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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持续遭受打压

    【民生观察2022年12月7日消息】河南的王胜生律师因向和平抗议的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而受到各种打压,但是她没有放弃,依然坚持合法合规的向当事人提供咨询。

    王胜生律师因公开为和平抗争者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被司法局等机构骚扰,前天她所在的司法局拿走了她所有的以前做过的案子卷宗,现在王胜生律师家的网络被屏蔽不能使用,微信号也被封!

    12月3日,王胜生律师发表了《让我们为自己而活——为失联/被带走的公共诉求表达者,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的情况汇报》一文。

    她在文中表示,因为公开向失联/被带走的公共诉求表达者,提供个人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她本人以及其他一样提供这个服务的人,这几天陆续被当地司法局和警方找,她居住地的警方还多方打探她的个人信息。

    王胜生律师说,“防疫中,不能正常上班的人太多,还能拿到正常工资的太少了。我迫切需要回归到正常的生活秩序。三年疫情防控,病毒早就变了又变,变成了类似流感,而防疫政策却始终是:清零、清零,坚决清零。”

    “坚决清零的决策者,像唐吉柯德一样,让全国人跟他/她一样疯狂地追逐奥米克戎或者其他变体,不惜国民个人和这个国家所付出的所有代价。在这个目标下,核酸造假,随意封控和隔离、方舱乱拉人填仓等乱象,都不可避免地发生,纠正一处还会出现另一处。”

    王胜生律师称,“我不愿意为某个决策者、某个领导的什么利益,而去继续做牺牲,继续遭受强制防疫的损失和伤害。我和我的孩子们、亲人们不是为了某个决策者或某个领导利益而活,我迫切需要回归到正常的生活秩序。”

    “网络上一些高校学生们在视频中展示自己的隔离状况和对即将被隔离的恐惧,很生气;一个短视频里大家集体喊着“不要核酸”“不要健康码”。视频中有人因为祭奠乌鲁木齐大火中的逝者被带走,有人因为举了一张白纸而被带走。有第一个在上海乌鲁木齐路上用花和蜡烛做祭奠而失联的人的陈述和求助,还有一些被带走的学生的法律求助。于是我就想在封控中提供一点电话法律咨询服务,就公开了自己的姓名和手机号。”

    最后,王胜生律师表示,她迫切要求回归正常的生活秩序:无核酸、无健康码。请领导们考虑她的诉求,帮忙传达她的诉求。否则,即便各地防疫政策时紧时松,都是一种可反复的不稳定状态,防疫利益既得者,不会放弃任何机会来重启紧张,那种不安全感深入到日常生活的每个时刻。她珍重每一位诉求表达者,让我们为自己而活。

    另外,成都的卢思位律师也因为和平抗争者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而遭遇了类似情况。

    据卢律师发朋友圈说:前两天表态愿意为一些因言论自由而被传唤或者拘留的公民提供义务法律咨询,随后就遭到各种电话辱骂、质问和骚扰,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2017年2020年都经历过,所以,我现在比较淡定。

    请在电信和移动的朋友帮个忙,查查下面几个骚扰电话是谁的,用私信告诉我,谢谢!成都:19382207180保定:15630273218重庆:17382259162

    在这个无聊的时代,你们甚至都无法制造一个虚无的存在。

  • 多名表达者被抓律师愿提供法律分享

    【民生观察2022年11月28日消息】11月27日晚,上海乌鲁木齐中路有大量民众自发悼念乌鲁木齐火灾中的遇难者,现场有民众高呼:“习近平下台”,“共产党下台”等口号,很快特警到达现场开始抓人,据说警察抓走了2车人。另外,北京、南京、长沙等地也有民众抗议,亦传出有人被抓。鉴于此,王胜生、卢思位等11位律师表示愿意为因表达而失联/被抓的人士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经验分享,全部免费。

    11月27日晚,上海乌鲁木齐中路第一位被抓公民叫黄昊,现就读于上海大学文化研究专业,研一。

    11月27日晚,上海财经大学赵宸逸前往乌鲁木齐中路后失联。赵宸逸的朋友发出消息说:有没有上海朋友能联系到赵宸逸?他昨晚在乌鲁木齐中路,三点以后失联,现在微信和手机都无法联系到。

    11月27日晚,南京传媒学院学生陈家辉被警察带走。陈家辉发出求救消息说:我举着一个牌子“这是我戴了3年一百次的一次性口罩”,随后被保卫部人员张斌没收,强制带走至国际交流中心,我翻窗逃跑到体育馆,随后被警察强制带上警车,现在正在校园保卫部。请不必打码,我是美术设计学院的陈家辉。

    11月28日早上,北京大学学五食堂门口,有一名学生被几名黑衣男子带走,期间学生高喊:“不自由,毋宁死”。

    唐玉春,女,(网名:璀璨)因在长沙黄兴街举白纸,11月28日下午五点整,被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的三个便衣上门带走,没有出示书面传唤证。请大家关注!

    11月28日,王胜生、卢思位、任全牛等11位律师由衷感谢并致敬每一位表达者。表示愿意为因表达而失联/被抓的人士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经验分享,全部免费。欢迎联系他们中的任何一位。

    王胜生18899775990
    卢思位13558826965
    林宝成13505031806
    王乐18807319981
    彭剑13901278964
    卢庭阁13012165113,13931163670
    吴魁明13006888128
    任照13598818106
    徐仁熙15852675076
    朱应明13306131579或13814871929
    任全牛18837115709

    (欢迎有法律和维权经验的人士加入我们)

  • 池慎芳为兄喊冤被拘律师提供法援

    【民生观察2020年6月30日消息】池慎芳,一位身患癌症为兄池慎刚喊冤的女子,一位曾与尊敬的彭老师互换礼物的女子,只因庭审期间发帖喊冤,还没喊几句,就被浙江湖州吴兴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5日。

    喊冤是底线人权,猪被杀前都得叫几声吧。实在看不下去了,徐昕律师决定为池慎芳提供法律援助!池慎芳是他的前委托人,去年湖州公检法威胁池慎刚解除了对他的委托(相关文章:徐昕:我被解除委托的那些事)。而一经徐昕律师提议,就有几十名律师愿意提供法律援助,实在令人感动。

    据知名律师袭祥栋、仝宗锦教授,发布池慎刚案的庭审,前所未见的惨烈:分案、头盔、视频审、只要有生命迹象就不顾死活强行推进、庭审期间拘留家属……屠宰式审判走向巅峰(相关文章:浙江惊现黑屏杀猪式审判,被告人被戴头盔、摁着头,喊冤晕倒后多次抢救)。

    池慎芳是否散布了与庭审不符的虚假信息,是否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混乱,是否涉嫌寻衅滋事,我们将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要求旁听庭审、调取先前庭审录像等方式,依法为池慎芳寻求正义。

    请湖州有关部门立即自行审查池慎芳喊冤被拘留案,尽早恢复其人身自由。

    请中央和浙江有关部门,立即封存先前的庭审录像,请湖州吴兴区法院立即对池慎刚案进行庭审直播,或不再限制旁听,允许辩护律师或社会公众旁听。

    依法治国,从实现个案正义开始,让我们共同努力!

    愿池慎芳案,成为遏制公安机关随意拘留、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起点!

    附:援助律师名单
    1.周云昌,山东泉舜律师事务所
    2.徐昕,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
    3.杨超平,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
    4.黄梦奇,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5.王飞,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
    6.刘斌,北京尚勤律师事务所
    7.曾庆鸿,江西赣中律师事务所
    8.罗金寿,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
    9.陈继旋,福建永普律师事务所
    10.苗继军,广东信良兆诚律师事务所
    11.吴莉,山东成思律师事务所
    12.郝孝伟,北京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
    13.周小羊律师,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14.李开云,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15.杨志朋律师,江西青仁律师事务所
    16.范辰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7.方园律师,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18.杨易律师,北京戎和律师事务所
    19.王春丽,贵州宇泰律师事务所
    20.杨永伟,北京美泰律师事务所
    21.徐晓明,辽宁保兴律师事务所
    22.符惠清,北京大铭律师事务所、
    23.姚文乾,律师山东舜元律师事务所
    24.黄军明,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25.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26.杨建国,山东天齐律师事务所
    27.何剑俊,广西万科律师事务所。
    28.赵达军,上海小城(苏州)律师事务所
    29.刘庆,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30.王以龙,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
    31.张晋宏,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32.许俊平,广东林天律师事务所
    33.王兴启,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34.张凯,山东翼齐律师事务所
    35.颜毅豪,广东丹柱律师事务所
    36.赵庆,北京平商律师事务所
    37.张鑫麒,重庆千品律师事务所
    38.王刚,北京宣言律师事务所
    39.张翼飞,河南振山律师事务所
    40.赵琮,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41.李志忠,广西仁清律师事务所
    42.刘良强,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43.冯延强,山东海扬律师事务所
    44.卢方,北京市地平线(深圳)律师事务所
    45.袁裕来,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
    46.吴柏达,北京中银(福州)律师事务所
    47.金宏伟,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
    48.童陈,君奥律师事务所
    49.行江,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
    50.方庆,河南帅法律师事务所
    51.杨卫华,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
    52.陈小丽(实习律师),浙江元祐律师事务所
    53.邓树林,四川法锐律师事务所
    54.苏劲今(实习律师),北京霆盛律师事务所
    55.叶俊民,河南舒展律师事务所
    56.王振江,山东天盟律师事务所
    57.殷志浩,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58.徐月,、辽宁汇侓律师事务所
    59.赵森,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
    60.刘录,江苏大楚律师事务所
    61.伍志锐,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
    62.雷幸河,南德慧律师事务所
    63.张晓丽,河南轨道律师事务所
    64.方县桂,北京市潮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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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回顾:

    池慎刚案,湖州当地曾以死刑相威胁,强迫解除徐昕律师,甚至还说,要抓了另一位辩护人沈律师。

    因池慎刚的基本诉讼权利得不到保障,以及对法庭违法分案审理的方式不能接受,池慎刚强烈抗议法庭违法推进庭审。

    2020年6月22日开始第二次开庭审理的池慎刚等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今天是第三天。

    从前两天的庭审情况来看,吴兴区法院关于案件审理的具体作法完全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基本规定,引发了池慎刚本人及其他被告人及辩护律师的一致抵触和反对。

    但吴兴区法院一意孤行,连法律这个遮羞布也不要,在违法的道路上肆意裸奔,导致审理中的怪现象频出,令人喟然长叹不已。

    先是吴兴区法院违反公开审理原则,非法限制旁听,任由你如何交涉说理,视刑诉法第十一条明文规定为废纸,从院领导到审判长再到法警均无言以对,但是就是无动以衷。

    接着,在审理之中法庭宣布对本案五被告人实行分案审理,除池慎刚之外的其他被告人由于认罪认罚另行审理。(详见文章:“你儿子招了,你不准插嘴”,被告人撞墙:“不如直接判我死刑!”|湖州池慎刚案)

    如此则本应合并审理的案件被硬生生地分到湖州市的长兴区、吴兴区、德清区、南浔区四个区的法院审理。

    同一案件共同审理,此乃查清案件事实和司法效率之必然选择,除非由其他客观原因导致不能共同审理、必须分案审理的除外。

    就本案而言,池慎刚及其辩护律师对控方指控的全案进行否定作无罪辩护,指控池慎刚构成犯的客观证据几乎没有,唯有证人证言和同案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在这些证人证言和同案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之中也是存在诸多矛盾和无法查实之处,根本无法通过这些证据进行逻辑归纳并得出池慎刚犯有被指控之罪的结论。

    更何况,其池慎刚和同案的池行翔(池慎刚儿子)陈述,本案在侦查阶段存在令人发指的刑讯、逼供、诱供的情形,有关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已经提出启动非法证据排除之申请,但公诉方和法庭拒不配合。

    如此重大疑难案件,公诉方居然称没有同步录音录像!

    证据裁判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公认的基本审理原则,其基本要求是法庭认定事实必须依据证据,而不是依据审判人员的主观臆断,证据裁判原则已经写入我国刑事诉讼法,现行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等相关规定就是裁判原则的具体体现。

    证据裁判原则的确立在现代司法文明史具有重要意义,把原始落后的神明裁判彻底抛入垃圾箱,代表现代司法对事实认定方式的重要进步。

    对于池慎刚一案,似乎有一只手在操作着整个案件的运行。从侦查开始,本应回避的侦查机关未依法回避,移送审查时将案件硬生生分割。

    审判时,对本案其他被告人进行威逼、利诱,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强大的司法机关面前弱不禁风、秋风扫落叶似的退却,纷纷选择在歪曲事实前提下的认罪认罚,为了换得刑罚受领上的从轻。

    但是,这些认罪认罚的被告人所作的非客观陈述,将成为指控池慎刚的直接证据。

    于是,一些建立在未能经过严格查明的其他被告人的陈述将成为推定池慎刚构成犯罪的事实基础。

    这在刑事推定制度中本不成立,但是当案件是由一个显失公正的法庭、显失公正法官在主持时,即使基础事实的不清楚(证据不充分)本不应当作推定的前提,也会被恶意应用,作为冤狱的重要素材。

    由于认识到分案审理的弊端和不利,池慎刚及其辩护律师对分案审理的作法坚决提出了质疑(甚至是被分案审理的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也提出了不妥和异议),但年青的审判长代表法庭不置可否,继续按原来的剧本推进分案审理。

    在抗议无效、法庭对辩护权无视的情形之下,辩护律师无奈退庭。

    前天,池慎刚在退庭的过程中一头撞向卫生间墙角,以死抗争!

    吴兴区法院的这一幕,注定要被写入中国司法史。有关人员操纵案件,暗箱操作,相信终会得到公认,唯一需要的是时间!

  • 当局仍拒提供然王全璋的判决书

    【民生观察2819年4月19日消息】“709”王全璋案秘密开庭已近四个月,宣判距今亦已有八十天,但天津当局始终拒绝向家属提供法庭判决书。家属多次索要无果,并被拒绝进入法院,而王案两名法官则一直避而不见,刻意回避家属合理合法要求。

    继家属3月11日向天津第二中级法院主审法官索要判决书无果后,今日(4月19日周五)上午,王全璋妻子李文足在同为“709案”家属的王峭岭和刘二敏陪同下,再次从北京赶到天津,除了向天津高级法院查询王全璋案件上诉的相关情况之外,亦再次向天津市二中院索要王案的判决书。

    据李文足介绍,19日上午天津高院如临大敌,接待大厅的安检处站满法警,而在其他市民通过刷身份证自由进出办事大厅的情况下,李文足等人则被拦下,法警要求李文足出示与王全璋的结婚证书,但在李文足出示结婚证复印件后,法警又故意刁难指必须出示结婚证原件,令众家属感到极度不满与愤怒。报警求助后,当地派出所派员协调,但法警坚决不准众家属进入办案大厅。期间双方曾一度鼓噪僵持。上一次(3月11日)李文足前去天津高院查询王全璋案上诉情况时,高院工作人员在查询后告知,法院的电脑系统里暂时未有王案的上诉信息,建议稍后再试查询。

    当日下午,家属又赶到审判王全璋的天津二中院,寻找王案主审法官林崑以及周虹,索要迟迟未见的王案判决书。王全璋案宣判已八十天,但法院方面一直未向家属提供判决书。虽然李文足曾多次提出要求,但两位法官一直避而不见,家属至今未曾见到法官的出现。

    公开消息显示,天津二中院于2018年12月26日在没有律师(官方认可的律师被解聘)的情况下,仓促进行秘密开庭审理,并于2019年1月28日对案件进行宣判。当局指控王全璋“颠覆国家政权罪”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截止目前,王全璋已被羁押1379天,但一直几乎音讯全无,家属与外界毫无半点有关王全璋具体的羁押情况,期间家属曾聘请多达十数位律师进行跟进代理,但当局一直拒不批准会见。

    由于王全璋案的所谓开庭并未流出诸如现场照片等的相关信息,因此令李文足有所担忧和疑虑。李文足表示,同案的周世锋、胡石根等人在开庭后,外界可以见到法院发布的现场开庭照片,而王全璋案的开庭从头到尾未有包括照片在内的任何相关信息,由此推断王全璋在开庭时是否无法坐立或者需要卧床,又或者根本未曾开过庭。

    李文足又表示,王全璋案宣判已有八十天,天津高院尚未有王的上诉信息令人感到蹊跷。李文足认为,王全璋面对指控必定不会认罪,因此一定不服判决,就一定会上诉,但高院查询不到上诉信息令人费解。而王全璋没有上诉是否因为其没有能力上诉,由此引发王全璋是否尚在人间的猜测。

  • 徐琳案即将开庭 仅两旁听名额

    【民生观察2018年7月23日消息】今日,徐琳案辩护人蔺其磊律师发出消息称,已被羁押超过十个月的广州异议作家、民运歌曲创作人、注册建筑工程师徐琳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将于7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但家属透露当局仅提供了两个旁听名额。

    据悉,蔺其磊律师是在今日(7月23日)上午十点左右,接获广州市南沙区法院徐琳案主审法官的电话,告知徐琳案已经定出开庭时间,将于7月27日(周五)上午9:30分在南沙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请辩护律师准时到庭参加庭审。对方指有关开庭的书面通知书将用邮寄方式送达给辩护律师。

    另外,据徐琳妻子透露,其于今日上午亦收到南沙区法院的电话通知,除了告知徐琳案开庭时间外,还通知家属该案开庭时法院仅能提供两个旁听名额,要家属提前做好旁听准备。

    对于当局如此安排,蔺其磊律师表示,从当局的反应来看,证明有为数不少的朋友正在关注徐琳案。法院刚刚定下开庭时间,旁听座位就已经只剩下两个名额了,实在振奋人心。假以时日中国的法治发展了,应该取消家属旁听,以便让更多的民众旁听开庭接受法治教育。

    广州王先生认为,当局提前放出旁听席位紧张的消息,旨在通过此消息令围观和旁听人士知难而退,但结局可能恰恰相反。徐琳被拘捕前的数年间创作了不少大家熟知的民运歌曲,在民运界已经传唱深远。当局对其作出”寻衅滋事”的指控,很显然是政治层面的打压和迫害,而此举恰恰令当局更显心虚和恐惧。

    相关报道:良心犯徐琳患乳腺增生疼痛难忍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8/0627/17651.html

  • 老兵陈亚雄获释 在看守所有病不医

    【民生观察2018年4月28日消息】本网获悉,湖北武穴农行下岗退伍军人陈亚雄,因上访维权2016年被湖北武穴当局以“寻衅滋事罪”和“敲诈勒索”两项罪名抓捕,最终法院以“有罪而不予起诉”于昨日(4月27日)被释放。

    据悉,陈亚雄,户籍湖北省武穴市塘下街8号,1967年生人,越战老兵,曾在陆军第一师服役,退伍后被分配在武穴市农业银行工作。2000年农行改制,陈亚雄属首批被买断工龄下岗人员,在买断工龄的过程中,武穴市农行不肯将陈亚雄的军龄算工龄,因此,他便而走上了维权上访这条不归之路。

    这位参加过越战经历过血与火洗礼的战争幸存者,从被下岗后,又开始了另外一场没有硝烟、同样是血淋淋的民与官的残酷战争。

    据陈亚雄说,武穴市农行不肯将他的军龄算工龄,他当时便向农行方面提出了异议,农行方面说:农行有农行的规矩,我们只买断农行的工作年限,其它的工龄我们不认。当时买断的共七个人,除了陈亚雄是退伍军人以外,还有一个叫罗德秋的女士当过知青,武穴市农行也不肯把她当知青的年限算工龄。

    多年以后,陈亚雄在外谋生回来,发现武穴市农行陆续买断了六十几个人,有多名退伍军人,他们的军龄都算了工龄。为此,陈亚雄查阅了相关法律后,才知道武穴市农行违反了《兵役法》《退伍士兵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于是他便向武穴市农行提出当初的买断是违法行为,是不具法律效力的。

    据陈亚雄称:“从法律上讲我现在还是农行员工,应当恢复我员工身份,补发我工资,武穴市农行拒之不理。于是我进京维权上访。武穴市农行派人进京接访,接回来后直接送进拘留所。我当时感到非常气愤,出来后我又去北京上访。于是武穴市农行行长熊早华,在武穴市委的授意下,违反财务制度,动用公款,委托武穴市驻京办的工作人员,雇黑社会人员将我从北京绑架回武穴市,再次拘留我”。

    上访,被拘留;再上访,再被拘留;就这样武穴当局反反复复对陈亚雄进行了多次非法拘留,并且两次雇黑社会人员对其进行绑架。

    2016年8月20号晚,陈亚雄在给朋友发了一条“他们来了强制抓我来了”消息后,电话便处于关机状态。直到9月才获悉陈亚雄已被武穴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9月12号被送检察院批准逮捕,被关押在武穴看守所。

    陈亚雄被关押在看守所后,其七十多岁的老父亲到北京为给儿子讨回公道,也被送马家楼,后被地方政府截回本土。

    知情人士称,当时陈亚雄是准备去北京维权但还没有去成,就被武穴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并快速逮捕。陈亚雄多次参加银行维权活动,多次被银行截访的公安与银行工作人员接回当地被关押拘留。2015年被当地关押了一年多被无罪释放后再次到北京上访。

    2016年8月20日,陈亚雄最后给朋友留言“他们来了,我已经被他们抓了”,而后便失去了联系。陈亚雄再次被当局抓埔被构陷两项罪名,在天安门撒材料被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敲诈勒索”两项罪名起诉,最后法院认为其“敲诈勒索”罪名不成立,所以不予起诉,最后武穴当局便以其涉嫌“寻衅滋事罪”将其起诉。最终法院以“有罪而不予起诉”,昨日(4月27)陈亚雄被释放。

    据知情人士说,陈亚雄在看守所多次绝食抗议称自己无罪,由于多次绝食导致他身体收到严重伤害,但看守所却不给予治疗,也没有基本的药物医治,目前陈亚雄的身体已极度虚弱,已不能进食。由于常年维权并屡遭打压、坐牢,导致陈亚雄妻子妻离子散。

    如今,刚刚走出牢狱的陈亚雄已一无所有。

    陈亚雄曾说,上访是公民的合法权力,我上访既没影响社会,也没影响个人,为什么武穴市说我去了不该去的地方,并以此为理由对我进行迫害,去了中南海、马家楼就犯法了吗?国家有这样的法律吗?连李克强总理都说:“你在地方见不到阳光,请你到北京来,中南海的大门永远向访民打开。”“我是一个从未因犯法而进过公安局的人,更谈不上被拘留或坐牢,武穴市反复的绑架我,反复的把我关进拘留所是对我人格和名誉的极大污辱和伤害。武穴市的某些官员用人民给予的权力去强奸国家的法律,用国家的法律去迫害影响他们升官发财的无辜的上访人士。他们把国家的监狱当成了自家的茅房,想用就用”。

    民生观察会继续关注关于陈亚雄的消息。



  • 六四天网杨秀琼被以“为境外提供国家秘密罪”逮捕

    [访民之声2017/6/27消息] 经检察院批准,四川省绵阳市公安局于6月23日将六四天网义工杨秀琼以涉嫌为境外提供国家秘密罪逮捕,目前羁押于涪城区看守所。

    据其他天网义工透露,杨秀琼之前有被取保候审,也曾被行政拘留,但具体情况她们也不得而知,只听说这次可能是因为她进京上访被带回后逮捕,详细情况她们也在询问当中。

    2016年11月28日,六四天网创办人黄琦遭到当地警方抓捕,其80多岁的母亲也被控制,天网多名义工被抓走刑拘或行政拘留,同是六四天网义工的杨秀琼被行政拘留10天。

    杨秀琼是因汶川地震造成她家房屋受损,当时房屋被评估为危房必须要重建,但政府一直不肯拨付重建款。2009年,政府只给了5千元的加固费搪塞她。为此杨秀琼不断上访,被多次拘留, 2016年4月6日曾被刑拘,2016年5月12日被强行取保候审,

    相关报道:六四天网义工姜成芬被失踪杨秀琼被拘留 黄琦母子下落不明
    https://fangminzhisheng.blogspot.sg/2016/12/blog-post_6.html



  • 孙东生被送驻京办未提供膳食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年3月2日北京消息】本网获悉,黑龙江访民孙东生于今天早上十点左右在北京南站附近的十字路口被北京警方查验身份证后带走。
     
    本网联系了孙东生,他说今天早上被查验身份证后带至路边的大巴上,当时车内已有好多人,大多是访民,后一起被送到北京的访民中转中心久敬庄,登记身份后下午由黑龙江驻京办人员接走,目前被安排在驻京办等候消息,同时在驻京办的黑龙江籍访民有大概二十人,从早上到傍晚六点一众访民尚未被安排用餐。孙东生告诉本网人权观察员,估计驻京办可能会把大家送回黑龙江老家。
     
    刚刚的北京时间18:40 ,孙东生发出消息称被六名特警押上车,不知道去哪里。本网人权观察员马上拨通了孙东生的电话,接通后不到两秒就被旁边的警察抢过去挂断。 
     
    有关孙东生的情况本网会持续关注和报道。
     
    本网孙东生的相关报道: 
    在京维权人孙东生遭人纵火殴打昏迷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0/2016/0219/13962.html
  • 36名律师成立律师团为NGO提供帮助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01/03消息]1月3日,36名律师联合发布公告,成立法律服务律师团,为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及个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团成立的背景,与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名为《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的新法规有关。
     
    公告列举了成立“境内外非政府组织及个人法律服务律师团”的7个理由。尽管用词审慎,但不难发现,律师团对新法规的施行表达忧虑。这些理由包括,“新法使用了大量涵义宽泛的术语”、“扩张了公安的权力范围”,及“2017年可能会出现新一轮突击检查及管控。”
     
    公告称,此次立法,从前三十年采取“不承认、不取缔、不干预”的三不政策,向登记许可、全面监管的思路转变,同时也纳入了国家安全的管理视角,对于有关部门如何执法、境内外非政府组织及个人如何应对,都亟需法律人士提供专业指导。
     
    据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在中国长期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约有1000个,加上展开短期合作专案的组织数量,总数达到7000个左右。涵盖慈善援助、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动物保护、文化教育、劳工维权、司法改革等多个领域。
     
    2016年4月28日,全国人大通过《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包括美国国务院,及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欧盟驻华代表团、国际特赦等多个国际组织发声,敦促中国政府立即废除新法。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特别报告指出,新法规将带来“破坏性影响”,他们担心涵盖面广泛和含糊的条款,以及赋予当局的自主决定授权,可能使法律受到利用,成为恐吓和镇压异议观点的工具。而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发言人也表示,新法将进一步收紧中国公民社会的空间。
     
    新法规赋予公安部门极大的权力。新法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要向警方登记才能开展活动,警方有权调查这些机构,可以将认为有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行为的非政府组织,列入不受欢迎名单,今后不许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
     
    早在2015年这部新法规还处在草案阶段时,就有评论称,新法规反映当局对国际力量干预中国发展的戒慎恐惧,因此试图借由该法对境外NGO进行更为严格的管制,同时认为新法规的施行,将深刻改变境外NGO在中国的运作方式。
     
    以下附《有关成立“境内外非政府组织及个人法律服务律师团”的公告》:
     
    有关成立“境内外非政府组织及个人法律服务律师团”的公告
     
    《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于2017年1月1日开始施行。此次立法,可谓从前三十年实践中采取的“不承认、不取缔、不干预”的“三不政策”,向登记许可、全面监管的思路转变,同时也纳入了国家安全的管理视角。对于有关部门如何执法、境内外非政府组织及个人如何应对,都亟需法律人士提供专业指导。
     
    鉴于:
     
    1.新法规范的对象,不仅限于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亦包括接受境外非政府组织委托、资助,代理其开展活动的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涉及的领域之广,包括扶贫、助残、环保、卫生、教育、救灾、乡村治理、劳动保护等二十多个领域。
     
    2.新法涉及的部门众多且繁杂。管理部门由民政、工商,变更为以公安为主、业务主管单位为辅的双重管理体制,同时非政府组织的日常运作还需要与包括国家安全、外交外事、海关、税务、反洗钱等在内的各大部门进行大量沟通和交涉。
     
    3.新法建立了更加全面且严厉的管理体制。开展活动之前,境外非政府组织需向公安部门申请设立代表机构,或者寻找中方合作单位并向公安部门申请备案临时活动;同时还需遵照报告备案制度、年度检查制度,向公安部门报送活动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另外还需办理税务登记、开立银行账户等。
     
    4.新法使用了大量涵义宽泛的术语。类似条款诸如:境外非政府组织“不得危害中国的国家统一、安全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中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该法未能指出界定这些行为的具体标准,境内外非政府组织及个人便无法有效辨别守法与违法之界限。
     
    5.新法扩张了公安的权力范围。依据此法,于调查阶段,公安部门有权对境内外相关人士进行约谈、询问,有权对相关财务进行查封、扣押、查询、冻结,有权对相关场所及资料进行现场检查、查阅、复制、查封、扣押。另外,对于已经确定违法或犯罪的境内外组织或人员,公安部门有权予以取缔、吊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警告、拘留、五年禁止开展活动,要求境外人员限期出境,列入不受欢迎名单、追究刑事责任等。
     
    6.2017年很大可能将会出现新一轮突击检查及管控。依据俄罗斯的前车之鉴,2012年7月俄总统普京签署《非政府组织法》修正案,给予接受海外资助并从事政治活动的非政府组织“外国代理人”的地位,被认定为“外国代理人”的非政府政府组织必须提交特殊报告并接受特别检查,否则可依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罚款。2013年4月,俄罗斯司法部宣布,要求法庭关闭或暂停将近9000个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另有5610个组织面临罚款。
     
    7.针对非政府组织的法律服务资源稀缺,缺乏整合。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中国长期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有1000个左右,加上开展短期合作项目的组织数量,总数可能已达7000个左右,每年流入我国的活动资金已达数亿美元。虽然全国律师数量已近30万,但目前却仅有屈指可数的几家专业法律团队为数量如此庞大的组织及个人提供法律服务。
     
    故此,我们决定成立法律服务律师团,为境内外非政府组织及个人提供以下咨询、顾问、代理服务:
     
    1.以电话、网络等方式解答法律咨询,就个案为非政府组织提供法律建议与意见,内容包括:注册、登记的法律许可与规避,内部制度与合约规范,项目开展与管理中的法律监管,资金管理与使用中的法律风险控制;
    2.起草、修改与法律审核相关合同、制度;
    3.就专项事务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
    4.担任非政府组织常年法律顾问、项目顾问及专项事务法律顾问;
    5.举行专项法律培训、律师讲座及主题沙龙;
    6.参与非政府组织争议处理(协调/调解/谈判)及诉讼代理。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24/2014决议要求各国在立法及实践中为民间社会创造一个安全和有利的环境;而一个稳定有序的中国社会,必然取决于一个不受政府非法干预、能够自由运作的公民社会的存在。新法的复杂性和不确定势必在不久的将来使得境内外非政府组织及个人对法律服务产生极大的需求。
     
    因此,我们欢迎各位律师同行加入我们,为创造一个多元、美好的公民社会尽一份绵薄之力。有意者,请发送邮件至jingwaingofa@gmail.com,或与律师团律师联系。
     
    [附件]:
    1.法律服务律师团名单
    2.《境外NGO在中国境内活动法律手册》(请发邮件索取,谢谢)
     
    “境内外非政府组织及个人法律服务律师团”名单(截至2017年1月3日):
     
    1.黄沙律师(广东)
    2.张玉娟律师(湖南)
    3.许思龙律师(云南)
    4.杨璇律师(湖南)
    5.隋牧青律师(广东)
    6.王国芳律师(广东)
    7.玉品健律师(广东)
    8.秦金有律师(广西)
    9.蒋援民律师(广东)
    10.罗立志律师(湖南)
    11.葛文秀律师 (广东) 
    12.吴杰律师 (贵州)
    13.王乐律师(湖南)
    14.吴魁明律师(广东)
    15.邬宏威律师(北京)
    16.吕方芝律师(湖南)
    17.覃臣寿律师(广西) 
    18.常玮平律师(陕西)
    19.付爱玲律师(广东) 
    20.陈进学律师(广东)
    21.燕旺利律师(湖南)
    22.李珺律师(上海) 
    23.王磊律师(河南) 
    24.文东海律师(湖南) 
    25.李柏光律师(北京)
    26.庞琨律师(广东)
    27.成准强律师(广东)
    28.秦昉律师(河南)
    29.范标文律师(广东)
    30.李国蓓律师(北京)
    31.王学明律师(山东)
    32.蔺其磊律师(北京)
    33.李静林律师(北京)
    34.肖芳华律师(广东)
    35.陈家鸿律师(广西)
    36.王胜生律师(广东)

  • 关注精神健康 提供适切支持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
    张妙清教授(新生精神康复会主席)、杨永强教授(香港中文大学赛马会公共卫生及基层医疗学院院长暨新生精神康复会副会长)、游秀慧行政总裁(新生精神康复会行政总裁)、张继聪大使(330大使)、各位嘉宾、各位朋友:
    我非常高兴今天能够出席这个「10分330」小区活动,既为专注发展精神健康服务半个世纪的新生精神康复会(新生会)打气,同时于小区的层面向大家宣扬关注身心灵健康的重要信息,实在别具意义。
    首先,我感谢新生会,自1965年成立以来,一直透过全面的专业服务,为精神病康复者争取平等机会,协助他们改善生活及全面融入社会,促进康复者之间的互助,并提供家属支持。新生会属下设有35个服务单位,连同辖下的社会企业,每年服务人数约12,000人。
    新生会更加发挥创意,与时并进,于1994年起,率先发展不同形式的社会企业,至今已开办了20个社会企业项目,业务范畴广泛,包括农社、便利店、餐饮业务、生态旅游、清洁服务、物业管理及产品直销等,为精神病康复者提供实习、培训的场地以及就业机会,成绩令人鼓舞。
    特区政府高度关注香港市民的精神健康,社会福利署于2010年10月重整小区精神健康支持服务,把综合小区中心以「地区为本」的一站式服务模式推展至全港各区,透过11个非政府机构营办综合小区中心,在全港24个服务点为精神病康复者、怀疑有精神健康问题的人士、其家人及照顾者和区内居民,提供由预防以至危机管理的多元化和一站式小区支持服务。
    截至2015年6月,各区的精神健康综合小区中心已为超过47,000名精神病康复者及怀疑有精神健康问题的人士提供服务。各中心共举办了超过11,900项公众教育活动,加强市民对精神健康的认识,参与各项公众教育活动的市民大众超过620,000人次。其中,新生会非常支持小区精神健康服务,除率先在天水围设立精神健康综合小区中心安泰轩外,亦透过其他六个服务点提供此类综合服务,是同类服务之中最大的服务提供商。
    政府亦一直致力促进医疗和社福两个服务体系的协作,并提倡以跨界别、跨专业的方式提供一整套全面和具连贯性的精神健康服务。我们更多次增拨资源,为精神健康综合小区中心增加人手以配合医管局的「个案管理计划」和服务更多有需要的人士。我们投放予这些中心的资源已由2010年的1亿3,500万元,增加至现时每年超过2亿6,000万元。我们亦于2015至16年度,增拨1,270万元经常开支,以增加社工人手,为精神病康复者的家属及照顾者提供更深入的辅导及支持。
    此外,政府多年来推出不同措施,为精神病患者和康复者提供适切到位的精神健康服务。我们会循四方面加强支持精神病患者:
    (一)增加小榄医院的病床,在未来悉数处理轮候册上的严重智障个案;
    (二)增加精神科医护人手,并在严重精神病患者个案管理计划中,引进朋辈支持概念。社会福利署会探讨以奖券基金推行先导计划,由受训练的精神病康复者在小区精神康复服务单位作为「朋辈支持者」,分享复元经验,给予其他康复者支持和鼓励;
    (三)开展全港性的公众教育和宣传运动;以及
    (四)增加所有精神健康综合小区中心的社工人手,并提供适切的训练。
    事实上,要有效推动精神健康,除了靠政府努力之外,还有赖社会各界,包括新生精神康复会的支持和配合。祝愿大家生活愉快,身心灵健康。多谢。
    (以上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11月14日出席新生精神康复会「10分330」小区活动的致辞全文)
    (来源:香港政府新闻网http://www.news.gov.hk/tc/record/html/2015/11/20151114_140615.shtml 201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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