭通知。黄志强表示,戈觉平煽颠案于5月13日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从去年六月份他接受家属委托开始,就一直说要开庭,他先后跑了近二十次苏州,这次是真的要开庭了。

    戈觉平,1958年8月14日出生,江苏省苏州市人,网名:奔博,民主维权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目前被羁押于苏州市第一看守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90号,邮政编号:215152)

    2006年,曾因房屋被强拆进行维权而遭当局雇佣之人殴打致伤;网路兴起后,曾因经常在新浪微博上抨击时弊,启发民智,而屡遭当局封号,成为有名的转世党;曾因热心帮助维权人士,而多次积极参与、支持各地维权活动;2014年,因声援、解救建三江被关押维权律师,曾延误了对自身疾病的治疗,导致罹患腮腺癌,后治愈;2016年,又因声援误杀强拆人员范木根以及声援709律师大逮捕事件等,而引起当局高度警觉与恐惧;2016年9月G20峰会前夕,当局开始实施苏州大抓捕,先后有十几位维权人士遭抓捕,其夫妇二人亦在其中;同年11月4日,其二人均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7年4月27日,其妻陆国英获取保候审,而戈觉平却于2017年5月4日被苏州市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8年4月,戈觉平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被起诉到苏州市中级法院,但至今未审待判。

    据悉,其亲如母子的岳母曾因对其担忧及思念导致抑郁症,并于2017年8月14日不幸跳楼自杀。戈觉平因长时被关押在看守所,健康每况愈下,原病处有发炎、化脓症状,且难以进食,家属和代理律师多次向苏州当局要求取保候审,但均被拒绝。

    2019年3月19日,戈觉平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24法庭召开庭前会议。原定两天的庭前会议在19日一天就结束。

    当天有苏州本地和外地20几名维权人士到场要求旁听,但家属和朋友都不被允许进入法庭,只允许代理律师一人进入,其他人只好在法庭外等待。现场非常平静,法警只是在现场监视维权人士的一举一动,没有限制和阻碍他们进入法院。但事后,前去声援的朋友们都被警察约谈、做笔录,并被警告戈觉平案开庭时不准再去现场。

    2019年5月5日,戈觉平煽颠案第二次召开庭前会议,并于当天结束。据知情人获得的消息,此次庭前会议主要内容是展示一些证据,包括视频证据。有人认为,这属于质证环节,不应在解决程序性问题的庭前会议上完成。

    据了解,戈觉平仍不认罪。有人估计,苏州吴其和案庭前会议也将会很快召开,因为吴其和也拒不认罪。

    另外,戈觉平妻子陆国英审查起诉阶段被取保候审一年于2019年4月25日到期,却未收到任何手续,检察院方面称已经将陆国英案起诉到法院,但陆国英表示未收到起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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