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江苏省无锡市竞惠路4号吴世明,告诉一件不幸的消息,我家前天(6月6日)被无锡市北塘区北大街街道勾结一帮匪徒强拆了。中央三令五申禁止强拆,而且明确规定只准司法强拆,可是我家还是被强拆了,家中贵重物品和我父亲的收藏的名家茶壶如顾景舟、徐悲鸿等字画及家母的黄金首饰珠宝首饰等东西全部被盗,而且强拆没有经过任何合法程序,连行政程序都没有,其行为已经构成275条中故意毁坏财物罪和抢劫罪,而且致死我家破人亡,母亲被逼要寻短见,流离失所。
我已经要求北大街派出所立案查办,同时发短信给无锡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赵志新至今没有任何结果,他的电话1505222100,北塘区长陈锡明电话13806183183,北大街书记丁伯均13606183183。
据查该地块的拆迁是非法拆迁,名义上是交通产业集团用于公共利益,其实已经转卖给世茂房地产开发公司用于商业开发,前置条件已经丧失,是典型的官商勾结。据不完全统计,无锡被非法拆迁非正常死亡案件保守估算已经有数十人,非法拘禁黑监狱的人不计其数。根据无锡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2010,第137号告知信息公布的情况来看已经证明其倒卖土地的违法事实,而且该土地2006年交通产业集团买的,根据国家规定两年不开发就可以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规划局,国土局信息公开的批地时间程序上看,一般是先立项,再规划,再批地,他们先批地再规划,违反我国规划法第31之规定程序违法,而且用地时间到2012年6月,颁发时间是2006年11月28日,已经超过时效。
吴世明
2014-6-8
标签: 房子
江苏省无锡市维权人吴世明家房子遭强拆
武汉退休工人李永和房子被“误拆”了称遭戏弄
“公权力”公然侵害公民的合法权利、谁来监督?谁来制约?谁来纠正?谁能真正地将“权力关进笼子里”?而不是将“喊冤”的公民“关进牢笼里”!对于“公权力”给我造成的侵害伤害、我抗议!我控告!
我名叫李永和、男、60岁、退休工人、地址:武汉市青山区红卫路街三弓路下段52号、联系电话:15972049107
2010年11月18日原经相关部门同意,地处三弓路下段52号在建的房屋,因配合“青山区红卫路街东兴洲‘城中村’综合项目改造”的启动而被迫停工。本人因身患职业病,需住院治疗,无力守护这唯一的家园。
2013年11月28日我因故回家,发现未签协议的房屋被强拆后,即刻找到街办事处领导和辖区警官,他们统一口径说:“拆错了。”您们信吗?
次日,当我再次回到所谓的“家”时,又发现“打桩机”已经在“使用权”属于我所有的“宅基地”上放线作业了。
当年,街领导和相关人员亲自找我谈话,要求我带头停工、要求我“不扛旗子、不带头上访”,并承诺:最后在签拆迁协议时,会给予我补偿的。
我相信共产党、相信人民的政府、相信政府的领导,他们对我的要求,我做到了。我为该改造项目作出了巨大的奉献和牺牲并承受超常的损失。
可是,他们却“言而无信、过河拆桥”。一、不打招呼强拆了我的房子,还玩“文字游戏”;二、强拆后又装痴卖傻,弄个“顶包”的要我去“法院告”!三、找到他们,他们今天“栀子花”、明天“茉莉花”、后天抛出了个“浪里花”!戏弄我。让我无所适从、让我绝望!
李永和、江玉云
2014-1-9以下是李永和、江玉云夫妇在2014年武汉两会现场:
武汉五里墩街居民郑德环家房子遭强拆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0-13消息:郑德环是武汉市汉阳区五里墩街动物园路51号居民,家中有一套五层的房子约六百多个平方米。该房子被纳入拆迁后,因种种原因双方一直未达成协议。郑德环家因此被停水停电,不得不在外居住,但郑家至今未收到强拆通知书。
昨日下午郑家无人时,房子遭鑫万豪拆迁公司拆了。郑家报警,警察来后也仅作了录像拍照处理。今天,鑫万豪拆迁公司人员承认是奉汉阳区城建委之命拆的。
以下是郑家人和被拆掉的房子:
图片新闻:武汉拆迁户黄中沿家的房子今再遭打砸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0-5消息:昨天,本工作室报道了武汉市江汉区唐家墩站北三村255号居民黄中沿家的房子被“误拆”的情况(武汉唐家墩居民黄中沿的房子今遭“误拆”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9/2013/1004/8392.html)。今天晚上,黄中沿再次发来消息说,今天下午唐家墩拆迁办的人员派出多名人员,到他家用铁锤打砸逼迁,下面是今天的现场图片:



武汉唐家墩居民黄中沿的房子今遭“误拆”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0-4消息:黄中沿是武汉市江汉区唐家墩站北三村255号的居民,其家一栋私房被纳入了拆迁范围,因认为拆迁手续不合法、安置补偿不合理,黄中沿一直拒绝签字搬迁。
今天是十·一长假的第四天,上午9点正在二楼家中的黄中沿突然发现自家三楼的房子正被人拆。黄中沿一看发现是拆迁办的几个人开着台挖机正在挖三楼的墙壁。黄中沿即进行质问阻止,但房子墙壁还是被挖了个大洞,房中电脑等物品被砸。
对于黄中沿的质问,拆迁人员说他们拆错了,是拆别人的房子“误拆”了黄中沿的房子。
黄中沿针对拆迁一直在积极维权,9月13日他在围观唐家墩一户居民的房子被拆时刚刚遭拆迁人员殴打过,因此今天房子被“误拆”后他没再敢再去拆迁办。
以下是今天黄中沿家的拆迁现场:
黄中沿



天津宗周成借高利贷现纠纷 房子遭人强抄
——致李克强总理的一封信
尊敬的李克强总理:
您好,我叫宗周成,现年50 岁,汉族,天津市蓟县农商银行东施古支行员工,我现在无家可归。
我向您反映的是:2013年3月15日即两会期间,在光天化日之下有十几个黑恶势力的人把我的家给抄了。家里所有的东西一洗而空,不知去向。我得知消息,马上报警。蓟县公安分局文昌街派出所的警察赶到了现场。搬家人员给警察提供了指使他们搬家人的联系电话,总处于关机状态。我和警察同志来到了派出所,警察同志对此事的处理态度非常模糊,没有明确的态度,没有公开 公正的立场。“是民事,你无家可归,警察管不了,该找谁找谁”。更有甚者,个别警察对此事不屑一顾:“你省了搬家费了”。作为执法人员无视法律,视老百姓利益为儿戏,愧对祖国的培养,枉为人民警察。
原来我在2012年6月份,从一个叫金诚凯的人手里借了60万元高利贷,月利率7分。当时我仅拿到55.8万元现金,期限两个月,超期以后,除利息外,每天加罚1000元。到了2012年9月份,我实在无力偿还。在他的威逼下,我和他签了一份补充协议,把我价值100万元左右的房子做价70万元,过户给他指定人的名下,房子反租给我住,2013年9月份以后我可以用70万元赎回,赎回时70万元以外的费用由我承担,包括月供 过户费 评估费。当时口头约定房租费和月供二选其一,我就选了月供,赎房时一次性给清,租期到2013年9月份。我们经济纠纷已经解决。后来,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发生了2013年3月15日他们强行把我家抄走这一幕。
2013年3月18日,我到了蓟县信访办公室,办公室的人员让我去律师那里咨询。我先后咨询了五位律师,他们均认为,该行为是侵入他人住宅,触犯了法律,属于违法犯罪。3月19日,我到天津信访办反映此问题,工作人员让我到天津市公安局信访科反映。市公安局给我开了一封信,责成蓟县公安局信访科处理。蓟县公安局信访科的同志说给我上报了,但是迟迟没有结果。3月22日我又报了110,反映我无家可归的情况,又让我到文昌街派出所反映情况,派出所的同志只是告诉我,需要调查,案情简单的一个月能查清,复杂的需要两个月。我无家可归他们不管。光天化日之下黑恶势力纠结十几个人侵入民宅,为非作歹,难道说这是个复杂的案情吗?这两个月我又怎么过呢?“人民警察为人民”难道是一句空口号吗?
尊敬的李总理:事情已经过去数月,在蓟县文昌街派出所根本没有我说理的机会。我实在无路可走,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不得已才向您反映这一问题。那些黑恶势力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特别是在两会还没有结束,如此猖狂,践踏人权,对抗法律,是谁在做他们的保护伞?现在我露宿街头,衣食无着,无家可归。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请您在百忙之中考虑我的诉求。
第一:迫切要求公安机关秉公执法,提高办案效率,对那些不作为的警察清除出公安队伍。
第二: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惩罚违法犯罪人员。
第三:强烈要求抄家人员赔偿我的各项损失,恢复原貌。
尊敬的李克强总理,我认为您是个关注民生的总理,法制社会,人人平等。恳请您在百忙之中抽出点滴时间,考虑一个平民百姓的切身利益,让我能够尽早有容身之所,让我在部队的儿子能够专心的保家卫国,让我上学的孩子有家可归。谢谢!
此致
敬礼
上访人:宗周成
电 话:13682065189
2013 年 8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