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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维萍被精准防疫信息被窃改

    【民生观察2022年7月5日消息】2022年7月4日,上海维权人士赵维萍来电反映自己被精准防疫,遭人证不符,大数据中心信息被严重失控和窃改,其投诉无果,导致其人身财产等重大安全隐患。

    2022年7月4日上午,赵维萍前往工商银行虬江路支行用手机微信扫码“场所码”成功显示后入内查询、打印绑定手机微信支付的明细账单……。然后前往中国银行中兴路支行继续用手机微信扫描“场所码”时,被显示先行进入工商银行已办理完业务之“用户身份信息失效,请重新登录”致无法再使用手机微信扫描“场所码”,故只能以身份证刷卡入内中国银行中兴路支行办理相关查询、打印等业务!(两支行进口处均有监控作证且由银行内工作人员协助办理)。先前已被发生多次类似事件,因赵维萍本人手机微信被绑定唯一实名制移动号码且被强行以手机号码注册随申办,故致电“10086”投诉反映,但未解决且遭“不法者”非法入侵打压被害……!现上海精准防控下,继续被发生人、证不符!大数据中心信息继续被失控和窃改……!

    赵维萍手机遭非法入侵偷窃换致“付机”遭远程同步监控操纵致微信被强行更新后,始终无法设置“微信密码”……!关于赵维萍随申码及核酸码均无“头像照”及被大数据中心采集的“人、证、号”不符等相关事项,多次通过随申码“我要申诉”进行提交并附相关证据,并致电“12345”投诉反映,但至今无果且未纠!致赵维萍人身、财产等造成诸多严重安全隐患。

    据悉,2016年5月12日,赵维萍及母亲王素珍位于上海市长宁区昭化路81号103室的房屋,遭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无法律依据、对被征收房屋未申请证据保全公证、伪造上海市长宁公证处公章,在未通知赵维萍及母亲到场的情况下,就被暴力强制偷拆,导致其倾家荡产,至今未归还一物。由此,赵维萍踏上了上访维权之路。

    2019年3月全国两会,上海市长宁区华阳街道信访领导要求赵维萍不要上京,称案件最终在长宁区解决。赵维萍放弃上京走访最高人民法院登记、接谈并催要三宗行政再审案法律文书,但与母亲继续在夜间遭遇上海市长宁区雇佣的“不法分子”非法入侵,行凶、行窃、投毒……,人身遭严重伤害!两会结束后,赵维萍于2019年3月28日上京走访最高人民法院登记接谈被跟踪上京遇害,同日80多岁母亲在借租地遭遇非法入侵中毒被害,元气大损,至今就医未愈!

    2019年10月10日,赵维萍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京行终1639号不服,前往最高人民法提交行政再审申请及登记接谈其他四宗行政案件,继续向228室接谈法官催要未送达的上述三宗行政再审案裁定书。当晚入宿北京大红门附近旅店,遭上海市长宁区雇佣的不法分子跟踪入宿同旅店,买通旅店老板,夜间非法入侵房内人身遭遇被害、物品遭损坏、随身携带物品包遭开锁偷窃、手机留照提交最高人民法院之“初访人员登记表”被偷窃换,登记内容被篡改及笔迹被窃改、随身包内“初访人员登记表”之复印件同被偷窃换……!直至暗中跟踪赵维萍在京申诉、上访一个月,每晚被暗中入宿同地遭行凶、行窃,乘赵维萍入睡后,翻包偷窃钥匙开锁,偷窃换每日走访信访部门留存的信息证据,笔迹遭窃改、邮寄申诉、上访之信件被串通邮局暗中截扣等。

    2020年10月26日凌晨,赵维萍到达北京后未寝,当日走访国家信访局及中纪委登记反映案件后,当晚入宿最高人民法院附近的北京大红门处旅店,欲次日前往最高人民法院登记接谈五宗行政再审案及办理其他相关案件,但遭案件事发地上海市长宁区继续暗中跟踪,被非法截宿、截人、截访!当晚被送往上海市驻京办,阻止赵维萍走访最高人民法院登记接谈并催要上述三宗行政再审裁定书及在京的申诉上访案件!2020年10月28日,赵维萍乘坐1461次列车被送抵达上海府村路,被上海市长宁区华阳路街道接出,送往偏僻寒冷的崇明横沙岛遭非法软禁至11月10日,身体遭严重伤害致疾,至今就医未愈,且在借租地继续被非法入侵遭遇行凶、行窃、投毒等伤害。

    2021年全国两会前,上海市长宁区华阳街道信访领导接待赵维萍,相谈了申诉、上访案件及维稳事项,并称案件最终在长宁区解决。赵维萍念及新任领导之颜,故放弃两会期间上京走访最高人民法院等在京申诉上访案件,但3月5日全国两会开幕日,赵维萍凌晨入睡后被非法入侵,右脚踝被刀割伤,至今右脚踝留下深长“刀疤”!3月8日,再度遭非法入侵颈部被刀割伤,细菌、病毒等致病菌从皮肤伤口进入人体血液被成疾!外出购物遭暗中跟踪,途中包内购买的“竹盐”被窃盗(家中食用“竹盐”经常被非法入侵掺入不明物),只能再购……!

  • 刘茉香因企业改制住房被“改”走

    【民生观察2021年3月5日消息】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的刘茉香因企业改制,其住房被改制“改”走了而缠绵悱恻,摧心剖肝!

    其在一筹莫展,万念俱灰之下,讲述了住房被“改”走的经过:

    1980年3月参加工作(刚参加工作时在湖北省国营农场总口农场工作),86年7月调入湖北省农垦局招待所,1990年1月,经湖北省农垦局办公室主任批准,将我安排居住在湖北省农垦局招待所。

    1995年6月24日,(湖北省农垦局招待所划归省农垦工贸集团管辖)经湖北农垦工贸集团总经理同意,将湖北省农垦局招待所405室分配给我家居住。

    2003年8月,省农垦工贸集团改制,为了配合当时的改制政策,我以不到2万元的价格从省农垦招待所买断工龄后而“扫地出门”。同时省农垦工贸集团将农垦局招待所(3000余平方米,还尚在经营的情况下)以155万元贱卖给武昌家波医院(私营)。省农垦工贸集团总经理宗平建为说服我同意搬家,向我承诺:“要么还我住房,要么支付8-10万元购房款让我自己购房”。同时,宗平建向省农垦局上报:省农垦局招待所四楼有10余户住家(事实是只有我一家),已向我提出三个解决方案(事实上我对这三个解决方案尚不知情),并强调已为我找到一套一室一厅的二手房。但是,我看房后以不是二室一厅而拒绝(事实上,我一无所知)。

    此后,我多次去区信访局、市信访局逐级据实反映,要求落实政策还我家住房;区、市信访局等均以我反映问题属于省农垦局为由而推诿不接待。省农垦局直接以你已上访为由要我去信访部门上访。时过6年后的2009年5月(房价由2003年的每平方米不到一千元飙升到2009年的伍千元)省农垦工贸集团书记熊学元(当时留守负责人)以即将集资建房要公榜名单为由,要求我向省农垦工贸集团领取12万元购房款,以购买集资建的房屋。在我领取12万元购房款后,集资建房至今如泥牛入海,杳无音信。

    2010年,家波医院(购房者)要装修,赶我搬家,在我家走投无路之时,省农垦局李局长让我搬到已经改制完毕的农垦工贸集团橡胶公司居住(即现在的武昌区民主路231号,我的居住地)但居住不久后发现,单位有已经享受过一次福利分房的人住(以解决困难职工住房为由,有宗平建的批文证明)第二次分房;我找到宗平建问他:为什么有房的人还给第二次分房,也不还我家住房?宗平建凶狠的说:湖北省农垦局一个人有两处房的多的很,又不就这一个人有两处房,你不服气就去告我!

    此后,我多次去区、市信访局及省农垦局上访,反映落实我家住房问题。区、市信访局均以我反映问题属于省农垦局(已经拿钱)为由而推诿不接待。2013年12月,省农垦局直接(以我已经领取钱为由)单方终结我的信访案,也没有以文字形式答复于我。

    网友:民生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又何况是住房呢?住房亦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在此,笔者有话向当地政府的相关官员说:刘茉香在极力维权,向各级政府反应自己的合理合法的诉求,本应得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视,将其诉求解决。那么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为刘茉香纾难解困、及时化解矛盾,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在刘茉香的诉求尚未解决的情况之下,其信访之路戛然而止—–给她划上了“信访终结”的句号。这是懒政,还是不作为;是讳莫如深,还是高屋建瓴?恐怕只有“身临其境”者心知肚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刘茉香是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而提出问题,既然她向信访机构反应了“一户重分”住房的事情,那么,信访机构就应转相关职能部门立案查处,还原真相。而不是宗平建所说,“湖北省农垦局又不是一个人有两处住房!”如果此事属实,那就更应该引起信访机构的高度重视,向主管领导汇报,追根溯源,一查到底!由此可见,刘茉香后来本应获得分配住房的指标,究竟由谁“占了”;又是怎样被暗箱操作的,这不仅又让人要问:此“鸠占鹊巢”的推动者是否要问责?

    居无定所而引起的流离失所,无论是在精神上,还是在生活上都给当事人造成了巨大生存压力,使原本平静的生活变得压抑重重,时常心乱如麻、寝食不安。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第四条明确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做到联系群众而不脱离群众、服务群众而不损害群众、解决问题而不引发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那么,刘茉香因企业改制,“改”走了住房,现尚无立锥之地,无处安身。那么,针对此种情况,到底算不算“民生工程”?请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予以解答。

    刘茉香因企业改制,将其住房“改”走了,于是,求助于人民公仆为其扶危拯溺,纾难解困,这本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然而,“潜规则”的蜕变让她饱经了人间沧桑,经历了常人难以“撑住”的磨难,受了诸多本不应该受的委屈,在虚与委蛇者和梼杌之人的“操纵下”,落实住房竟成了黄梁一梦。

    中央倡导和高度重视的“民生工程”,在武昌区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共识下”,民生工程如同“黄梁一梦”,伴随着春雨潇潇的频袭,让刘茉香深感不寒而栗!

  • 当局将改“寻滋罪”审冯改娣案

    【民生观察2019年7月9日消息】本网获悉,知名人权律师姬来松近日收到河南济源市法院寄来的传票以及电话通知,冯改娣案将于7月10日上午九时公开开庭审理,罪名由原先的“敲诈勒索罪”改成“寻衅滋事罪”,这是冯改娣案自2014年12月一审第一次开庭以来的第三次。

    公开资料显示,河南内黄县的冯改娣因为多年上访,被内黄县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拘,当时羁押在安阳看守所。2014年12月26日,冯改娣被内黄县法院以敲诈政府60万元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随后冯改娣提出上诉,2015年7月3日,安阳市中院撤销其一审判决,发回到内黄县法院重审。2015年9月1日,安阳市中院又将案件指定安阳市北关区法院管辖。同年9月29日,内黄县检察院将案件移送至北关区检察院管辖。随后,北关区检察院曾两次将案件退回内黄县公安局补充侦查。2016年1月29日,内黄县公安局第二次补充侦查后,再次移送北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则不予受理,案卷由内黄县公安局带回。直至2016年3月16日,内黄县公安局再将案件移送北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5月17日,北关区法院开庭审理冯改娣案,北关区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新增一条寻衅滋事罪名,将原指控敲诈勒索金额由61万元减至1万元。案件开庭审理后,一直未见宣判。

    而据目前了解到的情况,北关区法院拖延大半年,一直不予宣判,期间更层层报请,后经河南省高院、河南省高检决定,跨地区指定济源市法院异地管辖审理该案。2017年3月,该案在济源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已被羁押两年零八个月的冯改娣被以取保候审方式释放。

    中国民间组织“中国人权观察”认为:重所周知当局以打压访民构陷访民敲诈勒索都是不成立的,一个手无寸铁的访民敲诈勒索政府部门的说法极其荒唐。强大的政府有公安局的保护,强大的政府理应懂得法律法规,完全掌握各种相关政策,遭到访民敲诈并成功的几率几乎不存在。如果这么有访民敲诈成事的话,各级相关政府部门的官方,特别是负责任更加无法推卸责任。

    另外,“中国人权观察”表示,高度关注该案的第三次开庭,冯改娣已经被非法关押了两年零八个月,虽然其后获得取保候审,理应无罪释放,但当局一直不撤销案件,再次开庭并将起诉罪名更改,的确具有打击报复的特点。目前,全国各地大量公民访民都非常关注冯案的开庭,预计将有一定数量的访民到场旁听。

    相关报道:冯改娣“敲诈政府案”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释放
    https://msguancha.com/a/lanmu9/2017/0327/156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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