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沂水君达食品厂在与政府达不成拆迁协议的情况下,政府把该业主诉到法院。法院无视事实,一审判该业主败诉,该业主提起上诉。
就在上诉还没得出判决的过程中,2014年12月29日,沂水县政府组织警力、政府官员、社会人员400人左右,进行了强拆。这个企业瞬间成为废墟。
法律是儿戏???
当事人对此向相关部门反映、控告,被置之不理!
政府是欺负百姓的机构???
沂水君达食品厂业主刘道成
电话:13954916193
2015-1-19
以下是强拆现场:

山东沂水君达食品厂在与政府达不成拆迁协议的情况下,政府把该业主诉到法院。法院无视事实,一审判该业主败诉,该业主提起上诉。
就在上诉还没得出判决的过程中,2014年12月29日,沂水县政府组织警力、政府官员、社会人员400人左右,进行了强拆。这个企业瞬间成为废墟。
法律是儿戏???
当事人对此向相关部门反映、控告,被置之不理!
政府是欺负百姓的机构???
沂水君达食品厂业主刘道成
电话:13954916193
2015-1-19
以下是强拆现场:

(一)事实与经过
我是一名工商业经营个体业主,曾于1995年购买该处房产,有合法的合同并有枣庄市市中区司法局公证处的公证书,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所有权证,有我自营的工商、税务相关部门核发的经营执照和手续。由于市中区青檀北路扩宽,正好占用我房,市中区和齐村镇二级政府,在一未有合法的征地的手续、二未有履行征地拆迁公告程序,更未有相关的合理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补偿标准是按2008枣价费发[2008]第164号文的标准,眼下物价飞涨,赔偿远低于我房子的价格悬殊太大,使我难人接受。在未达成协议一致的情况下,于2013年4月22号早8点,市中区和齐村镇二级政府人员带领区公安局30人、区城管180人、执法人员50人、救护车两辆、消防车两辆、警车两辆,采取突然袭击,称将南北路口戒严、各路口封闭,并由专人制止人员入内,以免防止拍照或录像取证“拆迁方案书”明 确明文制定了将该项工作分到几人负责,各项工作分工明确并有“拆迁方案书”为证据,(该“拆迁方案书”是从参于这次违法暴力强拆行动中的一名同情我家遭遇和不幸而偷偷向我家提供的,他再三叮嘱一定要为他“保密”)。他们强行将我家老小9口人(上有白发老人,下有一岁幼儿)对其野蛮踢打、绑架,拉到20里以外,一人关一间屋,五六个人看管一个人,强行非法拘禁,从8点到夜12点时间长达十六个小时才放回,他们对我家人拳打脚踢,一粒米一滴水未进,孩子哭老人掉泪,等到夜十二点我们全家人被放回家一看,我的五金交电建材商品和商店,我的金属制作车间均被已一无所有,铲为平地……
(二)如此遭遇,泣血流泪
我家祖辈都是以做生意维持生计,开店卖五金建材、电料工具等商品和金属制作间的电焊、切割及水电安装全部机械设备设施,均被砸光、抢光、卖光,我家直接经济损失达158万之多……我已面临倾家荡产!
我是一个遵纪守法合法经营的公民,对政府修路拓宽,改善交通拥堵完全支持配合。我们一未无理取闹,二未过分要求,只想希望得到公平合理对待,要求合理补偿,请求对我正在正常经营的五金建材门市和五金加工车间,可否异地同样面积安置土地,一点也不过分和不当,况且,政府应给我们公示告知,再进行对话协商,然而,却无法无天,为所欲为,采取突然袭击,实施土匪暴徒行径,打、砸、抢三光政策,手段恶劣之极,竟于光天化日之下,无视党纪国法,岂不是和习主席在十八大所讲:“改善民生,以实际行动和成效取信于民……”相对抗。国家三令五申,强令禁止强行拆迁已列入法律范围。然而,我们枣庄市市中区和齐村镇两级政府却如此明目张胆胡作非为,在场围观群众无不气愤,都说和当年的土匪、强盗、日本鬼子又能有何区别……。此事件成为街头巷尾,百姓热门话题……。
从此我家老人精神恍惚,妻儿幼孙哭喊。我们无时不处在血腥风雨、恐吓威胁,绝望挣扎之中……。
(三)上访路漫漫、推倭无人管……
该事件的发生至今已近一年半了,我先后多次向镇、区、市省和北京上访,上访期间也曾被枣庄市、市中区、齐村镇政府拦访截访,后被押遣回家,我饱尝艰辛和苦难,但我深信,有习主席为首新一届党员央和政府的英明领导,我的不幸和遭遇总有一天会得以合理的解决的,我的有证平房仅给我1000元一平方,若买商品房要用四五倍补偿款才能买到一平方商品房,我的有证楼房,才给2100元每平方,若买商品房给的补偿款买不到半平方,我们能心安理得地接受吗?我价值158万之多的商品被抢光砸光卖光,现只答应赔我损失8万元,才二十分之一哪!是个傻子也不会接受呀!齐村镇答复意见书中还美其名曰“考虑到我的情况特殊和物价上涨等因素,还是对我的照顾”和“恩赐”哪!实在是欺人之谈!官老爷们,你们也有老人妻儿,拍心自问,良心何在?
(四)中央第四巡视组对我受理接谈,枣庄市中区、镇公然造假,瞒天过海、欺上压下……。
惊喜获知中央巡视组进驻山东,我于2014年4月25日被受理并接谈,谁知几个月无有反馈,无奈,我去区、市、省和北京信访查询,最后北京信访局答复说我们市中区齐村镇已和我鉴订了“处理意见”,我很吃惊,回家后,多次找区、镇,最好向我提供了该空白“答复意见书”请大家看看,我鉴字了吗?(现该书原照附后为证),他们竟然造假来乎悠蒙骗上级欺上压下,瞒天过海!法理难容!
该“答复意见书”称自接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市中区人民政府同提书申请复查,逾期不申请复查的,本处理意见书为终结意见。
该条实属“荒唐”,我们先后向市中区政府、省组等部门反映并递交该复查申请,根本无人理睬和接收!这种自欺欺人,实属此地无银三百两,掩耳盗铃之谈!齐村镇的单方一句言词就能代表法律?谎言岂能掩盖事实真相?
(五) 强烈呼吁:何处有青天?
我的遭遇和不幸,至今仍处于推倭、无人问津状态,无奈之下,现发贴求助广大网友和媒体敬请关注,请广大网友转发和评论,利用唯一能有弱者百姓说话交流这一平台,为讨回公道和说法,奋争到底!本人公示之事实,如有虚假我可负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相关证据:
1、枣庄市市中区齐村镇强拆实施方案;
2、关于我反映拆迁补偿信访事实答复空白意见书附后
泣血流泪的受害者:徐光常
住址:枣庄市市中区齐村镇殷村
身份证号:370402195611084911
联系方式:15965126399 15866213266
被强拆十余年的静安冤民魏勤,因维权并呼喊打倒共产党而遭到上海当权者严厉镇压,被判刑两年三个月,昨天获释。
昨有50多位上海访民纷纷前来迎接魏勤,为其接风同时也是对上海当局暴政的抗议。如今已进入习近平倡导的“依宪治国,依法治国”时代,访民希望以此结束以权治国的统治,让司法公正的蓝天能在中国展现。
作为有人喊打到共产党或其他口号,那是宪法赋予人民的言论自由,“宪法”并没有限制公民不能喊“打倒共产党”,人民心中想喊什么口号这边是所谓的“民意”!维护社会稳定的真正手段是“公平正义”而不是可耻的武力镇压!
请当局深刻反思一下为什么上海有那么多人喊打倒共产党,好好想想未来的路到底是继续暴政,还是接受习近平主席“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指导方针,上海众访民们正拭目以待!
上海访民
2014年12月25日圣诞
以下是昨天的迎接现场:


控人诉:刘金伟,现年41岁,家住吉林省扶余县三岔河镇李家店村。
我们一家共六口,原有临街门市房150平方米,以种田与修理业为生,一家人遵纪守法,安居乐业。然而残暴的吉林扶余县政府的地方政府官员县长王浩、县委书记徐杰,常务副县长周凤来等害得我家破人散,夫妻分离,骨肉不能团圆,无家可归,四处流浪,现在以拾荒苦渡日。请求社会各界、父老乡亲关注我们的人权状况。
请求社会各界、父老乡亲关注我们的人权状况。事实经过:
我的营业用房坐落在吉林扶余县三岔河镇李家店桥头临街用来修理汽车电焊、电器、轮胎等。
我父子俩遵纪守法,不但办理了相关合法手续依法经营,还依法缴纳政府的各种税费。经过十多年间起早贪黑努力拼打,还清了债务,家里开始有了一点收入,正当我们全家沉浸在天伦快乐中。却引来政府官员县长王浩,县委书记徐杰眼红和妒忌,县政府建设局产权处,房产评估所孙文君开始不断骚扰我们,一些官员竟然要入伙和我们对半分红利,我们拒绝接受这些无理要求。
2006年县政府建设局产权处,房产评估所利用修公路为借口,开始对我家进行一连串的打击报复;其中包括不按营业房赔偿,严重减少我家房屋的计算面积,我们当然拒绝接受。
2007年8月29日清晨五点左右,我刚一起来,就被早己埋伏在我家门口的公安人员强行按在地上戴上手铐扔上警车(警车号:吉JA805)。
当时在场的有县政府建设局党委书记韩占国,拆迁办主任薛利强,刘艳军,县公安局张付局长和法院有关人员约五、六十个公安以及大批警车、铲车。公安局张付局长首先冲在前面揣开我家车库大门,随后公安人员把我父亲抓走,之后了他们又把魔爪伸向我才十三岁的女儿刘天越,四个警察抓住我女儿稚小的胳膊就往警车拖,我女儿大声凄呖喊着“爸爸,妈妈快救我呀!”可是,作为父母的我们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幼小无助的女儿身躯强行被拖进警车,她的一只鞋也掉了……!
更为惨无人道的是,当时我妻子正在屋里给儿子喂奶,可这帮残忍的匪徒毫无人性把我们只8个月的婴儿扔在地上,吓得孩子哇哇大哭……。我妻子拼命地挣扎,想回家抢回孩子,一个法警(警号700242)竟然耍流氓故意把我妻子裤子拉下,当众羞辱她,她无奈护羞失去反抗力被抓上警车。
建设局党委书记韩占国对着我破口大骂,叫嚣说“叫你们签字不签字,敢跟我作对,弄死你几个,花点钱就摆平了”! 如此的嚣张!
值得一提的是,我们从未接到过法院的任何传票,而法院执行法官却为何来到现场来参与抢夺?还当众拉掉妇女的裤子?这样的法官和流氓无赖有什么区别?
在上警车四个警察(警号;700242、700240、700241、700243)等恐吓我们一家三口人说“你们要敢去告我们,就给你们判刑坐牢”。
等我们被放出来后回家所看到的是:房子已经没了,家己荡然无存,眼前一片狼籍,家中所有的生活用品,存折和三千多元现金、大批新轮胎,修车的所有工具和材料,就连幼儿奶瓶、奶粉、童车、小被用品、女儿的书包、眼镜、书本等等价值20余万元的财物都抢走了。父亲见此惨景,气得当场晕死过去,后经抢救脱险此患上了心脏病。至今没治好,十三岁的女儿刘天越受到更大伤害,同学们都笑话她“你们家被强拆了,你妈妈的裤子也被人扒掉了”。可怜的女儿受不了这种打击和刺激,从此沉默寡言,常常一个人发呆,一个多月后她再也不愿去学校了,因此失学。
我现在唯一保存着的就是我一直向政府纳税的发票,最后一次交税的日期正是被扶余县政府迫得无家可归的日子!
县委书记徐杰、县长王浩,常务副县长周凤来、建设局党委书记韩占国,拆迁办主任薜利强、刘延军,房产评估所孙文君等这些人民的公务员:在他们的头顶上天天高悬着“为人民服务”几个大字,可实际上他们依仗权势,强占土地、强取毫夺无恶不作,毫无人性的欺压百姓,他们这是在代表谁的利益?
现在我们一家六口无处归宿,无家可归己二年有余。
为了讨回家园,寻求公正,我四处奔波从省到中央(国办、中办 )向有关部门反映,得到几张转办单打发了事。 而当地政府说假话欺上瞒下,说给我们解决了,一切都安排得好得很。真实的情况是至今我们未得到任何的补偿!
由于我在北京上访四处告状,激怒了当地政府,不排除他们密谋对我一家四口进行杀人灭口;如制造车祸将我妻子、两个孩子和我撞死,或者绑架我判刑,送进精神病院到死为止。为躲避当地政府在京抓捕,我四处躲藏,每天心里都在紧恐慌中度过。真是绝望到了极点……!何时才是出头之日?
我已经被他们迫上了绝路,实在无奈,只有向全社会、全世界大声呼喊!
敬请关注支持帮助我们讨回属于我的家园!
强烈抗议,地方政府驻京办破坏施法,侵犯公民合法权利,为了达险恶目的,监控我的手机并监控我亲友的手机,坐机,3月24日在北京南站我被6名地方政府派来的流氓警察跟踪,险些被绑架,幸被我发现使他们阴谋破产。9月13日至今半月内地方政府多次派流氓警察戏我实施跟踪绑架,都被我发现。
敬请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部门重视此案,督促有关部门尽快办理,还控告人一家公道,还我国法律尊严,严肃查处这些腐败分子,将他们绳之以法。
此致
控诉人:刘金伟
2014 年 11 月 21 日于北京
私营企业业主卢朝旺“朝旺装饰”门店在钟祥市横埂北街41号,门口是金汉江大路,自从2012年7月市政府打着启动街心花园项目建设的旗号开始征地工作以来,恶梦伴随而来,三年多来,卢朝旺的公司先是被逼“税收检查”,被村主任带人打伤父亲,企业被逼停业,下水道被堵死淹没,水电设施被切断,半夜被投进的砖块砸蒙,公司里的十余万元设备及不锈钢材料设备被偷盗,一次次地到郢中派出所报案无果,其妻子五次上访北京被绑架回钟祥。钟祥市所作所为的目的只有一个:逼迁。因为“朝旺装饰”在大道边上,寸土寸金。逼迁无效,采取更为劣、更为疯狂的手段:于2014年5月11日半夜动用挖掘机将后院的房子推倒一半,向郢中派出所报案仍然无结果;9月29上午十点半,卢朝旺光天化日之下被十余个身份不明的年轻人扑上来强行拦车用钢管木棍打伤,脑袋被打肿,吐血不止,向派出所报案查不到街区专业的监控视频录像,报案八天来无说法,其妻子王梅10月1日上访北京“被失踪”,失去联系七天得到派出所的消息:人已被押回拘禁。
一、村主任带领社会闲杂人员干扰企业生产,动手将老父亲手指打骨折
1998年,子胥台社区按政策批给卢朝旺台基两个,地理位置在郢中东环路边一处烂泥坑,谁都不曾想到,几年后金汉江大道从其门口经过,卢将两个台基的实际516平方米盖成门面房和厂房加工,依靠勤奋努力办起不锈钢装饰公司,并号召了两个亲友入股办起私营企业,聘请了五六个工人,取得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由于公司迎路面且不出房租费,物美价廉,生意越做越红火。每年都能实现二十余万元收入。
不曾想到政府早就在打主意,美其名曰“街心花园”,其实是开发利用金汉江以北的整块土地“另有图谋”。2012年6月7号,社区送达无公章、无标题、无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表”;6月8号,社区送达一份无公章的、落款为钟祥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的“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6月9号社区工作人员从早上八点到晚上十二点不间断地骚扰,砸车砸窗户大吼大叫,6月30号开始干扰公司正常生产经营,7月30号,社区谢某带了一群二十来岁的年轻小伙子去骚扰生产,卢朝旺的十八岁女儿站在一旁拍照,几个闲杂人员冲上前将相机抢夺,并粗暴地要删除拍照内容,王梅母女上前索要相机被揪打,手指被横眉怒目地年轻人抓伤,卢朝旺七十多岁的老父上前论理索要相机,一伙年轻人凶神恶煞地推打老人,民将老人打伤,手指打骨折。卢向110报警,警察来后退给相机,但相机里的照片和视频被粗暴的删除了,警察尚未给一个说法就离开了。卢父住院治疗一个星期无人理睬,二千多元医疗费无人报销。
二、一切流氓手段用尽,逼迫弃家租房
为了达到逼迫卢朝旺不能做生意,不能经营,他们一面派出流氓恶势力骚扰、阻止工人施工做事,另一方面,他们采取了更为流氓的措施:非法停水停电,将架往卢朝旺公司的电源切断,将自来水切断,卢找电力部门和自来水公司,无人理睬,造成公司无法正常运转,卢无奈之下关门。一技得逞,钟祥政府变本加厉,安排铲车将卢的公司门口三个流水孔下水道挖土堵死。卢的后院是生活区,每天只能趟齐膝盖深的脏水进出做饭,由于身靠污染企业——金汉江公司,该公司流出的有毒废水浸染到人的身上就发痒、接触时间长了就疡烂,结果,每天只能穿着水靴趟水进出吃饭睡觉,后来,干脆搬到房顶上睡觉,尽管如此,他们步步紧逼,隔三叉五的向窗口投掷石块,面向街面的窗户玻璃被半夜砸碎,玻璃砸烂后,经常半夜飞进来几块石块,卢父好几次险些被飞进来的石头砸破头。一家人就这样提心吊胆,过着水深火热的日子。向派出所报警,警察登个记后就无音讯,更无结果。不得已,只好放弃公司租房租住,关门躲祸。
关门几天,又发生了被盗事件,其电焊机、汽泵、空调等价值4万多元的安装设备、价值4万多元的不锈钢管等室内装饰材料、价值数千元的被套、电视机等物品被盗,到郢中派出所报警,警察照样登个记,但就是没结果。
一切流氓手段做绝、游戏做尽之后,2012年12月底,子胥台居委会送达钟祥市政府钟政补[2012]1号文件《钟祥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这个决定书除了承认卢朝旺办有两宗土地使用登记手续外,承认其建筑面积221、7平方米、经营门面84、14平方米,依照他们的说法,评估房地产市场价值补偿给予423245元。值得玩味的是,文件承认与被补偿人卢朝旺、王梅“在规定的期限内经协商未能达成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对此情况,卢朝旺家人说,我们不要补偿,我们要生存,孩子得读书,老人得赡养,我们提出的条件只要求给我们盖同样的一个公司的房子做生意,这不为过吧!但他们说办不到。他们补偿我们四十二万元,不说我们公司面朝大路的门面房做生意,是寸土寸金的地方,即使不是这个路段,我们也有权提出相同的补偿。我们土地实际面积五百多平方米,房屋二百四十多平方米,他们补偿四十二万元能做什么?再说:他们除了骚扰威胁利诱,就是拳脚相向,除了拳脚相向,就是野蛮的断电断水、堵塞下水道、价值十余万财产被盗不能破案,他们为我们弱势群体着想了吗?他们用这些不文明的手段要求我们达成协议,我们如何能够屈服?
三、光天化日之下行车路上被黑社会拦路打伤,妻子北京上访被失踪
由于不同意补偿42万元的单方面决定,卢朝旺一家人每天受到电话骚扰、威胁,无处安身,每天过着藏头露尾的日子,2014年5月12日早上,卢朝旺一家人发现“朝旺装饰”后院的房子被挖踏一半,原来,拆迁办逞着房子里无法住人,卢家人躲开去了,于11号半夜动用挖掘机将公司后院的房子铲倒了(如图)。我们向郢中派出所报警后,四个多月来无音讯。
他们的淫威还在继续。2014年9月29日上午十点半,卢朝旺开着皮卡车行驶原广源饼干厂巷子,光天化日之下被十余个不明身份的年轻人突然扑面而来强行拦车,卢朝旺莫明其妙地停下车才发现情况不妙,这些年轻人拦住卢后二话不说,拉开车门就打就砸,使用钢管木棍向驾驶室内的卢朝旺猛砸,车被砸碎,卢的头部、膝盖、背部被钢管木棍捅破,吐血不止,其面颊被打肿、胸脯、膝盖、后背多处软硬件被钢管木棍捅破,血流如注,卢朝旺跟他们无冤无仇,一个都不认识,那些打人的流氓恶势力将卢打伤后向反方向大摇大摆地离去,卢和妻子到派出所报案,由于每个社区的路段都有监控视频,广源路段有三四个监控视频,卢妻和派出所人员查看视频,仅两个小时时间,唯独查不到该路段的监控视频录像。立案后,报案八天来“无线索”,更无结果;其妻子王梅10月1日上访北京“被失踪”,失去联系七天后,10月8日,卢朝旺接派出所通知,称其妻被荆门有关部门带到某地监禁着,卢至今没查到妻子的下落。
钟娜
2014年10月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5-13消息:今天早上,武昌起义门石灰堰社区37号发生一起强拆事件,事主是一位名叫蔡文焕的70多岁的聋人。
蔡文焕街坊下午向本工作室介绍说,今天一大早,众多人员来到蔡家,其中许多人拿着棍棒、羊镐把,他们来后即强行将蔡家房子拆掉。当时蔡家人不在家,回来后即发现房子没有了,衣服、被子全埋在土里了。
蔡家人报警并找到当地拆迁办,拆迁办竟否认是他们安排人拆的。由于无处安身,到下午,70多岁的蔡文焕正准备在拆迁的原址处搭房住下来。
据悉,石灰堰社区拆迁是因为修建鹦鹉州大桥而起的,现在还有房主拒绝搬迁,如陈翠华家也面临强拆。
以下是今天强拆的图片:

控告人:沈贺,男,辽宁省海城市腾鳌镇周正村农民,身份证号:210381197510261637,手机:15842238005
被控告人:项世伟 辽宁省海城市市委书记兼市长
被控告人:崔 京 辽宁省海城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
被控告人:曹允志 辽宁省海城市法院院长
被控告人:张岱刚 辽宁省海城市腾鳌镇周正村书记
控告事项:1、项世伟涉嫌滥用职权,严重侵犯农民合法权益
2、崔京涉嫌非法动用警力,滥用职权,选择性执法,镇压人民
3、曹允志涉嫌枉法裁判
4、张岱刚涉嫌贪污、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故意伤害,黑社会等多项犯罪
事实与理由:
一、基本案情
(一)、海城市要建一个“腾鳌西部工业区”,这是一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周正村(包括周围的许多村庄)处于“腾鳌西部工业区”内,所以必须实施整体搬迁,为“腾鳌西部工业区”腾出土地。
(二)、动用枪枝镇压人民,动用刑警抓捕人民,致多人重伤,动用法院判决人民,村民“犯罪”率高达0.4%,我父亲沈云芳因这次强拆死亡,我本人在外逃亡三年
1、让村委会组织强拆
2011年7月10日,周正村反复广播,明确通知:“全体村民要立即做好准备,限村民们于7月26日之前,必须全部自行租房,搬迁完毕;如不搬迁,将采取强制性手段,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村民自负”。
在此广播通知前,周正村村委会没有召开全体村民大会,没有征求村民群众的意见,没有履行任何法律程序。
村委会后来所采用的补偿标准是海城市在2008 年制定出台的政策。(这个补偿文件也是在后期开庭的时候,村民们才知道)。而且,搬迁没有任何补偿,对村民以后的生产、生活没有妥善的安排,甚至于没有基本的说明。
也就是说,这是一次无条件的强制动迁。
2011年7月26日,搬迁工作全面开始。腾鳌镇政府派出大量机关干部进入周正村。同时,作为周正村党支部书记张岱刚坐阵指挥,怎么补偿?给谁补偿?补偿多少?都由张岱刚说了算。
据了解,腾鳌镇政府机关干部,只是负责“协助”周正村委会动迁。这些机关干部提供的动迁数据,要拿到周正村委会,由张岱刚本人亲自“审核”、签字后,才能“生效”。
周正村村委会多次采取暴力、威胁、欺骗、断水、断电等严重违法手段,逼迫村民搬迁。
2、腾鳌镇派出所教导员于庆业发明以“间谍罪”和“煽动群众闹事罪”对付拒绝强制拆迁的村民代表
2011年8月24日,周正村8名村民代表,因为不满周正村书记张岱刚和腾鳌镇政府在周正村拆迁中所实行的不合理的拆迁政策,到海城市信访局上访。
海城市公安局腾鳌派出所教导员于庆业带领十几名警察,腾鳌镇政府一名副镇长和几名机关干部、在周正村治保主任刘浩的带领下,赶到现场。
于庆业在海城市政府院内,当着在场围观的海城市政府机关干部和前来办事的群众说:“村民代表杨怀,在海城市信访局门前拍照片,犯了‘间谍罪’,立即把他抓起来询问!”
警察们一起动手,把杨怀推拉进警车,在警车内把他的相机抢走、摔坏。后来,杨怀被警察推下车摔倒在地,昏迷不醒被送到海城市中心医院抢救。
2011年8月29日,遭到非法拆迁的周正村村民,因为不满周正村所实行的不合理拆迁政策,集体到腾鳌镇政府去讨说法,村民们被镇政府冠以“冲击政府”的罪名,并且遭到海城市政府调来的防暴警察殴打。
当时场面非常混乱,村民孙守库、王克福、王长青等几人被打伤倒地,被政府早已准备好的救护车送进医院(有被打伤照片为证)。此事发生当晚,村民王长友、王成明、王长宇被警察抓走。
8月30日,上千名村民又聚集到镇政府门前,海城市政府调来大批防暴警察赶到现场。镇长郑孝刚要求村民推选代表到镇政府办公楼里代表村民谈判,村民们担心出头会受到打击、报复,因此谁也不敢出头。村民王长辉担心局面僵持下去,昨天被打事件又会重演,因此出面劝说村民们离开,并代表村民们进入政府大楼,与镇长郑孝刚谈判未果。
9月6日,村民王长辉被腾鳌派出所教导员于庆业和众多警察,直接带到海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说王长辉犯了“煽动群众闹事罪”,当场拘留。第二天,镇长郑孝刚带领几名机关干部,在拘留所里,与在押的王长辉谈拆迁事情。
9月9日,王长辉住宅被拆迁人员扒掉,第二天被拘留所放出,送到鞍山市汤岗子疗养院,监视居住。9月16日,王长辉被正式释放。回来后王长辉认为,自己前边在拘留所签字同意自己的房屋拆迁,是镇政府以限制人身自由为条件下逼迫,是被逼签字,没有法律效力。所以,他被释放后,没有接受镇政府给的补偿款。并且回到自己家被扒的废墟上,搭建了一个活动房,又买回来一口棺材,准备长期居住。以示抗议非法逼迁和捍卫自身合法权益的决心。
他没想到的是,村书记张岱刚,率领他的三个儿子和村主任王迪,赶回村里,把王长辉的活动房疯狂捣毁。
3、周正村村书记张岱刚和他的三个儿子、村主任王迪涉黑
随后,村书记张岱刚,率领他的三个儿子,以及村主任王迪回到镇上,疯狂欧打了已经60多岁的乡亲王守茂,把王守茂打伤。
事情发生后,村里没有同意搬迁的20几户村民,害怕受到伤害,大家一起搭建了一个塑料大棚,住到一起相互照应。
2011年9月中旬,村中未同意搬迁的17户村民,被周正村村委会告上法庭,被告上法庭的村民,聘请了北京中尚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桂芹为代理律师,进行应诉,庭审现场很多周正村村民参加了旁听。刘桂芹律师已调查取证,证明本次拆迁为非法拆迁。
经过这次开庭,大多数村民才如梦方醒,知道了这次拆迁是非法行为,陆续有470多户村民,委托北京中尚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非法搬迁的行政诉讼。
4、海城市法院非法支持一个非法强拆
让人不解的是,海城市法院在2011年10月25日竟然送达裁定书,裁定17户村民在3天内把房屋搬空,而裁定书的落款,竟然是1个月前的日期。
5、市政府与人民的矛盾白热化、武力化,这不是我们共产党人领导下的政府应有的作为
2011年10月29日下午4点30分左右,由周正村村主任王迪率领,一支以镇政府领导为首,腾鳌派出所、综合执法、消防、救护等多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强迁队伍,由铲车开道,各种车辆紧随其后,浩浩然冲进周正村,准备实施强迁。
镇政府的这种强拆行为遭到了所谓的“钉子户”们和闻讯赶回来的,因为被欺骗而搬迁后又回到村里的村民拦截,并逐步演化成大规模的激烈的武力冲突。
现场忍无可忍的村民们与强迁车队厮打在一起,愤怒的村民抓起地上的石头、瓦块砸向车辆,有的村民拿起棍棒,还有村民点燃烟花礼炮冲向强迁队伍(有录像为证),冲突中有几名强迁人员被打伤,四辆参与强拆的车辆被砸坏。
冲突发生后,已经搬迁走的数百名村民自发的回到村里,增援这些捍卫家园的村民们,以免再次遭到强迁和暴力侵害。
我认为:这真是一个莫大的讽剌,既然是周正村集体申请动迁,海规委批准,如何会动用这么多的政权机关介入呢,而且双方已经大打出手了。究竟是村民们出尔反尔,还是当初市政府强奸民意?
6、海城市公安局部分干警涉嫌非法劫访和非法拘禁罪
2011年11月2日,村民沈贺、王岩(女)等几人去国家信访局上访,向上级反映村里发生的事件,要求制止暴力行为再次发生。
11月4日又去辽宁省信访局说明情况。辽宁省接访人员说:“你们的情况已了解,但没有国家信访局处理意见,我们也管不了”。
沈贺从辽宁省信访局刚刚出来,就接到腾鳌镇派出所教导员于庆业的电话:“你们为什么去上访?有事跟我说”。
11月7日,村民杨怀、张家宝、沈素华(女,60岁左右)、田素范(女,66岁左右)和胡文华(女等)5人再次到国家信访局上访。刚走出信访局,在陶然桥头,被一群不明身份人员暴力带上车拉走,后在某地交由腾鳌镇派出所教导员于庆业、周晓龙为首的干警,强行带回到海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其中有4名村民被倒背双手带上手铐跪地,从凌晨2点至上午10点左右,不许睡觉、吃饭、上厕所等。另1名村民杨怀被带上手铐、脚镣严刑拷打,后被送入鞍山市看守所,不许接见。村民沈素华被行政拘留15天。
7、公安干警公然叫嚣:“打死3个4个村民无所谓”,海城市公安局部分干警涉嫌寻衅滋事
2011年11月8日凌晨零时左右,有两辆大型警车进入周正村,下来很多人,拿着强光手电向村民住宅照射后,投掷石块将村民刘克好临街门市房玻璃打碎好几块,拉响警笛离去。11月9日下午3点钟左右,又有两辆大型警车开进村子,下来十多人走向村民的住宅区(塑料大棚),村民因头天晚上事情感到惊恐,情急之下,用烟花礼炮和棍棒将其赶走。
11月15日上午,海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中队长金辉又来到村里,跟村民刘克余(党员)、刘佳珍(党员)等人说:“我们已向省里申请了,要求派上1千名武警进行围攻,打死3个4个村民无所谓”。
12月15日,村民刘耀武去鞍山办事,被海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抓走。第二天,腾鳌镇派出所教导员于庆业,让刘耀武用自己的电话给周正村未搬迁的村民刘耀波、关维强、胡春家等打电话,劝说他们签字搬迁,而于庆业也亲自拿刘耀武电话,跟这三人就搬迁问题通话。
8、残案发生,海城市市委、市政府动用枪枝弹药镇压自己的人民
2011年12月19日早晨6点,可怕的事情终于发生。周正村书记张岱刚开着自己的奔驰车(一个村书记,开奔驰,他的钱是从何而来?),还有很多写有辽宁特警的大客车及警车、轿车来到村里,车上下来数百名警察手持各种枪支、棍棒、盾牌及防护服,冲向塑料大棚,并对大棚里的30多名村民进行围攻。惊慌中,村民们拿起准备好护家的刀叉、棍棒及烟花礼炮奋力反抗。村民们被警察用各类枪支击中并打散,有的村民被棍棒打倒抓走。
村民罗鸿渤被子弹打中后逃出,被家人送入医院进行抢救,手术中从喉咙处取出2粒珠状子弹,还有1粒没有取出。村民王长辉中弹部位有后背,双腿各一处,手臂有一根筋被打断。
有几名村民伤的很重,被警车拉走。然后利用大型机械,把塑料大棚里面的物品以及外面村民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车辆,全部毁坏、焚烧。
警察把周正村,以及通往其它邻村的各个路口封锁,不允许任何车辆和行人进入。村书记张岱刚,对封锁在外面的村民说:“不许在这里看,马上离开这里”。紧接着腾鳌镇领导和村里领导到各家各户进行逼迁。
9、政府公务人员(包括警察)涉黑、致人轻伤或者重伤,也构成犯罪
2011年12月21日,村民刘明长的媳妇,接到村主任王迪的电话,叫她去派出所。到派出所见到教导员于庆业,于庆业对她说;“你家房子都扒了还闹啥,你家刘明长在沈阳医院呢”。
第二天,于庆业还有另外几个人,把刘明长媳妇带到沈阳医大二院对她说:“刘明长做手术,需要家属签字”。这时刘明长媳妇才知道,刘明长被打成重伤,头骨粉碎性骨折,神智不清,正在抢救。十多天后,据刘明长回忆说,当时在周正村被抓时,警察用警棍挨个暴打一顿,然后推进车里。到了公安局叫他签字,他说胳膊抬不起来,手也不听使唤,警察说他装病,又把他打了一顿后,送进了看守所,在看守所里,是同屋的犯人告诉管教,说这人不行了,公安局才将其送进医院进行抢救。
就是这样一个,在部队多次立功,30多年党龄的老党员,也遭受了这么大的屈辱。
村民李涛(党员),被抓到公安局后,警察问他:“你签不签字搬迁,如果不签字就打你(典型的黑社会行为方式)”。
李涛看到那么多村民被打,吓得说:“我签”。
警察让他马上给家里打电话,于是李涛给家人打电话签字、扒房。然后李涛被放了出来。
2011年12月25日,有3名被拘留的妇女放了出来,身上都有不同程度的伤痕。12月31日,陆续又有十几名被拘留的村民放出来。据放出来的村民讲,她(他)们在海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被刑讯逼供,各个村民都有不同程度的伤,而且释放后拿到的拘留证上面,没有注明被拘留的原因。
2012年1月4日,村民李明珠、王长祥,也被放了出来。王长祥腿上、臀部被枪击中,取出6、7粒珠状子弹,目前还在敷药,他是在同意搬迁的情况下被放的。
而李明珠是在被警察用电棍,电击两个大腿内侧,无法忍受的情况下,同意搬迁后,才被释放。
据放出来的村民讲,被抓的人当中,村民关维强,下颚被打坏了,住了几天医院,又回到看守所里挂吊瓶。
村民王长辉,脸颊、眼睛伤的很重,但是仍然被捕,2014年1月28日办了保外就医,原因是眼睛已经看不见了,要去沈阳医大做手术。
其他没有放出来的村民,都有不同程度的伤。现在,还有几户没有被抓到的未搬迁村民,逃离家园、不敢回家,比如沈贺。
2012年1月17日左右,未搬迁村民李斌,被警察从山东抓回来,被逼搬迁,然后放了回来。
1月20日,被抓村民刘克付及儿子刘耀勇,同意搬迁,被释放。刘耀勇被打掉一颗门牙、一根肋骨骨折,回到家里继续疗伤。
同日,未搬迁村民罗评,被海城市公安局警察从瓦房店抓了回来。
受伤村民罗洪渤的媳妇崔丹,为了讨要医疗费,找到腾鳌镇党委书记闻允,闻允安排一副书记接待了崔丹,这名副书记对她说“你到周正村村委会找张岱刚报销”。
10、周正村村书记张岱刚打击报复举报人
早在2006年,周正村村民李朝威、王长杰、王长辉等人,就因周正村村委会非法出卖土地问题,代表村民到腾鳌镇、海城市、鞍山市、辽宁省和北京等地,找各级政府上访,反映周正村以张岱刚为首的党政两委班子存在的严重违法违纪的各种情况。而村民信访的材料,很多却迅速地转到了张岱刚的手中。张岱刚在拿到这些信访材料后,利用各种手段对信访人进行打击报复。
几年后,也就是2011年7月26日开始这次的拆迁,同样的打击报复又开始上演。村民王克昌因参与号召村民,集体聘请北京中尚律师事务所律师走诉讼程序,张岱刚指使腾鳌派出所民警,把王克昌以涉嫌盗窃的名义刑事拘留(以前已处理过的,法律规定是:一事不再罚)。被抓后派出所教导员于庆业在提审时说:“如果你能说服一户村民同意搬迁就把你放了”。
不同意搬迁的村民侯德刚,因跟拆扒人员发生冲突,被行政拘留15天,派出所教导员于庆业用同样手法,告诉侯德刚:“同意搬迁,就放人”。遭到反对后,侯德刚在行政拘留14天后,被转入刑事拘留。而且,每次都是由海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抓人,再由腾鳌镇派出所提审。
村民杨怀、刘耀武、王长辉、关维强、扬济深、沈景东、罗评、王长征被超期羁押。其他参与上访的一些村民,比如象我沈贺这样的人,害怕遭到打击报复,都逃离家园,浪迹天涯。
(三)、部分阻碍强拆的十七名村民受到了刑法制裁,村民“犯罪”率高达0.4%(4000村民),海城市法院院长曹允志涉嫌枉法裁判
如前所述,张岱刚涉嫌犯罪、部分警察涉嫌犯罪,海城市公安局不抓,他们不认为这是犯罪,认为这是在立功,为了腾鳌西部工业区的建设,他们敢于犯罪,勇于犯罪的精神和行为,值得表彰,值得推广。而对于农民,他们是如何对待的呢?
海城市法院(2012)海刑一初字第00188号刑事判决书是这么判决的:
1、被告人沈景东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2、被告人王长辉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3、被告人关维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4、被告人罗评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5、被告人王长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6、被告人李明海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7、被告人王长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8、被告人朱长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9、被告人刘耀永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10、被告人李明珠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11、被告人刘克付犯寻衅滋事罪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12、被告人刘耀武犯寻衅滋事罪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13、被告人杨怀犯寻衅滋事罪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14、被告人王克汉犯寻衅滋事罪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15、被告人王长增犯妨害公务罪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16、被告人杨继申犯妨害公务罪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17、被告人李斌犯妨害公务罪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我认为:法院说上述17人犯了妨害公务罪,我不禁要问,我们的政府工作人员,我们的人民警察是在执行什么样的公务?
强拆群众的房屋,也是在执行公务吗?
用枪打人民群众,用黑社会的方式刑讯逼供也是在执行公务吗?
在这些人眼中,还有刑法吗?还有物权法吗?还有宪法吗?还有党纪吗?还有党性吗?还有人性吗?
公安部多次强调公安不准介入强拆,海城市的公安局无视公安部的精神,顶风作案,是什么性质的问题?
我认为:这些村民的行为,都是被逼上“梁山”的结果,而且他们的行为,总体来说,没有超出正当防卫的限度。
海城市政府无视人民利益,动用武警和大批干部,非法毁掉村民几亿的资产,造成多人重伤,不算犯罪。
村民砸了他们的车,总共造成只有几万元的损失和一个轻伤,怎么就构成犯罪了呢?
二、事情发生后,我们村民们从北京请了律师,现在所有的法律程序都已经走完了,但是,没有一级政府、没有一个法院支持我们农民。我们已经是走投无路了。
我已经三年不敢回家了,我父亲临死前,要我报仇!
但是,我该向谁报仇?
我是中国人,我是中国公民,我热爱我的祖国,热爱我们的党。
我又确实恨透了这些基层酷吏,我还不能采取非法的方式来报仇,我只有直接向国务院,向中纪委,向所有的中央领导反映我市、我村农民的真实灾难。
因为我相信共产党,相信国务院,相信党中央!
三、我控告
1、海城市腾鳌镇周正村书记张岱刚涉嫌贪污、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故意伤害,黑社会性质等多项犯罪
2、海城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崔京涉嫌非法动用警力,滥用职权,选择性执法,镇压人民
3、海城市法院院长曹允志涉嫌枉法裁判
4、海城市市委书记兼市长项世伟涉嫌滥用职权,严重侵犯农民合法权益
此致
辽宁省省委王珉书记
以下是当时的图片和村民的判决书: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3-15消息:地处北京西北五环的香山是京郊的著名景点,今天是周末加上天气晴朗,附近人多车多,不少来香山徒步休闲的市民也眼见了香山脚下香山村四王府村民小组的暴力强拆。
本工作室志愿者到达强拆现场时,看到受害者是一位60来岁的妇女,老人报警要求追究殴打她的两位拆迁人员行凶打人的责任,两人受雇于香山村委会。老人称,在她阻拦铲车拆除她家房屋时,两名拆迁人员将她拖往一处无人房间,期间她背部着地,有背部衣服上的灰尘为证,头部也被他们撞到地面,所幸无大碍。暴力行为发生后,施暴者逃离现场,愤怒的村民和路人堵住了铲车的去路,一直等到警察来现场处置。
警察到现场后不久,之前逃离的二人中的一个返回现场,向警察表示他没有打人,但围观的村民说可以作证他打人了。
随后该警察要求双方去派出所做进一步的质证。
以下是今天现场照片: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14消息: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阳逻镇高潮村民吕桂珍、周秀芝向本工作室投诉,她们二家在2006年就共同承包了村里的一处乱泥滩,并交纳了十万元的承包费。随后二家在此开垦、改造建起了水泥制品厂、鱼池、果园等经济体,总面积共29.7亩,承包时间三十二年。2009年吕桂珍、周秀芝的厂房等被纳入了拆迁范围后,村里却不承认此地是她们承包的,给的补偿也非常低,二家因此拒绝签字搬迁。
2010年1月4日,三、四百人的强拆队伍突然来到二家的厂区强行拆房。吕桂珍上前阻止时,十几个打手当即将她打倒在地一不动。同时,周秀芝也遭人毒打,她拼着一口气奔向推她家厂房的挖掘机时,十几个流氓上来阻止扯掉了她的上衣,这时一领导模样的人说“把她裤子也脱了,看她是要脸还是要钱”。这时上来几个流氓竟真将周秀芝脱了个精光。
以下是吕桂珍、周秀芝的相关材料:



承包费收据

中桂珍的病历
浙江省温州市永川路104弄7号74岁老人胡秀珍,儿子定居海外,现孤身一人生活。2006年7月温州市江滨路鹿城段工程建设指挥部对鹿城区永川路(二期)建设项目实施房屋拆迁,老人房屋座落在被拆迁范围内。原庆幸晚年自已在风烛残年能住上高楼大厦,改善自已生活环境。然而欣喜之余,恶梦却刚刚开始并无情地向她袭来,迫使身处绝望的境地。
所有发生的一切,根本不敢相信这些发生在中国经济发达文明之地温州,有这么一群害群之马对百姓民生如此欺凌,如此漠视,也正是孤寡老人以一颗坦诚之心反映的血淋淋事实。
由于拆迁人自身的错漏百出的原因,使拆迁进度滞后,2013年3月温州市电视台曾对该拆迁工程进行报道,称之为"蜗牛"工程,拆迁人也承认该拆迁工程必备手续还在办理过程中,究其原因可想而知。
为维护被拆迁人自身合法权益,2013年1月21日被拆迁群体自发去省有关部门上访,老人也参与其中,上访得到省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但意想不到的是,拆迁人与地方政府为打击上访人,联合公安、街道几十人强行将老人们一行上访人拖回中巴车运回,老人年迈并患有高血压、心脏疾病,如此恐吓折腾,出现胸口疼痛,四肢麻木全身出冷汗等症状,在被截访途中多次乞求就近医治均遭拒绝。直至抵达温州一小时后再得以自由,由拆迁人派人监督到第二医院急诊住院治疗,为此先后二次住院治疗,花费二万余元,拆迁人及有关部门的所为使老人身心交病受到严重伤害。
拆迁人为了达到目的,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2012年4月25日对老人永川路104弄7号私人房屋作出行政裁决,并申请鹿城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3月21日联合有公安、保安、特勤、街道几百人对私人房屋,至今未与拆迁人签订任何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情况下进行了暴力强拆,使老人赖以生存的家园倾刻化为一片平地,强拆的不仅仅是私人房屋,折毁了是对人权的尊重,更拆毁了百姓对地方政府的信任与感情。
自进行暴力强拆,至今己近一年,当初为被截访而化去的住院费二万余元,及因强拆后致老人流离失所,拆迁办工作人员叫老人去住旅社,在同意下而被迫无奈住旅社住宿费数万余元,为此引起的经济损失,至今拆迁办拒绝报销。
老人七旬拖着病体已就此冤案,曾通过温州相关政府部门提出过上访过,得到的互相推诿,处于申诉无门,下跪无地,上访中又致腿骨骨折,在床治疗休息,出门靠轮椅,近日老人身穿"违法强拆,无家可归"状衣到市政府等部门上访,2014年1月9日再次去市政府门口至夜晚九点,遭强行截访,誓言抗争到底。老人身心已处于崩溃境地,一切并未得到公平的对待。在此强烈要求上述政府部门督促有关部门对此案进行重点关注和监督,净化温州市环境和秩序,保护百姓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胡秀珍
手机: 13777769724
二0一四一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