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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本溪访民霍宏控告中国银行违规

    【民生观察2022年4月20日消息】辽宁本溪维权访民霍宏因为中国银行信用卡透支造成后期被中国银行告上法庭!中国银行在办理信用卡过程中严重违规造作!个人信息不完整,业务不透明的情况下,工作人员代替受害人霍宏填写所有表格,霍宏在没有完全了解信用卡各项规则与政策细节的情况下、工作人员把信用卡违规操作办理给了霍宏,此后霍宏本人不会使用信用卡,中国银行为了业务发展,电话通知霍宏要求霍宏激活信用卡,否则信用卡需要缴纳高额的年费1800元,霍宏要求注销信用卡,中国银行不同意,随后中国银行工作人员告诉霍宏说让你儿子使用,你来还款,只要一年用六次就可以免信用卡年费,就这样霍宏把信用卡给了儿子使用,本来在办理信用卡的时候留的是霍宏的电话号码,到2012年下半年开始霍宏没有收到任何贷款透支的信息,霍宏没有在意,就这样造成了透支还贷的违约责任后果。

    霍宏多次与中国银行交涉要求中国银行提供对账单,中国银行至今不给透支对账单,中国银行本溪支行利用职权违规行为进行强迫办理信用卡造成霍宏无意把卡交给儿子使用后透支,此后霍宏积极补交了透支,但是中国银行用不合理的方式滚动复息的方式造成严重后果,导致霍宏维权,在维权过程中霍宏遭到拘留,酷刑等虐待造成后遗症至今未愈。

    霍宏被中国银行控告后、本溪市人民法院违法裁判,二审本溪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同样枉法判决。

    霍宏最后把中国银行,本溪市法院,本溪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做为被告进行控诉到各级相关部门,并且在2020年4月给辽宁省第五巡视组递交了控告材料。霍宏控告材料全文如下:

    关于中国银行、合同违约、制度违法本溪两院,枉法裁判,非法拘留
    举报控告书

    控告人:霍宏,男,1964年10月5日出生,身份证号码:210503196410050370,现住本溪市平山区东光街11‐1栋1‐6‐18号,联系电话:15841499588。
    第一被控告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
    第二被控告人: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
    第三被控告人: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控告事项
    第一被控告人:中国银行本溪支行合同违约,制度违法。(欺诈)
    第二被控告人:本溪人民法院:枉法裁判,非法拘留。
    第三被控告人: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错案不纠,枉法裁判。

    事实与理由

    一、中国银行本溪支行在2012年为了完成办卡任务,多次请求本人霍宏办理信用卡,为了给个面子,本人霍宏于2012年7月6日在中国银行本溪支行处办理了一张信用卡,此卡办理后一直没有使用,后来中国银行本溪支行电话通知霍宏说如果不用,会收取年费1800元,知道此事后霍宏就请求销卡,银行拒绝销卡。

    然后告诉霍宏每年消费六次可免年费。本不会使用,银行职员王晶说可以让你儿子用,他消费你还款。原本预留手机号是霍宏的,于2012年下半年开始收不到提醒,霍宏也一直未在意。自办卡从未收到过对账单。

    于2015年10月有人到霍宏家催要款项,自称律师(实质是催债公司)潘雪峰等人,说霍宏信用卡诈骗,如果不按期还款将移送经侦支队。

    于是霍宏到中国银行本溪分行卡部了解情况,银行工作人员石某说,限三天还款,如不还款就抓人。

    霍宏提出索要对账单,银行工作人员董晓君说:霍宏跟中行没有关系了,要霍宏找催债公司,催债公司要霍宏还多少就还多少。索要对账单未果,于是找到卡部主任贾利军,贾要求霍宏先还款再给对账单,告诉霍宏图书馆馆长就是他送进去的还有4S店老板也是他送进去的(指监狱),霍宏于2015年10月、11月先后还款13000元、36850元,还完后,贾拒绝提供对账单。霍宏向信用卡中心索要对账单,信用卡中心与本溪分行相互推诿。

    二、在2015年12月10日收到法院电话说霍宏被中国银行起诉,银行以复息罚息为由将霍宏诉至法院。

    霍宏认为:

    1、《信用卡领用合约》信息违造,申请登记表不是本人霍宏亲自提供的信息,代替添写的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有预谋欺诈,不当得利,违反《合同法》及《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见证据1-1)

    2、未提供对账单,要都不给。银行涂改个人信息,违反《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本办法第61条39条)

    3、中行未尽告知义违反的了权力和义务对等的法律精神,(同期本人在中行有大额活期存款)按《信用卡领用合约》如逾期在中行存款没到期视为到期进行划扣,中行为获得大额罚息及复息而未划扣,此行为明显属于不当得利。(见判决书)

    4、中行自主确定的复息、罚息,滞纳金属于违法行为,复息(利滚利)被合同法明确禁止。罚息、滞纳金属于行政范畴,只有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公共权力中才能收取。中国银行非行政机关,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没有处罚权,收取罚息于法无据。被控告人1违法经营超出了法定的上限24%,高达78%,中国银行计结息计算方式属于制度性违法。见<办法第二条>《合同法》和《处罚法》

    5、中行雇用社会闲散人员冒充律师暴力催收威胁恐吓。泄漏本人个人信息,属于违法行为。(见律师函,潘雪峰个人信息)

    总之,中国银行本溪支行多处违法,约定大于法定,制度大于国法,践踏法律,藐视法律,在利益面前,诚信已荡然无存,丧失底线,明火执仗抢劫,一切皆为了不当得利,信誉彻底破产!

    三、被控告人: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

    从立案到结案,从起诉书看多处出错,按法律规定,不符合立案的四大要件,原,被告主体资格错误,诉讼管辖错误,起诉事由,没有法律支持,应裁定驳回,却被审理枉法裁判。

    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没下栽定。超审限没有主管院长审批。见《民诉法》,主审法官唐奇,隐匿中国银行提供的办卡申请登记表非控告人本人填写,足以证明中国银行在办卡时,有准备、有预谋,属于不当得利的欺诈行为,领用合约多次涂改,此证据是一个具有颠覆性的证据。对中国银行收取复息、罚息、滞纳金的合法性及领用合约的格式化合同的性质、效力未做审理。有法依法,无法从则。

    四、对中国银行恶意更改预留手机号,控告人已当庭岀示中国银行信用卡中心155号,864号负责人查询录音及译文。见证据1。

    五、滞纳金这一概念是属行政法规的范畴,因此,非民商事裁判范围。总之,唐奇作为一个老法官不应该犯这种低级错误,明显故意而为之,法官唐奇以权滥法。

    六、本溪两级法院枉法裁判,控告人不服,在去沈阳辽高法查询申诉案件途中被明山法院,以拒不申报财产为由非法拘留15天,拘留决定书没给救济渠道,拒绝控告人复(见拘留决定书,大法官留言)。

    七、由于本溪两院枉法判决,造成被控告人霍宏:无因索费,欺诈,此案在明山法院审理中。第三被控告人: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明知一审判决有重大错误,霍宏在庭审中,多次强调中国银行为获利恶意违约,造成的复息、罚息没有法律支持,二审对格式化合同效率、性质,中国银行收取复息、罚息、滞纳金的合法性并没作出审理,明显是枉法裁判。中国银行收取复息、罚息、滞纳金没有合法性,不具备主体资格(罚息、滞纳金属行政政畴)。

    综上所述,充分证明中国银行利用信用卡欺诈民众,利用催收公司暴力催收,公安维稳,法院枉法裁判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获取不当得利。作为受害者维权理所应当。

    经过多年的奔走,更加清楚的看透中国银行属于金融界的流氓,而法院就是流氓的帮凶。无良,无德的法官错误的裁判,非法拘留给控告人的身心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永远挥之不去的痛,改变的一个人的人生轨迹,所谓的依法治国到法院就变成了“戏法治国”使霍宏失去了当初对法律的信仰。

    因此,请求相关部门依法查处中国银行的违法行为,同时对法院系统的违法行为予以进行追责,以正法律威严!请求撤销两级法院的错误判决和非法拘留决定书,赔偿控告人的经济损失,同时对控告人身心造成的伤害予以补偿!

    省委第五巡视组

    控告人:霍宏
    2022年4月14日

  • 谢红芳控诉书

    关于中国铁路广州铁路局列车乘务员周娅惨遭该集团多名员工轮奸致残、广东省广州番禺警方枉法不予立案和广州赤岗中国人民解放军421医院广州铁路集团高管涉嫌黑恶犯罪的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纪检监察委:

    控告人:周娅,女,广州局广九客运段列车员,身份证号码:430481199009180089,
    控告代理人:谢红芳(受害人母亲),手机号:18710286959。身份号码:430481196811080049。

    被控告人:李文新,原广铁集团董事长,现中国铁路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被控告人:武勇,中国铁路广铁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
    被控告人:黎宁轩,现任番禺区公安分局局长,区委常委。
    被控告人:广州赤岗解放军421医院。
    被控告人:耒阳市政
    被举报人:李育林,原番禺区公安分局局长,区委常委。

    我叫谢红芳,城市低保人员,受害人母亲,单亲家庭,母女相依为命。丈夫于2007年离异。独自拉扯大的女儿完成学业后,2009年就业广铁集团广九客运段,做了一名列车乘务员。艰辛的苦难终于熬出头了,就在我们对未来生活充满憧景希望之吋,不曾想,2013年的6月14日,噩耗传来,女儿出事了。从此,我们母女的噩梦正式开始了!为讨公道,我带着女儿长年奔波于耒阳市政府、番禺公安分局和广铁集团维权路上,多次向番禺警方跪地要求他们立案,求情政府和单位给我们母女一条活路。可是令我万万没想到的是,我的卑微与屈辱却成为这些官僚政客勾结黑恶势力肆意践踏、蹂躏的对象。这些天天喊着“为人民服务”的基层共产党政府机构,却成为欺压民众,祸害人民,违法违纪犯罪分子的帮凶。在这里,我向国家机关血泪控告控诉广铁集团和番禺警方及耒阳市政府的黑恶势力,用极其卑鄙、残酷手段对我,为了女儿上京维权进行迫害折磨,欺压的罪恶行径。

    一、广州番禺公安分局不立案,让真凶逍遥法外涉嫌枉法、充当犯罪分子保护伞。

    2013年6月14日,这是一个终生难忘不堪回首的日子。早七点,接到一个自称是女儿同事的电话,说周娅在广州发生车祸,慌忙拨通离异多年她爸的电话,双双赶往广州(赤岗)421军医院重症监护室。却未见送女儿去医院的同事霍思佳踪影。第二天,经主治医师刘坦告知,据护送我女儿来医院的霍思佳讲,女儿是搭乘电动车时摔了一跤。说摔了一下也没什么大问题。要求看一下女儿,说是重症室不让进。无奈苦等十多余日,女儿被推出重症监护室,一见犹如晴天霹雳,晕了过去。半边头都没了,这哪里是跌跤啊!遂报警,赤岗派出所出了警,该所警察做了简单问询后直接说,这不关他们的事,要求我们去事发地报警。当时女儿处半昏迷状态不能说话,哪里知道事发地啊。二十几天后女儿醒来,用有点含糊伴着慢吞的弱语向我陈述:她是被同事霍思佳以借其500元为由骗往广州南站的,见面后,霍思佳身边还跟着三个男的,据霍思佳席间介绍,两个男的是我们集团广九段职工,还有另一个是她的干哥哥,当时只喝了一点饮料,感觉头晕,眼睛有点挣不开想睡觉,有点感觉饮料被他们做了手脚,后就昏迷了,醒来后发现自己被他们关在了一间小屋里,整天被这三个变态男边轮奸边欧打一天两夜,其间他们共同商量,怕我报警不如制造车祸灭口算了,于是他们就在夜幕的掩护下,架住周娅推向路边,由霍思佳的干哥哥开车将周娅撞飞。

    遵照赤岗派出所指引,我和前夫双双赶往事发地警局(番禺公安分局)报案要求立案侦查,他们告诉我说能否主案要看他们的侦查结果再定。大约过了十多天,再去询问案情,却被告知不能立案,说这是交通事故,不予立案,随即给了一份《不予立案告知书》。一起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就这样被番禺公安恶警,滥用公权力进行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给扼杀了,番禺警方这种简单粗暴的办案方式从一开始就疑点重重存在弄虚作假的地方太多。首先,程序违法,明眼人一看受害人周娅口述及医院病历簿记录,就可以初步断定这就是一起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刑事案件。然番禺警方只作口头通知报案人,说通过多方走访调查及根据四当事人的口述筆录,认定这是一起交通事故。问题是,若真相如此,那么,四当事人应该选择报警呀。关健是,警方为什什不讯问他们为什么不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又为什么把受害人送到医院后又一走了之?我认为这是不符合常理、常情啊!公安、犯罪嫌疑人(所谓肇事者),还有幕后策划者(广铁集团高管),他们都是在集体撤谎。任何一个真实的东西,它一定是符合逻辑和常理的,但凡虚假的东西,就透着很多的荒诞。

    二、广州赤岗中国人民解放军421医院

    涉嫌充当犯罪嫌疑人帮凶,杀人灭口,2013年6月13日接到女儿同事电话,我们从湖南赶往广州赤岗中国人民解放军421医院,医院不通知监护人,将我女儿开颅,公安机关没有作出认定搭乘电动车摔跤,部队医院却出示证明周娅搭电动车摔的。在住院期间,神精外科主任黄传平、刘坦骗我们要为女儿做手术,其实没有动手术。我第二天看到手术清单上面费用两万多元,我就跑去问重症监护室护士,问有没有推周娅出来,护士长说没有。广州赤岗中国人民解放军421医院涉嫌骗取国家医保,涉嫌犯罪。由于我们在部队医院清楚里面内情,而且广州赤岗中国人民解放军421医院科室承包,为了套用国家医保,我的女儿不用开颅,将我女儿开颅。

    三、上京维权路上,广铁集团高管买通地方黑保安与公安恶警多次进行打击报复,涉嫌迫害受害人

    因为周娅是广铁集团广九段列车乘务员,医保关系都在广九段,面对六十多万的天价医疗费,我找到了原广铁集团董事长李文新要求全额报销,这个恶棍居然一口拒绝,说什么你既然报警了,那就属于案件了,涉嫌案件的医疗费是不能报销的,你去我公安吧!遂找番禺警方,被告知:“我们没有立案,也管不了,你应该找广铁集团……”相互推诿互踢皮球。我对地方共产党公安机关与广铁集团“灯下黑”已彻底失去希望,深感绝望!但我相信党中央,相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信正义一定会战胜邪恶的真理,为此,我坚定不移地要把他们的罪恶行径继续向党中央有关机关进行揭露控告。于是,更大的罪恶与赤裸裸的打击迫害又继续上演了。

    2014年11月,我带着女儿与前夫前往北京中国铁路总公司讨说法,被广铁集团信访办主任苏卫东纠结当地黑社会成员二十多人,日薪仟元一个,苏卫东直接带領他们来到北京我的住处,一伙恶棍直奔前夫,将前夫眼睛打伤,胳膊扭伤。另十几个人则奔向打我,直接拉我上车,我拼命反抗,这班流氓就是不放手,在我屈辱的挣扎中,他们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扯光我的内衣内裤,在众目睽睽中强行抬上中铁高管李文新按排的公务车,一路直奔北京西站台,用床单裹住我,抬上开往广州的列车上。重残落下癫痫病根的女儿她们不敢抬,就报警北京羊纺店派出所,该所出了警,苏卫东同他们说把我们带回去,就是为了帮我们解决矛盾纠纷等问题的。警方在中铁高管的淫威下一看势头不对,就说这是你们内部矛盾我们管不了,遂回去了。

    在家住院一月后,为了再上北京维权,我把有癫痫病的女儿送往前夫照顾。在女儿癫痫病时常发作期间,前夫因怕女儿再遭不测,经常请事假,可恨这班恶棍竞将前夫工资全部扣光。离异多年的前夫因我母女而遭株连失了生活来源,陪着前夫去衡阳车务段寻求说理,他们故意唆使黑保安用恶毒的语言辱骂我,激怒我与几个保安发生肢体冲突。在耒阳站将我右脚跟与左腿上部用铁锁砸伤,致身上多处软组织损伤住院。

    近七年多来,由于铁路高官李文新是耒阳人,耒阳市政府为巴结他,常年配合广铁集团对我进行打击报复。去年为跳出他们的监控围堵,去长沙准备取道北京,不想刚到长沙,他们的跟踪人员,即耒阳市政府蔡子池维稳办主任肖立文通过网络监控找到我,谎称我女儿的事已经引起了耒阳市政府高层领导的重视,让我回去配合他们组织多方寻求解决方案。这次他们居然说的是那样的真,那样的神,不由得不让人相信,遂同他们回到耒阳,可刚下耒阳站,耒阳市公安局警方人员早已“恭候,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直接押往警局办了十天行政拘留,期满后《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解除行政拘留决定书》都不给我。

    以上事实清楚的说明,耒阳市政府和中国铁路广铁集团及广州番禺公安分局,已被一群利欲熏心的流氓、恶棍、骗子所操纵,已变性为“灯下黑”。强烈呼吁中央有关机关对这些无良政客的违法违纪犯罪行径进行立案侦查,把这些无耻恶棍送入他们早日应该报到的地方,还天下冤民一个迟来的公道。

    以上事实全部属实,如若不符,我甘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重大案情特别关注
    耒阳市冤民:谢红芳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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