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成都

  • 成都机场路派出所、新津县刑警大队请还我清白

    为求让法律早日还我清白,为此上网曝光。

    我是一名四川省江油市大康镇下庄坝村一组的村民,我叫黄海,我的身份证号码是(510781198809077452),我的电话号码是:15281125667。我下面所说的事实,我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我现在的档案上有吸食冰毒史,和有盗窃汽车的案底。这上面两个犯罪事实不是我本人。事情缘由由我下面来诉说:

    我在2014年3月初,在成都火车北站乘坐火车过安检的时候有问题,直到7月份的时候发现我的身份信息是在成都机场路派出所出了问题,他们抓到一个冒用我信息吸毒的人,在没有核实清楚的情况下,把我列为网上吸毒人员。所以我在2014年7月中旬我自己来成都机场路派出所找过他们两回,并且我同时也去了双流县公安局信访办。在这期间,我在机场路派出所按照办案民警陈果的要求录有口供,按了指纹,并且还照有相片给他们留着比对。我还提供了冒用我身份信息?的这个人的一些情况。机场路派出所答应给我消除影响。

    2014年12月25号这天我因为发现自己是网上追逃人员。所以在江油市刑警大队投案自首。在这里我要感谢江油市刑警大队人性化执法,没有给我上手铐等强制措施。这件事的原因是新津县在抓获一个汽车盗窃团伙的时候认定我是其中一个嫌疑人。在江油市刑警队,新津县刑警大队给我做了笔录,尿检,和证人证词。事情查明,我没有作案的嫌疑,不是该案的作案嫌疑人。所以错误的把我放在网上追逃。新津也答应给我撤销我的不利影响。事实是新津方 面撤销的只是网上追逃记录,而盗窃案子本身并没有给我撤销。当我今年5月23号来到案发地成都武侯金华镇派出所时,他们提了档案看了说,这个案件已经由新津县刑警大队案件侦破,叫我去找新津县刑警大队。

    我之所以成为盗窃嫌疑犯,是因为机场路派出所没有把网上的吸毒人员没有给我撤销下来,从而导致新津方面把我放到网上追逃。这期间,新津县刑警大队重案中队何浩警官还用我的手机与机场路派出所通过话,因为我当时在做笔录,他们之间谈话具体不详。当时和浩警官给我的说明是,现在不能马上从网上给我撤销追逃,否则网上会有记录,他答应回去以后,自己亲自打报告给我撤销追逃记录,恢复清白,所以当时他们离开江油市刑警大队的时候,我还是一个网上追逃犯,

    就是因为这个网上追逃还没有撤销,在我去绵阳考驾照期间住宾馆的时候,就有警察在我和其他驾校学员开好房后,来到宾馆要强制拘留我。是我们驾校的教练一边协助说明我的情况,一边是我给新津县公安局打电话并向绵阳涪城区公安说明情况,才没有被带走调查。这件事,我想新津县刑大应该不会否认吧。这使得我在后面不敢再用身份证。

    但是,我在这里还要说从我发现我被网上追逃,时隔一个多月,也是我去机场路派出所的时隔六个月后,2015年1月27这天,机场路派出所李飞三人来到江油,你们才想到给我解决掉问题。机场路派出所来的时候给我打电话说要下午才能来到江油,其实,他们早已经来到我辖区镇上,并联系了我们村干部来到村里了解情况。在下午4点过的时候,来到我的烧烤店。同时来到我店里还有我们大康派出所的何指导员,我们村的村主任。在他们的同场证实下,你们派出所给我采集了血样,指纹,笔录,口腔分泌物。李飞邀请我出去吃一顿饭,算是对我的道歉,我没有接收你的邀约,只是要求你们尽快把网上的东西给我撤销下来。事情到了这里。网友们也应该想,这下清白总算是还给我了,其实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因为,在过年之前,我也确实接到一个据称是 成都市双流县纪委的电话,电话里说,已经给我把吸毒人员撤销下来,我也信了。

    可今年3月份再次来成都的时候,过安检还是有问题,还是要检查我。我来到辖区派出所,才发现我的吸毒档案,盗窃汽车档案还在网上挂着。当我再次给机场路派出所和新津方面打电话,他们的答复是已经给我撤销了。我真不知道他们是怎样给我撤销的。后来,我找了成都市公安局信访办。可结局还是一样,什么都没变。我现在就在为这件事来回奔波。因为现在我的档案上有吸毒史,盗窃汽车的嫌疑。我现在的生活都被打乱了。在这里我想说,成都市双流县机场路派出所已经给我做了他们所要的证据并且也来我们村上了解了一些情况,为什么不给我撤销网上吸毒人员的信息。新津县刑警大队既然给我网上追逃撤销下来,为什么不把盗窃嫌疑给我撤销下来了。

    在我5月12向成都市公安局信访办反应问题的时候,接待我的警官当着我的面给双流县公安局的高主任打了电话,高主任还说了一句,对我还有点映像。截至我发帖的时候,时间也有多半月,你们也没有主动给我这个有一映像的人打电话,说给我撤销我不应有的违法事实。

    我在这里想问一问机场路派出所,你们办案民警在抓获吸毒人员的时候,如果是确认你们没有办错案子,你们可以大声声明,我黄海就是一个吸毒人员,不必一边说给我撤销网上不实的违法事实,而另一边确让这些不实的违法事实在我的档案上躺着睡大觉。

    作为一个基层派出所应该知道一个公民身份信息档案对于其该有多么重要。对于有吸毒史和盗窃案底的公民是怎么开证明。你们作为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知法犯法,欺公罔法到什么时候。

    在这里,我希望你们两地办案机关尽早纠错,依法撤销网上不实违法事实,还我清白!也希望网上的有识之士。能助我早日洗刷这不白之冤!谢谢大家!

  • 成都机场路派出所、新津县刑警大队请还我清白

    为求让法律早日还我清白,为此上网曝光。

    我是一名四川省江油市大康镇下庄坝村一组的村民,我叫黄海,我的身份证号码是(510781198809077452),我的电话号码是:15281125667。我下面所说的事实,我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我现在的档案上有吸食冰毒史,和有盗窃汽车的案底。这上面两个犯罪事实不是我本人。事情缘由由我下面来诉说:

    我在2014年3月初,在成都火车北站乘坐火车过安检的时候有问题,直到7月份的时候发现我的身份信息是在成都机场路派出所出了问题,他们抓到一个冒用我信息吸毒的人,在没有核实清楚的情况下,把我列为网上吸毒人员。所以我在2014年7月中旬我自己来成都机场路派出所找过他们两回,并且我同时也去了双流县公安局信访办。在这期间,我在机场路派出所按照办案民警陈果的要求录有口供,按了指纹,并且还照有相片给他们留着比对。我还提供了冒用我身份信息?的这个人的一些情况。机场路派出所答应给我消除影响。

    2014年12月25号这天我因为发现自己是网上追逃人员。所以在江油市刑警大队投案自首。在这里我要感谢江油市刑警大队人性化执法,没有给我上手铐等强制措施。这件事的原因是新津县在抓获一个汽车盗窃团伙的时候认定我是其中一个嫌疑人。在江油市刑警队,新津县刑警大队给我做了笔录,尿检,和证人证词。事情查明,我没有作案的嫌疑,不是该案的作案嫌疑人。所以错误的把我放在网上追逃。新津也答应给我撤销我的不利影响。事实是新津方 面撤销的只是网上追逃记录,而盗窃案子本身并没有给我撤销。当我今年5月23号来到案发地成都武侯金华镇派出所时,他们提了档案看了说,这个案件已经由新津县刑警大队案件侦破,叫我去找新津县刑警大队。

    我之所以成为盗窃嫌疑犯,是因为机场路派出所没有把网上的吸毒人员没有给我撤销下来,从而导致新津方面把我放到网上追逃。这期间,新津县刑警大队重案中队何浩警官还用我的手机与机场路派出所通过话,因为我当时在做笔录,他们之间谈话具体不详。当时和浩警官给我的说明是,现在不能马上从网上给我撤销追逃,否则网上会有记录,他答应回去以后,自己亲自打报告给我撤销追逃记录,恢复清白,所以当时他们离开江油市刑警大队的时候,我还是一个网上追逃犯,

    就是因为这个网上追逃还没有撤销,在我去绵阳考驾照期间住宾馆的时候,就有警察在我和其他驾校学员开好房后,来到宾馆要强制拘留我。是我们驾校的教练一边协助说明我的情况,一边是我给新津县公安局打电话并向绵阳涪城区公安说明情况,才没有被带走调查。这件事,我想新津县刑大应该不会否认吧。这使得我在后面不敢再用身份证。

    但是,我在这里还要说从我发现我被网上追逃,时隔一个多月,也是我去机场路派出所的时隔六个月后,2015年1月27这天,机场路派出所李飞三人来到江油,你们才想到给我解决掉问题。机场路派出所来的时候给我打电话说要下午才能来到江油,其实,他们早已经来到我辖区镇上,并联系了我们村干部来到村里了解情况。在下午4点过的时候,来到我的烧烤店。同时来到我店里还有我们大康派出所的何指导员,我们村的村主任。在他们的同场证实下,你们派出所给我采集了血样,指纹,笔录,口腔分泌物。李飞邀请我出去吃一顿饭,算是对我的道歉,我没有接收你的邀约,只是要求你们尽快把网上的东西给我撤销下来。事情到了这里。网友们也应该想,这下清白总算是还给我了,其实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因为,在过年之前,我也确实接到一个据称是 成都市双流县纪委的电话,电话里说,已经给我把吸毒人员撤销下来,我也信了。

    可今年3月份再次来成都的时候,过安检还是有问题,还是要检查我。我来到辖区派出所,才发现我的吸毒档案,盗窃汽车档案还在网上挂着。当我再次给机场路派出所和新津方面打电话,他们的答复是已经给我撤销了。我真不知道他们是怎样给我撤销的。后来,我找了成都市公安局信访办。可结局还是一样,什么都没变。我现在就在为这件事来回奔波。因为现在我的档案上有吸毒史,盗窃汽车的嫌疑。我现在的生活都被打乱了。在这里我想说,成都市双流县机场路派出所已经给我做了他们所要的证据并且也来我们村上了解了一些情况,为什么不给我撤销网上吸毒人员的信息。新津县刑警大队既然给我网上追逃撤销下来,为什么不把盗窃嫌疑给我撤销下来了。

    在我5月12向成都市公安局信访办反应问题的时候,接待我的警官当着我的面给双流县公安局的高主任打了电话,高主任还说了一句,对我还有点映像。截至我发帖的时候,时间也有多半月,你们也没有主动给我这个有一映像的人打电话,说给我撤销我不应有的违法事实。

    我在这里想问一问机场路派出所,你们办案民警在抓获吸毒人员的时候,如果是确认你们没有办错案子,你们可以大声声明,我黄海就是一个吸毒人员,不必一边说给我撤销网上不实的违法事实,而另一边确让这些不实的违法事实在我的档案上躺着睡大觉。

    作为一个基层派出所应该知道一个公民身份信息档案对于其该有多么重要。对于有吸毒史和盗窃案底的公民是怎么开证明。你们作为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知法犯法,欺公罔法到什么时候。

    在这里,我希望你们两地办案机关尽早纠错,依法撤销网上不实违法事实,还我清白!也希望网上的有识之士。能助我早日洗刷这不白之冤!谢谢大家!

  • 廖曜中博士赴成都代理金牛区统战部长申勇起诉区委案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年4月23日得到廖曜中博士发出的消息:今天晚上本人10:40从长沙飞成都,12:35到达成都双流机场。独自一人深入虎穴,为成都金牛区统战部长申勇代理起诉金牛区委及公安局,维护其合法权利。但是本人意识到风险,据说黑恶势力和国保在设局,本人义无反顾,勇往直前。如果在今晚3点半之前还未告知各位,本人可能遇害或遇险,请各位代为寻找或营救。本人的在成都的联系人是金牛区原统战部长申勇,微信名“田力”。本人联系电话13575148809,13521594337,本人家里电话:07348332889。请锋锐所同仁随时关注本人动向,谢谢!
     
    本工作室电话确认了上述信息是廖曜中所发出的。廖曜中表示出于对申勇个人意愿的尊重和对申勇个人安全的考虑现在还不太适合过度公开金牛区统战部长申勇代理起诉金牛区委以及公安局的具体情况。廖曜中是有博士学位的律师,曾经担任过衡阳市司法局副局长以及衡阳县县长等职。
     
    申勇与金牛区委及公安局的情况请见:
     
    成都金牛区政协会议警察入场抓人 主持人被软禁
    http://sports.163.com/15/0323/11/ALD08V4G0005227R.html
     
    图片中左为廖曜中博士:

  • 成都锦江区都玲

     
    姓名:都玲
     
     
    性别:女
     
    年龄:
     
    籍贯:成都锦江区
     
    受难者单位、职业
     
    成都锦江区
     
    案件发生地
     
    成都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政府机构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不详、被关精神病院已达19个月。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成都访民都玲一家三口被关精神病院释放难
     
    成都访民都玲一家三口被关精神病院成都锦江区都玲一家三口因上访,多次被关精神病院。最近这次已关19个月了。7天前,成都维权律师李双德及维权人士陈云飞到成龙派出所报了案,希望警察解救她们一家于水火。
        今天,陈云飞先生到锦江区成龙派出所去询问都玲一家是否解救出来,是否立案。如没解救出来,没有立案,那陈先生就想要领取报案后是否立案的“决定书”。
        陈先生一大早从新都出发,赶到成龙派出所就已经11点了。陈先生一讯问所领导及办案民警有关情况,他们都爽快回答:没有。
        陈先生赶紧又赶公交去锦江区政府,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11:48分陈先生赶到区法制办。递上行政复议申请书。工作人员阅读完,并电话讯问了分管接收复议书的工作人员后告诉我:它们不受理,让我找公安局。
        陈先生听后不服,争辩道:“我复议的是成都市锦江公安分局的不作为,你又让我去找他们。这不是踢球吗?”尽管我反复解释,他作为工作人员最基本程序是:收了复议书申请,并给我回执,五天之类给我做出答复“是否受理”的决定书。然而接待人员坚持不受理,叫我不服去成都市政府复议去。那陈先生就讯问工作人员姓名,因为他叫陈先生去成都市政府法制办复议去,以便去市政府好联系工作,并要求见分管法制办领导。
        接待人员既不说他姓名,也不告诉他们领导信息,那我坚持不走。随后他电话叫来保安要强制带我出门。见保卫要强制带我,我打110报警。接待人员见我报警,他才说出他的名字是“钟代航”。陈先生知道他名字后,也主动走出法制办,在保安的催促下出了区政府大门。
        问门卫,谁是法制办分管领导,他们说“不知道”,让陈先生去信访办问。
        陈先生到锦江区信访局接待大厅,向接待人员说明情况,希望他们告诉陈先生区分管法制办领导信息及纪委信息,一则与分管法制办领导交流请求接受陈先生递交的申请书,一则投诉法制办接待人员违规违纪。信访局接待人员说他们也不知道分管法制办领导信息,而锦江纪委又不在这里上班。
        无奈何,陈先生只有在锦江区政府门口举牌子“找法制办分管领导”寻人。直到16:20过,110来询问情况后,让陈先生马上或明天去派出所分管刑事的所长给他解释。陈先生告诉他们,他已去过派出所了,从报案到现在已过七天,警方已经不作为了,他不用找你们了。随后他们问陈先生需不需要帮助。陈先生答不需要后,他们驾车离去。
        17:00点陈先生准时下班。并发出【通知】:由于近期不是敏感时期,政府也没有什么大的敏感活动,所以国保同学也没有找我“喝茶”。今因都玲一家三口因上访被精神病一事,来找分管法制办区领导交心无果。鉴于此,本人从明天开始,9点背“找区长陈历章喝茶交心”的牌子在锦江区政府大门口外上班。请相互转告。谢谢!
    如此看来,访民都玲一家三口被关精神病院释放真得很难!
     
     
    案件来源: 维权网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4/09/blog-post_18.html
     

  • 成都访民都玲一家三口被关精神病院释放难

    成都访民都玲一家三口被关精神病院成都锦江区都玲一家三口因上访,多次被关精神病院。最近这次已关19个月了。7天前,成都维权律师李双德及维权人士陈云飞到成龙派出所报了案,希望警察解救她们一家于水火。
        今天,陈云飞先生到锦江区成龙派出所去询问都玲一家是否解救出来,是否立案。如没解救出来,没有立案,那陈先生就想要领取报案后是否立案的“决定书”。
        陈先生一大早从新都出发,赶到成龙派出所就已经11点了。陈先生一讯问所领导及办案民警有关情况,他们都爽快回答:没有。
        陈先生赶紧又赶公交去锦江区政府,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11:48分陈先生赶到区法制办。递上行政复议申请书。工作人员阅读完,并电话讯问了分管接收复议书的工作人员后告诉我:它们不受理,让我找公安局。
        陈先生听后不服,争辩道:“我复议的是成都市锦江公安分局的不作为,你又让我去找他们。这不是踢球吗?”尽管我反复解释,他作为工作人员最基本程序是:收了复议书申请,并给我回执,五天之类给我做出答复“是否受理”的决定书。然而接待人员坚持不受理,叫我不服去成都市政府复议去。那陈先生就讯问工作人员姓名,因为他叫陈先生去成都市政府法制办复议去,以便去市政府好联系工作,并要求见分管法制办领导。
        接待人员既不说他姓名,也不告诉他们领导信息,那我坚持不走。随后他电话叫来保安要强制带我出门。见保卫要强制带我,我打110报警。接待人员见我报警,他才说出他的名字是“钟代航”。陈先生知道他名字后,也主动走出法制办,在保安的催促下出了区政府大门。
        问门卫,谁是法制办分管领导,他们说“不知道”,让陈先生去信访办问。
        陈先生到锦江区信访局接待大厅,向接待人员说明情况,希望他们告诉陈先生区分管法制办领导信息及纪委信息,一则与分管法制办领导交流请求接受陈先生递交的申请书,一则投诉法制办接待人员违规违纪。信访局接待人员说他们也不知道分管法制办领导信息,而锦江纪委又不在这里上班。
        无奈何,陈先生只有在锦江区政府门口举牌子“找法制办分管领导”寻人。直到16:20过,110来询问情况后,让陈先生马上或明天去派出所分管刑事的所长给他解释。陈先生告诉他们,他已去过派出所了,从报案到现在已过七天,警方已经不作为了,他不用找你们了。随后他们问陈先生需不需要帮助。陈先生答不需要后,他们驾车离去。
        17:00点陈先生准时下班。并发出【通知】:由于近期不是敏感时期,政府也没有什么大的敏感活动,所以国保同学也没有找我“喝茶”。今因都玲一家三口因上访被精神病一事,来找分管法制办区领导交心无果。鉴于此,本人从明天开始,9点背“找区长陈历章喝茶交心”的牌子在锦江区政府大门口外上班。请相互转告。谢谢!
    如此看来,访民都玲一家三口被关精神病院释放真得很难!
    (来源:维权网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4/09/blog-post_18.html2014年9月3日星期三)

    回目录

  • 成都王玲等一批访民中南海寄信被带走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2-5消息:今天下午17时,成都王玲、王燕,南京李素平、刘翠兰,武汉张冬梅等一批访民到中南海邮局寄信,结果都被抓到了府右街派出所。
     
    在府右街派出所询问登记后,王玲、王燕、李素平、刘翠兰、张冬梅被警车送往了久敬庄,其它访民则被送往了马家楼。
     
    另外,长沙访民、被精神病者彭庆国今天到西单后,也被抓住送往了马家楼。

  • 成都访民唐德英因“两会”天天被逼坐专车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17消息:唐德英是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狮子山街道的访民,近期因成都市和四川省两会的进行,她遭到办事处人员严密监控。
     
    唐德英今天告诉本工作室说,从1月8、9号起,狮子山街道办事处就加大了对她的监控,还派出一辆车跟着她。唐德英要外出时,这些人就逼着她坐他们的车子出行。今天仍然如此,今天车上的人员公开讲是办事处的领导安排他们这样搞的。

  • 成都公民状告公安局 公民代理人遭集体驱逐

    民生观察工作室志愿者李其刚2013-7-10报道:昨天是成都公民李廷惠、周成群等四位访民状告成都锦江区公安局非法羁押公民案的开庭日。依照有关法律,每位原告可以委托两名公民代理,本志愿者也受其中原告的委托为公民代理人。但因为本代理人没有“二代身份证”一开始就被拒绝进入法庭。就有关部门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就废止“一代身份证”的使用,本人将在适当的时候提起诉讼。
       一大早原告们就来到了锦江区法院门口为前来旁听的公民发放旁听证。最初法院只允许每位原告只能有5名旁听席,在原告们据理力争后增加到10名,但是很快40张旁听证就发放完毕,原告李廷惠要求再增加旁听证但遭到法院拒绝。致使大量公民无法进入法庭“普法”!
       庭审在上午9点半开始,开庭后不久,所有公民代理人就从法庭中愤怒的走了出来,经采访得知,法庭以公民代理人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29条之规定全部驱逐出法庭!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为诉讼。
    律师、社会团体、提起诉讼的公民的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可以受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法庭外,未能进入法庭接受“普法”的公民在法院门口当起了义务法治宣传员,其中因成都《财富论坛》而被“综治办”用开水大面积烫伤的刘存钦老人更是脱掉衣服向路人及广大公民展示了《财富论坛》的成果之一!
    随着围观民众的增多,警察开始以疏导交通的名义驱散民众,驱散中没用使用野蛮手段。
    庭审在下午2点半结束,未作宣判。

    部分被驱逐的公民代理人

    公民代理人陈云飞被驱逐出法庭

    警察驱散围观民众

  • 李元龙:我的强烈抗议——到成都上神学院被强行押回

     
    2013年6月29日,我乘坐从贵州毕节到四川成都的大客车,拟到成都一个神学院参加圣经真理学习、培训。万万没想到,下午五点半,车到成都金牛区国际商贸城停车场,那里已经等着七八个公安,一个个查看下车人员身份证。看了我的身份证,就拿着走到一边。一个电话的功夫后,说我有“前科”,不顾我的解释和抗议,在众目睽睽之下,七八个公安将我连推带搡,塞上警车,强行带到金牛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我才看见墙上有“金牛区天回派出所字样”。在对我进行讯问,我给他们讲清楚我来成都的目的,告诉他们我的联系人姓名,电话之后,他们还是不放我自由,却现编现弄了个“你在毕节参加的是非法教会,你来成都联系的也是非法教会,我们因此传讯你”(大意如此)的,非法剥夺我自由的理由。为此,我绝食抗议并多次要求他们放我自由或跟我去我进行培训的地方,但他们就是不答应。
    第二天凌晨两点半,毕节市东派出所的四个公安赶到派出所,不顾我的要求和抗议,不顾长时间的滂沱大雨,不顾连续近二十小时的困倦,一定要按照领导意思,将我连夜带回毕节。
    我要问:
    一,              四川成都金牛派出所,你们在我下车的时候带走我的理由,以及我在派出所时,你们剥夺我九个小时自由的理由,你们凭着良心,本着职业良心,指着你们祖先跪拜的各样神灵起誓说:
    1,“有前科”的人,参加家庭教会的人都不能去成都,不能留在成都,根据的宪法、法律的哪一条,哪一款?成都目前一个“有前科”,参加家庭教会的人都没有吗?
    2,那两个“执法理由”,是不是你们先上车,后买票的杰作?是不是你们吃竹子拉撮箕,肚子里现编的网罗?
    3,你们干这样的执法犯法的事情如此娴熟,你们是不是经常如此为当官僚、党棍卖命?
    4,你们说你们6月29号那天是“例行检查”,不是与毕节警方“勾结”,专门针对我而去检查那台车的,是否撒谎?为什么要撒谎?
    二,              毕节七星关区警方,我作为一个合法公民,作为一个你们长期监视、监控、跟踪的对象,我去成都读书学习,“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经书”,这不是很合你们的心意,很和谐的事情吗?我百思不得其解:你们何以不可理喻到这一步,非要用非法手段,将我带回毕节,逼着我在网上对你们的非法行径进行抗议?
    对毕节七星关区警方,我的要求如下:
    1,对将我押回毕节的违法行为进行赔礼道歉,并对我此行的车费等等损失进行赔偿。否则,我保持上访维权,保持起诉成都、毕节警方的权利;
    2,保证今后不再有类似的,践踏宪法、法律,践踏人权的事件发生在我身上,发生在任何人身上。
     
    毕节警方,作为一个思子心切的人,为了能够得到护照去国外看望我留学的孩子的父亲,我两年多没有写什么了;作为一个趋利避害的人,我去年因为报道毕节五个死于垃圾箱孩子而被你们监视、跟踪,强制旅游海南岛,你们今年6月4日前后对我进行的十多天的监视、跟踪、断网我都隐忍了。但是,我要说,毕节警方,你们不能没完没了,如此让人匪夷所思地一而再,再而三非法侵犯我的隐私,剥夺我的自由啊?
    毕节警方,作为一个基督徒,根据圣经“你们要顺服权势者”的教导,你们要带我回到毕节,我心里虽然百般不愿,还是跟你们回来了。还是根据圣经“要为逼迫你的人祷告”的教导,我一直以来都没有为难你们,带去海南岛,去了;带回毕节,让你们带回来了。除了在QQ,在短信,在心里为你们祷告,除了进行24小时(从29号5点到30号6点)绝食抗议、祷告,其他的,我做了什么?我理解你们被逼着做这些事情的无奈和难处。但是,你们也得理解我的感受,尊重我的合法权益啊?
    但是,作为一个公民,作为一个有尊严的人,今天,被逼无奈的我不得不指出:成都,毕节警方,你们6月29日,30日剥夺我人身自由,强制我回到毕节的行为,是对宪法、法律的蔑视,是对人权的严重践踏。你们的行为,不仅使得你们的头上的警徽蒙羞,蒙尘,让法治社会成了一句空洞口号,也给国家和民族的声誉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作为知法、执法的警察,作为一个公民,你们如此作为,难道就没有感到丝毫的不安和愧疚吗?你们真的不知道,只是按照长官意志行事,这是与法治精神背道而驰的吗?如果是你,是你的亲人遭到这样的非法对待,你的心下如何?防民之口胜于防川,充当官僚政客的急先锋,天下没有一句呐喊正义的声音,没有一个书写真理的文字,你们认为,这是毕节,贵州,中国可喜可贺的好事,还是与此相反?
    最后的祈祷:
    主啊,让毕节,让贵州、四川,让全中国的公安能够名副其实,真正能够履行按照宪法、法律的职责,真正能够本着职业良知,成为保护公共安全的从业者吧!
    主啊,怜悯、看顾警察先生吧,给警察先生们以警醒和启示,让他们能够具备一颗敬畏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神的康健灵魂吧!
    主啊,请你除去魔鬼撒旦的作为,让值得同情的警察先生们不要一再被逼着做违法的,他们不愿意做的事情吧!
    主啊,也请你除去一切无理、违法的阻挠,让我有一天,能够坐在某个神学院,聆听神的话语,学习圣经真理吧!
    阿门!
     
     
    中国贵州毕节公民:李元龙
     
    1013年7月1日下午




     


     


     
     
     

Are you sure want to unlock this post?
Unlock left : 0
Are you sure want to cancel subscri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