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 休把合法监督污为恶意炒作

    2024年1月25日晚,中国政法大学王涌教授在微博发布打油诗《禁止炒作》:
    禁止炒作

    听说
    你禁止炒作
    只因为你的兄弟被炒死很多

    我困惑很久
    终于破解你的暗语
    你是在禁止监督
    法律赠送给人民的礼物
    却被你偷走

    请收起你的庇护
    你的兄弟在肆无忌惮地裸奔
    而你却捂住
    人民的嘴

    请做一点正事
    别再处心积虑
    玩弄词儿
    悄悄地涂改法律

    如果法律即将死去
    我将为他唱一首挽歌
    那一天,只有哀乐
    再也没有炒作

    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王涌教授这首打油诗是对前一日中共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司法部以及傀儡全国律协所谓的四方会商会议上2023年新上位的中共司法部女部长贺荣所谓“坚决整治(律师)恶意炒作等违法违规行为”之谰言的讽刺。作为官办专业法律院校的教授,公开在微博上发布这首与中共强权争锋相对的打油诗,王涌教授那一刹那显然是豁出去了,显然是对女部长的谰言义愤填膺、怒不可遏。然而,意料之中的,这首打油诗很快就从王涌教授的微博上消失了,原因你懂的,王涌教授毕竟还要吃官办大学教授这碗饭,否则,今朝神彩飞扬的教授明日就可能被开除公职,沦为衣食无着的穷书生。

    2024年1月24日,中共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司法部、傀儡全国律协首次召开所谓的工作交流会商会。会上,曾短暂担任中共司法部长的现中共最高法院院长张军声称,法院的工作离不开广大律师的监督、支持,依法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就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尊重、保护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权利,畅通律师维权渠道,支持律师依法行使权利,促进律师在“抓前端,治未病”中发挥更大作用。

    不同于张军的四平八稳、不疼不痒,当然也是隔靴搔痒,中共最高检察长应勇则露出法盲底色,罔顾律师业的自由职业性质以及所有行业协会的行业内部服务性而非实质的权利主体之属性,妄称律师协会与中共的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一样,都是党领导下的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尽管也冠冕堂皇地宣称最高检将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和促进律师依法执业。

    与应勇相比,法律科班、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在职博士毕业、担任中共法官三十多年的新晋司法部女部长贺荣却宣称要强抓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坚决整治恶意炒作等违法、违规行为。尽管她也惺惺作态地宣称律师是所谓全面依法治国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要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律师职业的良好氛围,要持续推进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落实,为律师依法执业创造良好条件和环境之类大而无当、不知所云、不能落实的空话、废话,尽是中共特有的“要……要……”之类虚与委蛇的套话、官话,全无“怎样要”以及“如未能要该当如何”的实话,而“要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律师职业的良好氛围”更是无聊和无耻的政治正确鬼话,“营造尊重律师职业的良好氛围”哪里是你司法部的职责?“尊重律师职业的良好氛围”又岂是你司法部一家所能“营造”起来的?在公检法遍地腐败、司法举国黑暗、司法不能独立的政治背景下,公检法和整个公权力普遍被人民唾弃、法律被中共及其公检法玩残,律师代理的案件该赢的被中共法院判输、该输的被中共法院判赢、无罪的被中共公检法乱抓乱捕乱判有罪、有罪的却又被中共公检法拒不立案和拒不定罪,律师职业又焉能独善而得到公众的尊重?试看今日中共治下,腐败已深入所有行业的所有层级,还有哪一个行业、哪一个职位,教师、医生、官员,能得到民众的尊重?

    在一大通虚与委蛇的假大空之后,贺荣女部长出于其侥幸爬升其中的特权集团的政治正确本能,立即就抛出了上述“坚决整治恶意炒作等违法、违规行为”之胡言乱语。

    贺荣这番中共特色的政治正确胡言乱语,其本质仍是“文革”时代的政治挂帅,仍是法律虚无主义,仍是列宁和毛太祖所喊叫的无法无天,仍是以中共的保权力、保特权的所谓政治对法律、法治的釜底抽薪式瓦解。这位有着三十多年中共法官经历和在职诉讼法学博士学位的女部长的脑瓜子,与她的已被清洗、在秦城安享残年的前二任傅政华的强权脑瓜子毫无实质差别,她和他都在律师唯一只需服从的法律之上和之外,再拼凑出一个强求律师必须无条件服从的保中共权力和特权的所谓政治。2018年,傅政华凭借“709”大案的“神功”上位中共司法部长后,立即效仿薄熙来重庆唱红歌的笨拙手法,企图靠突出中共所谓的政治来标新立异,彰显自己的“忠诚”,在本属私营行业的律师业大举强推空虚、无聊、自欺欺人的党建,提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全覆盖、全规范、全统领三年目标;2019年6月30日,傅政华在山东青岛大张旗鼓地召开全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先进典型表彰暨经验交流会,凶神恶煞般地叫嚷称,律师业从来不是什么完全市场化的,律师从来就是担负着政治任务的,要理直气壮、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律师工作全面领导,全力实现律师业党建工作全规范等等。

    这个自娱自乐的三年目标并未达成,在中共信誉彻底破产的今天也根本不可能达成,而这个目标的主人傅部长在第三年,2021年10月,已开始向秦城报道了。

    贪腐、冷血的酷吏傅政华被他虚假效忠的体制清洗了,但他为实现自己爬升更高官位的野心而奉行政治挂帅的脑瓜子却被今天仍看似清廉的新上位女部长贺荣所继承。显然,无论已露馅的贪官污吏或表面貌似暂仍清廉的当权者,高举政治挂帅“文革”旗幡、在法律之上另行叠加和凌驾一个死保中共权力和特权的政治,不仅是保官、升官的法宝,而且更是契合了中共体制的皇权专制本性。 贺荣女部长誓言“坚决整治(律师的)恶意炒作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因为她认定所有的“恶意炒作”都是脱离了中共领导之正确轨道的异端、敌对言行,并且凡是被她认定为炒作的言论和行为无不是恶意的、根本没有善意的,并且律师对中共公检法司或任何其他官权的所有批评、揭露、控告无不都是炒作,无不都是恶意的炒作。

    今天的新上位女部长贺荣是这么想的,曾经骄横不可一世的她的前二任傅政华同样是这么想的。何以然?王涌教授答曰“只因为你的兄弟被炒死很多”。傅政华完蛋了,可他的强权、特权、政治凌驾于法律之上以及迫使只应信守法律的律师必须首先屈服于中共保党救党之政治的脑瓜子却正是中共所需要的,于是新上位的贺荣女部长就顺理成章全盘复制傅前部长的僵死脑壳,或许她自己早就形成了与傅前部长一个模子的僵死脑壳。无论是已暴露的傅政华之类的贪官污吏,还是贺荣之类暂未暴露的潜在贪官,在强求民众屈服于中共的保党救党的僵死强权政治这一点上,从来就是绝对统一的,傅政华倒了,傅政华的僵死衣钵还活着。正如2012年中共政法皇帝周永康猖狂叫嚣“维稳就是保卫政权,保卫党,……保卫我们自己、我们的家人和后代”,“全党在维护党的基本利益上是高度团结、高度一致的,党的各级干部可以在任何方面犯错误,决不允许在这个问题上动摇出错,”在维稳也即保政权、保党救党问题上“不要缩手缩脚,不要畏前顾后,不要怕西方说三道四,要有危机感,要有你死我活的思想意识,责任由中央来负。指望我们拱手相让政权是痴心妄想。保住枪杆子,保住政权,我们就是胜利者,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康师傅先傅政华八年走进秦城,但被中共明面上批判的周永康路线不仅仍被傅政华全盘继承,而且也被中共高层暗中认可和推广,因为康师傅对访民等草根的全面镇压深合中共保党救党的急迫需要。

    既然贺荣女部长像其前二任傅政华一样抛出了“恶意炒作”的谬论,则依普世逻辑,自应存在另一种善意炒作即民众的合法监督。然而,这另一种合法炒作在贺荣女部长、在傅政华前部长、在周永康前书记、以及在整个中共那里都是根本不存在的,这就是不同于普世逻辑的中共特有的非人类逻辑。在“中共整体-周永康-傅政华-贺荣”这个一以贯之的中共强权逻辑链条里,判断炒作是恶意还是善意、是炒作还是合法监督的根据,不是炒作是否客观、真实,不是人民是否有权炒作,而是炒作是否曝光了中共及其贪官污吏的丑行、恶行和罪行,是否让中共及其贪官污吏感觉打了他的脸、现了他的丑、丢了他的人,凡是让中共自感打脸、现丑、丢人的炒作统统都是恶意炒作,而所有的炒作无论恶意或善意无不必然使中共及其贪官污吏自感打脸、现丑、丢人,于是炒作就只剩下恶意炒作一种,于是当家作主的人民的正当、合法的监督和批评,即善意的炒作,也一定是恶意炒作,于是贺荣女部长就一定要像傅政华、周永康一样,彻底封锁所有的炒作。贺荣女部长的这个中共强权逻辑,完全源自1957年毛太祖的阳谋反右、把民主人士和知识分子的善意批评和建议污蔑为对中共的猖狂进攻的权力意志。近七十年过去了,中共及其周永康、傅政华、贺荣这样的党官顶着的仍是那颗花岗岩般的太平天国、义和团和斯大林的脑壳,毫无长进,并且先天即被其僵死的意识形态注定着略不可能有实质长进,除非这个僵死的意识形态被彻底打破。

    仅就片面、有限经改以来的四十多年而言,这个“中共整体-周永康-傅政华-贺荣”的逻辑链条还要增加邓小平这个环节,变成“中共整体-邓小平-周永康-傅政华-贺荣”链条,因为第一个强迫法律和律师屈服、听命于中共救党保党之政治的正是邓小平,是邓小平迫使代表着法律的人大委员长万里迫降上海、不对学生运动公开表态不得返京,是邓小平踢开宪法程序、悍然动用几十万大军血洗天安门广场。胡耀邦的三子胡德华对于邓小平和胡耀邦的区别曾有精当的论述:邓小平是要救党,我父亲是要救国。毫无疑问,如果邓小平改开之初即能预见到改开必然导致宪政、民主思想涌进中国并冲击中共一党专制,预见到因吸取他自己的“文革”受害教训而开启的全面立法必然最终制约中共自身,邓小平一定既不会实行有限经改也不会大举立法,还不会公开宣称“可以当律师的,当法官的,学过法律、懂得法律,而且执法公正”的法律专业人员“起码缺一百万”。

    恰如王涌教授所言,贺荣女部长根本不是要整治什么恶意炒作,而仅仅是、不过是要对律师和蒙冤公民彻底禁言,而是要虚构出一个并不存在的所谓“恶意炒作”来对律师、公民的正当、合法监督加以丑化和污名;贺荣女部长的真正目的与傅政华、周永康以及所有暂未暴露的中共贪官污吏一样,就是要掩盖中共及其所有贪官污吏的丑行、恶行和罪行,不仅掩盖反右、饿死数千万人的大饥荒、“文革”、“六四”大屠杀、“709大抓捕”、武汉疫情以及恐吓李文亮医生、聂树斌和呼格吉勒图冤案等等历史罪行,而且掩盖所有正在发生的新的罪行,如徐州铁链女事件、非法刁难实习律师张文鹏取得律师执业证、无耻构陷罪名以非法传唤人权律师隋牧青、野蛮而非法传唤实习律师赵孔亮并给他加带手铐、强行指派占坑法援律师并非法排挤家人自行委托的律师张庆方……,所有这些丑行、恶行、兽行、罪行所涉及的中共贪官污吏、恶吏、酷吏、鹰犬都是贺荣、傅政华、周永康的异父异母兄弟,对所有这些恶行、丑行、兽行、罪行的“恶意炒作”都是一记记响亮的耳光,打在贺荣女部长及其所属的中共权贵集团的脸上,都让贺荣女部长及其所属的中共体制倍感现丑、丢人,贺荣女部长以及中共权贵阶层怎能不恼羞成怒?

    因此,贺荣女部长,休扯什么“恶意炒作”,你不过是企图把律师和公民困死在你的万马齐喑、死气沉沉的囚笼中,以便尔等权贵们可以尽情地无恶不作、可以恣意地炮制冤假错案而已!你以及你所属的中共强权政治当然只会整治被你视为敌对势力的律师,而绝不会整治你们自己以打压、迫害、刁难律师和侵害律师执业权利为能事的公检法。

    在这首打油诗之前,2016年,王涌教授在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典礼上的致辞有以下两段对毕业生的寄语:

    在法大校友中,也有一种人,在社会染缸和国家机器中,随波逐流,迅速堕落。权力在手,肆意滥用,不问法律底线,践踏人权,制造雷洋案式的悲剧,他们是公民的公敌,是母校的耻辱,是你们的对手。
    如果有一天,你无力抵御沉沦,沦为鹰犬,逆行在法治的道路上,母校将会喊你回家——去“抄宪法”。

    贺荣女部长是简称为“法大”的中国政大学的本科生和在职博士,何以竟胆敢把宪法确认的律师和其他所有公民的监督权利污蔑为恶意炒作?按王涌教授的评判,贺荣女部长该算法大的哪类校友?她是否该回家抄写宪法,像当年刘少奇手持宪法文本乞求红卫兵对他手下留情那样?莫非贺荣女部长因是在职读博、精力不济而读书敷衍、学艺不精,博士学位水分太大?莫非中国政法大学的简称应由“法大”改为“权大”、“党大”或“政治大”?

  • “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制造魔幻奇观

    今年2月13日,中共发布《2023中共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即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宣称“守底线、促振兴、强保障”,强调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

    这个所谓的一号文件,核心要义在于文件里连提6次的“粮食安全”4字,代表了党魁习近平对未来执政可能遭遇的风险的态度,即在中国与西方全面交恶的现实及未来趋势下,中共必须做好与西方冷战和备战武统台湾而面对西方禁运断粮等制裁手段的准备。

    习近平治下的中共,直接挑战乃至意图颠覆西方的民主体制,试图重新定义乃至规范中国与世界的关系已是板上钉钉的事。而发动台海战争武统台湾是中共政权领导的“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环,以确保中共基于民族主义的长期执政合法性,更重要的是对习近平来说,在任上收回台湾将是其个人独裁生涯的巅峰,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真正奠基者,这对这位独裁者充满了致命的诱惑力。

    因此,重视自身粮食安全,防止西方禁运断粮制裁成为中共的重要工作,即中共认为的“粮食安全关乎国家命运”。习近平多次在不同场合喊话“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在习近平已成为中共自毛泽东后最有权势的中共领导人的现实下,党魁的喊话就是号令,中共的农业治国政策发生根本性的转变。

    中共“牢牢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的要义,在所谓“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中共在2006年提出“18亿亩耕地红线”的说法,认为这是确保2030年前粮食自给率达到95%以上必须保留的耕地面积。2022年3月6日,习近平在政协会议上称,“中央要和各地签订耕地保护‘军令状’,严格考核、终身追责,确保18亿亩耕地实至名归。”并称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导致了中国在1998年长江大洪水后开始实施的“退耕还林”政策的废弃。中共的“退耕还林”政策为了解决盲目毁林开垦的乱象以及陡坡、沙地耕种所造成的水土流失、洪涝、干旱及沙尘暴等问题,而将种植效率较低的土地陆续停耕,恢复植被。退耕的范围包括水土流失严重和产量低而不稳的坡耕地和沙化耕地。其标准是:山区、丘陵区;水土流失严重,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坡度在6度以上、农民已经承包或延包的坡耕地;平原区;风沙危害严重、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农民已经承包的沙化耕地。

    “退耕还林”政策确实极大地改善了中国的环境。然而,在中共和习近平的野心下,此项中共为数不多的善政之一被迅速废弃。从1998年到2020年,每年聚焦农业问题的中共一号文件都把“退耕还林”挂在要点。但到2022年的一号文件里,就看不到“退耕还林”四字了。而在今年两会后,与“退耕还林”完全相反的“退林还耕”成为官方的重要政治任务而强迫农民执行。

    所谓的“退林还耕”政策,就是对于在耕地种树的农民,政府强迫他们尽快将树砍掉,马上复原耕种粮食。“退林还耕”大面积的毁林砍树,不但把过去三十年退耕还林所积累的生态效益消灭得一干二净,更伤害了无数农民的利益。

    由于中国城镇化、工业化持续深化,越来越多农民在城市里获得就业机会,放弃务农而选择外出打工,造成农村空心化的现象。因此很多农民选择将肥沃的耕地,种上不必费太多精力耕种的经济林木。而经济林木相比粮食能更使农民获得更多收入。“退林还耕”实行的政策是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125元,黄河流域及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90元。还生态林补助期限为8年,还经济林补助期限为5年。这些补偿相比农民在经济林木的收入差距几乎可以忽略,导致农民收入极大受损。

    而由于近年来房地产狂飙,各地政府占用大量耕地开发攫取利益,推动房价畸高不断攀升。在利益驱动下官方不可能让那些已经发展起来的房地产行业将耕地还回来,于是在“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牢牢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的政治任务和指标压力下,各地官方不但违背经济常识、侵犯农民权利“退林还耕”,强行将种殖户、养殖户的种植园、鱼塘、养殖场推平填平改种粮食,拒绝赔偿民众的基本损失,更搞出了“退路还耕,退景还耕”,甚至“水稻上山”、“水泥地上种粮食”等形式主义横行的匪夷所思魔幻现实。

    在云南,农民在山坡上种植的树木被砍伐,官方组织人手在斜坡上种植上水稻,大雨来临时水稻田就被冲毁,只剩下光秃秃的山坡和“水稻上山又下山”的当世奇观;湖南省宁乡市政府组织200多名公务员下田插秧作秀,还派10个摄影拍照宣传,耗时3天花费49万元;福建福州市盖山镇为应付指标压力,拉来几车泥土在停车场直接铺在水泥地上面。覆盖在水泥地上的土层只有薄薄一层,目测不足20厘米厚,然后水泥地上种红薯的奇葩事就这样堂而皇之登场了。

    在抖音上各地网民上传的视频显示,各地不约而同地出现了水泥地上种庄稼、篮球场上种红薯、广场上种芋头、高山辟新田、拆违建填鱼塘拔果树的种种魔幻剧情。还有地方政府干脆在土里插上钢筋,钢筋顶端各钉上石头,让航拍及卫星图看起来,像是插满秧苗的农田。本以为“水稻上山”就已经很扯了,更有“水稻上路”的:把硬化过的路面凿出无数小坑,直接种植水稻。习近平的独裁时代,天大地大,指标最大,一切从实际指标出发。

    五月份,四川省会成都更传出政府斥资高达341亿元人民币打造的环城绿道被“拆绿还耕”,100公里绿道被拆改造成10万亩水稻田,引发舆论哗然。当年斥资341亿兴建,如今又要改回去,这些钱全部都打水漂了,浪费纳税人的金钱和资源。有网民为成都政府算了一笔账,“花了341亿打造的天府绿道公园。这得收多少大米才能回本?作为农盲,我还是上网学习了一下。一亩水稻的利润在770元人民币算是比较高的。在不算地租的情况下。10万亩地一年能赚7700万……嗯,要442.8年才能收回公园成本。”“这没有算复耕的费用,拆迁,养田培肥,引水等等。仅仅就是在正常的稻田上种水稻。就算双季种植,也是同样利润也要2214年。”

    这种“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除了制造出种种魔幻奇观外,并没带来多少粮食增产的效益,反而带来了种种灾害。不说浪费纳税人的金钱和损害农民的利益,不少地方强行毁坏山林开辟梯田,从而导致生态系统被破坏引发土石流等危害。

    “粮食安全”制造出的荒诞现实,其实中共各级大小官员大都清楚,只不过是都揣着明白装糊涂罢了。“粮食安全”是党魁习近平的“亲自决策”、“亲自部署”、“亲自指挥”,作为对未来的“战略部署”和习近平已经紧紧捆绑在一起,质疑“粮食安全”措施就是质疑伟大领袖,任何批评,包括对相关政策引发的沉重代价的质疑,都可能被指“挑战党的核心”。为了维护独裁领袖的政治威信,为了显示中国专制政治体制的优越性,反科学反常识的“退林还耕,退路还耕,退景还耕”、“水稻上山”、“水稻上路”堂而皇之在中国大地上制造出了一幕幕魔幻现实剧。

    “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事实上成了反科学理性、本末倒置、残害生态环境家园的习近平版大跃进。当然和60年前的“大跃进”最大不同的是,当年的“大跃进”尚能利用全民的热情盲目“跃进”,民众都以为皇帝穿上了新装,而习近平版的大跃进只有从官员到民众的瞒、骗、演,大家都知道皇帝没有穿衣服,大家都假装皇帝穿上了新装。

    说到底,其实所谓的粮食安全不是国人的粮食不安全,而是中共的粮食不安全,习近平的粮食不安全。“粮食安全”最后制造的是民众的利益受损,中共的“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才能保持社会大局稳定”最后恰恰造成的是“社会大局不稳定”。

    民生观察 2023年5月18日

  • 王玉文(王藏)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辩护意见

    把写在纸上的权利归还给人民
    ——王玉文(王藏)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辩护意见

    按:这时一份迟到的辩护词,在我得知王玉文、王利芹夫妇被重判后,良知促使我完成作为一名辩护人的职责,这份辩护意见,算是本人对王藏夫妇,对本人律师生涯终止时尚未办结的案件的一点交待。这份辩护词得到了王玉文的另一辩护人张磊律师的大力支持和斧正,在此也向张律师的辛勤付出表达崇高的敬意。本人于2021年1月15日被四川省司法厅吊销律师执业证,彼时本人作为王玉文(王藏)的辩护律师已经查阅了王藏、王利芹夫妇涉嫌“煽颠”案的所有卷宗,并且提前准备好了辩护意见和辩护词初稿,只是在二人案件开庭之前,本人因被吊销执业证无法再以辩护律师的身份出庭为王藏辩护。但是为政治犯的辩护,并不局限于法庭。当时没有公开辩护词,是不想被人贴上“炒作”案件的标签,也希望楚雄方面能在毫无干扰地情况下尽量给王藏一个理想的处理结果,尤其是王利芹,我一再希望法院能对她取保候审,让她回家照顾四个儿女,同时疗养她自己的抑郁症,但是,我的善良和天真并没有换来理想的结果,王藏被重判四年,王利芹被判两年半实刑,这都让我非常难受。尤其是法院竟然对王藏的高贵人格进行抹黑和羞辱,让我不得不公开说几句,王藏在看守所从未认罪,后来警方抓捕了王利芹,王藏出于对妻子的深爱和儿女的担忧,希望王利芹能尽快被取保候审,才不得不对思想进行了一番认识,这些事实在我会见王藏的时候都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在看守所会见的时候,我能感受到王藏的腼腆和谦虚,我现在想说的就是,他可以获罪,但是他的人格和尊严不容贬损和玷污。

    法庭:

    就云南省楚雄州检察院指控王玉文(笔名:王藏)、王利芹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辩护人现发表以下辩护意见。

    辩护人认为王玉文无罪。

    一、辩护意见的法律基础

    首先需要表明的是,辩护人所发表的辩护意见,是建立在《宪法》第三十五条和四十二条的基础之上。其中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辩护意见亦建立在《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九条的基础之上:“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辩护意见同时亦建立在联合国大会1966年12月16日通过并开放给各国签字、批准和加入的《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之上,中国政府于1998年10月5日在联合国总部签署了《公约》,《公约》前文部分载明:“人类一家,对于人人天赋尊严及其平等而且不可割让权利之确认,实系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之基础;确认依据世界人权宣言之昭示,唯有创造环境,使人人除享有经济社会文化权利而外,并得享受公民及政治权利,始克实现自由人类享受公民及政治自由无所恐惧不虞匮乏之理想;鉴于联合国宪章之规定,各国负有义务,必须促进人权及自由之普遍尊重及遵守”。公约第十九条规定:“一、人人有保持意见不受干预之权利。二、人人有发表自由之权利;此种权利包括以语言、文字或出版物、艺术或自己选择之其他方式,不分国界,寻求、接受及传播各种消息及思想之自由。三、本条第二项所载权利之行使,附有特别责任及义务,故得予以某种限制,但此种限制以经法律规定,且为下列各项所必要者为限:(子)尊重他人权利或名誉;(丑)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卫生或风化。”

    此处提到保障国家安全,在《约翰内斯堡关于国家安全、言论自由和获取信息自由原则》中有专门的体现:Ⅱ.对表达自由的限制原则6:可能威胁国家安全的表达在遵循原则15和原则16的前提下,威胁国家安全的表达可受到制裁,只要政府能证明:(1)该表达意图激起即将发生的暴力;(2)该表达有可能会引起这样的暴力;并且(3)在该表达与该暴力的发生或与该暴力发生的可能性之间存在着某种直接且紧迫的联系。原则7:受保障的表达(1)依循原则15和原则16,和平地行使表达自由权不得被视为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或者遭到任何限制或惩罚。对国家安全不应当构成威胁的表达包括但不限于:ⅰ宣扬用非暴力的方式改变政府政策或政府本身;ⅱ对本国民族、国家或国家的象征性标志、本国政府及其机构、本国公职人员、或外国的民族、国家或其象征性标志、外国政府、外国机构或外国公职人员构成批评或侮辱;(2)任何人都不得因为批评或侮辱本国民族、国家或其象征性标志、本国政府及其机构、本国公职人员、或外国民族、国家或其象征性标志、外国政府及其机构以及外国的公职人员而受到惩罚,除非这种批评或侮辱意图在于或者有可能引起即将发生的暴力。

    王玉文作为中国公民,显然享有中国宪法所明确的言论自由的权利。王玉文作为人类的一员,显然也享有国际公约所倡导的言论自由这一基本人权。

    二、起诉书指控王玉文在推特、脸书、自由亚洲电台等媒体上公开发布的言论、接受的采访、发表的文章、发表和转载的诗歌、文章、图片,均是王玉文行使自己言论自由权利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起诉书并没有具体的指控王玉文的哪些言论、文章、诗歌、图片构成犯罪,结合公安“侦查终结报告”所载的王玉文的所谓涉嫌犯罪的事实,可以将指控王玉文的事实行为分为对现实政治的评论、对历史事件的评价、行为艺术和诗歌创作及获奖感言几大部分。以下分述之。

    (一)政治表达和政治评论

    公民进行自由的政治表达和政治评论,属于言论自由权利的一部分。政治表达和政治评论,可能包括对某政党正面的肯定和负面的否定,正面的肯定谓之歌功颂德,负面的否定即是批评,甚至是严厉的批评。如果只能进行正面的肯定和歌功颂德,而不允许进行负面的否定和批评,那就没有了政治表达和政治评论的自由,那就没有了言论自由。我相信没有任何一个有权进行相关解释的人会承认说中国没有言论自由。

    (二)历史评论

    王玉文被指控的一部分文章诗歌内容涉及到对一些历史的评论、评价,历史是已经发生过的事实,是谁都不能否认的确定已经发生的事实,基于该事实基础之上的,个人的认知、情感、好恶、价值观,进而进行历史评价、评论,也是言论自由的一部分。已经发生的历史事实,难道还不允许人评论吗?

    (三)行为艺术

    行为艺术是王玉文所创作的一种艺术作品,是为表达其对社会现象的一种感觉,一种态度,即是揭示其心目中的某种业已存在的社会现象,也是表明自己追求自由的艺术家的艺术思想,可能具有讽刺当今某些社会现象的地方,但这也仅仅是讽刺而已。几乎所有的现实主义文学艺术作品,都具有某种讽刺内容。而讽刺正是一种文学艺术的高超表现手法,是赋予文学艺术作品生命力和艺术价值的重要支撑。

    (四)诗歌创作和获奖感言

    王玉文的诗歌创作和获奖感言,表达的是一个诗人、一个用中文文字书写的人、一个拥有独立精神和自由思想的人的自然情感,是对自己对于文学、文字的深切情感的表达,是一种内心剖白,表达了王玉文所求独立精神和自由思想的精神境界,同时也是一种文学创作和文字运用,是内心思想的表达,是言论自由权利的行使。

    三、诗人爱国,言论无罪

    王玉文是一位诗人、艺术家,诗人和艺术家最为突出的特点就是具有超越常人的丰富的情感和深厚的情怀,具有悲天悯人的人道主义精神,对社会现实具有超常的敏感,对社会不公不义具有强烈的愤怒,这种情感和精神必须借助诗歌、文章和其他艺术作品进行表达,一旦灵感出现,作品就将喷薄而出。而一颗自由的心,追求自由的灵魂,在进行表达时,必须突破一切精神枷锁的束缚,才能创作出真正的好作品。我们在评价本案时,一定要首先注意王玉文的诗人身份。

    当然,辩护人并不是在说诗人就可以违法,辩护人说的是,在对待诗人的言论和作品时,要特别注意保护诗人的言论创作自由。

    在辩护人看来,王玉文是一位继承了屈原、杜甫、苏轼、陆游、文天祥等伟大的爱国爱民诗人的精神衣钵的当代诗人,其具有“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国家成败吾岂敢,色难腥腐餐枫香”、“位卑未敢忘忧国,事定犹须待阖棺”、“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一点浩然气,千里快哉风”、“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忧国忧民的内在精神气质。

    正是因为极度的忧国忧民,怀着对国家和民族以及人民的深切情感,王玉文才写下了、创作了、发表了他那一以贯之的大量作品。司法部门,不能鸡蛋里面挑骨头,从王玉文发表的海量的文字、诗歌作品中挑出十来篇认为有问题的,就指控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四、王玉文没有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的主观故意

    《刑法》第105条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必须是故意犯罪,也就是说刑法条文要求行为人必须具有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的主观故意,才有可能构成此罪名。如果没有此主观故意,即不可能构成此罪名。

    而在案证据显示,主要是王玉文的供述与辩解笔录,显示王玉文并无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的主观故意,包括公安部门的“侦查终结报告”中大量引用了王玉文供述与辩解笔录中对于被指控行为的解释,其中表现得非常清楚明了,王玉文仅仅就是为了表达自己心中的想法、观点和思想,没有任何鼓动或者煽动他人的意思,他在表达自己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哪怕一丁点要煽动他人如何“颠覆”的想法。

    同时,也没有任何一份证据证明有任何人受到了王玉文的煽动从而产生了要颠覆国家政权的愿望,或者产生了要颠覆国家政权的行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一点。

    那么,很显然,王玉文就不可能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五、王玉文没有实施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指控其涉案行为均应以言论自由而非犯罪评价之

    前已经述及,此再详论:

    (一)在自由亚洲电台采访对于“微博停于建嵘等50个头部号”问题时的评论。

    王玉文认为这是国家机器对言论自由的一种压制。这是王玉文对于此事的一种认识和看法。一个事件发生,有人赞成,有人反对,有人歌颂,有人批评,这都是正常现象,也应该是一个正常社会的正常现象,如果一个社会只允许有一个声音,那就真正是王玉文在供述与辩解中所说的“因表达自己的看法,最后被抓被判刑,在古代叫文字狱,在当代叫因言获罪”了。

    (二)转发香港何诗韵的视频以及连环蒙嘴的行为艺术。

    何诗韵的视频是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开会时向全世界公开发表的,王玉文转发一下,怎么就构成犯罪了呢?如果王玉文仅仅转发一下就构成犯罪,那是不是可以认为堂堂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开了一个颠覆中国国家政权的会?全世界说都可以,自己的公民转发一下就不行?这是什么心态?

    行为艺术所表达的也只是一种感想,一种王玉文自己的感受,他只是把自己的这种感受表达出来,别人可以认同他的,也可以反对他的,也可以无视他的这种感受,通过艺术作品表达感受,是典型的言论自由,不可能是犯罪。

    (三)对多地挂毛泽东像的评论。

    采访内容表达的是王玉文对社会政治形势的一种个人感受,别人可以认同,也可以不认同,一个人发表一下对于社会形势的个人观察,是无可厚非的言论自由。

    (四)对反腐的政治评论。

    这是王玉文个人根据自己的观察,对中国施行的一项政策的政治评论,既然是评论,站在不同的角度,只然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可以是赞同性评论,也可以是否定性评论,并无对错可言,即便是错误,那也是言论自由的范围。如果一项政策的施行,只允许所有人说好好好,完全不允许有不同的声音,那还有什么言论自由可言呢?

    (五)转推网民阮杰关于共产党与国民党比较的内容;转推网民辛灏年的关于马列中国的推文。

    首先,转推并不等于完全的认同。网民阮杰、辛灏年的观点并不等同于王玉文的观点。

    其次,对他人观点的部分认同,并不代表王玉文发表了他所认同的观点。

    第三,以于政党历史的看法,属于历史评论,属于言论自由。

    (六)转推“纽约时报中文网”关于洪振快观点的推文

    据辩护人了解,发表此观点的纽约时报的任何人、以及洪振快本人,没有因为此观点的发表而受到任何中国司法部门的司法追究,那么,为何王玉文转发就构成犯罪了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和原则到哪里去了?或者,此观点根本就不可能构成任何犯罪,所以纽约时报的任何人和洪振快都才没有受到追究,但是为了要惩治王玉文,而将本来不可能构成犯罪的事情,在王玉文仅仅只是转发的情况下,将王玉文强行入罪。

    (七)“用自由之血光照苦难”。

    这一诗句与屈原的“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打通了精神连接,正是在这里,王玉文穿越两千余年的历史,从精神脉络上承接了伟大的爱国诗人屈原的忧思。

    (八)诗歌《七律中秋抒怀》(外二首)。

    标题都说了,这是抒怀。抒发个人情怀而已。

    (九)《我所了解的隋牧青律师》及外界对王玉文诗歌的解读。

    《我所了解的隋牧青律师》一文,是王利芹、王玉文二人对于其受困之时援手帮助他们的隋牧青律师在遭到困难时的一种舆论上的投桃报李,其内容完全属实,并无任何虚构,这样的一篇文章,怎么可能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简直是岂有此理。

    而外界对于王藏诗歌的解读,那是外界其他人的事情,和王玉文有什么关系?他自己整理收藏,又没有公开发表,怎么可能是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实行行为?他都没有公开,何来煽动?

    (十)声援支持香港“占中”活动光头打伞照片。

    此一节事实,根本就不需要再在此案中进行讨论,因为此节事实,已经由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在2015年对王玉文的不起诉决定书里认定处理完毕:那就是,根本不构成犯罪。

    六、在用是否涉嫌犯罪来评价言论时,要特别注意宪法的优先位阶

    王玉文被指控的涉案事实,全部都是广义上的言论。特别是言论中对共产党和政府的批评部分。起诉书中的用词是“污蔑、攻击党和政府、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虽然辩护人并不认同起诉书中所使用的“污蔑、攻击”之词语定性,但是在此也需要提请法庭注意,所谓“污蔑、攻击”,与“批评”其实是非常之接近的,对于同样的词语,可能不同的人的感受是不一样的,“尖锐的批评”在有雅量的人那里,产生的后果可能就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而到了没有雅量的人那里,可能就成了“攻击、污蔑、打倒”。“对中国共产党而言,要容得下尖锐批评,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党外人士而言,要敢于讲真话,敢于讲逆耳之言,真实反映群众心声,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犹在耳,怎么能说一套,做一套呢?什么叫“尖锐的批评”?就是可能是激烈的甚至极端的批评言辞,就是让你听着不舒服甚至是很不舒服的否定性评价。辩护人认为起诉指控的王玉文的言论、文章、诗歌、行为艺术作品,全部可以归结到“尖锐的批评”的范畴。希望司法机关能够贯彻落实良性互动的司法政策,充分保障王玉文的批评权。

    在本案的各种考量因素中,除了执政党应当有容忍尖锐批评声音的雅量之外,我们应当特别注意到《宪法》的最根本的优先位阶,而其中明载的对于言论自由的保障,则从法理上、从法律方法上,要求司法机构在评价言论所涉及的违法犯罪行为时,要特别考虑到言论自由的优先地位,一定要避免将行使言论自由的行为,拨高成为煽动性犯罪,一定要避免将公民行使批评权利的行为,凑数为攻击污蔑的性质。因为,如果不优先保障言论自由,如果轻易就将言论入罪,则极容易导致中国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受到普遍的侵害、减损,甚至是消灭。神州大地,古有文字狱,“文革”中有思想罪,在人类已经发展到了21世纪二十年代了的今天,司法机构在因言治罪时,请一定要慎之又慎。否则,因这样的判决所具有的普遍引导和示范效应,将产生钳制人们言论自由的结果,将使得人人噤若寒蝉,社会道路以目。我们难道希望出现这样的一个社会和如此“复古”的一种局面吗?

    司法的判决,应当给权利以保障,特别是给宪法权利以充分的保障,通过判决倡导人们言论自由的权利,而不是钳制人口,禁錮人心。如果一项权利需要人们极度小心翼翼才能够行使,那实质上人们根本就不享有那项权利。言论自由也是这样,如果人们在行使言论自由权利之前,需要小心翼翼、再三自我审查,说出口的话,写出来的文字,创作的作品,才不会遭到法律的压制打击,那么,人们其实就根本没有了言论自由。

    没有人希望自己生活在没有言论自由的地方。

    请用王玉文、王利芹的无罪判决,告诉中国人,告诉全世界:中国人有言论自由!

    谢谢。

    王玉文的辩护人:卢思位
    二0二0年底初稿于成都

  • 上海基层人员把控销售渠道赚取黑心钱

    【民生观察2022年5月22日消息】近日,一工厂老板曝光上海疫情封控期间,物资销售渠道被上海一些基层社区人员把控,包括居委会、志愿者、甚至是物业保安,这些人利用手中的权利,从中间分一杯羹,赚取黑心钱。

    据网友“驭风飞翔的鱼”发帖说,他是上海一家工厂的老板,工厂主要是生产酒店的布草。工厂有三十多个工人,从2018年开始,始终是一个菜店的老板给他工厂提供米面粮油肉菜等生活物资。因为都比较熟了,菜店老板给的价格也很不错,不说特别优惠,至少不比市面上其它的供应商高,就这样合作到了现在,除了春节那一个月,其它时间在该老板店里的采购量一个月大概就是2万块钱左右。

    因为疫情原因,2022年3月12号工厂停工,工人没活干,因担心传染所以没让工人出去。一是担心疫情的传染,二是担心万一工人被感染了在工厂宿舍里传播,三是工人如果出问题到时候没办法复工会有很大的损失。现在回想,他那时候的决定也是很对的。

    但工人在厂里,一日三餐还是要吃的,菜店也依然给工厂送菜,价格也一直没有变化,直到3月27号政府宣布浦东浦西“鸳鸯锅式封控。

    “驭风飞翔的鱼”说:“3月28号一早菜店老板就给我打电话,他早上去批发市场进货的时候,所有菜批发价都涨了,问我怎么办,我还说没事,你也该涨就涨。于是当天给我送菜的时候开的单子上就从平时的六七百一下子到了九百多。到4月1号的当天早上,他又给我打电话,满是歉意的说,老板,对不起,今天菜价涨得有点儿多,我把进货价发给你看看,你平时要的量现在估计得两千块了。我能咋办?三十多个工人不能饿着啊,涨价也得买啊。于是两千左右一天的菜钱从4月1号开始一直送到了4月26号。”

    “4月26号当天菜店老板给我打电话,说老板,这下你可以省不少钱了,菜的批发价降了不少了,又把批发的单子发给我,果然菜价平均降了30%左右,于是4月26号开始到现在,工厂每天的菜钱大概在一千二三百左右。”

    “驭风飞翔的鱼”表示,在上海封控的这两个月内,因结算的事情他与菜店老板打了不少电话,菜店老板向他透露了如下一些情况:

    1、他们去批发菜的几个地方,菜的源头进价没有涨,但是进市场的时候要交一笔费用,不交就以防疫为借口,菜进不去市场,这个费用菜贩子肯定是要加到批发价里的。

    2、原来是他们自己开个面包车就能去进菜,现在不行,你得找有证的车才能在路上跑,才能跨过一些区域拿菜,这个车用一次可不便宜,用车成本肯定要加到菜价里。

    3、疫情期间价格虽然高,但是蔬菜销售渠道被一些基层的社区人员把控,包括居委会、志愿者、甚至是物业保安,这些人也要从中间分一杯羹,这个成本也要算到菜价里。

    4、因为3的原因,进来的菜不是当天进货当天就能卖掉,往往需要团长或者居委会把订货单发给他,他才能照着单子配货,销售价格虽然高了,损耗也高了。这部分成本也要摊到菜价里。

    5、居民买到手的菜价是平时的2倍、3倍甚至5倍,但是刨掉层层加码的钱,刨掉损耗的成本,真正到他手里的净利润不到20%,而没有疫情之前他的净利润起码是30%以上,而那每个环节上分一杯羹的人却一毛钱成本没有,还不用付出劳动,挣的却比他还多。但是他也没办法,疫情期间他还能挣到钱已经算是不错了。

    “驭风飞翔的鱼”表示:“所以你看,当每一个基层的人都借着疫情管控之势,顺便尝到了权利真的可以换到金钱的甜头时,而且我上面说的这个现象对于上海目前来说,已经是所有基层管理人员的普遍现象了的时候,没有人会甘心主动放弃这块利益的。”

  • 福州冤民张秀萍再到省高法院上访

    【民生观察2021年10月15日消息】2021年10月15日张秀萍拖着久病嶙峋瘦骨疲惫不堪的身躯再次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访,要求高院责令福州市鼓楼区法院依法将判决她胜诉的10万元欠款立即执行归还,以用来挽救其生命及健康。

    2014年11月张秀萍鉴于好友介绍认识了陈子成和范榕华夫妻,在好友和陈子成夫妻一再要求下,于11月26日向陈子成转账20万元作为借款。双方制作了书面借款借据,月利率1.2%。至2016年6月时,陈子成按借据规定向张秀萍偿还10万本金和利息,并重新签订续借10万元借据,约定月利息为1.2%。

    2018年9月初,陈子成因为生意失败,造成资金紧张困难。张秀萍得知消息后,与陈子成夫妻口头达成共识,即于近期内返还张秀萍本金10万元即可,利息免还。但就在9月12日,张秀萍因为福州鞭炮案莫名其妙被抓,又被关押了一个月。待出来时张秀萍遭迫害后的健康每况愈下,体弱多病,身体嶙峋瘦骨,经常吐血,急需用钱住院救治。于是因官司造成手头拮据的张秀萍马上就找陈子成夫妻要钱,但当时陈子成夫妻以“生意破产”为由拒绝退款。

    张秀萍与对方艰难交涉了一年多无果,迫于无奈于2020年5月初只得将陈子成夫妻告上法庭。福州市鼓楼区法院受理了案件,并于2020年9月8日作出(2020)闽0102民初4941号民事判决:陈子成、范榕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张秀萍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并支付利息。

    之后,张秀萍就手持法院的判决书向陈子成夫妻要求还钱,但令人难以置信的是陈子成夫妻双双都立马变脸嚣张地说:你既然把这事告上了法庭,那你就去法院拿钱,我们财产有的是,有钱情愿拿给法院法官做关系,也不会还给你!

    果不其然,张秀萍随后多次向福州市鼓楼区法院要求强制执行,可又经过一年多的维权,始终杳无音信。后来,倒是好友告诉张秀萍真相,原来是鼓楼区法院执行庭庭长在幕后故意阻挠,并且帮助陈子成夫妻暗中转移土地、房屋等财产。

    张秀萍长久以来就是为了房子拆迁事宜不断上访维权,屡受当地政府及黑司法迫害。张秀萍于2011年8月至2012年8月被劳教一年,2017年3月因福州大抓捕一案被判刑1年半,2018年9月因福州鞭炮案被关1个月,行政拘留次数更是不计其数。鉴于张秀萍频频遭迫害坐牢,身体不堪折磨和虐待,已不成人形。
    现如今张秀萍只得天天拖着皮包骨头的身躯到处上访,求爷爷告奶奶要求鼓楼区法院强制执行,帮她要回救命的钱。2021年10月15日张秀萍拖着久病嶙峋瘦骨疲惫不堪的身躯再次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访,要求高院责令福州市鼓楼区法院依法将判决她胜诉的10万元欠款立即执行归还,以用来挽救其生命及健康。

    2014年11月张秀萍鉴于好友介绍认识了陈子成和范榕华夫妻,在好友和陈子成夫妻一再要求下,于11月26日向陈子成转账20万元作为借款。双方制作了书面借款借据,月利率1.2%。至2016年6月时,陈子成按借据规定向张秀萍偿还10万本金和利息,并重新签订续借10万元借据,约定月利息为1.2%。

    2018年9月初,陈子成因为生意失败,造成资金紧张困难。张秀萍得知消息后,与陈子成夫妻口头达成共识,即于近期内返还张秀萍本金10万元即可,利息免还。但就在9月12日,张秀萍因为福州鞭炮案莫名其妙被抓,又被关押了一个月。待出来时张秀萍遭迫害后的健康每况愈下,体弱多病,身体嶙峋瘦骨,经常吐血,急需用钱住院救治。于是因官司造成手头拮据的张秀萍马上就找陈子成夫妻要钱,但当时陈子成夫妻以“生意破产”为由拒绝退款。

    张秀萍与对方艰难交涉了一年多无果,迫于无奈于2020年5月初只得将陈子成夫妻告上法庭。福州市鼓楼区法院受理了案件,并于2020年9月8日作出(2020)闽0102民初4941号民事判决:陈子成、范榕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张秀萍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并支付利息。

    之后,张秀萍就手持法院的判决书向陈子成夫妻要求还钱,但令人难以置信的是陈子成夫妻双双都立马变脸嚣张地说:你既然把这事告上了法庭,那你就去法院拿钱,我们财产有的是,有钱情愿拿给法院法官做关系,也不会还给你!

    果不其然,张秀萍随后多次向福州市鼓楼区法院要求强制执行,可又经过一年多的维权,始终杳无音信。后来,倒是好友告诉张秀萍真相,原来是鼓楼区法院执行庭庭长在幕后故意阻挠,并且帮助陈子成夫妻暗中转移土地、房屋等财产。

    张秀萍长久以来就是为了房子拆迁事宜不断上访维权,屡受当地政府及黑司法迫害。张秀萍于2011年8月至2012年8月被劳教一年,2017年3月因福州大抓捕一案被判刑1年半,2018年9月因福州鞭炮案被关1个月,行政拘留次数更是不计其数。鉴于张秀萍频频遭迫害坐牢,身体不堪折磨和虐待,已不成人形。
    现如今张秀萍只得天天拖着皮包骨头的身躯到处上访,求爷爷告奶奶要求鼓楼区法院强制执行,帮她要回救命的钱。

  • 公检法如果要对人民审查,可以把任何人推上法庭

    ——张展案庭审辩论阶段·辩护律师部分口头发言

    审判长、审判员: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接受张展家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辩护人。发表如下辩论意见:

    公诉人公诉意见认为张展编造虚假信息,但是张展具体说了什么?如何编造?哪里有受众众多,哪里有影响恶劣?都没有举证和证明。

    一个人冒着被烈性传染病感染的风险跑到武汉,除非是头脑发热,否则是多么了不起的人。

    张展在今年2月初冒着被新冠病毒感染的风险抵达武汉。

    而在今年1月21日封城前几个小时,几十万人逃离武汉,张展是个真正的在灾难中逆向而行的人。

    这体现了她对社会的责任和担当,对普通老百姓的悲天悯人的情怀。还有因信仰基督教带来的救世使命。

    社会之所以需要媒体,正是因为人有所局限,眼不能至脚不能到。前方有灾难,可以及时避开;灾难过后,可以及时救援。这都需要媒体的报道。

    武汉有个叫方方的作家因禁足不能出门,主要通过耳朵听到或者眼看新闻,包括前线医生告知或者其亲友讲述,形成日记发表后引起广泛关注。

    方方以文字记录历史。

    张展以视频记录历史。

    基督徒张展真正的是亲临武汉疫情一线,医院、殡仪馆、墓园、新冠病毒患者家里,还有面对那些失业和生计无着的人,还有那些歇业的店铺。都是亲自访谈,如果有编造虚假信息,那也要去和被访谈对象核实,问他们为什么这样说?虽然张展有很多个人不同观点,但在事实方面往往并不是她的个人陈述。

    公诉人在举证中就证人证言以外仅念证据名称,关于张展微信文章和文字内容不宣读,关于指控的张展发布到YouTube上的视频不播放,那张展到底做了什么,被指控编造虚假信息呢?

    我们中国大陆人通常看不到海外媒体,下不了海外社交软件,如何去关注了解张展发布的视频和信息,如何能受众众多、影响恶劣?反而是她被抓之后才引起关注的上升。

    (辩护人在质证阶段表示:如果公诉人不展示证据,不宣读文字不播放视频,不证明张展做过什么事,说过什么话,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就应该当庭放人。)

    就公诉人在证人证言中提到的相关信息,比如核酸检测费用方面。

    在今年五月中旬武汉的核酸检测中有一次社区全面大检查,的确是免费的,但开始施行的时候,张展已经被抓了。而在之前,在武汉做核酸检测是有价格和费用的。包括我们律师经常出差需要进行核酸检测,每次也是自费。如果武汉都是免费,武汉周边的人的人难道不来武汉享受免费待遇吗?

    在电子数据证据中,关于武汉某社区蔬菜质量、张展所住小区门口迷彩服是否为武警,以及武汉某小区居民评价社区发放物资情况,都有相应视频可以播放和辨认,反而能证明张展没有编造虚假信息。

    武汉卫健委和央视等媒体在疫情初期说不存在持续人传人,但不久他们改变报道口径,他们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李文亮医生被训诫,又被纠正,那些报道他和其他七位人士传谣的媒体或记者被追究责任了吗?

    如果一个人的言论要被审查,那他敢开口说话吗?我们国家的法律是,如果一个人的言论不存在侮辱、诽谤、诬陷,或者涉及泄漏国家秘密,那么他的言论就应该受法律保护。我们国家也并没有建立专门的谣言审查机构,那么如何鉴定张展的言论是谣言呢?那些侦查人员说她发布的消息是谣言。侦查人员有证明这些是谣言吗?侦查人员有权力认定谣言吗?

    (辩护人试图说明涉及寻衅滋事的司法解释和刑法、立法法冲突,被审判长打断。)

    请公诉人、审判员好好读一读案卷中张展的微信文章和社会评论,她是抱着对社会底层人民多深的爱和悲悯来了解每个普通人的辛酸,试图去帮助那些需要被帮助的人。

    李克强总理说:“人民说真话,我们才能出实策”。若不了解老百姓的需求,政府如何提供公共服务。我们知道,政府应当是为人民服务的,人民不是为政府服务的。

    最后恳请法庭依法审理,摒除法外因素,判处张展无罪。并且当庭释放。

    (以上凭记忆整理。以庭审录音为准。)

    张展的辩护人:张科科律师

    2021年1月1日

  • 错把投诉索赔当恶势力温州乐清将错就错

    【民生观察2020年10月5日消息】90后广东张志华,2017年开始,在淘宝购买47家疑未有“CCC”认证产品和2家疑使用极限用词产品,向市监局投诉索赔。

    商家应市监局要求,主动联系张志华,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张志华共获赔14.37万元,平均每家获得2933元赔偿金,同时放弃每家4000元行政奖励期待值和1500元民事赔偿。后乐清市监局把张志华当作黑恶势力上报,张志华遂于2020年被抓捕。

    虽然解除了对张志华黑恶势力的定性,但乐清检察院将错就错,仍把该案当普通刑事案件起诉,企图枉判未有背景的遥远方农民,规避自已责任追究。

    深圳陈书伟称,“我以十六年的消费维权经验和人格担保,张志华索赔全程合法、合政策、合理、合情,具有正当请求权基础且符合社会通常观念;张志华没有主观非法占有目的,没有丝毫的威胁手段;商家是收到投诉之后而支付价款,并非恐惧。张志华在该案中不仅不符合敲诈勒索罪构成要件,而且起到净化市场的公益作用。大量案件对张志华类型行为已定性无罪。报复张志华的行为,须被全社会谴责!”

    维权人士倡议:
    1.全社会都通过转发等扩散方式关注张志华案,强烈谴责乐清逆法治潮流行径;
    2.心怀同情、悲悯之佛心。“雪崩之下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我们仅仅是乐清式邪恶下的幸运儿;
    3.参与围观张志华冤案2020年10月20日上午9:20在乐清法院第二庭的开庭;
    4、多个维权者出力请有影响力人士点评和媒介关注报道。

  • 肖太太要打官司 四

    我成功的把火力吸引过来了,以前他们都是重点跟肖弟兄,现在都来跟着我了。说不定哪天我就突然消失了也是有可能,以此为证!是的,从12.九至今换了无数人,唯一一直参与的是叶乃斌,其实刚开始我们处得还是不错的,有聊天,有时候帮我抬婴儿车带娃,他就是一个非常普通的人,他说这份工作我不做,别人也会来做。他非常尽忠职守,举个例子吧:有一次我去一个基督徒朋友家里玩,他护送我上门,还要问下主人里面有没有别人,到了时间他着急了就来敲门催我回家。因为我不想连累朋友,我都忍了。

    我其实也不算恨他,我是对他后面那双看不见的手愤怒,他们是属魔鬼的,千方百计阻止我们成都秋雨圣约教会的基督徒团契、聚会,恨不得把基督信仰从我们脑子里抽空。据说成都离婚率最高,但是我们的基督信仰最重视家庭,养育敬虔的儿女,离婚的夫妻很少。我们按照上帝的话语生活,学习《圣经》,感恩、赞美、认罪、悔改,靠着耶稣基督竭力追求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一个真正重生的基督徒是一个社区的祝福,一个真教会是一座城市和国家的祝福。但是,他们偏偏要偏行己路,自己制造不稳定,让我们这些基督徒流离飘荡在地上。但我们凡事不怕敌人的惊吓,这是证明他们沉沦,我们得救都是出于神。因为我们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并要为他受苦。(腓立比书1:28-29)

    我觉得我真的被“维稳”,被洗脑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警察们都说我们是保护你;为了娃娃;又没有伤害你对你造成影响;算了吧,你们弄不过的……所以他们名正言顺的要强制上你打的车,即使跟在后面也要你出行前告知去哪里,穿件秋雨会友标志衣服也要换下没收等等。言下之意是如果我们不听招呼,没有他们的保护就可能不是这个待遇了。确实,我们可能会像李成菊姊妹那样被拘留两个15天,还不老实再偷偷行政拘留30天!虽然是自己的房子,都有可能被土匪们叫嚣着不要待在我们小区,就像王军弟兄双飞姊妹家一样!我们的权利被他们一点点的吞吃,敌我双方试探、拉扯、你三我七,你六我四,你进我退,我们和这些基层维稳人员的关系十分微妙。我们的王怡牧师和覃德富长老用坐牢,用毫不妥协,退无可退,用不上诉,用为主受苦的基督信仰来见证了他们的只手伸天,无法无天!

    肖太太12.9以前没有进过衙门,从没有打过官司,借此机会在顾问的指导下操练一下法律知识,对我们和警察都有益处,今天好戏又开场了……

    1.上午10:32我打了110,询问我4月8号府南派出所那个胡姓接待警察的投诉进度,投诉他没有按我的要求做笔录,没有任何作为。府南派出所回电,会向领导反映。

    2.下午3:00我带两娃出门玩,正好是那天同样的两个人跟踪,我打110,110到场,在现场拿着接警记录本子询问了我的名字和电话及身份证号码,然后说他核实了他们的身份,却没有做任何他们的记录,也没有告知我他们的身份。警察说看不出他们伤害我的行为,我激烈的一番回合,要求去派出所做笔录,口头答应。没有把我们一车坐下,说坐不下,等会会接他们,后来到场的只有一个人。

    3.到了府南派出所,接待老熟人警官扯了一通有的没的,说他们没有伤害你们。我弟兄说有没有受伤害不是你们说了算,是我们说了算,而且我还有大量的视频证据。别人看都不看的,当然了,我也怕他们抢了我手机,还不给我扣押物品清单。我们从他口中得知跟踪人员是府南街道办事处的,说他们是政府人员,就算了嘛。副所长也来了,去一边打电话请示领导我们的笔录能不能做。弟兄说:“能不能做笔录是法律说了算,不是领导说了算!”他们商量的结果是:金警官拒绝做笔录。我说那我不要求做笔录,按照110接警程序你需要把他们俩的名字、地址、身份证记录在那里就可以了,也拒绝。我说那我只好投诉你了。

    4.我在派出所打了110,当场投诉敬警官,他自己在旁边主动报了警号,我投诉他没有完成110最起码的接警文字记录,要求督察到现场。顺便询问了110的工号8425。

    5.一会督察打电话来了,我说我有证据,他也大意是大路那么宽,各走各的;没有对我够成人身伤害;没有影响我的生活云云。听我说跟了我480天,马上说那我管不了,并拒绝到现场。

    6.110继续投诉督察,要求到现场,回答说再通知。

    7.等了30分钟继续110,要求督察到场,同时询问接警单号,说让我问派出所要。挂了电话我问府南派出所要,他们说这个东西不能给,你可以请律师。

    8.等了20分钟继续110,询问督察什么时候到场,让我继续等。同时询问工号9027接警单号,沉默了好久后说这个不能告诉。让我问派出所要。

    9.我继续打110投诉110工号9027,说她不给我提供接警单号,她表示这个有保密原则不能提供;而且他们不能要求督察来,没有这个权利,要投诉督察让我打12389。

    10.我打12389,下班了,而且我想起没有问督察名字。

    总之我在派出所旁边打了无数个110,我自己都昏了,我把我当投的诉都投尽了,然后回家,经过门卫室,那两个跟踪的人坐在里面。什么叫伸冤无门,踢皮球?猫玩老鼠?什么叫做恶人人有份?今天这一仗算是见识了。

    12.9以来教会两三百号人少者也被强制做了不下400多次的笔录了吧?我现在主动要求做个笔
    录就这么难?为什么他们千方百计不做笔录?怕什么?没事,操练的时间机会多的是!

    主啊,求你让所有这些自觉不自觉作恶的人都能够认罪悔改,能够热心的为公民做事而不是为领导做事,求主你带领我这个诉讼前面的路程,为我想打的这个官司打开突破口!也求主预备勇敢智慧的律师,奉主耶稣基督的名求,阿们!

    肖太太(陈艳姊妹)
    2020年4月11日晚

  • 漫话人权·把推特管起来

    编按:据多名推特网友爆料,最近公安部统一部署,大面积约谈中文推友,其中一些人甚至被行政拘留或逮捕,更多人被要求删推,显示当局试图严控网络言论的行动再次升级。

  • 漫话人权·把推特管起来

    编按:据多名推特网友爆料,最近公安部统一部署,大面积约谈中文推友,其中一些人甚至被行政拘留或逮捕,更多人被要求删推,显示当局试图严控网络言论的行动再次升级。

Are you sure want to unlock this post?
Unlock left : 0
Are you sure want to cancel subscri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