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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中法法官肆意将庭审更改为证据交换

    【民生观察2024年12月12日消息】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秦燕、顾加明夫妇起诉南通市政府征地拆迁违法一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但法官却将合议庭开庭改为一名法官证据交换,开庭后审判长对原告态度恶劣,律师和原告在提出回避申请以后,审判长宣布庭审结束。

    2024年12月10日,是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秦燕、顾加明夫妇诉江苏省人民政府土地征收的日子。

    当日,原告和律师准时到达法庭后,法庭居然将合议庭开庭改为一名法官证据交换,在代理律师提出质疑后,法官居然还想强行推进,原告和律师就向法官提出了回避申请。

    大约10来分钟后,合议庭三名法官都进入法庭,此时离传票上的开庭时间已经过去了45分钟!

    审判长开庭后,对原告态度更恶劣,因为审判长这样的态度,原告认为审判长不能保证庭审公平公正,故对审判长提出回避申请。审判长就结束了庭审!

    当日,南通、南京、安徽10多名维权人士也来法庭旁听学法,因为法官肆意将庭审更改为证据交换!导致原告及旁听人员的时间和财产遭受损失!

    也因为传票上写的是开庭,秦燕、顾加明两名原告特地从北京、南通赶过来!因为法官的原因导致庭审未能如期开庭,给原告增加了诉累。

    试问,如何能让人民群众在安全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该案代理律师王大伟表示,“作为三原告的代理人我很纳闷,法院发送的传票是开庭审理,可到了法院变成一个审判员主持的证据交换了,之前也在南京中院代理过案件,没见过这样操作的。”

    据悉,秦燕是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唐闸街道新园村2组4号村民。

    胡燕、秦燕(二人系姑嫂)俩人因施工方在无任何合法施工手续、且在距离自家房屋7米的地方开挖河道、用挖机打桩等行为,导致自家房屋振动、开裂,为了维护自家房屋及家人的人身安全,她们俩多次要求该施工队停止施工!

    之后二人被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以寻衅滋事罪先是监视居住了6个月,后被逮捕提起公诉,一审于2022年8月10日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开庭,俩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后上诉而改判1年3个月。辩护律师王大伟始终为二人做无罪辩护。

    在异地指定监视居住期间,秦燕遭受了许多不公的“礼遇”,心中的委屈与不公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感同身受!

    2024年2月17日,胡燕、秦燕刑满获释,她们二人均表示将为自己的冤案申诉到底。

    2024年7月9日,秦燕出门旅游,在途经河北廊坊时,被查报站拦截并限制人身自由,一直到夜晚12点多钟仍不让她睡觉!

    2024年10月18日上午,秦燕在国家信访局里面排队反映正当诉求,被两位北京公安要求检查身份证。秦燕出示后身份证被收走,同时对她进行传唤,没有告知传唤的理由与依据,后秦燕被强行交给南通政府带回当地。

  • “郭洪伟母子敲诈政府案”听证会改为接谈

    【民生观察2018年2月28日消息】本网获悉,原定昨天举行的“郭洪伟母子敲诈政府案”听证会被当局再三精简,最终改为用“接谈”取代听证会,草草完成该案中的一项司法程序。

    据郭洪伟的妹妹郭宏英介绍,其于年前2月8日接获吉林省高级法院审监二庭工作人员的电话通知,称定于2018年2月27日在吉林省高院216法庭召开“郭洪伟母子敲诈政府案”听证会,拟由郭洪伟以视频方式、辩护律师在法庭参与听证会的形式举行,并称专门为该案听证会配置了大法庭,到时可以确保更多的人参与旁听。不过,到了2月22日,审监二庭将听证会法庭改为118法庭,并表示会有人数限制。2月23日,郭宏英联系该案法官的王姓助理,要求申请使用大法庭举行听证会,对方以安保由法警队负责为由,要求郭宏英自己与法警队联系洽商。几经周折,最后高院领导同意准许10人可以参与旁听。

    2月26日,郭宏英接到王姓助理的电话,对方称法庭的视频出现故障,未能与郭洪伟所住监狱连线成功,因此,郭洪伟无法参加,听证会只接谈家属和代理律师,其他人则不能入内旁听。2月28日,原定的听证会如期举行,不过最终法院以“因存在客观因素”的说辞,只允许郭宏英一个人进入109室进行“接谈”。

    下午五点,本网人权观察员致电郭宏英,她认为:“所谓的听证会改为‘接谈’,其实到最后就是高院给她做了一份笔录,询问了她对该案的看法,她的回答则是‘本来郭洪伟母子所谓的敲诈政府案就是子虚乌有精心炮制的人为案件,属于典型的打压维权人士的冤假错案’,现在连听证会都不敢召开,政府的诚信已经荡然无存,何来‘依法治国’‘公平公正’”?

    郭宏英告诉本网人权观察员,在笔录的最后,她让书记员写下了“关于不准肖蕴苓(郭洪伟、郭宏英二人母亲)保外就医一事是违反国际人权法第65条”的字句。郭宏英称,由于整个接谈过程只有她一人,现场没有人作证,因此当法院工作人员要求其签字时被其拒绝。

    据公开消息显示,郭洪伟、肖蕴苓母子被指“敲诈政府罪”一案,最后在2016年4月25日通过终审维持原判,郭洪伟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3年;郭洪伟母亲肖蕴苓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6年。

    有关肖蕴苓、郭洪伟母子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肖蕴苓、郭洪伟母子终审维持原判 多人声援
    http://msguancha.com/a/lanmu9/2016/0425/14297.html

  • 江天勇家属收到批捕通知书 罪名被改为“颠覆罪”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年6月6日消息】本网获悉,昨天,江天勇父亲收到了江天勇的批捕通知书,却被派出所带走谈话。

    据悉,昨天,江天勇父亲前往邮局取挂号信,该信是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寄来的江天勇的批捕通知书,取信后刚回到家即被涩港派出所民警带走,到晚上才被放回。据江父称,警方担心其与外界联系或接受外媒采访,所以对其做思想工作,希望其配合,并假惺惺声称他们领导的朋友已经给江天勇存了钱,要江父无需担心。

    江天勇妻子金变玲指出,从收到的江天勇逮捕通知书可以看出,江天勇涉嫌罪名已经从当初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变成了“颠覆国家政权罪”,看来江天勇的案子不是那么简单,估计以后要为江天勇存钱或许都会遇到阻扰。

    有关江天勇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看守所查无此人监居半年的江天勇去向成谜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7/0603/15918.html



  • 北京高院夏霖案二审宣判改为十年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年4月21日北京消息】今天上午九点半,北京高院二审开庭宣判夏霖涉嫌诈骗一案,由一审的十二年有期徒刑改为十年。
    仝宗锦律师于庭后发文称,  北京高院维持了一审法院对事实和性质的认定,刑期由十二年改判为十年。在出现与案件事实有重要关系的证据后,二审法院面对律师的多次申请,仍拒绝开庭审理,实际上部分剥夺了夏霖自辩、律师辩护权利。
     
    昨天(4月20日)下午, 仝宗锦律师在看守所最后一次会见了夏霖律师。仝宗锦律师称夏霖律师委托其向关心此案的朋友们表达三个意思:一、此案起因是由于夏霖代理了一系列人权案件,特别是代理郭玉闪案件时被认为牵涉香港占中事件(后证明并无此事)而被报复陷害的。夏霖曾于二审提讯时口头向法官提出对有关责任人报复陷害罪和徇私枉法罪两项罪名的控告,但未有回应;二、在整个案件过程中,没有投降,更没有出卖朋友;三、请关心夏霖的朋友们放心,他会照顾好自己,不会自暴自弃更不会轻生。
     
    据现场朋友透露,今天上午北京高院现场气氛一般,制服民警和便衣如常戒备,未传出有人被捕的情况。
    相关报道:
     
    夏霖律师被以诈骗罪一审判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_民生观察 关注底层民众命运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6/0922/14966.html
  • 辽宁赵广军“寻衅滋事案”开庭日改为庭前会议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9-27消息:原定于9月29日开庭的辽宁访民赵广军“寻衅滋事案”昨天律师接到法院的通知,决定把开庭日改为庭前会议,律师将拒绝到庭。

    刘书庆律师说,他接到法院的开庭通知后就向法院递交了法律意见书,现在法院改为庭前会议还是尊重了律师的意见。但是,赵广军这个案子明显是一个构陷案件,没有必要庭前讨论证据,故此拒绝出庭。而且仅凭两次训诫,几次拘留就说他有罪这明显是构陷。

    刘书庆律师在要求盘锦市兴隆台区法院改变赵广军案的开庭日期的法律意见书中指出了2点;

     1、法院违反《刑事诉讼法》182条 的规定,没有在开庭十日以前把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给辩护人,也没有对照该法条,在刑庭定与29日开庭的情形下,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这是明显的违法;

    2、本案卷宗共有300页左右,如此短的时间,辩护人无法充分阅卷。而且辩护人在阅卷后还需要和嫌疑人核实证据,形成辩护思路。这样短的时间根本无法有效辩护。

    并在此之前因赵广军被抓时吞过铁片,至今未排除等身体原因向法院递交了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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