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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生观察16问徐州市政府包庇拐卖妇女

    针对徐8个孩子妈妈是否是被拐卖妇女,徐州市政府是否有参与拐卖事件,在网络舆论的压力下,徐州市宣传部门做出了三次回应。三次回应,难圆其说。徐州市政府最终将杨某侠认定在一个非汉语村落中,其父母死亡,一个死无对证的角落中。但徐州市政府忽略了,云南福贡县亚谷村是一个非汉语区域,但杨某侠却能够自如地使用带有汉语区域方言的汉语。另外,徐州市政府将杨某侠的所有信息封闭,包括她1998年“结婚登记”时的照片;小花梅的个人信息;以及不回应李莹亲人要求DNA鉴定的呼吁。这是明显渎职不作为,徐州市政府的行为已经涉及犯罪,包庇和帮助,甚至是参与人口贩卖的犯罪行为。

    徐州市政府第三次的通报:2月7日晚,小花梅(指杨某侠)是由同村人桑某某带出治病的路上,在江苏东海县走丢的,无人报警无人追问,父母已经死亡。小花梅是来自于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福贡县亚谷村,此信息是存在于婚姻登记材料中;

    第二次通报:1月30日,杨某侠于1998年6月在欢口镇与山东鱼台县交界处流浪乞讨时,被董某民的父亲董某更收留,此后就与董某民生活在一起。生活中发现,杨某侠有智障表现,但生活尚能自理。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镇民政办工作人员未对其身份信息进行严格核实。

    第一次通报:1月28日,徐州市丰县县委宣传部发布情况说明,回应网民反映的“精神失常女子生8孩被锁破屋”情况。“经初步调查核实,网民反映的女子为杨某侠,1998年8月与丰县欢口镇董某民领证结婚,不存在拐卖行为”,通报还透露杨某侠患有精神疾病,经常“无故殴打孩子和老人”,已经对其救治、对其家庭救助。

    针对三次通报,徐州市政府的行为已经明显违法以及涉及犯罪。民生观察网站发出如下的问题,并会继续跟进此人权事件:

    1,小花梅的在云南亚谷村的户口本上的名字是什么?她的父亲和母亲的名字是什么?她是否有兄弟姐妹,他们的名字是什么?
    2,小花梅她的户口注册信息的照片需要公开,以方便与杨某侠印证。
    3,第三次通报的文中提到小花梅的亲属是谁?
    4,小花梅的第一任丈夫的名字是什么?现在哪里?是否与其相认?
    5,桑某某的真名是什么?
    6,桑某某是与1996年几月几日将杨某侠丢失?
    7,桑某某的表述有贩卖人口的嫌疑,徐州警方有没有将其归案进行调查?
    8,既然小花梅有亲属在,是否对小花梅的亲属与杨某侠的DNA进行鉴定?
    9,牙齿脱落后牙周病会消失,医生在其他身体健康指标正常的情况下,是如何诊断出杨某侠的牙齿脱落是牙周病引起的?
    10,杨某侠与董志民的结婚证是否存在?两人办理结束的程序是否合法,哪些人参与了结婚证办理程序?结婚时的照片需要公开以方便与李莹和其被拐卖的孩子进行对比。
    11,小花梅的亲属是否与杨某侠会面相认?
    12,桑某某人在江苏是否与杨某侠相认?
    13,杨某侠现在关在哪个精神病院?谁是她的监护人?
    14,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福贡县亚谷村,居民为僳僳族人和怒族人,此区域语言怒苏语,而非汉语。但杨某侠却说出“这个世界不要俺”?
    15,李大成强烈要求,对杨某侠与梁晓清的DNA进行鉴定对比,徐州市官方是否有行动?
    16,2020年11月,公安机关将杨某侠DNA录入“全国公安机关查找被拐卖/失踪儿童信息系统”和“全国公安机关DNA数据库”比对,至今未比中亲缘信息。调查中也未发现有拐卖行为。比对的结果记录需要公开,调查是否有拐卖行为的记录需要公开。
    17,第二份通报称不知其从哪里来,也不知其父母亲,第三份通报称找到她的根,以哪人为准?为什么出现这么大的偏差?

    本案中,李莹的亲人一眼认定杨某莹是1996年失踪的李莹,失踪者李莹的信息:

    姓名:李莹
    性别:女
    出生日期:1984-07-20
    失踪时身高:158cm
    失踪时间:1996-12-06

    失踪人所在省:四川省
    失踪地点:四川省南充市
    失踪人特征描述:圆脸,双眼皮,鼻子大有点塌,眼睛近视,头发黑而密,嘴角有一小痣。
    提供准确信息者:重谢(酬金:元)
    能够护送回家者:(酬金:元)
    办案单位: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中城派出所
    采血情况:未采血
    其他资料:当时在南充市涪江路小学上六年级,1996年12月6日14点左右,去上学就没有再回来。当时我们家住南充市西门坝街(原叫小西门)21号,从家去学校有两条路走。一条是:出门直走,大约100米处是市长途汽车站,向前约100米就市中区,再向左约70-80米就是涪江路小学。另一条是:出门走左约70-80米时南充市最大的服装廉价批发市场,再右转约100米,然后右转约50米就是南充高中,对面是市粮食局,再过50米左右就是涪江路小学。
    爸爸:李大忠,妈妈:梁晓清。爸爸在市粮食局工作,妈妈当时在市物质局。爸妈都是从西藏转回来的,爸爸原在西藏当过武警,妈妈在邮电工作过。在家时最好的伙伴是伍单和管虎。爱看科幻动画片。因放学回家晚、学习成绩下降挨过训,也挨过打。

    李莹和妈妈血型O型,爸爸B型。


    2011-11-1520:21李莹爸爸


    2011-11-1520:22李莹妈妈

    第三次通告:江苏徐州公布“丰县生育八孩女子”调查进展

    江苏徐州市委市政府联合调查组发布“丰县生育八孩女子”调查进展情况:

    1月28日以来,“丰县生育八孩女子”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针对此事暴露出的问题和网友关切,徐州市委市政府及丰县县委县政府分别成立联合调查组,组织力量走访基层派出所、镇村干部群众,调阅档案资料,咨询相关法律专家。目前,杨某侠的身份已经公安部门调查认定,有关部门对八个孩子与董某民、杨某侠的关系作出了鉴定。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对此事中涉嫌失管失察失职渎职等问题的有关人员进行调查。

    关于杨某侠身份问题,调查组通过查阅董某民、杨某侠婚姻登记申请资料,发现其中含有“云南省福贡县亚谷村”字样,当即派员赴云南进行核查。调查人员以福贡县亚谷村为重点,并扩大至周边多个乡镇开展调查走访,同时发布协查通告。警方通过查阅户籍底册,组织亚谷村村干部及村民比对照片、口音,确定杨某侠原名为小花梅(父母已故),云南省福贡县亚谷村人。据小花梅的亲属和同村村民回忆,小花梅1994年嫁至云南省保山市,1996年离婚后回到亚谷村,当时已表现出言语行为异常。据小花梅亲属反映,同村的桑某某(女,当时已嫁至江苏省东海县)将小花梅带至江苏治病。目前,丰县警方已找到桑某某了解情况,桑某某称,当年她是受小花梅母亲所托,带小花梅到江苏治病并找个好人家嫁了,两人从云南省昆明市乘火车到达江苏省东海县后小花梅走失,当时未报警,也未告知小花梅家人。后续调查情况将适时公布。

    联合调查组组织市县两级医疗专家对杨某侠精神分裂症进行会诊,并实施综合治疗,目前杨某侠的精神状况趋于稳定。经诊断:杨某侠牙齿脱落因重度牙周病所致。经入院体检,杨某侠其他健康指标正常。

    经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DNA鉴定,八个孩子和董某民、杨某侠均符合生物学亲子关系。

    公安机关已对董某民是否涉嫌违法犯罪开展调查,有关情况将适时公布。后期将根据对董某民的调查处理情况,依法确定对其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

    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将从此次事件中深刻汲取教训,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困难群体的帮扶保障。

    第二份通报:http://www.chinanews.com.cn/gn/2022/01-31/9666304.shtml

    徐州丰县联合调查组1月30日发布关于网民反映“生育八孩女子”情况的调查通报。具体内容如下:

    县联合调查组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就网民关心的相关问题,先后走访调查董某民及其家人、邻居、时任和现任镇村干部等人员,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杨某侠(此姓名为董某民所取)于1998年6月在欢口镇与山东鱼台县交界处流浪乞讨时,被董某民的父亲董某更(已故)收留,此后就与董某民生活在一起。生活中发现,杨某侠有智障表现,但生活尚能自理。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镇民政办工作人员未对其身份信息进行严格核实。

    2020年11月,公安机关将杨某侠DNA录入“全国公安机关查找被拐卖/失踪儿童信息系统”和“全国公安机关DNA数据库”比对,至今未比中亲缘信息。调查中也未发现有拐卖行为。其身份信息公安机关将持续深入调查。

    2021年6月以来,杨某侠病情加重,在发病期间,经常摔打东西、殴打家中老人和孩子。为防止杨某侠犯病时伤人,董某民暂时使用锁链约束其行为,精神状态稳定后便将锁链拿下。董某民行为涉嫌违法,公安机关已对其开展调查。

    2022年1月30日,经市县两级专家会诊,杨某侠患有精神分裂症。专家诊疗建议:仍予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必要时约束保护,防冲动伤人及走失。目前杨某侠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董某民和杨某侠生育一孩、二孩后,镇计生部门均为其落实节育措施,但因身体原因失效。董某民也多次采取不同方式逃避计生部门的管理和服务。此后计生部门未及时实施有效节育措施。

    自2014年5月至今,民政、财政等部门为董某民家庭落实了低保和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每年春节、中秋为其发放慰问金。其中3个孩子每学期享受750元/人的生活补助金,另有2个孩子每学期享受500元/人的政府资助金。村委会多年来经常为其提供生活物资资助。2021年镇政府为其发放危房改造补助3.7万元建设新房4间。社会爱心人士也多次为其捐钱捐物。

    联合调查组将对相关情况深入调查,对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处理。公安机关已成立专案组对违法行为开展调查,涉嫌犯罪的将依法处理。

    第一份通报

    1月28日,徐州市丰县县委宣传部发布情况说明,回应网民反映的“精神失常女子生8孩被锁破屋”情况。“经初步调查核实,网民反映的女子为杨某侠,1998年8月与丰县欢口镇董某民领证结婚,不存在拐卖行为”,通报还透露杨某侠患有精神疾病,经常“无故殴打孩子和老人”,已经对其救治、对其家庭救助。

    李大成为李莹的亲叔叔,要求对杨某侠DNA进行对比。

  • “刘兰华被拐案”嫌犯被以超时为由释放

    【民生观察2018年12月19日消息】四川省古蔺县“刘兰华被拐案”出现重大转机,由代理律师控告之下被抓捕的犯罪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37天后予以释放,理由是该案超过法律时效及证据不足。

    据悉,2018年10月下旬,刘兰华家人委托“709”案王宇律师、谢阳律师以及“律师后”文东海代理该案,律师在向泸州市监察委,公安局以及古蔺县监察委等个部门进行控告后,古蔺县公安局于11月3日将其中之一名犯罪嫌疑人从打工的浙江带回进行刑事拘留,却在刑拘37天后的12月10日将犯罪嫌疑人释放。

    据家属吴丽萍透露,前几日,古蔺县检察院致电被拐当事人刘兰华(吴丽萍弟弟),告知该案已结案,被刑拘的犯罪嫌疑人已释放。警方给出的释放理由是:一,该案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20年时效(刘兰华被拐是在1993年,距今已有25年);二,警方声称无证据显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而犯罪嫌疑人一直不承认曾经犯案。得知消息的吴丽萍随即以“刘兰华被拐案”报案人的身份致电古蔺县公安局和检察院,质问当局有该案消息为何不予通知报案人却告知被拐人刘兰华。

    吴丽萍指出,作为被拐人的弟弟刘兰当年被拐时华年仅三四岁,或许对拐卖他的犯罪嫌疑人会有些许印象,但对之后的多次报案、立案以及姐姐吴丽萍的四处寻找等二十多年来的维权经历一无所知,警方的做法有掩盖案情以及敷衍了事的味道。

    由于控诉无门和无可奈何的原因,目前吴丽萍只能借助网络平台为被拐案发声,希望得到更多的关注,早日将人贩子绳之于法。期间,吴丽萍多个国内社交账户被封,发出去的有关被拐案消息被以屏蔽处理。为此吴丽萍将案情撰写成文,并实名举报古蔺县公安局玩忽职守、包庇犯罪等的行径,发布在国内各大网络媒体以及相关部门网站。由于“刘兰华被拐案”属于公安部督办案件,因此该案短期内一度成为国内各大媒体网站热搜榜的第一名。

    吴丽萍表示,案情结果早有担忧,只不过警方所作所为已经极度不要脸。在多年为寻找弟弟的经历中知道拐卖妇女儿童的事情已经形成产业链,分工明确层级分明,有关部门则充当保护伞,甚至参与其中唯利是图。吴丽萍引述弟弟刘兰华指,希望法律可以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的罪犯。

    相关报道:“刘兰华被拐案”遭警方强压二十多年
    https://msguancha.com/a/lanmu7/2018/1113/18111.html

  • “刘兰华被拐案”遭警方强压二十多年

    【民生观察2018年11月13日消息】由于重男轻女愚昧思想以及计划生育政策等非正常因素的影响,中国大陆发生的拐卖妇女儿童的恶性事件已成常态,根据官方每年收到的报案数据都以十万计,几十年来的人数无从估计,但能够寻获的个案少之又少,绝大部分被拐卖案件都是石沉大海。基于人性及感情等的原因,好多家庭在孩子被拐卖后疯狂四处进行寻找,花费大量金钱和时间,有父母在长期的思念和失望中出现精神失常,甚至有家庭因为寻找孩子分崩离析家破人亡,整个社会为此付出沉重代价,但能够绳之于法的不法拐卖分子却是凤毛麟角。警方面对此类报警案件基于相关法律规定的原因则采取敷衍的态度,一般登记了事再无下文。

    因受到被拐卖人员刘兰华家属的委托,“709案”王宇律师、谢阳律师以及“律师后”文东海于10月22日去到四川省古蔺县公安局、检察院,监察委以及泸州市公安局和监察委等政法部门监察委交涉刘兰华被拐卖一案进展情况及举报古蔺县公安局相关警员在办理该案中存在玩忽职守、徇私枉法违法并涉嫌犯罪的行为。律师在古蔺县公安局及监察委期间,遭到工作人员非法阻拦,并口出狂言粗暴对待律师,为此,律师们在事后向古蔺县纪委及泸州市监察委进行了举报控告。

    根据家属提供的信息,被拐卖人,刘兰华,又名陈玉龙、吴玉龙,男,出生于1989年12月11日,生父母吴世禄、李天容为四川省古蔺县金星乡黄英村人,出生后取名吴玉龙,但由于吴家儿女众多,迫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压力,出生四十天后吴家将吴玉龙送给本镇石硪街陈宗章和李义芳夫妇做养子,养父母改其名为陈玉龙。1993年3月25日,陈玉龙失踪,后经陈玉龙亲姐吴丽萍多方查找,了解到陈玉龙被养父陈宗章串通王丛刚、苏国琴等人拐卖到福建省连城县曲溪乡蒲溪村香根路3号刘昌寿、李水妹夫妇家做养子,并再次改名为刘兰华(以下统称刘兰华)。刘兰华在被拐卖前,深受养母李义芳疼爱,但后来陈宗章和李义芳又另外生了一个儿子,养父陈宗章逐渐生出了拐卖刘兰华的念头,虽然遭到养母李义芳的坚决反对,但陈宗章仍一意孤行,终于在1993年3月25日伙同王丛刚、苏国琴等人以带儿子到弟弟家串门为由,一路辗转,多人接应,历经拐卖儿童中转站,数日后刘兰华便被带到福建省连城县曲溪乡蒲溪村香根路3号现在的养父母家。

    据刘兰华亲姐姐吴丽萍介绍,弟弟刘兰华被拐卖时年龄已有四岁,吴丽萍自己当时14岁,正在读初中。弟弟被拐卖后,吴父曾前往当地石宝镇派出所报案,当时的值班警员只是草草做了登记,告知吴父回家等消息,然后再无下文。一个月后,吴父再次去到石宝镇派出所,找到当时的曾姓所长反映情况并要求警方查找,曾所长以人手不足为由要吴家自己去找,并以石宝镇派出所的名义开出一个刘兰华被偷走,希望沿路派出所协助查找的证明。

    据吴丽萍讲,几年后,自己成年并外出广东打工,几年里四处打听,先后前往广东汕头、福建沿海各地寻找,在持续寻找弟弟刘兰华的过程中,先后了解到古蔺县籍拐卖团伙和运送路线等重要信息,并在汕头等地陆续发现八十几名被从古蔺县拐卖至沿海地区的儿童,部分已经通过血液化验找到父母,但一直未能找到自己的弟弟。通过好心人的帮助,吴丽萍基本获知弟弟被拐卖的大致情况和去向后,2011年,吴丽萍再次到古蔺县公安局要求警方立案,协助寻找刘兰华,但遭到当时古蔺县打拐办徐姓主任的拖延不予立案。其后,吴丽萍通过网络平台向公安部打拐办进行举报,引起了公安部的重视,并于2012年1月底向四川省打拐办就刘兰华被拐卖一案发出督办函,古蔺县公安局方于2012年2月10正式以拐卖儿童案件立案侦查,并成立了刘兰华被拐卖案专案组,但此后古蔺县公安局则一直以各种方式拖延侦查和移送起诉,也未对本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陈宗章、王丛刚、苏国琴等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期间吴丽萍曾询问案件进展,但警方以“案件已过时限”敷衍答复。三年前,吴丽萍通过各种途径终于找到被拐卖已有二十多年的刘兰华。据吴丽萍讲,弟弟被拐卖时已有四岁,对家人和家乡存有记忆,讲述自己如何被老家的养父带走交给两个不认识的人,其后几经易手辗转多地,最后到达如今的福建养父母家。不过可幸的是福建的养父母对其不错,刘兰华除了生活无忧,还在重点大学毕业,如今已成家立室。吴丽萍为此让刘兰华在警方留存了一份详细的笔录。根据刘兰华所讲的经过,吴丽萍表示,弟弟被拐卖的大致经过与自己多年来了解到的情况基本一致。

    据吴丽萍透露,就在律师于10月26日向泸州市监察委发出举报控告信后一个星期,刘兰华被拐卖案的一众犯罪嫌疑人已被拘捕,不过未知其他更多情况。吴丽萍担心警方再次敷衍了事,将犯罪嫌疑人无事释放。

    本网联系到同样是古蔺县籍孩子被拐卖的罗姓父亲,他告诉本网,古蔺县位处四川偏僻地区,经济落后,多年来当地一直有孩子无故失踪的情况发生,当地有专事拐卖孩子的团伙。据古蔺县公安局内部人士透露,目前为止古蔺县有报案记录的儿童失踪数量有三万多起,能够寻获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一。而众多家长在寻找失踪孩子的过程中发现拐卖团伙的背后有警方人员的影子。上面提到的写孩子失踪证明给吴父的原石宝镇派出所曾姓所长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因犯有拐卖妇女儿童罪被判刑。其实在古蔺县警方人员充当拐卖团伙保护伞参与犯罪并分赃的事实产业链已经家喻户晓,只是警方一直利用公权力进行压制而已,多年前参与的警方人员或许已经成为县公安局的领导,因此案件的侦查和责任追究更加困难,连公安部督办案件(刘兰华被拐卖案)都可以轻松化解。

    网友刘先生认为,警方对于被拐卖案件侦破率几乎为零的事实令人费解,如果说二三十年前的失踪案件还有推卸责任的理由,但如今天网工程建设已有十年,在警方掌握的各种实名制及大数据信息可以轻松获取的情况下无法侦破案件实在无法形容,全国几十年来累计被拐卖人口足以百万计,但侦破及寻获个案却寥寥无几。从受害家长报警求助遭到警方敷衍推诿以及各方观点和证据显示,一直以来被拐卖案无法、无力、无能侦办的主要原因无不指向警方人员参与拐卖产业链运作的可能性。刘兰华已经寻获,并有相应的证人证言等全部证据,但警方依旧拖延推诿,如今家属已经委托律师跟进并进行控告了,警方才被动抓捕犯罪嫌疑人,不过此次警方是否应付了事则要看最后的结果。

  • 福建女子失踪22年遭多次拐卖:被迫卖淫,因精神病被送回家

    京华时报819日消息,20159月,因丈夫毛玉俤断腿丧失劳动能力,失踪了22年的邱巧媚被送回娘家。此时,邱巧媚已罹患精神分裂症,生活基本无法自理。毛玉俤在1997年支付给闽清县一个叫王孟天的人2800元后,将邱巧媚买回家里做媳妇,但至今两人也没有办理婚姻手续。根据邱巧媚清醒时的指认,王孟天在1993年前后将自己拐骗。在王家生活期间,王孟天多次强奸她,并强迫她卖淫。除了毛玉俤,她还被卖过多次。目前,邱巧媚的家人已报警,福建闽清县公安局已介入调查此事。

    讲述

    失联多年查找未果警方销户

    邱巧媚的三姐说,由于父母执着要男孩,她家的姊妹很多。1974年出生的邱巧媚在家排行老五,有四个姐姐,一个妹妹,还有1个最小的弟弟。邱巧媚1个多月大的时候,因为家里无力抚养那么多孩子,就把她过继给了古田县平湖镇三头顶村的一家亲戚。当时两家人都认可,邱巧媚过继过去算是童养媳,由养父母抚养。如果她养父家的儿子长大以后没钱娶媳妇,邱巧媚就可以嫁给他。

    邱巧媚三姐说,在邱巧媚在养父家生活的十几年间,邱巧媚从来没有中断过和自家人的往来,过年过节经常来家里玩,和家里人关系都很好。等到邱巧媚长到了16岁,养父母家打算举办婚礼正式过门。但是,邱巧媚并不愿意嫁给养父家的儿子,邱巧媚娘家也希望她能够回来。最终,邱巧媚没有真的嫁过去。在派出所长达几年的反复协调下,19岁的邱巧媚得以回到娘家。作为补偿,邱家给了她养父家3000多元作为抚养补偿。

    邱巧媚三姐说,邱巧媚回到娘家后便在屏南县打工赚钱,此时的她出落得漂亮大方,简直像电影明星一样。但是,好景不长,1993年前后,邱巧媚在务工期间与家人失联。家人多方寻找几年都没有找到,报警后也无果。最终,公安部门以丧失联系的自然死亡方式,取消了邱巧媚的户籍登记。家里人也认为邱巧媚已经不在人世,停止了寻找。

    称自己被人拐卖强迫卖淫

    邱巧媚的丈夫毛玉俤说,她刚嫁过来时,向他讲述了自己1993年离家后的情况。

    当时,邱巧媚通过一个工友,认识了一个叫王孟天的人,后来王孟天以能找到更好的工作为由,骗邱巧媚离开了原来的单位,随后将她带回了王孟天位于闽清县下祝乡里山村的家中。

    邱巧媚告诉毛玉俤,自己在王孟天家都是和王孟天睡在一张床上,她称自己遭到了王孟天的数次强奸。只要王孟天想要和她发生性关系,她不同意,王孟天就会打她,打到她不再反抗为止。

    在这种生活中,邱巧媚患上了精神疾病。随后,王孟天又强迫邱巧媚在里山村附近多次进行卖淫活动,交易对象多为乡村的老光棍,地点多为乡村的理发店,或者别人的家里。每次性交易结束后,邱巧媚会得到10元钱,然后全数交给王孟天。

    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1997年。由于邱巧媚的精神疾病不断加重,王孟天决定将她卖掉。最终,毛玉俤以2800元的价格将邱巧媚买下。

    到了毛玉俤家以后,邱巧媚就在一张纸上写下了自己指控王孟天对其强奸、逼迫她卖淫的简单诉状,要求毛玉俤代自己告发王孟天。但是,毛玉俤认为自己财力不足,没有告发。

    毛玉俤说,自己买邱巧媚时,王孟天告诉他邱巧媚的来历是另一个版本。王孟天说,邱巧媚原是他妻子弟弟的老婆,从小被家住古田县平湖镇三头顶村的养父带大,是一个童养媳。小时候,邱巧媚还在养父的资助下上了几年学,会读会写。后来,养父家经济困难,邱巧媚辍学在家,并且精神开始出现不正常。因为她精神不正常了,所以王孟天妻子的弟弟不想再养她了,就托王孟天出来卖。

    对于这种说法,邱巧媚的家属予以否认。三姐说,邱巧媚在失踪前并未嫁人,王孟天的妻子也不是邱巧媚养父的女儿。至于他们两家存不存在远房亲戚关系,并不清楚。

    811日,记者来到王孟天的家,但并没有找到他。附近村民称,今年过年以后,邱巧媚的家属上门找过王孟天,之后王孟天就很少在家,听说搬到闽清县城居住了。

    多位村民表示,自己在1997年前后,见过邱巧媚在王孟天家居住,记得她当时确实显得精神不太正常。而且,王孟天还多方联系村里的媒人,希望她能尽快嫁出去。对于王孟天强奸邱巧媚或者强迫她卖淫的事情,村民们并不清楚。当时王孟天介绍邱巧媚,都说是家里的亲戚。

    意外

    突然发病用锄头打死婆婆

    毛玉俤说,王孟天最初给邱巧媚标价是3300元。当时,毛玉俤看到邱巧媚的精神状态不好,一直在一旁低着头不说话。虽然王孟天说邱巧媚的精神疾病已经治好了,但毛玉俤仍然有疑虑。于是他和王孟天协商,先行支付2800元,如果邱巧媚没有精神疾病,再支付剩余的500元。如果邱巧媚确实有精神疾病,500元就作为她的治疗费。

    结果,邱巧媚到毛玉俤家时,只有前几天的精神状态是好的,之后就开始恶化。正是在这正常的几天里,邱巧媚将自己在王孟天家的遭遇告诉了毛玉俤。毛玉俤没有把500元再给王孟天。

    毛玉俤回忆,邱巧媚来的第二天,家住古田县大桥镇珍山村的一户人家前来吵闹,称邱巧媚是他们家的媳妇,要讨回邱巧媚。当时邱巧媚也确认,自己确实被卖给过这家人。但是,在这家生活非常不好,饥一顿饱一顿,后来又被王孟天带回去了。

    在此之前,王孟天还把她多次以这种形式卖给别人当老婆,再想办法把她骗回来。具体被卖到什么地方,邱巧媚说自己也记不清了。王孟天当时也告诉他,之前确实卖给了珍山村的一户人家,但是对方太懒,养不起邱巧媚,所以她就回到了王孟天的家里。

    毛玉俤当时告诉珍山村前来闹事的人,他为了买邱巧媚,已经付钱给王孟天了;如果想要回邱巧媚,应该去找王孟天,然后就把他们赶走了。珍山村的人说,自己之前也是付钱给了王孟天,但是没有说具体的金额。之后,珍山村的人也没再来过。

    毛玉俤说,邱巧媚进入毛家后,因为精神状态不好,家务活一直干不利落,所以一直受到自己母亲的数落,甚至打骂。这也加重了毛玉俤的病情。来到毛家半年,在一次毛玉俤母亲数落邱巧媚的过程中,邱巧媚突然发狂,拿起家里的锄头打母亲,正好砸中了母亲的后脑部,母亲当场死亡。当地派出所民警发现邱巧媚是一个精神病人后,也没有对她采取进一步措施,继续让她留在了毛家。

    由于害怕邱巧媚病情继续加重,继续伤人,毛玉俤带着邱巧媚来到闽清县精神病院进行治疗,被确诊为精神分裂症。吃了两个月的药后,家里没有钱继续支付药费,邱巧媚的治疗停止。这是邱巧媚在2015年以前接受的唯一一次治疗。

    丈夫受伤丧失劳动能力

    邱巧媚一共在毛家生活了18年。2010年前后,她还给毛玉俤生下一女。由于邱巧媚的户口早已被注销,邱巧媚和毛玉俤从未正式结婚,孩子也没有户口。没有钱去医院接生的邱巧媚依靠着本能自己剪断了女儿的脐带。

    2014年秋天,毛玉俤在操作农机收割时,右腿不小心绞在收割刀片里,造成右腿从大腿位置截肢。毛玉俤从此坐上轮椅,丧失了劳动能力,从此,毛家也没有了经济来源。

    20157月,邱巧媚女儿的保姆带着孩子多方打听,找到了邱巧媚的娘家,告诉他们邱巧媚还活着。毛玉俤已经无力抚养孩子,欠了保姆数月的薪水。此时,邱巧媚因为在村里如同孤魂野鬼般到处游荡,捡拾垃圾堆里的食物充饥,被村委会送进了闽清县精神病院。

    时隔20余年,邱巧媚三姐在医院见到邱巧媚时,她面容极其消瘦,没有力气,不会说话,走路也不正常,和她记忆里的五妹完全不同。医生告诉她,邱巧媚刚到医院时,甚至连筷子都不会用,都是用手直接抓米饭吃,完全不具备生活自理能力。

    邱巧媚的家人从医院将她接回了家,跟着她年迈的父母居住,根据医嘱给邱巧媚服药。同时,毛玉俤无力抚养的女儿也被带回邱家暂时照顾。经过家人的悉心照料,邱巧媚的精神状态明显好转,身体也长胖了不少。

    由于邱巧媚的父母已经是80多岁的老人,她的姊妹们也都组建了自己的家庭,且分散在全国各地,没有余力长时间照顾邱巧媚。于是,邱巧媚的家人就与毛家商量,将邱巧媚送回毛家,并支付邱巧媚在毛家的所有疾病治疗费。

    但是,毛玉俤起初以没有经济能力养邱巧媚而拒绝。同时,毛家希望将邱巧媚的女儿尽快接回,为此毛玉俤的哥哥主动提出出钱抚养邱巧媚的女儿。

    最终,邱家提出,邱巧媚的女儿要和邱巧媚一直在一起,邱巧媚还要依靠长大后的女儿,解决自己的养老问题。如果邱巧媚不能回到毛家,她的女儿也不能回。至此,毛玉俤才同意邱巧媚返回毛家。

    回复

    发生时间超过法律追诉期

    2016210日,邱巧媚的家人将邱巧媚送回毛家。同时,在毛玉俤的指引下,他们第一次见到了王孟天。

    邱巧媚三姐说,家人提出让王孟天退还卖邱巧媚所得的2800元,但王孟天只承认自己获利600元,是毛玉俤支付邱巧媚在自己家生活半年的伙食费。双方争执不下后,邱巧媚的家人向下祝乡派出所报案。

    邱巧媚三姐说,一听报警,王孟天服软了,提出给邱家1万元作为补偿,但邱家并未同意赔偿,希望警方将王孟天拐卖、强奸、强迫邱巧媚卖淫的事调查清楚,追究他的法律责任。

    下祝乡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目前,闽清县公安局正在调查此事。

    812日,记者就案件调查进展,采访了闽清县公安局政工室主任刘警官。他表示,需要时间了解情况再回复。截至记者发稿,未收到回复。

    闽清县县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邱先生告诉记者,下祝乡派出所确实在2月份接到了邱巧媚家属的报案。据公安局初步了解,邱巧媚家属反映情况的发生时间都超过了18年,应该是超过了法律上的追诉期,因此目前还没有对王孟天等人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观点

    是否追诉视案件情况而定

    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姜健律师表示,本起事件中,根据被害人陈述,王孟天的强奸行为应该发生于1994年前后。根据当时的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刑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均包含本数。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因此,该罪在当时的法定最高刑应为十年,故而追诉时效期限应为十五年。

    姜健说,另据被害人陈述,在1994年至被卖期间,王孟天强迫被害人进行卖淫,涉嫌构成强迫卖淫罪。根据当时的刑法规定,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理,该罪的追诉时效期为十五年。

    姜健说,被害人于1997年被拐卖。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拐卖人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按照情节严重情况对待,追诉时效期亦为十五年。

    姜健说,通过上述分析,如果王孟天确实存在上述犯罪行为,因犯罪超过追诉时效期限而不再追诉。但如果王孟天在立案侦查或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或者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后应当立案而未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同时,需注意,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计算。因此,本起事件中的王孟天是否应当进行追诉,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探访

    生活困难靠低保和补贴

    811日,记者在毛玉俤的家里见到了邱巧媚。毛玉俤的屋子是超过60年的木质二层小楼,非常破旧。

    今年57岁的毛玉俤身材瘦弱,身穿一件发黑的白衬衣,坐在轮椅上。邱巧媚穿一身黑衣在昏暗的厨房里用土灶做饭。毛玉俤的女儿被他哥哥接到家里代为照顾。邱巧媚和毛玉俤依靠国家给予的低保工资和残疾人补贴过活。

    每隔几个月,邱巧媚的三姐就把邱巧媚几个月需要吃的药买好,送到毛玉俤家。在药物的治疗下,邱巧媚现在不仅可以完成普通的家务活,还可以和亲人进行简单的对话。但是,邱巧媚的精神状态还是和正常人不同,经常一个人坐在角落里发呆,平常也几乎不说话。

    三姐问:邱巧媚,还记得王孟天这个人吗?邱巧媚一听到王孟天的名字就眼睛发直,满脸通红,随后很激动地摇头说不记得

    随后,记者问邱巧媚今年多大了,她回答:今年20岁。

    邱巧媚的家人说,20岁恰好是邱巧媚被王孟天拐骗走的年龄。她现在的记忆应该还停留在那个时候。

    (来源:京华时报http://www.thepaper.cn/baidu.jsp?contid=1516147 201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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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聊城两男子拐卖精神病女 得手两千被判刑五年

    两农民共谋拐卖一名精神病妇女,得手两千元。近日,经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两人最终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原审判决认定,2014年7月13日7时许,被告人汤某、吴某共谋后,驾驶面包车行驶至冠县柳林镇乔庙村桥附近,将从东往西行走的精神病妇女岳某,以言语威胁等方式拉上面包车,带至冠县某镇某村。当日被告人朱某明知是被拐骗的妇女而予以收买,将被害人岳某带至家中,在其家中累计付给吴某、汤某现金2000元。2014年7月22日岳某被警方解救。
    原审法院依法以拐卖妇女罪对被告人吴某、汤某均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以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对被告人朱某免予刑事处罚。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吴某提出上诉。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量刑并无不当,上诉人吴某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不能成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凤凰网http://sd.ifeng.com/news/fengguanqilu/detail_2015_06/29/4054598_0.shtml2015-06-15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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