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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家人殴打的李爱杰发声明表示将继续为爱抗争

    【民生观察2017年10月12日消息】正在新疆沙雅监狱服刑的中国著名政治犯张海涛妻子李爱杰,本月9日晚因不屈从娘家人要求与其丈夫断绝关系遭暴力殴打事件曝光后,在网上引起网友强烈反响及媒体广泛关注。

    本月10日李爱杰从娘家成功逃脱后表示头疼恶心呕吐,疑似脑部受伤。本网人权观察员今天致电李爱杰问询其伤情是否到医院检查,李爱杰说在县城检查后目前结果还没有出来,并说她现在浑身疼痛腰直不起来,头部被哥哥姐姐打出多个大包,挨枕头疼痛的无法入眠,洗澡时发现身上多处淤青。

    本网人权观察员问及李爱杰因替张海涛呼吁而受到官方恐吓,以及来自于娘家哥哥姐姐对她的伤害有没有后悔嫁给海涛。李爱杰表示,虽然现在我已被众叛亲离,但让我就这样抛弃海涛我真的做不到。自从我与海涛相遇那一刻起,就没有后悔过嫁给他。我觉得为海涛这样一个人付出任何代价都值得。正是海涛告诉我“人不能像猪一样活着”,我才明白我现在抗争的价值和意义。海涛抗争为的是一条公义的路,我也是为我们的下一代,为小曼德拉不再重复海涛的苦难而抗争的,现在付出再多的苦难我都不后悔。以后的日子里,我会一如既往为海涛呼吁。目前不会考虑与张海涛断绝关系。我与张海涛的婚姻能否延续应该由应由我们两个人做主,任何人都无权干涉。既然我选择了等待这就是海涛的价值所在,这份等待是任何有价值的东西都难以购买的。

    据悉,10月1日李爱杰曾致电新疆沙雅监狱,要求监狱方安排会见张海涛,但被告知“今年不能会见”。并说今年内都不可会见张海涛,仅可通过司法局进行所谓“网络视频会见”,这让李爱杰非常失落与气愤。

    她说,网络和电视上天天谈“依法治国”,沙雅监狱凭什么剥夺我和孩子会见海涛的权利?并且,小曼德拉从出生到现在快两岁了都还没见过爸爸,孩子每天都喊爸爸、爸爸的,见到别的小朋友喊爸爸他也跟着喊爸爸,本来这次很高兴小曼德拉终于可以见到爸爸了,结果又是空欢喜一场,心里非常难过。

    李爱杰说:“我能体会到他们父子俩迫切想见到对方的愿望,所以我不会放弃申请会见海涛的权利,我会尽最大努力争取他们父子早日相见。”

    当问及李爱杰面对哥哥姐姐的伤害是否怨恨他们,李爱杰说:虽然说可以理解哥哥姐姐遭到官方恐吓的压力,但在她最无助的时候亲人对她大打出手还是伤心欲绝,她已决定与哥哥姐姐断绝关系,并借助本网发出断亲声明。声明从本日起与哥哥姐姐脱离亲人关系,以后自己的一切言行后果由自己承担,无关他人。如果以后官方再对其娘家人施加压力请哥哥姐姐付诸于法律控告对方。

    声明中李爱杰还附带了她在娘家被哥哥姐姐殴打的全过程,呈现给关心支持她的朋友们。

    有关李爱杰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李爱杰:我被亲人毒打过程及声明书】

    各位亲爱的朋友们:

    万分感谢各界、各位朋友在我经历亲人对我的伤害时你们对我的关心、牵挂和支持!感谢好心的朋友为我发帖、呼吁、声援!危难中,你们再次让我体会到了亲人般的温暖,你们不是亲人却胜过我的亲人!

    我的被打表面上看是因为拒绝了家人的无理要求:“让我和张海涛断绝关系”。但实际上是大哥把平时当局骚扰恐吓积郁的怒火与恐怖全部发泄到了我的身上:“你知道派出所找了我多少次吗?你等着张海涛有什么好处?有什么前途?跟他断绝关系,以后不准去新疆!”,姐姐大吼:“你把人气死,找了个啥人,把你自己毁了,一家人也跟着遭殃,不听话,执迷不悟!”。

    然后哥哥借着喝了点酒,姐姐因为我前两次到她家,我们也是为此争吵,都没打到我,这次终于找到了机会,卯足了劲,哥哥和姐姐的拳头雨点般砸在我头上、脸上,我再也无法坚强,积压的心头的各种痛苦悲愤的情绪也爆发了出来,绝望地抱着头蹲在地上声嘶力竭大哭起来,此刻,真的希望眼泪能够冲刷走所有的苦难。

    我的哭声并没有使哥哥姐姐心慈手软,妈妈和小哥都没拉住大哥和姐姐,他们俩对着我的背部更加紧锣密鼓地拳打脚踢,终于把我踢倒在地,我出离愤怒,嚯地站起把姐姐推开:“你们凭什么打我?”,我看到大哥抄起家中那种敦实的木椅子向我砸来,小哥立即拦下:“你这样是会把她打死的!”

    至此,他们才停止了对我的殴打。大哥和姐姐都累的气喘吁吁的继续指责我“你知道你给家里找了多少麻烦,大哥被叫到派出所多少次?妈80多岁了,还被问话,你如果还到新疆闹、上访,乱跑乱说,二哥三哥将会被停职检查,你也过了哺乳期,人家会把你抓起来,人家已经把你查了个底朝天了……”

    随后大哥怒气冲冲地抢走了我的手机:“你知道你的手机被监控不……”“你还到新疆去不?还去上访闹不?还乱跑乱说不?”我怕他在往死里打我便用手护着头说:“现在都不让去探视了,我还去新疆干嘛?”

    他们终于停止了打我。

    晚上听家里一个侄辈说,今天下午派出所来了两次人,人家开着警车,穿得警服,第一次是所长,喊哥哥到派出所,结果哥哥没在家。第二次来了两个人,说要了解李爱杰的情况,家人说我们都断绝关系了,人家也不在这,我们什么情况也不知道,然后派出所的人就回去了。

    晚上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头枕在哪个地方都疼,摸了摸,头部有很多大包,脸火辣辣地疼,脊背挨着床也疼,腰疼痛不敢直,我默默地任泪水流淌:“小时最疼爱我的哥哥、姐姐为什么会如此狠心将我往死里打?这是文革式“株连九族”的死灰复燃吗?我爱一个人、为所爱的人坚守错了吗?会见海涛是国家法定的权利,小曼德拉从出生还没见过爸爸,我带儿子去见爸爸错了吗?我和小曼德拉是海涛能够活下来、走出监狱大门的支撑与希望,在这个时候让我离开海涛,我真的做不到啊!但是面对众叛亲离四面楚歌的凶险处境,我一个如此弱小的女人又拿什么来支撑自己走下去呢……”一夜朦朦胧胧辗转反侧到天亮。

    第二天要走了,妈妈哭着向我说:“娃呀,别在乱跑乱说了……”我也哭了却不知向妈妈说什么,瘫痪在床的老父亲起的特别早,正坐在那吃饭,我说:“爸,我喂你饭!”“不让你喂!”80多岁的老父有些老年痴呆,心智相当于几岁的孩童,口齿也不太清了,说话有些呜呜啦啦,老父看起来特别乖,坐在那吃饭也不撒,以前自己吃饭总是撒得满身都是饭,今天好像特意表现给我看,自己还是很棒的,不需要我为他操心,“让你妈去看车来了没有,你准备好东西”,妈妈没听懂,我还是听出了父亲说的话,我的泪一下子就来了,转过身免得父母看见,父亲听出我在家有危险,催着我快走呢,妈妈也哭了:“看你爸还操着你心呢!”妈妈一遍一遍地到村口看到县城的车来了没有……

    坐上车,我的泪又无声地滑落,小时最偏爱我的爸爸妈妈:我对不起你们!在你们本该安度晚年的时候,我却让你们为我担心、忧虑、操心,此刻心就象被撕裂了般,比身上的伤更疼痛。

    至此,基于以上种种原因,我要向我的家人严正声明:我的哥哥姐姐对我的毒打已表示对我恩断义绝,我李爱杰在发出声明之日起将与我的哥哥、姐姐断绝任何关系,以后我李爱杰的任何言行都会自行负责与你们无关。任何人、任何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因为我李爱杰去骚扰、牵扯你们,你们都可以诉诸于法律控告它们。

    另外,我也请那些想拆散我与张海涛婚姻的人听明白了:“我从未考虑过与海涛脱离关系,我与海涛之间的婚姻能否延续应由我们自己做主,不希望任何人干涉我们俩的婚姻。我选择了等待就是海涛的价值所在,这份等待是任何有价的东西难以购买的,因为爱情无价。”

    特此声明,也请朋友们做个见证!

    李爱杰
    2017年10月12日

    (非常抱歉!虽然我非常想把在娘家被打的情况清晰呈现给大家,但现在我的头还是有些疼、懵,所以写的还是有些凌乱,敬请各位朋友谅解!)



  • 遭暴打的深圳女童仍昏迷 追问:为何不少精神病患者不求医

    7月9日下午,宝安石岩街道一名5岁小女孩希希(化名)独自到楼下取快递时,遭到一位疑似精神病女子的暴打,被诊断为重度颅脑损伤,目前尚未脱离危险。肇事女子疑似精神病人,施暴后离开现场,当晚被警方抓获,已被刑事拘留。实际上,精神病患者伤人事情此前曾多次发生,本月初即有一起,多起判例显示,若实施涉罪行为时患者受精神病影响认知等,依法可减轻处罚。对于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律师坦言一般只涉及追究其民事责任。如何帮扶精神疾病患者,避免类似事件?深圳早有帮扶措施,然而实践却存在不少困难。

    事发时居民听到“砰砰”声

    住在事发地隔壁楼的夏阿姨回忆,9日下午3点多,正在巷口做手工活时,不知道从哪里传来一阵“砰砰砰”像是砸东西的声音,当时声音很大,还以为是谁在拆东西。之后她听到一声惨叫,以及更大声的砸东西的声音,便立即停下手中的活。她抬头看到离自己不到10米的垃圾堆上躺着一个小女孩,跑过去时看到一位胖女人沿着墙根快步走开。

    夏阿姨说,她发现女孩身上多处受伤,还发出呻吟声,便上前试着拉了拉女孩的手,但没有得到回应,看着女孩逐渐昏过去,就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夏阿姨还介绍,近日知道伤人女子就是经常出现在13栋的“疯女人”,“好几次(“疯女人”)她当着附近的人就在出事的垃圾堆上脱裤子方便,大家都避着她,不敢说她”。

    希希病情有所好转 但仍未醒来

    12日下午,南都记者在宝安区人民医院外科楼重症监护室门外,见到希希的爸爸苏先生。苏先生称,上午进病房时看到希希的神色好些了,值班护士告诉他,希希各项身体指标都朝着正常值方向变化着,病情在好转,不过仍未苏醒。

    苏先生称,由于希希病情严重,至少要在重症监护室度过半个月的危险监视期,到时还得根据希希的恢复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留在重症监护室,此外还将面临巨大的治疗费用。截至目前,希希入院以来的医疗费用已经超过5万,“平均每天1万以上,已缴了两万多费用(包括收到的慰问金),但还欠医院3万多元”。

    苏先生表示,妻子常年照顾女儿没上班,家里就自己一个人上班赚钱,积蓄没有多少,担心因为费用的问题耽误了希希的治疗。

    涉案女子不爱搭理人 有居民想搬离

    12日下午,南都记者再次来到石岩罗租社区中新村,一家小卖部的老板余女士告诉记者,这几天小巷里大人小孩都在议论这事,大家都很关心小孩子的病情。她透露,涉案伤人女子体型很胖,平日里喜欢零食和饮料,来过几次店里买东西,知道很多商品的价钱,而且从来不说话。佘女士还记得,有一次她买完东西大力关冰柜的门,“还转头(对着自己)吐唾沫,睁着圆眼瞪着……当时我跟儿子都吓坏了,儿子如今都有阴影,见到她都会急急忙忙躲开”。

    与肇事女子刘某住同一栋楼的吴先生告诉记者,两年前搬到这里居住,经常在楼道里碰到刘某,曾经跟她打过几次招呼,但从没有收到回应。近两个月发现她经常恍恍惚惚的,“有时候衣冠不整地在小巷里转悠,还常常打赤脚。”吴先生说,这几天在物色其他住所,准备搬离此地。

    [现状]对一般性精神病患监护人 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

    根据市卫计委公开资料,目前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方面,全市59个街道建立了由综治、卫生、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街道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全市634个社区也组建了由社区民警、社区工作站人员、社康中心精防专干、残联专干及患者家属的关爱帮扶小组,帮扶小组可为患者提供社区随访、维持服药与康复指导、转诊联络、应急处置、救治救助、家庭及社会支持等服务。

    深圳市、区精神卫生防治机构也开通了多条心理危机干预热线,并且,还有相关政策给予经济支持。根据2016年7月,深圳出台的《关于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制度的通知》,对深圳户籍和居住1年以上的常住非户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行监护补助,一般性患者监护人,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高风险患者的监护人、协助监护人,每人每年分别补助5000元和1000元。

    但是显然,相关帮扶措施实践中仍有困难。南都2015年时曾有报道,深圳在2008年时即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系统,每个社区有专门医护人员对患者进行服药叮嘱、督促治疗,但不少家庭心存忌讳或担心隐私泄露而抗拒,很多患者不来求医或不愿纳入管理系统。当时,深圳康宁医院表示,应管患者人数近1.6万,已纳入系统管理的在90%左右,但被纳入管理系统的患者数量与官方推测的全市有15万重性精神病患者数量有差距。并且,相对于精神病患者数量,精防人员也相对较少,人手上存在一定压力。

    [律师说法]精神病患伤人 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毛鹏律师表示,目前我国《刑法》对精神病人的责任能力划分存在三种情形,包括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限制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和完全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精神病患者若需负刑责,量刑方面如何审理?从多起公开判例来看,若伤人时存在患病影响辨认和控制能力的情形,依法可从轻处罚。

    以龙岗法院一则公开判决为例,去年4月,男子胡某某因家庭琐事与其哑巴哥哥发生争吵,其哥哥离家出走,胡某某心生焦虑,妄想是隔壁邻居将其哑巴哥哥关起来了,同年5月11日下午,胡某某在隔壁的女邻居回家时,突然手持铁棍击打女邻居及其女儿,并致两人轻微伤。
    胡某某后被警方抓获,经深圳市康宁医院精神病司法鉴定所鉴定为’妄想性障碍’及’偏执型人格障碍’,并且胡某某实施涉案行为时,受精神病症的影响,辨认和控制能力部分削弱(未完全丧失)。龙岗法院认为罪名成立,但案发时,胡某某受精神病症的影响,辨认和控制能力部分削弱,依法可从轻处罚,综合考虑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精神病患者伤人涉罪,监护人如何担责?毛鹏律师表示,由于监护人毕竟不是故意伤人的直接实施者或指示者,所以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可能不能追究监护人监护不力的刑事责任,但监护人作为故意伤人者的看护人,民事赔偿责任可能不能免除。伤者家属可以直接起诉监护人,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街道办说法]石岩街道:已到医院慰问

    据悉,石岩街道办表示,于7月11日组织人员前往宝安区人民医院对家属进行了慰问,就希希的治疗问题与宝安医院进行沟通,院方极为重视希希的救治工作,成立专门的治疗小组专责治疗。社区工作站对疑似精神病患者的管理非常重视,会定期排查相关疑似人员,并责令家属进行妥善监护。

    (来源:南方都市报 https://m.mp.oeeee.com/a/BAAFRD00002017071343621.html 2017-07-13)

  • 郭洪伟:柳小华因照顾被打的我将受审获刑

        2014年7月3日22点40分,北京回民医院2号抢救室发生了一起由北京西城公安分局大批便衣与总值班医生李晓辉共同实施的——针对2014年5月28日在北京市西城区永定门西街甲一号信访胡同内被警察(北京市西城区公安分局先农坛派出所警号是:028684)殴打致残的郭洪伟的绑架、抢劫、谋杀…… 案 。当时,郭洪伟连同前来帮忙看护的共7人全部被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由于柳小华见义勇为当场拍下凶手照片及时传到网络上,将邪恶曝光,7人手机当场全部被抢并被控制,多人遭到殴打。
     该事件中广东访民潘顺其(联系电话:13727196544;13232825101)等5人遭刑拘30天后被取保候审,   柳小华、郭洪伟于2014年8月6日被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批捕 。
           郭洪伟于8月12日历经万难(北京西城区看守所知道郭洪伟病危且生活不能自理,一直拒绝将郭洪伟从北京公安医院接回看守所)回到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冒死于8月20日通过驻西城区看守所检察官发出三封举报求救信,其中一封是写给北京西城公安分局领导的,信中申明事实真相,请求立即无罪释放“救出”柳小华;两封是写给西城区检察院的,其一申明自己在5·28遭警号:028684殴打致残、致旧病复发,一直报警110及北京12345要求立案,一直没有结果,被打后当时被110派出的先农坛派出所警察及120医护人员送回民医院2号抢救室抢救时,警方为推卸违法殴打郭洪伟的责任,指示回民医院记录:流浪乞讨人员血压高(警察打人变成了做好人好事)。其二是反映回民医院不经确诊就企图对西药过敏的被害人打西药针剂抢救(有与总值班医生李晓辉对话录音为证),其拒绝将入院记录改为“被人打伤”,经常安排便衣在半夜时分到2号抢救室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恐吓……等骚扰。说明柳小华的无辜,要求对她SOS!详见2014年12月26日西城区检察院给郭洪伟的其在看守所发出的举报信复印件。
           郭洪伟由于在北京回民医院的37天(2014年5月28日——7月3日)及在公安医院又名“北京市第二看守所”(2014年7月4日——8月12日)、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2014年8月12日——9月4日)期间一直处于抢救状态且西药过敏,被打后左腿偏瘫、肌肉严重萎缩、生活不能自理、极度病危,于2014年9月4日被取保候审。
          走出看守所郭洪伟才得知:(1)2014年7月4日一大早,住在北京丰台区吕村的80岁父母发现儿子及其朋友的电话都打不通了,预感到出事了,赶紧赶到回民医院查询。报警110被告知:西城区白纸坊派出所把人抓走,刑拘了。赶到白纸坊派出所了解情况。警察回应:是西城公安分局办案,我们派出所只是配合,具体情况得问局领导,我们给联系了,一会有领导来答复你们。老人们等到中午11点,等来了吉林省公安局的人,把两位老人强行带上警车遣送回户籍地——吉林省四平市,户籍地派出所墙报上公示:严密监视郭洪伟父母;(2)2014年7月3日夜被绑架时,留在回民医院抢救室里的重要证据:被打后每天报警110时间及内容、报警12345时间及内容、每天遭到医院及便衣威胁恐吓时间及详细情况的日记; 每天全国各地听说北京警察截访打人前来见证的签名单;   生活用品:【除一个电饭锅(被他们弄坏了)、一个电炒勺及被褥等极少数物品在预审队以外】米、面、油、挂面、方便面、八宝粥、牛奶、饮料、水果、长线电插排、饭勺、盘子、大碗、小碗、不锈钢餐具、……,就连郭洪伟用了近20年的裤腰带都被这些便衣抢走。   (郭洪伟报警110及12345举报反映上述问题,同时提出报案——2014.07.03案件是回民医院与西城公安分局共同实施的暴力绑架、抢劫、谋杀、陷害案。12345说正在帮助协调;110投诉台及督察多次回答正在调查,至今没结果。)
           郭洪伟取保候审后,一边报案、一边就医看病、一边立即找西城公安分局预审员李冰山(电话:01083995342)理论:柳小华只是在医院护理被警察打伤的郭洪伟,经常与郭一起遭到医院及便衣的威胁、恐吓,柳小华只是其中的受害人之一,不是罪犯,要求无罪释放柳小华! 
          11月3日 到起诉阶段后郭又找西城区检察院公诉人李梅(电话:01059555683)提供事实与证据线索,请求检察院调查。强烈要求无罪释放柳小华!先行取保候审也可以。公诉人李梅说:有没有罪法院说了算,柳小华不认罪就不能取保候审。公诉人李梅对郭洪伟说:你认罪了么?郭回答:在看守所时,我发出三封举报信、预审员李冰山于9月1号也做了一份完整的询问笔录,我签字按了指纹。请你们认真核实到底谁在犯罪。李梅对其检察院书记员翟龙(电话:01059555670)说:通知西城区公安局预审将郭洪伟的案件移交与柳小华一起起诉。对郭洪伟说:你零口供我们也一样能给你们定罪!郭说:警察打了我,医院帮造假并与个别警察一同参与对我实施威胁、恐吓、谋杀……。我们通过多条合法途径对他们控告,他们又灭绝人性的对我们实施绑架、抢劫、暗杀。你们要是认为被害人就是罪犯,你们就冲我来,柳小华是无辜的,放了她!……
           郭洪伟离开公诉人到信访接待室查询8月20日在看守所时所发出的举报信的落实情况,信访接待室工作人员任小芊(办公电话:01059555621)说:现在征求你意见:转交给西城公安分局纪委可以么?郭洪伟要求交检察院渎职侵权局立案,不同意交给西城公安分局纪委。任小芊说:我们做不了主,得领导批示后再决定。至今没有下文!
          2014年11月14日郭洪伟及其律师杨永伟到西城区检察院复印卷宗时,公诉人李梅告知郭洪伟另案处理,现在只对柳小华一人起诉。郭到信访接待室要求见检察长,接待员告知:本月25号是检察长接待日,我们给你预约,只要你9点半之前赶到,第一个接待你。
           2014年11月17日,郭洪伟与母亲、访民吴继新一同前往西城区检察院控申科追问举报信的落实情况。工作人员饶文彬(女,电话:01059555621)说:你的材料将转到起诉科,由起诉科针对案情了解。因为你是犯罪嫌疑人,如果这次再判错案子你将来出来可以再上访!郭洪伟坚决要求检察院渎职侵权局立案处理。她说:检察院有检察院的办事程序。郭洪伟再次要求见检察长及批捕科领导。她说跟领导反映,让等电话。
           2014年11月19日上午10点,西城区法院刑一厅书记员高翼飞(女,电话:01082299095)给郭洪伟打电话说:柳小华已被西城区检察院公诉到法院,要求柳小华律师到法院。郭洪伟与律师下午三点到达西城区法院,律师阅卷时,郭洪伟向喻晓敏(女,电话:01082202581)审判长说明柳小华是被陷害的。这个喻晓敏回应:你郭洪伟是当事人,应该回避。拒绝接受郭洪伟反映事实真相!     郭洪伟到楼下信访接待大厅要求见法院院长投诉:警察打伤人致残,医院帮掩盖。检察院、法院帮忙设计制造冤假错案,将企图判决被打残的郭洪伟及其护理人柳小华。更严重的是:无辜的柳小华将被先行判决!已经填表求见院长。信访接待电话及人员:史惠清(电话:联系电话:01082299015);何宗遥(联系电话:01082299444).
           2014年11月25日早上9点30分,郭洪伟在母亲及朋友王芳(女,湖北人)、孙东升(哈尔滨人)陪同下到西城区检察院接受检察长约谈。反映了柳小华、郭洪伟、潘顺其等7人被西城区公安分局寻衅滋事经过,要求立即释放被陷害关押在看守所的柳小华并对郭洪伟在看守所发出的举报信立案查处。其中提及7月3日晚上22点40分,郭洪伟、柳小华在被绑架前便衣对郭洪伟说:给你两条路:一是自行离开;二是我们给你找地方。郭洪伟提出:无论医院还是公安局有一方给我出手续我就自行离开,不给手续就不走。结果被便衣们找地方遭到刑拘!尤其是举报信中提及的:郭洪伟在被从回民医院抬到派出所被警察按住打针前一便衣对郭洪伟说的:“你闭上眼睛,你妈会得到800万”,要求查明打得什么针?谁出800万?。张伟副检察长承诺:向一把手汇报,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张伟检察长记录:一,要求释放柳小华;二,对举报信立案调查。至今无答复……
           2014年11月26日,郭洪伟在母亲及朋友孙东升陪同下到西城区检察院接受批捕科约谈,批捕科办案人耿福忠会见了郭洪伟等人。       
    郭洪伟质疑批捕不合法、没有履行正常程序——没有对唯一的主要当事人郭洪伟进行捕前告知。           
    其回答:根据西城区公安分局报上来的材料:医院及其他人的证人证言,你们构成寻衅滋事罪,所以觉得没必要进行捕前告知,可以直接批捕。           
    郭洪伟提出:我被北京警察殴打致残,医院帮助造假、参与谋杀,柳小华等一直护理我,同时我们一直向各级政府机关通过各种途径投诉控告西城公安分局与北京回民医院。同时拿出投诉控告的书面、邮寄凭证及录音证据给耿福忠过目。郭洪伟质问耿福忠:我们在回民医院做出的哪一件不当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耿福忠回答:单纯来说,哪一项都不够。但你们在回民医院占用抢救室37天,时间过长。长时间占用公共资源、多次在抢救室吃饭、抽烟、喝啤酒、来医院看望你的人几乎每天都有、你们还多次与医院发生争执,严重影响了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这些累加起来就构成寻衅滋事罪。警察把你打坏了,医院帮他造假,还不给你确诊,你就应该赶紧离开,自己找地方看病。自己走了不就没事了吗?不甘心就找地方告他们、去上访!           
    郭洪伟说:放水养鱼,钓鱼执法是法律严令禁止的违法行为 !我们被打后一直报警、求助北京12345、向相关领导邮寄信件,公安不受理、警方为推卸违法殴打,指示医院不给住院病例及不给办理出院手续,我们自己走了他们就会不认账了。再说我被打后,造成左下肢瘫痪,高血压3级极高危病发也确实走不了。同时出示 病历给耿福忠过目。     
    耿福忠说:这情况我会向我们领导逐级反映,你认为我们办案有问题也可以去控告、去上访! 你们告赢了国家给你们赔偿!     
           2014年11月18日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对柳小华已被移交西城区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9——12个月。
         警察恶意伤人致残,同时假意将人送北京回民医院抢救室抢救,将人放在回民医院抢救室就不闻不问,每天派便衣24小时对受害人及亲朋跟踪监视。另外,安排其他便衣经常半夜到抢救室对病人及其看护人进行搜查、威胁、恐吓……!
       医院记录:流浪乞讨人员血压高!将打人凶手美化成做好人好事。声称:与公安局是公对公,对伤者不负责确诊、不负责治疗,只观察与抢救。
    被害人坚持要求依法解决,通过各种途径向各级政府机关反映、控告北京回民医院与西城公安分局警察相互勾结谋害被害人情况。这两个特权部门气急败坏,于201473日夜2240分安排几十名便衣冲进抢救室给郭洪伟两条路:一、选择自行离开;二、便衣们给找地方。郭洪伟提出医院给病历及出院手续或者北京西城公安分局给出伤检鉴定手续就自行离开。便衣说不给任何手续,走不走?郭洪伟回答不给手续不走!当场遭到绑架、抢劫、谋杀……以及给郭洪伟及其护理人等7人找地方——北京西城区看守所,构陷为“寻衅滋事罪。郭洪伟在西城区看守所不到三小时就送往公安医院继续抢救!
    现在,西城区检察院以郭洪伟在回民医院抢救室占用公共资源时间就过长,以及在抢救室吃饭、吸烟、饮啤酒、看护人过多……名义,以寻衅滋事罪的名义向西城区法院对护理人柳小华提起公诉,并建议判决9——12个月刑罚。郭洪伟多次到西城区检察院说明:自己是唯一的此次事件的当事人,要求释放柳小华。西城区检察院公诉人李梅看到被警察打残的郭洪伟说:你被退检了,我们咋办案跟你没关系。……
        柳小华见义勇为帮助受害人维权,同时在医院护理照顾受害人。结果遭刑拘、逮捕,已经被起诉到法院面临被判刑。 如果被判刑,就是公平和正义遭到审判!中国将不再是礼仪之邦,而是罪恶之源!政令不出中南海!!!依法治国正在遭到破坏,法律正在遭受践踏!!司法公正在中国将永远成为妄想!!!北京市西城区公检法你们真的天下大!!! 
                          郭洪伟
          (联系电话:1369920662418643438664
                   2014124

  • 因申请《信访督查制度》公开被打的吉林访民郭宏伟已被批捕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8-8消息:因向国家信访局申请公开《信访督查制度》被打的吉林访民郭宏伟已被批捕。

    郭宏伟的母亲昨天从郭宏伟的代理律师华汉忠律师那了解到,华汉忠律师昨日会见郭宏伟时,郭宏伟告诉华律师他和湖北访民柳小华都被以“寻衅滋事罪”批捕了。

    2014年5月28日上午9点,郭洪伟、柳小华等人应约到中纪委接谈,控告国家信访局不履行职责,被北京警方暴力截访殴打,后送至牛街回民医院。7月3日夜郭洪伟和柳小华被西城分局警方从医院带走刑拘。因为郭宏伟病情严重又被送到公安医院治疗,但拒绝家属会见,律师在医院见到郭宏伟身体虚弱,脸色焦黄。郭宏伟的母亲闻之担心郭宏伟再遭毒害。
     

  • 湖北三百民师上访教育厅 警察推的推打的打带走多人

    我们是60至90年代在农村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十致三十余年的原民办教师。在八十年代中期地方官借整顿教师队伍之机、把我们没有后台的老师踢出校外……。97年中央32号文件和2011年中央三部一办文件就是解决我们原民办教师的养老问题。
     
    目前全己有多个省市的民师问题得到了解决。湖北省政府根本没作打算解决我们这个弱势群体。四月二十一日我们汇集了八百余名大多都是六十多岁以上的老人在省教育厅静座两天一整夜,第三天湖北省教育厅叫我们五人代表座谈,其实是忽悠我们。
     
    昨天即7月16日三百多老民师再次到湖北省教育厅静座,下午四点多钟多名警察把我们无力的老人强行推、拖、抬、采取暴力的手段赶出教育厅门外,凶狠的警察还把一位老人的头打破了、现在医院疗伤,另还逮了三个老人分别用公安车拖走了。
     
    昨天晚上,三十八位襄阳市的民师在省教育厅露宿了一晚上,今天许多县市的民师仍在往教育厅赶,我们这次一定要讨一个说法。
     
    湖北省民师代表
    2014-7-17

    民生观察最新消息:据现场湖北云梦民师告诉本工作室,昨天被抓的多名民师今天还扣押在武汉一派出所内。

  • 重庆赵群珍就遭公安及截访者殴打的报案信

    再报案人:赵群珍,女,1959年5月30日生,汉族,失地失房无居无业人员。2004年4月23日早上以前,居住在重庆市巴南区花溪镇红光村7号附39号。2006年2月至今居住在北京市上访村。
    犯罪嫌疑人: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公安局副局长张理国、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公安局花溪街道派出所所长廖昌明、重庆市驻京办事处工作人员程字桥、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办事处张波、袁晓露【另外还有一男一女,我不知道他们的名字。不知他俩是街道的还是派出所的】。
         案由:我因“绑架案(非法关押、搜查、殴打、勒索财物)”于2014年3月11日向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报案无果,现向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再报案。
    请求对犯罪嫌疑人张理国、廖昌明、程字桥、张波、袁晓露及其另外两人绑架他人案进行立案查处。
    一、犯罪嫌疑人张理国、廖昌明、程字桥、张波、袁晓露及其另外两人对报案人赵群珍关押(出于“为阻止他人上访的政治目的”)、搜查、毁灭证据(把我的上访材料拿去用粉碎机粉碎)、殴打、勒索财物(以钱赎人)的犯罪事实。
     2014年3月5号9点许,我因“假批文真动迁、谁不服进牢
    监(之五)房被拆、地被占、一家四人进牢监,进京喊冤近八年;派生十案告无门———— 源于重庆市人民政府的一纸征地假批文”到公安部信访办去信访, 10点许,我到全国妇联信访办去信访,11点许到民政部信访办信访。然后回南站。我在南站20路公交车旁边的斑马线对面,看见廖昌明所长站在斑马线路边等。我说:“所长你好。”廖昌明叫我跟他一起到了他住的金泰绿洲大酒店19楼109号房间,然后就有犯罪嫌疑人张理国、廖昌明、张波、袁晓露一起在9楼吃饭。下午3点许,他们和我一起到全国人大信访办信访。4点许回到宾馆,廖所长叫我回家。我说:“我的事情没办完,能不能等一两天。”廖昌明不同意。我要求:“我把信寄出去明天就和你们一起回家”。 廖昌明说:“这个需要向领导汇报。”我就一直等到晚上,他们也没有给我答复。于是我就找上他们说:“我依法上访信都不让我寄,明天我就不和你们回家了”。我就走出了19楼109号房。我刚走到电梯间,他们全部出来了拦住我不让我走。我说:“我依法上访信都不让我寄,你们太过分了”。到了一楼大门口。我说;“不许跟踪我,我去我住处拿材料拿了就回来”。然后我就向外面走。程字桥和一位司机强行把我拖上他们的车,他们把我押送到北京市丰台区高家场46-3号。他们把我带进一个小房间,对我进行搜身,把我所有身份证明和钱、手机收走。一位工作人员叫我出去,我走到门边,程字桥叫我“不走”。然后进来4个男人对我进行殴打,问我钱全部交出没有,我说:“我全部给收去了”。然后他就把我的包包拿去重新检查,把我的上访材料和日记本一起拿去用粉碎机粉碎。我说:“这是我的上访材料不能粉碎”。他们就继续对我进行殴打。一个人边打边说:“你害死我”“我去给你开单忙了一晚上”。我就说:“我是依法上访”。他就继续对我殴打。他说:“我(‘老子’)都是学法的,这个世界不是你们的,你想赢就赢吗?你还来不来?”我说:“法院人大规定3个月登记一次”。他就继续殴打我。我又说:“最高法院有规定,三个月接谈一次,我有最高法的预约单,是5月13日的。” 程字桥叫来的打手对我说:“哪里有这个规定,老子都是学法的。你还来不来?”我被打得不敢正面回答,只好回答说:“不来了。”该打手对我说:“你再上来,我见到你会打死你。”然后他就叫我用重庆市驻京办事处电话(010-51421906)给家里打电话拿钱来买票,家里说等着。
    第二天,我叫他们给我银行卡号我把钱打到他卡上,他们不愿意。然后我就打电话找廖昌明,他说他很忙让我等着。
    第三天早上,3个人来接我,驻京办官员叫我家里打钱来买票,如果不打钱就不放我回家。我没有银行卡打不了钱,就叫廖昌明把卡号给家里人发去,最后家里人把(1800元整)打到了廖昌明卡上,我才得以脱离驻京办的非法关押。下午2点多钟到了飞机场,我就找袁晓露把手机给我,我给家里报个平安。我拿过来就报了警:010-83608825(第一次:2014-3-7下午15点33分;第二次:2014-3-7下午16点14分)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玉泉营派出所接警,我说重庆市驻京办事处工作人员程字桥于3月5号晚上把我带到驻京办进行非法扣押和指挥4个男人对我进行殴打(叫我家里打钱1800元)。警察感到很吃惊,并且说:“等着”。到了4点警察没有来,我就登机回家了。
    二、向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报案符合法律(法规)的“管辖”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如上所述:“犯罪嫌疑人张理国、廖昌明、程字桥、张波、袁晓露及其另外两人对报案人赵群珍关押(出于“为阻止他人上访的政治目的”)、搜查、毁灭证据(把我的上访材料拿去用粉碎机粉碎)、殴打、勒索财物(以钱赎人)的犯罪事实”清楚。“犯罪嫌疑人张理国、廖昌明、程字桥、张波、袁晓露及其另外两人对报案人赵群珍关押(出于“为阻止他人上访的政治目的”)、搜查、毁灭证据(把我的上访材料拿去用粉碎机粉碎)、殴打、勒索财物(以钱赎人)的犯罪事实”符合“绑架罪”的构成要件。为了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向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再报案。

    此致:
    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
    再报案人:赵群珍
    二0一四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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