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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蒋湛春在监狱医院接受治疗

    【民生观察2022年5月13日消息】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维权人士蒋湛春,因上访被法院以寻衅滋事、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判刑3年6个月。近日,律师在司法局远程视频会见了蒋湛春,得知其目前在监狱医院接受冶疗。

    2022年5月12日下午,律师在司法局远程视频会见了蒋湛春,他的精神状态很好,就是现在腿还无法站立,目前在监狱医院接受冶疗,他让律师代他问侯大家,感谢弟兄姊妹一直以来对他的关心和帮助!

    2019年9月26日,蒋湛春在河北燕郊打工时,被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公安分局抓回江苏镇江,刑事拘留,罪名是“寻衅滋事”,被关在镇江市看守所。

    28天后,被镇江市京口区公安分局变更强制措施,改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先后被关在句容市北山水库、丹徒区人武部、镇江市看守所边上的威达驾校。

    被监视居住到2020年2月27日,又转为刑事拘留,又被关到镇江市看守所,罪名是“寻衅滋事、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

    蒋湛春被监视居住在北山水库时,遭到拳打脚踢,实在受不了,不得不用网线上吊,被抢救下来。

    蒋湛春被监视居住在丹徒区人武部时,警号为“112186,或者是112196”的警察,让6个保安殴打蒋湛春。蒋被打得难以忍受,在晚上割腕,被缝了6针。

    蒋湛春在被又关到镇江市看守所时,不明原因,衣服被丢失,使得蒋湛春在看守所时,仅仅是穿着单衣。而2月、3月份,江苏镇江的天气还是非常冷的,也不知道蒋湛春是如何扛过来的。

    2020年4月3日蒋湛春被京口区检察院批准逮捕。2020年5月9日,律师到看守所去会见了蒋湛春,会见时曾听到对讲机的声音说,蒋湛春腰疼,不能走。2018年8月10日蒋湛春曾在北戴河旅游时,被抓并遭殴打,腰部受伤,目前伤痛依旧,疼痛、麻木时常使得蒋湛春不能走路。

    蒋湛春对律师说,只有止痛药吃,没有其他的药。蒋湛春让律师带话给妻子,让妻子在家好好带好孩子。并说,自己一直是零口供,在被提审时,一直是沉默。

    蒋湛春对律师说,在多次提审时,被多次问到“在2019年清明节期间,蒋湛春到北京福田公墓,买了一些鲜花,来祭奠杨佳”这件事。

    2020年7月1日,蒋湛春案由京口区检察院移送到京口区法院起诉。

    2020年9月22日,京口区法院开了庭前会议。蒋湛春的律师和辩护人提出整个镇江市(包括京口、润州、句容等区县市)的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在蒋湛春寻衅滋事这个案件中没有管辖权。2020年9月23日京口区检察院补充侦查延期审理。

    2020年10月22日恢复审理,蒋湛春的辩护人打电话问法院要求阅取补充材料,法院回答没有补充的材料。2021年1月25日京口区法院告知蒋湛春的辩护人,因没有管辖权,案子退回京口区检察院。

    蒋湛春的妻子马玉珍在2021年1月25日打电话到京口区检察院,京口区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告知马玉珍说,律师和辩护人提出管辖权的问题,改变管辖等领导决定。

    2021年1月28日,马玉珍再次拔打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的电话时,被告知案子又移交到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了。案子移交了,蒋湛春的律师和辩护人没有收到相关案件移交的手续通知,起诉书里的案件事发地不在江苏镇江,并且没有移送手续。

    2021年4月9日,蒋湛春案在镇江市润州区法院开庭,庭上公诉人以蒋湛春非法上访为由寻衅滋事,公诉人提供的证据没有任何可以证明蒋湛春去上访,更不用说非法上访寻衅滋事。

    2021年8月距离开庭已经四个月了,蒋湛春的律师和辩护人没有收到任何的通知。

    2021年10月15日,蒋湛春案在镇江市润州区法院开庭审理,其被法院判刑3年6个月。

    2022年1月12日,蒋湛春被送到南通市通州监狱服刑。

    2022年3月5日,蒋湛春打电话给妻子马玉珍,说自己仍旧无法行走,监狱不给看病。听到消息后,马玉珍马上给监狱的狱政科打电话,为防止蒋湛春落下终身瘫痪的后果,表示愿意自己出钱治疗。当时接电话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监狱会根据情况予以考虑。

    2022年4月5日,马玉珍再次接到丈夫蒋湛春的电话,蒋湛春告诉妻子自己可能要被送到严管队了,原因是自己向监狱请求治病,监狱领导告知只有要快死的人才可以申请看病,话还没有说完,电话就被切断了。

    据悉,2008年蒋湛春因在火车站受到民警暴力脱衣检查,并遭到铁路民警的殴打和非法拘禁后,到当地信访部门反映问题无果后,走上了上访维权之路。

    2009年3月11日,初次到北京上访的蒋湛春,就被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的截访人员带回镇江,关押在东吴宾馆(黑监狱)。

    在被关押期间,蒋湛春被铐起来,遭到警察和黑社会人员的殴打,并被拿走钱、身份证、手机等私人物品。蒋湛春在黑监狱中,遭多人殴打致昏迷,被120急救车送到镇江市中医院急诊室救治。随后,蒋湛春多次到北京上访,多次被截访、关黑监狱、拘留。

    另外,蒋湛春的妻子马玉珍因户籍所在地镇江市丹阳村干部强占其土地、补偿不合理等问题,也走上了上访维权的道路。

    为了维权,马玉珍从2013年5月到2015年5月,先后15次到北京。每次都是被抓后,或拘留或取保,之后被户籍所在地的截访人员押回镇江。

    2016年1月28日,马玉珍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2年,关押于江苏南通女子监狱。2017年11月22日获释。

  • 林生亮:六四喝茶笔记三

    13:05接国宝小林同志的二个电话,第一次电话:接到通知让我删掉朋友圈信息;第二次电话:提前跟我约下午有领导和我面谈,顺便说明一下对我的尺度是很宽松的。

    14:59接卢祖光警长二个电话,第一次电话是塞喧客套,说找我聊天,没有什么主题;第二次电话确定16:00在山语华庭警务室和国保见面。原来都是人设,让警长出面安排,想缓冲一下紧张关系。真是用心良苦!

    16:00准时赴约,大概十分钟左右,陈大队长、小林同志和貌似领导的三个人风尘仆仆进屋了。

    谈话内容:

    1、了解一下我今天的思想动态。

    我坦诚告诉他,我是从2017年第一次坐牢开始,每年的今天都会绝食一天,而且今天穿着一身黑(黑衣、黑裤、黑鞋)。

    2、曹局长非常关心我的生活,希望能够帮助到我。

    你们目前为我伸冤,是不太可能的话,但是你们可以用间接的方式为我所受到的身体迫害进行间接补偿,我是可以接受的。

    我感谢他的好意,我的生活不需要组织的关怀,我的家人同样不需要关怀。

    3、朋友圈的信息要删掉。

    具体说有三条要删掉,估计是那些点赞最多的,以及那些文字评论。我跟他们讲这些信息不会踩到任何法律红线,如果是有所谓的的违法内容和信息的话,腾讯公司会有审查。答应他们回家半个小时后删掉。

    4、怎么把上次的聊天内容发到外媒去了?他们都是按正常的手续,所以不会惧怕。要我少去翻墙看大纪元等外面的消息。

    如果要我看你们的宣传,还不如看墙外的新闻。别忘了,我是32年前就收听美国之音、自由亚洲电台的人,而且我在2003年我到北京亲自去接触那些亲历者,难道我不知道怎么去辨别真相吗?而且初中的时候就要求学校公开班费,民主选举班干部,贴大字报等

    5、谈我的家庭关系,父母妻子,孩子和妹妹,外甥等人都会受我影响。

    我说将来的事交给将来去办。历史的潮流,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以前我的父母被评为黑五类,不是后面照样平反了,所以我从来不担心我的孩子将来会怎么样?只要她们拥有健全的人格和独立生活的能力,我是没有任何担忧。看到你们这些所谓的公务员的素质和一些做派,我也不乐见他们去加入公务员队伍。而且整个社会是一个动态发展的,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我奉劝你们以后不要总是拿我的家人来说事。这是一种恐吓和威胁,同样的道理,反过来,如果我今天把曾经抓我的国宝魏彬的所有隐私,他的住址、父母情况、他小孩的学校、妻子的名字等等,拿出来跟你们讲,你们是不是会觉得我是在威胁恐吓你们呢?

    我早已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最好的准备。

    问我:是一条路走到黑?
    答道:隧道的尽头就是曙光尽现!

    6、不要去搞悼念六四的活动,这个跟国家对抗没有任何好处。

    贵党不是一直有四个自信吗?为什么对这个事情表现的一点自信都没有呢?连个蜡烛火焰的图片都紧张起来。既然国家那么强大,为何惧怕一个百姓发出声音呢?如果当年他们的做法是对的,那就应该允许别人自由的去评论。你们完全可以把监控百姓的力量用到那些祸国殃民的腐败分子和那些监管场所的牢头狱霸身上。

    7、临别时,一再强调要把朋友圈的信息删掉,否则今天晚上会上门找我。

    随时欢迎您上门到我家做客,感谢你们让我的父母重温文革的岁月;感谢你们让我的子女快速成长!

    我为了表达党国在这个纪念日里的关怀之情,我同样叮嘱他们:为了党国的事业那么拼,一定要保重身体为重。

    综上:

    谈话的拍照是为了工作汇报。如果我带上手机的话,一定会被强制检查和删掉。

    此次谈话,总体来说是既紧张又富有弹性。一面对于个人信念和权利一定要强势表达,一面对于他们工作表示最大程度的理解。每次我都会不失时机的重温一下我的一惯立場:有原则的配合,有底线的妥协(前者是人格的尊严,后者不损他人利益)。

    2021.06.04首次整理

  • 精神分裂症患者因无家属接无法出院 被迫上诉

     为什么不能出院?
    协调会讨论的,正是徐为最关心的问题—出院。他再也不想住在这个每天早上6点半起床、下午3点50分就吃晚饭上床的精神病院里了。
    青春精神病院院长陶乃强在回答记者提出的“徐为是否符合出院条件”时这样说,“如果是他自己要出院,那肯定不行;如果是他监护人提出,那肯定可以。”言下之意,只要徐为监护人提出出院申请,徐为就符合出院条件。
        上海市普陀区南岭园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朱国平参加了那次协调会。当时,徐为的监护人、也就是徐为的大哥当着众人的面表示:“他最好不要出来。”街道和居委会均表示,尊重其监护人意见。
    但问题是,监护人不同意,精神病人就不能出院吗?
    杨卫华告诉记者,这是精神病院长期形成的“谁送谁接”陋规造成的。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所长谢斌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我国并没有法律规定精神病院一定要遵守“谁接谁送”的原则,“这是一种传统的做法”。
        送徐为进医院的,是他的父亲。2003年时,他因为琐事与父亲发生争执,推搡了父亲,“因为指甲太长,把他(父亲)的脸划伤了。”这在常人看来是再正常不过的家庭矛盾,在徐为家里却成为“徐为有精神病”的佐证。
    他的入院病情诊断中这样记录,“猜疑被害、被跟踪,无故打人、骂人”。陶乃强说,徐为得的是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很难治愈,“能配合治疗就很好了”。
    徐为的父亲已经病逝,接替监护人职责的是他的大哥。除了“不能照顾”徐为外,大哥还把徐为的房产租了出去,每月收入2400元。徐为猜测,“房子”可能是大哥不让自己出来的主要原因。
        但在法庭调查中,徐为大哥向法院表示,自己会将出租房屋所得分一部分给徐为,并承诺在自己退休后有时间了,就把徐为接出院。
        律师杨卫华向徐为提供了法律援助。经过司法鉴定,徐为虽然有精神分裂症,但其症状已经缓解,并且具备诉讼行为能力,法院应当对其诉讼请求予以支持,“本来还想做个鉴定,他是不是具有独自办理出院手续的能力,但没有这项鉴定”。
        精神卫生法与民法冲突,听谁的?
        维权之路,困难重重。杨卫华本来还想帮徐为申请1万元抚慰金,最后也不了了之,“能把他放出来就不错了”。
        实际上,根据2013年5月1日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徐为要出院,本来是一件有理有据的事。精神卫生法第30条明确规定,除非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才能对其实施住院治疗,其余患者均应遵从自愿原则。
    该法第44条还规定,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
    但医院方面辩称,徐为是在精神卫生法出台前由监护人送医的,“并非自愿住院治疗”,因此其出院也应当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接走。
        法院支持医院的这一说法。判决书称,徐为经司法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案原告属于非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疾病患者,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关于‘自愿住院’的规定,其是否出院,目前仍然需要得到其监护人同意,故被告青春康复院以未经原告监护人同意为由拒绝原告提出出院的要求,并无不妥。”
        但律师杨卫华认为,这种认定并不妥当,“你不能因为一个人不是自愿住院的,就说他不能自愿出院吧?”
        徐为的另一个代理律师、独立精神卫生法专家黄雪涛则认为,法律上并不需要讨论一个人是否有病,而是要讨论这个人是否有能力,“他能与医生沟通,能知道出院后去哪里,怎么生活,会自己买单付钱,还懂得如何打官司。你说,他是不是具备出院的能力?”
        监护人的意见对精神病患者来说,真有那么重要吗?
        杨卫华律师认为,我国民法通则中有关监护人制度的规定,与现行的精神卫生法存在冲突。前者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而精神病人即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两法冲突的状况不改变,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障。”杨卫华说。
        他建议,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能力限制”应出台具体的司法解释,即哪些能力是被限制的,哪些能力是需要监护人授权的,“现行法律没有这种解释,也就是说,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一样的,凡事都要听监护人的。”
        在国外的司法实践中,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权益保障还包括“分散授权”和“定期审查”两种制度探索。前者将被限制人的一些权利分散开来,不同的权利由不同的监护人负责保障;后者对被限制人的监护人进行定期审查,每隔一段时间查验其是否尽到监护义务,并征询被监护人意见适时合理更换监护人。
        “居委会指定监护人”的问题,在实践中也是精神病患者维权碰壁的主要困难。“很多人精神病人要维权、办事,会被要求让监护人出面,有的监护人不出来,就要找居委会指定监护人,居委会如果再不管,他就办不成事。”杨卫华说。
        以徐为案为例,法庭在作出最终判决前,走访了徐为生母、徐为大哥、徐为二哥以及居委会干部,由于上述4者均表示无力在徐为出院后进行“监护”,徐为除大哥外找不到其他监护人,他就只能在众人的“安排”下继续住院治疗。
        “最搞笑的一点就是,所有人都说是为徐为好,所有人都不想惹麻烦,最后由这些‘所有人’决定,徐为应该住院。”这场官司,从2013年打到今天,黄雪涛和杨卫华感受最深的,就是“无处不在的潜意识歧视和偏见”。他们总是会被记者、被其他律师不断问及“徐为到底有没有病”这个问题。
    “我不会说他没病,但他有病能说明什么问题呢?他各项能力都具备,就像一个癌症病人一样,医生可以不让一个癌症病人出院吗?”黄雪涛一直致力于为精神病人维权,就在昨天中午,她还与一群精神病患者一起吃饭、聊天,“就像跟普通人在一起一样。”
     
    (来源:人民网http://gx.people.com.cn/n/2015/0415/c229247-24501822.html2015年04月15日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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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属接电话通知江天勇律师被拘留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3-23消息:本工作室志愿者电话联系了江天勇律师弟弟江祥君先生,他说,一位手机号码为18724281777但不愿透露姓名和身份的男子在上午10:30左右电话通知他,“江天勇因参加邪教已被拘留,给你打电话算是通知家属了”,“我接着问江律师是被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然后对方挂了电话”。
    据悉,该手机号码的机主是建三江公安局局长刘国峰。
    本工作室志愿者两次拨打该电话,均无人接听。
    江天勇律师此次是与唐吉田、王成、张俊杰三位律师前往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区解救被关押于黑监狱的法轮功学员,在3月21日被当地警方拘押。
     

  • 湖北十堰公安局长接访日 周大珍高喊要见局长被拖走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2-16消息:今天是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长接待访民日,该局一位副局长坐镇接访,十多警察在旁陪同、保卫。闻听此消息,上午二、三百访民涌至十堰市公安局前,希望能陈情申冤,其中就有访民周大珍。
     
    可当周大珍到达这里后,却得到消息今天局长只接待群体上访人员,而不接待个人。周大珍对此不满,就在接访窗外高喊要见局长,结果立即被其所在派出所一名副所长拖离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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