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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庆方拟被司法局作出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处罚

    【民生观察2024年9月23日消息】2024年9月20日,张庆方律师收到了北京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其作出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该告知书显示,2024年9月18日,北京市司法局收到海淀区司法局移交的案卷材料,反映张庆方在执业中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并于当日予以立案。

    经调查,2024年,在相关案件办理过程中,张庆方多次通过公开悬赏、网络炒作等方式干扰办案人员和其他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影响案件依法办理;煽动、教唆有关人员到监管场所,扰乱监管场所正常秩序,造成有关人员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以上事实有相关机关的移送材料、网络文章截图、询问笔录等为证。

    张庆方的上述行为涉嫌以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和煽动、教唆有关人员采取扰乱公共秩序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严重损害律师行业形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条第五项、第七项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七项,《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笫五十三条笫二款,《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拟对张庆方作出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张庆方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可针对本机关认定的违法事实、证据、情节和后果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可要求举行听证。如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者要求举行听证,请在收到本告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北京市司法局书面提出;如在收到本告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者听证要求,北京市司法局将调查终结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对此,上海维权人士丁德元于9月21日发表评论表示,又有一位律师将成为律师后了!

    北京市司法局以张庆方律师“通过公开悬赏、网络炒作等方式干扰办案人员和其他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影响案件依法办理;煽动、教唆有关人员到监管场所,扰乱监管场所正常秩序,造成有关人员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为由拟对他作出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我的疑问是:他所谓的“网络炒作”中有没有将案件进行虚假性表述?假如他对案件的表述不存在虚假,这有什么不可以呢?将案件公开让公众予以评论,形成舆论监督这有什么不可以?舆论监督的缺乏将会增添法官枉法裁判的胆量。

    把案件发在网上予以公开,怎么会干扰办案人员及其他律师的依法履行职责?怎可能影响案件的依法办理?我则认为:把案件发在网上予以公开,只可能妨碍办案人员及其他律师的不依法履行职责!只可能影响办案人员的不依法办理!假如办案人员和其他律师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办理,怎可能会被“网络炒作”所干扰、所影响?

    另一位上海维权人士颜兰英也表示,律师能把案子发到网上,这只能说明律师的认真态度,对案件对当事人的负责。要用吊销律师执照等手段对待正义的律师,这是否是杀鸡骇猴,让有正义的律师不敢说话,让有些律师和法官串通一气,坑害当事人?

  • 西安丰盛教会案法官侵害律师执业权

    【民生观察2024年5月26日消息】西安丰盛教会的廉长年、廉旭亮、付娟被控涉嫌诈骗罪一案中。近日,西安丰盛教会的秦文以被害人身份聘请诉讼代理人,律师前往西安市灞桥区法院要求复制该案的案卷材料,遭到推诿。律师和秦文前往上级单位控告该承办法官侵害律师执业权利。

    西安丰盛教会秦文姐妹,作为在廉长年、廉旭亮、付娟涉嫌诈骗罪案中,受感动下(我的奉献是给神的,我没有被骗),以被害人的身份聘请诉讼代理人,近况如下:

    代理人于2024年5月16日接受委托后,于5月22日上午致电负责审理该案的西安市灞桥区法院的段文文法官,接电话的法官助理得知代理人的身份及案件名称后,就明确说这个案件有点敏感,需要请示承办法官才能阅卷,且阅卷提供光盘复制,需律师携带移动光驱。

    然而,不出意料,当天中午律师接到该法官助理的回电,告知承办法官和她在5月23日、24日均没空,下周再联系,至于下周什么时间有空也拒不回答。

    5月23日下午,律师按计划陪同秦姐妹(秦文)前往该院现场要求复制该案的案卷材料,均被告知承办法官和助理都不在,在下午随后多次致电中均得到同样的回复,致使秦姐妹和律师先后前往该院监察室、同级检察院控告该承办法官侵害律师执业权利。

    秦姐妹请大家代祷:
    1.依法给与律师复制该案的案卷材料。
    2.将勇气、智慧、担当、平安加添给我。
    3.保护律师平安,且有智慧的维护我的合法权利。
    4.保护廉长年、廉旭亮、付娟三位牧者,与他们同在!

    2022年8月17日,教会廉长年牧师、师母郭九菊、儿子廉旭亮夫妇和九岁的儿子及教会同工邢爱萍姐妹、付娟传道,被西安市灞桥公安分局十里铺派出所强行搜家。廉旭亮牧师被暴力执法,身上多处受伤,随后几人被警方带走。

    之后,廉长年、廉旭亮、付娟三人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长达6个月,时间是2022年8月18日至2023年2月15日。在指监期间受到殴打、辱骂、恐吓、不让上厕所、挨饿受渴等方式的虐待、刑讯逼供。

    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3月22日,三人被执行刑事拘留37天。

    2023年3月8日至9日,律师分别会见了三位当事人,并受当事人委托,控告西安市灞桥区十里铺派出所张某波警官暴力执法、刑讯逼供、虐待等违法犯罪行为。

    2023年3月22日,经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三人被执行逮捕。

    2023年5月10日,经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第一次延期羁押一个月至2023年6月20日;第二次延期羁押二个月至2023年8月20日。随后案件被公安机关移送至检察院!

    2024年4月28日,律师会见了廉长年牧师。廉长年牧师头发全白,满脸深深的皱纹,精神萎靡并高度紧张,神情异常,行为异常变换方向用手托着头,或低着头,说话声音很低,问十句答一句,无法清晰表达,但说“这(为信仰坐牢)是求也求不来的”,会见期间多次突然站起来,看起来非常恐惧。

    廉长年牧师的身体和精神已经受到严重摧残!

    据悉,廉长年牧师是中国五大家庭教会河南“中华福音团契”的老一辈牧者,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就开始全职服侍教会,几十年来为基督信仰承遭过很多逼迫,被抓过、被打过、也坐过牢,后来他到西安建立了丰盛教会,该教会至今已成立30年时间。

    在廉长年牧师等人被抓后不久,即2022年8月19日,西安丰盛教会被中共当局正式取缔。

  • 律师蔺其磊被注销执业证

    【民生观察2021年11月4日消息】2021年10月31日,维权律师蔺其磊收到了“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注销蔺其磊律师执业证书的决定”。北京市司法局以蔺其磊律师所在的瑞凯律师事务所被注销,及未被其他律师事务所聘用为由,注销了他的律师执业证书。蔺其磊决定继续上诉。

    蔺其磊说:“2021年10月31日8时许,我收到了“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注销蔺其磊律师执业证书的决定”,瞬间我挺直了腰杆,终于被注销了,其实从2018年6月1日我被刁难不与年度考核时就已经注销了。末尾赫然写到“如你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字样,我轻蔑地笑了。”

    “针对北京市司法局违法注销北京市瑞凯律师事务所的决定书,我向北京市通州区法院提起诉讼,该院既不接收材料也不作出书面答复,向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及中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督导组提出投诉控告均不予处理。”

    蔺其磊说:“我已经初心了(初步丧失了对法律的信心,简称“初心”),北京市司法局明显违法作出行政决定,堂堂的首都级法院竟然连起诉材料都不敢收,不知道他们天天上班时该如何面对那个熠熠生辉的金色国徽?”

    “无耻的行为,连法律都没法阻挡它,而且法律还为其站台护航,我辈又奈如何!长发披肩法仍羞,平心不改续揭丑!”

    蔺其磊是北京瑞凯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在去年的12港人案中,接受香港大学学生郭子麟的家属委托,不过,当时12名港人均获安排官方代表律师;蔺其磊也是"709"案代理律师,以及中国民主党创始人之一的秦永敏先生的代理律师。

    观察人士认为,因长期代理多种政治敏感案件,蔺其磊律师遭致中共的打压和报复,将其律师执业证吊销,这是中共当局打压人权律师的惯用伎俩。

  • 上海彭永和被注销律师执业证

    【民生观察2021年2月1日消息】本网获悉,2021年1月30日,上海维权律师彭永和收到了上海市司法局《注销行政许可证件决定书》。

    决定书中称:经查,你经我局登记注册后,存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应当注销的情形。根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决定注销你的专职律师执业证,未缴回的专职律师执业证同时作废(证书编号:13101201010214259)。

    查阅《律师执业管理办法》,该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执业地的原审核颁证机关收回、注销其律师执业证书。该款第(四)项是:因与所在律师事务所解除聘用合同或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被注销,在六个月内未被其他律师事务所聘用的。

    北京前律师刘晓原认为,这次上海市司法局注销彭永和律师的执业证,与2019年6月14日北京市司法局注销他的律师执业证理由是一样的。不同的是,彭永和律师是聘用合同到期后,再找律师事务所接受,被以有“政治倾向问题”为由拒绝(应是司法局给律所施加压力)。而他则是在锋锐律师事务所被注销后,被司法局从“律师管理系统”删除了执业信息并拒绝恢复而导致的无法办理转所调动。其实,都是因为司法局在背后搞鬼,目的是为了达到注销律师执业证。

    虽然注销律师执业证不属于行政处罚,但司法局(厅)的注销行为属于行政行为,且关系到律师的执业权与生存权,按照《行政复议法》及《行政诉讼法》规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注销决定书。但上海市司法局在《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却不告知彭永和律师,如不服注销决定,有权向上级国家司法部或上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有权向人民法院行政诉讼。

    刘晓原表示,尽管上海市司法局在决定书中没有写上可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但依照《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规定,彭永和有权向国家司法部或上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有权向上海市司法局所在区的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希望彭永和去试一试,看看国家司法部是否会受理行政复议,法院是否受理行政诉讼。

    据悉,2020年3月,彭永和与上海某律师事务所的聘用合同到期。但此前,这家律所就想提前把他解聘未成,在聘用合同到期后就拒绝再续聘。随后,他找了多家律师事务所被拒收,都说他有“政治倾向问题”。

    彭永和认为,是司法局和律协在背后强力干扰,阻止律师事务所接收他。为此,他给上海市司法局写信要说法,还给上海市委、政府官员写信控告,无果!

    早在2017年5月,彭永和公开声明要退出上海市律师协会。他认为,这不是一个律师自治性组织,是由司法局把控的协会,且协会还涉及到选举舞弊问题。

    2018年1月15日,彭永和以跳黄浦江的方式抗议限制其执业权。事情引起广泛关注后,才被安排调入一家律师事务所恢复执业。

    恢复执业后,彭永和办理了多起维权案件。

    2019年6月10日,彭永和担任王默的辩护律师,在江苏省淮安市看守所会见王默,王默案件是一起“敏感”案件,办完会见后,彭永和遭到多名不明身份人员暴力殴打,并被抢夺手机,身体多处受伤。事后淮安警方以“违法事实不能成立”为由拒绝受理彭永和的控告,并对行凶者不予处罚。

    很显然,原律师事务所不再续聘他,是因为他办理了“敏感”案件。

    在被失业期间,2020年6月18日上午,彭永和走上上海街头“乞讨”,并将“乞讨”视频发到网上。

    他在视频中说道:“大家好,我是上海律师朋友彭永和,我的讨饭生涯开始了。我3年没有收入,我的律师证还在,但是我找不到律师事务所,我一找律师事务所他们就说我有政治倾向问题。所以在我的律师证被‘干掉’之前,除了转行,剩下的只能讨饭。”

    视频在微信、微博上迅速传播后,上海市南京东路步行街派出所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为由,传唤彭永和,扣留了他约八个小时,对他进行口头训诫,并警告他如果有下次,就要对他依法处理。

    彭永和表示,发视频就是想问问上海市司法局、市政府:“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我?说真话、良心话的律师就不能在上海执业了吗?”

    2020年12月10日,是世界人权日,上海市司法局给正在失业中的彭永和发出了《注销行政许可陈述申辩告知书》。

    告知书中称:根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拟决定注销你的律师执业证。按照《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注销行政许可工作细则》第七条规定,你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请你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也可书面提交陈述、申辩材料。

    收到告知书后,彭永和写了陈述申辩意见,寄交给上海市司法局。

    2021年1月14日,彭永和又收到上海市司法局在12日发给他的《陈述申辩通知书》。通知书中称,现决定于2021年1月18日14:00,在斜土路1583号5楼(我局信访接待室)就我局拟注销你律师执业证书听取你的陈述申辩。

    收到这份通知书,彭永和也去做了当面陈述。但不论是书面申辩,还是当面陈述,都改变不了“有司”的决定。

    2021年对维权律师与死磕律师而言,应是一个不祥之年,仅头一个月,就有三人要被吊照,一人被注照,一人被停业。他们是:四川律师卢思位(已吊照)、河南律师任全牛(吊照听证会已举行)、山东律师袭祥栋(已下拟吊照告知书)、上海律师彭永和(已注照)、北京律师周泽(停业一年)。

  • 卢思位对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回应

    半世无归似转蓬,今年作梦到巴东

    各位当事人、客户、朋友及公众:

    四川省司法厅以本人在互联网上多次发表不当言论且情节严重为由,于2021年1月15日作出吊销本人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处罚决定的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违反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第18条、第19条、《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第20条、第2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律师法》第37条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我对此不予认可并保留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在此,我向因此受到影响的当事人及客户表达深深的歉意,希望后续工作能与你们妥为商酌,以策万全!

    1993年,本人在大学期间偶然阅读了美国著名人权律师克拉伦斯·丹诺(英文名:Clarence Seward Darrow)的传记——《我的一生》,我为他的雄辩所折服,更为他的普世情怀和悲天悯人所感动。他说:我恨罪行,但从不恨罪人。从那以后,我立志将他作为我的榜样。2006年,我如愿取得律师执业资格,但我很快发现现实中的司法与理想中的司法竟是如此的不同,我开始怀疑自己的选择。自2013年开始,我陆续接触一些所谓的“敏感”案件,我发现有一些平凡而又伟大的公民在一条铺满荆棘的道路上艰难地行走,我感受到了他们的苦难和情怀,决意以自己的专业帮助他们。我很庆幸,在我的不惑之年,我将自己的理想与现实如此紧密地结合了起来。

    世事难料,造化弄人,也许是偶然,也许是必然,在风云变幻的2020年,我办理了多个所谓的“敏感”案件,包括余文生案、覃永沛案、港人偷渡案、王藏案等,这也注定了我的命运在历史的浪潮中险象环生。鉴于目前心浮气躁,本人暂无法接受媒体朋友的采访,希望大家理解,再次感谢大家对我的关注和关心。

    许多朋友问我今后的打算,老实说,我还没有想好,恐怕也不得不为了生计而劳苦奔波。今年我48岁,这是个尴尬的年龄,肩挑背驮没有力气,坑蒙拐骗也没胆量,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人生无法设计,未来不可预知,我不知道通往“巴东”的道路又将是一番什么景象,我将坦然地接受命运在心血来潮时给我的不经意安排。谢谢大家!

    卢思位
    2021年1月15日星期五

  • 任全牛、卢思位两位律师面临吊证

    【民生观察2021年1月5日消息】本网获悉,近日河南省司法厅发给郑州律师任全牛拟吊销执照的通知书。

    不久前,任全牛才履行完公民记者张展“寻衅滋事”案的一审辩护律师职责,没想到的是,却被河南省司法厅以他两年多前办理的一起案件说事。

    告知书中称,本机关于2020年12月21日对你违反《律师法》及《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明,2018年11月7日,你代理张某朗等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案时,庭审期间有关行为违反了《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其违法行为性质、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律师行业形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作出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我们查阅了《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该项的规定是:聚众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否定国家认定的邪教组织的性质,或者有其他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前律师刘晓原猜测,任全牛律师不可能会“聚众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司法厅很可能是针对他为被告人的辩护。

    刘晓原认为,一个律师在法庭上的辩护,也会遭到指控并因此受到吊照处罚。如是在讲法治的国家,这是无法想象的。但是,我们生活的国度还要到2035年才能基本建成法治社会,这就不足为奇了!

    据了解,任全牛律师办理过很多维权案件。2015年“709”事件中,他担任了赵威女士辩护律师。2016年7月8日,郑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通报称,律师任全牛编造并在互联网上散布当事人人身受辱的虚假信息,给当事人赵威名誉造成严重损害,涉嫌犯罪,被郑州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8月5日,被取保候审释放,逃过一劫。

    任全牛恢复自由后,一如既往地办理各类维权案件。以至,又面临吊销律师执业证的受罚。

    另外,成都律师卢思位今天收到四川省司法厅发来的拟吊销执照通知书。

    告知书称,本机关调查发现,你在互联网上多次发表不当言论,时间跨度长、发文数量多,严重损害律师行业形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你的上述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八项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第四十条之规定,我厅拟给予你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据悉,卢思位是四川省知名人权律师,办理过成都纪念“八九六四”酒案,是成都“四君子”之一张隽勇的辩护人,还办理过广西律师陈家鸿“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因此遭受四川司法当局和律师协会打压和处分。

    2020年6月,余文生律师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成,被徐州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卢思位律师作为二审辩护人参与辩护工作。2020年8月,有十二位香港社运人士被深圳公安扣押在盐田看守所,卢思位律师曾经探访十二位被扣押香港人,又向他们提供法律援助。

  • 上海彭永和律师执业证将被注销

    【民生观察2020年12月16日消息】本网获悉,上海市司法局拟注销江西籍律师彭永和的执业证,告知文书未提及注销理由。彭永和从3月开始因遭打压无法正常执业,期间曾被警方传唤,去年更在担任江苏淮安异议人士王默的辩护律师期间被不明人士殴打。

    据悉,彭永和律师在日前收到上海市司法局发出的《上海市司法局行政许可文书》,该文书的签发日为12月10日,告知内容为该局拟注销彭永和律师的律师执业证,文书未讲明注销理由。文书要求当事人收到文书后在十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及申辩,或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并声称彭永和律师“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逾期不提出则视为“放弃权利”。

    公开消息显示,2017年8月,彭永和律师发公开信退出“律师协会”,随即受到打压,2018年1月,彭永和用跳黄浦江的方式抗议当局的政治迫害。随后的两年间,彭永和律师的正常执业受到严重影响,今年3月以来,彭永和在办理转所时受到不寻常的行政干预,证据显示上海司法当局及国保多次向彭永和的多个意向接收律所施压,断绝彭永和的执业机会,为此,彭永和律师曾以上街乞讨的行为艺术对此表达不满,亦因此受到警方的传唤。

    2019年6月,彭永和律师受家属委托,以王默案辩护律师的身份前往淮安会见当事人,但在离开看守所大门后遭到多名不明身份人士的袭击殴打,并被抢夺手机,身体多处受伤。事后淮安警方以“违法事实不能成立”为由拒绝受理彭永和的控告,并对行凶者不予处罚。

    2020年8月,彭永和律师发公开信,向上海市委书记李强及市长龚正控诉自己的遭遇,为此彭永和再次遭到警方传唤,而警方对彭永和的转所遭遇则归咎于“政治倾向”问题。

  • 刘晓原“卖老鼠药”执业证被注销

    今天是11月14日,我的律师执业证被注销已经五个月了。

    2019年6月19日中午,一直被失业在老家的我,突然接到朝阳区司法局律师工作科至副科长电话,她问我通讯地址说要给我寄一份市司法局文件。

    我问是什么文件?她说是注销执业证书决定。我又问是不是就注销我一个?她回答是。

    当天下午,邮政员给我在北京的通讯地址送了一份快递,朋友代为收取后将文件拍照给我。文件是北京市司法局6月14日作出的《关于注销刘晓原律师执业证书的决定》

    这份快递不是朝阳区司法局律师工作科寄出,而是北京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工作人员许某寄来,邮局收寄时间是6月18日下午。

    按照工作职责分工,注销律师执业证是由市司法局行政审批处具体办理,以市司法局的名义作出。

    要给我寄注销文件也应由行政审批处寄出,但奇怪的是文件却由律师工作处寄给我,朝阳区司法局律师工作科也说要给我寄。

    这两个并不负责注销执业证工作的职能部门,十分着急地要给我寄文件已经很不正常。

    也是当天(19日)下午,北京市人民政府官网一一首都之窗向社会公开了北京市司法局6月14日做出的京司许律(2019)304号《关于注销刘晓原律师执业证书的决定》。

    在市司法局6月18日下午寄出注销律师执业证书决定的前一天,即6月17日下午,我在路边遇到一个卖老鼠药的小贩,我买了他几包老鼠药,让他给我照了一张卖老鼠药照片。

    随后,我用手机将照片发到微信朋友圈和推特中文圈。发在微信朋友圈的照片,加了文字说明“被失业律师再上岗就业”。

    在推特中文圈发出的卖老鼠药照片,文字说明是“被失业律师刘晓原又上岗就业了”。我在转推时加了评论“北京被失业律师刘晓原,不等不靠政府扶贫,年过半百之人,卖灭四害药谋生存”。

    万万没有想到,照片发出后被网友大量地转发;在推特中文圈,有三百多推友转发,还有一千三百多推友点赞。当天国际媒体也作了报道。

    有网友和律师就认为,司法局之所以迅速注销我的律师执业证,与我在网上晒出这张卖老鼠药照片有很大关系。

    对此说法,我是半信半疑。我在网上发出卖老鼠药照片是6月17日下午,而司法局作出注销我执业证的决定是6月14日(文件落款时间)。

    注销我律师执业证文件的时间在前,网上晒出卖老鼠药照片时间在后,如从时间上看应该是没有关联。

    听了我的解释,网友笑我太笨。网友说,司法局可以把文件的落款时间往前写。网友又问我是什么时候收到的邮政快递?我说是6月19日,司法局交寄快递的时间是6月18日下午。

    后来,我仔细想了想,还真有可能是这张卖老鼠药照片惹了祸。

    这张照片刺激了司法局官员的神经,他们担心我还会搞出更多的行为艺术照片,让他们脸上无光。于是,就立马做出决定以所谓“六个月内无律师事务所接受”为由注销我律师执业证。

    这样猜测也是符合逻辑,因为与我情况相同的其他几位被卡住转所调动的律师都没有被注销执业证,注销的仅是我一人。与我一同被卡住转所执业的张凯律师总是说我没有一点谋略,喜欢随心所欲地瞎搞一通,这下可好把律师执业证给注销了。他说等他恢复执业了,让我拜他为师。

    但我以为,瞎搞的应该是司法局官员而不是我。

    我以为,如果我不拍摄卖老鼠药照片上网,最终也会被注销律师执业证。如不信,请耐心地听我诉说。

    北京市司法局在《关于注销刘晓原律师执业证书的决定》中称,“刘晓原:—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已被依法注销满六个月,且在此六个月内您未被其他律师事务所聘用。依据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现决定注销您律师执业证书。这一页纸的注销决定,仅从内容来看,大家都会认为是我在六个月转所调动期限内没有一家律师事务所愿意接受而被注销律师执业证,但事实并不如此。

    我原是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锋锐律所)律师、合伙人。

    2015年7月10日,锋锐律所主任周世锋律师被抓走(包括工作人员在内,先后被抓了九人)。当天,办案人员搜查锋锐律所办公室,扣押带走财务账本、律师办公档案等物品,并查封锋锐律所在银行账户。从此,锋锐律所被迫关闭停业。

    2015年12月底,因无钱交付办公用房租金,锋锐律所与房东解除租赁合同。2016年5月律师年审考核时,锋锐律所因財务账本被扣押无法进行年检,但锋锐律所给两名合伙人(我与周立新律师)做了“年审考核”,评定为“称职”,考核结果报送给北京市律师协会审查,因北京市司法局干涉不给结论。

    当时,锋锐律所除涉案律师和合伙人外,有四十多名律师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转所调到别的律所恢复执业时任北京市司法局监管处处长柴某明确告知我,说没有涉案的两名合伙人,只有等到司法局处罚完锋锐律所后才可转所调动。

    2016年8月4日,锋锐律所主任周世锋律师被天津市二中法院以颠覆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2018年3月19日,锋锐律所执业证被北京市司法局吊销。

    2018年11月9日,锋锐律所执业许可证被北京市司法屙注销。当天,原朝阳区司法局证照科董副科长打来电话,通知我去朝阳区律师协会领取注销决定。

    2018年11月12日下午,我来到朝阳区律师协会,原朝阳区司法局证照科刘科长与副科长让我签收北京市司法局作出的注销决定。执业许可证被注销后,锋锐律所就不存在了。

    按照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我作为原锋锐律所合伙人,在没有涉嫌违法犯罪,没有违纪投诉的情形下,就可以转所调到别的律所执业。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被注销后,必须在六个月内被其他律师事务所聘用。六个月内未找到律师事务所聘用就会注销律师执业证。

    我拿到注销锋锐律所执业许可证决定后,第二天就去到北京市律师协会。

    按照当时的规定,律师转所调动还需律师协会出具证明。证明有两个,一个是“从业经历证明”,另一个是无违纪证明”。这两份证明材料,可以会员身份登陆律师协会官网申请。

    我登陆市律师协会网站,意外发现不能以会员身份进入系统。我打电话问律师协会会员部杨主任,他说我的执业状态是“未登记,所以不能以会员身份登陆进入系统。

    为能尽快开出证明材料,我写了书面申请分别送交给市律师协会会员部和行业纪律部。

    他们收下我的申请,说要向协会领导汇报再作答复。后来我打电话问结果,他们说只能在网上申请,不给我出具手写证明材料。

    我完全符合转所调动的条件,考虑到市司法局监管处(现律师工作处)还可能给我转所调动设置阻力,2018年11月14日,我到北京市司法局要求面见监管处副处长赵跃、朱玉柱,工作入员陈某说领导在开会,由他与综合处、行政审批处的工作人员在信访办公窒接谈我。

    我提出要转所调动恢复执业,当时,有名工作人员问我,以后能不能转变一下办案方向?以前为何不办理经济案件?

    陈某又说我办理的案件很多是外地的是否考虑转到外地去执业?

    我说,我在北京是从实习律师做起,在北京执业有十几年了,不想转去外地执业。面谈完后,陈某说会向领导汇报再告知结果。之后,一直不给反馈意见。

    为尽快转所调动恢复执业,我按照调动程序开始申请转所。

    我让接受我调入律师事务所在北京市司法屙律师管理系统先申请调动单号。没想到的是,律师管理系统数据库里已检索不到我的执业信息,连姓名都检索不到。检索不到我名字,就无法申请单号办理调动手续。

    律师管理系统数据库没有我的执业信息,这个问题的解决并不复杂,恢复我的执业信息就是了,或者不走网上办理程序,让工作人员直接人工办理为恢复执业信息的问题,我只好打电话找市司法局监管处、行政审批处要求解决。我给他们打过无数次的电话,两个处的负责人要么不接听电话,偶尔接了电话又是互相推诿。

    我又给市司法局信息处打电话反映,工作人员说检索不到我的信息是被限制了,让我找市司法局监管处解决。

    2018年12月10日,我给市司法局新上任的李富莹局长写了第一封信,向她反映转所调动被卡住的问题。电子信件发在市司法局官网领导信箱里,书面信件用邮政特快专递寄给李富莹。

    不久,我在司法局官网领导信箱查到了回复,回复称可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转所调动”。

    李富莹的回复并没有解决问题。此后,我又给李富莹写过四封信,给市司法局书记苗林写过一封信,他们的回复内容样,连标点符号都相同,“可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转所调动”。但就是不责令监管处在徫师管理系统数据库恢复我的执业信息,没有执业信息也就无法办理转所调动手续

    被逼无奈,我只好给市政府陈吉宁市长、司法部党组书记袁曙宏、全国律协会长王俊峰分别写信反映,还给北京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写信控告,又给国家信访局写信上访。

    我也给北京市律师协会高子程会长和秘书长萧骊珠写信反映,经常打电话向秘书处陈强副秘书长反映,陈强副秘书长每次都说在与市司法局监管处协调,但就是没有结果。

    为了恢复执业信息,我针对北京市司法局答非所问”的回复,在2019年4月27日向北京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没想到的是,竟然不理不睬,不给我做复议决定市司法局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合并后,内设机构做了很大的调整,原律师执业指导和执业监督管理处(简称“监管处”)改为“律师工作处后,我再给律师工作处、行政审批处写信反映转所执业问题,以前都是打电话反映。

    为了能引起市司法局的重视和社会的关注,从2月26日开始,我在自煤体(新浪微博、微信朋友图、推特中文圈)“每日减”,请求局长李富莹、书记苗林解除对我转所调动的限制。

    我以为,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是没有这么大权力限制我转所调动,原行政审批处杨健副处长也这样对我说过。

    我在自媒体上的“每日一喊”一直喊到5月9日。我发在新浪微博上的“每日一喊”还艾特了市司法局的微博和司法部的微博,李富莹、茁林应该能看到,即便他们没有看到,工作人员看到也会告知。

    在今年四月中旬,与我一样被卡转所调动的几位律师分别被司法部、市司法局、市律协的官员约谈,但我没有被他们约谈。我在给李富莹和苗林的信中要求约谈他们,他们没有回应。

    北京市司法局作出注销锋锐律所执业许可证的时间是2018年11月9日,我收到决定书的时间是2018年11月12日,六个月转所调动期限,从签收之日第二日计算,即在2019年5月13日截止。

    在转所调动期限届满之后,我仍时不时地给市律师协会陈强副秘书长、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和行政审批处打电话反映,要求解除对我转所调动的限制。

    我在写给李富莹、苗林、高子程、萧骊珠、王俊峰、袁曙宏、陈吉宁的信中毫不避讳地说过,市司法局卡住我转所调动,目的就是要拖过六个月转所调动期限,到时以我没有被别的律师事务所聘用为由注销我的执业证。我在写给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北京市政法委员会、国家信访局的信中也是这样说的。

    在被卡住转所调动的第七个月时,也就是在转所调动期限届满后的一个月时,即在2019年6月14日,北京市司法局果真作出了注销我律师执业证书决定,事前没有给我任何催告通知。

    在锋锐律所被注销之前,朝阳区司法局监管科(已改称律师工作科)科长牛某给辖区内一些律师事务所打招呼,说锋锐律所执业许可证要注销了,你们不能接受锋锐律所的律师。

    北京有三千多家律师事务所,我的人品和职业道德不至于差到没有一家律师事务所聘用。尽管司法局给一些律所打过招呼,但还是有多家律所主任说可以接受我。

    北京市司法局作为一级国家行政机关以如此卑劣手法注销我的律师执业证,剥夺我的执业权利,严重侵犯了我的人权。

    最近两年,北京市司法局使用这种卑劣手段注销了程海律师、谢益燕律师、余文生律师的执业证。

    我是1964年生人,业余自学法律,历经几次律考,在律考最后一年即2000年考试过关。2004年3月辞去职务,随后从江西来到北京。人到中年进京北漂,最初想法真是为了赚钱,那时我的工资收入不高,且当时政策鼓励机关工作人员外出自谋职业。

    一开始,我在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工作,2005年7月取得律师执业证。2009年3月,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被停止执业六个月,我转所调入北京市旗鉴律师事务所执业,担任主任。2011年4月因关注艺术家艾未未被失踪事件,我被带走失踪五天,关押在郊区农家山庄。出来之后,旗鉴律所被市司法局和朝阳区司法局卡“年检”与“年审”,连续卡了两个年度。2012年10月,我被迫注销旗鉴律所,调入锋锐律所恢复执业。2015年7月,锋锐律所被出事,我也被执业。

    为节省篇幅,在这篇文章中我只写大概从历经历,如果要展开来详细写,可写成一本20万字的书。

    这一路走来,很不顺利。曾被卡年检与年审、被驱逐搬家、被警告威胁、被传唤、被黑头套失踪、被边控、被秘密调查、被稳控。但与被判刑坐牢的维权律师比起来,我又算是幸运,毕竟没有经历牢狱之灾。

    这次注销我的律师执业证,冠冕堂皇的理由是锋锐律所被注销后,我在六个月內没有被律师事务所聘用。但是,被卡住转所调动的并不是我一个,北京市司法局要先拿我一人开刀,与我多年来专致于做维权案件有关,与我坚持不离开北京转到外省市执业有关,与我就转所调动被卡之事不停地控告有关。

    在北京市司法局(包括司法部)官员眼里,我是一个不太听话律师,早就想把我赶出北京律师队伍,但苦于我没有违法违纪的“辨子”。在锋锐律所被出事后给了他们一个绝佳机会。律师执业证被注销与律师执业证被吊销,两者之间有着本质区别。

    如是吊销执业证则终身禁止做律师,而注销执业证是可以重新申请做律师。但是,北京维权律师被注销执业证后,从来没有哪个能在北京重新申请执业。也就是说,维权律师的执业证在北京被注销后,等于是被终身禁止在北京再做律师。当然,这样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

    北京之大,律所之多,竟然容不下为底层民众维权的律师,不给我一个立足之地,这决不只是我个人的不幸。

    以前,我做律师为底层民众维权。如今,我做不了律师为自己维权。

    2019年8月3日,我向司法部寄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经事后查询,司法部负责行政复议的工作部门一一行政复议与应诉局在8月4日下午收到了我的行政复议申请书。

    如今,行政复议最长期限三个月过去了,司法部不给我任何回复,也没给我做出复议决定。

  • 民生观察:律师执业权不容侵犯

    本网获悉,上海律师彭永和6月10日前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会见当事人——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关押于淮安区看守所的王默先生,结果不仅会见中途被警员无故中断,而且彭永和律师离开看守所不远即遭到七八个不明身份者围攻,手臂与牙床被殴打致伤,并且被勒令退出代理王默案。彭永和律师依法履行律师代理案件职责,居然遭到如此暴力对待,律师人身受到伤害,律师执业权被肆意践踏。民生观察对江苏执法当局如此公然违反法制,侵犯律师权利,表示强烈抗议与严正谴责!

     

    据民生观察报道:由于王默在看守所不认可和不接受官方指派的律师,在多方努力之下获王默认可的彭永和律师担任该案辩护人。6月10日上午,彭永和去到王默的羁押地江苏淮安市淮安区看守所进行会见,前期过程并无异常,彭永和顺利见到王默,并与王默进行了基本交流和了解。

     

    据了解,王默自4月2日刑满释放后,正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的王默随即又在5月14日遭警方拘捕,罪名为“寻衅滋事罪”。据王默自述,在看守所并无受到特别虐待,不过由于出狱后尚未及时治疗就又被羁押,因此羁押近一个月以来多有困扰和痛苦。不过彭永和律师表示,王默精神尚可,思路比较清晰,信念坚持依旧。

     

    不过,会见尚在中途,正当彭永和律师与王默就案件开始进行讨论时,遭到一旁监视的看守所警员的无故中断,随即王默被带走,会见结束。事后,彭永和律师在向驻所检察官提出控诉后离开看守所。

     

    中午十一点多,刚离开看守所不远的彭永和律师遭到七八个不明身份人员的包围,对方勒令彭律师退出王默案,并以谩骂夹杂警告的言语威胁。来人并以彭律师非法拍摄了视频为由,动手抢夺手机,并趁机推搡殴打,纠缠中彭永和律师受伤。从彭律师事后公开的视频可以看到,其双手手臂被严重抓伤,伤痕明显并有轻微出血。另外彭律师面部亦遭到攻击,对方重拳攻击时致使牙齿受伤,出现疼痛及麻木感。

     

    最后经路人报警后,淮安区河下派出所出警,对彭永和律师的伤情进行了确认,但暂时拒绝出示报案回执,回复称明日再说。直到11日,警方也未给出相应说法。

     

    从淮安警方不顾律师会见程序,粗暴中断会见,带走当事人,以及围殴者勒令彭律师退出王默代理案来看,淮安当局阻止彭律师介入王默案代理是显而易见的。因为行凶者并非社会闲散人员,而是与办理王默案直接相关的执法人员或者办案警方指使的人员,否则不会有勒令退出代理之说。结合淮安警方一再迫使王默接受他们所指派律师代理,而遭到王默一再拒绝的事实,警方千方百计阻扰外面律师介入,以便自身随心所欲罗织罪名构陷王默,就成为了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而彭律师的介入显然影响到淮安警方的图谋,因此彭律师招致淮安警方报复。

     

    当然,在中国大陆,执法部门打击报复律师远非淮安警方开此先河,而是由来已久的现实。因为中共当局从来就没有将律师当作法治建设的应有组成,而是一直将律师视为对外招摇依法治国的装饰、工具,是为公检法服务的,是依附于公检法的。而对于那些执意坚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律师,执法部门就会疯狂报复,残酷打压,进而将这些律师划定成敌对势力,上升到专政高度,予以镇压。709大抓捕就是中共当局全面疯狂针对坚持依法办案律师的镇压。从淮安执法当局对彭律师采取围殴的下作手段来看,中共当局仇视律师,敌视法治,甚至不惜用黑社会方式恐吓报复律师已经日益成为常态。

     

    中共淮安执法当局的行径,严重违反《律师法》“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也违反《宪法》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与自由的相关条款。同时,严重背离中共当局一再对外宣称的依法治国与建设法治社会口号。

     

    因此,民生观察强烈要求:一、中共淮安执法当局立刻停止对律师执业的打压,追究伤害彭永和律师的凶手及其幕后指使者;二、中共当局切实保障律师的执业权,落实司法独立;三、立刻开启旨在保障人权的政治体制改革,兑现依法治国承诺。

     

    民生观察2019年6月12日

     

  • 民生观察:律师执业权不容侵犯

    本网获悉,上海律师彭永和6月10日前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会见当事人——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关押于淮安区看守所的王默先生,结果不仅会见中途被警员无故中断,而且彭永和律师离开看守所不远即遭到七八个不明身份者围攻,手臂与牙床被殴打致伤,并且被勒令退出代理王默案。彭永和律师依法履行律师代理案件职责,居然遭到如此暴力对待,律师人身受到伤害,律师执业权被肆意践踏。民生观察对江苏执法当局如此公然违反法制,侵犯律师权利,表示强烈抗议与严正谴责!

     

    据民生观察报道:由于王默在看守所不认可和不接受官方指派的律师,在多方努力之下获王默认可的彭永和律师担任该案辩护人。6月10日上午,彭永和去到王默的羁押地江苏淮安市淮安区看守所进行会见,前期过程并无异常,彭永和顺利见到王默,并与王默进行了基本交流和了解。

     

    据了解,王默自4月2日刑满释放后,正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的王默随即又在5月14日遭警方拘捕,罪名为“寻衅滋事罪”。据王默自述,在看守所并无受到特别虐待,不过由于出狱后尚未及时治疗就又被羁押,因此羁押近一个月以来多有困扰和痛苦。不过彭永和律师表示,王默精神尚可,思路比较清晰,信念坚持依旧。

     

    不过,会见尚在中途,正当彭永和律师与王默就案件开始进行讨论时,遭到一旁监视的看守所警员的无故中断,随即王默被带走,会见结束。事后,彭永和律师在向驻所检察官提出控诉后离开看守所。

     

    中午十一点多,刚离开看守所不远的彭永和律师遭到七八个不明身份人员的包围,对方勒令彭律师退出王默案,并以谩骂夹杂警告的言语威胁。来人并以彭律师非法拍摄了视频为由,动手抢夺手机,并趁机推搡殴打,纠缠中彭永和律师受伤。从彭律师事后公开的视频可以看到,其双手手臂被严重抓伤,伤痕明显并有轻微出血。另外彭律师面部亦遭到攻击,对方重拳攻击时致使牙齿受伤,出现疼痛及麻木感。

     

    最后经路人报警后,淮安区河下派出所出警,对彭永和律师的伤情进行了确认,但暂时拒绝出示报案回执,回复称明日再说。直到11日,警方也未给出相应说法。

     

    从淮安警方不顾律师会见程序,粗暴中断会见,带走当事人,以及围殴者勒令彭律师退出王默代理案来看,淮安当局阻止彭律师介入王默案代理是显而易见的。因为行凶者并非社会闲散人员,而是与办理王默案直接相关的执法人员或者办案警方指使的人员,否则不会有勒令退出代理之说。结合淮安警方一再迫使王默接受他们所指派律师代理,而遭到王默一再拒绝的事实,警方千方百计阻扰外面律师介入,以便自身随心所欲罗织罪名构陷王默,就成为了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而彭律师的介入显然影响到淮安警方的图谋,因此彭律师招致淮安警方报复。

     

    当然,在中国大陆,执法部门打击报复律师远非淮安警方开此先河,而是由来已久的现实。因为中共当局从来就没有将律师当作法治建设的应有组成,而是一直将律师视为对外招摇依法治国的装饰、工具,是为公检法服务的,是依附于公检法的。而对于那些执意坚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律师,执法部门就会疯狂报复,残酷打压,进而将这些律师划定成敌对势力,上升到专政高度,予以镇压。709大抓捕就是中共当局全面疯狂针对坚持依法办案律师的镇压。从淮安执法当局对彭律师采取围殴的下作手段来看,中共当局仇视律师,敌视法治,甚至不惜用黑社会方式恐吓报复律师已经日益成为常态。

     

    中共淮安执法当局的行径,严重违反《律师法》“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也违反《宪法》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与自由的相关条款。同时,严重背离中共当局一再对外宣称的依法治国与建设法治社会口号。

     

    因此,民生观察强烈要求:一、中共淮安执法当局立刻停止对律师执业的打压,追究伤害彭永和律师的凶手及其幕后指使者;二、中共当局切实保障律师的执业权,落实司法独立;三、立刻开启旨在保障人权的政治体制改革,兑现依法治国承诺。

     

    民生观察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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