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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华教授黄裕生因反对网证网号被禁言

    【民生观察2024年8月8日消息】近日,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黄裕生在网上发表了反对网证网号的文章,不久其微博账号被永久禁言。

    2024年8月3日,黄裕生教授就网证网号发表看法:中国式现代化不能是“编户齐民”。一个国家如果总是试图把国民变成透明的国民,可以随时定位的棋子,这个国家不可能成为有活力和创造力的国家。任何对国民的严密监控,都与现代化国家建设的方向与目标背道而驰。但随后不久,上述文章被封杀。

    黄裕生教授称,一个国家如果总是试图把自己的国民变成透明的国民,可以随时追踪与定位的棋子,那么这个国家不可能成为有活力、有创造力的国家,因为所有创造力都隐藏在深渊里,所有活力都来自无监控的自由自在里。

    当然,这样的国家也不可能成为什么现代化国家。因为真正的现代化国家绝对不是“编户齐民”的国家,不是严密监控自己国民的国家,而是所有国民都能享有充分自由,特别是享有充分的言论自由、以及免于公权力肆意地骚扰、监管、恐吓、拘禁的自由的国家。

    凡是试图全方位监控自己国民的国家,凡是竭力把自己国民置于透明状态的国家,都是以最粗暴、最直白的方式表明自己不是人民的国家。因为真正人民的国家不需要监控自己国民的行踪,国家相信自己的国民,国民也认同并相信、维护自己的国家。真正人民的国家也不需要总追求以上帝的视角试图看透、掌控自己国民的思想与言论,因为真正人民的国家不会因自己国民的任何思想与言论而遭受损害,相反,国家恰是在保护国民的言论自由而保有生命力,在尊重国民思想的自治而保有创造力。

    黄裕生教授认为,人民的国家从来不会也永远不会因自己国民的思想与言论自由而陷入瓦解的危险。因为真正人民的国家不会因为国民对国家的批评乃至反对而遭受损失或陷入危机,相反,它只会在国民的自由思想提供的各种参照系的映照下朝更加完善的方向发展。

    现代化国家有不同道路,有各种特色与模式,但是所有真正的现代化国家都有一个本质性的属性,那就是让国民更自由、更解放、更富有、更文明。无论是共同体还是国民个体,都是也只能是在有充分的自由思想、自由言论、自由行动构成的自由生活中才练就自立的能力,以及自治的理性与自治的水平,从而变得更加文明。

    所以,要建成现代化国家,自由是方向,也是目标。任何以加强监控国民的言论、思想与行动自由为目的,或者任何会导致对国民的言论、思想自由进行严密监控的政策,都与现代化国家建设的方向与目标背道而弛。

    黄裕生教授表示,如果中国式现代化是我们的目标与方向,那么,这个方向不是朝向古老的“编户齐民”,而应朝向人人更加自由、更加开放、更加自立、更加文明与更加富有。如果我们对中国式现代化要有信心,要有自信,那么这种现代化应该对国民的监控少于西方现代化对其国民的监控。换个角度说,我们的现代化应该使我们的国民的自由(首先就是言论、思想自由)多于西方国民的自由。

    正如一切创造力与多样性都基于自由也来自自由一样,所有的信心与自信也都基于自由,来自于自由。没有自由,一切自信与信心都经不起比较和冲击。这是自信与信心的秘密所在。


  • 迟夙生律师公开举报人大教授王贵元涉嫌犯罪

    【民生观察2024年7月27日消息】近日,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律师公开举报人大教授王贵元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并发布声明声援举报人人大女博士王迪。

    迟夙生律师,曾是第九、第十、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现任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针对人大女博士王迪实名网络公开举报导师王贵元事件,发出声明声援女博士向公安机关举报该导师涉嫌犯罪。

    其声明如下:我的声明:就人大女博士举报导师为学科带头人王贵元一事,考虑到中国人民大学声明及时发布了,作为一名执业多年的律师,从现有公布到网上的证据看,王贵元之行为已经超出了其工作的大学可以处理的范围。

    按照现行《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关于“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规定,王贵元之行为涉嫌应当据此追究刑事责任。

    又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的规定,我已经线上举报给了有管辖权的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局。

    2024年7月21日,中国人民大学一位名叫王迪的在读女博士在网上发帖,实名举报其导师——人大文学院原党委书记兼副院长、博士生导师王贵元。她在帖子里说,2年多前,王贵元对她性骚扰、强制猥亵,摸奶,并要求与其发生性关系。遭到拒绝后,王贵元一直对其实施打击报复,并阻挠她博士毕业。

    两年来,王教授步步紧逼,委曲难求周全。此刻,王迪忍无可忍,退无可退,因此发声。她要求依法依规惩治王贵元,并更换指导老师。

    以上举报,均有录音和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她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针对上述举报,中国人民大学于2024年7月22日发布声明称:中国人民大学关注到网上关于我校教师王某某涉嫌师德失范行为的举报信息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工作组,连夜开展调查核实。

    我校严格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决不姑息。学校将于近日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2024年7月22日下午时分,中国人民大学发布情况通报称:针对7月21日晚网上关于中国人民大学教师王某某涉嫌师德失范行为的举报信息,学校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专门工作组,连夜开展调查核实。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王某某严重背弃教书育人的初心使命,严重违反党纪校规和教师职业道德。

    经研究决定,给予王某某开除党籍处分,撤销教授职称,取消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撤销其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岗位任职资格,解除聘用关系。同时,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并将问题线索依法反映给有关机关。

    中国人民大学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严格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决不姑息。下一步,学校将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师徳师风长效机制建设,坚决筑牢师德师风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2024年7月22日,举报导师的人大女博士王迪再发声:事情发生之后,学校、学院非常关心我,担心我的安危,担心我受到二次伤害,担心我受到其他影响,为我考虑了很多,真的非常感谢。学校的从严、从速处理,并且今天下午就给出了处理结果,我非常感谢,也为快速处理和决不姑息的态度和效率而自豪。

    感谢大家的关心和帮助,感谢素昧平生的援手,祝大家人生顺遂。

    接下来我会安心读书,期待回到安宁的世界,再次感谢大家。

  • 北大两教授山东获重刑,20位校友联名声援不被重视

    ——中国又一家有潜力的民营企业在司法操纵下跨掉

    2024年2月,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东未名”)的前实际控制人潘爱华及其副手罗德顺,一审被淄博市张店区法院认定犯职务侵占罪和挪用公款罪,分别获刑13年、7年重刑。两名被告人,有着相对“特殊”的身份:潘爱华系北京大学生物化学博士、伯里克利国际奖获得者,北京大学教授,在国内生物医药领域声名显赫;罗德顺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亦系北京大学副教授。20位北大校友联名为二人喊冤称,潘爱华被指控的经济犯罪,本质上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只因涉及上市公司山东未名的控制权及相关利益纠纷而遭恶意构陷,不构成犯罪。

    这些北大校友指出,淄博警方“有罪推定式调查”、“非法立案,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之嫌,呼吁淄博政法部门恪守法律底线,积极纠错,维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不要让如此的大冤案在“孔孟之乡、好客山东”大地上继续上演。


    一、北大教授被刑事追诉

    生于1958年的潘爱华,顶着“北大教授”“上市公司创始人”“伯里克利国际奖获得者”等诸多光环。根据此前媒体公开报道,1992年,时任北京大学生物技术系副主任的潘爱华,和系主任陈章良等人一起创办了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未名集团”)的前身公司,在国内生物医药领域声望渐隆。1995年,潘爱华在全球首次提出“生物经济”的概念。2015年,潘爱华荣获伯里克利国际奖,“以表彰他对新医药发展所作出的杰出贡献,以及他运用生命科学和医学的方法研究经济问题所创立的生物经济学理论。

    伯里克利国际奖委员会主席在颁奖辞中赞扬:潘爱华教授是生物经济学说的首创者……以他独特的前瞻性思维,开创性地把生命科学和经济学进行有机整合,创造出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基础的生物经济学理论。罗德顺则是潘爱华的校友,1983年至1990年就读于北京大学哲学系,研究生学历,毕业后留校工作,任北京大学副教授;1997年,罗德顺进入未名集团,长期作为潘爱华的副手,担任未名集团党支部书记、董事、高级副总裁。2015年9月,深交所上市公司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万昌科技”)以定向发行新股的形式,收购了未名集团旗下、位于福建厦门的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下称“厦门未名”)的全部股权,并更名为“山东未名”。山东未名实现借壳上市,未名集团由此成为更名后的山东未名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6.38%。潘爱华担任山东未名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和实际控制人。数年后,已成为山东未名全资子公司的厦门未名,出现了一场股权纷争。2022年,由潘爱华一手创立的山东未名,在实际控制人变更之后,向公司注册地所属警方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报案。

    随后,潘爱华、罗德顺等人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张店警方刑事拘留,揭开了一桩“北大教授被刑事追诉”奇案的序幕。


    二、29亿元股权争夺战

    潘爱华、罗德顺等人被指控“职务侵占罪”等,始自2022年厦门未名的一场股权纠纷。公开资料显示,厦门未名成立于1998年12月,是北京大学与厦门市在生物医药领域合作的产物,主要从事鼠神经生长因子、重组人干扰素的研发和生产;案发时,系山东未名旗下的核心企业。此外,厦门未名持有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下称“科兴生物”)26.91%的股权,且拥有对科兴生物重大事项的一票否决权。财新传媒此前报道指出,近年来,因盲目扩张、经营不善等原因,未名集团陷入危机;未名集团及潘爱华以其他主体持有的山东未名股份被用以质押融资,因未能及时清偿债务,这些股份被陆续拍卖。2022年5月,作为上市公司实控人、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的潘爱华代表山东未名,对一笔交易进行了签字:杭州强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杭州强新”)以约29亿元的价格,获得厦门未名34%的股份。山东未名在厦门未名的股权从100%稀释为66%。5月18日,厦门未名的工商变更完成,一周后,潘爱华持有的大部分山东未名股票被拍卖,潘爱华失去了对山东未名的控股权;但通过提前与杭州强新达成的合作,潘爱华一定程度延续了自己对山东未名核心资产厦门未名的影响力。潘爱华持有的山东未名股票被拍卖后,2022年7月,山东未名的实际控制人正式变更为接拍方——深圳市易联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嘉联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刘祥。2022年8月,新实控人刘祥一方的岳家霖被选为山东未名新任董事长。岳家霖曾通过第三人调取厦门未名工商备案材料,发现厦门未名34%的股权已被杭州强新拿走。2022年8月8日,深交所向山东未名下达《关注函》,称接到投资者投诉,杭州强新已获得厦门未名34%的股权,深交所要求山东未名说明该交易的具体方式、交易定价依据以及其他重要协议条款等。山东未名在回复《关注函》时表示,杭州强新所称对厦门未名入资的29亿元实际并未到账,其取得34%股权的方式是新增注册资本金,认缴新增注册资本6767.49万元,但实缴为0元。潘爱华被张店区检察院指控犯罪。刘虎摄山东未名还称,此次交易并未经过山东未名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公司内部也没有此事项的用印申请流程和记录,公章这个时期在上海办公室保管,上海因疫情封城多日,物理上无法盖章送出文件。随后,山东未名向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报警,声称“全资子公司厦门未名出现核心资产流失和重大利益被侵占,该交易既不合规也不合法”。


    三、正常商业行为被冠以“职务侵占”罪,两教授一审被判重刑

    淄博市张店区检察院指控称,未名集团原系山东未名第一大股东,潘爱华系山东未名实际控制人;2022年5月,未名集团持有的山东未名大部分股权面临被拍卖,山东未名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为保证潘爱华对山东未名、厦门未名的实际控制权,潘爱华、罗德顺等人共谋后,在明知山东未名内部未履行相应审议程序的情况下,仍由潘爱华代表山东未名、罗德顺代表厦门未名,与杭州强新签订《增资协议》。”张店区检察院称,工商变更登记后,杭州强新认缴厦门未名新增注册资本6767.49万元,成为厦门未名占股34%的股东,山东未名持股比例由100%被稀释至66%,造成山东未名损失4.18亿元(注:据专项审计报告,厦门未名截止2022年4月30日记的所有者权益为12.3亿元,4.18亿元为34%股权的对应价值)。截至案发时,杭州强新始终未向厦门未名缴付任何出资款,潘爱华仍实际控制厦门未名。张店区检察院称,潘爱华等人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特别巨大;但对被指控的“职务侵占罪”等,潘爱华等被告人均不予认可。庭审时,潘爱华辩解称,自己从无“非法占有公司财产”的故意,“应从当时背景看待厦门未名增资一事,只有引入在北京科兴事物上与山东未名利益一致的杭州强新,才能解决山东未名的困境,这也是自己从2018年开始着力推进的。至于先给股份再入资,是行业惯例。”潘爱华辩护人也指出,事实上,山东未名没有任何财产上的损失,潘爱华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厦门未名公司财物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将涉案股权非法据为己有。2024年2月,淄博市张店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潘爱华、罗德顺均被认定犯“职务侵占罪”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

    张店区法院在一审《刑事判决书》中称,潘爱华等人明知厦门未名增资一事应当经山东未名内部相应程序审议,而非潘爱华作为董事长个人可以决定,仍然利用职务之便,未经相应审议程序,擅自对山东未名的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并办理工商登记,吸收杭州强新成为厦门未名的新股东。“根据证人证言等,杭州强新并不具有真实出资的意愿,仅仅是想通过认缴注册资本的方式,增资厦门未名,防止潘爱华的股票被拍卖。”张店区法院认为,相关被告人涉案行为并非正常增资行为,而是以增资为手段,实现潘爱华对杭州强新所持有的厦门未名34%股权的实际占有,进而保证潘爱华对山东未名、厦门未名的实际控制,主观上具有帮助潘爱华实际占有山东未名财物的目的。一审判决后,潘爱华等人提出了上诉。在《上诉状》中,潘爱华说,厦门未名增资,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并不构成职务侵占行为。

    无论是山东未名还是厦门未名,在整个交易中均未产生任何损失。”潘爱华说,相反,增资完成后,山东未名还有股权价值的增加,“山东未名持有厦门未名的股权被稀释,并不代表其股权价值的减少;引入新的资金、引入杭州强新这样在行业具有领先地位的战略投资者,其股权的含金量大大增加。”潘爱华说,杭州强新的引进,本身就意味着厦门未名资产的增值,意味着市场对厦门未名未来的认可,山东未名实际股票价格上涨,公司市值增加,“根本不存在损害一说。”和潘爱华、罗德顺一起被以职务侵占判处刑罚的还有杭州强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鹏飞,杭州强新是北京强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北京强新和一系列以强新为名的医药企业是知名医药企业强新生物集团的旗下公司,其实控人为李嘉强。“这可能是司法史上最荒唐的指控,三被告人都被指控涉嫌职务侵占,却没有任何一个人侵占了任何财物。”据财新的报道,在淄博的庭审中,罗德顺的辩护人表示,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厦门未名34%股权的持有者是杭州强新,杭州强新的实控人是李嘉强,李鹏飞只是挂名的法定代表人和工作人员,对该34%股权没有任何权益。从全案证据看,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潘爱华或罗德顺对杭州强新通过增资所取得34%股权有任何权益或利益。


    四、五位法学家对“管辖权”提出质疑

    “企业家以增资方式引入其他合作方、增加对公司的控制力,却仅仅因为公司内部的股东纠纷,就将之认定为犯罪。这样合理、合法吗?”一审判决后,潘爱华亲属质疑道。笔者注意到,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五位法学学者在论证后亦认为,在案证据难以证明被告人符合职务侵占罪等的构成要件。上述法学学者在“专家论证意见”中指出,由于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并非职务侵占罪所保护的法益,不属于《刑法》第271条规定的“财物”,因此,潘爱华等为侵犯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实际控制权只是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对公司发展的影响权,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并不是实际利益。”上述法学学者指出,“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为“本单位财物”,包括现存的财物和确定的收益,而“实际控制权”不属于“本单位的财物”。五位学者还指出,该案中,杭州强新的出资义务客观存在,双方在签订协议的过程中,未履行山东未名内部的审议程序,属于程序瑕疵,属于违反公司内部自治规则的公司法行为,不能据此认定潘爱华等人主观上具有“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目的。五位法学学者强调,本案中,杭州强新与厦门未名签订的协议为认缴协议,双方协议约定先登记再出资,并且明确约定了杭州强新后续增资必须经过验资确认,完成全部增资才能获得经济利益在内的股东权利等;直至潘爱华被抓获归案,双方已经签署了增资协议,增资义务客观存在,而且认缴出资的期限未至。“综上所述,潘爱华等人客观上不具有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为己有’的共同意思联络,不构成职务侵占罪。”上述法学学者总结道。此外,法学学者们还指出,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张店区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根据刑事诉讼中有关管辖的规定,犯罪行为应当由被告人居住地或犯罪地公安机关、法院管辖。”法学学者们指出,根据案件事实,由于潘爱华等被告人的居住地均不在淄博市张店区,只有山东未名的法益遭受损害,才能认定张店区为“犯罪地”。法学学者们认为,本案中,山东未名的法益并未遭受侵害,通过稀释股权来保障实际控制权,并不是刑法明确规定的犯罪行为;鉴于山东未名的法益并未受损,因此,张店区不属于“犯罪地”,当地警方、法院对潘爱华一案没有管辖权。


    五、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北大校友联名发声声援,傲慢的司法机关不为所动

    “潘爱华与强新公司合作,是为了山东未名的长远健康发展。”潘爱华亲属说,在此过程中,潘爱华本人并未获取任何财物,也未给山东未名、厦门未名造成任何损失。潘爱华亲属还说,该案所呈现的“证据”,与“犯罪”相差甚远;潘爱华等人是国内知名的企业家,案件涉及的公司也是上市公司,一审作出有罪判决,“会使民营企业失去对法律的信心,使公众失去对法律的基本信念。”潘爱华亲属称,淄博司法机关在对案件没有管辖权的情况下,强行介入案件,对潘爱华等人长期羁押,导致北京大学的知名校企未名集团如今濒临破产。

    笔者注意到,案件审理阶段的2023年7月15日,多名北大校友向淄博市委、市政府递交了一份《请愿书》,称潘爱华、罗德顺等人系被“恶意构陷,非法追诉”。这些北大校友在《请愿书》中说,该案涉及上市公司山东未名的控制权及相关利益纠纷,有关利益方恶意举报,警方非法立案,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检方未纠错,继续推进刑事程序。“董事会改组后,山东未名以许诺在当地投资设立产业园的方式,蒙骗、蛊惑相关领导,企图利用当地政府的力量,通过刑事手段达到其控制厦门未名、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的目的。”针对检方指控“截至案发时,杭州强新始终未向厦门未名缴付任何出资款”的说法,该《请愿书》提供了不同的观点。《请愿书》称,增资过程中,因被举报未进行信息披露,山东省证监局介入调查,注资由此停滞。2022年9月,山东省证监局调查完毕且未进行处罚,双方继续就注资展开谈判并达成一致,但正在办理注资手续过程中,淄博警方轻信相关利益方的举报,以刑事手段介入,致潘爱华等人被羁押,注资再次搁浅。“厦门未名的增资扩股,是一场普通的市场商业行为,其中没有任何不法的利益输送。潘爱华、罗德顺没有职务侵占、损害公司利益的主观动机,也没有任何损害公司权益的客观行为。”《请愿书》指出。这些北大校友们强调,该案案发背景特殊,举报方系山东未名的新进股东,与原股东和管理层就公司管理权、控制权产生了纠纷,为此意图通过刑事手段达到其获取厦门未名股权的目的。

    淄博公安机关以刑事手段插手企业经济纠纷,已经严重违背了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北大校友们在《请愿书》中呼吁淄博市委市政府领导给予关注,督促淄博政法部门恪守法律准则,“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反复强调的关爱和保护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权益和公民人权的要求”,积极纠错,以维护罗德顺、潘爱华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的底线。

  • 杨绍政教授被以煽颠罪判刑四年半

    【民生观察2023年9月1日消息】2023年8月31日,前贵州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杨绍政,被贵阳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4年6个月。杨教授始终坚称自己无罪,当庭表示将提起上诉。

    8月31日上午,贵州省贵阳市中级法院开庭宣判,杨绍政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6个月。

    杨绍政当庭表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上诉理由为:这是对他的非法审判,所有应回避的共产党员主持了对他的侦查、起诉、审判,他被指控的是言论,而言论自由,言论无罪,将公民言论入罪违反了宪法保护言论自由的原则。

    网友“蔡慎坤”评论:“在中国,任何人不可能因为仅仅发表言论就受到处罚或刑罚。”这是中国外交部对国际社会振振有辞的诡辩。然而这些年因言获罪的中国人数不胜数,仅高校教师就可以罗列一长串,包括清华大学的许章润教授、中央党校退休教授蔡霞、湖北大学梁艳萍教授、山东建筑大学邓相超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史杰鹏副教授、重庆师范大学谭松教授、唐云副教授、齐鲁工业大学刘书庆讲师、山东工商学院李默海副教授、北京建筑学院许传青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翟桔红副教授、厦门大学尤盛东教授、周运中教授,浙江传媒学院文学院副院长赵思运、电子科技大学郑文锋副教授、四川轻化工大学李志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外聘教师周佩仪等等。

    “蔡慎坤”表示,最新受到迫害的是贵州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杨绍政,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延迟一年多后,于8月31日上午,在贵阳市中级法院开庭宣判,杨绍政教授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4年6个月。杨绍政当庭表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据悉,2021年5月18日,杨绍政教授被国保秘密抓捕,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监居半年后批捕;羁押期间,患有心脏病的杨教授屡遭严重体罚,多次体力不支而晕倒,但仍坚持不认罪,体重下降近50斤。

    2021年12月27日,杨绍政教授案被贵阳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其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起诉到了贵阳市中级法院。被指控的所谓犯罪事实就是他在脸书上的五段小视频演讲。

    2022年7月29日,杨教授煽颠案在贵阳中院不公开审理。此前,杨教授的多位同道好友都被国保警察警告,29号不得去贵阳中院围观和声援杨教授。据称,开庭当天已有多位同道好友被警察上岗或强迫外出旅游软禁。当日庭审结束以后,法官未当庭宣判。

    杨绍政出生于1969年,是四川省巴中市人,原贵州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经济学者,民主异见人士。

    杨绍政教授是典型的因言获罪,起因是他于2017年在网上发文,公开批评中共每年供养2000万党务人员,给国家带来的损耗是20万亿人民币。其后被贵州大学开除,杨又因发布批评政府的言论,多次被贵州警方约谈、传唤及警告。

    2019年,杨绍政在微信群讲“38军军长徐勤先的司机披露说六四杀了3000-5000名学生”,随即遭警方传唤8个多小时,期间戴上手铐、脚镣和固定在“老虎凳”上,并脱光衣服羞辱等。

  • 杨绍政教授煽颠案将于近日宣判

    【民生观察2023年8月25日消息】本网获悉,杨绍政教授被指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将于2023年8月31日在贵阳市中级法院宣判。

    2021年5月18日,杨绍政教授被国保秘密抓捕,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监居半年后批捕;羁押期间,患有心脏病的杨教授屡遭严重体罚,多次体力不支而晕倒,但仍坚不认罪,体重下降近50斤。

    2021年12月27日,杨绍政教授案被贵阳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其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起诉到了贵阳市中级法院。被指控的所谓犯罪事实就是他在脸书上的五段小视频演讲。

    2022年7月29日,杨教授煽颠案在贵阳中院不公开审理。此前,杨教授的多位同道好友都被国保警察警告,29号不得去贵阳中院围观和声援杨教授。据称,开庭当天已有多位同道好友被警察上岗或强迫外出旅游软禁。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杨绍政教授的病情近来加重。庭审结束以后,法官未当庭宣判。至今杨教授已经被羁押2年有余,现被羁押在贵阳市第一看守所。

    附简介:杨绍政,1969年生,四川省巴中市人,原贵州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经济学者,民主异见人士。

    2017年因批评中共巨额公款养党被停课;2018年8月,被贵州大学以发表敏感言论为由正式开除;2019年因宣传六四被酷刑;

    2021年5月18日,其因网上言论被当地警方多次约谈警告,后被贵阳市花溪区警方秘密带走后失联;

    2021年6月10日,其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无任何具体信息传出,被关押地点不详。

    2021年10月28日,在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5个月零10天后,杨教授被检察院批捕。

    2021年12月27日,杨绍政教授案被移送检察院起诉。

    辩护律师于2022年1月6日、7日会见了杨绍政教授。杨教授称,由于他一直坚持自己无罪,在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遭受了严重的暴力殴打、身体和精神虐待,导致多次昏迷,身体健康受到伤害,这种状况直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期才得到好转。相比较被抓捕之前,杨教授的体重下降了近五十斤。

  • 郑州大学教授性侵未成年女孩

    5月10日,一个网名叫“Unclepeterpan”的网友在微博发布长文,文中控诉声讨自己的老师——郑州大学王国胜教授,对其进行长达2年半的侵犯和精神控制,致其流产后导致终生不孕的种种恶行。

    “Unclepeterpan”通过网络表示:“之前一直没敢提起此事,是因为我一直忌惮惧怕王国胜教授的势力与报复,屈辱感与自尊心封住了我的嘴巴,首先我承认自己那时候相当的天真愚蠢,整件事情中我需要承担部分责任,是我家庭的无助,教育的匮乏以及缺少关爱的过往造就了这一切的恶果。

    这是一个我永远也咽不下去的痛苦,也是一场我永远无法战胜的梦魇,我无法再窝囊的负重前行,我已经沉淀冷静了十一年,我十分清楚我现在的行为是玩火自焚,自毁前程,我写这封信并不是冲动或报复,这是我给自己的一个交代,我需要以生命为代价,尝试与自己和解,退去这层枷锁,我知道属于我的公正也永远不会到来。

    我抱着必死的预知写下这封信,热度过后,他还是他,他依然会是那个很会撰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授,而我则会迎来荡妇羞辱,所有人都会唾弃辱骂我,而他毫发无伤,继续出书出期刊,他的学校和人脉关系会帮他,包庇他,也许会让他提前退休,安享晚年,他背后的强权势力一定会帮助他打压我,报复我,我知道一旦公开我就活不久了,我就在这里,如果想要我闭嘴,那就尽管来吧!”

    在上述事件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后,郑州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于2023年5月10日发布了如下情况说明:

    5月9日晚,网络上出现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王某某有关问题信息。学校高度重视,已在第一时间成立工作组进行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纪依规处理。调查期间,将暂停王某某一切教学活动。

    学校始终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对于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欢迎社会各界对我校师德师风进行监督。

    无独有偶,2023年5月8日,江苏省南京市晓庄学院,一名女子突然闯入课堂,指控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教师王某涉嫌贪污,骚扰,并对其下药。随后同行的男子与王某在教室外扭打。5月10日,有学生称,王某没有出现在今天的课堂上。

    据网络聊天截屏显示:“就是他来了一男一女,然后那个女的在录像,那个男的就跟那个老师出去扭打了,然后这会儿我们班有同学报了警,然后现在目前是有其他班的老师进到我们班,让我们班先自习,很恐怖我们一个教室90多人,就120多个人,就很恐怖。”

    公开资料显示,王某,男,汉族,1966年10月生,江苏六合人,法学硕士,教授。南京晓庄学院重点建设学科“政治学”学科带头人,兼任江苏省政治学会常务理事,江苏省甲骨文学会常务理事。研究领域: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所授课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形势与政策、法律基础、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与方法。

    还有网友爆料2023年4月25日,江苏省南京市东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袁久红,近日在一个有332名成员的教职员工作群内误传一张特写女性x股的裸照,消息一出立刻登上微博热搜。


  • 北京郭于华教授被海关限制出境

    【民生观察2023年5月4日消息】近日,北京的郭于华教授欲过境前往香港,在海关受阻,后被海关人员告知其被限制出境。而北京作家高瑜表示自己也有类似经历。

    5月1日,北京独立记者、专栏作家高瑜发消息说,郭于华教授上周与先生自驾游到深圳,准备过境去香港,结果在海关受阻,深圳海关拿出一份北京市公安局的文件,告诉她在限制出境之列。

    郭于华非常生气,斥责海关:“既然不让我出境,为什么还给我办理港澳通行证?”深圳海关无法回答,竟然和言相劝:“不让你出境总比不让你入境好。”

    接着大肆解释“秦晖不让入境”纯系谣言。这跟郭于华出境有何干系?眼下不让拿着港澳通行证的郭于华去香港,总不是谣言吧?

    无独有偶,高瑜表示自己也有郭于华教授的类似经历。高瑜称:“2012年我去香港在北京机场办理登机手续一切顺利,过海关时被阻。我质问半天也无结果,只好回头取刚托运的行李,托运处的人也大发牢骚:凭什么不让人出境?人家手续齐全!那让人花钱办通行证干嘛?”

    现居住在北京的王宇律师自2019年以来,一直无法办理护照和港澳通行证。王宇说:“我的居住地北京市把责任推给了户籍地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又把责任推回了北京、天津,天津说跟他们没关系。

    王宇表示:“如此大中国居然无人肯为不给我办护照这一违法行为承担责任。无论如何,我要依法维权,如郭老师有需要,我也会协助郭老师一起维权!”


  • 南航大学教授因不当言论被暂停教学

    【民生观察2023年3月10日消息】近日,网传中国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陈赛彬,因在课堂上发表不当言论被学生举报,而被学校暂停教学工作,目前校方已经启动调查程序。

    日前,网络平台出现中国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一教师,在课堂上发表不当言论的网帖,引发舆论关注。3月8日,南航回应了教师在课堂上发表不当言论,并发布了情况说明。对此,该校高度重视,已于第一时间启动调查程序,调查期间暂停该教师的教学工作,将视调查情况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那么,这位教师到底在课堂上发表了什么样的言论了?有网友表示,该老师只是说了一些实话和常识,就被学生举报。网上流传的该教师不当言论如下:

    1、美国有枪是一件好事,可以保护妇女权益,如果私闯民宅可以一枪打死。这也是他们更加发达更加文明更加自由的标志。因此发达国家犯罪率更低,比我们更安全。我们犯罪很多的,比如:唐山打人案。
    2、中国经济70%靠出口,如果外国对中国实行经济封锁,一大半中国人都没有饭吃。
    3、我们用的所有电子产品,日常生活用品都是欧美的,包括你们的手机、电脑、相机等。
    4、凡是跟美国搞好关系的国家都富,凡是和美国搞(不)好关系的都穷,所以改革开放实际上就是学习西方,学习美国,和美国搞好关系。
    5、在电动汽车上投入再多,也赶不上特斯拉。
    6、数学、物理成果全部来自西方,大学这么多定理没有一个是用中国人命名的。
    7、美国流浪汉多是因为一犯罪就找不到工作,不管哪里招职员都要查背景。而中国即便犯罪也没人查你背景,不久后照样找工作,所以流浪汉少。
    8、北洋政府时期是中国最为民主的时期,因为段祺瑞给刘和珍君道歉了,而且那一段时间换了很多总统。

    有学生表示,以上的言论基本上是一字不改的原话,类似言论也数不胜数。目前,该名老师已经引起了大多学生的反感,甚至有学生课后在他的黑板上写下了“走狗”两字。

    而网友对此却有不同看法,其留言如下: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老师只是讲了几句实话和常识,就被学生举报并受到校方勒令停课的惩罚,这如同打开潘多拉魔盒,意味着新文革不期而至,老师在课堂上讲实话讲常识,本该受到校方的保护,大学本该是学术自由言论自由的高地,如今却倒行逆施,举报告密使中国大学重新回到那个人人自危,人人恐惧的黑暗时期。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知道自己做的事丢人,在情况说明中连老师的名字都不敢写!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老师被举报,只因说出真相,真话都不让说,这样的社会只剩谎言和沉默。

  • 舆论热议大学教授遭学生“信息员”举报

    10月27日,重庆西南大学教授、希腊史专家徐松岩在新浪微博发帖表示,他26日上课,有自称是“信息员”的学生未经他允许偷听了课程,并通知他准备接受汇报。

    徐松岩现为西南大学古典文明研究所所长、古典学博士生导师,世界史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负责人和《古典学评论》主编。他对古希腊史的研究在国内颇有名气,曾被门户网站推荐;他也曾为国内读者翻译了希腊史相关的作品,曾译注希罗多德的《历史》、修昔底德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史》以及色诺芬的《希腊史》等古希腊三大史学名著。

    作为颇有名气的教授,徐松岩此则对“信息员”告密的控诉迅速引起网民和舆论的关注,帖文被大量转发,上了当天的微博热搜,但同样引发网络审查的注意,该微博帖文很快被官方删除。

    中国高校目前普遍设置“信息员”,由校方指派特定学生担任,负责搜集教学及管理讯息,定时向校方反映任课教师的教学态度和内容,说白了就是中共的耳目、特务。这些“信息员”还会将教师的言论向学校的党组织举报,而文史哲科目是盯得最紧的领域。学生线人、特务举报教师的所谓“反动”言论在中国层出不穷,华东政法大学杨师群教授曾发表文章《有同学告我反革命》,讲述了学生到公安局和市教委告他讲课时批评政府的遭遇。文章说由此上面已经立案侦查他。

    对于这样一位有学术成就的教授被学生叫去问话,不少网民十分不满,批评说这是对师道尊严的践踏,同样引发对文革告密风再现的忧虑。“信息员,这个学校分数很高的,对的,考分和人品不挂钩。”“这个『信息员』是谁家的孩子?请他爹妈赶紧领回去吧。”“讲了什么也轮不到学生问话啊!视律法为无物?信息员有这种权力吗?”“说的什么都不应该如此。”“文革来了。”“可怕。”

    有网民认为,“大概徐教授不会想到,自己也会有这样被学生羞辱的一天,只靠着一个信息员的名头,就可以通知自己的老师向自己汇报。我不知道这代表着什么,但我相信徐教授心里一定很难过,没想到只是上个古希腊罗马史,居然也会被这样对待。要知道,徐教授的古希腊史在国内还是蛮有名的,曾经被门户网站推荐过。”

    山东聊城大学副教授于永森的微博说:“徐松岩教授授课后被学生信息员要求汇报工作,真是官威不小!信息员广泛存在,但这个学生明显不懂工作程序,而且,信息员一般是不公开的,这下子也暴露了吧。”

    微信公众号“星联时空”27日发表文章《昨晚,徐松岩教授也遇上麻烦了》指出,徐松岩同日早上9时19分在自己的“西大徐松岩教授”账号发文表示,“昨晚给本科生上课,第三节课下课后,有自称是『信息员』的同学,未经本人允许偷听了课程,并通知我准备汇报”“星联时空”这篇文章直指,大概徐教授不会想到,自己也会有这样被学生羞辱的一天,只靠着一个信息员的名头,就可以通知自己的老师向自己汇报。

    “星联时空”的文章说:“有着这样学术成就的教授,居然被自己的学生这样不尊重对待着,甚至让他在自己的学生面前汇报工作,这一刻,师道尊严大概真的是颜面扫地了……我想,西南大学应该对这样的事情不会无动于衷,应该会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否则那儿的老师还能在讲台上安心的上课吗?”目前这《昨晚,徐松岩教授也遇上麻烦了》阅读量超过10万次,但随即被官方下架,星联时空的页面也被清空。

    作者虬髯客在网易号“虬髯客好忙”发表文章《“信息员”与“红袖箍”,是如何改变人类的》,文章说,从徐松岩这条微博我们最起码可以得知三个信息:1,所谓“信息员”,原本只是一名普通同学,被突然赋予了这个身份。2,“信息员”权力很大,可以让教授给自己汇报工作。3,“信息员”是用“通知”的方式告知的徐教授,渠道很正式,说明这个权力架构已经很成熟了。

    虬髯客的文章说,徐教授恐怕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会有这样被学生羞辱的一天。其实要我说,这位“信息员”同学已经很不错了,只是“通知”你去汇报工作而已,又没有像之前网上那几位一样,直接去举报,害的老师丢了工作不说,还身败名裂。虽然这次“信息员”网开一面,但也给所有讲课老师提了一个醒: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举头三尺有眼睛。

    虬髯客认为,由这位“信息员”他想到了我们楼里单元的王大爷。平时里,王大爷也是一个温良恭俭让的老头,跟大家的关系处得都不错。疫情发生之后,街道上选了一个管理员,就定了王大爷,给他戴上了红袖箍。从那天起,王大爷就变了。他仿佛一下子找到了生命的意义,每天用一双鹰隼般的眼睛盯着我们,精神矍铄,斗志昂扬,谁要是忘做了核酸,或者违规买个菜,王大爷能把这人揪出来当众批斗半个小时。

    虬髯客的文章最后说,就像那位“信息员”同学,多年之后,当他心智彻底成熟,再回过头来审视自己的作为,是否会感到一丝羞惭?也许还有另一种可能:他并不感到羞惭,而是觉得意犹未尽。当他老了之后,就变成了另一个王大爷。无论是“信息员”还是“红袖箍”,总能让他找到生命的意义。

    作者全村最帅的猪肉佬在其微信公众号“不主流讲话”发表文章《令教授来汇报,西南大学“信息员”真有底气》,文章说,看见徐老师的这个微博,真是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那名“信息员”的不可一世。假如徐老师真的就去找这名“信息员”,向他“汇报”,后者会有怎样的表现呢?得意忘形地对着徐老师破口大骂、拳打脚踢,或者向徐老师敲诈勒索,这都是有可能的。

    文章说,这名“信息员”的癫狂实在令人咋舌。他为什么敢这么嚣张?因为他自认为掌握了徐老师在课堂上讲了不该讲东西的证据。一旦他掌握的“证据”被确认,徐老师轻则受处分,重则会被开除。作为举报者,那名“信息员”有可能在金钱、升学方面获得一定的奖励或优待。对于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来说,这是一个莫大的诱惑。类似的先例已有很多。就算举报内容不实,这名“信息员”多半也不会受到什么处罚。正因为如此,学生中的信息员才会乐此不疲,才会拿着放大镜审视老师在课堂上的每一句话。这就是他们的底气或者说是动力所在。

    作者胡宁宛在其微信公众号“筑基政经”发表文章《徐松岩教授被信息员敲打背后》,文章说,上个世纪90年代,他读大学时,印象中学校里面并没有学生来担任监督老师言论的“信息员”。最近几年,频繁接触到“信息员”这个词。至于高校什么时候开始引入学校信息员,笔者也不清楚。据一位在大学里任教的同学讲述,作为老师他还是有点畏惧学生“信息员”。如果作为老师的他,在课堂上讲一些不符合主流价值观的内容,一旦遇到有信息员举报上去了,是有麻烦的。从这个意义上理解,“信息员”就是学校或者说有关方安插在学校里面的耳目。就是针对老师的言论,收集刺探信息的同学。

    胡宁宛的文章说,高校学生当“信息员”,干类似告密的工作,检举老师,做这样的事后,从长远来看,这样的学生,其心理会被扭曲。某种程度会毁掉这类学生的一生。即便为了防范老师在课堂上的不当言论,通过建立类似告密性质的学生“信息员”机制并不可取。高校学生已经是成年人,相信他们对高校老师的言论有自己的辨别力。老师如果说了不该说的话,可以由学生公开质疑或者举报,而不应该建立类似地下工作性质学生“信息员”制度。

    作者孤山雁在其微信公众号“沉雁视界”发表文章《是什么样的人就该过什么样的生活》对网络一面倒同情徐松岩表示了不同的见解,认为徐松岩不值得同情,因为“遇到这种乾坤颠倒斯文扫地的蒙羞事儿,你都不敢当面发飙。这,你这教授?你这学问?你满肚子的知识?从哪里来又将到哪里去?居然还跑出来求同情求可怜。问题是,又该谁同情你呢?让月入千元的同情你?让杨某兰同情你?让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同情你?他们没反过来责备你教授,不是他们太厚道,而是他们不明白他们和你教授之间应该是什么样的责任逻辑。”

    孤山雁的文章说,中国文人,尤其教授们和大部分正义喊得震天响的一群写手,遇到类似这事儿,统统都把责任推给告密者、推给信息员、推给球没卵用的学生。这是一种典型但又非常隐晦的欺软怕硬,说白了,这样推来推去都是踏马一群废物。

    孤山雁的文章还说,如果,如果西南大学的徐松岩教授当面就对学生信息员发一顿飙,又怎么啦?天会塌下来吗?堂堂大教授就应该有担当,对这样的学生信息员发飙,其实是在对他背后的一群人发飙。通过发飙就是要响响亮亮告诉他背后的人:这世道,不应该只有王道和霸道,还更应该有天道和大道。多好的一次身正为范的机会啊,既现场教育了学生,也给其他年轻教授、副教授、讲师树立了标杆。学富五车,著述等身,誉满四海,青史留名,等等,都不如发这样一次飙更有教授范儿。后果怎么啦?大不了提前退休,再严重一点,大不了上街卖青菜卖豆腐做一个生活失败者。

    孤山雁的文章最后说,我们的问题就在这里,读书越多越不想做生活失败者,读书越多越想做人上人,并且都活成腐吏的模样:房子、车子、票子、酒店、会所、如果还能潜几个女学生更有面子,稍不留神出了言论岔子就推给告密者和学生信息员。都是这样一群形容猥琐的废物,那当然只配过猥琐偷生的生活。我今天讲这些,并不是怂恿我的读友姐姐和其他教授读友们立马就怎么怎么样,而是要先明白我讲的这些道理。用许倬云先生的话说:“人到了一定阶段,要学会向内走,安顿自己”。向自己内心索取力量,要深刻懂得,读书做学问求真知的终极目的,不是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富更贵,而是要让自己的骨头变得更坚硬、脊梁更挺拔。虽不能至,那就心向往之。

  • 陈界融教授申请解除疫情防控措施

    【民生观察2022年10月18日消息】四川大学法学院陈界融教授,于2022年10月10日向国家卫健委提交《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要求依法解除疫情防控措施。据悉,2008年陈界融曾因质疑博导产生机制而罢教,是个非常有正义感和有勇气的人。

    2022年10月10日,四川大学法学院陈界融教授,向国家卫健委提交了《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要求依法解除疫情防控措施。

    陈教授表示,2020年初,湖北省武汉市爆发传染性非典型肺炎(WH0冠名为C0VID-19)后,先在武汉,后在全国采取包括医学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控制住了疫情的漫延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成绩是第一位的,也是有目共睹的。

    陈教授认为,新冠病毒变异到奥密克戎之后,已经成为“类似于感冒一样的呼吸道病,甚至有的国家认定为比流感还要轻的‘流感’,这也是WHO和近120多个国家陆续宣布疫情结束,国边境完全放开的重要原因。”

    陈教授表示,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14多亿人口的大国,适时、科学、依法解除自2020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措施意义重大。因此他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依法履行解除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措施的法定职责,依法解除、报批、公布该行为结果。

    陈界融教授:“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此后如竞没有炬火,我们便是唯一的光。”

    附:《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

    申请人:陈界融
    身份证号码:
    四川大学法学院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四川大学法学院

    申请事项:

    1.请依法解除自2020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措施;

    2.请依法向国务院报请批准该解除预防、控制措施;

    3.国务院批准解除该预防、控制措施(如果有)后在全国范围内予以公布。

    事实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2020年初,湖北省武汉市爆发传染性非典型肺炎(WH0冠名为C0VID-19)后,先在武汉,后在全国采取包括医学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控制住了疫情的漫延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成绩是第一位的,也是有目共睹的。

    COVID-19病毒数度变异,2022年后OOVID-19病毒的变体的官方症状——味觉或嗅觉丧失、新的咳嗽和高温的病理表征逐渐弱化,变异到奥密克戎(0micron)后,症状变异成喉咙痛、流鼻涕和头痛。换言之,COVID-19病毒最初是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变异到奥密克戎之后,不是非典型肺炎,而是类似于感冒一样的呼吸道病,甚至有的国家认定为比流感还要轻的“流感”,这也是WH0和近120多个国家陆续宣布COVID-19疫情结束,国边境完全放开的重要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条规定“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需要解除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14多亿人口的大国,适时、科学、依法解除自2020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措施意义重大,特申请贵委依法履行解除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措施的法定职责,依法解除、报批、公布该行为结果。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并马晓伟主任

    申请人:陈界融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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