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手续

  • 律所通知陶波律师办理解聘有关手续

    【民生观察2023年7月22日消息】陶波律师因联名关注江西胡鑫宇案件被司法局施压律所解聘,并拒绝为其年审。近日,陶波律师收到广东莱特律师事务所,要求其前往办理解聘后有关手续的通知。

    据一份书面通知书显示,2023年2月17日,广东莱特律师事务所向陶波律师发出拟解除律所与他之间聘用关系的通知,之后陶律师在2023年3月21日“致广东莱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公开信》中”,明确表明不再与莱特所合伙人“继续为伍”的态度。

    鉴于陶律师长期在外地未回珠海,解聘后的有关手续,如案件移交、财务费用结算等相关手续尚未办理,因此要求陶律师尽快安排时间到莱特所办理相关手续。

    该份通知显示落款日期为2023年7月20日。

    据悉,陶波律师因关注江西胡鑫宇事件,于2023年2月17日收到律师事务所的“通知”,称将于2023年3月1日起与他解除聘用关系,不予办理执业年审手续。

    之后,陶波律师多次与律所沟通交涉,但仍然被律所继续刁难,导致无法年检和代理案件。

    2023年6月27日,陶律师的当事人致电广东莱特律师事务所,前台直接回复没有该律师,而事实是所里拒绝为他办理年检。

    陶波律师联名的公开信主要呼吁中国大陆当局建立类似于香港的死因庭,不要由公安部门说了算,却没有想过律所会在当局压力下向自己开刀。

    两年前,成都一名少年从高处坠下死亡,死因备受质疑。709案之一王全璋律师因该起事件起草信件,呼吁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建立公正而开放的死因调查制度。

    去年的胡鑫宇事件震动整个中国,促使王全璋把信件公开,并获得陶波在内的多名律师联署。

    而胡鑫宇事件是发生于中国江西省铅山县的失踪案,以及相关联的争议事件。就读于当地致远中学的高一学生胡鑫宇,自2022年10月14日在校内失联,当地警方调阅监控亦未发现其离校线索。

    后当地警方成立联合工作专班调查,在经历了106天的寻找后,当地警方称于2023年1月28日接获村民通报,发现有一具遗体缢吊于学校附近金鸡山竹林中,死因未知。后经DNA鉴定,遗体为胡鑫宇。

    2023年2月2日,胡鑫宇事件新闻发布会在铅山县召开,联合工作专班及市县相关部门公布调查情况,官方认定胡鑫宇系自缢死亡。也有舆论不认可警方结论。


  • 当局密捕周维林 家属索手续无果

    【民生观察2020年3月16日消息】本网获悉,安徽合肥维权人士周维林被当地警方秘密抓捕已有三四天,而警方在家属索要相关手续时明确告知暂时未有手续,要等十日之后再讲,目前未知周维林被捕因为何事以及是何状态。

    据了解,周维林于3月12日在家中被带走,家属仅知道对方为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区分局城东派出所,过程中警方未出示相关手续,亦未讲明因何原因带走周,同时扣押周维林的手机一并带走。

    由于当晚未见周维林回家,翌日,周维林的儿子去到城东派出所查询情况,值班警察回复称人已被拘留,不过警方未讲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亦未透露羁押在何处。而周子要求警方提供法律手续时,对方表示暂时不会提供手续,要等十日后再讲。

    由于事出突然,外界不清楚周维林到底因为何事而被强迫失踪。据熟悉周维林的人士介绍,周维林多年来一直致力于为劳工权益受损者提供帮助,亦因其本人为一名工伤致残受害者而坚持为残疾人群争取权利,同时亦有帮助其他包括上访人员在内的维权群体。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周维林系安徽拖拉机厂退休职工,早年因工伤致残得不到合理赔偿及合法权益而多年来一直坚持维权,同时还一边帮助其他被侵害权利的人们,曾多次遭到警方打压。2013年“小安妮失学”事件后,周维林与张林等人被捕,后被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治罪,获刑一年零六个月。2015年刑满出狱后,周维林除了继续为己维权外,还帮助劳工群体及残疾人维护相关权益,深受当地政府和警方的痛恨,同年周维林获颁「曹顺利人权捍卫者奖」。

    根据周维林本人在社交媒体公开的身份标签,周维林出狱后不久便担任《维权网》信息员,该网主要以反映中国大陆社会民生、政治、人权、宗教以及群体事件等现状的境外网媒。

    有分析人士认为,周维林被捕警方未能提供手续,且答复称十日后再讲,可能已被定性为政治案件,合肥警方只负责抓捕,然后进行上报公安部再行定夺,因此需要时间。不过目前难以知道周维林到底因何事而被捕,需要等案件明朗、律师跟进后才有更多了解,但有一点可以明确肯定,就是当局正在打算再次政治迫害(打压)周维林。

  • 熊昕案律师被拒收辩护手续

    【民生观察2019年9月21日消息】江西东昉律师事务所主任熊昕律师,是在办理一起强奸案件的过程中,向检察官提交建议对犯罪嫌疑人不予批捕的审查批捕辩护意见时,曾向检察官反映其在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了解到侦查人员存在刑讯逼供行为。之后,其再次会见犯罪嫌疑人时,被在会见室(当时借用的是讯问室)外监听的侦查人员冲进会见室,指责其教唆当事人翻供。之后,在检察官提审犯罪嫌疑人后,因犯罪嫌疑人口供发生变化,熊昕被检察机关以涉嫌辩护人伪造证据罪移送公安机关追诉。熊昕律师已经被羁押超过一年多时间了,该案曾三次开庭(含庭前会议)。近日,第二任辩护律师周泽前往南昌市东湖区法院提交为熊昕的辩护委托手续,竟遭法庭拒绝。

    据悉,熊昕律师是在办理韩福忠强奸案时,由于看守所会见窗口少,只有6个会见室,在2018年4月24日第二次会见嫌疑人时,便借用了第12号提审室进行会见。在会见时,心中坦然、毫无戒心的辩护人与当事人,在会见室(实际上是提审室)前后门都是敞开、明知有监控录音录像的情形下,不想却被正在隔壁提审室办案的民警张海庆全程监听20分钟(20分钟,系张海庆证词。查看守所律师会见登记本这次会见总共就20分钟)。刚好这名警官又正是办理韩福忠强奸案所属分局(南昌市红谷滩公安分局)。监听内容有“我认为被害人是色情服务人员”,“发生性行为时未违背女孩(被害人)意愿”,“我没有任何暴力恐吓行为”,“事后支付了‘嫖资’”,“公安机关办案民警对我有刑讯逼供”等等。这位警官由于不了解辩护工作的特点与流程,误认为辩护人是在教唆嫌疑人翻供。气愤不过的张海庆警官,就冲进了12号提审室(“冲进”是张海庆原话),当场指责律师:“你就是这样教唆犯罪嫌疑人翻供的吗?你还有没有作为一个律师的职业道德……”并当即打电话向办理韩福忠强奸案的三中队队长刘国辉进行报告。对此,南昌市公安局十分重视。

    2018年5月23日南昌市公安局指定本案由南昌市东湖公安分局管辖(注:红谷滩分局原属东湖区分局,2004年南昌市设立红谷滩新区后,从东湖区公安分局分离部分干警成立红谷滩分局,可见红谷滩分局与东湖区分局的渊源之深)。由于红谷滩新区至今未设立检察院和法院,故由红谷滩分局办理的刑事案件,均要移送致东湖区检察院办理。于是便有了南昌版的辩护人伪造证据案。

    熊昕案于2018年5月24日立案,2018年9月13日被刑拘,2018年9月27日执行逮捕,2018年12月12日提起公诉;本案从立案至今已有1年4个月了,其中被羁押时间长达12个月之久,仅审判阶段就长达8个多月,仍不能结案。显然已无可能在最长三个月的法定时效内审结。

    2019年9月20日上午,受熊昕家属委托,二任辩护律师周泽到江西南昌市东湖区法院提交为熊昕律师辩护的委托手续,法庭竟然不接受他的委托手续,并说二审时再让周泽为熊昕律师辩护!周泽表示,熊昕一案应该判无罪,不该有二审。

    周泽律师同时称:本人认为,东湖区法院不接受本人委托手续的行为,不仅侵害了本人的合法执业权利,也剥夺了被告人熊昕的辩护权。

    本人已申请律协帮助维护本人执业权利。同时,鉴于正被追诉的熊昕目前仍是律师协会会员,也申请律协帮助维护熊昕的合法权利。

    本人认为,熊昕案的发生,是一起严重侵害律师会见权的恶劣事件,应该追究的是侦查人员滥用职权对律师会见进行非法监听的行为,而不是律师受法律保护的不被监听的会见行为!

    在某种程度上说,熊昕案是对所有刑辩律师的威胁,也是对刑事辩护制度的严重破坏,更是对刑事诉讼法的粗暴践踏,尤其值得协会关注。

  • 蔺其磊代理秦永敏案递交辩护手续被刁难

    【民生观察2017年9月19日消息】本网获悉,新近担任秦永敏案辩护律师之一的北京知名律师蔺其磊于昨日(9月18日)上午向武汉中级法院递交辩护手续时被刁难,院方以各种理由拒绝接收手续,致使蔺其磊律师会见当事人秦永敏不果。

    据悉,由于秦案原来的辩护人之一的广西李春华律师被当地司法局施压而不能继续代理该案。在接受了秦永敏三哥秦永昶的委托后,蔺其磊律师接续李春华律师担任秦案的辩护律师之一(另一辩护人为刘正清律师)。据秦永昶讲述,该案上一个律师(李春华律师)当时准备介入该案时就花费近一个月时间,最终才艰难获得武汉中院“通过”,岂料担任不久又在司法局的重压下被迫退出代理。

    9月18日上午,蔺其磊律师在秦永昶的陪同下来到武汉中院“证据交换中心”,在打通陈姓书记员的电话后告知其秦案换了新辩护律师,需要递交辩护手续。该书记员先是借口说需要向李春华律师确认(是否已被撤换),又以需要联系法官汪海燕为由推脱。在蔺其磊律师拨打法官电话无人接听的情况下再次致电该书记员时,对方竟称外面办事不在法院,更无法确定何时返回法院为由挂断电话。

    当日下午,律师再次联系法官,依然无人接听。书记员在迫于无奈之下,出来与律师见面,秦永昶向其递交了“解聘律师通知”,但当蔺其磊律师向其递交辩护手续时,对方声称按照“法律规定”院方“需要向秦永敏核实”情况,拒绝接收辩护手续,并指目前蔺其磊律师还不能会见秦永敏。

    蔺其磊律师表示,根据目前武汉中院刑事一庭不接收辩护手续的做法完全属于违法,不让律师会见当事人更显荒唐。一个法庭的书记员竟有如此大的“权力”,可以肆意阻碍刁难律师的合法代理工作,看来武汉中院的“依法治国”精神学习得炉火纯青。

    有关秦永敏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刘正清律师会见秦永敏 其要求公开庭审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7/0824/16325.html



  • 官员声称能办出租车手续 二十多亲朋好友血本无归

    2010年至2014年期间,李忠华(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交通局党办主任)以政府出台为下岗职工办理出租车手续政策以及办工作为由,主动联系亲朋好友达20多人,出于改善生活窘迫的现状考虑和以亲情为基础的信任,加之李忠华对相关流程比较熟悉,随即20多亲朋好友以每台出租车手续定金3万元缴纳给李忠华,委托其办理。(共合计金额:370多万)。
     
    怎料2014年7月份李忠华因病医治无效去世。此后,20多亲朋好友相继带着相关证据找到其丈夫王竹林(农安县卫生局党委副书记),以夫妻共同债务为法律依据要求返还财产。王竹林以未用于共同生活为由拒绝返还财产。
     
    于是,20多位受害者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起诉到农安县人民法院要求王竹林返还财产。农安县人民法院在未给出正当的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拒绝起诉的请求,并声称是上面的意思。可见,此案有涉嫌妨碍司法公正的嫌疑。在诉求无助的情况下,20多位受害者又找到农安县委 县政府的相关领导,相关领导指示,公安部门对资金的去向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用于购万元,其余资金未调查出结果。在给出结论之后就悄无声息了。 在此期间,王竹林还找黑社会对我们进行恐吓。我们现在已经求告无门了!
     
    高小峰等
    201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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