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颤抖与惊恐中,度过2016的年关。12月29日晚上7点整,房门突然再次爆响;同时门锁被拧得哗哗作响;同时有土匪的威胁叫骂声;同时电源被切断,这是通州中仓派出所所长李宏远派来的土匪流氓又在作恶逼迁。
这次砸门叫骂比前几次都更加猛烈,有6、7个人,光头、敞怀,抽烟很凶,土匪们还带来红油漆,泼满了一门。浓烈的烟气和油漆味儿都灌进街坊家里(他家的门正对着风口),天气虽冷,但不得不打开窗户换空气。人家里孩子刚几岁,都吓得够呛,大人出来三次,才把这伙流氓土匪赶走。
我吓得靠在角落里动弹不得,110是盲线,根本打不通,直到土匪被街坊赶走之后110通了,我要求直接转的督察,督察不等我把话说完,就把电话挂了。我浑身从此开始颤抖不停,绵软无力,心刺痛,无法入睡,昏沉沉躺在家中,至今。
2016年1月6日,上午,派出所和那土匪一起来砸门,叫喊。之后他们在门上贴一告知书:“我公司于本月9日和房东来收房,一切损失由你个人承担”。
1、半夜砸门断电事件已发生多次,我曾两次致电公安部网站反映此事;
2、我和房东没有任何纠纷,12月25日刚刚缴纳了下个季度的租金;
3、多次来砸门的土匪说:“我们公司已经和房东签了合同,已经交了一年的房钱,今天是来收拾房子的”;“什么公司你问不着”;“哪儿的人、叫什么名字你问不着,你就给我腾房子,就这一两天儿,我找开锁匠,看我把你的东西给你扔出去”;“你不腾房子你不要脸”;“你是北京人有啥了不起呀”。我只得说:“我没啥了不起,是你们了不起”。
4、穿着警察衣服的110说:“已经看过他们的合同,是正规的,没问题,你到期了,你得给人家腾房子啊”。全国、全通州,有多少鬼城、闲房?
5、房东说:“中仓派出所打爆了他夫妻的手机,还常到他们的单位威胁、恐吓,让他们无法工作”;“警察说:她是上访的,你叫她搬走”;“没签什么合同,也没收到他们的钱”。
我原住西直门里新街口,曾是建筑工人,一个人带孩子生活,被强拆住房,到处流浪,坐牢、酷刑。我的生命及健康无辜受到如此惊吓、威胁,如何保证自己生存的权利?总得有人承担责任吧?
李宏远跟土匪是有交易的,没有利益,这些土匪是不会白干活的;没有李宏远的安排、指使,土匪何以如此猖狂的来我家寻衅滋事、作恶?
李宏远,有名有姓有职称,不是临时工吧?总不能说是鬼干的吧?土匪6日来告知,9号再来抄家,这时间该是李宏远当班。
请公安部及时制止恶性案件发生、确保百姓平安;
北京王玲 2016年1月8日
手机 1520147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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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上访户王宁:我再次遭恐吓威胁搬迁
湖北省京山县廖爱华从开发商到上访户的经历
我叫廖爱华,丈夫田启明。湖北省、京山县人。2001年4月25日,我与京山县城畈村党支部书记陈文榜等三人(其实是5人、另俩人没有参与协议也没有参与诉讼,但拿走了我的房子),签订了一份合作开发建房协议、约定:由陈等三人出地,我出资金建房。房屋建好后,给陈等三人三间门面房,三套住房,三套住房面积约定为88平米,超出面积陈等三人按每平米350元返钱给本人。协议签订,我即刻向京山县的有关管理部门交纳了建房费用,然后就动工了。三个单元的房屋建到第四层,土地管理局来人封了我的工地,称此块地皮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属违法建筑,当时我已经投进两百多万,这下我傻了,就去找陈文榜书记,因陈文榜书记就指着村里那块地,跟我签了一纸没有用的无效协议,没投一分钱,所以他袖手旁观。无奈之下,我自己找京山县人民政府,按土地管理局要求,先交村里青苗补偿费,再交土地出让金,然后补交所有关于建房的土地手续、配套费、税费,乃至先建房后办土地手续的违规罚款,供计416560元。涉案项目于2002年10月完工,前后投入320多万元。2004年陈文榜等三人要房子,把我起诉到法院,法院驳回了陈文榜等人的起诉。同年、陈文榜书记因倒卖村集体土地和贪污受贿等罪行被纪委双规,判刑两年。2006年陈文榜刑满释放后,京山县县委书记胡小国非法操作,将我早在2002年就竣工并且销售完房子的这块地皮,作为未利用地批准给了倒卖村集体土地被纪委双规才释放出来的犯罪嫌疑人:“村党支部书记陈文榜”等三人。陈文榜等人拿着县政府给他们三人的土地出让合同,第二次到法院起诉要房子,京山县人民法院明知这块地不是未利用地,2004年打过一场民事官司,却依然认定县政府的土地出让合同有效。京山县县委书记胡小国的这一错误行政行为,直接导致了本人败诉。法院强制执行,赶走了买我房子的住户。致使原本违约,分文未出的陈文榜等三人各获得一套装潢好的住房和一间门面房。2007——2008年,被法院强赶出去的多户已购房屋人因房屋争议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我赔付购房人巨额房屋差价和装潢款。为赔付购房人巨款,京山县人民法院将我年利润30多万元的爱华环保型机制炭有限公司查封倒闭,将我350亩林地以远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贱卖,甚至还查封了我唯一的一套住房,一家人被迫在外四处流浪。由于湖北省京山县人民政府行政行为的违法,给我的家庭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2007年,我起诉了京山县人民政府,在荆门市和湖北省两级法院来回三年,2009年,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京山县人民政府给陈文榜等三人的土地出让合同。2010年京山县人民政府第二次违法,居然公开给陈文榜三人办了土地使用证。然后我又在湖北省法院来回打撤证官司打到2014年,湖北省上下法院都驳回了我的诉讼请求。我本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又到荆门市检察院做抗诉,荆门市检察院渎职,说是拆迁,也不支持我。我实在无路可走,到北京上访,京山县人民政府骗我说叫我回家,帮我解决问题,我听他们的话回到京山,他们把我关进了拘留所,关了十天,还扣下了我的身份证。再后来,我来一次北京上访,京山县人民政府就抓回来拘留十天。一、请求返还法院强制执行给陈文榜等5人的5套房子和5间门面价值:8742000元理由:土地是我出钱买的,房子是我出钱建的,所有的建房费,税费、和罚款全部是我交的。1、5套房子总面积720平米。房屋分别是:138平米4套=552平米,168平米一套。楼层:2楼和3楼,都是好楼层。按青龙小区的房价3600元一平米算。房屋款:2592000元。或返还房子也行。2、门面房总面积246平米。门面房分别是:陈文榜等三人三个门面,合计138平米,聂红生兄弟两个门面108平米。现在京山的门面房卖50000元——60000元一平米,我按25000计算。门面款:6150000元。或返还门面也行。二、请求返还被法院强制执行的350亩林地或以现金方式补偿:2769334元理由:京山县人民法院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的林地执行给了孔祥振等4人,孔某等诉讼时,京山县法院没有通知我出庭。如果我知道此事,我会想法凑钱还给他们。1、拍卖我位于杨集镇双平村林地350亩,作价468429.6元,价格偏低。法院执行给孔某等人的林地,是我山林资源价值最高的地段,2008年8月29日,林地评估价:342685+441044+215738+385200=1384667元。 2008年木材价格是每立方420元,2014年木材价格每立方是850元。1384667应该乘以2,京山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350亩林地款:2769334元。2、我按国家法律规定的银行最高利息算,把欠他们4人的钱还清。三、请求赔偿机制炭公司损失:1350000元理由:湖北省京山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7)京执字第104—1号,廖爱华机制炭公司的查封。我建炭厂,买北京一个生产机制炭专利150000元,湖北省销售机制炭设备总代理150000元,厂里所有设备250000元,100000元的原材料。赔偿七年损失700000元。1、法院查封我公司是以我欠吴春平谢海亮的债务为由,但是我不欠谢海亮的钱,我不知道谢海亮到法院起诉我,我借的谢海亮老婆的5万块钱,谢海亮老婆年年在我这里拿利息2万,2010年6月,谢海亮老婆深夜带着街上的无赖跑到我家里逼我还钱,说就是因为我欠她钱,她们离婚了。我没钱还,她逼我打了7万的借条,限我半年还清,我把钱还她了,但是这张借条我还保存至今。2、法院因为吴春平和谢海亮查封我炭厂,法院就应该把我炭厂的设备拍卖后,抵偿他们的债务。不应该让我不明不白的年年付利息2万给谢的老婆,还又把我的林地执行给了吴春平。四、请求赔偿十年维权损失:1800000元理由:十年前,我家庭幸福美满,人见人羡慕,大儿子以优异的成绩考进西北工业大学,小儿子以优异的成绩考进京山一中。由于县政府某些领导的腐败枉法,包庇非法买卖集体土地的犯罪嫌疑人,查封我唯一的一套住房,逼得我们一家人无家可归,背井离乡,妻离子散。一双儿子因我们交不起学费辍学。我在法院说不清案子,维权到北京政府还非法拘留我多次。1、律师代理费300000元,民事带行政法院诉讼费100000元,律师和本人差旅费200000元。2、为维护我家人的尊严和惩罚政府给我和我的家人十年带来的灾难!我要求政府给我老公田启明精神赔偿400000元,大儿子100000元,小儿子100000元。廖爱华本人600000元。请求共计赔偿: 14661334此致湖北省京山县人民政府!申请人:廖爱华武汉拆迁上访户李家义遭截访押返后一病不起今病逝
我是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胡丽。由于汉阳区政府2006年强拆我的合法的经营门面至今未解决。2013年3月21日我在马家楼救济中心里,老公李家义在马家楼救济中心大门外。明知李家义身患多种重病强制用京E46108面包车加黑保安将夫妻二人、李玉琴、吴贵娥、潘萍华一同压回武汉,气愤至极,至此一病不起,在身患膀胱癌,与疾病做斗争。病重期间多次询问拆迁房子情况。与2014年5月1日去世,死不瞑目。到死都没有安身之地,请政府给我说法。武汉市汉阳区拆迁户胡 丽2014年5年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